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类车间里面可以使用石膏楼板房子的石膏线条蹦炸了吗

一级消防工程师某木器厂房,地上3层,耐火等...
一级消防工程师某木器厂房,地上3层,耐火等级一级,建筑高度24m,每层建筑面积均为24000,三层靠外墙部位设置成品喷漆工段建筑面积为500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该厂房已按现行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了消防设施。下列做法中,不符合现行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
00:47:46最佳答案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一二类三四类。
2、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应做防火保护层,
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一二级最大防火分区的长度250米。最大允许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
4、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1)建筑高度超过32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应设机械排烟设施。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二、建筑的防火分区、防火间距及疏散出口
6、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
7、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8、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9、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6-9米
10、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
11、九层及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不超过500m2的塔式住宅,可设一个楼梯
12、高层建筑安全处口或疏散口必须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3、建筑中的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建筑中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14、直接通向公共走道的房间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封闭楼梯间的距离:一级二级25米,环形通道22米。设有自动喷水系统的建筑疏散距离可增加25%
15、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出口,当层数不超过四层时,可将对外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不超过15m处。
16、太平门应为推闩式外开门。
17、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的隔墙,应设防火墙。锅炉房、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靠外墙的部位,并应在外墙上开门。首层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的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50m的窗。
三、室外消防栓系统
18、消防车道穿过建筑物的门洞时,其净高和净宽不应小于4m;门垛之间的净宽不应小于3.5m。
19、建筑物内的管道井、电缆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封隔,其井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20、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高层工业建筑的室内电梯井和电梯机房的墙壁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h的非燃烧体
21、疏散楼梯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m,其他建筑的室外,其倾斜角可不大于60°,净宽可不小于80cm。,且每级离扶手25cm处的踏步深度超过22cm时可不受此限。
22、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
23、室外消火栓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 (从地面算起)。
24、民用建筑室外消防栓的用水量应保证30L/S 25、20。按建筑面积计算。
25、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
26、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27、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28、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29、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 150m。
30、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L/s计算;水泵结合器的用水量 10L/S-15L/S。
31、高层建筑的消防栓充实水柱不小于10米-13米。
32、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33、消防水池应满足自动喷水灭火延续时间按1h计算。
34、消防水池一类18立方米。住宅一类建筑12立方米。
3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
四、室内消防栓系统
36、民用建筑用水量室内消火栓一般20L/S,布置不小于4个。室内消防栓用水量:建筑高度大于50米 10L/S 超高层建筑 30L/S。
37、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连成环状。当环状管网的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
38、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竖管应成环状,且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
39、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
40、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两个消防水栓的距离不应超过25米,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
41、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不超过80m水柱,如超过80m水柱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
42、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43、同层消防栓距离不超过30米。栓口距地面1.1米。栓口为DN65。水龙带不小于25米,水龙口20毫米。
44、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 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五、自动喷水系统消防喷林系统的类型
类型:湿式喷淋灭火系统(适用于室内温度4-700C)、干式喷林灭火系统(适用于室内温度4-700C)、预作用喷林灭火系统。雨淋喷林系统、水幕系统
45、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6、自动喷林系统的组成:报警阀、控制阀、水力警铃、系统检验装置、压力表、启闭指示装置。并设有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辅助电动报警装置组成。
47、报警阀安装距地面1.2米。
48、每个报警阀控制的喷淋头湿式或预作用喷淋头不超过800个。干式有排气装置的50个,干式无排气装置的250个
49、消防支管的管径不小于25。每个消防支管最多能代8个喷淋头
六、消防水泵
50、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高层建筑设有防超压措施
51、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
52、固定消防水泵应设有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一台主要泵。
53、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5min内开始工作,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转。
七、各机电专业的消防设计
54、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各层的每个防火分区,当其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均系独立设置时,则被保护防火分区内的送、回风水平风管与总管的交接处可不设防火阀。
55、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56、火灾照明应在下列设置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前室。
57、按规定应设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建筑的疏散走道
58、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应低于0.5 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59、散指示标志宜放在太平门的顶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墙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标志间距不宜大于20m。
