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头像专属一人一张之间会不会一人犯法而冻结另一人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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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另一人犯法以另一人有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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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心理分析类芝麻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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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一方没有参与另一方的犯罪行为,则没有关系。夫妻虽然是由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犯罪行为是属于其个人的行为,只要另外一方没有参与,不受连带责任。但是如果夫妻一方的犯罪行为导致经济赔偿的,则夫妻具有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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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佛像不犯法,不毁,他们打人就犯法了!
蓝色狂想year
蓝色狂想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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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那是假冒公安局干的,堂堂国家机关会干这样下三烂的事吗。
是真正公安局的,有当地派出所配合,撒小庙。
再说佛教是国家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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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这他M的。怎么向是土匪干的活啊
犯了哪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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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不犯法,但是违反了道德观念
安织薄荷园A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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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合法!!!
犯了哪条法?
这就要看小庙属于公家的还是私人的
如果是私人的就是破坏私人财产
而且,他要你们这样做,不做就打人也是不对的
他们没有这样的权利
黑社会还没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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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做生意、另一人在另一人知情的情况下把货全卖了、这种行为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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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普通合伙还是公司?货款有无拿出来大家分享?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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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风车顺路回家,顺路带了三人,一人朋友,被另二人短信举报,请问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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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经接了顺丰车的单,这一单正在进行,而且不拼车的话。
叫顺风车这个乘客是有权利进行投诉的。希望您能采纳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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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一个神奇的职业。美国建国240年来,这个行业的从业人员从来没有一人因违法犯罪入狱,似乎个个都是圣人。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美国的大法官们个个都是圣洁的仙女,不食人间烟火,断绝了七情六欲,永远不会犯错。第二种可能,他们也是凡人,也会犯错甚至犯罪,但是缺乏有效的监督追责机制,即使他们犯了错犯了罪,也会成为法网的漏网之鱼。  我想请教GZJY们,哪种可能更靠谱呢?  
主帖获得的天涯分:0
楼主发言:60次 发图: | 更多 |
  这些大法官就是美国人民心目中永不犯错的圣人,他们长得像仙女吗?  
  他们只唯金融财团服务,总统也惹不起他们!
  有病,圣洁的是神仙,不是什么女,女的全身伪装,与圣洁无关
  不光这样……还有……“铁打的国会议员……流水的美国总统……”  美国人自己有过一个片子……说的就是“铁打的国会议员”
  按照美国法律,除了国会弹劾(国会议员会傻到没事儿可干去惹大法官?),没有任何人动得了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  所以,大法官们就像高高在上的神仙一样供人们敬仰,他们永不犯错,是正义的化身,是真人版伟光正,是宇宙真理的代言人。  
  你小区的街道办有谁有条件贪但洁身自好的吗?
  @第一号爹爹
23:06:00  你小区的街道办有谁有条件贪但洁身自好的吗?  -----------------------------   找一两个还行,如果说有史以来所有从业人员都不贪,就是扯淡了。  
  @第一号爹爹
23:06:00  你小区的街道办有谁有条件贪但洁身自好的吗?  -----------------------------  @战忽局临时工
