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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未到期,担保抵押人是否有权要求借贷人用自己的资产进行但保抵押,同时终止担保抵押
抵押贷款是指债务人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财产,以财产担保的债务一经偿还,财产所有权的转让即告结束,设置抵押的目的,主要保障债权人在债务中不履行债务时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而这一优先受偿权是以设置抵押的实物形态变成值来实现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人所有的实物形态为抵押主体,以不转移所有权和使用权为方式作为债务担保的一种法律保障行为。
借款人在法律上把自己的财产所有权作为抵押而取得的银行贷款称为抵押贷款。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它是资本主义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
方式编辑本段
而为了让更多的人区分和了解抵押贷款,现在抵押贷款又分高额抵押与传统抵押方式两种,最高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是有别于传统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与传统抵押制度相比,区别在于(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为不确定债权;(2)最高限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通常为将来的债权;(3)最高限额抵押必须预定最高限额外负担;(4)最高限额抵押权不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最高限额抵押权虽然比传统抵押权的更具有独立性,但最高额抵押权仍属担保物,其设立方式,效力与传统抵押权并无本质区别。在贷款期限内,评估、公证、鉴证机构不得再重复进行评估、公证、鉴证并收费;企业抵押权益登记期满,继续利用同一抵押物申请抵押贷款续期的,除工本费外,不再收取抵押物登记费。
房屋抵押银行贷款编辑本段
服务对象:1,上海注册,正常经营,企业或者股东名下有抵押物的中小企业。
2,在上海有抵押物的个人。
3,亲戚朋友有抵押物可以提供抵押的企业或者个人。
抵押物分为:住宅、办公楼、商铺、厂房、土地等等,都可以接受抵押。
额度:最高达房屋评估价值的100%
期限:一年至三十年
还款方式:1,等额本息
2,每月付息到期还本
3,随借随还
利率:银行利率
一次抵押和二次抵押皆可
银行贷款的产品有很多种,虹信会根据客户自身的条件匹配最合适的银行,以达到利率最优、放款最快的目的。
适用范围编辑本段
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并按规定办理纳税登记和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
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
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本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按《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核定,原则上信用等级必须为A级(含)以上;
已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制度健全,主要经济和财务指标符合银行的要求;
申请中长期贷款的项目必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
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抵押人必须依法享有对抵押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向银行明确表示愿以该抵押物为债务人提供担保。
以房产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70%;以交通运输工具、通用机器设备和工具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60%;以专用机器设备和工具,无形资产(含土地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得超过50%。
办理条件编辑本段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借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不得超过60周岁,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对象为年满18周岁,且银行系统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不接受未成年人所有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房产建筑面积最低不得小于30平方米;抵押房产的建筑年限在20年以内。
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同时会根据房屋的性质和抵押率不同给予一定比例的上浮;抵押贷款年限为1-10年,最低单笔贷款金额为5万元。抵押房产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写字楼、街面商业用房、别墅最高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
签署借款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必须借款人和产权人到场。取款时,借款人可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取款或到代办公司办理取卡手续。
申请资料编辑本段
信贷业务申请书;
借款人和抵押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借款人和抵押人董事会决议;
抵押人出具的信贷担保承诺书;
抵押物权属证明及保险凭证;
银行认可的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用款计划及还款来源说明;
与借款用途有关的业务合同。
申请步骤编辑本段
第1步、准备贷款所需材料
境内外人士提供申请住房抵押贷款资料一览表
文件种类 本市居民 外省市居民 境外人士
身份证明 借款人、抵押人及房屋共有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正本和复印件) 除身份证、户口簿外,提供户籍证明原件,本市暂住证 港澳人士提供回乡证或通行证身份证;台湾人士提供通行证、身份证、户籍藤本;其它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婚姻证明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同左 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书原件未婚者提供的未婚证明原件需经有效境外公证、律师楼见证或我国驻外大使馆认证
收入证明 提供由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或其他资产证明 同左 同左
其他资料(由银行和律师楼提供) 贷款申请书、扣款帐户、借款人通讯地址证明、承诺函、上海市房地产转让登记委托书、上海市房地产其他权利登记申请书、同意书(房屋共有人同意抵押书)同左 同左
房产商或销售商提供的资料 购房首付款收据复印件,预售或出售合同一本 同左 购房首付款收据复印件,经公证过的预售或出售合同一本
第2步、进行房屋评估, 签订贷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手续
公证时需要带的材料:
申请人和配偶及参加贷款人及共有人的户口薄 原件
申请人和配偶及参加贷款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 原件
结婚证 原件
保险费 详细
外地人需要暂住证明 原件
第3步、交易中心抵押权利登记
第4步、发放贷款
房屋抵押贷款流程编辑本段
1、推出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如果贷款申请符合此金融机构的贷款范畴,接着就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
2、准备贷款资料
如果是个人房屋抵押贷款,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
如果是企业需要抵押房产,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企业营业三证、开户许可证、企业章程、企业验资报告、购销合同,近六个月的流水、去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近半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证明(会根据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材料提供)。
此环节是房产抵押贷款流程中相当重要的一环,因为很多客户在进行贷款的时候都急需用钱,如果可以提前将这些材料准备好,将省去很大的麻烦。
3、看房评估
提交以上材料后,银行根据所提交的材料要对抵押的房产进行实地勘察、评估。每个环节都是房产抵押贷款流程中重要的一环,此环节直接决定着你的房屋抵押贷款的额度,一般来说,这次评估和市场价格会有一定的出入,因为评估机构会考虑多重因素。
4、报批贷款
将所有审贷资料还有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至银行进行审批。此时贷款客户一定要注意,把所有的资料准备齐全,如果到时候有缺少的会影响贷款进度。
5、借款合同公证
借款人级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
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查拳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现在大家是否对房屋抵押贷款的流程有所了解了呢,房屋抵押贷款在贷款中属于较为复杂的一种,提前预知流程可以帮助大家省下不下不少时间。若想要办理房屋抵押贷款还是要选择正规机构和专业人员进行咨询。
其他资料编辑本段
抵押贷款又分最高限额抵押与传统抵押形式两种,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是有别于传统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与传统抵押制度相比,区别在于: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为不确定债权;
(2)最高限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通常为将来的债权;
(3)最高限额抵押必须预定最高限额外负担;
(4)最高限额抵押权不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最高限额抵押权虽然比传统抵押权的更具有独立性,但最高额抵押权仍属担保物,其设立方式,效力与传统抵押权并无本质区别。
与按揭的区别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所规定的抵押与香港的按揭有一定的区别,即这两个法律对抵押的界定都以不转移占有为条件。
