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公证处摇号开发商怎么作假摇号作假的证据,作假后买到的房子还有效吗

重磅!开发商不得“验资”不得提高首付,成都买房摇号细则看这里!
重磅!成都商品房摇号细则出炉!
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制定的《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和《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试行)》两份文件将从12月16日起正式施行,供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及购房人了解和熟悉公证摇号的流程。
购房人如何参与购房登记?
公证摇号具体流程是什么?
如何保证摇号公平?
重点都给你们划出来了!
准备买房的小伙伴,本文绝对是一堂必修课!
1、购房登记阶段
须上统一网站实名登记
为规范购房登记行为,保障购房登记的公开、公平、有序,根据相关规定,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制定了一份《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下简称《指引一》)。
成都市范围内按规定应采取公证摇号排序选购商品住房的适用《指引一》,它特别强调,购房登记阶段应公开接受实名购房登记,并保持购房的登记、摇号、选房、签约主体信息(姓名及身份证明)一致。
五大看点:
1·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需求
2·购房登记须上统一网站实名登记
3·不得要求打印的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等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
4·不得设置不利于登记购房人的条件
5·登记通过却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将一年禁入
看点一: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需求
《指引一》表示,为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解决居住的现实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不低于当期准售房源总量的10%公开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买”。按此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确定用于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选购的套数。不过,只需确定该批次房源套数,无需确定具体房号。
《指引一》也强调,商品住房项目位于成都市中心城区锦江、饮马河、西郊河围合而成的“两江环抱”区域内的不在此列。登记购买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人数少于上述房源数量的,剩余房源纳入总房源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摇号销售。
安置补偿协议在日以后生效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改造范围为区域认定标准,根据“拆一购一”原则,遵照区域住房限购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支持其优先摇号、优先选房:
(一)补偿协议生效后,未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二)补偿协议生效后,已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但购房日期为日之前,且所购房屋为二手住房。
看点二:购房登记须上统一网站实名登记
据介绍,购房登记将采用“网上实名登记”与“现场购房资格核验”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核验分批次分时段进行。
登记购房人须要——
登录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址(http://www.cdfangxie.com/)
按要求在购房登记平台上填报信息
购房登记平台确认信息后,自动生成登记号
该登记号及时共享给登记购房人意向购买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商品住房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不少于3天的网上登记时间。
这里还强调了几个原则:必须如实填报信息。
若经查实,登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涉及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业协会还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购房登记平台1年内不受理上述人员填报信息。
登记购房人未在网上实名登记但要求现场登记或核验购房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予受理。
涉及共同购买的,登记购房人须按购房登记平台提示,完善登记购房人信息,共用一个购房登记号,凭此号共同参与公证摇号、选房、签约,中途不得变更或增减共有人。
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示的购房登记时间结束前,已成功提交信息的登记购房人若需对自己的提交的信息进行修改或完善,可按照购房登记平台提示的方式予以修改或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公示的购房登记时间结束后,购房登记平台将对已成功提交信息的登记购房人信息进行锁定,登记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均无法对已提交信息进行修改或完善。
看点三:不得要求打印的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等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示的时间内,依网上登记号分批次分时段,对购房资格材料进行核验。包括登记购房人身份证明;登记购房人资信证明,包括按揭方式付款的个人信用报告、核验之日前1个月内的家庭成员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等。
《指引一》特别强调,不得要求到指定的银行打印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不得要求打印的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等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首付款按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确定。
登记购房人为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的,应核验登记购房人通过成都市房屋征收系统自助终端机打印的《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货币补偿)。
商品住房位于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的应核验:登记购房人的户籍证明或登记购房人社保缴纳明细、稳定就业证明(加盖就业单位公章)。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端人才(含紧缺人才),不受限购区域户籍、社保缴纳限制,可核验登记购房人身份证明和区政府(或管委会)等出具的证明或人才绿卡。
看点四:不得设置不利于登记购房人的条件
对购房登记结果、购房资格复核等,《指引一》要求做好保存并予以证据保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的《登记购房人名册》还应将复核结果告知登记购房人。复核后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信息方可导入摇号系统。
