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冤枉他人声称损坏自己重庆大学财务处处什么样处罚

我叫王恒旺,今年44岁 ,原系江苏淮安市淮阴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的一名普通办事员。日上午9点,被称作纪委的两名工作人员带去了解情况,可无职无权的我死也没有想到至此便掉入“人间地狱”,时至今日将近9个月,这个恶梦仍在继续......纪检委办案人员采用残酷的刑讯逼供手段折磨我:1.不让 睡觉,开始5天,未让合眼,以后每天只让我睡1-2个小时,使我在20多天中始终处于迷糊、梦幻、半梦半醒中。2.罚站,而且要求姿势很严,每天大约站20多个小时,腿肿的吓人,鞋子穿不了。3.扇耳光,只要与他们的意图有误,就扇耳光,都无法计算被打了多少。嘴打出血,滴到地上还不让擦,要趴下舔掉,真是一点尊严人格都没有。4.让我站在空调下,最低温度,关节冻得彻骨疼痛,摸一下都遭到辱骂和踢打,手臂、大腿及身上好多处青紫。眼睛男一脚把我踢出老远。5.最难受的是让我蹲飞机,那个年轻的眼镜让我蹲了几个小时,腿脚都麻木了,失去知觉,当身体着地,他们就过来踢打,或者过来抓我的鬓发(两侧头发最疼),腿脚肿了,就踩踏你肿的部位,让你生死难忍。他们除了逼供还诱供,骗供......我实在想不通——难道所谓的反腐倡廉就是搞刑讯逼供,搞冤假错案么?我有一个虽不富裕但温馨、祥和的家。妻子是一位尽职尽责的幼儿教师,女儿是一名乖巧懂事、成绩优秀的高中生妻子时常挂在嘴边的话:“不求升官发财,只要平平安安拿着工资够吃够喝就知足了。”我出身农家,非常珍惜自己眼前的工作。在如今拆迁的高风险行业,我时常告诫自己:决不能贪图一时小利,而毁了自己毁了家庭,乃至亲人!女儿,爸爸无时无刻不在记挂你的学习、生活。此刻你也在想着深陷囵匢的爸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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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诉材料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经济开发区“拆迁受贿”冤假案中三名被告王恒旺、倪前锋、蒋辉的家人。我们泣血跪求领导为我们沉冤昭雪、讨回公道。这是一起人为制造的假案,三被告分文未拿,却一次次的被淮阴区检察院以“共同受贿”的罪名押在被告席上接受审判。淮阴区纪委和检察院办案人员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非法立案、违法办案,联手炮制了这起冤假错案:打出来的口供,逼出来的证据。  一、非法立案:  日下午,蒋辉被纪委“双规”;8月2日晚,倪前锋被检察院办案人员带走关押审查;8月16日,杨军被关押审查;8月30日,王恒旺被关押审查。4人被关押后,淮阴区纪委书记蔡绍忠立即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并于9月3日向省纪委常委刘成林汇报,说是王恒旺等四人伪造假协议骗取安置房变卖分钱,形成一起拆迁腐败窝案。(9月30日淮阴区纪委监察局2010年第八期内部刊物有记载)可办案机关查了50多天也没有查到任何犯罪事实依据。纪检部门办案人员一开始就在作有罪推论,邀功心切。先抓人、后侦查,关押时间太长,又没有查出问题,无法交代。他们违法了,又不敢放人,为了顾全面子,掩盖错误,于是纪委、检察院办案人员索性将错就错,干脆捏造事实,人为制造假案。如果说前阶段是工作失误,那么后来造假案就是有预谋的政治迫害。他们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凭想象办案,认为只要是拆迁的人,审一审都能审出经济问题,于是编造情节,刑讯逼供,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受贿窝案”。  