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购买政策具体政策都有哪些

公租房新政策
更新时间: 01:28:00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那么公租房在政策上有何优惠?
客厅及卧室地面采用玻化砖,墙面、天棚刷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墙面均采用防滑地砖、墙砖,天棚采用塑钢扣板; (四)卫生间安装吸顶灯、换气扇、蹲便器、成品立柱盆,厨房安装吸顶灯、抽油烟机、成品橱柜、淘菜单盆。承租人只需自己配上家具、电器...
现在国家推出了公租房,给了很多低收入的人减轻一些租房的压力,但是公租房并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政府或者是公共机构的所有,那么,大家对其的了解有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公租房新政策有哪些以及公租房有什么好处,想了解的朋友们一起来...
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专门面向住房困难人群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从出现开始就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人希望能够申请到公租房。那么公租房2016年新政策是什么,自己满不满足公租房申请政策的规定呢?
公租的申请政策有所变宽,不再集中建设公租房、廉租住房将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在写公租房个人申请表的时候,要内容真实,格式正确。
很多年轻人在刚开始出来工作的时候生活并没有太宽裕,租住房屋生活费用占据了很大一笔费用,现在租住房屋费用也不便宜,所以很多人对申请公租房都蠢蠢欲动,但是有些人只知道公租房的价格比较便宜,却不知道公租房到底是什么意思,申请公租房流程有哪些呢?
公租房的入住时间,一般可以咨询房管局、或者等公租房入住通知书。一般情况下在申请成功后,半个月左右入往。而单位公租房申请条件,必需满足:居住面积、无房、年满18周岁,等条件后,才能够成功的申请公租房。
每次有人询问我公租房的相关事宜的时候,我都感觉到公租房申请需要的是过五关斩六将,需要的程序是比较的麻烦,因为毕竟公租房的资源是比较有限,需求市场总是达不到平衡,今天借此机会就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公租房申请地址,还有公租房单间配套户型,...
现如今申请公租房的人越来越多了,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申请公租房的门槛也在不断降低,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它能够让买不起房子的人交很少的租金就能够获得永久的居住权,这可以类比为零首付按揭买下了一套房子。
公租房的承租权可以有偿转让。
您好,您可以咨询一下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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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大家国家公租房政策2018年的规定是什么?
因为同学毕业想租公租房,对于政策的规定内容不了解。所以想请问大家国家公租房政策2018年的规定是什么?希望大家可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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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2018年还有公租房申请时间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申请条件:1、具有非农业户籍;(有些地区可以允许农业户口)这一点法律哥要给大家特殊说明,公租房是租给没有合适住房的人,农业户籍的人都是有的,所以也就不符合这项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民家庭名下也是有宅基地的,所以在大多数城市,农业户口是无法申请公租房的。2、上一年度人均年收入3万元及以下;如果单位没有,按12个月计薪的话,月收入低于2500的人就符合申请条件,个体户也同样,收入低于3万就符合条件。两人申请住房,则共同收入不高于6万元/年,以此类推。3、人均财产在11万元及以下;这里的财产不是指存款,包括机动车、非居住底商、工商注册以及其他所有财产价值总和,低于11万元。也就是说,没有超出自身经济能力的高消费物品。4、人均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的家庭;以家庭名义申请住房的话,首先要保证目前没有正在享受的其他住房优待保障;其次人均建面小于12平方米,也就是说,如果是3口之家,目前住房不得大于36平方米。5、人员须在离婚1年以上才能申请;这里的离婚人员也要满足名下无房,且个人财产低于11万元,且收入低这3个条件。间隔1年时间是以、或调解书盖章生效的日期为准始日期。公租房配租标准家庭人口为2人(含)以下的,配租一个居住空间户型房屋。家庭人口为3人(含)以上的,配租一个或二个居住空间户型房屋。自日起,单亲家庭成员为父女或母子关系(异性)且子女年龄14周岁以上(含),在配租集中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时,可选择两个居住空间的住房。具体对于国家公租房政策2018年的规定,希望你可以依据我的回答进行回答,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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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但是现在有一些地方有的是公租房只要租赁时间超过五年的就可以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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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前都会签订房屋出租协议,一般合同里面都会标明,如果房东或者房客之间谁违约,比如提前退房,或者因为拆迁等原因提前退房的,就需要按照合同里面的规定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也就是租房违约金。那么租房违约金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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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最新规定:公租房政策有何优惠?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国家经济的飞速发展,物价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但是与此同时,房市价格涨幅也很大,人们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国家对民生的重视,推出了廉租房政策,那么申请廉租房需要哪些证件和流程你知道吗?