按揭就是按揭人(买方者)通过分期付款方式来取得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它对买房者来说有两方面含义:一是房款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阶段,房子的所有权被“按”着,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楼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即按揭人(买房者)、发展商(卖房者)、按揭权人(一般为有关银行)三者关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人(买房者)先与发展商签定买房合同,并预付部分购房款;然后由按揭人(买房者)凭该合同与按揭权人(银行)签订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发展商付清余下的购房款,而买房者定期向按揭银行付款,直到按规定付清“按揭款”,按揭过程即告结束。
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此项贷款须付利息,买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后,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这就是说,买房者在还清贷款之前,事实上并不真正拥有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若违约不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按揭是国际上种通行的房产销售方式,它与抵押贷款虽然性质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权”来保证债务(分期付款和按期还款)履行这点上殊途同归,完全一致。
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支持“三农”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贷款种类,保证贷款安全。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抵押贷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时,愿以自有或第三人财产作保证的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时公司有权处理其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办理抵押贷款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抵押贷款合同。
第三条、抵押物的范围:符合法律规定的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
以享受国家优惠政策购买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额以抵押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为限;有经营期限的企业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其经营期限;
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以房屋作抵押的应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四条、抵押人应提供的资料;
1、抵押人同意抵押的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
2、抵押人的资格证明;
3、对抵押物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证明;
4、抵押物基本状况;
5、其它有关资料。
第五条、抵押率:按抵押物现值最高不超过70%。
第六条、抵押物依法向其相关部门进行登记:
以房屋为抵押物的要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以交通运输车辆为抵押物的要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以机器设备及其它物资为抵押物的要到工商行政部门进行登记;
不属于上述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物品,要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手续。
以上抵押物在有关部门登记的同时,原则上要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证明手续,便于合理合法办理抵押贷款。
第七条、抵押物的保管:抵押物原则上由抵押人进行妥善保管并及时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本公司检查,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抵押物在抵押期内,抵押人不得拆迁、出租、转让或再抵押。
第八条、抵押物的保险:
抵押物作为贷款保证,原则上要求借款人办理抵押物保险,保单上应注明贷款公司为第一受益人,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第九条、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归还贷款本息后,办理抵押物撤销登记手续,抵押贷款合同终止。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处理抵押物:
1、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恶意逃废债务的;
2、借款合同期满,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或失踪,其法定继承人拒绝偿还贷款本息的。
第十一条、抵押物处理所得款项,先支付相关费用后再偿还贷款本息。如所得款项不足,公司有权追索,直至全部清收。
抵押品分类
第一百八十条规定: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可以设定抵押的财产属于不动产,对于动产,一般设定质押担保方式,物权法另有规定。
根据抵押品的范围,大致可以分为六类:
(1)存货抵押,又称商品抵押,指用工商业掌握的各种货物,包括商品、原材料,在制品和制成品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2)客账抵押,是客户把应收账款作为担保取得短期贷款;
(3)证券抵押,以各种有价证券如:股票、汇票、期票、存单、债券等作为抵押,取得短期贷款;
(4)设备抵押,以机械设备、车辆、船舶等作为担保向银行取得定期贷款;
(5)不动产抵押,即借款人提供如: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抵押,取得贷款;
(6)人寿保险单抵押,是指在保险金请求权上设立抵押权,它以人寿保险合同的退保金为限额,以保险单为抵押,对被保险人发放贷款。
抵押贷款分类
银行抵押贷款
一、个人住房贷款
1、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 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二、企业抵押贷款
企业贷款对象:工商注册的各类中小企业客户,经营情况良好。
企业贷款期限:一般为1-5年
企业贷款金额:一般为50万~10亿元
基本要求:
1、注册于上海市的中小企业
2、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公司注册与营运1年以上,最近一年年营业额300万以上。
利率费用合并一般为8%--14%之间
信托抵押贷款
抵押信托贷款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融资方以不动产抵押作为信托贷款的担保方式。利率加费用一般年18%左右。
不动产信托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简称“REITs”,直译为不动产投资信托,也称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其起源于美国。REITs一般分为三种类型:权益型(Equity REITs)、抵押型(Mortgage REITs)和混合型(Hybrid REITs)。
房屋抵押应急贷款
服务对象:1,上海注册,正常经营,企业或者股东名下有抵押物的中小企业。
2,在上海有抵押物的个人。
3,亲戚朋友有抵押物可以提供抵押的企业或者个人。
抵押物分为:住宅、办公楼、商铺、厂房、土地等等,都可以接受抵押。
额度:房屋评估价值的七成,单笔金额10万-5000万
期限:一个月至一年
还款方式:1,一次性付息,到期还本
2,每月还息,到期还本
月利率:1.5%起
优势:房屋抵押应急银行借款一套房和多套房皆可
房龄不限;审批周期短,可当天放款
典当行抵押贷款
抵押典当是指当户将其不动产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和利息,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费用、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利息加费用合并约为月3%左右。
车辆抵押贷款
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而汽车抵押借款服务平台人人宝的出现,为拥有私家车的人群提供了一个短期融资借款的新渠道。
五色土抵押借贷
借款人将不动产抵押在放贷人(自然人)的名下,放贷人将资金直接交给借款人,借款人依照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若不履行到期债务,放贷人对该不动产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五色土负责抵押借贷的风险管理,贷前风险评级和贷后诉讼执行。对每一笔抵押贷款,尽职调查,评估风险的的大小,确定五色土风险级别:AAA级、AA级、A级等。
利率加费用一般为年18%左右。
2003年10月,五色土在国内首创不动产抵押借贷风险评级,因其规范化、阳光化、专业化,被业内称为“五色土模式”。 风险评级标志见右图。
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债务,实际的债务人必然受到直接性的牵连。因为产生的效应直接是应当债务人还清。但担保人是公司担保的话,只要公司运营情况稳定担保的公司也是需要偿还的。也就是说至要公司担保,在不破产或倒闭的情况下,债务人都是很安全的。
贷款担保是担保机构为放款人(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业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证。担保机构保证在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时,负责支付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贷款担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项时生效,借款人或担保人偿还本息后失效。
贷款担保是信用担保机构的主要业务,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分散银行放贷、企业融资可能产生的风险,起到保证信用贷款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的作用。贷款担保的主要形式:
1、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是为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这种贷款的特点是贷款期限短(一年以内)、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是客户使用最为频繁的贷款。为流动资金贷款进行的担保称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2、固定资产贷款担保。企业购置机器设备、技术更新改造、购地建房、房地产开发、基本建设投资需要资金,向银行申请贷款所提供的担保。