二、非法取证:  1、对当事人刑讯逼供  为逼迫当事人承认受贿,检察院办案人员轮流值班,不分昼夜地折磨体罚王恒旺、倪前锋、蒋辉三人,手段十分残忍:一星期不让睡觉、罚站、半蹲着、揪鬓发、脚踢、打耳光、不给上厕所,用大功率灯泡烘烤眼球……三人无一幸免,全都伤痕累累,办案人员乘机向三人承诺:只要承认受贿的事就放他们回家过中秋节。三人只有照着办案人员的要求签字认罪,希望早日解脱。办案人员将事先编写好的受贿“口供”叫被告人抄一遍,说把日期提前算他们自首,就可以放回家。证据:在检察院提供的录音录像光盘上,倪前锋面前有一张纸,就是检察院写好的内容叫倪前锋照着说的,倪前锋低头拾掉在地上的笔,纸被录下来了。9月30日检察院石勇、张建等人提审王恒旺时说:干脆承认吧,就凭你们能翻的了案吗?文化大革命中连刘少奇、彭德怀都被冤,不要说你们。在看守所与王恒旺同监室的于富美在证词中反映王恒旺身上有不明黑斑,刚进看守所时身上多处有伤。蒋辉带回家的衬衣上也有多处血迹,多次洗涤后仍有一处血斑没有洗掉。举一例:证人吴专飞老婆卢晓霞出庭否认送给蒋辉4万元,该钱既然不存在,那么王恒旺与蒋辉、杨军、倪前锋4人完全一致的分钱口供(包括分钱地点、方式、方法)怎么解释呢?这完全是打出来的假口供。    2、体罚逼供、威胁恐吓所有的“行贿人”  检察院办案人员为了取得所谓的证据,把假案做成铁案,他们对编造出来的七户“证人”分别非法关押二至四天,限制他们人身自由。而这些善良的老百姓都不愿平白无故的害人,都表示没有向三名拆迁工作人员送过一分钱。办案人员为了让“证人”承认行贿,像对待三名被告一样采取不给睡觉、不给坐,一天只吃一个馒头,不许喝水,以及辱骂、威胁等非法手段逼供,声称“什么时候承认什么时候回家”。七户无辜的老百姓为了少受折磨、早点回家,迫不得已才在办案人员写好的证词上签字承认“行贿”。在第一次庭审现场,已有一户“行贿人”当庭作证根本没有送钱这回事,并声泪俱下的揭露被检方强行羁留,限制自由长达30多个小时的事实。还有5户老百姓声明没有行贿送钱的录音录像和书证,但检方却不同意当庭展示这些关键证据。办案人员为了让“证人”招供,采取了种种恐吓措施掩盖真相:卷宗上反映证人张绍珊替吴志刚送出9.5万元,自己留了3万元。张绍珊按办案人员意图录好口供回家后,很生气地找“行贿人”吴自刚责问,并在不同场合声称压根没有送钱这回事。检察院办案人员知道后,再次把张绍珊带去威胁,并办了取保侯审手续。张为了保住饭碗,不去坐牢,再也不敢说真话了。另一位“行贿人”于保门被检方关了三天都没有承认行贿送钱的事实,检方为了迫其就范,竟然无中生有的出了个毒招,滥用职权在公安网上通缉他在深圳做生意的大儿子于鹏,于保门看到通缉令后,被迫违心地承认送过6万元给王恒旺。后来通缉令就被撤销了(见于鹏通缉令)同时检方还不断地威胁其他“证人”,一旦发现谁说的话和在办案点说的不一致,就办谁伪证罪,让其坐牢。这样一来所有证人都不敢说真话了。当检察院办案人员得知法院于日到吉林找于保门取证时于保门说了没有送钱的实话后,竟然赶到了吉林,于日将正在打工的于保门强行带回淮阴,限制其人身自由7天时间,软禁在宾馆专人看管,目的就是为了强迫于保门到庭作证,当庭推翻法院取证时的证词。1月20日法院第四次庭审时,于保门果然被检方从押送疑犯的侧门押到法庭(证人都是从东大门出入的)。在强制措施下被检方控制了7天的于保门按照事先演练好的内容和公诉人在庭上唱起了双簧,再一次推翻法院取得的证词。检方在每次开庭前都要对所有证人威胁恐吓一番,无人幸免。当检察院办案人员了解到“证人”吴专飞已于日向法官说了真话,仍然不死心,竟然在20日开庭前8小时(即19日深夜)派三个人窜到吴住院的病房要求其推翻证词,并强行要对吴录音,遭到吴病友的指责并被赶出病房。三人恼羞成怒,竟然出手打人,司法尊严荡然无存。  三、私设公堂,非法设立办案点  检方不在单位办案,而在淮阴宾馆非法设置办案点。检察院办案人员从7月27日就在淮阴宾馆开房间作为办案点,从7月28日开始审讯4名当事人,时间最长达50多天,其目的是借纪委办案不受监督、不需录音录像来掩盖刑讯逼供的真相。公诉人丁巍当庭说9月20日才立案,前期没有参与。从立案到刑拘只有一天时间,而淮阴宾馆在10月18日开据的发票显示检察院办案人员在该宾馆的此项办案费高达10.945万元,再次揭穿了检察院办案人员的谎言。  四、非法收买被告人杨军  
