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肉牛屠宰场场完善的细菌控制方案有哪些?

南部县鹏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升钟分公司 南部县升钟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_南部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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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鹏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升钟分公司 南部县升钟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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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鹏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升钟分公司&
南部县升钟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南部县鹏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升钟分公司
编制单位:南部县鹏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升钟分公司
2018年03月
建设单位:南部县鹏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升钟分公司 &
法人代表:杜文清 &
编制单位:南部县鹏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升钟分公司&
法人代表: 杜文清&
项目负责人: &&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电话:&
传真:&&&&&&&&&&&&&&&&&&&&&&&&&传真:
邮编:637384&&&&&&&&&&&&&&&&&&&邮编:&&
地址:南部县升钟镇堰坎上村1社&地址:&
1 验收项目概况&
南部县升钟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由升钟镇屠宰场和永红屠宰场合并迁建而成。原升钟镇屠宰场和永红屠宰场均建于上世纪90年代末,在建设运营初期,屠宰场周边场地开阔,主要有农田菜地,附近住户较少,且离本项目较远,因此本项目在建设初期对周边住户影响较小,且屠宰场选址合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本项目运营后的几年里,周边陆续有住户搬迁至屠宰场附近,且人口逐渐增多;同时原有屠宰场屠宰加工行业整体水平不高,采用手工屠宰技术(落后淘汰技术),导致产生的废水、固废等污染物未得到有效处理,有乱排乱倒现象,对周边地表水体及土壤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屠宰时产生的恶臭及噪声也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周边住户反应强烈。
根据《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第一章、第五条:鼓励和支持生猪定点屠宰场(场)实行机械化、标准化、规模化屠宰场,配备与屠宰规模和销售能力相适应的生猪产品设施设备,提高区域市场生猪产品供应和消费安全水平;第四条: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由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原则确定。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的数量为:大中城市的建成区1-4个,其他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1-2个,其他乡(镇)1-3个;盆周山区及少数民族地区,为方便居民生活,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1-2个。《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日国务院第201次常务会议修订)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区制定。
因此,为解决当地人民猪肉需求问题和改善环境,南部县鹏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升钟分公司实施了该项目的迁建,迁建至南部县升钟镇堰坎上村1社,同时升级屠宰工艺,完善相应环保措施,同时每天对场地进行冲洗,以减少恶臭污染物的扩散;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行综合利用;加强厂区管理,并对固废进行妥善处理。
迁建后原屠宰场已关闭停运。
2017年1月,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南部县升钟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日,南部县环境保护局以《关于南部县升钟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环审批[2017]3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于2017年2月开工建设,2017年8月建成并投入生产,目前,该项目主体工程、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设内容及规模与环评设计基本一致。
南部县鹏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升钟分公司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号)和验收监测技术相关规定及要求,对照该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进行了自查,并委托四川深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日-26日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监测调查结果,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本次验收范围包括: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详见表3-1。
本次验收内容包括: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厂界噪声监测,环境管理检查、废水综合利用检查、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检查。
2验收依据&
1、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2、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国环规环评【2017】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
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函[号)《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 ;