3、银行票据贴现担保:是企业(持票人)在商业汇票未到期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担保等。
4、个人消费贷款担保:是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自然人用于购买消费品或用于教育、旅游等个人消费需求时向银行提出贷款为其提供的担保。主要有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担保、汽车消费贷款担保、个人住房装修贷款担保、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担保、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担保。
5、个人经营性贷款担保:是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因生产、经营周转的需要向银行贷款时为其提供的担保。
6、下岗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专为解决由于申请额度小、从银行获得贷款有困难的下岗失业人员的资金需求。某些担保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委托银行向其提供小额贷款。小额委托放款需提供足额反担保。
《合同法》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就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合同法》第67条规定: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法》第68条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它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四、债权无效抗辩权。《合同法》第52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将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房地产抵押与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含义
(一)抵押与房地产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在法律上把其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而债权人并不占有财产的一种担保形式。
抵押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不成文法抵押,即是把财产的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能否收口, 要看债务的偿还情况而定,如不能按时清偿所借债务,财产所有权便不能收回。如果能按时清偿所借债务,财产所有权便可以收回;另一类是有合法留置权的抵押,它是在法律上给予承押人留 置财产的权利。抵押是在债务人和债权人都认为比较公平合理的前提下,为确保债务按时清偿而实行有价担保的一种行为。对于债务人(承押人、抵押人)来说,仍然保留对财产的占有和使用;对于债权人(受押人。抵押权人)而言,在债务清偿之前,拥有抵押财 的所有权,可避免遭受损失,在整个抵押过程中,债权人享有抵押权。抵押权是在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上设定的一种担保物权,当 债务人不能履行偿债时,债权人有权拍卖。转让或兑现设定抵押的财产,并从其款项中得到清偿。抵押权与债权的关系十分密切,它随着债权的发生而发生,随债权的消失而消失。作为抵押 的财产即抵押品的种类很多,一般为易子保存或变卖的商品,如股票。债券、房地产等。
房地产抵押是抵押的一种形式,指抵押人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
房地产抵押权即是以房地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的财产而形成的权利,是随房地产抵押的形成而发生的。房地产由于其经济价值大,耐用期限长,具有保值、增值性、不可移动性,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抵押品。在房地产抵押期间,房地产产权仍然由产权所有者管理,债权人只能按期取息和收回借款,而无使用与管理房地产的权利。当债务还清,债权人收回房契、地契,抵押即告结 束。如债务到期抵押人不能清偿,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 抵押物,以偿还其债务。债务已到期而未能清偿时,抵押房地产 的所有权属于抵押权人。如抵押物拍卖。转让后所得价款偿还债 务有剩余部分,应退还给抵押人,不足时抵押权人仍可以和其他债权人一样,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
(二)房地产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也叫抵押放款或财产担保放款,指银行或其他金融 机构要求借款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还款的物质保证而发放的贷款。抵押贷款与信用贷款是平行存在的两种贷款形式。信用贷款 是借款人单凭自身信誉,无需提供物质保证而从银行取得的贷款。这种贷款方式对放款人而言风险较大,因此利率较高,往往只对一些信誉好的大公司提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竞 争日趋激烈,广大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都会面临无力清偿债务, 甚至破产的危险。为确保贷款的安全,减少贷款风险,金融机构往往要求贷款人提供一定抵押物作为担保品,以备借款人不能依 约偿还本金和利息时,银行可以依法从变卖抵押财产得款中得到补偿。可以用作抵押财产的物品有:房地产、机器设备、有价证券、流动资产等。 房地产抵押贷款则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借款人提供房产或地产作为还款的物质保证的抵押贷款。它是房地产信贷业务的主要形式,在融资业务中占据了重要地位。在房地产抵押贷款中,不转移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但产权人 和受押者都不能随意处理房屋。与其他贷款相比,房地产抵押贷款具有以下特征:
1.是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为前提来融通资金的贷款房地产抵押贷款是以房产或地产为抵押而取得的贷款。与信用贷款相比,房地产权参加到抵押人与承押人之间的借贷活动中,减少了债权人的贷款风险,而且其贷款发放数额由抵押物的价值和贷款项目风险程度来决定,整个借贷活动的展开以房地产抵押品的存在为前提。但就借贷双方而言,其目的都不是为了取得抵押物,而是以抵押物为前提融通资金。借方是为了获得资金 而将房地产抵押,贷方为保证贷款安全而要求取得抵押物的抵押权。
2.当事人具有双重关系借贷双方不仅具有债权债务关系,而且还存在出押受押关系。借方既是债务人又是出押人;贷方既是债权人又是受押人。
3.抵押物权属关系复杂房地产抵押中抵押权是从属于主债权的担保物权,在抵押期间内,房地产抵押物设立抵押权,并办理登记,抵押权人保管房产的产权(所有权)证书和地产的使用权证书,但不转移房地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仍归出押人。当贷款到期如出押人履行债务,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归还出押人,如出押人不能清偿债务,承押人可以行使对房地产的所有权。
4.借贷双方须签订抵押合同,保护双方权利房地产抵押所涉及的权属关系较为复杂,为保证抵押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必须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并应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抵押登记,使其发生法律效力。还清贷款全部本息后,房地产抵押合同即告终止。
5.涉及关系人及影响因素众多房地产抵押贷款与其他标的物抵押贷款不同,它不仅涉及到 抵押人与承押人的双方利益,还涉及如房地产使用人。共有人以及它项权利人等各方面的权益。影响因素有:交易市场上房地产实际价格的波动情况。抵押期间房屋的使用。修缮、管理、养护 对实际价格所产生的影响,以及意外灾害、人为事故等。
二、 房地产抵押贷款的程序
(一)提出贷款申请
凡是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需填写《房地产抵押贷款申请表》,并提供规定的文件,经贷款负责人认定后方可办理借款申请。如借款人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 业,则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应提交的文件包括:房地产抵押登 记申请书。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经有权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抵押房地产的清单及所有权证件、房地产抵押合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借款人财务情况和其他有关文件。当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银行取得贷款时乡还需提交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按合同付清出让金的凭据。
(二)贷前审查
金融机构收到借款人的申请及相关文件后,要对借款人和抵押标的物进行全面的审查和分析。这是保证贷款安全的重要环节,审查包括以下内容:
1.对借款人资格、资信的审查主要审查借款人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确有还款能力。抵押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抵押房地产拥有所有权,并领有所有权凭证;法人应具备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力,且具有房地产开发权。同时,银行可要求企业提供验资证明。财务报表等资 料审查抵押人的资信状况。在对借款人审查的同时也要审查承押人是否具有承押资格, 这将由政府指定的房地产抵押贷款领导机关来进行。我国有些地区规定,房地产抵押贷款发放机构必须是国内的银行或者是在我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外国银行。
2.对抵押物的审查对于抵押房地产的选择和审定,主要着眼于易于保值。易于变现。易于保管以及易于估价的房地产。抵押物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抵押的房地产不能用于贷款抵押。
3.对贷款用途。项目的审查和分析一是审查贷款的用途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是对贷款项 目进行可行性评估,从市场研究和经济研究两方面分析贷款是否可行,主要有以下比率指标:
(1)营业净收益与贷款本息比率。这是分析房地产抵押贷款还款能力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预计项目年度营业净收益/年度偿还贷款本息金额该比率越低,对金融机构而言风险越小,反之,风险越大。
(2)营业费用比率。该指标也可以分析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还款能力,计算公式为: 营业费用/项目实际总收入该指标越大,反映项目创造单位收益所需的投入越大,贷款 人可将该指标与市场上平均水平比较,一般不能差距太大。
(3)保本比率。指项目支出与收入的比例,计算公式为:(营业费用十贷款本息)/潜在总收入贷款人一般规定允许的最高比率范围为70%一95%,如比率高于这一水平,则项目得不到保本的现金流。