据杨军家人证实和相关“证人”反映,杨军并未受贿,更别说和其他三人分钱了。但检察院办案人员为了把假案做实,不知对杨军做了什么承诺,导致杨军莫名认罪。检方在第二次开庭时还增加了杨军的自首情节,有无自首情节这样严肃的法律问题,能随心所欲的增减吗?以致于杨军在庭上像机器人一样,不管问什么都机械的回答:“我没有意见,我认罪”,证人卢小霞当庭证明根本没有送四万元给蒋辉时,法官问杨军分到一万块钱了吗?杨军都回答我没有意见。这更加说明杨军的话不可信,其证言也不能作为证据。  本案漏洞百出,疑点重重,起诉书指控的内容全都是捏造的。起诉书上说七笔受贿款都是在杨军车上七次平分的,但四名当事人均当庭表示只坐过杨军的车一两次。   一、起诉书指控吴专飞向蒋辉行贿4万元。然而两次庭审中,吴专飞卢晓霞夫妻俩以及两个亲戚都当庭予以澄清,证明吴专飞家没有行贿,起诉书上的指控纯属子虚乌有。  二、起诉书上说08年5月份左右拆迁户于保门送6万元给王恒旺,请求他们在房屋拆迁安置事情上给予关照,卷宗中,该户拆迁安置协议已于08年3月19日签好,08年4月17日已将钱领回。这就是说于保门在拆迁安置方案确定两个月,钱已领回家后才送6万元巨款请王恒旺关照,这样的谎言,只要是人都不会相信。办案人员为了掩盖其谎言,又加了一句证人证言,说协议日期是为了拿奖金朝前提的,对此只要看该地块拆迁的60户协议,就能看出每户都有奖金,时间是不需要朝前提。  三、于保门被检方从吉林强行带回淮阴非法羁押7天后强迫其到庭作伪证,面对辩方提出的种种质疑,检方公诉人却厚颜无耻的说“是对证人的保护,怕于保门受到王恒旺家属骚扰”。2010年12月底,于保门主动将自己在法官取证时否认送钱一事告诉了王恒旺的妻子郑媛,王家感激还来不及,何来骚扰?法官和辩方当庭询问于保门在马路上行贿的6万元钱是怎么包装的?王恒旺骑的是什么车子?于保门支吾了半天说的驴唇不对马嘴,假的真不了。再说了,王恒旺一个人拿了6万块钱回家,并没有别人知道。怎么可能在第二天再把6万元巨款带到单位,然后再召集几个同事到杨军的车上分钱?没分给单位主要领导,也没分给参与拆迁的具体办事员杨恒武,却分给了不相干的借用人员倪前锋和蒋辉?如此离奇又漏洞百出的案情,充分说明纪委检察院办案人员在编造假案。  三、起诉书指控吴自刚通过中间人张绍珊向王恒旺行贿9.5万元。卷宗上反映杨军为其办了假土地证多拿一套安置房谋利。但从“辉煌太阳能项目未拆迁户情况表”(即为该地块拆迁会办记录)上看,吴自刚家的安置方案就是按照无土地证安置的,王恒旺等人的安置方案完全按照会办记录的规定。吴自刚家不但补交了有航测图无证的面积118平方×100元/平方=1.18万元,又补交了超面积的29.5平方×582元/平方的1.7169万元,这是经济开发区统一的安置政策(卷宗中有资料证明)。既然是按无土地证安置的价格就不可能讨到任何便宜,更没必要去费尽周折行贿送钱。同时,吴自刚和中间人张绍珊证词有矛盾,吴自刚说钱是东拼西凑的,而张绍珊说行贿的9万元共9扎,都有银行封条。试问,一个并不富裕的农民拿9.5万元巨款去行贿,又没有讨到便宜。当时一套安置房也不值9.5万,吴自刚的行贿事实又如何能成立?(用吴自刚自己话:“我家钱是树上结的?天上下的?我脑子有病?我送这么多钱?”录像为证)    四、起诉书指控吴校飞向王恒旺行贿2万元。中间人卞永成在卷宗的证词中说,当时在鑫源宾馆请同学王恒旺还有几位好朋友吃饭,饭后卞永成从亲戚吴校飞手中接过2万元硬塞给王恒旺,但卞永成和吴校飞都对参加饭局的人一个也记不得。卞永成的好友一个个排查总能查到吧,既然是好朋友怎么会记不得?卞永成和吴校飞都在说谎,送钱的事就是编出来的。再说分钱,王恒旺收了钱后,不分钱给具体经办人杨恒武,却分给了未参与此户拆迁的其他人,试问这忙还怎么能帮得上?吴校飞行贿一事完全是凭空捏造。  五、尽管杨军当庭认罪,但于庆门送给杨军的2万元也有疑点。负责于庆门家拆迁的村干部是于银门而不是杨军,于庆门应该和同为村干部的两位都熟识,即使送钱也应当送给于银门,根本无需绕弯给杨军。假使杨军收下了钱,也应该分一点给于银门呀,结果也和其他“行贿人”一样摸错了门。