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对村级经济审计进行审计?

开展村干部经济审计情况调查报告 | 调查报告——精英家教网——
暑假天气热?在家里学北京名师课程,
& 开展村干部经济审计情况调查报告
开展村干部经济审计情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根据赣审办办发〔2007〕4号文精神,现将对我县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进行调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我县审计部门没有开展过此项审计工作。但从2013年开始,县农业局的下属经管站开展过此项审计工作,审计面达60%左右。
  为进一步推进村社干部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根据XX镇《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近日,我村展开了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二、对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我县没有制定具体办法,主要是按2013年我县农业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联合转发上级《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化的意见》(吉农字〔2013〕21号)执行,该文第五条规定:认真做好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要求对村组集体经济的审计面要达到80%以上。要求严格执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以该文为依据由乡、镇经管站组织实施。
  三、我县农业局的下属经管站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为:以赣农字〔2005〕76号文精神为主要内容,严格按该文中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方案》要求进行。具体内容有三点:1、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2、财经法纪执行情况;3、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第二阶段活动中,为更加全面深入地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征求其他单位和干部、群众意见建议,我社区积极搭建收集意见平台,采取设立意见箱、座谈听取党员干部意见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帮助查找问题和不足。活动中发出征求意见表,返回时对意见内容进行梳理汇总,有力地促进了活动的深入开展。
  四、我县的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提交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业局。供参考使用。
  健全管理制度。实际上,基层干部不作为或者乱作为,也反映了管理制度上的短板。责任与职权的不匹配和界限模糊不清,是滋生不作为、乱作为基层干部的土壤:基层干部责大但权小是一个长期以来的矛盾,职权不足、协调上级部门难度大,成为许多基层干部不作为的借口;责任界定的模糊不清,提供了基层干部乱作为的机会。只有健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与职权的同时,使之互相匹配,做到人人遵守制度,事事有章可循,才能避免基层干部不作为和乱作为。
  (一)部分党员干部、职工对开展不作为慢作为活动的思想认识还不高,对一些不良风气习以为常,没有主动对照党章党纪认真查摆、经常反省,主动整改提高的自觉性还不够。
  我在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还需要我长期坚持不断的学习,克服自身缺点,严格要求自己,及时查找自身不足,认真整改,从思想上提高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践行科学发展观,让自己从思想上自觉远离“慵懒散”的坏毛病。
  五、我县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有:1、部分村工程建设支出(如修桥、路等),没有开具有效正式税务发票入帐,白条列支现象普遍;2、税改之前垫付税费现象比较普遍;3、收入被挪用或私自占用现象比较普遍。通过审计,对村干部履责情况和加管财务管理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组织入党一生一次,思想入党一生一世,加强党性修养,做“四讲四有”党员铸“四铁”法官,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永远在路上。
  六、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根据州第六纪工委《关于开展稳增长专项纪律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照检查内容逐一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稳增长专项纪律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我县目前农业部门的审计人员中专业人员少,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二是审计部门人员编少,力量不足,难以安排对村干部的经责审计。
  三是专项审计经费没有保障,影响审计效果和整改效果。
  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对农业等部门内审业务人员的或进修。二是由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村干部经责审计专项经费。三是县、乡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村级财务管理。
相关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村社干部作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以下为大家提供村不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自查报告范文(一)
  XX镇XX村关于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集中开展;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 ...  一、调查方法:观察记录,抽样调查
  二、调查对象:生活的周边环境
  三、存在的环境问题
  (1)家在农村,在这里,人们都为了省钱,烧饭用草和麦秸杆,烧这些时,向天空望去,全是黑烟,灰蒙蒙的,有时,烧的塑料还有很强的刺激性气味。
  (2)有的人上街买菜,不带篮子或包,用完的塑料袋 ...  从2013年9月下旬至今,我已在乡村工作近两个月,并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一职。在《关于实行大学生村干部“包组联户定点”培养锻炼机制的实施意见》的指导下,在这两个月期间,我最重要的工作是抓点村郭前科土坯房改造示范点,除此之外我包驻了2个小组,联系帮带1户养殖大户,2户生活贫困户,3户“留守户”。具 ...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将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提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民营经济迎来了发展的春天。近年来,xxx开发区党委非常重视培育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大对外招商力度,优化投资环境,引进外资,扩大内需,民营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以“鸭鸭” ...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广大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加快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解我县农村饮水价格情况,规范供水价格秩序,近日,我们深入**等7个乡镇, ...《德州市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出台
