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侯寨规划2018乡刘庄村2018下半年过度费发放时间是几号?

日 (第33批)
【二十一】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300010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平陌镇虎岭村7组夜间拉土填坑,车辆无覆盖,没有洒水,扬尘污染严重。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平陌镇虎岭村七组有一大坑,下雨天容易积水,存在安全隐患,经虎岭村两委协商后决定对该坑进行填埋。二、现场调查情况7月2日,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新密市交通运输局对反映问题进行实地调查。经查,平陌镇虎岭村7组存在夜间组织车辆运输渣土填坑的情况,车辆运输过程中有遗洒现象,荥密路(S232)与平陌镇虎岭村7组的村道平交路口存在扬尘污染。平陌镇政府已责令平陌镇虎岭村7组停止填坑,并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降尘。综上所述,此举报属实。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密市平陌镇政府已要求虎岭村委停止填坑,并对现场裸露的部分黄土进行覆盖,洒水降尘及播种草籽;新密市公路局已安排扫路机、洒水车、垃圾清运车和保洁人员,对荥密路(S232)与平陌镇虎岭村7组的村道平交路口路面的污泥和抛洒物不间断清扫、冲涮,保证路面干净整洁,减少扬尘;新密市公安交警部门在问题反映的区域周边道路设置流动卡点,对过往货运车辆检查,严查货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问责情况:【二十二】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300011反映情况:郑州市市政府不作为欺上瞒下,与河南日报联合弄虚作假,南四环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每天臭气熏天。中央督察组下雨人去实地考察,如果是晴天去气味更大。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郑州市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位于郑州市南郊二七区侯寨乡张李垌村曹洼东沟,距市中心14公里。该工程于1998年经省计委批复立项,2003年1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了省计委的批准;2003年经市规划局批复了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3年4月《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得到了省环保局的批复;2004年5月省发改委批准了该项目的工程初步设计。本工程采取“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工艺技术方案。工程处理能力2300吨/日。填埋场总库容1573万立方米。厂区总占地面积1280亩,设计使用年限为22年。本工程依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于2004年3月完成了土地确界工作,根据工程的实际先行一期建设工程。一期工程投资16400万元,主要包括:进场道路、环场道路(部分)、截排洪工程、填埋A、D区(土方、人工防渗、导渗、导气工程)、调节池、储液池、污水处理工程、计量监测设备及辅助工程,于2005年10月投入运营。2012年7月开工建设了填埋E区,同年建成投入使用,C区2015年7月投入使用。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站)于2005年开工建设,按设计的排放指标,符合当时的《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二级排放限值。为了提高环境质量,根据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要求,2006年12月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原处理系统基础上增加深度处理工序,建设了膜处理车间,使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的一级标准。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处理规模为300吨/日,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包括反渗透系统65m3/d、钠滤系统235m3/d及配套工程,总建筑面积200m2。2007年建成试运行,2008年经环保验收,2009年6月正式投入生产。2015年由市公用集团建成投运600吨/天的渗滤液扩建工程。日由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沼气并网发电。垃圾处理厂自2005年10月运行以来,已运行近13年。生活垃圾设计日处理量为2300吨,随着城市框架的不断拉大及人口急剧增加,现生活垃圾日进厂量5000余吨,已严重超负荷运行。二、现场调查情况1.郑州市城管委市容环卫管理处、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对问题所在地第一时间进行了实地排查走访。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场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厂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场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在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针对这一问题,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2.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生态环境部赵英民副部长一行冒雨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场进行了现场督察。针对督察提出的问题,郑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及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整改落实。根据天气情况,扩散条件好的情况下,气味相对小一些,反之稍大一点。下雨天,气压低,扩散条件差,实际上味道会稍大一些;晴天,气压高,扩散条件好,气味会小一些。垃圾场气味治理需要一个过程,不是采取了措施立即就可见效。各级领导和政府都非常重视,积极整改,请市民要理解、信任、支持政府的工作。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处理及整改情况: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加大除臭力度,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同时对异味给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郑州市垃圾处理正处于以填满为主向垃圾焚烧发电为主的过渡期,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已进入填埋收尾期。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加紧进行升级改造,郑州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全面加紧施工,郑州南部二期和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正在展开前期工作。(一)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立即采取的措施1.尽快推进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工程,对产生的沼气有效收集进行发电,减少沼气挥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9月10日前完成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提升改造工作,在保障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增加生活垃圾处理量,减轻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压力,减少市垃圾填埋场进厂量和渗滤液产生量。2.责成现有渗滤液处理设施加紧运行,确保日处理量达到每天900吨。减少渗滤液积存,并抓紧抽排填埋区积存的渗滤液,为保证抽排作业进度,垃圾场又安排采购抽排设备两套。3.组织各区对垃圾中转站进行提升改造,减少进场垃圾中水分的含量,在装卸前后要排空车辆中渗滤液的积存,从而减少垃圾处理厂渗滤液的积存。4.生活垃圾填埋场加紧利用垃圾进场间隙尽快覆盖现已填埋的作业面。5.及时调整各区垃圾进场时间,抓紧抽排填埋区积存渗沥液,确保7月5日前抽排完毕,在作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扩大作业面,实施分区填埋,分层压实,做到日填埋日覆盖。6.邀请专家制订专案,日,派出专人赴北京邀请中国环境研究院的专家学者对郑州市垃圾综合处理厂现状进行技术层面的分析,并制订详细的整改方案。7.