23:41:21  找一两个还行,如果说有史以来所有从业人员都不贪,就是扯淡了。  -----------------------------  你确定你找的那一两个想贪就有得贪吗?我这小区的村长连垃圾费一个月都要贪几千块,麻蛋。
  美国联邦法官的选拔过程  译言网 译者: billtown 原作者:James V. Calvi
Susan Coleman  发表时间:  本文从政治、社会的角度对美国联邦法官的选拔进行介绍分析,可以感受真实的美国法官制度。  本文节译自James V. Calvi 和 Susan Coleman合著的《American Law and Legal Systems》第4版的第三章,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英文影印本。转载本文请注明出处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联邦法官的挑选程序极其简单:经参议院同意,宪法授权总统任命最高法院法官。国会通过立法将此做法扩展到对其他联邦法官任命上。奇怪的是,宪法和法律对于联邦法官的任命没有提出资格要求。在理论上,只要参议院同意的话,总统可以任命读过本书的任何人出任联邦法官职位。当然,在实际上,还是有一些担任法官的的非正式资格要求,每个总统都可以对任职资格提出增减。一般的资格要求是,获任者应当是律师,最好是美国最著名法学院的毕业生。虽然被任命者不必有司法工作经历,但有的总统更愿意任命有州的法院工作过的人,有的总统在考虑法官任命时,还对其从事法律职业的年限、任职年龄上下限及健康状况提出要求。  尽管大多数总统不愿意承认,他们在选择任命法官时也会考虑性别、种族、宗教、民族甚至地域因素。吉米.卡特总统承诺并真的任命了符合条件的非裔美国人和女性担任联邦法院法官。卡特任命了更多的非裔及西班牙裔美国人到联邦法院任职,他任命的女性法官是先前总统任命的女性法官总和的两倍。比尔.克林顿总统延续了卡特的做法,在他的第一个任期所任命的全部法官中,有近53%的人不是非白人,就是女性(或者两者兼有)。这一比例在乔治.布什总统时期只有27%,而在罗纳德.里根总统时期则不到15%。党派政治也会起作用,有证据表明,在总统任命的所有法官中,将近90%的联邦法官与总统是同一个政党。  最后,一个总统会对法官人选提出某些意识形态方面的一般要求。例如里根总统只任命有保守意识形态的人担任联邦法官,这也不是什么秘密了。总统在多大程度上考量获任者的职业能力、司法工作经验、年龄、意识形态以及党派等因素,因每个总统的不同而不同。总统通常是提出一个获任者的原则标准,然后由其他的重要人物进行操作,如总检察长、副总检察长来聘请符合这一原则标准的人。具体如何选择一个法官,我们在本章最后再来讨论,在这里对法官选择的整个过程作个概览更为适宜。  联邦法官的人选一旦确定,联邦调查局就开始对其进行背景调查。在过去,联邦调查局只对实际被选任法官的人进行背景调查。然而,自尼克松总统当政以来,背景调查已用于所有的有力竞争者身上。开展背景调查的目的,在于确保侯选人的背景没有任何让总统难堪的问题。如果总统拟任命的人选被证明曾经虐待配偶或者有醉酒驾驶的历史,就不会获得提名。联邦调查局甚至要对人选的过往及当下的政治、社会关联进行调查,加入过种族隔离俱乐部、在房契上有限制性契诺,或者在演讲中有过不妥言论,都是经常出没于人选通往联邦法官之路上的绊脚石。即使全盘调查也未必就能达到目的,这一点在里根总统那里得到证明,他撤销了对道格拉斯H.金斯伯格的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金斯伯格承认在年轻时曾用过违禁药品,这使里根感到很尴尬,因为谁都知道总统的反毒品立场。  第二步是由ABA对人选资格作出评价,这还不是正式选择程序的一部分。ABA由联邦司法委员会设立,是联邦司法人员的监察机构。联邦司法委员会由各联邦巡回法院中的杰出律师组成,他们的工作是根据“司法品格、年龄、性格和知识”对总统提名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被提名人选经过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尽管每个总统都希望其提名的人选获得最优评级,但ABA评级有多大份量还是由各个总统说了算。一般来说,共和党人总统更加重视ABA评级。如在爱森豪威尔当政时期,总统就拒绝任命被评为“不合格’的人。这实际上是赋予ABA在联邦法官任命上的重大否决权。尼克松总统在早期也执行这一政策,但到后来,他只是在公开宣布任命之后,再将提名人的名单提交给ABA。里根和布什总统也从不任命被评为“不合格”的人员。与此相反,民主党的肯尼迪总统、约翰逊总统和克林顿总统对某些尽管有“不合格评级”的人作了任命。  在经历种种调查澄清之后,提名人选的名单被正式提交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作确认听证。参院司法委员会对法官提名的处理,与其权限内的常规立法处理大体相同。这就需要举行正式听证会对提名人进行调查见证。被提名人当然要“受邀”参加此证明,但实际上是带有强制性的。总体上讲,该委员会听证属于例行公事。如果某个地区法院法官提名人得到其家乡州的参议员支持,除了这位参议员需要考虑一下外,司法委员会里基本上没什么人对这个提名人感兴趣。毕竟,如果提名人选不胜任的话,他所带来的损害只能发生在他人的州里。然而,我们将会看到,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提名人选将会受到极其严格的审查。  如果某个提名人,不管所提的法院级别如何,都毫无争议,出席司法委员会的证人通常就是提名人的支持者,他们来到委员会对提名人赞美一通,走个过场。另一方面,如果提名人因其作过的判决、或者因公众评论及政治观点而存有争议的话,他就会受到利益集团、的严厉攻击,特别是牵涉到最高法院的法官提名时,利益集团的反对声会更加激烈。民权团体、妇女团体、劳工组织、以及赞成和反对堕胎的团体都愿意对支持或者反对该提名人进行作证。1987年,各种民权团体、公民自由团体、劳工和主张人工流产为合法的团体组成联盟,成功地击败了里根总统对罗伯特.博克的提名任命。1991年,类似的团体紧密合作,又击败了布什总统对克莱伦斯.托马斯的任命。托马斯在参议院以52对48票通过批准,利益集团们抖出了FBI和ABA没有掌握或者忽视的提名人背景信息。利益集团的行动即使不能成功,也会提醒人们想起法官选择过程中的政治性。  近年来,人们对参院司法委员会在法官选择、特别是最高法院法官的选择过程中的作用给予了日益增长的关注。如前所述,反对罗伯特. 博克的利益集团成功地挫败了他的提名,尽管他具有担任最高法院法官的所有优点。批评者指出,考虑到博克的宪法见解,对其进行的审查要比提交到参院司法委员会的其他提名人更加严格。然而,一项研究了23场最高法官任命听证会的材料说明,博克的经历并不是唯一的。研究者们对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成员的问题作了分类,不是“性格”和“能力”问题,就是“宪法观”问题。这一研究揭示出在23场听证会中,有15场就问到被提名人的宪法观问题,超过所问问题的75%;另8场听证会这一问题竟超过占全部所提问题的80%。这一研究还发现,在紧接着博克(安东尼.肯尼迪, 戴维.苏特和克莱伦斯.托马斯)之后的三场任命听证会上,宪法观的提问所占问题比例超过75%。保罗A. 弗罗因德和斯蒂芬.卡特在各自的文章里提出,最高法官的法官人选历史性地需要在参议院为自己的宪法观辩护。  最后,在所有的证人证言出示完毕及所有的证人聆讯之后 ,司法委员会投票通过或者反对将被推荐的人选提交参议院全体会议。如果被提名人获得了委员会的通过,几乎也就获得了参院的通过。除非是对被提名人有争议,否则基本上不存在辩论的情况。参院的表决是以简单多数来对被提名人加以确认。一经宣誓,总统的提名人获得了联邦法官的终生职务。  尽管任命所有的联邦法官都要经历FBI查、ABA的审查、司法委员会听证、参院批准的相同程序,但是,根据不同层级的联邦法院情况,大到任命一大批法官小到只任命某一个法官,其采用的程序还是会有些不同。对地区法官法院法官的选择深受州的政治及代表这个州的美国参议员的影响,而对联邦上诉法院及最高法院法官的选择更多地是受到总统和国家政治的影响。我们将会探讨这三个层次的法官选择过程,并对三者作一比较。