  德州晚报讯(记者 靳冬群)2015年县市区要组织乡镇对账目混乱村、矛盾突出村、经济强村和项目建设村进行重点审计;而且,农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等有关经济活动全部纳入审计范围。日前,《德州市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由德州市委、市政府出台。
  该办法从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审计方式、范围内容和结果运用等方面作了明确具体规定,使我市村级组织负责人审计监督步入制度化轨道。《办法》规定,在市县乡三级分别成立由组织、审计、农业等部门组成的村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村级审计工作。
  同时,乡镇(街道)设立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场所、有牌子、有设施、有制度、有经费的“五有”标准,建设审计场所,按照“每50个村不少于2名、不足50个村配备2名”的标准,配齐专职审计人员,也可聘请一定数量的兼职审计员;有条件的县市区、乡镇可委托具有审计资格的组织机构开展第三方审计。
  《办法》还明确,农村党组织书记以及其他村级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财务收支等有关经济活动全部纳入审计范围。离任的必须审计;任职不超过3年的,按实际任期年限审计;任职超3年的,重点审计近3年情况;2015年县市区组织乡镇对村级集体经济进行全面规范,对账目混乱村、矛盾突出村、经济强村和项目建设村进行重点审计;2017年底全部审计一遍。每年县级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统筹乡镇力量组织互审、直审、抽审比例不少于20%,今后每个任期内,要对所有村审计一次。
  对审计结果要及时向村民监督委员会或民主理财小组通报,接受群众监督,并建立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档案,记入干部人事档案,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评议考核、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与农村党组织书记星级晋升、工资报酬挂钩。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白雪您所在位置: &
&nbsp&&nbsp&nbsp&&nbsp
村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共8篇).doc 45页
本文档一共被下载:
次 ,您可全文免费在线阅读后下载本文档。
下载提示
1.本站不保证该用户上传的文档完整性,不预览、不比对内容而直接下载产生的反悔问题本站不予受理。
2.该文档所得收入(下载+内容+预览三)归上传者、原创者。
3.登录后可充值,立即自动返金币,充值渠道很便利
村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共8篇)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
··········
村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共8篇)
根据《辉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县农经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审计组,于日至3月25日以就地审计方式对红旗村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红旗村隶属于辉南县朝阳镇,有4个社,536个农户,089人,耕地面积4226亩,水田1986亩,旱田2240亩。该村的经济收入主要是土地发包收入。本届村委会成员为:书记缪树森,村长费长伟,报帐员黄福林,治安村何长江,妇女主任陈玉娟。任期内:累计债权账面余额18406.00元,比上任增加7000.00元。累计债务帐面余额56815.00元。比上任增加52400.00元。主要是新建村部借款48000.00元,其余为做帐目处理。累计固定资产账面余款2970.00元。
二、审计事项
村财总收入对比情况:3年村财总收入元 。比上任减少22198.00元。3年村财总支出元,收支相抵赤字299.00元,具体事项如下:
1、 村财总收入元。
新农村建设争取上级补助52690.00元。
土地,鱼池发包收入52536.00元。
2、村财总支出元。
修村部用款15034.00元。
管理费支出:90491.00元。
截止3月份底:现金账面余额借方436.43元。
三、主要问题与分析
一是票据抵库存较多.对于遗留款项票据应组织人力调查核实,确属呆死账的经相关程序给予核销,冲其相关账户;属未及时入账的应抓紧入账结算。二是结账不及时。造成会计账目不能真实反映村账实际情况,如:任期内累计债务元,比上任期增加元,实际情况是增加这部分为归集体所有的土地补偿款没有按时结转到积累科目,造成债务虚增。
四、评价与建议
评价:朝阳村2010年4月至2013年3月村干部任职期间:一是本届村委会成员基本能履行村账乡代管、民主理财、民主议事、村务公开等管理制度,进入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款项达100%。二是财务管理方面,村干部基本能够自觉遵守财务制度,内容、票据基本清楚。三是本届村干部能较好地完成区政府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区政府领导干部的好评.但是,依然存在用票据抵库存的行为,违反了现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建议:一是今后在现金管理上应按现金管理制度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二是村务都督委员会应切实发挥村务监督作用,协同管好用好村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要及时做好村级账目的结算工作。对上述虚增债务要及时冲转相关目。
审计组成员:
关于团结村委会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根据《辉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县农经局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审计组,于日至3月25日以就地审计方式对团结村村干部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团结村隶属于辉南县朝阳镇,有3个社,384个农户, 1597人,耕地面积4792亩,水田2120亩,旱田2672亩。该村的经济收入主要是土地发包收入。本届村委会成员为:书记张建新,报帐员于启贵,治安村何忠友,妇女主任赵凤玲。任期内:累计债权账面余额25834.00元,比上任减少70000.00元。累计债务帐面余额68728.00元。比上任增加20000.00元。
二、审计事项
村财总收入对比情况:3年村财总收入元 。3年村财总支出元,收支相抵赤字元,具体事项如下:
1、 村财总收入元。
改厕款及农经站补助元。
土地发包收入元。
收水费元。
2、村财总支出元。
改厕款75600.00元。
修电站,水费,修壕用款元。
管理费支出:元。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 信息浏览
组配分类:
制度和计划
发布机构:
蒙城县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发布文号:
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信息来源:
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内容概述:
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生工程等涉农资金监督管理,促进村(居)民自治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以下简称&村级&)主要负责人更好的履行任期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农业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农经办〔2005〕12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常态化管理,村(居)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或离任、任满换届时,应当接受经济责任审计(任中至少审计一次,离任和任满换届前必须审计)。