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重新制定除臭方案,加大除臭次数,由原来的每日5次调整为每日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同时把除臭液的浓度配比由1:50调整为1:30,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监督作业人员按时作业,并由专人每天进行检查。(二)下一步措施1.组织施工单位加强施工力量,三班作业,对已填埋垃圾堆体完成膜覆盖实现堆体雨污水分流,于7月20日前完成。2.加快渗滤液调节池加盖工程施工。为有效减少垃圾渗滤液产生量和渗滤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日前完成。3.完善在线监控。渗滤液处理设施一期安装在线监控,并与市环保局联网;对渗滤液处理系统流量计进行强制检定,2018年7月底之前完成。规范设施运行记录、工作台账的填报,2018年7月底前完成。4.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根据垃圾填埋进度,及时增加填埋区气体收集设施建设,并加强雨污水分流、调节池加盖工程完成后的气体收集,尽量减少废气散发排放,并根据气量的增加,适时增建发电设施,减少废气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5.提前规划封场设计。提前展开垃圾填埋场封场设计等前期工作,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高标准完成封场设计前期工作,提前设计、提前筹备,确保及时顺利完成封场并启动生态修复。6.加快新建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抓紧推进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确保2019年6月份投入使用。抓紧推进荥阳荥锦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确保2018年9月份完成。抓紧推进南部焚烧发电厂二期和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前期工作,确保2018年底前开工建设。7.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采取日碰头、周例会制度,及时协调工作推进中的各项问题,确保各项措施按时落实到位,并采取包项领导责任制,对未按时完成的,追究包项责任人责任。8.群众参与监督。成立了由当地办事处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的监督小组,接受群众举报。问责情况:【二十三】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300016反映情况:郑州高新区要建一个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的化工厂,昨天环保局、规划局、市委举行了一个座谈会,承认环保规划有漏洞,但是说手续齐全,还会在建这个化工厂,对公示结果不满意。希望督察组认真落实别走个过程。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润滑油项目),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用地面积为96.312亩。该项目主要从事润滑油和防冻液的生产和储运。润滑油主要生产工艺是将基础油、添加剂经混合分装后外售。防冻液主要生产工艺是将软化水、乙二醇、少量的有机或无机盐类等添加剂进行混合分装。该项目2015年4月完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并取得批复;2015年6月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号);2018年2月完成土地摘牌。现状未开工建设。二、现场调查情况7月1日,接到交办问题后,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据查,在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润滑油公司确实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96.312亩的土地,拟建设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目前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规划漏洞”问题座谈会上,群众代表提到项目编制报告中存在前后储油罐数量不一致等问题,经专家研判,现场答复结论是可行的。(二)关于“环评手续”的问题该项目于日召开了技术评审会。专家组出具了技术评估意见,认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可信。日,郑州市环保局对该项目予以批复(郑环审〔号)。同时,在郑州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和拟批准公示,并告知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和听证要求。日,高新区召开了座谈会,专家认为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可信,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按要求进行公示、环评法律法规适用正确,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三)关于“规划手续”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日,高新区规划局依据已批控规核发了化工路南、碧桃路东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日,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竞拍得到该地块(土地合同号:郑国土资出让-GX-2017104)。3月12日,该项目取得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5-03-008949),为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在具备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需的项目备案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材料后,向高新区规划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手续,受理程序合法。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处理及整改情况:郑州市、高新区对群众反映问题高度重视,郑州市、高新区先后进行了5次接访活动,辖区办事处也多次与群众进行联系和沟通。6月25至6月26日,管委会领导带队赴武汉、上海润滑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为群众见面座谈会及实地考察工作做好准备。6月29日上午,高新区组织规划、安监、环保、信访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了座谈会。以上反映的情况属实。座谈会就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沟通,一直从早上9点持续到下午2点,经专家及相关部门解释,部分问题得到群众理解,但对一些问题还存在不同看法。下一步,高新区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研判,加大宣传力度,增加群众对项目的了解。同时,组织现场考察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到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实地参观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环境影响等情况,消除顾虑,争取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问责情况:【二十四】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300022反映情况:郑州市登封市东华镇东金店村少林河,有个排污口距离颍河有五六百米,污水直接排入少林河内,气味难闻。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该排污口位于登封市东华镇少林河东金店村段,为东金店村北部雨水泄洪口。二、现场调查情况日,登封市东华镇、登封市水务局等相关人员成立调查组,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登封市东华镇东金店村地势为中部高,南北逐渐走低。2009年,东金店村北部群众自发组织,从东金店村北部向东横穿5个生产组铺设雨水管道,在距离颍河有五六百米处向北延伸到少林河中,在河岸边修建雨水泄洪口。在雨水管网的铺设及随后的使用过程中,部分群众将家中排污管道与所铺设雨水管网相连,因此,存在该雨水泄洪口中混入生活污水的问题。2018年5月,为解决登封市东金店村北部雨水管道的生活排污问题,登封市对东金店村村庄北部的管网进行改造,按照雨污分流进行规划设计,目前管网的测量勘探工作已经结束。综上所述,反应的问题属实。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将加大管网改造工程进度,力争2018年8月底前完成管网改造工程,将登封市东金店的生活污水进入东华污水处理厂。问责情况:【二十五】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300027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左右,昨天晚上有人在这里拉土、倒土,没有清理干净,扬尘污染。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左右路东为地铁2号线关虎屯站地铁出站口配套电力入地施工项目,属于市政项目。