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父母遗留房产怎么分配问题

网友碰到这么一个问题:母亲是农村户口有房 产,父亲 是非农业户口,父亲有房屋支配权吗,具体如下:

哥 哥婚后在老家。我和姐和母亲落户该城中村,姐婚后村委批给母子宅基地。现在旧城改造,问 哥姐有权参与分配吗

系统通过互联网整理(主要来自百度知道、sogou问问、知乎、360问答等平台)获得以下解决方法,供碰到同样问题的网友参考:

旧城改造的利益分为两部分:

一部分是土地征用补偿,征地赔偿款一部分留作发展村集体经济,解决村民以后生计问题,剩下的钱所有在该村有户口的村民按相同的标准进行分配,这就是所谓的村民待遇;

另一部分是房屋、树木、水井、青苗、经济林的补偿,这按实际价格进行核算,由享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共同共有,如果有必要可以共同分割。

你姐有没有分配你家不动产和青苗补偿的权利,要看它是不是与你们共同生活,户口是不是与你们在一起,算不是算是你们的家庭成员;至于土地补偿更简单了,有你们村户口就有,没有你们村户口就没有!

    哥哥姐姐按道理是无法享受到母亲落户的村子提供的宅基地的,村委批准的宅基地,承包田,都是村民应该享受的权利,户口不在村里,是无法享受的,但是哥哥姐姐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无法在产权所有人在世时支配此房产

      解决方法3:父亲可以拥有该房屋的部分所有权,但是对宅基地是不具备所有权的,家庭子女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拥有房屋的部分产权或者可以享受依法继承房产的权利。

        如果您还有更好的解决方法也可以告诉我们啊,添加我们统一服务微信公众号:vcshuo

你爸爸自己一半。房子的另一半财产均分给其他子女。您好:您的情况是这样分的,如果此人死后留有遗嘱先按照遗嘱办理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此房产的一半产权归母亲所有,所以所有人继承的只是死了的人的这部分产权,并不是此房产的全部产权。即:这人的子女、父母、妻子各占一部分,如子女有人过世有其子女代为继承。你奶奶虽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你父亲和姑姑、叔叔、伯伯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可以继承。所以,如果房屋是你爷爷和奶奶的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你爷爷去世后,因为继承的关系,你奶奶已经不是房屋全部产权人了。建议按房管局的意见办理。子女直接表态是否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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