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出资首付登记在一方名下!在公证处公证一次多少钱过得!房子归属比列怎么分

男朋友父母以我的名义买的房子,要去公证处公证首付是他们出的,我们共同还贷,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
我跟我男朋友准备结婚,因为之前家里给他买的房子比较旧我们想换一套,所以想以我的名义购买,算首套房,首付他父母出的,还贷的我们共同还贷。但他父母提出要去公证处公证房子首付是他们出的,意思是房子虽然写我的名字但是离婚后房子依然是我男朋友的。
我想问这种情况,离婚后我会一无所有么?我可以要求到公证处公证此房子使我们夫妻的共有财产么?
公证后首付款部分肯定属于你男方的,抵押和增值部分属于你们的共同共有的财产!
采纳后不可撤销,确定采纳?
到公证处公证首付是他们出的,最好再写详细点,也就是把夫妻共同还贷加上就好了
既然公证了,公证协议上分配比例应该有的。
我觉得这个从法律方面来说是对的,但是很不符合我们的人情。因为,毕竟是一家人嘛。当然,也是有这种事情发生过得,如果这样,我建议还是略微注意点,思考清楚,为什么我们要结婚????
我们为了什么结婚?
尽量的不要卷入财产纠纷中去,因为,这比较的伤人,更主要是伤心!就是大家在结婚前已经考虑好了退路,怎么样是划算的,对婚姻的控制实际就变成了财产而非感情!!!!
看您公证的内容里面怎样分配的,离婚您有财产只是多少的问题
这个公证只是公证该房的首付是属于你男朋友的不动,后面共同还贷的和增值部分的属于你们两个人的,那么这部分就是各一半!
本钱和本钱增值部分由男方所有,债务及债务增值部分你们夫妻共同所有。不需要公证只需产证加上你的名字即可
这个本来就是您们的共同财产,只是比例不一样罢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啊!离婚后各自一半
公证时把比例分配好就可以了
如果是共同还贷的话你还是会有一部分比列的,
夫妻共同财产啊!除非你们有什么另外的协议啊
采纳后不可撤销,确定采纳?
结婚十年,房产,车子。婚前首付男方出资未公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若离婚怎么分割房产
朋友,您好!婚前财产婚后依然是产权人的单独所有,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月供,在婚姻法规定,回给女方相应的补偿,产权处置权为男方。
房子婚前男方父亲付的首付,未公证,婚后男方父亲继续还贷,尚未还清,请问现在离婚房子怎么分割?
如房产证是男方名字,离婚房产归男方所有,但需要证据证明男方父亲出资情况。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有其它问题可以联系本律师。
婚前做了公证:房子的负债和收益归男方个人所有,如果离婚,还贷部分如何分割?
请问你是想怎么分割呢、你的想法是什么?
从纯法律角度来说,负债和收益归男方,就是与女方没有关系,还贷的部分你们可以协商的呀,你承担的部分归你呀。
从办事的角度来说,是看怎么办?谁提出?
话分两头说嘛!怎么说都是理。关键是看怎么说?
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证有两人名字且有公证。婚后只有一方还贷,离婚怎么判决?双方的存款应该怎么分?