1.建设单位: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办公郑东新区中兴南路与康宁街交叉口西北角;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9431;经营范围:轨道交通项目的工程投资、轨道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凭资质证、许可证经营)等。2.施工单位:河南宝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濮阳市黄河路西段马辛庄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65221;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等。3.监理单位:郑州博量电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郑州市二七区升龙城8号院8号楼B座61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6996Q;经营范围:电力工程监理。二、现场调查情况日,郑州市金水区住建局、金水区执法局文化路执法中队、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攻坚办等有关人员到现场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经查,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左右路东为地铁2号线关虎屯站出站口配套电力入地施工项目。目前地铁配套电力施工基本完工,该施工单位准备将场地移交给郑州市动物园进行路面恢复及绿化硬化等工作。现场未施工,未见施工人员,场地内部分黄土裸露、建筑物料未覆盖。针对“昨天晚上有人在这里拉土、倒土,没有清理干净,扬尘污染”问题,经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接后了解,6月29日晚,电力施工单位在场地移交前,将场地开挖的土石方进行道路平整、回填,同时将场地内施工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场地内的平整回填在围挡内操作,然而由于施工场地狭长,场地内多余的土方、开挖产生的建筑垃圾无法在场地内装车清运,固将多余土方、建筑垃圾先清运至围挡外(场地最南端围挡打开,有利于装车,清运结束后又恢复了围挡)再进行装车清运。当晚,路面回填、垃圾清运工作已完成。但在此过程中,电力施工单位未及时清理路面,造成了扬尘污染。综上,该反映问题属实。处理及整改情况:截至目前,施工单位已对场地内部分裸露的黄土和建筑物料进行覆盖,现已全部覆盖到位,并对围挡外扬尘进行清扫,并采取洒水措施清理路面积尘,现已完全清理干净。郑州市金水区将加强对地铁工程施工的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职能部门解决处理。问责情况:【二十六】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300028反映情况:郑州市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化工路与紫竹路交叉口向北500米,光大印染纺织东边金州水务已经严重超负荷处理污水,私设暗管把一部分金属严重超标的污水排入须水河,一部分不经处理进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还经常用水罐车把污水拉走偷倒。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群众举报的金州水务原为郑州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目前全称为郑州金州水务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梧桐街与红叶路交叉口向南300米,为中原新区管委会(原郑州纺织产业园管理委员会)招商引资项目,于2009年与中原新区管委会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和《污水处理服务协议》(简称BOT协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5929H(1-1)。生产工艺:一级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推流曝气活性污泥+二级混凝沉淀。该建设项目于2007年经郑州市环保局审批(郑环建〔号),2009年完成一期建设,处理规模10000吨/日,2010年1月开始试运行。二、现场调查情况日下午,郑州市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中原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经查,未发现存在严重超负荷处理污水、私设暗管把一部分金属严重超标的污水排入须水河、一部分不经处理进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经常用水罐车把污水拉走偷倒的情况。(一)关于“严重超负荷处理污水”的问题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经查阅进水资料,2010年1月试运行以来(截至日)总进水量9141253吨,日均约为2947吨。其中2018年的日均进水量最高,约为4018吨,仅占其设计规模(10000吨/日)的40.18%,不存在超负荷处理污水的问题。(二)关于“私设暗管把一部分金属严重超标的污水排入须水河,一部分不经处理进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的问题根据BOT协议,该公司厂区外排水管网由中原新区管委会出资建设、施工,未设暗管。公司污水处理设施24小时运行,对所进污水全部进行了处理,处理后的达标污水全部经中原新区管委会铺设的管网进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处理。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暗管。根据该公司2017年12月由第三方出具的出水水质检测报告,以及该公司水质分析日报表,未见到金属超标的情况。(三)关于“经常用水罐车把污水拉走偷倒”的问题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公司无水罐车,且日均进水量远小于处理能力,不存在“经常用水罐车把污水拉走偷倒”的情况。综上所述,此举报不属实。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郑州市环保局将督促中原区环保局加强环境监管,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确保该公司稳定达标排放。问责情况:【二十七】郑州市登封市 受理编号:D300033反映情况:郑州市登封市徐庄镇屈沟村小李沟6队,屈向阳砂场属于“散乱污”企业,引起扬尘污染,噪声扰民,污水直接排进大坑,污染地下水。没有相关手续。非法占地数百亩。距离居民区不到100米,村委会村支书保护屈向阳的企业。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屈向阳砂场负责人为屈向峰,位于登封市徐庄镇屈沟村6队小里沟,该企业无任何手续,属“散乱污”企业。二、现场调查情况日,登封市徐庄镇、登封市环保局、登封市国土资源局等工作人员成立调查组,到现场进行了调查。1.关于反映“郑州市登封市徐庄镇屈沟村小李沟6队,屈向阳砂场属于&散乱污&企业,引起扬尘污染,噪声扰民”问题日,登封市徐庄镇经济发展办联合环保局监察大队徐庄中队在日常巡查中,在屈沟村6队小里沟辖区内发现屈向阳砂场,登封市徐庄镇经济发展办依法对该洗砂场下达了取缔通知书。日,该场按“两断三清”标准已取缔到位。2.关于反映“污水直接排进大坑,污染地下水一事”问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直排。日,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河南宏达检测有限公司,对徐庄镇屈沟村小里沟6队周边居民用水进行了取水质检测,7月6日出具了检测报告,显示符合饮用水标准。综上所述,该举报基本属实。处理及整改情况:下一步,登封市政府将加大对辖区内企业的巡查和治理,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问责情况:【二十八】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300035反映情况:高新区碧桃路与化工路要建中石油化工厂,昨天开座谈会。1.诉求人对高新区规划局解释地块不认可,规划是按照年总规规划的,这个地块是日规划公示,要求按照年总规规划。2.环评报告中存在多处错误,风险评估距离300米的居民区没有写,环保局拒绝重新做环评。理由是地址更改、工艺变了、扩能百分之20以上才能重新做环评。3.业主问安监局有没有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安监局说有爆炸可能性,存在安全隐患。根据这三条提出要求:第一、要求省一级规划地块问题,不认可高新区规划局解释,第二、希望政府部门能为百姓重新做一次环评,第三、化工厂存在安全隐患,要求重新选址。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二、现场调查情况7月1日,接到交办问题后,高新区立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据查,在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东南角,润滑油公司确实通过招拍挂取得一块96.312亩的土地,拟建设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目前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6月29日上午,高新区组织规划、安监、环保、信访等部门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家、群众代表等召开了座谈会。