  有一句老话是这样说的,联邦法官就是认识总统的那个律师。然而在地区法院这一级,更确切地说法是,联邦法官就是认识美国参议员的那个律师。这是因为在地区法院层次上,法官的挑选程序深受代表这个州的参议员的影响。我们讲过,地区法院的辖区完全落入某个州的辖区范围内,美国的参议员们传统上都认为,他们对所在州的联邦官员的任命拥有特权。也就是说,总统应当明白,对于一个州的联邦法官任命,要与和总统同属一党的参议员一起完成。这一传统称为参议院礼遇惯例senatorial courtesy..如果总统试图任命一个参议员不同意的人担任联邦法官,该参议员只需提出要求,其在参院的同仁们都会反对这一任命。在此之前,被提名人所在州的一个参议员还要拒绝将蓝纸条退回司法委员会。这一拒绝退还的结果就是自动否决提名任命。到了1976年,在参院领袖爱德华.肯尼迪的领导下,司法委员会改变了这一规则,使委员会成员们对是否继续提名进程进行表决。在过去,某个参议员只屑说句,他对总统的提名感到“恶心”就足够了。而如今,参议员们需要提供更多的实质性理由才能启动参议院礼遇惯例。  由于参议院礼遇惯例因素,实际上的法官选择过程是这样的:假定主政白宫的总统是共和党人,当联邦法官职位出现空缺时,总检察长会联络参院里关注法官挑选的共和党议员。如果只有一名共和党参议员,基本上就由这名参议员来选择提名人。在某些情况下,参议员的心中已经有了某个符合总统提名标准的特定人选。在这些情况下,只要这个候选人没有压根不会被总统考虑的因素(有的时候他/她还真有这些因素),总统一般都会同意参议员提出的这个人选。参议员们也常常将联邦法官职位作为奖赏,奖赏其所在州的支持者们在过去对其给予的支持。还有一个可能性是,对于某一个联邦法官职位,参议员有好几人候选人,他又不愿意积极地促成其中一人而冷落了其他候选人。此种情况下,该参议员就只向总检察长提出一份候选人名单,由总统最后决定人选。这一策略使得参议员不得罪其他没有选上的人。参议员实行的绩效选拔程序各式各样,可以要求由法官、律师、法学教授及其类似的人士组成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筛选并挑出最合资格者。这个办法也释放了不想得罪支持者们的参议员的压力。最后,参议员也可以选择置身度外,而由总统作决策。参议员只需在总统选择了民主党人或者其他对手的某个人时,保留对最终选择的否决权即可。后一策略使得参议员避免不得不按照总统的意愿行事。  如果某个州有两名共和党参议员,总检察长要同这两人商量并要求同意提出一名人选。常见的情况是,一名参议员填补眼下的空缺,而另一名参议员填补下一个空缺,反正是在两人之间交替。如果该州没有共和党参议员,总检察长可以与州的共和党官员、党的领袖或者众议院的共和党议员们协商提名人选。这种情况下,总统在选择他所中意的人选上拥有更大的自由。最后,在某些非常情况下,作为礼遇,也会与总统的某个强硬的民主党支持者协商,特别是在接下来的参院表决中,这名参议员的投票成为关键一票时更会如此。一般而言,地区法院法官的挑选程序是一个留给党的忠诚者的党派程序。  填补联邦上诉法院法官空缺职位的人选选择程序给参议院礼遇惯例带来的压力,就比挑选地区法院法官的程序小了一些。这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联邦巡回法院的辖区是由几个州组成的,这一点不像地区法院,它完全坐落在一个州的辖区内。由于传统上总统自主提名从巡回法院辖区人选,参议员中就无人在提名上主张其个人的特权了。习惯上,上诉法官的空缺是严格按照巡回法院辖区在各个州平均分配的,以使所有的法官不致来自同一个州。例如,如果美国第五上诉法院的某个法官来自德克萨斯州,则另一位德克萨斯人有望获任法官,而来自德州的参议员们如果与总统是同一党派的话,总检察长会与其协商提名人选。但是,在地区法院层次上,来自德州的参议员们并不能据此向总统强推某个候选人。如果他们以参议院礼遇惯例硬逼总统就范,也只能推荐同属第五巡回法院的路易斯安娜州或者密西西比州的候选人。毕竟,总统也有必要得到来自德州的参议员的支持,因此在提名上会照应到他们的一定影响。  第二个原因是,在上诉法院这一级,参议院礼遇惯例的影响就不那么强了,大家感到这一级法官职位比地区法院的法官职位重要得多。一个地区法院法官的影响仅限于这个州的范围或者这个州的一部分范围。假如这个法官作风懒散、能力低下或者腐败堕落的话,其危害也就限于一个法院而已。但是,上诉法院法官的判决对于巡回法院辖区内的地区法院起着先例的作用。由于只有少量的联邦问题的官司会打到最高法院,上诉法院的判决常常是终审判决。再加上上诉法院的判决从未被最高法院审查或者推翻,因此,上诉法院的判决在其巡回辖区内就是法律。结果是更加强调上诉法院法官候选人的职业能力。正是这些原因,上诉法院法官选择上的政治因素,就没有像选地区法院法官那样起到重要作用。  在任命最高法院的法官时,参议院礼遇惯例实际上就形同虚设了。当然,这不是说总统在任命人选时,可以完全不把参议院当回事。从历史上看,差不多有20%的总统提名的候选人遭到参议院否决,这也说明了参议员们并不是轻飘飘地起个咨询和同意的作用。一个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能对美国的公共政策影响多年,因此提名人选必须慎之又慎。富兰克林D.罗斯福总统于1939年任命的威廉O.道格拉斯大法官,在罗斯福总统去世后仍供职到1975年。第一个总统都清楚,在他/v她离开白宫之后,其所任命的人仍会对美国宪法产生长久的影响。有鉴于此,总统们都敏锐地认识到最高法院提名人选的重要性。  既然最高法院提名人选很重要,在其选择过程中政治因素就不会不起作用。事实上,正在因为如此重要,我们不妨想象一下政治因素在最高法院法官的选择上发挥了更大的作用。概而言之,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大致是按照意识形态、所代表的群体数量及业务能力这样的重要性之序加以选择的,让我们对这三个重要方面进行探讨以搞清它们是怎样影响总统去选择谁到最高法院任职的。  就像是第六章将要讨论的那样,美国宪法而不是圣经,是对各种解释开放的。这就意味着读到宪法同一个条文的两个人却得到两个完全不同的解释。和总教练们一样,法官们不是生来就是六十岁的法官,在到最高法官任职前,各个法官是背着“收拾好的行李”来的,各自带着对于堕胎、死刑、法律与秩序、反歧视行动和公民自由权等问题的既定看法来到最高法院。虽然也有某位法官到了最后法院后改变了自己的看法这样的情况,但是大多数人就是带着自己的观念来的,不会再改变。总统在作最高法院法官提名时,会寻求与自己看法相似的提名人选。不管是自由党还是保守党,是严格解释者还是宽泛解释者,是支持堕胎者还是反对者,总统希望被提名人在最高法官作出的判决,如同总统自己作为最高法院的法官作出的决定一样。总统们也曾分享过他们的失望:德怀特D .爱森豪威尔就懊悔任命了厄尔.沃伦当最高法院大法官。因此,总统对提名人的政治观与司法观知道的越多,就越不大可能被他不喜欢的大法官挡事。  总统寻求提名人的代表群体,在最高法院法官选择过程中的政治性中得到更多的展示。虽然总统不太情愿承认其在最高法院法官选择上的政治影响,但这一点确实存在。这是因为司法被认为“高于”政治。在一个强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国度,要承认在法官选择上要考虑到政治影响总是别别扭扭的。但是,正是对政治观的考量,就回到了提名人的代表性这个问题上。最高法院是美国政府体系中非常重要的政治象征。因为其重要的象征意义,所以,明确哪些代表我们这个社会的群体到最高法院也是非常重要的,结果是演变出在最高法院为显赫群体的代表留出“席位”这一传统。例如,在早期,天主教徒们大多相信天主教是一个重要宗教,虽然教徒人数较少,但至少应当在最高法院大法官中占一席之地。罗杰B. 托尼首席大法官成为最高法院首位天主教大法官,由此创设了最高法院的“天主教席位”。1916年,伍德罗.威尔逊总统任命了首个基督教大法官,路易斯.布兰代斯。有意思的是,这是最高法院历史上第一次不再有新教教徒。克莱伦斯.托马斯在28年后于1996年返回天主教堂, 最高法院才有了3名天主教徒、2名基督教徒和4名新教教徒。