4、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2006]6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 ;
5、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川环发[号)《关于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 ;
6、南部县环境保护局(南环标准[2016]38号)《关于南部县大坪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应执行环境标准的通知》;
7、南部县环境保护局 (南环审批[2017]3号)《关于南部县升钟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8、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南部县升钟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工程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3.1.1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南部县升钟镇堰坎上村1社,位于升钟镇场镇东南方向,直线距离2.308km。升钟镇位于南部县西北部,距南部县城65公里,是百个省级试点镇之一,是升钟水库必经之地,距升钟水库公里,东与升水镇、又锋乡相接,北与保城乡相连,西与柳树乡接壤,南与永红乡、阆中天林乡相接,全镇幅员面积平方公里,。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3.1.2项目外环境关系
项目外环境关系较为简单,项目东侧为空地,约100m处为西河;项目南侧为空地,约25m处有一条小河;项目西侧紧邻乡村公路,公路对面为废弃砖瓦厂房,其余为空地;项目北面为空地,距离项目50m处有一户农户,该农户为屠宰场员工,项目业主已经承租其房屋用作员工休息场所。北面130m处有2户居民,其余均为空地及林地。项目外环境关系见附图3。
3.1.3项目平面布置
项目业主将屠宰区与办公生活区分隔开,整个屠宰区位于项目北面,办公生活区位于项目南面,可避免办公区受污染物的影响,屠宰区总平面布置由西到南东依次为:屠宰间、待宰区、圈舍。屠宰区和待宰区相对集中,方便宰杀工序的流畅进行,同时,圈舍从南到北依次设有卸猪台、观察间、隔离间、圈舍、待宰间,屠宰车间内设有内脏清理间、生肉品检验室、屠宰间及相关设备等,屠宰间内设有脱毛机、清水池及集血池等。焚烧炉房单独设置于项目东侧,无害化处理间内,污水处理设备单独设于圈舍东侧,方便屠宰车间及圈舍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厂区南侧设有1个大门,大门旁设置有消毒池,确保进出车辆、人员等的管理和消毒,不对肉产品造成污染。厂内部分区域设有绿化带,可以起到一定的阻隔臭气及噪声的作用,从而降低这些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2。
3.2建设内容
3.2.1建设项目性质、规模
项目名称:南部县升钟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
建设性质:迁建。
项目选址:南部县升钟镇堰坎上村1社。
投资总额:200万元。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待宰间、屠宰间、隔离间间、检疫室、办公场所、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购置相应的设施建设等。
生产规模:年屠宰生猪20000头。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面积约6000m2
3.2.2劳动定员和生产制度
职工总人数10人。年生产天数360天,每天一班值,每班4小时。
3.2.3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人民币,其中实际环保投资3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6.5%。
3.2.4项目组成
项目组成、实际建设内容及变更情况见表3-1
表3-1项目组成内容及变更情况表&
环评建设内容及规模&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
变更情况及原因&
10间,共385m2,砖混结构,用于生猪暂存
与环评一致
1间,建筑面积403.2m2,砖混结构,设置一条生猪屠宰线,设有肉品检验室、内脏清洗台等。
与环评一致
1间,2,砖混结构,用于病猪的隔离
与环评一致
1间,2,砖混结构,用于生猪暂存观察
与环评一致
1间,砖混结构,占地面积20m2,用于处理无碍肉食的普通病畜。
与环评一致
办公区及休息区
2F,砖混结构,1层为值班室、办公室、检验室、检疫室,占地面积共约166m2;2层为休息室。
与环评一致
1间,砖混结构,2,包括厨房和餐厅。
1个,容积约m³,位于厂区大门口
与环评一致
1间,2,配备台燃气锅炉
配备台燃气锅炉,台生物质锅炉备用
位于屠宰车间内,面积2。用于存储生肉
与环评一致
乡镇供电所供给
与环评一致
与环评一致
一座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60m³/d,暂存池容积不小于915.6m³,应急池容积不小于m³
一座污水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生化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60m³/d,暂存池(兼应急池)一座(容积8000m³)
位于项目东侧,容积20m³,防渗、防漏、防雨设计,重点防渗区域。
与环评一致
无害化处理间
建筑面积10m2,砖混结构,设焚烧炉台,用于病死猪处理
与环评一致
绿化面积为200m2
与环评一致
3.3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3-2。
表3-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表
主(辅助)材料
3.4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3。
表3-3&&主要设备一览表
自动放血线
高端3200型液压刨毛机
白条提升机
往复式劈半锯
手推滑行线
滑轮限位器
3.5水源及水平衡&
本项目生活和生产用水为自来水。项目生产用水主要包括:车间屠宰用水、地面及设备冲洗用水等;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等。日用水量36.28m³/d、12928.35
m³/a。废水产生量为30.52m³/d、10988.38m³/a。本项目水量平衡图见图3-1。&
3.5生产工艺&
项目运营期产污流程示意图见图3-2。
图3-1 &项目水平衡图&&(单位:m³/a)
图3-2&运营期工艺流程图&
屠宰工艺流程简述:&
(1)生猪进厂:运毛猪车由厂区大门进入,车辆首先经过高压水枪对车轮进行清洗,清洗后车辆进入厂区待宰圈,将毛猪卸下后运猪空车到清洗点对车辆整车清洁,清洁干净的空车出厂。
待宰前生猪存储在待宰间,一般生猪宰杀时间为每天早上4点到8点,生猪在宰杀前12到24小时间将停止喂食。
(2)检疫:宰前检验的目的是通过检疫、检测,以控制各种疾病的传入和扩散,减少污染,维护产品质量,宰前检验主要包括三个环节:进厂检疫、候宰检查、宰前检疫。
进厂检疫是指在未卸车之前,由项目检疫员向运送人员索取检疫证或者防疫注射证,并及时观察牲畜的状态,当发现并确诊疫病时,应及时封锁,上报疫情,并采取措施,并由项目专业人员处理,确保人畜安全,环评要求病死猪及时上报当地畜牧局在当地畜牧局指导下进行处理。
宰前检疫是在临宰前对生猪进行一次普查,确保其健康,是减少屠宰过程中病猪与健康猪之间相互污染,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
(3)消毒、喷淋:对检疫合格的生猪进行喷淋消毒,检疫合格进行消毒喷淋,以减少屠宰过程中生猪身上的附着物对生猪胴体的污染。