以上反映的情况属实。座谈会就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沟通,一直从早上9点持续到下午2点,经专家及相关部门解释,部分问题得到群众理解,但对一些问题还存在不同看法,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规划不认可”的问题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区域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号),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该区域未在控制区范围内,未做强制性要求,其用地性质允许通过其他层级城乡规划做出安排。2014年6月,该区域用地被国土部门列为“征而未供”闲置用地,《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存量闲置建设用地集中清理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4〕24号)要求“对已完成征收程序而未实施供应的土地,要协调规划等部门,尽快完成土地供应前期规划设计条件的编制和供地方案的编制,依法办理供地手续”,考虑到该区域土地已征收,且郑州市总规规划的高压走廊,已完成入地改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约节约用地精神,按二类工业用地编制了高新区M6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该控规于日在高新区城乡规划网上批前公示,公示期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信访意见。该项目控规编制程序合法。(二)关于“环评报告中存在多处错误,风险评估距离300米的居民区没有写,环保局拒绝重新做环评”的问题该项目日召开了技术评审会,专家组出具了技术评估意见,认为本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提出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报告表对本项目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可信;日,高新区召开了座谈会,专家仍认为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可信。经测量,润滑油项目新址距离高新区实验小学430米,距离祝福红城小区560米,距离碧桂园西湖小区1050米,均符合经郑州市环保局核准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郑环审〔号)中150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不涉及居住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及医疗卫生用地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目前该项目还未进行建设,该环评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目前该项目环评批复仍在有效期内,具有法定效力。(三)关于“存在安全隐患,重新选址”的问题安全问题: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内,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工艺属常温常压下的物理调合过程,无化学反应。该项目存在具有爆炸可能性的物料,但它是物料的本身属性,爆炸可能性和安全隐患不存在因果关系,且目前项目未建,无证据表明该项目在安全生产方面有违法行为,不能说明它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具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经专家评审,评审意见为“《预评价报告》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消防问题:润滑油产品及其原材料均为高沸点、高分子量混合物,其开口闪点均在200度以上,燃点在230度以上,属于粘度高、闪点高、不易挥发的液体,不属于易燃品。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类(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B类(闪点&120℃),均属于火灾危险性较低类别。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第4.1.9条的要求,存储上述物质的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应为75米。经测量,与本项目相邻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河南润众二手车展厅、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等单位,均符合相关要求。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要求。处理及整改情况:郑州高新区高度重视群众反映问题,成立了中石化润滑油项目问题专项工作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研判。下一步,郑州高新区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将对业主提出的其他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汇总,认真调查及时回复,进一步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消除思想疑虑;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制作发放宣传片、宣传资料等,增进群众对该项目的了解;三是组织现场考察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到润滑油公司或同类企业,实地参观,让群众直观了解项目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对环境影响等情况,主动沟通,消除顾虑,争取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问责情况:【二十九】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D300036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南四环有一个垃圾处理厂,经常夜间排放臭气持续到第二天早上8点左右,一直没有整改没有处理结果。担心身体健康问题,距离南水北调河特别近。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二、现场调查情况1.经过对市垃圾综合处理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场区和车间、垃圾作业面现场、沼气发电现场和进厂车辆查看,垃圾综合处理厂按照垃圾卫生填埋规范进行作业,没有发现有违规的作业现象;经与该场负责人王书砖和党元申交流,郑州垃圾综合处理厂目前承担全市大部分生活垃圾的填埋工作,由于进厂量大,为避开交通高峰期,比较集中在晚上进场,加之在气象扩散条件比较差的情况下,作业现场会有一定的味道产生。亚星盛世玉瑞园小区、万科大都会天悦苑小区和锦秀山河小区等周围入住时间不长的小区投诉较多。针对周边居民的投诉,都采取了多种措施应对,力争将这一影响减到最低。2.垃圾综合处理厂的位置距南水北调河直线距离5km以上,根据南水北调水源保护区划定:一级保护区距离200m,二级保护区的距离2km。处理及整改情况:(二)下一步措施问责情况:【三十】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X290074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王村镇丁村村支书宋国强、主任宋福明破坏环境,在黄河岸边挖砂几十万立方米,白天拉晚上挖,上级检查有人提前打电话,并设放哨口,丁村坡往北有一条水泥路通往黄河边,挖出很多大坑,群众意见极大。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荥阳市王村镇丁村村共有黄河滩地8000多亩,其中农耕种植大约5000亩,林果业种植3000余亩。目前丁村黄河滩区均为农田地、植被覆盖荒地、嫩滩。二、现场调查情况日,荥阳市王村镇、荥阳河务局等单位联合到王村镇丁村黄河滩地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荥阳市王村镇丁村黄河岸边区域均已覆盖植被,未发现砂坑和砂堆。现在荥阳市王村镇丁村黄河滩区均为当地村民所种农田、植被覆盖荒地、嫩滩。在日常的巡查中,未发现该区域存在砂坑和砂堆的问题。通过走访,荥阳市王村镇丁村村支书宋国强、主任宋福明从来没有经营过砂场,也不存在过挖砂行为。荥阳市丁村坡往北有一条水泥路通往的黄河岸边区域原有一处抽砂场,属于薛村王永贵所有。2017年4月荥阳市湿地集中整治活动中,该采砂场已被取缔,并进行了生态恢复。2018年1月份,荥阳市河务部门巡查中发现有偷挖砂痕迹,但未在发现挖砂嫌疑人及挖砂机械。日,荥阳市又在丁村召开现场会议,对该区域非法挖砂进行了整治。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处理及整改情况:荥阳市政府要求荥阳市河务局加大对该地的巡查力度,扩大巡查监控范围,遏制荥阳黄河辖区内非法采砂现象的苗头,坚决查处非法采砂行为,保障荥阳黄河生态安全。