什么条件能够申请公租房:
一般状况年龄在18周岁以上,在主城区作业的本市无住宅或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宅困难家庭,在大中专院校及职校结业后作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作业的无住宅人员,都是能够请求公租房的,也叫公共租借住宅。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收入标准是指:独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越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依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要素的改变定时调整,并向社会发布。
月收入包含薪酬、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作分红、津贴、补助、养老金、其他劳作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含根本养老保险费、根本医疗保险费、赋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 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宅公积金。
国家公租房政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 [2010]1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精神,现对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公租房好申请吗?详细概况如下:
第一、我们在处理公租房时,会有一个过错的主意,我们会认为租赁公租房有时刻的约束,其实根据我国的公租房暂时管理办法规则,公租房随时都能够进行请求。
第二、不过当我们请求公租房时需求具有几个条件,假设你在单位上班的话,能够跟单位的人事部门进行请求,叫他们给你打一个单子,然后协助你去住建部进行请求也是能够的,这样的话你能够省去不少时刻的,可是单位一般都是一批一批处理的。
申请公租房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公租房申请表
2、身份证明
主城区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非主城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明和居住证。
(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在办理公租房申请时,要先去办理居住证。)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明,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明。
一般申请公租房的材料递交之后,有规定会在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地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接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对于合格的人员将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会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相关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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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公租房面临什么问题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发布时间:
公租房的优惠政策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布通知,就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政策进行明确。通知表示,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免征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该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三年,政策到期后将根据公租房建设和运营情况对有关内容加以完善。通知明确,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通知同时明确,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公租房租金收入与其他住房经营收入应单独核算,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优惠政策。通知明确,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按照建保[2010]87号文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公租房不得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对于这一政策,业内人士称对开发环节影响并不大,但可以有效降低持有方的成本。这一系列措施将促进公租房制度的完善,但在开发环节的优惠力度仍很小,不足以吸引开发商建设公租房。中原地产研究部一等经理刘渊认为,公租房建设较大的问题是资金投入和管理,税收优惠可以减轻公租房经营过程中的成本,显示出配套政策正在完善,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通知》中对于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可以说是*主要的优惠措施,但这一块优惠,和土地成本、建设成本等大的投入比起来,还是比较低的。公租房面临的问题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温家宝总理在 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头次提出的。2010年 6月,七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住建部又于2012年5月 28日发布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分配、运营与退出机制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使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逐渐步入了规范化的轨道。但由于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很多相关配套制度的支撑,目前我国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在发展中不可避免地还存在一些问题。1.建设资金不足资金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发展的保证,一方面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需要大量资金;另一方面,建成后的住房也需要大量的运营维护费用。因此,融资机制是影响公共租赁住房持久性与稳定性的关键因素。单一的融资渠道成为公共租赁住房亟待解决的瓶颈。一方面,目前我国公共租赁房建设的一般模式是由政府划拨土地,国企开发建设,建设资金大部分来源于财政拨款,对政府依赖性过大。在部分地方政府严重依赖土地财政的现状下,地方财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主体就会面临重重压力。另一方面,由于公共租赁住房所需贷款时间较长,使得房地产信托*基金和保险资金等不愿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金融机构也没有较强的意愿给其发放中长期贷款。这就造成社会资金不能介入到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领域,市场化的融资机制未能充分建立起来,限制了其资金来源。