房产各占一半存款就看怎么协商了
婚前购房(有贷款),婚后自己个人还贷,万一日后离婚了是否属于个人财产是否需要公证
如果担心就做个公证。既然结婚了那另一半就是自己的左右手,试问左右手怎能失去,再说做公证有点伤感情,请务必三思。
我们是新婚夫妻老公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我们共同还贷离婚以后我可以分割房产么现在需要把房子公证共同财产么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你可以仔细看看: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男朋友父母以我的名义买的房子,要去公证处公证首付是他们出的,我们共同还贷,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
Copyright&(C)&&Anjuke.com&沪B2-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您当前的位置 :
在海口,为啥事办公证的最多?答案你绝对想不到…
作者:吴兴
  在海口,为啥事办公证的最多,你绝对想不到……
  签协议分“身家”,80后90后占多数;提前安排身后事,60后70后不忌讳
公证处业务繁忙
  核心提示:今年3月初,一对年过六旬的银发老人和一位中年男子来到位于海府路的海口市琼崖公证处,分别将身份证和购房合同交给公证员宋湘湘。宋湘湘一见到3人拿出的证件,立即意识到他们是来办理委托公证的。
  数据显示,海口琼崖公证处2016年全年办理委托公证4630件,而今年仅到3月底,前来办理委托业务的人已达2000多人。据业内人士介绍,在海南,办理委托公证的人群持续增加,其中主要以购房委托为主,今年春节后更是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增长高峰。此外,办理证据保全类公证的人数也在增加。
  一种现象:
  办理委托公证人数逐年增多
  多为“房”而来,大部分是外省人
  “我们是来办理购房委托公证的。”3月初,一对银发老人来到海口市琼崖公证处,将身份证和购房合同等证件递给公证员宋湘湘。宋湘湘熟练地接过证件仔细查看,并询问了老人一些相关信息,然后着手为他们办理公证。
  记者了解到,前来办理购房委托公证的老人姓刘,是“候鸟”,每年冬天便和老伴“飞”来海口过冬,立春前后返回老家,如此往复已有六七载。“今年,我准备在海口海甸岛买一套房子,够我和老伴住就行。”刘大爷介绍,以前来海口过冬都是租房,舒适的气候和优良的空气质量,让他和老伴爱上了这座海岛,跟儿子商量后决定在海南“扎根”。
  刘大爷指着购房合同说,因为看房买房,他和老伴返回老家的时间已经延后,但后续还有一些手续要办理,考虑到年纪,只好委托朋友帮忙处理。
  像刘大爷一样到公证机构办理委托公证的不在少数。3月21日,记者在海口市琼州公证处了解到,当天该公证处单单办理委托公证就达23件,其他公证仅5件。而海口市琼崖公证处的一份数据显示,该公证处2015年全年办理委托公证2910件,到了2016年办理委托公证的总数为4630件,同比增长59%。截至今年3月底,办理委托公证的数量已达2000余件。
  业内人士指出,购房委托公证办件数量的增长,与房价有直接关联,“委托公证是近年来增长最快的公证业务,办理人多为‘房’而来,且大部分是外省人。”
  一组数据:
  各年龄段的人都在办理啥公证?
  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最多的是80后,签订婚前协议90后是主力军
  据海南公证协会工作人员介绍,在海南,办理委托公证业务的人群,年龄在40-60岁之间,其中60岁以上的占多数;而办理出国留学公证最多的人群是90后。
  记者了解到,海口琼崖公证处2016年办理出国留学公证共计1735件,其中1700件为90后所办理。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最多的是80后,2016年,海口琼崖公证处共受理92件夫妻财产协议公证申请,其中61件为80后办理,20件为90后办理,70后仅办理11件。办理财产关系公证最多的为70后,去年,70后在海口琼崖公证处办理了143件财产关系公证,占总数的42%;80后办理103件,占总数30%。办理遗嘱公证最多的人群是40后,海口琼崖公证处共受理了212件遗嘱公证,其中40后办理190件,占比51%,其余均为60、50后和少数70后所办理。
  3月21日,市民林女士来到海口市椰海公证处,询问公证员办理出国留学公证需要哪些证明。“我都记好了,公证员说要准备学历证明、出生证明、成绩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等。”林女士介绍,她的儿子在海口某重点中学读高中,家境殷实的她想为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所以打算等孩子今年高考后,送其前往美国留学,“还有两个多月就要高考了,我得提前做好准备。”
