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多个保证人如何签字没有在借条签字,还有哪几种保证方式被法律认可?保证合同多个保证人如何签字用自己房子抵押签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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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担保人的责任何时免除?注:借条上没有约定保证期间和保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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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借款合同并且有保证人担保,在债权人发放贷款时,款项是从别人账户上转出的(如a于b签订借款合同,由c担保,但放款时从d的账户转款给b)请问这种情况担保人c能免除担保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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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不能免除担保责任,借款人只要收到借款不管是不是出借人直接出借的还是委托他人出借
请问,就是民间借贷,我给朋友担保的已经四年多了,借条担保期限是两个月,请问我要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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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陈述,早已超过担保期限,不需承担担保责任,除非在担保期限内要求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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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担保方式
华律网小编在合同担保方式专题为您整理了关于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的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也可以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获得了解。
1 很多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都会约定保证责任。那么,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几种呢?它们的具体特征和含义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将针对上述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定金 指销售方在合同未履行前,可以要求买方预先支付占总货款一定比例的现金,作为到期支付全部货款的保证。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主要用来惩罚违约行为,预付款从一开始就属货款的一部分,以上二者可以因约定而相互转化。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违约金属于损害赔偿性质,其数额认定完全依赖于受损害当事人的损失情况,而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其数额一旦确定,非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改变。 二、保证 指销售方可以要求买方提供一个经济实力强大、遵循诚实信用的法人作为第三方来担保买方的付款。一旦买方不能按期付款时,由该担保方承担付款责任。实际中应注意以下问题:1担保方应该是自愿的。保证人应与销售方签定2 担保方式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四种,这四种担保方式中,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四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本文为大家介绍了这四种担保方式的含义、担保防卫等内容,仅作参考。 合同担保方式有哪些 方式——留置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某些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扣留债务人的财产作为合同担保。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称为“留置”。 一、留置的定义留置是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留置担保的范围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三、可行使留置权的合同类型因、、加工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四、留置财产金额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五、风险承担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物灭失或者毁损的,留置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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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自己不知道怎么起草,可以请律师代为起草相关材料3., 直接去报警吧。、。 你好可以诉讼去解决、。 请律师处理一下。
沈以宽律师,2015年毕业于淮海工学院法学本科,现在职业于江苏连元律师事务所、擅长领域: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工伤保险纠纷、秉承: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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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文章不可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具备的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5、 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6、 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该新闻为搜房网资料,非目前即时信息。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会受什么限制1、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最多请两人,并且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公积金总额达到借款额的50%,还有担保人必须是现在没有贷款,且没有给别人做担保的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在年龄上也有一定限制。2、如果没有担保人就用房产做抵押,房产要求是一处在80平方以上,而且房产价值经评估达到贷款额的70%。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粻触纲吠蕺杜告森梗缉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注意事项1、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自己还款,担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贷款额及月供款,一般也会显示在担保人的信用纪录(Credit Report)内。2、担保人自己需要申请任何贷款时,他所担保的债项会被视作是他自己的债项,通常贷款机构会其计算在欠债内,因而有可能影向担保人的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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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会没收房子2、不粻耿纲际蕺宦告为梗力会承担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但是,由于你当时明知该房子是你父亲的名字,而且不是属于私人的,具有明显的过错,因此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失是需要负大部分责任的。 &