为确保购房登记现场资格核验工作顺利进行,针对全款支付、捆绑销售等现象,《指引一》再次重申购房登记时不得设置这类不利于登记购房人的条件:
如必须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职工;
必须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的中介机构职工;
对于符合银行贷款条件可采用按揭贷款购房(含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必须采用全款支付;
捆绑销售、搭售商品和服务或者附加的其他不合理条件;
交纳排号费、渠道费、诚意金或其他预订款性质费用。
要及时、准确、全面的为符合登记条件的意向购房人办理现场登记,妥善保管登记购房人提交的资料。
取得预售许可、现售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企业网站、商品住房销售现场分别公示本批次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和普通购房人的房源数量,公示时间至开盘销售结束时止。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名册前,应确保初始登记名册和通过购房资格核验的名册中同一登记购房人信息的一致,不得变更或增减登记购房人信息。购房资格核验结束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在企业网站、商品住房销售现场公示《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包括初始登记名册和通过购房资格核验的名册)。
看点五:登记通过却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将一年禁入
《指引一》强调购房人登记的信息必须真实,而登记通过后,还是要尽量去参加选房,不能一再弃选。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行业协会将对登记购房人在相关网站曝光。如果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有前述行为之一的,行业协会还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购房登记平台一年内不受理上述人员填报信息。
此前流行的要求登记购房人到指定银行打印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的现象,也是被明令禁止的。指引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能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提供或协助登记购房人出具虚假购房资格材料;
要求登记购房人到指定的银行打印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
要求登记购房人打印的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等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意向购房人不予登记;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市场秩序不稳定的等,否则行业协会予以公开曝光并提交房产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2、公正摇号阶段
同一批次房源
每个登记购房人只能选购1套住房
进入公证摇号阶段后,为规范依序选房行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还制定了一份《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下简称《指引二》)。
记者梳理发现,该阶段要历经:
准备销售现场、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摇号选房、组织按时选房、核验选房人身份、网上签约、公证确认选房结果、依序递补选房、报备公证书、应急处理预案、公示公开……等十个环节。
商品住房开盘销售公证摇号选购流程(样式)
■《指引二》特别强调核验身份,身份信息不一致的“不予选房”。在同一批次房源中每个登记购房人(包括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只能选购1套住房。
本阶段有三大看点:
1·身份核验,身份信息不一致的“不予选房”
2·按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选房
3·违反规定将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看点1:身份核验 身份信息不一致的“不予选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盘销售前3日发布摇号公告,摇号排序选房应使用公证机构提供的电脑摇号软件,并由公证机构作全程现场监督公证,摇号排序结果应当场公示。
摇号排序时间应在9:00~18:00之间。
准备销售现场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成都市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公示要求进行相关信息公示,保持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系统终端机运行正常,并严格执行已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销售方案。
《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登记购房名册》登记购房人优先摇号选房,选房范围为本批次全部准售房源。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的摇号排序号在本批次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房源总量以外的,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重新参与摇号排序。
公证摇号排序结束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摇号排序结果、普通登记购房人摇号排序结果,先后组织摇号选房人依序分批分时段选房,即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依据摇号排序结果选房后,再组织普通登记购房人依据摇号排序结果选房。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房范围为本批次全部准售房源,选房数量为公示的用于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选购的房源数量。
在身份核验环节,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选房人身份进行核验,选房人与摇号排序结果登记购房人身份信息(登记序号、摇号排序号对应的姓名、身份证明等)一致的,按公证摇号确定的选房顺序选房。核验发现摇号选房人与摇号排序结果登记购房人身份信息不一致的,不予选房。在同一批次房源中每个登记购房人(包括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只能选购1套住房。
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监护人凭有效监护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等及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代为选房。委托他人代为选房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看点2:如何递补?按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选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选房人确定所选房号后,应当场通过全市统一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与备案系统在线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在于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防止线下签订“阴阳合同”,或者不及时网上签约体现交易状态,导致购房人利益受损。签订前,应对签约主体信息进行核实,保持登记、摇号、选房、签约主体信息(姓名、身份证明等)一致。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收取认购金的,不得高于所选房源的首付款。首付款按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执行。涉及办理购房贷款等相关手续的,应书面告知选房人办理贷款等相关手续的具体时间和所需要件。