问责情况:【三十一】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X290077反映情况:郑州市金水区鸿苑路兴达路鸿园玉兰苑社区对面的河南众鑫焊管有限公司(鸿苑路兴达路交叉口西南角),整天院里都有非常刺耳的金属摩擦声、电焊声传出,而且还有电焊烟气、刺眼的电光。最近天气炎热,从其厂院围墙里有污水排出,经阳光照射,臭气熏天,实在不堪其扰。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河南众鑫焊管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金水区鸿苑路与兴达路交叉口西南角,是河南省畜牧局下属的河南花花牛集团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成立日期:日;经营范围:焊管加工及销售;带钢、五金建材、钢材、各类门窗、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电子产品销售。畜牧机械设备生产加工及销售。二、现场调查情况日,接到交办问题后,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联合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经查,该企业主要工艺是钢板加工成钢管,车间外有一处用于切割钢管的工棚,密闭不严,切割会产生噪声;车间内生产时会产生金属摩擦声和刺眼的电焊、烟气和电光。该单位生产车间内共有四个水池,南侧车间两个水池用于焊接钢管生产时降温冷却,该水池四周及底部为水泥结构,内部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另外两个水池位于北侧车间,分别用于清洗焊接后钢管上残留的钢渣和承接清洗后钢管控出的废水,水池四周及底部分别为水泥结构、钢铁材质,没有任何进出水口。该单位机械加工车间西侧为仓库,仓库内有两个水池,现场检查时,水池内未发现有污水。由于该单位所处位置未接通市政管网,且地势低洼,每逢下雨厂区容易积水。该单位为能及时排出雨水,在院内挖明沟将雨水引入西侧仓库里的两个水池内,并用水泵将积水抽至厂区西侧以供灌溉。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与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到厂区周边进行检查,并未发现有污水排出。处理及整改情况:金水区政府责成该企业做好以下整改工作:一是把切割工序移到车间内,减少对外的噪声污染;二是对水池内的铁屑定期进行清理,对北面、东面控水架周边裸露部分进行硬化,确保水进槽,减少污染;三是对厂区的雨水及时清理,确保厂区整洁。下一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将联合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加监察频次,进一步将整改工作抓细抓好,对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减少环境污染行为的发生。问责情况:【三十二】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290080反映情况:我们是河南省新郑市城关乡官刘庄村五组6户村民,于日以举报城关乡政府毁林、破坏生态环境的事实,对有关单位处理该举报所的公示结果不满: 1.副科级干部张发展作为毁林、破坏生态环境的主要当事人,自始至终未与我们6户进行过沟通,而且正是张发展带领乡政府几十名巡防队员和铲车到现场拉起警戒线实施的毁林行为,有照片和众多群众在场,而给您们的回复中却说根据现有的证据无法认定是张发展组织实施了毁树行为:罔顾事实,纵容包庇,前后矛盾。2.明明是大片树林被毁,该回复却说是将这几户所栽的几棵树用铲车推倒,经查,现场被推倒的41株树木仍在,避重就轻,前言不搭后语。3.从2002年乡政府卖给我们的门面房地皮已载种上了杨树,到2017年树木被毁,长成了16年的大树,该回复却称:10年树龄,就是小学生也知晓的数字,而该回复却揣着明白装糊涂,睁着双眼说瞎话。4.截至目前,乡政府没有与我们6户群众的任何一户就毁林、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进行处理,而回复却称:新郑市城关乡政府一直与涉案群众协商解决,目前群众已自行将杨树处理,涉及的6户群众有一户已经协商解决,纯粹是无中生有,敷衍督察,欺上瞒下。对公示结果不满意。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城关乡官刘庄五组几位村民所栽植的杨树位于S323北侧官刘庄段,城关乡中心幼儿园西20米,属生态廊道建设区域。二、现场调查情况(一)副科级干部张发展作为毁林、破坏生态环境的主要当事人,自始至终未与我们6户进行过沟通,而且正是张发展带领乡政府几十名巡防队员和铲车到现场拉起警戒线实施的毁林行为,有照片和众多群众在场,而给您们的回复中却说根据现有的证据无法认定是张发展组织实施了毁树行为:罔顾事实,纵容包庇,前后矛盾的问题新郑市森林公安局在案发后根据出警的现场情况和报警群众提供的现场照片、视频,日杨树被推倒前现场出现有疑似城关乡政府的工作人员和巡防队员,但该视频中没有出现张发展,也未显示有车辆推树的情景。日,森林公安局再次出警,现场人员为绿化队施工人员,森林公安局将其带走调查,经查没有证据证实是绿化队人员3月11日晚上推倒的树木。因此无法认定是张发展组织实施了毁树行为。城关乡政府在调查后已对负责廊道建设的责任领导张发展因工作中未做好协调沟通,给予了责任追究。(二)明明是大片树林被毁,该回复却说是将这几户所栽的几棵树用铲车推倒,经查,现场被推倒的41株树木仍在,避重就轻,前言不搭后语的问题根据新郑市林业局提供的数据6户一共有41株杨树,平均到每户约为5~6棵树,因此在此前的回复中表述为几棵树,而并不是大片树林,此表述没有错误。目前被推倒的41棵杨树至今仍有部分留在现场。树木已干枯,地上长满野生树种。(三)从2002年乡政府卖给我们的门面房地皮已载种上了杨树,到2017年树木被毁,长成了16年的大树,该回复却称:10年树龄,就是小学生也知晓的数字,而该回复却揣着明白装糊涂,睁着双眼说瞎话的问题10年树龄的结论是估测,而不是鉴定,新郑市林业局到现场调查时对每棵杨树的胸径测量仅只是对现场勘验,10年树龄的估测结果并不影响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四)截至目前,乡政府没有与我们6户群众的任何一户就毁林、破坏生态环境的事件进行处理,而回复却称:新郑市城关乡政府一直与涉案群众协商解决,目前群众已自行将杨树处理,涉及的6户群众有一户已经协商解决纯粹是无中生有,敷衍督察,欺上瞒下。对公示结果不满意的问题经核实确有一户已协商解决到位,但由于新郑市城关乡管区、村干部提供数据有误,该户并非这6户之中一户。2017年被推倒的杨树地因无人管理,有部分杨树已被拉走,部分还留在现场。目前,一部分地段已经长满了两米多高的野生植被,另一部分地段已种上花生等农作物,此次土地征收未对该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影响。处理及整改情况:建设生态廊道属于公共事业,在征收土地过程中出现纠纷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树木赔偿问题,实际为举报群众要求提高土地征收标准。由于新郑市城关乡政府一直未与6户群众因土地租用款问题达成协议,新郑市城关乡政府和新郑市林业部门已放弃对该地块的绿化廊道建设,由群众自行耕种。目前,部分地段已经长满了两米多高的野生植物,另一部分地段已种上花生等农作物,不存在对该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和影响。下一步,新郑市城关乡政府、新郑市林业局将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对群众被毁树木的赔偿问题积极协商解决到位。问责情况:新郑市城关乡给予副科级干部张发展全乡通报批评。【三十三】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X290086X300045反映情况:内容与“郑州市荥阳市崔庙镇三仙庙水库是附近四个村上万人的饮用水源,但是水库的转包人经常往水库里倾倒鸡粪、化肥以及各种治鱼病的药物导致水体受到污染,请专业人员对水质进行化验等”的来信内容基本一致,补充:就在昨天(6月24日)二百人还往水里抛撒不明物。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三仙庙水库位于崔庙镇翟沟村吉寨组北部,荥密公路西0.5公里,属于淮河流域贾鲁河支流索河上游的一座小一型水库。始建于1958年,于2010年完成除险加固。该水库水面面积220亩。水库周边涉及崔庙村抽斗沟组,索坡村牛家组、索坡组、翟沟村吉寨组1200口人。该水库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的小型水库。三仙庙水库于2005年10月由崔庙镇农办合同租赁给索坡村村支部书记、三仙庙水库站长王X用于水产养殖,2006年3月王X又转租给乔楼镇东郭村帖河组帖新营至今。二、现场调查情况日~7月2日,荥阳市崔庙镇、荥阳市水务局等相关人员,先后3次到三仙庙水库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三仙庙水库于2005年10月由荥阳市崔庙镇农办合同租赁给索坡村村支部书记、三仙庙水库站长王X用于水产养殖,2006年3月王X又转租给乔楼镇东郭村帖河组帖X至今。根据帖X自己供述,在自己承包期间的2012年以前,曾往三仙庙水库投放过鸡粪、牛粪、化肥等,主要目的是通过投放有机物促进淡水鱼快速生长增肥。随后由于2012年10月左右崔庙镇政府、荥阳市公安局、水务局、环保局、农委、畜牧局等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三仙庙水库水域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限期清理网箱养殖和禁养区畜禽养殖的通告》,自此帖X未再投放过鸡粪、牛粪、化肥等有机物。荥阳市三仙庙水库附近的村庄共涉及5个,分别为翟沟、索坡、崔庙、竹园、盆窑5个行政村,5个行政村饮用水源均为井水,而非三仙庙水库水源。同时,三仙庙水库未被上级政府划入饮用水源地。在三仙庙水库周边未发现存在大型养殖类农场,同时也未发现有疑似养殖类企业存在,不可能存在畜禽养殖场向该水库倾倒鸡粪现象。