村级主要负责人是指行政村(居委会)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或主持全面工作的负责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经济责任是指村级主要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村(居)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负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直接责任是指村级主要负责人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一)直接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内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未经民主决策、相关会议讨论而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四)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但是在多数人不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五)其他应当承担直接责任的行为。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主管责任,是指村级主要负责人对履行经济责任过程中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
(一)除直接责任外,领导干部对其直接分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行为;
(二)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由于决策不当或者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国有资产(资金、资源)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六条市、县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应当加强对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组织、协调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七条审计机关或乡镇(包括街道办事处,以下同)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的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八条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及乡镇党委、政府组成的审计组和工作人员,实施审计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高效、保守秘密,并遵守回避制度。
第九条审计组在实施审计时,不受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审计管辖
第十条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审计组由乡镇纪委牵头,财政所、&三资办&和被审计村(居)民代表、村务监督员等人员组成,具体实施审计工作。
乡镇开展的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应实行本县、区范围内乡镇之间异地交叉审计,每年安排审计项目数应不低于村(居)总数的三分之一,三年内应轮审一遍。
财政、农业部门应配合审计部门加强对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并积极提供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审计机关应加强对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指导和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县区审计局可派人参加审计组,也可以直接实施审计,县区审计局每年直接实施审计应不少于2至3个村(居),重点是抓好城乡结合部的村(居)组织、经济较为发达且财务收支资金量大的村(居)组织、矛盾比较集中且群众反映大的村(居)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县区审计局应当抽查乡镇党委、政府组织的审计项目,抽查面不应低于当年审计项目总数的10% 。
第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对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检查,市纪检监察机关每年应组织审计、财政、农业等部门每县区抽查2至3个审计项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县区纪检监察机关每年应组织相关部门抽查3至5个审计项目,但应避免重复检查。
第三章 审计内容
第十三条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审计包括下列内容:
(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二)村(居)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债权债务清理情况;
(三)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等。
第十四条村级主要负责人财经法纪执行情况审计包括下列内容:
(一)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产、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
(二)各项支出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用集体资金的问题;
(四)是否存在违法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
(五)是否存在公款吃喝等违反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和禁令的行为。
第十五条村级主要负责人任期内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审计包括下列内容:
(一)集体资产处置情况:
村(居)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
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
(二)债权、债务管理情况:
村(居)举债是否经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并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
是否存在以兴办公益事业为由擅自高息借款;
是否擅自为单位和个人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导致新增债务;
有无借债进行达标升级评比活动等情况。
(三)土地发包、承包和基建工程管理情况:
&四荒&(荒地、荒沙、荒草、荒水)等资源型资产的发包是否按规定采取招标、拍卖、租赁、参股和公开协商等方式;
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
村(居)基建工程建设是否按规定招标。
(四)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上级拨入转移支付资金、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
民生工程、新农村建设、农村合作医疗、低保、救灾救济、优待抚恤、社会福利、粮食直补资金、社会抚养费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五)村(居)务公开情况:
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程序是否规范,资金收取是否超标准、超范围,民生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等是否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 审计程序