(4)电麻:将生猪赶入宰杀圈,在90V左右的电压下对猪进行约5-10s的电麻,将其电晕。
(5)刺杀放血:致昏的生猪宰杀后尽快放血。采血刀自动消毒,无污染,在采血过程中进行多道自动检疫,采集后的血液直接出售。
(6)喷淋:放血完成后,再次对屠体进行喷淋,清洗干净
(7)烫毛、刨毛:宰杀放血后的猪体,进入烫毛池进行烫毛,本项目采用燃气锅炉提供热水,进行烫毛。烫毛后的猪体在台板上进行刮毛。热烫刮毛后仍不能将猪体上的毛全部除净,尤其是头、蹄和腋下等部位,需要进一步处理。
(8)清洗:对猪体用喷淋水冲淋清洗血污、粪污及其他污物。
(9)开膛、开边:开膛取脏。打开猪的胸腔后,从猪的胸膛内取下肠、肚、心、肝、肺。取出的内脏进行清洗检验,对不合格的内脏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理,合格的内脏进行外售。
(10)宰后复检:对猪胴体、内脏等实施同步卫生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法》中的有关规定,卫生检验后屠体的处理如下:检验合格的方能作为食品销售;对不合格的猪肉及病胴体交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理。
(11)出售:对合格的猪胴体盖章后由专门运肉车直接送至市场出售,不能立即运出市场的则放置冷柜、冻库储存。
3.6项目变动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无变动情况。
4环境保护设施&
4.1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4.1.1废水产生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办公、洗手、值班生活污水。本项目劳动定员1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85m³/d(306m³/a)。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NH3-N、BOD5等。
(2)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待宰圈冲洗水、地坪及设备冲洗水。生产废水产生量为30m³/d,10950m³/a。
治理措施:本项目委托成都纬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设计处理能力60m³/d。建成暂存池(兼应急池)一座(容积为8000m³),可以暂存近9个月的废水。
废水处理工艺:化粪池+隔油沉砂池+调节池+混凝气浮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接触消毒池。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废水暂存池,交由周围农户用于农田施肥。
根据环评预测分析,本项目需要约15亩土地进行废水施肥消纳。项目业主签订了148亩土地的废水消纳协议(废水消纳协议见附件),完全能够消纳本项目废水。
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见图4-1。
图4-1&项目废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介:
污水先进入化粪池,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属于初级的过渡性污水处理。污水进入化粪池经过12~24h的沉淀,去除大部分的悬浮物。沉淀下来的污泥经过3个月以上的厌氧发酵分解,使污泥中的有机物分解成稳定的无机物。接着污水进入隔油沉砂池,去除污水中的砂粒等比重大于水的大颗粒物,并起到初步浮油分离的作用,随后污水进入调节池,进行水量和水质的调节,让后续处理构筑物保持进水连续和水量稳定。随后污水进入混凝气浮池,通过投加混凝剂,去除悬浮物和不可溶有机物等,接着污水进入水解酸化池,通过兼氧微生物的作用将有机物进行水解,分解成小分子有机物,并去除一部分有机物。随后进入接触氧化池进一步去除有机物质。再进入沉淀池,进行二次沉淀,进行泥水分离,污泥回流和剩余污泥的去除都在这个处理单元中。经过前面的处理后,粪大肠菌群数大部分已经去除,但是屠宰废水中所含病菌较多,需要进一步消毒处理,工程采用次氯酸钠进行杀菌消毒。
4.1.2废气产生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恶臭、锅炉废气、焚烧炉废气。
本项目恶臭污染源主要为待宰间、屠宰车间及污水处理设施。
治理措施:本项目及时冲洗屠宰间、待宰间场地,及时清理屠宰间动物下角料等,并加强猪舍消毒处理等,通过植物绿化吸收减小恶臭气体排放。
(2)锅炉废气
本项目设置天燃气锅炉1台,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燃烧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设置一台生物质燃料锅炉作为备用锅炉,只有在停气时使用,燃烧废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3)焚烧炉废气
本项目设置焚烧炉一台,对病死猪进行焚烧无害化处理,废气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4.1.3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污染物为待宰间猪叫声、屠宰机械噪声。屠宰过程中使用电麻器,将猪只电晕后进行宰杀工作,且项目屠宰车间呈封闭式,噪声得以减小。噪声产生及治理措施见表4-2。
表4-2噪声产生及治理措施&
猪叫声(间歇)
圈舍隔声、绿化吸收
电麻技术;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
安装软性接头、绿化吸收
4.1.4固(液)体废物产生及处置&
本项目的主要固体废弃物包括:猪粪、猪毛、动物下角料(包括骨渣、碎肉等)、胃肠内容物、病死猪及病胴体、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
猪粪:本项目年排粪量为40t/a,待宰圈产生的猪粪每天定时清理,干湿分离后送至干粪堆场,堆肥后交由当地农户施肥。
猪毛:本项目猪毛产生量为8t/a。产生的猪毛经收集至临时固废暂存点后外卖。猪毛产生后当天清运,不在厂区自然晒干或烘干。
动物下角料、胃肠内容物:在屠宰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骨渣、碎肉、猪的蹄壳、猪毛、不可食用部分等,本项目动物下角料、胃肠内容物产生量为30t/a。经专门容器集中收集后外卖。
病死猪及病胴体:焚烧无害化处理。注入燃料,接通电源,启动助燃开关,炉内温度达到自燃温度,将病害畜禽肉尸及其产品投入炉内,关闭助燃开关,启动自燃开关,病害肉体保持自燃状态不能剖割的病害畜禽尸体整体投入焚烧炉中,启动自燃开关,尸体自燃至完全碳化为止。
焚烧后的碳化物:进行深埋处理。
污水处理站污泥: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集中收集后与猪粪一起交由周围农户用于农田施肥。
生活垃圾:本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t/a。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项目固废排放及去向情况见表4-3。
表4-3&本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固体废物种类&
堆肥后交由周边农户用于农田施肥
动物下角料
胃肠内容物
病死猪及病胴体焚烧后的炭化物
焚烧后安全填埋
污水处理设施
与猪粪一起交由农户施肥
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2其他环保设施&
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项目冷库使用制冷剂为R22,在常温下为无色,近似无味的气体,不燃烧、不爆炸、无腐蚀,毒性比略大,但仍然是安全的制冷剂,安全分类为。