经过荥阳市崔庙镇政府对水库周边索坡、崔庙、翟沟3个村排查,三个行政村全部实行垃圾集中处理,村委没有接到过群众反映有人向水库倾倒生活垃圾和排放生活污水的情况和投诉,同时该村也未发现有人向水库倾倒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现象,距离三仙庙水库较近的五个行政村人畜用水均来自地下水。经对三仙庙水库水质取样检测,水质分析数据监测结果显示,三仙庙水库水质符合国家GB地表水环境质量四类水质相关标准,完全满足农田灌溉及生态用水需要。7月2日走访了附近群众惠X和水库承包人帖X。两人均表示:6月24日是星期天,到水库钓鱼和游玩的人比平时多,约有80人左右,其中钓鱼的约有40人左右,游玩的约有30多人。钓鱼的为了能多钓鱼,通常会先往水库中抛撒一些嫩玉米、小米和成品饵料,未发现200人往水库中抛撒不明物情况。综上所述,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处理及整改情况:荥阳市责成崔庙镇进一步加大对三仙庙水库的日常监管。问责情况:【三十四】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290088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来集镇王家窝村三叉口组上任组长及队委会在未经社员开会商量下,于2016年4月份前后,私自口头协议将三叉口组南沟大部分沟地租了出去,用于倾倒据说是郑州农药厂送来的剧毒残渣,每逢高温及大风天气,散发出的气味对周边群众及农作物造成极大的伤害,毒渣土堆遇湿热散发出强烈毒气,行人路过时刺鼻难闻,皮肤发痒,去年曾向村委及有关部门反映,除了给予差别补助后至今不了了之。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郑州兰博尔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郑州市城东南路57号的退役厂区污染土壤需要修复,该工程治理土壤污染面积共计97000㎡,共有3个修复场地,其中2#修复场地设在新密市来集镇马沟村郑州盛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为举报项目的地址,2#修复场地主要修复含单一VOC污染的土壤。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已于2017年4月经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郑环审〔2017〕28号)。现场建有6000平方米的密闭大棚,用于污染土壤的修复治理,配套的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有:密闭式大棚配置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箱,修复过程中的废气经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二、现场调查情况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新密市国土资源局和新密市来集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郑州兰博尔科技有限公司设在新密市来集镇马沟村郑州盛华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的2#修复场地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修复场地处于停工状态,不存在违法占地、破坏耕地行为。修复车间东侧有未经修复处理的污染土壤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措施,散发出异味。(一)关于将三叉口组南沟大部分沟地租出去用于倾倒郑州农药厂送来的剧毒残渣的问题经现场勘察,未发现来集镇马沟村三叉口组南沟大部分沟地被郑州农药厂(现在的郑州兰博尔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倾倒剧毒残渣的迹象。该沟底内倾倒的是已经修复处理过的土壤,郑州兰博尔科技有限公司于日、15日、20日、25日、31日和6月10日、15日、22日、27日、30日委托河南和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日常检测(含气体),现场检测数据显示均已达标。(二)关于每逢高温及大风天气,散发出的气味对周边群众及农作物造成极大的伤害问题,毒渣土堆遇湿热散发出强烈毒气,行人路过时刺鼻难闻,皮肤发痒的问题经现场实地勘察,郑州兰博尔科技有限公司2#修复场地外周围农作物长势良好,未发现遭受环境破坏的迹象。散发出的气味主要是由于部分未经修复处理的分污染土壤密闭不严造成的。经走访调查周围群众,行人路过时确实闻到过刺鼻难闻的气味,但并没有出现皮肤发痒的状况。经查阅该公司项目监理单位和实施单位处理台账,该项目于2017年4月开工以来共接收含VOC污染的土壤约20万立方米,已完成修复处理约19.5万立方米,施工日志、监理日志和监测报告齐全。综上调查,该举报部分属实。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该公司修复车间东侧有未经修复处理的污染土壤露天堆放,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VOC气味扩散,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于日当场下达了《新密市环境保护局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新密环违改字〔号),要求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日,新密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其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修复车间东侧未经修复处理的土壤已经全部覆盖密闭。下一步,新密市要求相关部门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巡查力度,严查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问责情况:【三十五】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X290090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人和路六6号院4号、5号家属楼南距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内食堂仅几十米。第二人民医院在以往安装一台抽油烟机后,今年又加装一台,虽然搭了一个简易消音棚,但每日早五时至晚九时,隆隆作响,其间加上紧靠人和路6号院家属楼的归属第二人民医院的中央空调、大功率单体空调发出的声音,使人晚上难以安睡,白天不堪其扰。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航海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西150米路北航海路90号,该处原为郑州市行政学院。2007年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由解放路搬迁至此,2015年7月高层新楼投入使用,二院北墙紧邻人和路6号院。郑州市二院与人和路6号院一墙之隔,人和路6号院4号楼于1997年建成,5号楼于2000年建成。二、现场调查情况接到该举报问题后,郑州市二七区城管政执法局、二七区淮河路办事处工作人员针对举报所涉及问题进行调查,具体情况如下:1.举报中提及的“涉及在以往安装一台抽油烟机基础上又安装一台”问题,经现场查看,之前的一台抽油烟机已于2012年已停用。新加装的抽油烟机是2012年至2018年4月原在此经营的小餐厅安装使用(已停业转让至现经营单位旭达营养餐厅),旭达营养餐厅于2018年6月启用。对于该设备产生的声响,已现场要求其加装降噪隔音设备。2.举报涉及二院中央空调、大功率单体空调噪音扰民问题。经现场查看,存在一定噪音,已督促加装降噪隔音设备,另外在二院内部餐厅楼顶,发现该院冷库压缩机两台,均已督促院方加装降噪隔音设备。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处理及整改情况:1.郑州市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已现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其加装降噪隔音设备。2.社区做好对周边居民的解释工作,把工作进展情况向周边居民进行解说,避免居民不了解情况重复投诉。3.待降噪隔音设备加装完毕后聘请有检测资质公司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达标后向周边居民进行公示。问责情况:【三十六】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X290093反映情况:日深夜,郑州市中原区十里铺大街(城中村连片改造项目),被一群统一制服的人员伙同施工人员强行封路,施工建设围墙,此施工是在没有任何防尘措施情况下施工,在没有夜间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夜间施工,此行为企图为郑州的雾霾天气添砖加瓦。请求巡视组予以查处。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交办问题 十里铺大街属郑州市中原区棉纺路街道办事处十里铺村。该村位于西站北街与西十里铺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约82亩。日,西十里铺村正式启动征迁改造工作,目前,95%的村民已签订协议并征迁完毕。西十里铺村改造安置项目建设总承包方为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二、现场调查情况日,郑州市中原区建设局、棉纺路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经查,西十里铺村改造安置项目施工工地,手续齐全,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8个100%”的要求,搭建砖墙对工地进行围挡。