八、火灾自动报警及消控室
60、报警区域按防火区域划分,一个报警区域可以有几个防火分区组成。
6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形式有:集中报警系统:区域报警系统;控制报警系统(消控中心),一个区域报警控制器可警戒多个楼层(看产品的功能)安装位置距地面1.3-1.5米,报警电话安装位置1.3-1.5米。
62、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63、独立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采用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3h的隔墙和2h的楼板,并与其他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64、消控室应设置下列功能:接受火灾报警,发出火灾的声、光信号,事故广播和安全疏散指令等:控制消防水泵,固定灭火装置,通风空调系统,电动的防火门、阀门、防火卷帘、防烟排烟设施。显示电源、消防电梯运行情况等
65、火灾报警按钮安装在距地面1.5米
66、报警线预留100-200毫米长度,绑扎成束、+红—兰线
67、报警线敷设不应有接头、纽结,导线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用接线端子或焊接连接(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超过2根),盒内外加螺母。不同电压、电流、不同回路、不同系统、不同类别的线不能放在同一线槽内。
68、线槽每隔1.5米设吊架及支架,吊拉杆不小于6MM。
69、消防电源应为专用电源,不允许插接接头,
70、消控室门向疏散方向开门,允许有送回风管但应加防火阀。严禁无关电气线路穿越,控制台周围留1米通道和检修通道,
71、消防控制的功能:控制消防设备的开启、关闭;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开关;关闭防火阀,停止空调送风机;显示火灾、故障报警的位置;疏散通道、出口等;显示保护地图(模拟图、平面图);显示消防电源的状态;配备火灾报警应急广播控制装置
72、消防控制状态的过程:当火灾报警时;火灾报警系统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启动;室内消防栓系统启动(消防水泵启动);电源进行切换(非消防电源停电,应急消防电源启动),并接通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照明。电梯迫降在首层;,加压送风机启动(风口开启),隔离系统启动(防火卷帘下降);防火门关闭
73、每隔防火分区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两个手动火灾报警装置的距离不超过30米,安装位置1.3-1.5米九、防烟、排烟系统
74、一二类建筑(高度超过50米)、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建筑物应设置防烟分区。
75、防烟分区一般不超过500平方米,不大于防火分区;不跨越防火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一般在走廊、防烟道、排风井道各自独立,耐火等级1小时
76、高层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分为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自动排烟系统(可开启外窗)分为:机械排烟系统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系统。
77、塔楼建筑应设有两个疏散防烟楼梯;并设有前室,前室设有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
78、防烟楼梯间。合用消防前室设计风量。M3、H。层数超过32层的分段计算。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79、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在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当楼梯间和消防前室加压送风系统必须合用时应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力点的的压头损失,其余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80、防烟楼梯间为50PA
81、前室、楼梯间、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避难间为25PA
82、楼梯间每隔2-3层设置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每层都设加压送风口。
83、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机械排烟系统的风速规定1) 采用金属风管,风速不大于20米、秒2) 混凝土结构管道风速不大于15米、秒3) 送风口的风速不大于7米、秒。排烟口的风速不大于10米、秒
84、排烟系统的设置的:一般设置在楼梯间、前室、消防前室,合用前室。避难层。
85、超过32层的建筑楼梯间的送风量和排风量应分段计算
86、剪力楼楼梯间可供用一个风道其风量按两个楼梯间计算,风口分别设置。
87、避难层的加压送风量按净面积计算不小于30立方米、秒,避难层应设有消防电梯出口、应急照明、广播、消防电话、消防栓、并设有独立的防烟设施,防烟楼梯进行分割。
机械排风(防烟)系统
88、排烟系统的设置条件:
1)建筑高度超过32米,
2)内走廊超过20米。并设有自然采光、自然通风设施
3)面积超过100平方米
4)通风和空调系统应设置排烟系统
89、防烟系统的安装位置:
1)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60立方米
2)担负一个防烟分区净空高度大于6米的房间,每平方米不小于120立方米
3)排烟口安装在屋面及顶棚位置;排烟量不小于60立方米、秒
4)防烟口设置水平距离不超过30米防烟阀关闭温度280 ?C
5)走廊的防排烟系统竖向设置,室内的按防火分区设置
6)机械防排烟系统可以与通风空调系统合用但必须采用可靠的防火措施
7)防火风管为建筑中的安全救生系统: 主要应用于火灾时的排烟和正压送风的救生保障系统,一般可分为1h、2h、4h等的不同要求级别
90、通风与空气调节
1)通风系统应设置,横向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每五层设置(不超过5层)
2)通风空调系统穿越下列情况时安装防火阀70 ℃(穿越防火分区墙、楼板变形缝等)
91、玻璃幕的耐火等级应耐火1小时
92、建筑变形缝等应加防火保护层
93、无框玻璃幕墙及间隔玻璃幕墙应耐火1小时,应有800MM高实体墙。
94、发电机房储油不能超过8小时用量,
95、高层建筑的间距13米、群楼6米
96、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米,与建筑物距离不小于5米,高度不超过4米
97、建筑物的变形缝及金属结构要加防火保护层。
98、一、二级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距离150米,面积2500平方米。电缆井、管道井、排风井、防烟井应每层进行分隔
十一、防火分区
99、一类建筑:1000平方米;二类建筑:1500平方米;地下室:500平方米
100、高层建筑与裙楼有防火墙及良好的防火措施时最大防火分区不应超过2500平方米
101、高层建筑有自动扶梯、上下层连通、上下开口通道楼梯等,防火分区应按上下连通作分防火分区,面积叠加计算
102、每层防火分区安全通道门不应小于两个,两个安全门的距离不小于5米。一般在24-40米,环形走廊10-20米;安全疏散门距离室内的任何一点不超过40米,室内到室内门不超过15米。
103、首层消防通道走廊宽毫米;门900-1300毫米,门往外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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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建筑耐火等级
一 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
1、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依据
建筑耐火等级的划分是建筑防火技术措施中最基本的措施之一,我国的建筑设计规范把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最高,耐火能力最强;四级最低,耐火能力最弱。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取决于组成该建筑物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所谓建筑构件是指建筑物的墙体、基础、梁、柱、楼板、楼梯、吊顶等一系列基本组成构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见表4-1
1)、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是指由建筑构件的材料遇火反应,分为不燃烧体、难燃烧体和燃烧体三类,对建筑构件而言不燃烧体如墙柱、基础等;难燃烧体如吊架、吊顶及内部管道;燃烧体如门窗、吊顶、装饰材料等。
2)、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将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称为耐火极限,以小时“h”表示。时间-温度标准曲线是指按特定的加温方法,在标准的实验室条件下,所表示的现场火灾发展情况的一条理想化了的试验曲线。该曲线以被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目的是为了对建筑构件的极限耐火时间有一个统一的检验标准。我国采纳了国际标准ISO834的标准火灾升温曲线。该曲线公式为T-T0=345lg(8t+1) 式中t为时间,以“min”计;T为当所用时间为t时,构件所承受的温度值,以“℃”计;T0为初始温度,以“℃” 计;计算时设定位20℃。下图4-1是根据国际标准火灾升温曲线公式作出的温度-时间曲线,
2、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