2、污水处理站事故风险。一旦出现事故,应该立即停止厂区内生产闭排放阀门,启动应急预案,查找泄漏点,设置临时围堰,采用水泵等将废水抽至事故应急池。待管网修复后才可重新进行生产。项目建成事故应急池1个(兼作废水暂存池)(容积为8000m³)。
3、本项目签订了亩土地进行废水消纳。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6.5%。
项目环保设施环评与实际建设情况见表4-1。
表4-1 项目环保设施环评与实际建设情况对照表
环评建设内容&
预计投资(万元)&
实际建设内容&
实际投资(万元)&
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回用
利用周边已有设施
利用周边农户设施
污水处理站(&预处理+生化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能力60m³),暂存池(>915.6m³),应急池(>91.56m³)
污水处理站一座,设计处理能力60m³,暂存池(兼应急池)8000m³。
洒水抑尘,加强管理
洒水抑尘,加强管理
对屠宰间、待宰间每天清扫,定期喷洒消毒除臭剂
对屠宰间、待宰间每天清扫,定期喷洒消毒除臭剂
分类收集,不能回收部分运至制政府指定地点,可回收部分综合利用或外卖
分类收集,不能回收部分运至制政府指定地点,可回收部分综合利用或外卖
每天清扫收集堆肥,最终外售附近村民用作农肥
每天清扫收集堆肥,最终外售附近村民用作农肥
集中收集外售,日产日清
集中收集外售,日产日清
胃内容物、动物下角料
专门容器集中收集外售,日产日清
专门容器集中收集外售,日产日清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与猪粪一起交由农户用于农地施肥
与猪粪一起交由农户用于农地施肥
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绿化减噪
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绿化减噪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牲畜屠宰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年修正),项目属于限制类第十二类轻工第条&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万头及以下、肉羊万只及以下、活禽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中的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的建设项目,是国家限制发展的项目。本项目年屠宰量20000头,为限制类项目。
根据《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第一章、第五条:鼓励和支持生猪定点屠宰场(场)实行机械化、标准化、规模化屠宰场,配备与屠宰规模和销售能力相适应的生猪产品设施设备,提高区域市场生猪产品供应和消费安全水平;第四条: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由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原则确定。定点屠宰厂(场)设置的数量为:大中城市的建成区个,其他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个,其他乡(镇)个;盆周山区及少数民族地区,为方便居民生活,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个。《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年月日国务院第次常务会议修订)第二条: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供应生猪产品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区制定。
南部县人民政府按照《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5年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号)、《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号)、《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业函号)要求,并结合南部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根据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部县生猪屠宰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电号):对需要完善的生猪屠宰厂(场)限期整改完善,对选址不合理但必须保留的生猪屠宰厂(场)限期迁建达标。本项目属于选址不合理,但必须保留的生猪屠宰场,按要求进行迁建并整改。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产业政策的要求。
5.1.2项目规划选址合理性分析&
(1)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拟迁建地址位于南部县升钟镇堰坎上村1社,项目选址具有以下特点:
①根据项目的外环境关系可知:项目外环境关系较为简单,项目东侧为空地,约处为西河;项目南侧为空地,约处有一条小河;项目西侧紧邻乡村公路,公路对面为废弃砖瓦厂房,其余为空地;项目北面为空地,处有一户农户,本项目业主已经承租其房屋作为项目员工休息室,距离项目处有户居民,其余均为空地及林地,与外环境相容。
②根据现场调查可知,项目远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无较大外环境制约因素。
③项目周边无产生有害气体、恶臭、粉尘等污染源的工业企业或其他产生污染源的地区或场所。
④项目所在区域基础配套设施齐全,供电、供水等均能满足生产所需条件,项目周边农户生活用水为自来水,项目依托区域基础设施可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本项目地块位于升钟镇场镇东南方向,直线距离2.308km,项目地在建设前为空地,覆盖地面植被主要为杂草等,不涉及农户搬迁和农作物处置等问题。
综上,项目在妥善处理周围环境敏感目标的前提下,本项目选址合理。
(2)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拟建地址位于南部县升钟镇堰坎上村1社,占地面积约为亩,根据南部县升钟镇政府所提供的证明可知(见附件),本项目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符合升钟镇年至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1.3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本项目周围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
(2)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附近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水域标准,地下水水质达到《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标准水环境质量较好。
(3)声环境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类标准,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5.1.4、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