开盘销售结束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将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房结果和普通登记购房人选房结果提请公证机构予以保全证据公证。选房人在公布的时间段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达成选房合意、放弃选房资格的,开发企业应要求选房人书面签字确认弃权,并保留记录;选房人拒绝签字确认或者在公布的时间未能到场选房的,公证机构现场确认后视为放弃选房。
《指引二》拟订了依序递补选房规则。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放弃选房所空房源或选房后所退房源,在公证机构监督下,按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选房。依序递补后上述房源无剩余的,则不再按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选房;依序递补后上述房源仍有剩余的,纳入普通登记购房人依序递补选房范围。普通登记购房人放弃选房所空房源或选房后所退房源,在公证机构监督下,按普通登记购房人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选房。房屋价格不得高于原开盘销售时公示的价格。
看点3:违反规定 将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公证摇号选房结束后10日内,将摇号排序和选房结果公证书报送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原复核购房资格的房管部门)。
《指引二》要求做好公示工作。公证摇号排序结束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在企业网站、商品住房销售现场公示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摇号排序结果和普通登记购房人摇号排序结果。开盘销售结束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及时在企业网站、商品住房销售现场公示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房结果和普通登记购房人选房结果。
为方便购房人及时查询住房交易状态,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保持销售现场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系统终端机运行正常,及时更新房源交易状态。
在监督处理上,《指引》重申,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反本指引不按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签约或者选房现场出现秩序不稳定的,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并提交房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登记购房人连续2次不参与按序选房的,行业协会在相关网站曝光,涉及房地产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业协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购房登记平台一年内不受理上述人员填报信息。
为何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
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的优先权如何防止作假?
如何保障按揭购房人的权益?
设置统一购房登记平台的目的是什么?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专访了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就购房人此次关注的诸多购房登记及公证摇号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读。
为何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
文件中明确,商品住房项目位于“两江环抱”区域内的,统一执行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规定;商品住房项目位于“两江环抱”区域外的,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摇号、优先选房。对于《指引》中提到的“两江环抱”区域,是指成都市中心城区锦江、饮马河、西郊河围合而成的区域,面积约13.6平方公里。
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解释,关于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需求,主要是为了推动城市有机更新,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解决居住的现实需求,“以利于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强化历史文化保护,疏解中心城区人口。”
协会表示,由于成都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自日开始实施,在此之前补偿协议生效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需求并未受限,而日后,受控价影响,商品住房供应量明显降低,中心城区内部分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难以选购到合适住房。因此《指引》明确,安置补偿协议在日以后生效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改造范围为区域认定标准。
根据“拆一购一”原则,遵照区域住房限购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支持其优先摇号、优先选房:
(一)补偿协议生效后,未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二)补偿协议生效后,已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但购房日期为日之前,且所购房屋为二手住房。“以改造范围为区域认定标准,是指对于选择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棚改项目改造范围是否在限购区域为认定标准,与其户籍等其他因素无关。”
关于房源比例。考虑到全市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跨区购房较多,《指引》统一设定了不低于当期准售房源总量10%的下限,以保障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跨区购房需求,“具体比例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当地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确定。”
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的优先权如何防止作假?