建筑构件达到耐火极限有三个条件,即:失去支持能力;完整性;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只要三个条件中达到任一个条件,就确定其达到其耐火极限了。
1)、失去支撑能力:如果试件在试验中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下,承载能力和刚度降低,截面缩小,承受不了原设计的荷载而发生跨塌或变形量超过规定数值,则表明失去支持力。
2)、失去完整性:主要指薄壁分隔构件(如楼梯、门窗、隔墙、吊顶等)在火焰或高温作用下,发生爆裂或局部塌落,形成穿透裂缝或孔洞,火焰穿过构件,使其背面可染物燃烧起来。如楼板受火焰或高温作用时,完整性被破坏,火焰穿到上层房间,表明楼板的完整性被破坏。
3)、失去隔火作用:主要指起分隔作用的构件失去隔热过量热传导的性能。在试验中,如果构件的背火面测得的平均温度超过140℃,或背火面任一点温度超过初始温度180℃时,均表明构件失去隔火作用。
经过大量的试验验证工作,建筑构件发生三者之一时的耐火极限用时间来衡量,建筑墙体有承重墙、普通粘土墙及钢筋混凝土实体墙,它们的耐火极限分别为2.5~10.5h不等,这与墙的结构厚度有关(12cm~37cm),具体见表4-1
二 建筑物的耐火设计
建筑的耐火设计,目的在于防止建筑物在火灾时倒塌和火灾蔓延,保障人员的避难安全,并尽量减少财产的损失。建筑物的使用功能不同、重要程度不同,层数不同的建筑物,火灾的危险性是有差异的,因此在设计上要区别对待。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作为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度,是防火技术措施中基础的措施之一。从表4-2为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之间的关系,耐火等级高的建筑物如一、二级建筑物,发生火灾时被火烧坏、倒塌的可能性小;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火灾时往往容易造成局部或整体倒塌,火灾损失大。我国建筑的耐火设计采用耐火等级设计方法考虑温度—时间的关系及具体各构件的耐火时间来定。
1、 多层建筑耐火设计
多层建筑耐火设计等级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火灾的危险性和火灾荷载等因素来选定。
从表4—2可知,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燃烧性能有相应的关系。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全部为不燃烧体;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为不燃烧体;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屋顶承重墙为燃烧体,吊顶和隔墙为难燃烧体,其余均为不燃烧体;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除防火墙为不燃烧体外,其余构件为难燃烧体或燃烧体。
表4-1 常用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构 件 名 称
结构厚度或截面最小尺寸/cm
耐火极限(h)
普通粘土砖、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实体墙
加气混凝土砌墙
轻质混凝土砌墙
非普通粘土砖墙(不包括双面抹灰厚)
普通粘土砖墙(包括双面抹灰1.5厚)
粉煤灰硅酸盐砌块墙
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粉煤灰、水泥、石灰)
充气混凝土砌块墙
木龙骨两面钉下列材料:
1) 钢丝网抹灰,其结构、厚度(cm)为:1 .5+5(空)+1.5
2) 板条抹灰,其结构、厚度(cm)为:1 .5+5(空)+1.5
钢龙骨两面钉下列材料:
1) 纸面石膏板。其结构、厚度(cm)为:1.2+4.6(空)+1.2,
2×1.2+7(空)+3×1.2
2)双层普通石膏板,板内掺纸纤维,其结构、厚度(cm)为:2×1.2+7.5(空)+2×1.2
菱苦土珍珠岩圆孔空心条板隔墙
钢筋混凝土大板墙(C20混凝土)
构 件 名 称
结构厚度或截面最小尺寸/cm
耐火极限/h
钢筋混凝土柱
钢筋混凝土园柱
无保护层的钢柱
有保护层的钢柱
1) 用普通粘土砖作保护层,其厚度为12 cm
2) 用陶粒混凝土作保护层,其厚度为10 cm
3) 用C20混凝土作保护层,其厚度为10 cm
4) 用加气混凝土作保护层,其厚度为40 cm
5) 用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作保护层,其厚度为0.55m
6) 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作保护层,其厚度为
简支的钢筋混凝土梁
1) 非预应力钢筋,保护层厚度为
2) 预应力钢筋或高强度钢丝,保护层厚度为
无保护的钢梁、楼梯
1)用厚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作保护的钢梁为
2)用薄涂型钢结构防火涂料作保护层,其厚度为0.55m
构 件 名 称
结构厚度或截面最小尺寸/cm
耐火极限/h
简支的钢筋混凝土楼板
1) 非预应力钢筋,保护层厚度为
2)预应力钢筋或高强度钢丝,保护层厚度为
四边简支的钢筋混凝土楼板,保护层厚度为1cm
现浇的整体式梁板,保护层厚度为
简支钢筋混凝土圆孔空心楼板
1)非预应力钢筋保护层厚度为2cm
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圆孔楼板保护层厚度为2cm
钢梁上铺不燃烧体楼板与屋面板时,梁、珩架无保护层
钢梁上铺不燃烧体楼板与屋面板时,梁、珩架用混凝土作保护层,其厚度为2cm
梁、珩架用钢丝抹灰粉刷作保护层,其厚度为2cm
1)加气钢筋混凝土屋面板,保护层,其厚度为1.5cm
2)充气钢筋混凝土屋面板,保护层其厚度为1.0cm
3)钢筋混凝土方孔屋面板,保护层其厚度为1.0cm
4)轻型纤维石膏屋面板
表4-2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之间的关系
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不燃烧体4.00
不燃烧体4.00
不燃烧体4.00
不燃烧体4.00
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的墙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50
难燃烧体0.50
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不燃烧体0.75
不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支撑多层的柱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50
难燃烧体0.5
支撑单层的柱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难燃烧体0.5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0.50
难燃烧体0.25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0.50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1.00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15
通常将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定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砖木结构的建筑为三级耐火建筑;木结构的建筑为四级耐火建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重要的公共建筑一定要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如通讯大楼、广播电视建筑、邮政楼,大型医院及体育馆、百货大楼等建筑。对于商店、学校、食堂、菜市场等如采用一、二级有困难时 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对于工业建筑,耐火等级的选定主要根据火灾的危险性类别确定,一般情况下,甲、乙类生产厂房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包括锅炉房在内(若每小时燃煤锅炉的总发热量小于4t时,采用三级);丙类生产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建筑。
2、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设计
高层建筑是指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或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的功能复杂、设备繁多;一旦发生火灾,火灾的纵向蔓延迅速,而人员的疏散困难,火灾危险性大,损失惨重,因此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的选定更应该十分注意。
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主要是根据建筑类别来选定的,而建筑类别主要根据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来划分的。通常将高层建筑分为一类和二类建筑,具体见表4—3
表4—3 高层建筑分类
19层及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
10~18层的普通住宅
1)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
2)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
3)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建筑高度超过50米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楼
建筑高度超过50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 m2的商住楼
中央极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
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耐火等级的选定作了规定,一类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各类高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如表4—4