(4)贷款价值。计算公式为: 抵押贷款金额/抵押房地产价值这个比率对金融机构而言,越低则贷款安全性越大,相反,贷款安全性就越差。抵押贷款金额的确定取决于各方面因素,如 银行可贷资金是否充裕、借款人的自筹资金能力、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以及政府的法律、法令等等。找房地产资料,到中国地产商
(三)对抵押房地产的估价
房地产抵押估价是审核房地产产权证书的真实性及可靠性,并在综合考虑市场变化。利率趋势等因素的基础上,对抵押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决定该贷款金额与抵押物价值的比率。房地 产价值评估可分为住房估价和土地估价两个部分。住房估价方法较单一,计算公式为: 房价=房屋重置价乘于房屋成色 ,其中重置价是按现有物价水平重新建设房屋的价值,成色是用百分比表示的新旧程度。房屋估价还可以按各种建材数量构成评点计算,也可以采用立方尺法、平方尺法等。其基本思路是先计算其建设成本,然后减去折旧。
土地估计则较为复杂,常用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剩余法、成本法等。房地产金融机构一般配有专职或兼职估价人员,对抵押房地产作出价值判断。 通过上述方法计算出房地产现值后,金融机构根据房地产市场走势。贷款利率变动趋势等因素,决定贷款金额与房地产价值的比率,算出贷款额度。本世纪初美国刚开始推行房地产抵押贷款时,贷款价值比仅为50%-60%,后随经济发展,这一比率提高到80%左右。“二战”后,美国房地产抵押贷款由于二级抵押市场的建立,房地产的易售性、价值流动性增强,贷款风险分散,贷款价值比率高达90%。我国由于刚刚开始推行房地产抵押贷款制度、贷款额度要根据福利性住房和盈利性经营房地产分别确定,前者可享受优惠,而后者则应从严掌握。
(四)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的签订和登记 对贷款审查合格之后,借款双方应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共同订立抵押贷款合同。房地产抵押贷款合同是指房地产抵押当事人。(包括借贷双方和担保人)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签订的书面契约,所签订合同应办理公证登记。另外,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持抵押合同。有关批准文件及证件到当地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登记的目的是为防止产权不清或已经失效,以及一物两押。房地产产权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日期内办完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的房地产抵押贷款,法律不给予保护,如抵押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抵押双方当事人应自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
(五)抵押房地产的保险 我国有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规定,房地产抵押人在申请抵押贷款前,应按银行指定的险种向保险公司投保,否则不能取得贷款。借款人可持购房合同或售房单位出具的住房交付使用证,办理投保手续。借款人自行组织施工或翻修住房的应办理“建修房综合保险”,至建修住房全部竣工时为止。保险金额的确定:凡以、建的住房作抵押的,不得少于购、建住房的价值;以优惠价购房的住房作抵押的,应按优惠价房的现值进行保险;旧房翻新后作抵押的,将旧房价值与翻修费 用之和作保险金额。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抵押物的保险期应与抵押贷款期限相一致,借款人在抵押期间不能中断或撤消保险。如果借款人中断保险,贷款单位有权代为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被保险的抵押物一旦出险,其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由保险公司按保险单规定赔偿。贷款单位为抵押物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如果借款人未按合同履行还本付息者,贷款单位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扣除贷款本息。
(六)抵押物的占管和处分
1.抵押物的占管一般而言,抵押物的占管方式有两种:抵押权人占管方式和 抵押人占管方式。房地产商品的特性决定了房地产只能由抵押人占管,抵押权人保管房地产的产权证书及其他证明文件。未经抵 押权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房地产交由他人占管。抵押人在占管期间应维护已作抵押的房地产的安全和完整,并随时接受对方的监督和检查。抵押人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物出租、变卖、拆除、赠与、改建,不得改变其性质。 己作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内发生继承。遗赠时,继承人、受遗赠人应书面告知抵押权人。
2.抵押物的处分
抵押物的处分,是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的最高形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请处分抵押物:
(1)抵押人未依约履行债务的,即合同期满后未还清贷款本息的;
(2)抵押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踪而又元人代其履行债务的;
(3)抵押人的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代管人拒不履行债务的;
(4)抵押人被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抵押权人可以申请下列方式之一处分抵押物:
(1)申请当地房地产市场公开拍卖;
(2)委托房地产交易市场出售;
(3)经过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同意的其他适当方式。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均应按照当地有关规章办理。
抵押房地产处分所得价款的分配原则和分配顺序是:
(1)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2)扣除抵押物应交税费;
(3)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本金、利息以及违约金;
(4)所剩余部分退还抵押人。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抵押物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抵押物处分价款超过偿还额的剩余部分属于破产财产;抵押物处分价款不足偿还贷款部分,作为破产债权依照破产程序受偿。
三、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房地产抵押贷款的贷款额度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资信程度、经营状况。申请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长短确定,一般最高不 超过抵押物现行作价的70% 。贷款的期限主要有两种:短期建 设贷款以建设周期为限,一般3一5年;长期经营贷款15一30年左右。抵押贷款利率一般是按照期限、货币市种确定的,人民币抵押贷款利率按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期限的长短。借款数额的多少,实行浮动利率。外币抵押贷款利率按 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贷款利率加浮动利率执行。贷款利息实行 按季结息的办法,利息的收取方法是由贷款人按季直接从借款人的存款账户中收取。
四、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偿还方式 借款人在贷款合同规定期限内偿还贷款本息,选择何种还 款方式由借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常见的偿还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分期还本金加利息的不等额抵押贷款还款方式(递减 还款) 这种还款方式是以总贷款金额除以还贷期,得出每期应还的本金,再加上该期利息,便得出各期应还金额。与按揭贷款递减 还款的计算原理相同,只是一般是按年还款。
(二)每年支付利息,期满一次偿还本金或分期归还本金的还款方式一般对于期限不大长,金额不太大的贷款,可采用每年支付利息,期满一次偿还本金方式,如一笔房地产抵押贷款50万元, 期限3年,年利率10%,则每年支付利息50x l0%:5万元, 到期一次还清本金50万元。对于那些期限较长、金额较大的长期贷款 可采用分期归还本金方式。
(三)资金回收式年度等额还款方式该方式是还款年度内,每年还款固定不变。
(四)本金利息平均归还方式 这种方式是借款人在各期次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的本息。
保险单抵押贷款,受保人有权做抵押吗?
涉及到民商法行为的理论问题,下面我就简要的说下我的看法,直接回答你的问题,然后会附带些资料让你多了解内情.
第一,银行抵押的抵押品要求对象.
银行抵押贷款,一般要求贷款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抵押贷款属于该范围.
抵押品的范围和贷款种类,贷款的抵押品是指由借款人向银行提供的,并经银行认可作为实物担保的财产物资。抵押品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大类:一类是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二类是各种有价证券。三类是能够封存的流动资产。四类是可作转让的无形资产。五类是私有财产和其他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 目前,国外根据抵押品的范围,把抵押贷款分为以下六 类:一是存货抵押。二是客账抵押。三是证券抵押。四是设备抵押。五是不动产抵押。六是人寿保险单抵押。我国商业银行抵押贷款的种类主要有动产、不动产及金融有价证券抵押贷款。
第二,人寿保险是否符合抵押品要求.答案:符合
从第一点,我想你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凡是抵押品
1.直接含有价值.
2.这种有价的性质是有存在时段.
人寿保险单抵押,作为一种抵押种类是可以的.
第三, 手续的问题.
贷款所需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注意的是:
1.必须有抵押物才能贷款,而且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总和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1/2;
2.有长期稳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贷款本息的收入来源;
4.借款人年龄限制:男的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60岁,女的年龄+贷款期限不超过55岁;
5.进入征信系统黑名单的客户不能办理贷款;
1.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后,对抵押本体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开立个人活期存款帐户、签定借款合同等;
4.办理贷款抵押登记事宜;
5.银行放款^_^
以上是关于你所问的,我的简要回答,根据日常的规矩,要贷款也不容易,有”中国特色啊”,具体再咨询相关申请银行,他往往会有附加的条件和要求.
下面附带些资料信息:供你参考.