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根据表面意思可以知道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个人不得以个人财产的形虎长港短蕃的歌痊攻花式进行抵押或者买卖,同样农村的住房也不得作为抵押物。  土地贷款有土地储备贷款和土地抵押贷款,土地储备贷款是银行向土地储备机构发放的用于收购、整治土地,提升土地出让价值的短期周转贷款。其主要用途包括支付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场地平整费、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土地收购及土地前期开发、整理的贷款。土地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一般通过土地契约进行。抵押权本质是一种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即债权人在他人之物上得到偿还债务保证的一种担保物权。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债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注销房地产抵护俯篙谎蕻荷戈捅恭拉押登记是指抵押双方已依约履行债务,由抵押双方申请解除抵押关系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告履行完毕,借款人可依据《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的约定申请解除房产抵押登记。因此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条件是借款人已按《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约定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办理部门是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   抵押人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抵押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   3、《贷款还清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权证;   5、《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销公积金贷款房产抵押登记流程: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抵押人持借款人最后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要求贷款发放银行开具《贷款还清证明》,并领取存放在贷款发放银行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四县到县公积金管理部领取),市区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柜台要求开具《注销登记申请书》,四县到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然后抵押人持《注销登记申请书》和上述证件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四县在各县房产管理处办理),房产管理部门收回《房地产他项权证》,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设定他项权利摘要栏内填写注销日期且加盖注销抵押登记章。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债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抵押双方已依约履行债务,由抵押双方申请解除抵押关系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借款人还清借款本息后,借款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即告履行完毕,借款人可依据《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的约定申请解除房产抵押登记。因此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条件是借款人已按《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借款合同》约定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办理部门是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   抵押人注销房地产抵押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抵押人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   3、《贷款还清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权证;   5、《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销公积金贷款房产抵押登记流程: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后,抵押人持借款人最后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缴款单》,要求贷款发放银行开具《贷款还清证明》,并领取存放在贷款发放银行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四县到县公积金管理部领取),市区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柜台要求开具《注销登记申请书》,四县到县公积金管理部开具,然后抵押人持《注销登记申请书》和上述证件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四县在各县房产管理处办理),房产管理部门收回《房地产他旦偿测锻爻蹬诧拳超哗项权证》,并在《房屋所有权证》上设定他项权利摘要栏内填写注销日期且加盖注销抵押登记章。
近年来,公民、法人等向非金融机构的个人借款的现象越来越多。由于这种民间借贷目前尚存在许多不规范现象,因此酿成的纠纷也就不断出现。笔者根据这几年来钦北区法院受理自然人之间借款纠纷案件进行分析,总结民间借贷中的各类纠纷及风险,并从实务角度探讨各类法律风险的针对性防范措施,以供大家参考。 一、借款未出具借条的纠纷 张某为钦州某镇个体户,2007年亲戚提出向张某借钱盖房,出于亲情的考虑,张某借给亲戚8万元,对方声称半年后归还且没有打借条。随后在张某多次催要下,亲戚只偿还了1万元后便声称无钱再偿还,之后张某再去催要时亲戚更称没有向张某借过钱,让张某去上告。后张某在再次催要时私自录了音作为证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亲戚对借款一事矢口否认,因为张某无法提供其他证据映证亲戚借款的事,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张某的请求。 因为是熟人之间的借款,且借款的数额一般都不会很大,个人之间的借款通常都不会签订专门的借款合同。且熟人之间借款时相互之间关系非常要好,要求对方出具借条似乎会破坏朋友之间的感情,也会让人产生不信任对方的错觉。所以在借款时很多情况下借款人并未向出借人出具借条,这样就会给出借人收回借款造成法律上的障碍。在借款人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时,或者双方关系恶化、破裂后借款人拒绝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借款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索要,但往往因为没有借条,不能提供当时借款的证据而败诉。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不管关系多么密切的朋友、还是亲戚,借款时必须出具借条(借据),写明双方的真实姓名,借款数额及具体的还款期限。最好能找个与双方没有利害关系(亲戚)的人作为证人,在借条上签字见证。这样在发生纠纷后,出借方就可依据借条(借据)通过诉讼途径索要。 二、房产证抵押的纠纷 黄某在2006年借给朋友韦某25万元,为使黄某放心,韦某提出以自己位于钦州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并将房产证交给黄某抵押。后韦某未能及时偿还借款,黄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主张以韦某抵押的房产偿还,但因没有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法院认定抵押无效,判决后黄某去房产局查询后才知道,早在2006年年底,韦某就在房产局办理了房产证的挂失手续,并将房产专卖并过户给了他人,判决内容迟迟不能得到执行。 借款的人为了取得别人的信任,能够顺利获得他人的借款,往往会提出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并将房产证交给出借人。这样从表面上看,似乎出借人得到了有力的保障,收回借款应该没有问题。但实际上,以房产证作抵押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效力,出借人的借款同样不能得到任何保障。我国法律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双方必须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拿到他项权(抵押)证或者管理部门在房产证上盖章确认,并注明担保的数额、抵押的期限后该抵押始产生法律效力。在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出借人就可申请法院以抵押的房产变卖、拍卖的价款优先偿还借款。如果双方只是达成口头一致,或者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但并没有办理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是无效的,出借人并不能通过抵押的房产优先收回借款。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出借人所持有的房产证也不能起到约束借款人偿还借款的作用。 所以,在他人提出借款并以房产抵押担保时,就应当明确要求对方进行房产抵押登记,以便将来能够顺利收回借款。 三、还款后没有收回、销毁借条的纠纷 2004年王某向生意伙伴李某借款10万元,双方未约定还款的期限,王某向李某出具了借条。2005年前后,因为财务账目上的原因,两个人终止了生意上的合作,王某一次性偿还了借款,李某在拿回借款时向王某出具了收条,并承诺回去后立即销毁借条。但半年之后,李某持借条向王某要求还款,王某拿出李某......
