换单位后,的具体有关规定:
一、职工在本省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关系,不转基金;跨省(市)流动时,须同时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及基金转移手续。
二、须从流动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转移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经转出企业盖章、职工本人签字的《企业职工关系转移单》,流向外地的职工,《转移单》还须经我市劳动(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3、调往外省(市)工作需转移基金的职工,应提供调入地机构的全称、地址、邮编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帐号。
个人:交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参保单位。
现参保单位:执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社保领取社保中心帐号等信息。
个人:把当地社保帐号信息交到原参保单位。
原参保单位:执当地社保帐号信息到当地社保办理转出手续。
所需材料:社保减少表、当地社保帐号信息(有的是联系函、介绍信等其他形式)、有的还需要本人写的转往外地的申请。
你在原单位应该办理正常的手续,原单位会将你的个人材料档案或的相关资料交给你,你再拿到新的单位落户继续交纳。
如果你户口也带走,那么可以去社保中心领取你个人帐户中个人交纳的部分;
如果你户口留住,不过估计是不现实。
好像是可以转的,具体怎么操作不是很清楚,好像也很麻烦
要移交单据的,原公司给新公司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