  林顿.约翰逊总统使瑟古德.马歇尔成为最高法院首个非裔美国人大法官,1991年克莱伦斯.托马斯总统续任了马歇尔。罗纳德.里根总统打破了最高法院法官人选上的性别障碍,于1981年任命了snadra day o’connor担任大法官。比尔.克林顿总统于1993年任命了第二个女性大法官_--鲁斯.巴德.金斯博格。一些最高法院的观察家们相信,最高法院法官提名上要破除的下一个重要障碍,将是提名西班牙裔法官任职。虽然总统们都表示要寻找最好的人士而无论其种族、宗教信仰、或者性别如何,但法官选择的现实过程是,绝不能忽视这些政治因素。  最高法院法官提名人代表性的影响,可以用几个例子说明。在一种情况下,某个总统或许希望以最高法院大法官来奖赏在政治上帮过忙的某个群体。当约翰逊总统任命瑟古德.马歇尔大法官时,他确实是有意对非裔美国人在1964年大选中给予的支持表达感谢之情,并期待得到他们在1968年大选中的继续支持(尽管约翰逊后来没有寻求连任)。对于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来说,另一个重要的群体是基督教选民。只有两名基督教徒被共和党总统任命为大法官,还有一次是里根总统对道格拉斯H.金斯博格的任命,但未能成功。其他的基督教大法官都是由民主党总统任命的。这是因为基督教选民延续了对民主党联盟的忠诚传统。因此,当基督教大法官亚伯. 福塔斯1969年从最高法官辞职时,理查德.尼克松总统感到没有义务再任命一个基督教人士补缺。这梓,“基督教席位”一直空缺,直到1993年克林顿总统任命鲁斯.巴德.金斯博格担任大法官。  第二个场合是,当总统试图讨好某个重要政治团体时,也会将最高法院大法官职位用于政治目的。1968年,理查德.尼克松总统就想出了所谓的“南方战略”以赢得总统职位。“南方战略”要求共和党人在南方争取对民主党自由政策感到不爽并加以反对的这部分保守的民主党人。尼克松希望在南方建立一个共和党基地,并据此发起他在1972年的连任竞选。作为南方战略的一个部分,尼克松承诺提名一位南方人士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尼克松总统显然没有想到阿拉巴马州的雨果.布莱克大法官就是南方人)。因此,当亚伯. 福塔斯辞职时,尼克松没有选择任命基督教人士,而是任命了一个南方人士----clement haynesworth。在参议院否决了对其的任命后,尼克松总统再次任命了一位南方人士,G.. 哈罗德.卡斯韦尔.参议院否决了这一任命。尼克松指责参议院对南方人有偏见。尼克松虽输犹赢:他可以向南方人说明,他曾经为南方人出任最高法官大法官努力过两次,而这些努力一直受到参议院里照那班来自北方的自由民主党人的阻挠。  最后,某个总统可能任命一位特殊人士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以作为在关键政治团体中加强支持力量的手段。选举研究表明,在1980年的大选中,里根总统没有像男性选民那样做好女性选民的工作。这可能里根对平等权利修正案(ERA)表示反对的一部分结果。当POTTER STEWART大法官于1981年宣布辞职时,给了尼克松总统一个机会,来修补一个重要选民群体的篱笆窟窿。尼克松总统提名G..哈罗德.卡斯韦尔,以帮忙争取那些批评指责总统与“女性作对”的批评者们。与此类似,比尔.克林顿总统也对女性选民示好,他于1993年任命了第二个女性鲁斯.巴德.金斯博格担任大法官,以感谢女性选民对其总统选举的支持。  总统在选择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人的最后一个资格领域,才是职业能力。前面说过,总统们可能在意他们的提名人获得ABA的最高程度的评级,并获得参议院压倒性的批准。总统当然是想找到才智非凡、品德高尚、诚实正直的人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最高法院大法官能力高强,既是公众期的待,也是参议院的要求。那么,总统靠什么来看职业能力的高低呢?一些总统要求其提名人在较低级别的联邦法院或者一些大州的法院做过法官。司法经历并不能保证是其就是最高法院较好或者好的大法官提名人,一些提名人的政治经历比司法经历更加重要。约翰.马歇尔首席大法官被约翰.亚当斯总统提名时,是在做国务卿。厄尔.沃伦首席大法官是加利福尼亚州的前州长,雨果.布莱克是来自阿拉巴马州的参议员,威廉O.道格拉斯被提名时是证交所的主席。除布莱克仅有较少的司法经历外,其他人没有一个人在获任前当过法官。然而他们每个人都以自己的方式,时常在较高的政治地位上为公众服务。但也不能说要求所有大法官有司法经验就是错的,这仅仅说明司法经验并不是司法伟大的保证。  一些总统将法律职业中的卓越表现作为最高法院法官提名的重要资格。Lowis powell在被尼克松总统任命为最高法院大法官前,曾当过ABA的主席。总起来说,职业能力、司法经验虽然重要,但还是排在意识形态和代表性之后。这是因为美国有大量的杰出法官和律师,好让总统在此基础上,对非职业标准从容斟酌。  司法部门的政治性揭示出国会和司法两界保守党人之间公开的宿怨。一些狂热的共和党保守分子发动弹劾 “司法能动主义”法官的运动。国会司法委员会下属的法院委员会和知识产权委员会于年间,召开听证会,就法院、国会和宪法的作用问题进行听证。这一运动有三招用来阻挠司法界。第一招是对提请参议院批准的法官人选长时间地拖延(有时拖过2至3年),虽然在拖了2年之后,好像于1998年继续启动程序了。第二招是对在职法官进行攻击,不管是有针对性的攻击,还是一般化的攻击。例如,一个国会议员在众议院on the floor演讲时宣称,“我坚信不疑,地狱里专门为一批联邦法官们留有位置……”。第三招是模糊司法管辖权。在某些情况下,国会已经将有关监狱条件的案件、移民对其驱逐出境的上诉案件排除在司法审查之外。而在同时,国会还会将以前由州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联邦化,从而使联邦法院的工作负荷急剧增加。这一设计明显表明立法者们高压打击犯罪,以争取选票。这一倾向已经产生了联邦争夺州的主权和权利之问题。  对司法界提出批评不是个新鲜事物。法院存在的真正问题来自于共和党早期的内战年代,当然也包括富兰克林.罗斯福对法院改组的计划。很多人发现,未经选举的法官对公众也不负责任,傲慢自大,都准备着要“立法”而不是“适用”法律。然而,另外一些保守分子毫无兴致加入到这场意识形态和政治上的争斗中去。Cato institute 的roger pilon指出,国会并非没有过错,“当今法官如此经常介入‘司法能动’毫不奇怪,因为他们被如此频繁地要求适用那些并不一致、并不统一的法律,却要作出各种各样有价值的判决。”antonin scalia是最保守的一名大法官,他是这样评论争议的:“我不认为可以任意为之,我想,它不能没边没界,我觉得我们对法院有足够的尊重,足够的理解,如果让立法机关对司法侵入过多的话,我们将会遇到麻烦。”还有一些人提出,司法界意在成为政府不对公众压力作出反应的唯一部门,法官终生任职使得法官基于法律而不是看公众情绪来作出判决。这里的问题是,在法治和大众感受的民主当中,怎样才算是“适当的平衡”。