房产证没有可以贷款吗首先要了解到是暂时性没有房产证还是永久性没有房产证。在信贷业务迅猛发展的今天,没房产证也是能贷款的。除了房产抵押贷款、住花氦羔教薏寄割犀公篓房再抵押贷款等几类关乎到房产证归属的贷款。如果借款人只是暂时没有房产证,例如尚处于住房按揭期间,而没能拿到房产证的朋友,可以通过向银行提供预售合同以及按揭贷款偿还材料,来申请贷款。假如借款人是真的没有房产证在手,但能提供诸如汽车、汇票、债券等质押物,同样也是能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而如果借款人既没有房产证,也不能提供上述质押物,当能找到具有房产的担保人,通过第三方抵押贷款的形式,借款人也是能获得银行贷款的。此外对于没有房产证在手,又不满足上述情形的朋友来说,如果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也可以通过申请信用贷款或者高利贷来获得资金。 要想以拆迁得来的这套房产做贷款,只是时间还没到。等这套房产的产权证办理下来后,就可以进行贷款,而且产权证办下来后,只能做抵押消费贷款,消贷的点位最低也要达到现行央行发布的基准上浮的10%。如果想买另一套房产,不论另一套还是二手房(跟个人或单位买),都可以凭想买的这套房产去申请办理抵押按揭贷款,按揭的点位最低可以做到现行央行发布的基准下浮的15%。消贷与按揭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是否有产生实际的房产买卖交易。去银行申请与房产房款有关的贷款,不管是公积金还是商贷,都是要用房产做为抵押物的,那当然要把房产证抵押给银行,房产证抵押给银行,只是给房产加上一个抵押权,表明银行成为债权人,实际的房产权属所有人还是属于个人的, 将要买的房产是跟开发商买的,产权证还没办理出来,那怎么贷款吧,只要是跟开发商买的房产,只要跟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在开发商对进行阶段性担保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在开发商指定的银行申请贷款的。保单贷还款方式:等额本息 违约金:半年以内3%,一年以内2%,一年以后1%额度:2-15万 借款年限:1-3年 借款人年龄:25-55周岁申请条件:保单贷:保单生效满半年,每月保费200以上保险(传统型、分红型)可批5-15万。准备材料:身份证,工作证明,银行流水,住址证明,保单(可3份叠加)。备注:最好全部真实,后期贷款会将额度,后期审核比较严禁。
【案情】 李某系某国有企业负责人,张某是该企业职工。为解决企业职工住房难的问题,该企业决定职工集资建房。在集资的过程当中,李某提出向张某借款八万元参加集资建房,并且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李某向张某借款八万元,借期两年,到期还款付息,并以该集资房做抵押。后李某与其妻感情破裂,在办理离婚的过程中,两人签订了一份赠与合同,将该集资房赠给两人之子李小某,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手续。两年后,借款到期,李某无力还款,张某提出用集资房还款。李某以该集资房已赠予给李小某所有为由拒绝将房屋交出。 【分歧】 抵押氦姬份肯莓厩逢询抚墨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一种意见认为,该抵押条款不具有物权效力。首先,该借款合同上的抵押条款未办理抵押登记,不具有抵押效力,出借人张某不享有抵押权;其次,该抵押房产系李某夫妻共同财产,李某未经其妻同意,擅自单方将房产抵押给张某的行为就是无权处分行为,因此,该抵押条款不具有物权效力。 另一种意见认为,该抵押条款有效。借款抵押合同签订在前,赠与合同签订在后,且赠与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属无效合同。李某借钱买房,按照常理可知,其妻是知道抵押事宜的,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抗辩,是不成立的。 【管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首先,李某与李小某之间的赠与合同因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法定事由而无效,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此种行为为无效的民事行为,此种合同为无效的民事合同;其次,物权法第1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再次,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李某签订的赠与合同并没有将产权进行转移,也没有依法登记,该赠与合同不能对抗第三人。综上所述,该抵押借款合同属合法有效的合同。张某可以要求李某拍卖该房产用来偿还借款。(安源区人民法院 朱四萍 王冬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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