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考虑到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具有优先摇号、优先选房的权利,为避免部分登记购房人通过提交虚假资料获取购房资格,实际操作中,将通过四个层面实现对其优先资格的有效审查:
■一是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在购房资格核实时,需提交通过成都市房屋征收系统自助终端机打印的《成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备案表》(货币补偿);
■二是备案表由成都市房屋征收系统生成,不需要相关部门出具证明认定,可有效避免产生各种虚假证明;
■三是备案表上印有可用于校验的二维码,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快捷、准确的资格审查;
■四是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结合当地棚改项目实施情况,对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提供的备案表进行再次复核,确保其购房资格的真实有效。
如何保障按揭购房人的权益?
关于购房资格材料核验工作,《指引》明确了以下方面:一是购房资格核验工作依网上登记号分批次分时段,目的在于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切实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团队力量,合理安排资格核验工作的进度,避免浪费登记购房人时间,确保资格核验工作的有序、高效;二是登记购房人资信证明,包括按揭方式付款的个人信用报告、核验之日前1个月内的家庭成员银行存单或账号交易明细等(不得要求到指定的银行打印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不得要求打印的银行存单或账户交易明细等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首付款按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确定)。
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此举的目的一方面是让登记购房人在摇号选房前充分了解自己的个人信用情况,避免因个人信用问题导致无法办法按揭贷款而带来的失信、违约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明确了资信证明的参考标准,充分保护按揭方式付款的登记购房人权益,防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调高验资标准。
设置统一购房登记平台的目的是什么?
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主要是为防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购房登记环节设置不利于登记购房人的条件,保障购房登记环节的公平,维护登记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指引》明确,购房登记在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上统一进行,登记购房人自行登录并填报信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购房登记环节将只能查看或汇总登记购房人信息,无法对登记购房人信息进行修改,无法增加或减少登记购房人。
不过,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也提醒,登记购房人需要注意的是,未在购房登记平台上实名登记但要求现场登记或核验购房资格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不予受理。
非限购区域如何复核购房资格?
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表示,商品住房位于成都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的相关证明材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核验,核验合格的登记购房人名单,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提交公证机关;
商品住房位于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登记购房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次核验,初次核验合格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登记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社保缴纳明细、稳定就业证明等材料交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复核合格的登记购房人名单,由复核部门反馈房地产开发企业,并提交公证机构。复核后具备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信息方可导入摇号系统。
