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小区内电梯损坏小区电梯赔偿协议后应业主应如何处理

住宅电梯坏了该谁维修?全体业主有苦怎么办?【平水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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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梯坏了该谁维修?全体业主有苦怎么办?收藏
近日,市质监局相关人员特意奔赴嵊州市剡湖街道,与嵊州市质监局共同对已经更换并投入运行的江滨路156号一、二单元的三台新电梯再次进行踏看巡查。至此,困扰两个单元64户住户的因电梯隐患带来的不便终于彻底消除。  为了维护春节期间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氛围,近日,市质监局对全市特种设备展开了大检查,作为与百姓生活最为密切的特种设备,电梯的安全是此次检查的重中之重。  2014年,位于嵊州江滨路156号两个单元的电梯相继出现了问题,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大家发现,这几台电梯使用标志上的定期检验周期已超期,而且轿厢内外应急通讯也已失效,但住在这里的所有人都不知道全体居民才是电梯的所有人,而希望有关部门来进行电梯的更换或维修。  了解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后,市质监局有关人员马上到现场进行了踏看,发现这几台电梯的问题比较复杂。由于江滨路156号是嵊州市第一批高层小区,电梯使用已近20年,老化现象严重,想要靠维修来延长使用寿命已几乎不可能。而且该小区没有住房大修基金,许多住户对需要自己出钱更换电梯这件事很不理解,电梯更换工作面临困难。  在当地质监局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多次召集协商和宣传培训,最终,64户居民在电梯选购和价格分摊等事宜上达成一致,全体业主筹集了60多万元,对两个单元的隐患电梯进行更换。经历了这次事件,住户们对平时赖以上下的电梯也有了重新认识。“过去认识上有误区,没有把电梯当作业主的共有财产,”业主金先生说,“今后肯定会更加爱护。”  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高层住宅的增多,人们已经越来越离不开电梯,可随着使用年限增长,电梯使用不当,相关方责任、义务履行不到位等原因,致使电梯困人等故障次数明显增加,发生电梯事故的风险也明显增大。据统计,去年上半年,市直及越城区通过社会应急联动平台及96333热线共接到电梯困人等故障报警124起,同比增长195%,解救被困人员208人,同比增长60%。在市质监局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提示中,住宅电梯的故障被列为首要目标。  “住宅电梯是业主的共同财产,故障维修或需要更换,所产生的费用也要由业主共同来承担。”市质监局有关人士提示,在日常使用当中,业主要把电梯当成自己的财产来使用和维护,选择可靠的维保单位做维保,在日常使用中也要爱护电梯,杜绝野蛮装载,一旦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新维护。
168fang编后语:现在市区6层以上的房子几乎都有电梯的。电梯的质量是相当的重要的,同时电梯的使用过程中也需要业主们积极爱护。遇到问题要找对人办事!(绍兴房产信息网168fang.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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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电梯中和居民楼墙外被物业贴上了广告,没有通知业主。这违反了那部法律的哪条?可以怎样制裁?
小区内的共有电梯和居民楼的外墙上被物业贴满了他们合作单位的广告,小区成立已经四年,入住率百分之八十,电梯和外墙是不是能认定为共有财产?物业张贴的广告没有告知业主,也没有征求同意。违反了哪部法律的哪条?可以去什么部门检举控诉?
我有更好的答案
电梯和外墙当然是业主共有财产。物业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该条规定为: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据此,物业服务企业张贴经营性广告(属于企业经营行为)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业主大会同意,并且必须有工商行政部门的广告许可方可发布广告。《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二款规定: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据此,业主可要求当地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罚物业公司,并要求物业公司把所得收益(包括利用业主共有财产做广告,应当向业主支付广告费而未支付所节省的钱)用于共用设施设备的养护维修,剩余部分按业主大会决定使用。
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能不能直接张贴?这种情况下能不能以个人名义检举?
物权法有没有相关条文?
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也不能张贴,因为财产是业主共有的,不是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不得对他人的财产(就是业主共有的外墙、电梯)自作主张。只要是业主,就有权要求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裁违法物业公司。因为物业公司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权,每一个业主都是受害人,都有权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干预。
采纳率:88%
小区内张贴广告是有一定的范围限制的,比如电梯间是可以的,外墙一般是不可以的。另外是否可以贴,贴的费用怎么处理,这个要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商定的,主要还是业主委员会说了算的,所以你可以先到业主委员会了解一下情况。
是不是你想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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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三天两头坏,业主该怎么办?