  据椰海公证处的林主任介绍,在海口,像林女士这样来给孩子办理出国留学公证的不在少数,“每年4-6月和11-12月,前来办理出国留学的90后最多,其中包括高中生出国留学读本科与大学生出国留学读研究生。”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婚前财产协议公证这方面,90后也占了相当一部分。“随着经济的发展,前来办理婚前协议公证的90后逐渐增多,而办理的婚前协议公证,多数涉及房产的公证。”林主任告诉记者,来办理婚前财产协议的部分90后,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房或者付完房屋首付,所以前来公证处对房屋占有权进行划分,“当然,也有将婚前一方的房产,婚后申请公证为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一段讲述:
  职业危险系数高
  成品油货车司机立遗嘱,将积蓄和房产全留给女儿
  3月22日,一位背着单肩包的男子走进海口市椰城公证处,他还没坐下便从包里掏出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记者采访了解到,这名男子姓张,此次来公证处,是为了办理遗嘱公证。张先生介绍,他是河南人,早些年跟随家人来到海口,之后换过几份工作,其中司机是他从事时间最长的职业。
  “2009年那会,我挣到钱有了些积蓄,便在朋友的介绍下开始帮别人开货车拉成品油,收入挺可观,但经常要出差,回家的时间比较少。虽然这行收入不错,但危险系数挺高,挣的是辛苦钱。”张先生告诉记者,因此他想早点做打算,将这几年存下的积蓄与房产,全部留给女儿。
  说起办理遗嘱公证的缘由,张先生表示,他是拉油时受车友启发,才有了这个想法,“开车在路上,我什么情况都见过,人生无常世事难料,办理遗嘱公证,能够更好地按照我的意愿去分配名下的财产,这没什么好忌讳的。”
  记者采访了解到,到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人,多数是60岁以上的老人,此外是40多岁的中年人。海口琼州公证处黄主任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对“立遗嘱”这件事不再那么多的忌讳,前来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的不乏年轻人。
  关于公证的那些事,你了解多少?
  担心维权时没有证据 这类公证可以帮你忙
  说起公证,想必大家听得比较多的是委托公证、财产关系公证、出国留学公证、遗嘱公证等。而证据保全公证、提存公证、送达公证等,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是个新鲜词。但是,你知道吗,此类公证可以通过保存证据,从而维护自己的有效权益。话不多说,赶紧跟随记者来看看几个案例。
  合同期内涨房租
  房东不肯收租,房客“被违约”
  有市民反映,近年来海口房屋租赁市场火爆,部分房东借机涨房租。“房子是我2014年开始租的,合同期为5年,现在还没有到期,房东就要涨价。”在滨濂村租房住的张女士反映,每月月初,房东都会准时来收租金,但3月份都到了中旬,房东依然没来收租。
  张女士有些急了,主动拿着800元去交租,结果房东不收,还告诉她房租已涨至1000元/月。“按照合同,租户一个月不交租,下个月就必须搬离出租屋,并补缴所欠房租。”张女士认为,合同尚未到期就要涨房租,房东的做法让她很无奈。
  支招:办理提存公证相当于每月按时交租
  张女士的遭遇,相信不少人也遇到过,那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海南省公证协会会长吴清武表示,如在合同期内遇到房东不肯收房租,房客“被违约”时,租客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租房合同,前往公证处办理相关提存公证。“租客可以按照合约上的规定定期每月的房租存放于公证处,这样就相当于每月履行合同,房东则不能按照违约与租客解除合同。有了提存公证,租客遭遇‘被违约’情况,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创意被剽窃
  被客户否掉的初稿,竟被网店拿去用了
  去年9月,王先生急匆匆地来到公证处,说他的创意被别人剽窃了。据了解,王先生是海口一家广告公司的员工,主要负责根据客户要求设计相应的广告,2015年,他为海口一家餐厅设计logo(标识),完稿后拍照传给餐厅负责人查看。“当时我设计的初稿并未被采用,而是经过多次修改后才交付给客户的。”王先生说,2016年,他上网闲逛的时候,发现他给餐厅设计的logo初稿,竟被一家网店使用了。
  支招:办证据保全公证,不用担心证据“转瞬即逝”
  发现自己被侵权后,王先生便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我们的确在网上看到了王先生所说的自己设计的logo,并拍照保留了证据,这样可以防止网店临时撤下涉事logo。这样一来,王先生就不用担心向法院起诉维权时找不到证据。至于王先生所公证的logo是否为他的原创设计,需要其他相关部门进行鉴定,不属于我们负责的范畴。”公证员告诉记者。
  房产证“难产”
  买二手房,付房款后拿不到房产证咋办?