  抽你无知的碧莲  美国“ 金钱换孩子丑闻”,当事法官被判28年监禁
  @战忽局临时工
@圣洁公义慈爱
23:56:44  美国联邦法官的选拔过程  译言网 译者: billtown 原作者:James V. Calvi
Susan Coleman  发表时间:  本文从政治、社会的角度对美国联邦法官的选拔进行介绍分析,可以感受真实的美国法官制度。  本文节译自James V. Calvi 和 Susan Coleman合著的《American Law and Legal Systems》第4版的第三章,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英文影印本。转载本文请注明出处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联邦法官的挑选......  -----------------------------  如果我没记错,“孩子换金钱丑闻“,当事法官,夏瓦瑞拉判刑28年  还有一个法官,当庭手淫,被判一年  其他更多,不信自己百度
  @战忽局临时工
@万法唯识123
22:50:02  他们只唯金融财团服务,总统也惹不起他们!  -----------------------------  孩子换金钱丑闻,当事法官被判28年
  @虾蟹鱼鳖
00:03:32  抽你无知的碧莲  美国“ 金钱换孩子丑闻”,当事法官被判28年监禁  -----------------------------  他说的是美国最高法院的那几个只要没把柄,除非死了都不会换的法官!
  @虾蟹鱼鳖
00:03:00  抽你无知的碧莲   美国“ 金钱换孩子丑闻”,当事法官被判28年监禁   -----------------------------   去看看主贴,说的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自抽逼脸吧你。  
  呵呵,美国是天堂,没有丑恶,装什么逼  大笔政治献金,就预示着也是个权钱社会,不过更隐蔽
  大法官怎么可能会违法?  他们想做什么事情,说一声“这个事情不违法”就行了。
  @战忽局临时工
00:03:32  抽你无知的碧莲  美国“ 金钱换孩子丑闻”,当事法官被判28年监禁  -----------------------------  @灵宝天尊
00:08:40  他说的是美国最高法院的那几个只要没把柄,除非死了都不会换的法官!  -----------------------------  谁知道她们的家属在干什么?  腐败,只是形式不同
  @战忽局临时工
00:03:00  抽你无知的碧莲  美国“ 金钱换孩子丑闻”,当事法官被判28年监禁  -----------------------------  @战忽局首席忽悠师
00:08:50  去看看主贴,说的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自抽逼脸吧你。  -----------------------------  他们是权贵,自己伸手未免太弱智,这也是中国贪官在慢慢改变的。
  @虾蟹鱼鳖
00:20:00  谁知道她们的家属在干什么?   腐败,只是形式不同   -----------------------------   她们的家属生活在凡间,你懂的。  
  美国人一旦被总统任命为大法官,马上就成了永远不会犯错的正义女神,好神奇!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从来没有一人因违法犯罪入狱,似乎个个都是圣人。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个个都是圣人,不食人间烟火,断绝了七情六欲,永远不会犯错。第二种可能,他们也是凡人,也会犯错甚至犯罪,但是缺乏有效的监督追责机制,即使他们犯了错犯了罪,也会成为法网的漏网之鱼。  我想请教楼主,哪种可能更靠谱呢?
  @欲海停舟
11:26:04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从来没有一人因违法犯罪入狱,似乎个个都是圣人。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个个都是圣人,不食人间烟火,断绝了七情六欲,永远不会犯错。第二种可能,他们也是凡人,也会犯错甚至犯罪,但是缺乏有效的监督追责机制,即使他们犯了错犯了罪,也会成为法网的漏网之鱼。  我想请教楼主,哪种可能更靠谱呢?  -----------------------------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自古至今因违法犯罪入狱的多了去了,现在还有一个“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在狱中服刑。
  @欲海停舟
11:26:04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从来没有一人因违法犯罪入狱,似乎个个都是圣人。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个个都是圣人,不食人间烟火,断绝了七情六欲,永远不会犯错。第二种可能,他们也是凡人,也会犯错甚至犯罪,但是缺乏有效的监督追责机制,即使他们犯了错犯了罪,也会成为法网的漏网之鱼。  我想请教楼主,哪种可能更靠谱呢?  -----------------------------  刘少奇算吗?
  @欲海停舟
11:26:04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从来没有一人因违法犯罪入狱,似乎个个都是圣人。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个个都是圣人,不食人间烟火,断绝了七情六欲,永远不会犯错。第二种可能,他们也是凡人,也会犯错甚至犯罪,但是缺乏有效的监督追责机制,即使他们犯了错犯了罪,也会成为法网的漏网之鱼。  我想请教楼主,哪种可能更靠谱呢?  -----------------------------  @战忽局临时工
11:38:58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自古至今因违法犯罪入狱的多了去了,现在还有一个“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在狱中服刑。  -----------------------------  你的意思‘中国’指‘中华民国’?
  @战忽局临时工   楼主,请问一下像你这样的一个月可以挣多少钱?
  @欲海停舟
11:53:00  @战忽局临时工   楼主,请问一下像你这样的一个月可以挣多少钱?  -----------------------------   来来,咱们一起喊:拿钱发帖死全家,污蔑別人拿钱发贴也死全家!  
  @欲海停舟
11:52:00  你的意思‘中国’指‘中华民国’?  -----------------------------   你的意思是说中华民国不是中国?  