表4-4 高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3.00
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和住宅单元之间的墙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50
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0.75
不燃烧体0.50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1.50
楼板、疏散楼梯,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25
3、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①各类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下表4—5。
②特殊贵重的仪器设备仪表等应设在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
③变电所、配电站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筑,但供上述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电所、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一面帖邻建造。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必须在防火墙开洞时,应设非燃烧体的密封固定窗。
④甲乙类生产不应设在地下或半地下室内。
⑤厂房内设置甲乙类物品的中间仓库时,其储量不宜超过一昼夜的需求量。同时中间仓库应靠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非燃烧体墙和1.5h的非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分分开。
⑥总储量大雨15m3的丙类液体储罐,当直埋于厂房外墙附近,且面向储罐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中间罐的容积不应大于1.00m3,并应设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单独房间内,该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表4—5 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最多允许层数
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m2)
厂房的地下室
和半地下室
除生产必须采用多层者外,宜采用单层
一级、二级
一级、二级
注:①防火分区间应用防火墙分隔。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厂房(甲类厂房除外)如面积超过本表规定,设置防火墙有困难时,可用防火水幕带或防火卷帘加水幕分隔。
②一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及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纺织厂房(麻纺厂除外)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50%,但上述厂房的原棉开包、清花车间均应设防火墙分隔。
③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多层造纸生产联合厂房,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5倍。
④甲、乙、丙类厂房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一倍;戊类厂房装有自动灭火设备时,其占地面积可不限。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⑤一、二级耐火等级的谷物筒仓工作塔,且每层人数不超过2人时,最多允许层数可不受本表限制。
⑥邮政楼的邮件处理中心可按丙类厂房确定。
4、 高层工业建筑耐火设计
高层工业建筑指建筑高度成果24米的两层及两层以上的厂房、库房,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架仓库。
为了保障高层工业建筑的消防安全及火灾后能迅速修复使用,高层工业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并宜采用一级。一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全部为不燃烧体;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物除吊顶为难燃烧体外,其余均为不燃烧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如表4—6
表4-6 高层工业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
不燃烧体4.00
不燃烧体4.00
承重墙,楼梯间、电梯井的墙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非承重外墙,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1.00
不燃烧体0.75
不燃烧体0.50
支撑多层的柱
不燃烧体3.00
不燃烧体2.50
支撑单层的柱
不燃烧体2.5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2.00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屋顶承重构件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0.50
不燃烧体1.50
不燃烧体1.00
吊顶(包括吊顶搁栅)
不燃烧体0.25
难燃烧体0.25
5、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面积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应符合表4-7
表4—7 库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防火分区面积
储存物品类别
最多允许层数
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m2)
库房的地下室
和半地下室
1、2、5、6项
一级、二级
一级、二级
一级、二级
一级、二级
一级、二级
一级、二级
一级、二级
注:①高层库房、高架仓库和筒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二级耐火等级的筒仓可采用钢板仓。储存特殊贵重物品的库房,其耐火等级宜为一级。
②独立建筑的硝酸铵库房、电石库房、聚乙烯库房、尿素库房、配煤库房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内的中转仓库,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一倍,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③装有自动灭火设备的库房,其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及注②的规定增加一倍。
④石油库内桶装油品库房面积可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执行。
⑤煤均化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为12000m2,但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三 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的目的主要是使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耐火安全设施。建筑物不但要考虑本身的耐火强度,还要考虑周边建筑的防火要求,所以就出现了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它可以有效防止火灾蔓延扩大。
1、定义:为阻止建筑物之间的火势蔓延,建筑物之间留出的安全距离称为防火间距。
2、影响因素:影响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的因素很多,如热辐射,热对流,方向,风速,燃烧性能以及其开口面积大小,相邻建筑物高度,消防车到达时间及扑救情况等均影响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1)、单、多层民用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见表4-8
表4-8 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
另外, 几种特殊情况的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可参照下面确定
①两座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不同高度的相邻建筑物,当较低建筑物的一面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小于1h,防火间距可以减少3.5米。相邻两座建筑物,如较高建筑物起火时,火焰不致向较低一面建筑物窜出和落下,其防火间距亦可相对减少不小于3.5米。
②两座建筑物相邻较高的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15m范围内的墙为防火墙且不开设门窗洞口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③当两座建筑物相邻两面外墙为不燃烧体,且无外露的燃烧体屋檐,若外墙全部不开设洞口有困难,则允许每一面外墙开设门窗洞口的面积之和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5%,且两门窗不是正对开设,这时防火间距可按上表4-8的规定减少25% 。
例: 甲、乙建筑物均为二级耐火等级,甲建筑物山墙的高度为10米,宽为12米,乙建筑物的长×宽=12m×12 m,各墙面允许开设门窗孔洞为多少m2,其防火间距为多少m?