第十六条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由县区审计机关组织实施的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乡镇党委、政府在每年年底前提出下一年度审计对象建议名单,与县区审计机关协商后,向县区党委、政府提出建议,经批准后,列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二)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的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乡镇党委、政府自行安排并报县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和审计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审计机关或乡镇党委、政府组成的审计组实施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应于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的村(居)民委员会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的村(居)主要负责人。
第十八条被审计的村级主要负责人应向审计组提供下列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一)财产清查、财务收支的会计账册、报表、凭证及相关资料;
(二)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资料;
(三)作出经济决策的会议纪要、记录等相关资料;
(四)村(居)民委员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成员情况及管理制度;
(五)审计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十九条被审计的村级主要负责人在审计组开展工作5日内,提交自己负有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与财务收支事项有关的书面材料,主要包括:
(一)职责范围;
(二)履行职责情况;
(三)负责与工作有关的财务收支情况、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四)遵守财经法纪及廉政规定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二十条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可通过审前公示、述职、召开座谈会,收集有关情况,掌握工作重点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若遇到难以开展或涉及职权范围以外的情况,应及时向县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或本级党委、政府报告,并按法定程序移送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审计机关或乡镇党委、政府出具的审计结果报告应及时报送县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办公室。&&
第五章审计报告
第二十二条审计组实施审计结束后,应向派出审计组的机构提交审计报告。
审计组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征求被审计的村级主要负责人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意见。被审计的村级主要负责人和村(居)民委员会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应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审计组应对被审计的村级主要负责人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意见进行必要的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对审计报告应作必要的修改和说明。
第二十三条审计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实施审计工作的基本情况;
(二)村级主要负责人的职责范围和村(居)财务收支等情况;
(三)审计发现村级主要负责人及其村(居)违反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的主要问题;
(四)村级主要负责人对审计发现的违反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等问题,应承担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五)对村级主要负责人所在村(居)存在的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意见和改进建议;
(六)需要反映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四条审计机关或乡镇党委、政府对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进行审定后,依法出具审计结果报告。
第二十五条对被审计的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评价时,应当区分村级主要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第二十六条审计结果报告或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书应送达被审计村级主要负责人及村(居)民委员会,同时抄送其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审计结果报告或审计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被审计村级主要负责人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执行。村(居)民委员会应将审计结果报告张榜公布。
第六章审计结果及处理
第二十七条对村级主要负责人及村(居)民委员会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审计机关应当责令其改正,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构成犯罪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形成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有贪必肃的联动处理长效机制。
第二十八条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作为乡镇党委任免、奖惩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评议村级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监督、罢免、撤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县区审计机关和乡镇党委、政府应建立村级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档案,实行谁审计谁保管,确保审计资料的完整性和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被审计的村级主要负责人及其村(居)民委员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阻碍审计组依法实施审计的;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的;拒不执行审计决定,报复陷害审计人员、提供资料人员、检举人和证人的,由乡镇党委、政府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拒不改正的,按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一)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罢免的处理建议;
(二)违反党纪的,向纪委提出给予党纪处分的建议;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审计组工作人员在审计期间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审计查出并移交的问题,纪检、司法机关应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所在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
Copyright(C)2017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皖ICP备号-1
主办单位: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累计访问:次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腾讯2016年审计报告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