另外一个“行贿人”张安岑也表示没有送过2万元钱给杨军,自己完全是被逼无奈才作假证的。  假的就是假的,人为的造假迫害很难做的周全。按照疑罪从无的原则,于保门、吴自刚、吴校飞、于庆门四户“行贿”16万元的事漏洞百出、疑点重重,纯属栽赃陷害,应当予以否定。另一户“行贿人”吴专飞夫妻已当庭作证否认送钱4万元,起诉总额为22.6万元的案子有20万元不能成立,这样的起诉书不是假的是什么?这个受贿窝案还能成立吗?此案从日移交法院,历经三个多月,先后4次开庭。检察院的司法败类们害怕假案暴露承担责任,便公然践踏法律,狗急跳墙,采用暴力违法手段,屡次逼迫证人作伪证,阻止公正判决。法院迫于纪检部门的压力,至今拖着不判决。  尊敬的领导,我们的亲人只是无权无职的普通办事员,在工作中完全执行了开发区拆迁会办记录的安置方案,没有为谁谋取任何不正当利益,更没有收受任何人的贿赂。然而,曾经风里来雨里去,为拆迁工作立下汗马功劳的人如今却成为阶下囚,被无故关押半年多, 还被迫退赔5.5万元“赃款”。检方给我们扣上“共同受贿”的罪名,每人都要对总额22.6万元负责。我们多次向江苏省、淮安市相关机构上访和信访,但他们上级袒护下级,调查人员只是看看当事人被屈打成招的假口供及被刑拘逮捕时两天的监控录音录像,就认为证据确凿。对于检察院办案人员非法立案,刑迅逼供,非法手段威胁恐吓证人的违法犯罪事实都没有调查,调查人员也没有调查当年拆迁户们的补偿总额与政府补偿出去的是否对应,更没有到开发区调取会办记录和其他几十家拆迁户的安置协议,没有详细了解拆迁安置方案的形成,通过算账对比,看三被告人是否有为他人谋利的权力,是否存在为他人谋利的行为。调查人员由于没有进行独立的深入调查核实,只是按纪委、检察院办案人员的口径向上回报,领导仍被蒙在其中。所以我们恳请领导组织异地专案组,从立案开始各个环节进行核查,深刻剖析这起冤案,严厉制裁假案制造者,还无辜者一个清白,还社会一个公正,当然,我们也绝不放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会一直上访申冤,直到还我们一个清白为止!    致敬!叩谢!
喊冤人: 王恒旺妻:郑媛
母:朱凤英  
倪前锋妻:包丽萍 父母:倪德权 戴梅花  
蒋辉妻:陈凤侠
父母:蒋其美 张秀娟  
  这个 。表示同情啊。    如果一辈子不和 公检法医 打交道。那就是幸福了。
  王恒旺等涉嫌受贿案重大问题汇报    一、 7户涉嫌行贿的拆迁户,有录音录像证据显示6户明确表示没有行贿,但是检察院害怕真相暴露不允许播放,法庭竟然同意不播放。  二、 按照检察院的说法7户都是行贿以谋取好处以后才去签协议、领款,但事实上其中4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领款时间都在所谓的行贿之前,自相矛盾。  三、 检察院提供了16名人,只有2名证人出庭说没有行贿,1名证人被检察院关押一个星期,然后被检察院押送出庭说行贿了,但是其在法官调查时说没有行贿,其余13名人都不敢出庭。  四、 介绍贿赂人张绍珊称吴志刚行贿9万元全部是贴有银行封条的9匝一万元现金,而吴志刚称是卖猪、卖树、打工、亲朋好友之间相借等东拼西凑的零钱,明显矛盾。  五、 检察院称与王恒旺等同组的杨恒武基本上不参加拆迁工作,所以没有受贿,但是拆迁协议显示7户中有4户由其主办并签字,另外有两户协议内容都是由其填写。检察院的说法明显违背事实。  六、 拆迁会办记录表格中所有拆迁补偿的价格、面积、户数和套数,都是张载笔亲笔填写、决定,并且张载笔在证词中说是由拆迁小组上报书面方案,经局长副局长等领导研究后决定的。因此,王恒旺等并没有实际决定权,没有受贿的权力条件。  七、 不仅起诉书上不敢对王恒旺等为他人谋取利益进行说明,而且全案都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王恒旺等为所谓的行贿人谋取了利益,所有证据都显示这7户所得利益都是他们根据拆迁政策应得的利益。不可能构成受贿罪。  八、 检察院至今不敢提供王恒旺等在关押审讯期间的全程录像、看守所体检录像和前期的关押录像,显然是担心刑讯逼供真相曝光。  
  现代渣滓洞,白公馆!!