解: 甲建筑物山墙允许开设门窗孔洞面积≤10×12×5%=6m2
乙建筑物山墙允许开设门窗孔洞面积≤于12×12×5%=7.2m2
其防火间距为6×(1-25%)=4.5 m
④民用建筑及终端变电所,燃煤炉锅房(单台蒸发量小于等于4吨,总蒸发量小于等于12吨) 的防火间距按表4-8,若超过蒸发量按工业厂房间距执行。
⑤对于层数小于6层,且耐火等级为一、二等级的数座住宅,若占地面积的总和不超过2500m2,则可成组布置(小区),组内建筑之间平行的距离不小于4米。组与组或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仍不应小于表4—8的规定。
2)、高层建筑的防火间距:
高层民用建筑之间以及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9的规定
表4-9 高层建筑之间或与其它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其它民用建筑耐火等级
①防火间距应按相邻建筑外墙的最近距离计算。当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的部分外檐算起。
②两座高层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物面高15米并在此以下范围内的墙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时,其间距可不限。
③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耐火极限不低于2h ,墙上开口部位设有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小于4米。
④相邻的两座高层建筑,较高一座的屋顶不开设天窗,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 。且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不宜小于4米。
3)、厂房、库房的防火间距
低层厂房及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4—10的规定。
①甲类厂房之间及其它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增加2米。乙类物品库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防火间距不宜小于30米,与其它民用建筑不宜小于25米。
②戊类厂房、库房之间及其它厂房、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减少2米。
③高层厂房、高层库房之间及其与其它厂房、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表增加3米。
表4-10 厂房与库房的防火间距
④两座厂房或库房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4米。
⑤两座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厂房,较低一座墙为防火墙时,且屋面耐火极限≮1h时,其防火间距均可相应减少,但甲、乙类厂房≮6米;丙、丁、戊类厂房≮4米。
⑥两座耐火等级为一、二级的厂房,当相邻较高一面的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有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和水幕时,其防火间距可适当减小,但甲乙类厂房≮6米,丙、丁、戊类厂房≮4米。
⑦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非燃烧体,如无外露的燃烧屋檐,当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超过该外墙面积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5%。
⑧甲类物品库房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表4—11
表4—11 甲类物品库房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储存物品类别
防火 储量(t)
建筑物名称 间距(m)
1、2、5、6项
民用建筑、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
注:①甲类物品库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米,但本表第3、4项物品储量不超过2t,第1、2、5、6项物品储量不超过5t时,可减少为12米。
②甲类物品库房与重要的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米。
还有各种各样的防火间距,如从配电站与建筑物、堆厂之间的防火间距,汽车加油站、地下油罐建筑物的防火间距详细见第五章第二节中祥述。
《低层建筑防火规范》
第八章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8.1.1条 在进行城镇、居住区、企事业单位规划和建筑设计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天然水源或消防水池供给。利用天然水源时,应确保枯水期最低水位时消防用水的可靠性,且应设置可靠的取水设施。
第8.1.2条 消防给水宜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系统合并,如合并不经济或技术上不可能,可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系统。
??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宜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管道。
第8.1.3条 室外消防给水可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或低压给水系统,①如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用水总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在任何建筑物的最高处时,水枪的充实水柱仍不小于10m;②如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的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m水柱(从地面算起)。
第三节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消火栓和消防水池
第8.3.1条 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但在建设初期或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 L/s时,可布置成枝状;
二、环状管网的输水干管及向环状管网输水的输水管均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的干管应仍能通过消防用水总量;
三、环状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四、室外消防给水管道的最小直径不应小于100mm。
第8.3.2条 室外消火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外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道路宽度超过60m时,宜在道路两边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
二、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和液化石油气罐罐区的消火栓,应设在防火堤外。但距罐壁15m范围内的消火栓,不应计算在该罐可使用的数量内;消火栓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房屋外墙不宜小于5m;
三、室外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m;
四、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超过150m;在市政消火栓保护半径150m以内,如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 L/s时,可不设室外消火栓;
五、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室外消防用水量计算决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应按10~15 L/s计算;
六、室外地上式消火栓应有一个直径为150mm或100mm和两个直径为65mm的栓口;
七、室外地下式消火栓应有直径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个,并有明显的标志。
第8.3.3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消防水池:
一、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
二、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消防用水量之和超过25 L/s。
第8.3.4条 消防水池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
二、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消防水池容量如超过1000m3时,应分设成两个;
三、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但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可延长到96h;
四、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五、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其取水口与建筑物(水泵房除外)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若有防止辐射热的保护设施时,可减为40m。
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保证消防车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
第四节 室内消防给水
第8.4.1条 下列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一、厂房、库房、高度不超过24m的科研楼(存有与水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除外);
二、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俱乐部和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