  王女士经人介绍,看中了一套位于海府路的二手房。考虑到房子地理位置不错,且自去年9月开始,王女士已经前后看了三次房,所以,她准备付全款购买房子。由于是全款买房,数额较大,王女士决定前往公证处进行提存公证。“买二手房被忽悠的套路,我见的并不少。去年,我身边的一个朋友也是购买二手房,交了首付后却发现房子不是卖家的。”王女士认为,在买房这件事上,多留个心眼准没错。
  支招:提存公证是对购房者的意向保障措施
  海口市琼崖公证处吴主任表示,市民选购二手房时,可能会遇到房主因未办理相关证件而导致过户难的问题。“提存公证是对购房者的意向保障措施,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后,买方先把钱交付公证处,由公证处代为保管,待顺利拿到房产证后,再把提存款解封付给卖方。”吴主任介绍,办完提存公证后,虽然卖家尚未拿到购房款,但其所签订的购房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老赖”不还钱
  合同到期不还钱玩失踪,债主公证维权
  记者在海口市琼州公证处采访时,一男子冲进公证处大门,直奔业务办理窗口。“别人跟我签了合同并违约,我已经寄信函通知他了,我要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你们的合同是什么时候签的?”公证员询问男子。“2015年5月份,我们签的是借款合同,我借给他钱后,按照合同,他应在去年1月份还款30%,可现在连个人影都找不到。”男子气愤地说,按照合同对方已经违约,且去年2月份时他已将违约书寄给对方。
  支招:巧用送达公证索债,“延长”诉讼时效
  据介绍,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为2年,可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为了证明提出过还款要求,债权人可向公证处申请送达公证,通过送达公证,债权人曾要求过债务人还款的事实和信函、文书的内容被保存、固定了下来,起到了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并可被法院作为证据采用,最终保证了债权人权利的实现。
  不正当竞争
  “山寨”产品低价卖,专卖店生意难做
  “我们交了10多万元的加盟费,现在本还没有回来,就有人开始卖同个牌子产品抢生意,而且没有经过品牌授权。我想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4月初,吴女士来到海口市琼崖公证处“诉苦”,她在国贸某商城开了一家专卖店,平时生意不错,但今年以来,她发现店里生意大不如前。
  “我打听得知,近期我们店楼上的一家鞋店,也开始售卖同个品牌的鞋子。”吴女士说,“我的第一反应是,这家店要么卖的是假货,要么没有经过品牌授权。后来我也在那家店里买了一双鞋,从肉眼看,质量和我店里卖的鞋子没什么两样,就是价格便宜了100多元,有些甚至便宜三四百元。”吴女士认为,她和品牌总代理经过商量,决定先搜集证据,然后到公证处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支招:公证员到涉事商铺拍照取证,可防商品临时下架
  海口市琼崖公证处的吴主任介绍,对于这种情况,公证员会先跟随吴女士前往其反映的商铺,将购买的时间地点拍照取证,然后封存吴女士购买的鞋,“在办理人需要时,可将封存起来的鞋子作为证据提交至法院,以防止涉事鞋店收到法院的传单后将鞋下架导致找不到证据。”
  再来看看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奇葩”案例
  车停斜坡溜车致路人受伤
  车主为逃避责任想让公证处给斜坡做公证
  “证据保全类公证只对易失去的证据进行证明。”吴主任举了个“奇葩”案例,“2014年时,一司机将机动车停在一斜坡上,结果溜车对路过斜坡的行人造成伤害。机动车司机要求公证处对斜坡进行公证,想证明是斜坡坡度大导致溜车,不是他没停好。对此,公证处并没有受理,因为斜坡至今依然存在,并非易消失证据,因此不能给予办理公证。”
  “随着市民们法律意识的完善,证据保存类公证办理的量也随之增加。”省公证协会会长吴清武介绍,自2002年以来,海南全省公证处由行政体制改为事业体制,去年年底已完成改制,“改制后,公证员办理公证业务的积极性得到提高,为了确保办理公证的质量以及效率,在海南已实现全省互联网办理公证业务。”
责任编辑:邓丽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南海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南海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电话:(86)6  传真:5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金盘路30号新闻大厦9楼
 |  |  |  |用亲戚的名字买房如何公证
用亲戚的名字买房如何公证
最后更新时间: 22:57:59
阅读量:530
作者:曲奇多