地表水:本项目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中一级标准后外排暂存池,最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进行废水综合利用。
地下水:本项目对厂区分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采用钢混结构+地面防渗措施,一般防渗区采用地面硬化措施,有效减小对区域地下水影响。
因此,经采取以上措施以后本项目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2)空气环境
本项目在落实废气处理设施的前提下,项目的废气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性的影响。
(3)声环境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范围为70&()之间,这些噪声通过隔声后,项目的厂界噪声除东厂界外,其他厂界均不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限值。但周边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类标准限值,因此,本项目必须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噪声处理措施,经治理后,本项目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猪粪、猪血经集中搜集后外卖,胃肠内容物下角料等外卖,病死猪及病胴体焚烧后的炭化物进行安全填埋处理,锅炉炉渣、污水处理设施的余渣、水膜除尘设施沉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所产生的固废都得到了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对环境无明显影响。
5.1.5&清洁生产&
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各种污染物治理措施完善,技术可行,本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
5.1.6达标排放、总量控制&
通过工程分析,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锅炉废气排放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中燃气锅炉标准;恶臭排放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规定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中的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废水最终用于周围农田施肥,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故本次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5.1.7评价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且建设区域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项目运营过程中,只要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因此,本评价认为,本工程在全面落实环保设施及完善环评要求前提条件下,从环境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5.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南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南部县升钟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南环审批(2017)&3&号)主要意见:&&&&一、因项目原址位于场镇上,周边居民较多,故迁建于南部县升钟镇堰坎上村1社。项目迁建后占地面积亩,设计年屠宰生猪头,主要建设内容设置圈舍、屠宰间、隔离间、观察间、急宰间等,并配套建设冻库、给排水、消防、供热、废水处理、废气治理、垃圾收集暂存、绿化等公辅和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根据升钟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项目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且符合升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的减缓和控制,不会导致区域环境功能改变。因此,我局同意你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建设方案、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必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资金,落实公司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与项目同步开展环保相关设施的设计、施工,并将相关资料作为项目建设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消除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废渣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强化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依托附近环卫设施妥善处置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指定场地堆存。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环评要求建设&雨污分流&管网营运期屠宰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隔油沉砂池调节池混凝气浮池水解酸化池二沉池接触消毒池,处理能力³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中一级标准后排放。
(四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及时冲洗和清扫待宰圈、屠宰车间。猪毛、猪血等副产物应及时外卖处置,定期喷酒生物除臭剂等药物,减少恶臭气体外排锅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废气通过高烟囱高空排放厨房油烟经净化设备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项目以屠宰场生产车间为中心设置米卫生防护距离,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建设住房、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合理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落实消声减振措施厂内设置禁止鸣笛标志采用电麻技术控制屠宰时猪叫声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协调好与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关系,防止噪声扰民。