青海-海东&10-27 15:08&&悬赏 0&&发布者:静静2 & 回答:(2)
小区电梯三天两头坏,锁人了物业叫人过来把人放出来就好了,如果不锁人好几天都不见人来修,业主怎么反应都无济于事,是不是真的出人命了物业才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啊?我们业主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幸福家园5号楼2单元,电梯(申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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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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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们可以集体维权,甚至有更换物业的权利。
你好,主要是电梯质量不行,我们能不能要求物业更换电梯呢?求教
[青海-西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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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物业怠于履行职责,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协商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另行聘请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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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179772电梯维修的纠纷,这六大问题该如何解决?
电梯坏了,到底谁负责维修?维修费用到底谁出?一时间成了大家关注的话题。有的小区动用了大修基金,有的小区要求业主分摊维修费用。其实,日常关于电梯维修的纠纷经常成为媒体关注的话题,更成为物业和业主双方争议的焦点。
电梯坏了,谁来具体负责维修?
电梯是大家共有的设备和工具,属于业主所有。按照规定,所有电梯必须有电梯维修保养公司进行日常保养,保证排除电梯故障,或者出现故障及时解决。而物业管理部门受业主委托管理物业环境,因此,物业对电梯日常维护和管理负有责任。但是,一旦电梯出现故障,需要更换零部件或者大型维修所涉及的费用,则应由业主承担。实际上,出现需要大笔资金的时候,业主委员会可以按照关于住宅维修基金的专项管理办法,动用住宅维修基金来进行电梯的大修或者改造。
电梯需要大修改造,维修费用不足怎么办?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规定,电梯保修期满后的修理改造更新费用由产权人依法承担,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可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在申请使用大修基金时,可通过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征得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就可以到市房管局申请住宅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另外,还可以走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绿色通道”。
另外,对于未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住宅小区,业主对费用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由当地街办(镇政府)组织业主协商解决,由共有该电梯的业主按照各自产权份额承担。
质保期内电梯坏了,谁付维修费?
因使用原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电梯损害,不属于电梯本身质量问题的,由电梯使用单位负责。电梯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是主要部件非不当使用损坏的,由电梯的生产厂家负责。
什么情况下可以紧急动用大修基金维修电梯?
根据《意见》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出现影响和危及电梯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确认后,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直接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保修金利息,进行电梯修理改造更新。
个人造成电梯问题,维修费用谁出?
一位业主最近忙着装修新房,在装运瓷砖时为了方便搬运,就用碎片瓷砖放在电梯的轿门处,防止电梯门关上,可是想不到电梯门正好带着碎片瓷砖向上走。瓷砖碎片导致电梯部件损坏。业主认为,已经给物业交过钱了,这笔维修费应该由物业来承担,而物业却表示这是业主个人行为造成的,物业不承担这部分维修费。
业主将电梯的管理权委托给物业,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物业公司承担的是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电梯正常损坏的维修费用。在这个案例中,电梯轿门的损坏完全是因为个人的不当使用造成的,属于人为损坏,电梯的维修费用应该由业主个人来负责。
“三无电梯”维修谁来管?
有一些小区因为没有物业,因此电梯的产权单位不明确。针对这种情况,应由设备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政府协调解解决,建议小区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另外,根据《意见》规定,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物业单位(主管单位)管理、无维保单位维保的“三无”老旧住宅电梯,经产权人同意,并经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改造或更新的,由电梯产权人承担20%资金,市、区县(开发区)分别给予40%的一次性财政补贴,由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实施,于2016年底前完成改造更新,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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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梯坏了到底该由谁修?