别人借用名字贷款买房?问题详情:一个朋友,别人用她的名字贷款买房,说五年后房子会过户她名下,那个人又用这套房贷款30万,跑路了,她怎么办?对她以后有影响吗?推荐回答:这边讲一下“借名买房”的风险吧:“借名买房”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借名人,被借名之人为名义购房人或出名人。一般是出于以下原因: (1)规避法律或者政策: 购买房产需要一定的资格,事实购房人没有资格购买,而登记购房人具有资格购买是最常见的情形。比如,有些人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又想买这样的房屋,就只能借他人名义买房。 (2)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务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以其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偿还债务。有些债务人为了隐匿财产,恶意躲债,事先就把房屋登记在他人(一般是亲人)名下,给债务人和法院以自己无财产的假象。 (3)贪图便宜享受优惠: 比如,只有具有城镇户口的在岗职工,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没有资格办这种贷款,于是以别人的名义办理公积金贷款。 (4)简便手续,减少税费: 比如,父母为了逃避将来有可能开征的遗产税,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买房屋等等。 【风险】虽然借名买房一般都发生在熟人甚至亲人之间,但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诸多风险,对于实际购房人来说:1、名义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要求实际购房人腾房;2、房屋被名义购房人擅自处分,实际购房人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3、因名义购房人对外债务,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名义购房人意外死亡,房屋因为继承关系被其他人继承;5、将来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承担过户税费。另外,对名义购房人来讲也同样需要承担一定风险,以自己名义购房或者按揭贷款,留下相关的购房记录和贷款记录。势必影响到将来自己买房能否享受到的一些优惠政策,若出资人按揭还款不及时,损害诚信度,可能导致今后贷款受阻。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何防止熊亲戚用胡子扎宝宝?问题详情:育儿道路漫长艰辛,也充满着欢乐。但是遇到熊亲戚的时候就烦到脑仁疼。
比如:有硬胡渣的男性熊亲戚。已为人父。年轻。
刚长出来的胡渣是很硬的,他故意用胡渣扎宝宝的脸导致宝宝脸红肿长小疹子。才几个月的宝宝皮肤稚嫩,哪能受得了被胡渣扎?即便是大人被扎也会觉得疼。何况小婴儿。除了脸红肿长疹子外,用胡子扎宝宝还可能会有哪些危害?如何预防其他男性亲戚的这种行为?推荐回答:首先对于这种用胡子扎宝宝的行为坚决反对,父母在照顾宝宝的时候发现有其他亲朋好友对宝宝做这样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据研究,男性胡须上含有大量的细菌及有害物质,用胡子扎宝宝脸蛋不但会对宝宝娇嫩的皮肤造成损伤,同时宝宝抵抗力较弱也容易给宝宝皮肤造成感染,所以作为父亲不能用这种方式与宝宝亲热,也一定要制止亲戚朋友用胡子扎宝宝的行为。另外,成熟男性用胡子扎宝宝的行为是一种他们认为亲昵的表现,父母在制止的时候要注意言语方法,可以引导他们与孩子做其它游戏,如果想亲热,抱抱宝贝儿就可以了,也要给他们讲解胡子扎宝宝的危害,这样大部分人都会接受你的劝告。如何订立公证遗嘱?问题详情:如何订立公证遗嘱推荐回答:1、遗嘱公证由当事人,即立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2、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填。公证遗嘱的效力专题3、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2)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4、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5、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6、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7、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办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证员审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8、审批合格后,制作公证书,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使用中文制作。公证处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9、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10、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法律条文看不懂?不如律师亲自电话解答,关注顶部“罗爷法律”,律师免费解答你的法律问题!婚前一方出首付买房,登记双方名字,婚后后共同还贷,离婚如何分配房产?问题详情:婚前我老公父母出首付买房,婚前房产上登记了老公和我的名字,婚后我和老公共同还贷款,万一离婚如何分配房产?我能分到50%吗?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婚前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还贷款。需要看房产证登记人名字来定住房产权。  如果房产证是一方名字,又是婚前购买,所以住房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住房归登记人个人所有,另一方的权益是自领取结婚证起还贷数额的一半,以及自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的一半。