  @欲海停舟
11:52:00  你的意思‘中国’指‘中华民国’?  -----------------------------  @战忽局临时工
12:44:34  你的意思是说中华民国不是中国?  -----------------------------  你的意思是中华民国代表中国??
  @红尘无恋
12:46:00  你的意思是中华民国代表中国??  -----------------------------   这是你说的,不是我说的。  
  @红尘无恋
12:46:00  你的意思是中华民国代表中国??  -----------------------------  @战忽局临时工
12:48:53  这是你说的,不是我说的。  -----------------------------  开始耍赖了,哈哈
  @欲海停舟
11:52:00  你的意思‘中国’指‘中华民国’?  -----------------------------  @战忽局临时工
12:44:34  你的意思是说中华民国不是中国?  -----------------------------  你的意思陈水扁是中国的国家领导人?
  @欲海停舟
13:01:00  你的意思陈水扁是中国的国家领导人?  -----------------------------   他是中华民国的领导人,不是台湾国领导人。  
  @欲海停舟
11:53:00  @战忽局临时工  楼主,请问一下像你这样的一个月可以挣多少钱?  -----------------------------  @战忽局临时工
12:25:49  来来,咱们一起喊:拿钱发帖死全家,污蔑別人拿钱发贴也死全家!  -----------------------------  难道楼主发帖不挣钱? 不应该啊,你整天不遗余力的发这种帖子,居然不给你发钱。难道就因为你是临时工? 这不符合劳动法啊,应该向上面反映反映
  @欲海停舟
13:01:00  你的意思陈水扁是中国的国家领导人?  -----------------------------  @战忽局临时工
13:04:41  他是中华民国的领导人,不是台湾国领导人。  -----------------------------  所以他算不算我说的中国的国家领导人呢?
  呵呵,那美国总统那个入狱了
  哎,看楼主发的所有帖子,也是挺替楼主着急的。楼主这样辛苦可又智力不逮,不遗余力却收效甚微。不得不佩服楼主有舍我其谁、螳臂当车的勇气!!
  @欲海停舟
11:26:04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从来没有一人因违法犯罪入狱,似乎个个都是圣人。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个个都是圣人,不食人间烟火,断绝了七情六欲,永远不会犯错。第二种可能,他们也是凡人,也会犯错甚至犯罪,但是缺乏有效的监督追责机制,即使他们犯了错犯了罪,也会成为法网的漏网之鱼。  我想请教楼主,哪种可能更靠谱呢?  -----------------------------  国家领导人可不是终身制
  @欲海停舟
13:06:00  难道楼主发帖不挣钱? 不应该啊,你整天不遗余力的发这种帖子,居然不给你发钱。难道就因为你是临时工? 这不符合劳动法啊,应该向上面反映反映  -----------------------------   你常常来顶贴,收钱吗?  有些人只为钱活着,并且推己及人,以为別人和它一样。  
  @虾蟹鱼鳖 12楼
00:03  抽你无知的碧莲  美国“ 金钱换孩子丑闻”,当事法官被判28年监禁  ---------------------------听说被保释了。  
  @战忽局临时工
@圣洁公义慈爱
23:56:44  美国联邦法官的选拔过程  译言网 译者: billtown 原作者:James V. Calvi
Susan Coleman  发表时间:  本文从政治、社会的角度对美国联邦法官的选拔进行介绍分析,可以感受真实的美国法官制度。  本文节译自James V. Calvi 和 Susan Coleman合著的《American Law and Legal Systems》第4版的第三章,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英文影印本。转载本文请注明出处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联邦法官的挑选......  -----------------------------  @虾蟹鱼鳖
00:05:34  如果我没记错,“孩子换金钱丑闻“,当事法官,夏瓦瑞拉判刑28年  还有一个法官,当庭手淫,被判一年  其他更多,不信自己百度  -----------------------------  当庭手淫,这么骚!
  @历史的小丑
13:10:00  呵呵,那美国总统那个入狱了  -----------------------------   大法官是总统任命的,会将他们的大恩人送进监狱?  
  @战忽局临时工
10:56:15  美国人一旦被总统任命为大法官,马上就成了永远不会犯错的正义女神,好神奇!  -----------------------------  中国最高法院的院长,也没被抓过吧
  @战忽局临时工
10:56:15  美国人一旦被总统任命为大法官,马上就成了永远不会犯错的正义女神,好神奇!  -----------------------------  @虾蟹鱼鳖
15:36:52  中国最高法院的院长,也没被抓过吧  -----------------------------  中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不是神仙,有犯错的,也有被抓的。最近一个是最高法院副院长奚小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欲海停舟
11:26:04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从来没有一人因违法犯罪入狱,似乎个个都是圣人。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个个都是圣人,不食人间烟火,断绝了七情六欲,永远不会犯错。第二种可能,他们也是凡人,也会犯错甚至犯罪,但是缺乏有效的监督追责机制,即使他们犯了错犯了罪,也会成为法网的漏网之鱼。  我想请教楼主,哪种可能更靠谱呢?  -----------------------------  @战忽局临时工
11:38:58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自古至今因违法犯罪入狱的多了去了,现在还有一个“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在狱中服刑。  -----------------------------  @欲海停舟
11:52:02  你的意思‘中国’指‘中华民国’?  -----------------------------  哈哈..这五毛菊花在抽筋已经语无伦次了...