三、体积超过5000m3的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物以及展览馆、商店、病房楼、门诊楼、图书馆、书库等;
四、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
五、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教学楼等其他民用建筑。
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的古建筑;
第8.4.2条 下列建筑物可不设室内消防给水:
一、耐火等级为一、二级且可燃物较少的丁、戊类厂房和库房(高层工业建筑除外);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超过3000m3的丁类厂房和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3的戊类厂房;
二、室内没有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用水取自储水池且建筑体积不超过5000m3的建筑物。
第六节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室内消火栓和室内消防水箱
第8.6.1条 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内消防用水量大于15 L/s时,室内消防给水管道至少应有两条进水管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或将进水管与室外管道连成环状。当环状管网的一条进水管发生事故时,其余的进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
二、超过六层的塔式(采用双出口消火栓者除外)和通廊式住宅、超过五层或体积超过10000m3的其他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如室内消防竖管为两条或两条以上时,应至少每两根竖管相连组成环状管道。每条竖管直径应按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
三、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竖管应成环状,且管道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
四、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高层工业建筑、设有消防管网的住宅及超过五层的其他民用建筑,其室内消防管网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距接合器15~40m内,应设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接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计算确定,每个接合器的流量按10~15 L/s计算。
五、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当某段损坏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在一层中不应超过5个。高层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应保证检修管道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一条,超过三条竖管时,可关闭两条。阀门应经常开启,并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八、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与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管网,宜分开设置;如有困难,应在报警阀前分开设置。
第8.6.2条 室内消火栓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有消防给水的建筑物,其各层(无可燃物的设备层除外)均应设置消火栓;
二、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时,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3的库房,可采用1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应由计算确定,一般不应小于7m,但甲、乙类厂房、超过六层的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内,不应小于10m;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内,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
三、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不超过80m水柱,如超过80m水柱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
四、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
五、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地点。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六、冷库的室内消火栓应设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
七、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甲、乙类厂房,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30m;其他单层和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50m。
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超过25m;
八、设有室内消火栓的建筑,如为平屋顶时,宜在平屋顶上设置试验和检查用的消火栓;
九、高层工业建筑和水箱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其他建筑,应在每个室内消火栓处设置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并应有保护设施。
第8.6.3条 设置常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如能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等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不设消防水箱。
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在建筑物的最高部位设置重力自流的消防水箱;
二、室内消防水箱(包括气压水罐、水塔、分区给水系统的分区水箱),应储存10min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内消防用水量不超过25 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2m3时,仍可采用12m3;当室内消防用水量超过25 L/s,经计算水箱消防储水量超过18m3,仍可采用18m3;
四、发生火灾后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消防水箱。
第七节 灭火设备*
第8.7.1条 下列部位应设置闭式自动喷水灭火设备:
一、等于或大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等于或大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服装、针织高层厂房;面积超过1500m2的木器厂房;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二、每座占地面积超过1000m2的棉、毛、丝、化纤、毛皮及其制品库房;每座占地面积超过600m2的火柴库房;建筑面积超过500 m2的可燃物品的地下库房;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库房和高层库房(冷库、高层卷烟成品库房除外);省级以上或藏书量超过100万册图书馆的书库;
三、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观众厅、舞台上部(屋顶采用金属构件时)、化妆室、道具室、储藏室、贵宾室;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的观众厅、舞台上部、储藏室、贵宾室;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观众厅的吊顶上部、贵宾室、器材间、运动员休息室;
四、省级邮政楼的邮袋库;
五、每层面积超过3000 m2或建筑面积超过9000 m2的百货商场、展览大厅;
六、设有空气调节系统的旅馆和综合办 公 楼内的走道、办公室、
就CHAN厅、商店、库房
和无楼层服务员的客房;
七、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准备部位;
八、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砖木或木结构建筑。
第8.7.1A条 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地下商店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8.7.1B条 下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一、设置在地下、半地下;
二、设置在建筑的首层、二层和三层,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
三、设置在建筑的地上四层及四层以上。
第8.7.2条 下列部位应设水幕设备:
一、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和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礼堂的舞台口,以及与舞台相连的侧台、后台的门窗洞口;
二、应设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而无法设置的开口部位;
三、防火卷帘或防火幕的上部。
第8.7.3条 下列部分应设雨淋喷水灭火设备:
一、火柴厂的氯酸钾压碾厂房,建筑面积超过100m2生产、使用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的厂房;
二、建筑面积超过60m2或储存量超过2t的硝化棉、喷漆棉、火胶棉、赛璐珞胶片、硝化纤维库房;
三、日装瓶数量超过3000瓶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灌瓶间、实瓶库;