若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名字,那么住房产权属于夫妻俩共有,一人一半权益。离婚时可以协议平均分配住房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其他问题可另关注咨询~如何解除收养公证?问题详情:如何解除收养公证?推荐回答:一、农村宅基地如何公证,应该遵从以下流程和步骤:1、提交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宅基地证书和房屋权属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其他相关材料。2、公证事项的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3、缴纳公证费用。按照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缴纳公证费用。4、公证事项的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5、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公证行为会产生证据上的效力,经公证的事项,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二、法律相关规定1、主要的法律规范。(一)《宪法》第十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二)《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一百五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三)《土地管理法》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四)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号)2、改革和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规范审批程序(五)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八)加强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快农村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做到宅基地土地登记发证到户,内容规范清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的变更登记工作,变更一宗,登记一宗,充分发挥地籍档案资料在宅基地监督管理上的作用,切实保障“一户一宅”法律制度的落实。要依法、及时调处宅基地权属争议,维护社会稳定。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得批准。(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3、严格依法审批农村居民宅基用地农民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制。凡年满20周岁、在本村落户的农村公民,可凭身份证按照有关程序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要符合《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鼓励子女与父母同宅。非本村户籍的公民,一般不得申请宅基地,因故确实需要的,必须具有户口迁移证明,方可安排一处宅基地。4、依法妥善处理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格禁止村民或村集体组织以任何名义向本村以外的公民转让、买卖宅基地,擅自转让、买卖的,土地、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依法处理。经县(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进城务工经商村民、户口迁移到外地且不在本村居住的村民,将其拥有的房屋连同宅基地,有偿转让或出租给符合建房条件的本村村民,但转让或出租后不得另行申请宅基地。对村、乡镇越权批地建房或擅自买卖、转让宅基地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综上所述,关于农村宅基地如何公证,我们要注意,首先,我们是需要递交公证申请书,然后会有相关的部门对于你的公证申请进行处理,在我们缴纳好公证费用,并审查好公证事项之后,就可以由工作人员为我们出具公证书啦。
爱福窝免责声明:您在爱福窝上所看到的内容均来源于网络或用户投稿,不构成广告也未用于商业宣传,福窝网仅为广大用户无偿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福窝网赞同其观点,
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对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阅读量:1445
阅读量:1098
阅读量:340
阅读量:599
阅读量:814
阅读量:439
阅读量:141
阅读量:935
阅读量:820
阅读量:579
阅读量:115
阅读量:474
阅读量:970
阅读量:384
企业版售前咨询(08:30-17:30)
业主服务号
设计师服务号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婚前女方出资首付车,男方名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