一)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指银行对哪些部门、企业、单位和个人发放贷款。其实质是选择贷款投向,确定贷款范围和结构。
商业银行贷款对象的确定:
一要反映信贷资金运动的本质要求,贷款出去要能保证偿还付息;
二要符合商业银行贷款原则的要求,贷款发放要遵循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原则;
三要体现货款投向政策的要求,贷款的投向要服从国家产业政策。
因此,商业银行的贷款对象必须是经营性企业单位,即具有经济收入,预付的价值能够得到补偿和增值,有归还贷款本息的资金来源。凡非经营性、没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只能作为财政拨款对象,而不能成为银行贷款对象。
总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从事生产、流通和为生产流通提供劳务服务的经营性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都可以成为贷款对象。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贷款对象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是指具备什么条件的对象才能取得贷款。是对贷款对象提出的具体要求。凡在“对象”之内,而又满足“条件”要求的企业单位就可取得银行贷款。确定贷款条件的依据是:企业单位设置的合法性、经营的独立性、自有资本的足够性、经营的盈利性及贷款的安全性。因此,凡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企事业单位、个人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我国商业银行现行贷款条件为:
1.经营的合法性
2.经营的独立性
3.有一定数量的自有资金
4.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
5.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八、贷款用途和种类
(一)贷款用途
贷款用途是指贷款在企业资金占用中所表现出来的使用方向和范围。它是具体规定企业什么样的资金需要可以便用贷款,以及这些资金需要中多大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
现行贷款用途主要是用于存货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资金需要。从流动资金看,工业企业的贷款主要用于原材料储备、在产品和产成品存货的资金需要。商业企业的贷款主要用于商品存货的资金需要以及工商企业在商品销售过程中结算在途资金需要。从固定资金看,主要用于企业技术进步、设备更新的资金需要,企业新建、改造、扩建的资金需要,以及企业进行科技开发的资金需要(包括部分流动资金)。在消费领域主要用于民用商品房和汽车的购置而引起的资金需要。
九、贷款种类
现行贷款种类的划分标准及种类如下:
(一)按贷款经营属性划分
1,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特定贷款。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二)按贷款使用期限划分
1.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
2.中、长期贷款。中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
长期贷款,指贷款期限在5年(不含5年)以上的贷款。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
(三)按贷款主体经济性质划分
1.国有及国家控股企业贷款。
2.集体企业贷款。
3.私营企业贷款。
4.个体工商业者贷款。
(四)按贷款信用程度划分
1.信用贷款。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2.担保贷款。指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指按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
抵押贷款,指按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质押贷款,指按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3.票据贴现。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五)按贷款在社会再生产中占用形态划分
1.流动资金贷款。
2.固定资金贷款。
(六)按贷款的使用质量划分
1.正常贷款。指预计贷款正常周转,在贷款期限内能够按时足额偿还的贷款。
2.不良贷款。不良贷款包括呆账贷款、呆滞贷款和逾期贷款。
呆账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账的贷款。
呆滞贷款,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逾期(含展期后到期)并超过规定年限以上仍来归还的贷款,或虽未逾期或逾期不满规定年限但生产经营已终止、项目已停建的贷款(不含呆账贷款)。
逾期贷款,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账贷款)。
(七)按国际惯例(风险度)对贷款质量的划分
将银行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个等级,后三类贷款称为“不良贷款”或为“有问题贷款”。
十、贷款期限、利率、贴息和结息
(一)贷款期限
金融机构贷款的期限主要是依据企业的经营特点、生产建设周期和综合还贷能力等,同时考虑到银行的资金供给可能性及其资产流动性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贷款期限在借款合同中标明。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对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发放的贷款最长期限可到2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的贴现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B起到票据到期日止。贷款到期不能按期归还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末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算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二)贷款利率
贷款人应当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范围内,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标明。贷款利率的上下限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规定一个浮动幅度,在这个幅度内,由贷款人和借款人协商后确定贷款利率。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支付利息。
(三)贴息及结息
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地方、部门可以对某些贷款补贴利息。贷款的贴息,实行谁确定、谁贴息的原则。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当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缓息和免息。
十一、贷款方式
(一)贷款方式的含义
贷款方式是指贷款的发放形式。它体现银行贷款发放的经济保证程度。反映贷款的风险程度。
(二)贷款方式的选择依据
贷款方式的选择主要依据借款人的信用和贷款的风险程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不同风险程度的贷款,应选择不同的贷款方式,以防范贷款风险。
(三)具体贷款方式
我国商业银行采用的贷款方式有信用放款、保证贷款、票据贴现,除此之外,还包括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
1.信用贷款方式
信用贷款方式是指单凭借款人的信用,无需提供担保而发放贷款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没有现实的经济保证,贷款的偿还保证建立在借款人的信用承诺基础上,因而,贷款风险较大。
2.担保贷款方式
担保贷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保证人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质押),或凭保证人的信用承诺而发放贷款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具有现实的经济保证,贷款的偿还建立在抵押(质押)物及保证人的信用承诺基础上。
3.贴现贷款方式
贴现贷款方式是指借款人在急需资金时,以未到期的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银行直接贷款给持票人,间接贷款给付款人,贷款的偿还保证建立在票据到期付款人能够足额付款的基础上。
十二、贷款程序
(一)贷款申请
(二)贷款审批
(三)签定合同
(四)贷款发放
(五)贷款的管理和收回
十三、信贷监督与制裁
(一)信贷监督
贷款监督,是银行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分析、督促、制约的行为。其实质是运用信贷、利率杠杆,对企业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和制约作用。
.1.信贷监督的方法
信贷监督是一种经济监督,因此,其监督的方法通常采用经济措施,通过信贷业务活动来进行。一是通过制定正确的贷款制度,严格执行贷款政策、原则和办法来进行监督。二是通过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向企业和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发挥监督作用。三是通过贷款三查制度来发挥信贷监督作用。
2.信贷监督的主要内容
(1)借款人对信贷资金的使用情况。
(2)借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
(3)借款人财务状况有无较大变化。
(二)信贷制裁
信贷制裁,是银行对于逃避信贷监督,违反金融政策、 借款合同及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的借款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必要的措施,从经济上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影响。信贷制裁是信贷监督的必要手段,其目的是为了促使借款人遵守借款合同,规范企业行为,合理利用资金,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也是为了保护银行的合法权益,提高贷款质量,降低贷款风险。
十四、贷款担保方式操作管理
(一)贷款担保的概念及任务
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二)贷款担保的方式