四、超过1500个座位的剧院和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舞台的葡萄架下部;
五、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演播室,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电影摄影棚;
六、乒乓球厂的轧坯、切片、磨球、分球检验部位。
第8.7.4条 *下列部位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
一、单台容量在40MW及以上的厂矿企业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单台容量在90MW及以上可燃油油浸电厂电力变压器或单台容量在125MW及以上的独立变电所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
二、飞机发动机试车台的试车部位。
第8.7.5条* 下列部位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一、省级或超过100万人口城市广播电视发射塔楼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室;
二、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的长途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三、二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四、中央及省级治安、防灾和网局级及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的通信机房和控制室;
五、主机房的建筑面积不小于140m2的电子计算机房中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库;
六、其他特殊重要设备室。
第8.7.5A条*下列部位应设置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但不得采用卤代烷灭火系统;
一、省级或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的特藏库;
二、中央和省级的档案馆中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
三、大、中型博物馆中的珍品库房;
四、一级纸绢质文物的阵列室;
五、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中心内,建筑面积不小于120m2的音像制品库房。
第8.7.6条 下列部位宜设蒸汽灭火系统;
一、使用蒸汽的甲、乙类厂房和操作温度等于或超过本身自燃点的丙类液体厂房;
二、单台锅炉蒸发量超过2t/h的燃油、燃气锅炉房;
三、火柴厂的火柴生产联合机部位;
四、有条件并适用蒸汽灭火系统设置的场所。
第8.7.7条 *建筑灭火器配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节 消防水泵房
第8.8.1条 消防水泵房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非燃烧体墙和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
??消防水泵房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设在楼层上的消防水泵房应靠近安全出口。
第8.8.2条 一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时,其余的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用水量。
高压和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其每台工作消防水泵应有独立的吸水管。
消防水泵宜采用自灌式引水。
第8.8.3条 消防水泵房应有不少于两条的出水管直接与环状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出水管检修时,其余的出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用水量。
第8.8.5条 消防水泵应保证在火警后5min内开始工作,并在火场断电时仍能正常运转。
第九章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9.1.3条 民用建筑内存有容易起火或爆炸物质的单独房间,如设有排风系统时,其排风系统应独立设置。
第9.1.5条 可燃气体管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穿过通风管道和通风机房,也不应沿风管的外壁敷设。
第二节 采 暖
第9.2.4条 温度不超过100℃的采暖管道如通过可燃构件时,应与可燃构件保持不小于5cm的距离,温度超过100℃的采暖管道,应保持不小于10cm的距离或采用非燃烧材料隔热。
第三节 通风和空气调节
第9.3.10条 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送、回风管,应设防火阀;
一、送、回风总管穿过机房的隔墙和楼板处;
二、通过贵重设备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的送、回风管道;
三、多层建筑和高层工业建筑的每层送、回风水平风管与垂直总管的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易熔片及其他感温元件应装在容易感温的部位,其作用温度应较通风系统在正常工作时的最高温度约高25℃,一般可采用72℃。
公共建筑的厨房、浴室、厕所的机械或自然垂直排风管道,应设有防止回流设施。
第9.3.14条 通风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和非燃烧体楼板等防火分隔物。如必须穿过时,应在穿过处设防火阀。穿过防火墙两侧各2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穿过处的空隙应用非燃烧材料填塞。
第十章 电 气
第一节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第10.1.1条 建筑物、储罐、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库房,其消防用电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二、下列建筑物、储罐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0 L/s的工厂、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35 L/s的易燃材料堆场、甲类和乙类液体储罐或储罐区、可燃气体储罐或储罐区;
3.超过1500个座位的影剧院、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每层面积超过3000m2的百货楼、展览楼和室外消防用水量超过25 L/s的其他公共建筑。
三、按一级负荷供电的建筑物,当供电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自备发电设备;
四、除一、二款外的民用建筑物、储罐(区)和露天堆场等的消防用电设备,可采用三级负荷供电。
第10.1.2条 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
第10.1.3条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单独的供电回路,并当发生火灾切断生产、生活用电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其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2016一级消防《技术实务》考试真 题及参考答 案
1、对于原油储罐,当罐内原油发生燃烧时,不会产生( )。
C.蒸发燃烧
【参考答案】D
2、汽油闪点低,易挥发,流动性好,存有汽油的储罐受热不会( )。
A.蒸汽燃烧及爆炸
B.容器爆炸
C.泄露产生呢过流淌火
D.沸溢和喷溅
【参考答案】D
3、根据《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建筑材料及制品性能等级标识GB8624B1(B-S1,d0,t1)中,t1表示( )等级。
A.烟气毒性
B.燃烧滴落物/颗粒
C.产烟特性
D.燃烧持续时间
【参考答案】A
4、下列关于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如果试件失去承载能力,则自动认为试件的隔热性和完整性不符合要求
B.如果试件的完整性被破坏,则自动认为试件的个人性不符合要求
C.如果试件的隔热性被破坏,则自动认为试件的完整性不符合要求
D.A类防火门的耐火极限应以耐火完整性和隔热性作为判定条件
【参考答案】C
5、某独立建造且建筑面积为260m2的甲类单层厂房,其耐火等级最低可采用( )。
【参考答案】C
6、某机械加工厂所在地区的处最小频率风向为西南风,最大频率风向为西北风,在厂区内新建一座总储量15t的电石仓库。该电石仓库的下列选址中符合防火要求的是( )。
A.生产区内的西南角,靠近需要电石的戊类厂房附近地势比较低的位置
B.辅助生产区内的东南角,地势比较低的位置
C.储存区内的东北角,地势比较高的位置
D.生产区内的东北角,靠近需要电石实务戊类厂房附近地势比较低的位置
【参考答案】A
7、某多层砖木结构古建筑,砖墙承重,四坡木结构屋顶,其东侧与一座……面钢筋混凝土结构办公楼(外墙上没有凸出结构)相邻。该办公楼相……该古建筑东侧的基础,外墙面。檐口和屋脊的最低水平距离分别是……10.0m和14m。该办公楼与该古建筑的防火间距应认定为( )。
【参考答案】A
8.对于石油化工企业,下列可燃气体,可燃烧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连接方式中,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是( )。
A.泄放可能携带液滴的可燃气体应接至火炬系统
B.可燃液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泄放管应接入储罐或其他容器
C.泄放后可能立即燃烧的可燃气体应经冷却后接至放空设施、
D.可燃气体设备的安全阀出口泄放管应接至火炬系统或其他安全泄放设施
【参考答案】A
9.某储存是有、轻石脑油的储蓄罐,采用内浮顶罐,储罐上所设置的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为12.5L/(min·m2),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 )min。
【参考答案】B
10.下列关于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中,不属于减轻性技术措施的是( )。
A.设置防爆墙
B.设置泄压面积
C.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
D.采用合理的平面布置
【参考答案】C
11.下列关于汽车加油加气站的消防设施设置和灭火器材配置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加气机应配置手提干粉灭火器
B.合建站中地上LPG设施应设置消防给水系统
C.二级加油站应配置灭火毯3块、沙子2m?