2.房源不足我国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从2009年开始起步,2009年和2010年建设的数量相对较少,分别只占各类保障性住房的5.9%和6.2%,到2011年建设数量才有了大幅度的增加,上升到了 22.4%。但是政府所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夹心层”、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人员的数量却相去甚远。据估计,“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村人口向各类城镇转移的总规模达到了7500多万,年均转移1500万以上;高校的毕业生也是迅猛增加,从2006年的 413万增加到2011年的660万。总体而言,在现阶段我国公共租赁住房还存在供不应求的局面,各地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较长。3.租金、租期设计不够科学我国在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设计上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租金水平存在不合理现象。有的地区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明显偏低,例如,厦门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约为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指导租金的10%~30%左右,很明显这种具有保障性的公共租赁住房变成了一块“大蛋糕”,政府在租金上补贴过高,并不利于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当前我国大部分城市租金采取“一刀切”的方法,未采用分级制。例如,深圳市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约为同区域同类住房市场指导租金的60%~ 70%左右,这对于广大既不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言,依然偏高,政府租金补贴偏低。另外,对于租期的规定也比较笼统。在租期的设计上,有的城市规定的租期过短,导致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者缺乏稳定感,担心收人过线就得搬家。这样一方面打击了租赁者积极进取的心理,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房源的维护,人住者由于担心随时可能离开,有可能不爱护房屋。解决路径1.构建我国公共租赁房的筹资机制由于当前我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严重短缺,光凭核心政府的行政命令和地方政府的投入,只能起带头示范作用,并不能使公共租赁住房制度长久良性运作,亟需建立调动广大社会资金的有效机制。由政府直接注资建设公租房会给地方政府造成巨大的财政压力,为了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发展,建设资金的来源应当以政府提供相关优惠政策为主导,以社会资金和银行低息贷款为主要来源,政府资助与公积金扶持作为补充,倡导土地出让*惠于民生的公共租赁房发展思路。可以采用银行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保障性住房资金的方式,以固定利息率吸收社会资金;为商业银行提供低风险的住房资金产品,实现银行资本的注入;借鉴并联合福利彩票,发行住房保障彩票扩大融资渠道;为公共租赁房建设提供固定利率贷款等多种手段。2.拓宽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筹集渠道由于我国公共租赁住房发展时间不长,房源获取渠道较小、结构单一,虽然相关政策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然而当前我国还主要是以新建为主,其他的房源筹集方式很少涉及到。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短缺问题,如果仅靠政府新建并不能填补这一空缺,还需要拓宽房源筹集渠道。具体而言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按照区位分布合理、居民生活便利原则,进行集中新建。二是在一些已经部分开工的安置房小区或者商品房中进行分散配建。三是政府以略低于市场的价格批量收购房地产建设项目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规定条件的住房。四是在交通便利的地区通过二手房市场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规定条件的住房进行收购。五是在工业园区或开发区内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园区管委会自筹资金进行建设,也可以是园区内有条件的企业自己建设。此外,政府还可以在住房租赁市场上采取“公私合营”的方式,即政府作为“二房东”以相对比较低的租金与私人业主签订长期租约,从市场上统一承租一批房源,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再租给社会。在筹集房源的过程中,根据住房市场过滤模型,住房市场上的二手房应该是保障性住房的优先选择。如果在市场上有闲置二手房的情况下,政府再新建大量住房,这样不仅会加重政府财政负担,还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此外,由于我国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因此各地在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规划和建设运营过程中也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以需定建”。3.科学设计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与租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水平即租金价格是个很关键的问题,涉及享受对象的承受能力和吸引力。不少地方由于租金规定过高而出现公共租赁房租不出去的情况。公共租赁房租金水平确定的总原则有两条:一是租金略低于市场价。符合中等偏下收人家庭的承受能力,一般可考虑低于市场价格的10%~30%。二是开发经营者保本微利。保本才能良性循环,微利才能有开发经营的积极性和动力,经营利润额一般可考虑3%左右。尽力避免原有体制下公房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弊端。此外,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定价还受到建设运营成本、土地来源、租房者的收入水平、住房需求、市场价格以及政府的财政能力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为了做到公平,租金补贴标准应实行差异化原则,即针对不同收入水平的住房困难群体,采取不同的补贴标准。当前广州等几个城市已经开始运用差异化的补贴标准。广州采取用家庭可以享受的住房保障补贴水平乘以一个补贴系数的方法确定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额,补贴系数是根据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来确定的。一般而言,补贴的金额将会随着家庭收入的不断增加而逐步减少。关于租期的设置,可以按照不同申请群体有所区别,实行动态监管。[5] 尽管我国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其本身具有的价值不容忽视,因此,它的完善关系不仅关系我国政府、社会、人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我国在法治建设过程中相关立法的颁布,从而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到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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