贷款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和质押。这些担保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结合使用。
(三)贷款担保的审查
贷款行应当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银行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担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十五、抵押贷款操作管理
(一)抵押贷款的涵义
抵押是指债务人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债权人,但债权人并不占有财产,以财产担保的债务一经偿付,财产所有权的转让即告结束。借款人在法律上把自己财产所有权作为抵押而取得的银行贷款称为抵押贷款。抵押贷款的保障性是区别于信用贷款的根本特征。
(二)抵押品的范围和贷款种类
贷款的抵押品是指由借款人向银行提供的,并经银行认可作为实物担保的财产物资。
抵押品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五大类:一类是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二类是各种有价证券。三类是能够封存的流动资产。四类是可作转让的无形资产。五类是私有财产和其他可以流通、转让的物资或财产。
目前,国外根据抵押品的范围,把抵押贷款分为以下六 类:一是存货抵押。二是客账抵押。三是证券抵押。四是设备抵押。五是不动产抵押。六是人寿保险单抵押。
我国商业银行抵押贷款的种类主要有动产、不动产及金融有价证券抵押贷款。
(三)抵押贷款的管理要求
采取抵押贷款方式大大降低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为银行收回贷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障。对抵押贷款的管理,除了进行必要的信用调查外,还要加强以下工作:一是贷款项目的选择;二是抵押品的选择和审核工作;三是签订借款合同等。
借贷双方在签订有效借款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之后,借款人可凭银行的贷款通知办理抵押贷款开户手续,银行可按照贷款项目的建设进度、实际需要和规定的用途发放贷款,并监督其使用情况。
十六、票据贴现贷款的操作管理
(一)票据贴现的概念和特点
贴现是持票人以未到期票据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兑取资金的行为。贴现贷款是银行以持票人持有未到期票据为对象所发放的贷款。对于银行来说,是买进票据所载权利,票据到期,银行可以取得票据所载的金额。贴现贷款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1.流动性高
票据贴现以后,票据所载权利完全属于银行,贴现银行如有急需,可向其他银行转贴现,或向中央银行再贴现,能随时收回资金,具有很高的流动性。
2.安全性大
由于贴现人及票据上的各个当事人均为债务人,所以贴现银行的资金运用具有更大的安全性。
3.自偿性强
票据贴现在票据产生时,兑现日期已在票据上载明,债务人不能要求转期。同时,商业汇票又都以合法商品交易为基础,具有很强的自偿性,到期收回票款较之一般贷款更有保证。
4.用途确定
在用途上,贴现是针对每一笔票据具体操作的,贴现是否得当合理,反映明确清楚。所以,贴现也最容易反映银行的工作质量。
5.信用关系简单
贴现除了票据到期不能偿款追索外,贴现人与银行已无需联系,所以贷款利息在贴现时银行即预先扣除。
票据贴现业务是一项特殊放款方式,与其他放款相比还有下列不同之处:一是收息的方式不同。二是期限的确定不同。三是所涉及的关系人不同。
(二)办理贴现贷款的程序
1.贴现贷款的申请
2.贴现的审查
3.贴现资金的支付
实付贴现金额=汇票票面金额—贴现利息
十七、信用贷款操作管理
信用贷款,是以借款人的信用作为保证的贷款。因此,风险性较大,银行在发放信用贷款时,一定要严格掌握贷款额度,审查和分析借款人的财务报表。要进行以下四方面重点审查。
(一)借款人的品质。
(二)贷款的用途。
(三)贷款的数额。
今后的信贷管理工作,核心内容就是贷款的风险管理,健全各种贷款资料,是防范贷款风险的依据和前提。为此要求各位信贷人员要结合贷款五级分类对原信贷资料进行完整和补充,对确定无法补充的,要进行书面说明。
一、贷款操作的基本要求
1、资料齐全:泾信联发〔号文件确定的20个信贷主办(兼)要根据前面讲的信贷档案管理要求,负责审查、审核、监督本社(部)贷款资料的规范性,这里不再重复。
2、程序合规:符合贷款对象和条件,符合政策规定用途、种类、期限和利率。
信用社贷款操作程序为: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检查——贷款收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逆程序操作或减、漏程序运行。
3、按期催收:信用社在短期贷款到期10天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30天之前,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对跨年度的贷款,至少要按年结息。催收通知单必须按时签发,贷款逾期后催收通知单相隔不能超过2年,原则上每半年至少得签发一次。
4、贷后检查:贷款发放后,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检查内容按新印制的《泾川县农村信用社贷后检查表》逐项检查、登记,检查后,由借款人和检查人签名备查。
5、贷款展期: 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一般不展期,贷款户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只能展期一次。贷款展期,借款人应在短期贷款到期前10天。中、长期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向信用社提交贷款展期申请书,信用社调查提出意见后,按贷款审批权限审批。信用社短期贷款的展期不得超过原订期限,中期贷款的展期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三年。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或质押贷款的展期应由保证人、抵押人或出质人出具同意展期的书面证明,否则不得办理展期。贷款展期应由借款人提交书面展期申请(纳入借款档案)后,经信贷员同意再填制一式三联的贷款展期申请书(一联交贷户、一联附借据后、一联纳入该廖借款档案管理),签订展期协议,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
二、贷款申请的内容要素
除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可以用统一印制格式申请(填空式申请)外,其余贷款均应由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款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借款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所、户籍、本人从事职业,家庭成员及职业等情况;
2、经营项目、规模、前景;
3、资产负责情况及信用状况;
4、借款金额、期限及用途;
5、借款投资项目及经营计划
6、还款来源及还款计划;
7、申请人签名、盖章、捺指纹;
8、申请日期。
三、贷款调查报告的基本要求
贷款调查人数应按照审批权限的不同增减,即:属信贷员个人审批权限的贷款,调查人为经办人一人;贷款金额属信用社审贷小组审批权限的,调查人应由审贷小组指派一人会同包片人上户调查,包片人为主要调查人,审贷小组指派的调查人为参与调查人,分别要在调查报告上主要调查人和参与调查人外签署姓名。
农村信用社贷款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有:
1、客户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
2、申请贷款种类、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贷方式、担保方式和限制性条款;
3、客户财务状况、经营效益和市场分析;
4、贷款风险评价;
5、贷款综合效益分析;
6、提出贷与不贷、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利率的建议。
四、贷款调查报告提纲和技巧
围绕贷款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归纳整理了一些贷前调查提纲和技巧,供各位同仁商榷,并以期抛砖引玉。
(一)Who?申请借款人是谁(借款人资格等基本情况调查)
1、 借款资格。申请借款单位全称、经济性质、注册资金总额、生产经营范围、经济核算形式、成立时间、所属行业、演变过程、老企业名称、收购(拍买、转让)总价格(其中出资现金金额)、债务转让金额等基本情况调查。
(1)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要有复印件),确定借款人是否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核实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是否在信用社的营业区域内;
(3)特殊行业(如矿业、烟花生产)是否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
(4)除自然人外,申贷单位是否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有效贷款卡;
(5)基本帐、其它帐款开户行情况,是否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或一般存款帐户。
2、申请借款单位负责人员、股东(特别是法人代表)的基本情况
(1)股东组成、股东入股数量和比例、股东间的关系,
(2)学历、经历、经营管理能力、业绩;
(3)社会关系、爱好、生活习惯、品行、年龄、健康状况;
3、 职工人数及构成特别是管理人员、科技人员的专业技能、经验。
(二)Why?借款单位为何借款(借款原因调查)
借款单位申请贷款的原因、用途、用款计划。
(三)When?借款单位何时归还贷款(经营状况、经济和财务效益调查
这是贷前调查的主要内容。要分析申请贷款的借款人是否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无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借款申请人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否合规合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调查生产技术水平、产品销售情况、产品价格变化(与原材料变动幅度比)、主要销售单位、货款结算方式、货款回笼情况。
1、对主要产品名称及产品用途、工艺水平、科技含量、市场供求关系、同行业竞争能力、市场前景、发展趋势等内容进行调查。
2、对借款单位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与供销情况进行调查。调查借款单位材料采购落实情况,分析判断原材料是否有来源,调查原料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主要供货单位、购售方式。
3、借款单位资产负债及其构成等情况(借款人实力调查)
(1)固定资产情况:按动产和不动产分类,对借款单位的固定资产名称、数量、价值、性能、年限、分布、变现能力进行调查分析;