D.合建站中地上LPG储罐总容积不大于60m?可不设置消防给水
【参考答案】C
12.某二级耐火等级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旅馆,建筑高度为23.2m。“一”字形疏散内走道的东、西两端外墙上均设置采光、通风窗,在走道的两端设置了一座疏散楼梯间,其中一座紧靠东侧外墙,另一座与西侧外墙有一定距离。建筑在该走道西侧尽端的房间门与最近一座疏散楼梯间入口门的允许最大直线距离为( )。
【参考答案】D
13.下列关于室外消火栓设置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室外消火栓应集中布置在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且不小于2个
B.室外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
C.地下民用建筑应在入口附近设置室外消火栓,且距离出入口不宜小于5m,**不宜大于40m
D.停车场的室外消火栓与最近一排汽车的距离不宜小于7m
【参考答案】A
14.建筑防火……的做法中,错误的是( )。
A.卡拉OK厅各厅室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为2.00h的防火墙面和1.5m的不燃性楼板和乙级防火门分隔
B.……发电机内的……(……油储量为0.8m3)。采用防火极限为2.50h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C.高层住宅建筑下部设置的商业服务网点,采用耐火极限为2.50h且无门、窗、洞口的防火隔墙和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
D.医院病房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为2.00h的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分隔
【参考答案】B
15.下列灭火器中,灭火剂的灭火机理为化学抑制作用的是( )。
A.泡沫灭火器
B.二氧化碳灭火器
C.水基型灭火器
D.干粉灭火器
【参考答案】D
16.某大型钢铁企业设置了预制干粉灭火装置。下列关于该装置设置要求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干粉灭火装置最多不得超过4套,并应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间差不得大于4s
B.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干粉灭火装置最多不得超过8套,并应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间差不得大于2s
C.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干粉灭火装置最多不得超过8套,并应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间差不得大于4s
D.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干粉灭火装置最多不得超过4套,并应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间差不得大于2s
【参考答案】D
17.下列关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雨淋系统与预作用系统均应采用开式洒水喷头
B.干式系统和预作用系统的配水管道应设置快速排气阀
C.雨淋系统应能有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控制并启动雨淋系统
D.预作用系统应由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开启雨淋报警阀,并转换为湿式系统
【参考答案】A
18.下列火灾中,可以采用IG541混合气体灭火剂扑救的是( )。
A.硝化纤维、硝酸钠火灾
B.精密仪器火灾
【参考答案】B
19.某火力发电厂输煤栈桥输送皮带总长405m,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保护时,该输煤栈桥最多可划分为(  )段分段进行保护。
20.某大型城市综合体中的变配电间、计算机主机房、通讯设备间等场所内设置了组合分配式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下列关于该系统组件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集流管应设置安全灌压装置
B.选择阀的公称直径应和与其对应的防护区没活系统的主管道的公称直径相同
C.输送启动气体的管道宜采用铜管
D.输送气体灭火剂的管道必须采用不锈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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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电梯井井壁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它洞口。电梯门不应采用栅栏门。
5.3.2 电缆井、管道井、排烟道、排气道、垃圾道等竖向管道井,应分别独立设置;其井壁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5.3.3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其电缆井、管道井应每隔2~3层在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应在每层楼板处用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作防火分隔。
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洞,其空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5.3.4 垃圾道宜靠外墙设置,不应设在楼梯间内。垃圾道的排气口应直接开向室外。垃圾斗宜设在垃圾道前室内,该前室应采用丙级防火门。垃圾斗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能自行关闭。
5.4.1 防火门、防火窗应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耐火极限:甲级应为1.20h;乙级应为0.90h;丙级应为0.60h。
5.4.2 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并在关闭后应能从任何一侧手动开启。
用于疏散的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的功能。双扇和多扇防火门,还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
常开的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
5.4.3 设在变形缝处附近的防火门,应设在楼层数较多的一侧,且门开启后不应跨越变形缝。
5.4.4 在设置防火墙确有困难的场所,可采用防火卷帘作防火分区分隔。当采用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当采用不包括背火面温升作耐火极限判定条件的防火卷帘时,其卷帘两侧应设独立的闭式自动喷水系统保护,系统喷水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0h。
5.4.5 设在疏散走道上的防火卷帘应在卷帘的两侧设置启闭装置,并应具有自动、手动和机械控制的功能。
6.1.1 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设一个安全出口:
6.1.1.1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且设有一座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的塔式住宅。
6.1.1.2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单元之间的楼梯通过屋顶连通,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超过十八层,每个单元设有一座通向屋顶的疏散楼梯,十八层以上部分每层相邻单元楼梯通过阳台或凹廊连通(屋顶可以不连通),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部分单元与单元之间设有防火墙,且户门为甲级防火门,窗间墙宽度、窗槛墙高度大于1.2m且为不燃烧体墙的单元式住宅。
6.1.1.3 除地下室外,相邻两个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时,且相邻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表6.1.1规定的公共建筑。
6.3.1 下列高层建筑应设消防电梯:
6.3.1.1 一类公共建筑。
6.3.1.2 塔式住宅。
6.3.1.3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单元式住宅和通廊式住宅。
6.3.1.4 高度超过32m的其它二类公共建筑。
6.3.2 高层建筑消防电梯的设置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6.3.2.1 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0m2时,应设1台。
6.3.2.2 当大于1500m2但不大于4500m2时,应设2台。
6.3.2.3 当大于4500m2时,应设3台。
6.3.2.4 消防电梯可与客梯或工作电梯兼用,但应符合消防电梯的要求。
这些都是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摘的
你问题的答案都在里面 仔细看
2016年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已经考完了,广大考生终于舒了一口气。网上也流出了今年的真题和答案。但并是每份题和每份答案都是完全正确,因此,你可以搜一下,但是不要完全相信。
根据GB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3.0.3 地下汽车库、半地下汽车库、高层汽车库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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