并为尚未搬迁住户预留通行道路、保障水电畅通,因此不存在强行封路的行为。但前期设立的铁皮围挡部分被人为破坏,因此6月22日晚对围挡进行修补完善。西十里铺村改造安置项目施工时能严格落实“8个100%”,工地周边围挡封闭、道路硬化,洒水车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3组全封闭冲洗设备正常运行,远程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现场配备多台雾炮车及洒水车,围挡喷淋定时喷淋,物料堆放整齐并覆盖到位,工地内无黄土及建筑垃圾砖渣裸露现象,并全部覆盖到位,未发现违反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行为和问题。综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处理及整改情况:郑州市中原区将加大督导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8个100%”。问责情况:已转交纪委、监委进入调查程序。【三十七】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X290114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薛店镇常刘村西薛集村村南有一家养鸡场,鸡粪不经无害化处理,露天堆放,距离居民区、学校较近,污染环境。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该养鸡场位于新郑市薛店镇薛集村,养鸡场名字为新郑市薛店镇示范种鸡场。养鸡场占地11亩,鸡舍7栋,其中正在使用5栋,闲置2栋。现存栏产蛋鸡约1.8万只,存栏雏鸡约1.8万只,公鸡存栏约1600只。二、现场调查情况日,新郑市薛店镇、新郑市畜牧局、新郑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对该养鸡场进行现场调查。该养鸡场建设有沉淀池、粪污堆积发酵场,有干湿分离机一台。粪污堆积发酵场由水泥楼板和砖铺设,没有硬化。养鸡场与郑州恒润能源有限公司签订有养殖业粪污综合治理合同,养鸡场产生的粪污全部由郑州恒润能源有限公司收集处理。该养殖场始建于1993年,随着薛店镇的发展,养鸡场周围新建了部分居民区和学校,距离该养鸡场比较近(200米以内)。2004年主干道新孟公路(县级公路)扩宽,2008年在养鸡场北侧约150米处建有薛集社区、养鸡场东北侧约200米处常刘社区,2013年养鸡场东侧约50米处建设了民盟烛光小学。综上所诉,该举报部分属实。处理及整改情况:新郑市畜牧局对薛店镇示范种鸡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养鸡场进行硬化整改,完善粪污处理设施。目前,该养鸡场正在硬化粪池。日,由于离周边居民区、学校太近,经新郑市薛店镇政府与养鸡场负责人协商,养鸡场负责人同意搬离该区域。问责情况:【三十八】郑州市城管委 受理编号:X290133反映情况: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每年花费国家大量财政资金,多年来却欺上瞒下,根本无法合规处理污泥。其下属八岗污泥处理厂及双桥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置项目使用好氧堆肥的方式处理每口1200吨污泥(实际处理仅为700吨左右)。该方式造成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方圆几公里臭气冲天,严重影响大气环境。其处理出来的肥料被农民二次收购,大量肥料用于耕地,并非该厂陈述用于绿化。另,郑州市污泥应急处理工程仅为板框脱水,根本未实质处理污泥,仅是套取财政资金的手段。综上,郑州市污泥处理每日处理1800吨~2000吨。七八年来,根本得不到合法合规的处理,造成耕地的二次污染,一部分甚至违法填埋。好氧堆肥工艺已违反《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却仍然作为主要污泥处理手段进行实施,浪费国家大量财政资金。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目前,郑州市已建成三个污泥处理厂,分别是:(一)八岗污泥处理厂八岗污泥处理厂位于港区八岗镇冯庄闫家村附近,污泥处理采用好氧发酵工艺,设计日处理污泥600吨。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郑环建〕号),日通过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初步设计批复(郑发改设〔号):其中一期设计日处理污泥100吨,2009年9月建成投运, 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验收(郑环固验〔2009〕05号);二期设计日处理污泥500吨,2012年7月建成投运,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验收(郑环固验〔2013〕1号)。(二)马头岗污泥处理厂污泥应急处理厂马头岗污泥处理厂位于郑州市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内西侧,包括马头岗二期消化干化和污泥应急处理两个工程项目,其中污泥应急处理项目采用板框压滤脱水工艺,设计日处理污泥600吨。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郑环审〔号),日通过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初步设计批复(郑发改设〔号),2016年11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调试运行。日通过本项目现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于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进行验收报告的公开公示。(三)双桥污水处理厂双桥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索须河南、京广铁路西、西三环北延长线东、开元路北,污泥处理采用好氧发酵工艺,设计日处理污泥600吨。日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批复(豫环审〔号),日通过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初步设计批复(郑发改设〔号),2017年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调试运行。二、现场调查情况郑州市污泥产量日均1800吨左右,现已建成污泥处理厂三座,总设计处理规模2000t/d。其中:八岗污泥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规模600t/d,采用好氧发酵处理工艺;马头岗污泥处理厂设计日处理规模800t/d,其中200t/d采用厌氧消化+热干化工艺,600t/d采用板框脱水工艺;双桥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项目设计规模600t/d,采用好氧发酵处理工艺,目前正在试运行。(一)污泥工艺路线说明近年来,我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对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进行研究和开发,在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科技成果,并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标准和规范。1.住建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学技术部联合发布的《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建城﹝号)中明确规定:“城市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采用厌氧、好氧和堆肥等方法进行稳定化处理。也可采用卫生填埋方法予以妥善处置。”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试行)》(建城﹝2009﹞23号)中规定:“鼓励符合标准的污泥进行土地利用”“污泥农用时,污泥必须进行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农用标准和规定”“ 污泥以园林绿化、农业利用为处置方式时,鼓励采用厌氧消化或高温好氧发酵(堆肥)等方式处理污泥”。3.环境保护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2010年2月)明确指出:“本指南选择中温厌氧消化和污泥好氧发酵为污泥处理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污泥土地利用和污泥干化焚烧为污泥处置最佳可行技术。”4.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建科〔2011〕34号)中规定:“污泥处置包括土地利用、焚烧及建材利用、填埋等方式”,“鼓励将城镇生活污水产生的污泥经厌氧消化或好氧发酵处理后,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土地利用”。5.河南省发布实施《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土地利用技术规范》(DBJ41/T178-2017)中明确指出:“污泥产物土地利用主要包括农业、土地改良、林地和园林绿化利用。”依据我国现行的各类政策和指南来看,好氧发酵处理工艺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城镇污泥处理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是我国政府大力提倡和鼓励的污泥处理技术。