如何保证登记购房人信息的私密性?
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
为确保购房登记现场资格核验工作顺利进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保存登记购房人现场提交的购房资料,确保现场购房登记信息的及时、准确,保证登记购房人信息的私密性;
在填写《登记购房名册》时,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姓名可将名做隐藏处理,身份证件号码可将身份证中出生年月日或其他证件后4位做隐藏处理。
登记购房人逾期未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购房资格核验的,视为无效登记;对无效登记的,应及时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告知登记购房人。
(图源: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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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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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西安房哥&房叔 」是本地唯一的业主房产自媒体平台,直言购房真相,我是西安房叔!早上还在迷糊着,被群里刷屏的消息震醒,一边是开发商发的公正摇号、媒体造谣的声明,一边是质疑开发商和中介合伙收茶水费的种种证据,双方吵得不可开交;
自从长安区摇号门后,摇号这件事把人搅动的心神不宁;人们不相信摇号,但又不得不摇号,高价掏了钱但心里就觉得憋了闷气。摇号乱象一次就摇上的少之又少,大部分徘徊在5次,7次,甚至是12次的路上,没摇上的业主开始怀疑开发商倒鸡毛,中介投机倒把,开始收取所谓摇号费;恒大都市广场一号楼全款内定、二号楼十万元提前订房、蓝光提前出售、华洲城开发商联合中介加价10万~20万、融创西安所有的楼盘给15万就可以随便选房,万熙天地35万!保利天悦15万;这样的名单开始屡屡在各种买房群里刷屏,真假难辨;很多人把目光开始聚焦在限价上,认为新房限价,开发商就勾结二手中介加价销售,从中获利;由此诞生一个职业,叫一手房代理,通过收取所谓中介费,保证可以摇到房子;公正摇号我也很诧异,现在都是“公正”摇号呢,又是摇号门高压时期,谁会顶风作案,撞这个枪口呢?但混乱的摇号现场又不得不让人生疑,自从3月30号,西安表明买房摇号后,具体细则一直没有出台;留出的空间都是开发商自己操作,包括摇号名额,说难听点人鬼都能摇,只要交资料,想买高层的到跟前了没房,于是洋房顶底跃也都选,反正不签约也没啥损失,后面要买的发现名额没有了,这么一来二去,房子又重新回到开发商手里,碰到黑心的直接加价卖给真正想要的客户;
而摇号系统这个,懂点代码的也都知道,如果有捏造的名字和身份证直接录入,并不是难事;这种假数据占了摇号客户一大半的话,是能给中介加价更名转卖的空间的。昨天就有业主在微信上给留言说自己前阵子看的房子没要上,结果中介主动打电话问还要不要,加价更名,楼层面积随便选,一瞬间感觉自己当时彻夜去排队的行为和煞笔一样,这就是摇号乱象下的西安,说好还是严打时期呢?乱象再起加价卖也好,茶水费也罢,这种灰色行业从不缺乏存在空间,二手房倒挂这么厉害,都知道买新房稳赚,有人的地方有江湖,有排号的地方就有倒号的,这存在与医院的黄牛党,火车站的票贩子一样是屡禁不绝;什么时候风生水起,什么时候鸣金收兵,完全取决于最近的严打程度,是真打还是假打;最怕的还不是黄牛党本人,而是医院和黄牛串通一气挣患者钱,有的加重特级的要挂专家号,可不得出点血,医疗和楼市大有异曲同工之路;
虽然骂声一片但已久逃脱不了存在即合理的铁律,茶水费本身是不道德的,但其实也是知道了一个特权渠道,对于不缺钱的人而已,只要人民币到位啥都能办,这事儿能这么火,一方面是利润巨大,同时也证明需求存在,这边中介在群里发着被骂,另一面就有业主加微信私聊,去哪儿能交这个钱让自己优先买上房;谁的钱都不是捡的,我上小学时候老师就讲,地主家也没有余粮,说到底还不是被逼的,就如同关系户事件一样,谁不是一边骂着一边幻想着自己恨不得是关系户,没有监管秩序混乱,最终房少人多的背景下,可不就滋生这些乱象么,本质上讲和三月份西安众多开发商要求全款优先无异。商品房虽说是市场经济,但依赖监管,本身环节多牵扯利益众多,是需要有一把无形的利剑高悬,督促开发商不要违规,不要越线,什么时候成摆设了,市场就乱了,相反监管部门一旦醒来,整治效果杠杠的;三月底那回不就是立马约谈了西安开发商,签了保证书,市场安静了一段时间么;还没过三个月,全款风波刚平,摇号乱象又起,是需要整治了。限价弊端当市场乱的理不清的时候,往往需要理清楚为啥,脑子里蹦出来一个词叫限价,限价这个政策好,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把西安房价上涨的势头瞬间压下去,开发商你不是想涨价么,我不给你批,于是房价平稳了,限价保护了我们刚需,让大家都能买得起房;但后续问题来了,凡是一刀切的政策必然有利有弊,只限价不出台配套政策,好初衷却走向了另一段;因为要严守房住不炒红线,所以要现价,因为市场供不应求所以要摇号;