(2)流动资产情况:主要包括:A、存货品种、总量、价值、变现能力;B、应收款金额,较大的债务人情况,是否有坏账风险;C、短期投资金额、项目、地点或对象;
(3)负债情况:主要包括负债种类、金额、债权人情况、向农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情况及还本付息记录。是否有银行借款不放在相应的科目核算,以调整自己的资产负债率的行为;是否有将应付票据如银行承兑汇票,不进行帐务处理行为;是否有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作登记行为。调查主要办法是查询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
(4)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有效性。是否有虚增所有者权益(如:通过高估资产价值,虚增公积金)以降低资产负债比率行为。
(5)其它影响借款单位经营和效益的财务数据。
(6)企业报表分析: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从三个基本方面(即偿债能力、经营状况和获利水平)进行计算分析,可基本满足对企业经营状况的认识。
A、偿债能力 偿债能力是指企业清偿短期、长期债务的能力。
它有三个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负债总额
它反映企业短期负债的清偿能力,即每1元流动负债额中有多少流动资产额作保证。一般认为2:1的流动比率较好。若该比率过低,说明企业偿还能力较差,若该比率过高,说明企业的部分资金闲置。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存货 /流动负债总额
因为存货不能马上形成支付能力,所以速动比率比流动比率更能准确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一般认为,该比率为1:1较好。
负债比率=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
一般认为,该比率维护在40-60%之间较为合适,负债比率过高是不利的,应引起重视。
B、营业状况
存货周转率= 销售收入/存货
它反映一个企业销售能力的强弱和存货是否过量。一般而言,存货周转率越高,利润额也就越大,运用资本中闲置在存货上的数额也就越小,存货周转率为9(次)较合适,但行业间的差别也较为明显,应具体分析。 销售与固定资产比率=销 售 收入 / 固定资产总额 该指标用来衡量固定资产运用情况,即每元固定资产的投入使用,可获多少营业收入。该指标适用于经营房地产项目的企业,一般讲,该比率为5较合适。
C、获利水平
净利率=税后利润 /销售收入 它反映企业每1元的销售收入可获得多少纯收益,一般说,5%以上较好。
投资报酬率=税后利润/投资总额
它反映企业投资的效益,一般来说它越高越好。
应收账款损失率=坏 账 损 失/应收账款总额
一般讲该指标越小越好,比率高应引起重视,必须到企业对应收帐款进行调查,找出原因。
对企业利润的分析,一般以本期实际数比计划数或同期水平对比,找出差异和各种影响因素,分清毛利,非商品损益,费用影响等,要逐一进行分析,做到心中有数。
以上各量化指标分析,应针对不同企业情况,结合企业经营市场情况以及同类型企业的以上指标进行类比,区分和判断企业经营的效果及资金使用情况。
4、分析贷款项目投入构成,明确还贷来源
对贷款项目投入构成、金额和自有资金情况进行调查,合理测定信贷资金投放量;
分析贷款项目生产周期、预计利润水平、现金流量,调查分析借款单位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确定借款期限等。
(四)What?借款单位以何做担保(抵押物和保证单位情况调查)?
1、抵押物是什么、在哪里、权属情况、租赁情况、数量和质量状况、评估价值、价值是否稳定、变现能力等调查分析;
2、对保证担保人的资格、保证能力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
通过借款单位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和效益情况的分析,结合抵押担保情况对贷款风险进行评价
(五)How?调查意见如何?
在进行贷款综合效益分析基础上,明确以下事项:
1、贷与不贷;
2、贷多贷少,具体金额;
3、贷款期限;
4、贷款利率;
5、其它意见。
六、调查人单位、姓名、职务和日期
四、担保贷款的基本常识
1、有配偶的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现在这个问题越来越重要了,因为有时借款人夫妻之间不知道另一方的借贷行为,在借款期间一旦离婚,住房财产分割时,债务的偿还承担就出了问题。必须要借款人夫妻双方带着婚姻证明来,不能由借款人说这是我的配偶就给办理了借款手续,因为借款人找一个人就能顶替的。
2、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这一般容易出现在父子或兄弟之间。
3、必须提供《购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及首期付款的发票复印件。最怕的是通过虚假手段借款,借款的目的是用于经商或偿还其他债务,这样的借款因为经商利润的不确定性,给正常到期还款带来极大的风险,所以必须有真实购房合同或协议。
4、如果是购买二手房的,必须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产权证及与售房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年龄必须在18岁(不含)以上,65岁以下(不含)。实际上65岁指的是贷款年龄的上限,在具体贷款办理中,应该是借款期限加上年龄不得超过贷款年龄上限,事实上我们也不会给一个65 岁的老年人贷款。年龄最大是退休前,即借款期限加上实际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也不能贷款,比如极个别的间歇性的精神病人。
6、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所有权或他项使用权证书及所有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7、企业单位借款必须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贷款时出具近三年来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贷款未还清前每年出具当年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8、在城区或异地经营企业和经商的借款人,都要在城区机构或原籍信用社索要负债证明材料。
(二)对抵押物的审查
按照《担保法》规定,个人住房贷款的担保方式:是指借款人或者第三人以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如金银、有价证券等)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由第三人为其借款提供保证的贷款。担保贷款是个大概念,担保贷款方式包括抵押、质押和保证三种担保方式,而最为常用的是住房抵押担保方式。
1、质押贷款
贷款人按法定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人总行特发,一般无。)、个人定期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可以作为个人贷款的质押物。
对质押贷款,必须要到存款行社核保。如果是他人提供的存单,他人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出据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上面要写明“在借款到期不能还时,同意用其质押的存款归还贷款。”特别强调出质人要亲笔签字。
1、 保证贷款
贷款人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作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保证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可靠的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社处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如:活期存款账户担保,必须在该账户下存款余额经常要保持高于所贷款金额)。
3、抵(质)押贷款,抵(质)押率规定: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60%;以交通工具及其他财产作抵押的,抵押率不得超过50%;以存单及有价证券质押的,质押率不得超过80%,且贷款到期收回本息与质押物品变现必须足值。
4、哪些东西可以用于抵押?
按照《担保法》规定,可用于贷款抵押的抵押物很多,我县农村信用社只是认可土地所有权证、门面及住宅房产所有权、个体及民营企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及设备三种抵押物。下面简单介绍其他抵押物的规定,有利于在工作时对一些具体情况进行更加准确的把握。但在具体经办时,要以联社的有关具体的规定为准,不得以国家有关规定就随便办贷款。
(1)依法获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
(2)依法获得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
(3)依法可抵押的其他固定资产及设备。
以出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抵押前原有的地上房屋及其他附属物应当同时抵押;以出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全部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以出让土地使用权地上的部分房屋抵押的,该房屋相应比率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期房所有权抵押时,必须符合房屋预售和建筑承包管理的有关规定;个体、民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及设备作抵押,必须到工商及相关部门办理动产或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抵押贷款。
5、哪些东西不能用于抵押?
⑴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⑵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⑶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⑷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⑸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⑺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
⑻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
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10)未经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登记的其他动产、不动产、固定资产及设备等资产。
6、出租房能否抵押?