(六落实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置措施。猪胃内容物、猪鬃、猪蹄壳等屠宰车间副产物须外运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就地晾晒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外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猪粪经过堆肥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病死猪处置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对场内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隔油池、化粪池、暂存池等区域进行防渗处理,严禁污染地下水干粪堆场落实防渗漏、防溢流等措施加强冻库制冷剂管理,防止制冷剂泄漏制订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加强生产运行过程风险防范管理。
(八高度重视环境安全和社会稳定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满足保护环境的相关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公众反映的环保意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杜绝因环境问题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产生。
三、项目开工建设和投入运行前,应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否则,我局将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处罚。该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报告表,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报告表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年未开工建设,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6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南部县环保局《关于南部县升钟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应执行环境标准的通知》(南环标准[2016]38号),结合实际情况,验收标准如下:
6.1 环境质量标准&
6.1.1环境空气&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相关的标准值见表6-1。&
&&&&表6-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m³&
污染物名称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
6.1.2地表水&
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见表6-2。
表6-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污染物名称
6.1.3声环境&
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类标准。噪声标准见表6-3。
表6-3 &&环境噪声标准 &&&&单位:&
6.2污染物排放标准&
6.2.1废气&
恶臭: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中规定的二级现有标准,见表6-4。
表6-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6.2.2废水&
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中一级标准。
表6-5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m³&
粪大肠菌群数
一级标准值
6.2.3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中的类标准。见表6-6:
&&&&&&&&&&&&&&&&&&&&&&&&&&&表6-6 厂界噪声标准值表&&&&&&&&&&&&&&&单位:dB()&
6.2.4固体废弃物&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标准。
6.3总量控制&
本项目屠宰场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暂存池,最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因此,废水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使用燃气锅炉,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因此,不涉及总量控制指标。
7 验收监测内容&
7.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7.1.1水和废水&
废水检测点位、项目及时间频次见表7-1。
表7-1 &废水检测点位、项目及时间频次表
污水处理设施出口
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
连续天,每天次
7.1.2废气&
7.1.2.1无组织排放废气&
本次验收监测,在厂界外浓度较大处(污水处理站、待宰间外)设置2个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点。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点位、项目及时间频次见表7-2。
表7-2 &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点位、项目及时间频次表
项目地污水处理站外
连续2天,每天4次
项目地待宰间外
7.1.2.2有组织排放废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点位、项目及时间频次见表7-3。
表7-3&&无组织排放废气检测点位、项目及时间频次表
燃气锅炉排气筒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连续监测2天,每天3次
7.1.3厂界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及时间频次见表7-4。
表7-4&&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及时间频次表
东、南、西、北厂界
厂界环境噪声
连续2天,每天昼、夜各1次
8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监测仪器&
1、废水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仪器使用见表8-1。
表8-1 &废水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仪器使用表
使用仪器及编号
玻璃电极法
pHS-3C pH计,
化学需氧量
重铬酸盐法
HJ828-2017
50ml滴定管
FA2004N电子天平,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722S可见分光光度计,
稀释与接种法
HJ505-2009
SPX-250BⅢ型生化培养箱;滴定管
红外分光光度法
HJ637-2012
OIL460红外分光测油仪,
粪大肠菌群
多管发酵法
HJ/T347-2007
SPX-250BⅢ生化培养箱, 、