  谁敢  动摇  神坛
  美国是一个爱造神的国家,电影里男主角都是超人一样的神人,现实中神化完华盛顿又开始神化大法官。
  世袭、独裁  
  @欲海停舟
11:26:04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从来没有一人因违法犯罪入狱,似乎个个都是圣人。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个个都是圣人,不食人间烟火,断绝了七情六欲,永远不会犯错。第二种可能,他们也是凡人,也会犯错甚至犯罪,但是缺乏有效的监督追责机制,即使他们犯了错犯了罪,也会成为法网的漏网之鱼。  我想请教楼主,哪种可能更靠谱呢?  -----------------------------  @战忽局临时工
11:38:58  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自古至今因违法犯罪入狱的多了去了,现在还有一个“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在狱中服刑。  -----------------------------  @欲海停舟
11:52:02  你的意思‘中国’指‘中华民国’?  -----------------------------  ‘中国’包括‘中华民国’,这都不懂好意思出来丢人现眼
  @战忽局临时工
10:56:15  美国人一旦被总统任命为大法官,马上就成了永远不会犯错的正义女神,好神奇!  -----------------------------  @虾蟹鱼鳖
15:36:52  中国最高法院的院长,也没被抓过吧  -----------------------------  @战忽局临时工
17:02:44  中国最高法院的法官们不是神仙,有犯错的,也有被抓的。最近一个是最高法院副院长奚小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  说什么副院长  腐败被抓的美国法官那么多,大法官干净?只事罢免的手续太麻烦。  所谓的清廉,不过是更隐蔽的利益输送。  不过大法官好像没啥实权
  @欲海停舟 24楼
11:26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从来没有一人因违法犯罪入狱,似乎个个都是圣人。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个个都是圣人,不食人间烟火,断绝了七情六欲,永远不会犯错。第二种可能,他们也是凡人,也会犯错甚至犯罪,但是缺乏有效的监督追责机制,即使他们犯了错犯了罪,也会成为法网的漏网之鱼。  我想请教楼主,哪种可能更靠谱呢?  -----------------------------  谈的是民逗心中灯塔发生奇帕,扯其他干毛,打到痛处了  
  @多看多听多想
19:35:00  谈的是民逗心中灯塔发生奇帕,扯其他干毛,打到痛处了  -----------------------------   这时它们的应对方法通常是:比烂、歪楼、人身攻击。  
  @多看多听多想
19:35:00  谈的是民逗心中灯塔发生奇帕,扯其他干毛,打到痛处了  -----------------------------   这时它们的应对方法通常是:比烂、歪楼、人身攻击。  
  美国大法官要犯罪那不是毁了美国人心中法官威严高高在上的正面形象么?美国人不干这事也不灭自己历史污自己英雄,对别的国家正好相反  
  @门前雪人
21:02:00  美国大法官要犯罪那不是毁了美国人心中法官威严高高在上的正面形象么?美国人不干这事也不灭自己历史污自己英雄,对别的国家正好相反  -----------------------------   美国人活在神话中,宁愿相信大法官是神。  
  @欲海停舟
11:53:00  @战忽局临时工  楼主,请问一下像你这样的一个月可以挣多少钱?  -----------------------------  @战忽局临时工
12:25:49  来来,咱们一起喊:拿钱发帖死全家,污蔑別人拿钱发贴也死全家!  -----------------------------  @欲海停舟
13:06:40  难道楼主发帖不挣钱? 不应该啊,你整天不遗余力的发这种帖子,居然不给你发钱。难道就因为你是临时工? 这不符合劳动法啊,应该向上面反映反映  -----------------------------  来来,咱们一起喊:拿钱发帖死全家,污蔑別人拿钱发贴也死全家!  看看谁不敢喊就知道谁拿钱发帖了。
  换个题目,中国D中央总书记都是圣洁仙女么?为什么从来没有一个人犯法入狱?
  普通老百姓一辈子没犯过法的人多了去了,老百姓能做到的事,大法官能做到也不奇怪啊。
  大法官有最终释法权  
  *********************************************************  广大网友们,看看楼主所发的帖子就明白了,他是个专业的‘网络舆情员’,所以想和他辩论辩论的都省省吧,不会辩论出什么结果。 为了不浪费大家时间,都退了吧。让帖子沉了就是了。  *********************************************************
  照你的理论,焦裕禄孔繁森都是吹牛逼吹出来的吧?  
  @战忽局临时工
22:45:03  这些大法官就是美国人民心目中永不犯错的圣人,他们长得像仙女吗?    -----------------------------  犯罪还是犯错?在我们的汉语里这两个词的意思不一样哦,要加强学习。
  @胡记茶铺
22:44:00  照你的理论,焦裕禄孔繁森都是吹牛逼吹出来的吧?  -----------------------------   找几个不犯法的人不难,但整个行业几百年来所有从业人员都不曾犯法,不是神话吗?  
  @欲海停舟 41楼
13:06  @欲海停舟
11:53:00  @战忽局临时工  楼主,请问一下像你这样的一个月可以挣多少钱?  -----------------------------  @战忽局临时工
12:25:49  来来,咱们一起喊:拿钱发帖死全家,污蔑別人拿钱发贴也死全家!  -----------------------------  难道楼主发帖不挣钱? 不应该啊,你整天不遗余力的发这种帖子,居然不给你发钱。难道就因为你是临时工? ……  -----------------------------  为了减刑  
  @欲海停舟 41楼
13:06  @欲海停舟
11:53:00  @战忽局临时工  楼主,请问一下像你这样的一个月可以挣多少钱?  -----------------------------  @战忽局临时工
12:25:49  来来,咱们一起喊:拿钱发帖死全家,污蔑別人拿钱发贴也死全家!  -----------------------------  难道楼主发帖不挣钱? 不应该啊,你整天不遗余力的发这种帖子,居然不给你发钱。难道就因为你是临时工? ……  -----------------------------  你们组织干这个之类的可以给钱吗!  
  @玉壶装冰心
22:50:00  犯罪还是犯错?在我们的汉语里这两个词的意思不一样哦,要加强学习。  -----------------------------   犯罪属于犯错的一种,程度较重。  
  楼主吃了一坨翔,大家笑话他,楼主就说你们谁没进过厕所啊,一张嘴就有几个翔分子飘进你们的嘴里鼻子里了,你们都吃过翔,大家都为楼主的智商折服了  
  @战忽局临时工
22:45:03  这些大法官就是美国人民心目中永不犯错的圣人,他们长得像仙女吗?  -----------------------------  @玉壶装冰心
22:50:00  犯罪还是犯错?在我们的汉语里这两个词的意思不一样哦,要加强学习。  -----------------------------  @战忽局临时工
12:59:27  犯罪属于犯错的一种,程度较重。  -----------------------------  这些大法官们可能没犯过罪,但肯定犯过错,在汉语语境中表示完全不同的含义。再次建议加强学习,不然在中国的论坛上发帖很容易被识破的。
  @欲海停舟 24楼
11:26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从来没有一人因违法犯罪入狱,似乎个个都是圣人。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个个都是圣人,不食人间烟火,断绝了七情六欲,永远不会犯错。第二种可能,他们也是凡人,也会犯错甚至犯罪,但是缺乏有效的监督追责机制,即使他们犯了错犯了罪,也会成为法网的漏网之鱼。  我想请教楼主,哪种可能更靠谱呢?  -----------------------------  “中国国家领导人”的含义是副国级及以上干部。  
  经常顶顶  
  @红尘无恋 36楼
12:46  @欲海停舟
11:52:00  你的意思‘中国’指‘中华民国’?  -----------------------------  @战忽局临时工
12:44:34  你的意思是说中华民国不是中国?  -----------------------------  你的意思是中华民国代表中国??  -----------------------------  你的意思中国不包括中华民国?  