但问题是单纯限价开发商愁,一方面营销了销售周期,人员成本,100套房子需要接待的可能是成千上万的客户,成本高了房子利润还是固定的;另一方面拿地价格越来越搞,成本升高,利润压低,同时还不能涨价,价格审批原则是参考区域内上次开盘的价格略有上浮,要么就是捂盘不卖等区域内价格高再去备案,要么就是房子品质缩水;此前是要求两次开盘差价2%,但实际成交价20%都不止;高价不能卖,那就加价卖,只要查的不严就有套利空间;5月30号,房管局发布了新一批的出发名单,龙城铭园,宫园美寓、长庆坊无证售房,三盘共计罚款75万,哈哈。限价业主也愁,买房成本看起来低了,但买到的概率也低了,二手房又没有价格监管,房东愿意卖一个亿只要有人认,这就是有限成交;倒挂这么厉害,势必大量人涌向新房,摇号本身又不是解决房源供应量问题,只是增加了竞争对手,原本100个人要买,现在成了几千人,其中还不乏冒充客户倒鸡毛转赚差价的,要到最后,增加的不是买房概率而是暗箱操作的空间;
中介更愁,二手房行情好,房东违约不卖,握着房子等发财,没有房源;新房又插不进去手,最终能挣的生意不是商铺公寓,就是转卖新房名额;大一点的还有个监管,小中介夫妻店这种也不怕你罚,罚款才多少,转手一套房这可是几万块的真金白银。如何整治如此乱象就没得治么,肯定不是;没房卖就扩大供应,催促开发商推盘,没地盖房就加快土地供应,现在的情况是业主没房买,开发商没地买,没地的开发商就和拔了毛的公鸡一样不堪一击;有地——有房——有的卖——有得住是一个合理的循环,但目前土地供应量并不大,但凡有地必是疯抢,价格也很美丽,说好的3到5月份房源供应量最终统计的只有50%如期上市,剩下的房子去哪儿了;是不是有这样一种可能为了维持住目前的房价,人为减少土地供应与可售房源,造成供需不平衡的气氛,希望是我想多了;早上看新闻今年新落户人口已经45万了,是个小姐姐,很多人困惑西安现在可是限购,哪里有这么多刚需和外地人在买房呢?这个时候没用的本科学历就要拿出来了,实在不行 的还有中介在,想落户各种帮你搞定,真是本科在手,炒房无忧。反馈到市场上的现状就是抢房,排队几百米的,排队大半夜的比比皆是,也就奇了怪了,西安什么时候有钱人这么多;走到哪一家都是几百套房子几千人排队,家家都在摇号,但现在的摇号说正规吧你看都有公证处监督的,但公正这东西本身就是开发商买的付费服务,公正性从摇号门事件后就受到了质疑;回应称在资料录入系统后几乎不可能造假,但录入前呢,交资料的这么千八百人都是买房的吗?资料会不会造假呢?置业顾问和中介会不会也在其中排号等转手,排到了不买退下来的房源开发商如何处理?这些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急需细则只说摇号,不出细则,成就了现在这种乱象,西安官方的摇号细则和摇号系统该出来了。比如杭州的政策,开发商设置意向登记条件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设置有利于内部人员、关系户等购房的条款。必须严格确保选房结果与网签名单一致,切实杜绝炒卖房号等行为。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二次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3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中选后放弃选房、购房达三次(含)以上的家庭,自放弃选房、购房之日起6个月内,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再接受其购房意向登记。照顾刚需,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商品住房,应对“无房家庭”给予倾斜,提供一定比例的房源保障。开发商违规,暂停项目网签,记入诚信档案,公开曝光。发现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或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行为的,房管部门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限购查档申请。
再看看隔壁成都的,比如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两年,独家假离婚买房,刚需先买,新落户买房的需要12个月社保等;甚至更早摇号的上海,包括不得设置有利于内部和关系户的入围条件、本项目代理销售企业以及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员工不得入围;开发商要对积累客户入围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查实后一律暂停网签,降低直至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列入全市信用管理“黑名单”;摇号排序应使用公证机构提供的电脑摇号软件;这样至少在摇号这个环节,把关系户筛选出来,提高摇号透明度,让人信服,这是西安在摇号门危机后首先要扶起的,因此官方摇号平台及细则急需出台,摇号已经很艰难了,如果连这最后的公平性都保证不了,我,我,我,我&&
下午刷抖音,看到这么一条,晚上十一点西安人买房的热情不减,我爱西安,但我有点不认识西安了,还真是!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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