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仪器使用见表。
表8-2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仪器使用表
使用仪器及编号
mg/m³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2003年)
752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007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3-2009
722S型可见分光光度计,
3、噪声检测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见表8-3。
表8-3 噪声检测方法、方法来源、使用仪器表
使用仪器及编号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AWA5688多功能声级计013-04
AWA6221B声级校准计014
4、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方法、方法来源、仪器使用见表8-4。
&&&&表8-4 &&&&有组织排放废气检测方法及方法来源、仪器使用表&
使用仪器及编号
检出限m³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2017
GH-60E烟尘烟气测试仪,
定电位电解法
HJ693-2014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8.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满足验收监测的规定要求。
(2)验收监测中使用的布点、采样、分析测试方法,首先选择目前适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分析方法、监测技术规范,其次是国家环保部推荐的统一分析方法或试行分析方法以及有关规定等。
(3)监测质量保证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环境空气质量保证手册》的要求,进行全程质量控制。
(4)验收监测前后对噪声监测仪进行校正,测定前后声级&()。
(5)验收监测采样和技术人员,均获环评监测资质合格证。
(6)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平行样、加标回收样、密码样的比例不低于。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及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
9验收监测结果&
9.1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设计屠宰生猪56头/天,年月日、日实际屠宰生猪头、头,分别为设计能力的、。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9.2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9.2.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结果&
9.2.1.1废水&
废水监测结果见表9-1。
表9-1 &废水监测结果表
&&&&&&&&&&&&&&&&&&&&&&&&&&&&&&&&单位:mg/L,为无量纲,粪大肠菌群为个
检测点位及编号
五日生化需氧量
污水处理设施出口2#
注:表中所列参考标准限值为《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中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限值。
2、监测结果评价
废水处理设施出口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浓度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中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限值。
9.2.1.2废气&
1、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
&&&&&&&&&&&表9-2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表&&&&&&&单位:mg/m³
项目地污水处理站外处
项目地待宰间外处
注:表中所列标准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厂界二级标准。
2、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3。
表9-3&&有组织排放废气监测结果表
燃气锅炉排气筒
排气量m³/h
实测浓度m³
折算浓度m³
排放浓度m³
实测浓度m³
折算浓度m³
注:表中所列标准限值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燃气锅炉限值。
3、监测结果评价
(1)项目厂界硫化氢、氨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厂界二级标准。
(2)项目燃气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9.2.1.3厂界噪声&
1、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4。
&&&&&&&&&&&&&&&&&&&&表9-4 &&噪声监测结果表 &&&&&&&&单位:dB() &&&&&&&&&&&&&&&&&&&&&&&&&&&&&&&&&&&&&&&&&&&&&&&&
Leq(昼间)
Leq(夜间)
Leq(昼间)
Leq(夜间)
注:表中所列标准限值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
2、监测结果评价
东、南、西、北厂界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限值。
9.2.1.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因此,不涉及排放总量。
9.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项目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对当地水环境质量影响不明显。废水处理池、废水暂存池等需要防渗处理的地方进行了防渗处理,废水对地下水影响不明显。
2、项目燃气锅炉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实现了达标排放,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明显。
3、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噪声对当地声环境质量影响不明显。
9.4 环境管理检查&
9.4.1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收运处置;生产过程产生固体废物外卖或综合利用。
9.4.2废水综合利用情况
本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施肥协议见附件),消纳土地面积满足要求。
9.4.3环保管理制度及人员责任分工
本项目制定有环境管理制度,项目配备兼职管理人员1名,负责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各项环保档案资料,如:环评报告表、环评批复、环保管理制度及环保设备有关的各类资料等均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分类存档保存,以备查用。