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下属八岗污泥处理厂、马头岗污泥处理厂和双桥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项目所采用的污泥处理工艺符合环保部《关于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的公告》推荐的可行技术路线。并且从国家层面发布的技术指南到河南省发布实施的相关文件,均明确污泥产物符合相关标准后可用于土地利用或填埋处理。相关污泥处理厂建设工作符合郑州市排水规划和工程建设相关程序,各种建设手续齐全,市区内污泥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处理后污泥符合国家污泥处理“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的要求,不存在浪费和套用财政资金情况。(二)八岗污泥处理厂运行现状八岗污泥处理厂目前通过生产工艺的不断调整、优化,设备设施的改造、挖潜增效等多种措施不断提高生产能力,平均日处理量已达到1000吨以上。每批次经过好氧发酵处理后的出槽物料均进行检测,指标满足《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标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标准。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由管道收集输送至生物滤池进行处理。并且八岗污泥处理厂在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郑环建〕号),日通过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初步设计批复(郑发改设〔号)。其中一期工程于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验收(郑环固验〔2009〕05号);二期工程于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验收(郑环固验〔2013〕1号)。处理后污泥符合国家污泥处理“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要求,通过签订污泥相关销售合同,由签订合同方负责处理后污泥的土地利用工作,并且合同中均明确规定该部分处理后污泥只作为园林绿化用途进行使用。(三)双桥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项目运行现状双桥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项目已于2017年年底完成建设并投入调试运行,正在逐步扩大处理能力,现阶段每天处理量达到300吨以上。现正在加大调试工作力度,预计年底达到设计处理规模。每批次经过好氧发酵处理后的出槽物料均进行检测,指标满足《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标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 园林绿化用泥质》(GBT )标准。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气由管道收集输送至生物滤池进行处理。该厂日通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的环评批复(豫环审〔号),日通过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初步设计批复(郑发改设〔号),处理后污泥符合国家污泥处理“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要求,目前双桥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项目正处理试生产运行阶段,处理后的污泥都用于厂内生产回填料使用。(四)马头岗污泥处理厂运行现状马头岗污泥处理厂实际消化干化和污泥应急平均日处理污泥量达到800吨以上,处理后污泥减量至350吨左右。其中马头岗污泥处理厂污泥应急处理项目采用板框压滤脱水工艺,于2016年11月开始调试生产。日通过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郑环审〔号),日通过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初步设计批复(郑发改设〔号),日通过本项目现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日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上进行验收报告的公开公示。处理后含水率小于60%的污泥,原设计及环评中明确该污泥送入八岗污泥处理厂进行堆肥或进入郑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场所进行安全填埋处理。污泥处理工艺符合环保部《关于发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的公告》推荐的可行技术路线,不存在浪费或套用财政资金情况。目前,八岗污泥处理厂和双桥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项目日处理量已达到1300吨以上,加上马头岗污泥处理厂日处理量800吨,污泥处理能力可以满足郑州市区内污泥的“全收集、全处理”,相关污泥处理厂建设工作符合郑州市排水规划和工程建设相关程序,并且采用的污泥处理工艺符合国家推荐的污泥处理最佳可行技术路线,市区内污泥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处理后污泥符合国家污泥处理“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要求,并非违法违规处理。(五)临时堆放储存污泥情况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临时储存在荥阳广武的污泥堆场,采取底部和周边铺设防渗膜、四周设置警示标识和围挡、泥堆上方加膜覆盖等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日常对堆场周边环境组织有人员进行巡视,定期安排人员就地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关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经监测没有发现污染超标问题。该部分临时堆放储存污泥计划2018年下半年开始由已建成污泥处理厂或污泥处置的新技术工艺逐步进行处理。王新庄污水处理厂污泥在经开区九龙镇南场村附近坑地及经开区黄商林地有临时堆放场地。该厂污泥经过消化工艺处理,该工艺也是国家部委推荐的污泥处理处置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路线之一,达到无害化处置要求,无明显臭味,不滋生蚊蝇,化验结果显示重金属等污染物不超标,该厂污泥用于园林绿化的障碍是含水率达不到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造成郑州市污泥临时找场地堆放的原因,是郑州市污泥处理能力不足。早期国家环保产业政策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没有明确要求,郑州市也存在重水轻泥现象。受土地、规划、选址等影响,郑州市污泥处理设施建设与城市快速发展的速度不相匹配,在2016年7月之前,造成了大量污泥临时堆放。但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导之后,我市加快新建污泥处理厂进度,加强八岗污泥处理厂管理及技术攻关,提高处理能力,各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得到有效处置,没有再发生新增污泥厂外堆存问题。综上所属,该问题部分属实。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转办案件的举报内容,郑州市城管委将督促双桥污水处理厂加快调试工作,使其尽快达到设计处理能力。对临时堆放储存的污泥做好防护措施,并加强管理,待双桥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项目达到设计能力后,再进一步对临时储存污泥进行妥善处置。同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利用富裕处理能力及污泥处置的新技术工艺,力争在三年内对全市临时堆存的污泥处置完毕。问责情况:【三十九】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X290141反映情况:郑州市新密市郑州城市学院东围墙外东北角附近大量建筑黄土裸露,扬尘污染。调查核实情况:一、基本情况郑州城市学院位于新密市溱水路与未来大道交叉口,围墙外东北角附近有黄土裸露。二、现场调查情况日,新密市西大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对交办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该处原为铝石坑,地块所有人将修路时的残渣倒入坑中填埋,外边用黄土覆盖进行平整,用于耕种。处理及整改情况:新密市西大街办事处已对社区裸露黄土覆盖,现已整改到位。下一步,新密市西大街办事处将严格要求各级网格人员做好分包网格的排查,确保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问责情况:西大街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金凤路社区副主任张朝阳诫勉谈话。编辑:弓雪 彭程统筹:王莹来源: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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