  位于市区东进路89号的现代华庭小区的3台电梯,经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为不合格,市质监部门遂责令其立即停用整改。可是由于维修费没着落,电梯一停就是23天,致使54户业主上下楼非常不便。那么,电梯出故障后,到底该如何修理,维修费又该由谁承担?&  电梯定期检验报告显示现代华庭小区3台电梯不合格  3台电梯“带病上岗”被叫停  现代华庭小区竣工于2006年12月底,分东、西两园,被查出电梯不合格的是东园。8月26日,记者发现该小区1号楼2、3、5单元的电梯仍然处于停运状态。  业主们称,这里的电梯质量很差,以前出过不少问题,比如,人被关在电梯里出不来,或者是中途突然停止运行。而这次电梯一停就是23天,着实给业主的正常生活造成不少麻烦。  “这里的楼有11层,幸好各单元顶层过道相通。自从2、3、5单元电梯停用后,我们就改乘1、4单元的电梯先上顶层,然后往下走。”家住10楼的业主张大伯说,“要不然,天天爬楼梯,多累啊!”  “年轻人爬爬楼梯无所谓,可是家住6楼以上的老年人,每天出门爬楼梯哪吃得消啊?”业主王先生有点愤怒,“物业费收了却又不管事,想想就来气。”  面对投诉,市格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的李经理拿出今年3月30日,由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电梯定期检验报告说,“检验结论确实注明不合格,但事出有因。”  李经理表示,3台电梯主机已使用近10年,涡轮和涡杆间隙增大,在运行过程中声音异常,噪音超过了80分贝,需要更换主机。经初步测算需要5.1万元维修资金。问题在于物管公司无力承担这笔费用。  然而,拖延是行不通的。市质监部门在接到业主举报后,分别于7月3日、7月31日两次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以1号楼2、3、5单元电梯无检验报告,主机运行噪音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由,要求市格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现代华庭项目部)立即停止使用这几部电梯,并责令其整改、完善相关手续。  究竟由谁出钱维修电梯?  李经理说,如今在城南新区黄海街道物管中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帮助下,已进入应急维修基金申报阶段。  不过,在究竟应该由谁来对电梯进行维修,以及维修费该由谁承担这个问题上,业主和物业之间是有分歧的。  市格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客服中心称,该小区在2007年年初投入使用时就已经发现电梯断轴现象,而且断了好几台。后来,电梯生产厂家派人把所有电梯轴更换了。因此,他们把这些问题向质监局作了汇报,并和相关部门一起发函到电梯生产厂家,但至今没有说法。  “现在为了广大业主的乘梯安全,接到质监部门通知,物业公司已经于8月4日早8点对1号楼2、3、5单元电梯停止使用。”该公司客服中心李经理表示,由于该电梯需要更换变速箱,资金庞大,他们无力承担,加之很多业主常年不缴物业费,缺口很大。他们认为电梯质量有问题,因此该笔费用应由电梯生产厂家承担。  而小区业主则认为,物业费里包含电梯等公用设施维修费用,电梯有问题应该由物管公司负责出钱维修。何况,电梯早已经过了生产厂家的维保期限。  对此,市房管局物管处处长周晨说,电梯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应由厂家负责维修,但这仅限于更换零部件或上润滑油等小维修。如果电梯质量出现大问题,应动用应急维修资金。  根据《盐城市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经电梯专业维保、检测机构出具整改通知书的物业管理区域可申请动用应急使用维修资金。  电梯出故障到底如何修?  城南新区黄海街道物管中心副主任陈冬梅说,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向区住建部门提出应急维修书面申请;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提出应急维修书面申请。区住建部门接到申请后,当日内派专人到现场勘察,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也就是说,一旦小区电梯出了问题,业主可直接联系物管公司,先通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查一下应急维修资金的余额,符合条件即可受理。”陈冬梅表示,他们已于8月14日抽选专业维保单位,并安排在8月27日上午到小区重新测算维修清单。需要注意的是,维保单位也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选定的。  按照规定,维修、更新和改造项目预算费用达1万元以上的,应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提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的业主委员会、相关业主或受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在专业队伍备选名录库中抽取审计机构,对维修项目进行预决算审核。  如果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话,根据《盐城市区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七条规定,属于一个单元的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由该单元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并从该单元业主交存的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违法使用电梯可举报查处  据了解,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不足部分按照房屋建筑面积由相关业主按比例分摊。由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按照标准向相关业主收取、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收取。  但家住一二层的业主是否能以不用公用设施为由,拒绝承担维修费用呢?  “不可以!”市物管中心业务科科长葛红刚说,因为电梯是一整幢楼所有住户的,不能因为你放弃使用权而放弃维修的义务。而这一点早在买房支付维修资金时就已达成共识。  至于电梯坏了,是否可以更换全新电梯?葛红刚表示,更不可能。因为国家没有电梯强制报废年限。电梯一旦出售,产权人属于整幢楼业主,并非维保单位。如果实在想换也行,但钱得由整幢楼业主分摊。  那么,电梯维修是否有时间限制?葛红刚表示,目前国家尚无此类强制规定。因为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其零部件不像其他商品可以上网随意购买那么方便,它必须要联系生产厂家发货,而这个时间不是哪个部门能够控制的。  不过,葛红刚表示,正常情况下,物管公司不会故意拖延电梯维修联系事宜,除非他们不想再收到物业费。  而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副处长徐天才补充道,如果电梯在制造、使用等环节存在违法行为,可向该部门举报并查处。  【相关链接】  电梯“体检”不及时最高罚5万元  电梯夹人、罢工等惊魂事件不时发生,让人不禁担忧。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专门对电梯安全作了相关规定。比如,包括电梯在内的特种设备,如未按期实施检验或者未在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验报告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启用停用的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的,由安监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规销售安全技术资料或文件不齐全的特种设备的,最高将处二十万元罚款。
来源:盐城新闻网&&
编辑:秦春凤
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江苏网(江苏中江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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