9.4.4监测手段及人员配置
本项目例行环境监测委托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进行监测。
9.4.5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应急计划:
项目制订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南部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
9.4.6卫生防护距离情况检查
经调查,该项目50m卫生防护距离内的1户居民,公司已将房屋租用作为职工用房(租赁协议见附件);
10 验收监测结论&
10.1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
1、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处理后废水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中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限值。
2、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硫化氢、氨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厂界二级标准;燃气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燃气锅炉限值要求。
3、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类标准限值。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无害化处理后全部作为资源利用,不外排。
10.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项目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农田施肥,对当地水环境质量影响不明显。废水处理池、废水暂存池等需要防渗处理的地方进行了防渗处理,废水对地下水影响不明显。
2、项目燃气锅炉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实现了达标排放,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对当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明显。
3、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噪声对当地声环境质量影响不明显。
10.3验收结论&
南部县鹏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升钟分公司南部县升钟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完备,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废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施肥,租赁土地面积满足废水消纳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处置。公司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颁发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管理较健全;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同意通过验收。
10.4验收建议&
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污水处理效率。
2、完善项目地绿化措施,有效防止恶臭污染。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南部县升钟镇生猪定点屠宰场迁建项目
南部县升钟镇堰坎上村1社&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
年屠宰生猪20000头
实际生产能力&
年屠宰生猪20000头&
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南部县环境保护局
南环审批[2017]3号&
环评文件类型&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成都纬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南部县鹏跃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升钟分公司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四川深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时工况&
投资总概算(万元)&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所占比例(%)&
实际总投资&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所占比例(%)&
废水治理(万元)&
废气治理(万元)&
噪声治理(万元)&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绿化及生态(万元)&
其他(万元)&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年平均工作时&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化学需氧量&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图一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平面布置及重点防渗图
附图3 &项目外环境关系及监测布点图
&&&&&&&&&&&&&&&&&&&&&&&&&&项目外观 &&&&&&&&&&&&&&&&&&&&&&&&&&&&&&&&&&&&&&&&&&&&&&&&屠宰车间
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池
附图4 &现场照片(一)&
&&&&&&&&&&&&&&&&&&&&&&&&污水暂存池&&&&&&&&&&&&&&&&&&&&&&&&&&&&&&&&&&&&&&&&&&&&消纳土地
项目西面瓦厂&&&&&&&&&&&&&&&&&&&&&&&&&&&&&&&&&&&&&&&&&&&&焚烧炉
附图4 &现场照片(二)&
&&&&&&&&&&&&&&&&&&&&&&&&&&&&冷冻库&&&&&&&&&&&&&&&&&&&&&&&&&&&&&&&&&&&&&&&&&&&曝气、加药间
办公楼&&&&&&&&&&&&&&&&&&&&&&&&&&&&&&&&&&&&&&&&&&&&&&项目绿化
附图4 &现场照片(三)&
燃气锅炉 &&&&&&&&&&&&&&&&&备用生物质锅炉
&&&&&&&&&&&&干粪堆场 &&&&&&&&&&&&&&&&&&&&&&加药系统
附图4 &现场照片(四)
附件1 &营业执照
附件2&项目环评批复
附件3 &项目执行标准
附件4&土地消纳协议
附件5 &肠胃内容物处理协议
附件6 猪粪处理协议
附件7 &猪血、猪毛处理协议
附件8 房屋租赁合同
附件9 &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记录
附件10 &应急预案备案表
附件11 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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