已出租的房子可以用来作抵押。借款人用已出租的房子作抵押时,必须将该房地产的租赁情况告知贷款人,同时要将房地产抵押的情况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如果租赁期届满,而抵押贷款尚未到期,承租人若需继续租用,除了需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外,还必须经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如果贷款期限届满,而租赁尚未到期,借款人又未按时偿还贷款而使抵押的住房被银行作价、拍卖,这并不影响承租人的承租权,但房地产的新所有人要与承租人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已出租的公有住房和未定租赁期限的出租住宅房屋不能设定抵押。这是因为这两类抵押住房的处置,原则至必须保护承租人的居住权,这就使抵押权的实现受到了很大限制,实际上丧失了抵押担保的意义。
7、共有产权房如何抵押?
共有房地产的每个共有人,在取得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都有权抵押该房地产。以按份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以抵押人(即借款人)所有的份额为限;以共同共有的房地产设定抵押时,该房地产为抵押物,当该抵押物变现时,其他共有人负连带责任。
8、房屋抵押期间,抵押人对设定的抵押物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有关法规,抵押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抵押人不仅享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而且还要随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三)介绍一些相关的规定
1、如何办理住房抵押登记?
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所有的房地产向银行抵押,获得购房贷款的,在抵押合同签订后一定时日内,必须向当地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抵押登记。
⑴登记时限:抵押当事人必须在住房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产权登记机关申请抵押登记;抵押合同生效时日为合同登记之日。
⑵房屋抵押权的设立与变更;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的,在向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时,产权登记机关应在《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并由抵押人收存,同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继续抵押登记手续。因依法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的,抵押当事人应当自处分行为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产权变更登记。
2、 土地使用权如何抵押贷款?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必须到土地管理部门(县级土地管理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方可办理,否则无效。但多数土地使用权为国营土地才能办理过户手续,集体土地一般难办理过户手续,要办理必须征得当地所有村民同意意见后方可办理,否则土地管理部门不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其他证明均无效。
民间借款担保合同【一】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用于 且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年/月)利率为 。(借款人到期未归还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条约定利率的基础上加收5%利率)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本清。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按照借款用途使用且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八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 担保条款
第九条 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担保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为:
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仲裁费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等)。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种方式解决:
1、提交淮北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 (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 (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 4 - 日
借款合同【二】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并由丙方进行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予以借款。为维护双方利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 ,(小写)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____ 个月,自乙方实际放款日起算。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不得用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不得用于任何国家法律、
法规、及国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
第四条 利率与计结息
1、借款利率
固定利率,借款利率为月利率百分之 ______(小写:____ %);借款期限内合同利率不变。
2、利息计算
利息从甲方实际借款日起算,按实际借款额和用款天数计算;
利息计算公式: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日利率计算基数为一个月30天,换算公式:日利率=月利率/30。
3、结息方式
□ 按借款月结息和付息,以实际放款日的对应日为结息日付息日,当月没有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结息日付息日。
按自然月结息和付息,每月的最后一天为结息日和付息日。若出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不在付息日,则该出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期清偿日为付息日,甲方应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1)若甲方未按约定期限还款,就逾期部分,从逾期之日起按照逾期归还借款罚息利率
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逾期借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30 %。
(2)若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出借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出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挪用借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3)对同一笔借款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按照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4)对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及罚息,以本条第3款约定的结息方式,按本款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5)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的,计息公式为: 利息= (本金+应付未付利息) ×实际天数×日罚息利率。
第五条 借款条件
甲方向乙方请求本合同项下借款,须按照如下要求提供资料,自然人个人借款提供 1—— 5、 13约定的资料;企业借款提供1、5 —13约定的资料:
1、向乙方提交个人/企业信用借款申请表;
2、甲方最新的身份证明、婚姻状况和收入证明;
3、有信用卡的,出具最近六个月来的信用卡账单、还款记录;
4、拟将借款转入的甲方个人账户信息;
5、借款用途证明材料, 如购买商品的发票, 购销合同、 协议或甲方保证并说明其合法用途的声明等;
6、借款人已按出借人要求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已生效并完成法定的审批、登记或备案手续;
7、借款人已向出借人预留与订立和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借款人文件、单据、印鉴、人员名单、签字样本,并填妥有关凭证;
8、借款人已按出借人要求开立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账户;
9、于提款前【 】个工作日,向出借人提交书面提款申请及有关借款用途证明文件,办理相关提款手续;
10、借款人已向出借人提交董事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同意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决议书和授权书;
11、借款人未违反本合同之约定;
12、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提款条件。
13、借款人应当提供自己现有资产状况证明,并有其本人及直系亲属签字认可。
第六条 借款的发放
乙方在同意甲方借款申请后,乙方将借款划入甲方提供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行(精确
到支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 ;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
由于借款人自身原因或者第三方的原因,而非出借人的原因,造成借款人未能取得该借款,出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还款
借款到期后,甲方将本金利息划入乙方提供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行(精确到支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项下借款以: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偿还:
按本合同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率,甲方每月归还本金及利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 万 _____ 仟_____ 佰_____ 拾 _____
元_____ 角_____ 分,小写:________________ 元。 □按每月偿还利息,到期还本还款方式偿还:
按本合同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率,甲方每月归还利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 _____ 角 _____ 分,小写:_________
借款到期,甲方一次性归还本金金额人民币(大写) _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 _____ 角
_____ 分,小写:_________ 元。
□按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和利息还款方式偿还:
按本合同第四条确定借款月利率,甲方在借款到期之日一次性归还本金及利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 万 _____ 仟 _____ 佰 _____
拾 _____ 元 _____ 角 _____ 分,小写:_________ 元。其中本金_____万元,利息_____万元。
2、按月偿还借款的,甲方应自发放借款后第二个月开始按月还款。
还款期共计 ______ 期,按月还款的,每月的 ______ 日为还款日。如借款日与还款日不对应,首期、末期还款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甲方使用的借款可提前偿还,但应满足以下条件:
1、提前还款金额应足额清偿;
2、甲方提前 ____
日向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经乙方确认。对提前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计息方法计收利息,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利息。经乙方同意提前还款,除计收正常利息外,乙方有权按借款总额的3%计收损失补偿金。
第九条 保证
1、保证人声明:保证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资格,保证人有能力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保证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内容,为主债务人提供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2、保证人丙方对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甲方没有按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清偿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乙方《催还到(逾)期借款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3、保证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保证期限: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借款提前到期的情形)
之日起两年;若主债务为分期履行的,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5、保证期间,丙方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它足以影响保证能力的变故,丙方应提前
6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保证责任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丙方在30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6、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7、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丙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包括罚息)和其他费用,丙方均须承担责任。
第十条 违约事件及其处理
1、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或视为甲方在本合同项下违约:
(1)向乙方提供虚假资料、文件、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资料、文件、信息,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
(2)未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3)未按约定方式支用借款资金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4)发生乙方认为可能影响甲方的经济状况或履约能力的事件,要求甲方提供担保、保证人,甲方拒绝;
(5)甲方违反本合同中关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其他约定
2、出现前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分别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甲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
(2)宣布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或部分提前到期;
(3)对于尚未发放的借款,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发放;
(4)全部、部分中止或终止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业务;
(5)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终止或解除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其他合同;
(6)要求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出借人行使上述正当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概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证
本合同可办理公证;本合同签订后 ____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和乙方到公证机关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甲方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还款义务的,乙方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二条 费用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因本合同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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