13:39:00  楼主吃了一坨翔,大家笑话他,楼主就说你们谁没进过厕所啊,一张嘴就有几个翔分子飘进你们的嘴里鼻子里了,你们都吃过翔,大家都为楼主的智商折服了  -----------------------------   你是来讨论主贴的,还是来讨论你吃翔的?  
  @胡记茶铺
22:44:00  照你的理论,焦裕禄孔繁森都是吹牛逼吹出来的吧?  -----------------------------   找一两个人一生不犯法不难,但某个行业几百年来所有从业人员从不犯法,只能是神话了。  
  @万法唯识123
22:50:02  他们只唯金融财团服务,总统也惹不起他们!  -----------------------------  对,前两年还有法官去嫖娼,被监控拍下来。  看来总统惹不起他们,人民也惹不起他们。
  只因大法官太牛B  
  @hyjp7239
17:01:00  你的意思中国不包括中华民国?  -----------------------------   它想搞台独或者两个中国,门也没有。  
  @战忽局临时工   ????是呀,如果只要政府看大法官不顺眼,认为大法官不服从政府的“领导”。就找一个罪名将其起诉入狱。请问司法独立性如何维持?  因此大法官还真是免诉的。
  @战忽局临时工   有免诉权的只有最高法院大法官。  其他官员(包括法官,高级行政官)任期内有豁免权,就是说要起诉他们前先要将他们罢免。这点和神州人大代表一样。  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免诉权,实际上是来自于其任职终身制,就是说一旦任命,即便总统就不能将其罢免。只有这样大法官才能独立于立法和行政权之外,避免其干扰了做出独立的判断。  最后,事实上大法官是可以起诉罢免的,不过程序非常复杂,需要走弹劾程序。除非其失职(注意不是其他轻罪),才可以由国会进行弹劾。这一弹劾要求非常高:  1,众议院提出弹劾案,过半数通过启动弹劾程序;  2,参议院过三分之二票通过,使得弹劾案成立。  这样大法官就被罢免了。  具体过程,参见1983年美国国会弹劾克莱伯恩案,这厮因为受贿和偷税漏税而被国会弹劾罢斥了。
  @lafayette1124
14:56:00  @战忽局临时工   有免诉权的只有最高法院大法官。   其他官员(包括法官,高级行政官)任期内有豁免权,就是说要起诉他们前先要将他们罢免。这点和神州人大代表一样。   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免诉权,实际上是来自于其任职终身制,就是说一旦任命,即便总统就不能将其罢免。只有这样大法官才能独立于立法和行政权之外,避免其干扰了做出独立的判断。   最后,事实上大法官是可以起诉罢免的,不过程序非常复杂,需要走弹劾程序。除  -----------------------------   1983年美国国会弹劾克莱伯恩案,是你在梦中弹劾的吧?  克莱恩是谁?他被送进监狱了吗?上链接。  
  @战忽局临时工   自己去百度,你不知道就是没有了?  自己去看美国宪法第三条(法官由总统任命,只要尽忠职守就应该继续任职,因此形成总统可以任命不能将其罢免的情况)。  而罢免法官的权利在国会,走弹劾程序,参见美国宪法第二条第四款,而具体弹劾程序参见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三款。  最高法官和其他高级文官(包括总统)一样,在任职期间是有豁免权的,不受刑事指控。因此要指控他必须先走弹劾程序将其罢免(或者其主动提出辞职)。1983年国会就是经过弹劾案罢免了联邦法官。之后这个案子就是一个普通官司了,没人关注。  类似阿布拉莫夫案一样,从阿布拉莫夫处受贿的议员被国会弹劾罢免,之后媒体就不再关注,最近才看偶然看到消消息,这厮之后就按照普通司法程序因受贿罪被判刑五年。
  把小从子掉到生产一线去
  @lafayette1124
15:27:00  @战忽局临时工   自己去百度,你不知道就是没有了?   自己去看美国宪法第三条(法官由总统任命,只要尽忠职守就应该继续任职,因此形成总统可以任命不能将其罢免的情况)。   而罢免法官的权利在国会,走弹劾程序,参见美国宪法第二条第四款,而具体弹劾程序参见美国宪法第一条第三款。   最高法官和其他高级文官(包括总统)一样,在任职期间是有豁免权的,不受刑事指控。因此要指控他必须先走弹劾程序将其罢免(或者其主动  -----------------------------   1983年美国国会弹劾克莱伯恩案,是你在梦中弹劾的吧?   克莱恩是谁?是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吗?他被送进监狱了吗?上链接。  联邦法官与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一回事儿吗?  
  @红尘无恋 29楼
11:52  @欲海停舟
11:26:04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从来没有一人因违法犯罪入狱,似乎个个都是圣人。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个个都是圣人,不食人间烟火,断绝了七情六欲,永远不会犯错。第二种可能,他们也是凡人,也会犯错甚至犯罪,但是缺乏有效的监督追责机制,即使他们犯了错犯了罪,也会成为法网的漏网之鱼。  我想请教楼主,哪种可能更靠谱呢?  -----------------------------  @战忽局临时工 2015-12……  -----------------------------  周永康嘛,正国级,才多久你就忘了。另外,中央政治局委员都能叫做党和国家领导人,这就多了去了  
  ‘他们只唯金融财团服务,总统也惹不起他们!’
  @日雨丹
18:02:00  @红尘无恋 29楼
11:52   @欲海停舟
11:26:04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从来没有一人因违法犯罪入狱,似乎个个都是圣人。   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中国的国家领导人个个都是圣人,不食人间烟火,断绝了七情六欲,永远不会犯错。第二种可能,他们也是凡人,也会犯错甚至犯罪,但是缺乏有效的监督追责机制,即使他们犯了错犯了罪,也会成为法网的漏网之  -----------------------------   他不是真傻,就是装傻。  
  [司法独立是什么意思?  在很多西方民主国家,法官是终身任命的,政府只拥有法官的任命权而没有裁撤权,只有在法官有重大失误时才可由议会弹劾。  所以政府对司法的影响力接近零,法官因此也不需要看政府的脸色,只忠于宪法和法律,社会也因此有了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虽说有此可能。但亦不要以己度人!这是做人的原则。
  法官不犯错是美国的司法制度决定的。陪审团决定是否有罪。法官照法律判就是了  
19:24:00  法官不犯错是美国的司法制度决定的。陪审团决定是否有罪。法官照法律判就是了  -----------------------------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高陪审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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