  如果是事实,深表同情。  秃子撑伞——无法无天!
  三被告分文未拿,却一次次的被淮阴区检察院以“共同受贿”的罪名  ==========================================================  你们分文未拿,自然有人拿的盆满钵满。出了事,总要有人来担当,上面的把小虾米推出去,也是人之长情。  领导安排的事,明知不合法,“做了满满死,不做马上死&    
  如果是事实,深表同情。   秃子撑伞——无法无天!  -----------------------------------------------------  句句属实!我妻子的电话是3
  纪委检察院成了明朝东厂西厂?还有你标题不吸眼球啊,保重
  我爱祖国。。。。
  不铲除万恶之首司法腐败,违法办案,天下老百姓讨不回公道。  
  何时才能光复大陆?
  司法腐败是不和谐的根源。  
  百姓难啊我哭了,不是因为我懦弱,我是为司法腐败在悲哀……
  我穿着黄弟的新装来看帖
  一国两圈:权贵圈和屁民圈。一法N用,法随人变!---:--p民们只有反复受到党的切身教育才会知道自己是p民。 ----话语权、生存权、土地资源、石油资源和一切上游资源的垄断,即“利出一孔”的国策!政府垄断一切上游资源,使你几乎办事都需他们的审定才行。这资源的垄断是腐败的根源!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如果真没有干违法的事,人家干吗要找你
  你以为谁没事干了想打人呀! 打人的目的---就是得到证据。
  大多数“证据”都是靠打出来的。
  把办假案的检察官弄进监狱,判他个无期徒刑,叫他知道什么是公理和正义。
  现在我都懒得骂这些办假案的畜生了。
    作者:wttyl86 回复日期: 12:16:28  回复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如果真没有干违法的事,人家干吗要找你    =================    你活在外星,lz这个事情吧,呵呵呵其实在中国是常事。    被政治斗争所利用,也就是说新君登基,要换一批人,换上自己的人。      很多人是障碍,一次换掉所有人,但是旧势力没有理由,你也不好搞。    所以呢找点毛病,一锅端,看来lz的老板倒了,这条线上的被人整。    
  淮阴区纪委书记蔡绍忠立即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并于9月3日向省纪委常委刘成林汇报,说是王恒旺等四人伪造假协议骗取安置房变卖分钱,形成一起拆迁腐败窝案    ============================    这属于政治斗争,中国比较常见,就是要彻底清除旧势力,给新君的人让位子。    这东西国有企业里面多了,其实不冤枉的多,受冤枉的是少数,但是也不少。      可怜就可怜这些受了冤枉的,其实呢这种人算倒霉,就是要清除这帮人一个借口而已。    平时你也找不到他们理由,正好出了事,用他们来交差,又可以清除异己。    太常见了。      lz的老大失势了。而且办事不缜密
  可怜了!这两天每次看到这则报道,总是泪水涟涟,人活着,真的可怜了~~~
      都08年的事情了,现在都2011年了,都三年了,当时不找事,没事了来找事。    就说明是政治斗争,lz不过是牺牲品。人家就是打倒这牌势力。      就是去找事办你们瓜藤的。一条线上的。无论怎么样就是要办你们。    也够狠得,要说找个理由开除你们就完事了,还判刑。说明对你们恨之入骨。      说明你们领导之间的斗争够残酷
  砍了这帮害人的恶魔。
  有多少人是被冤死的????
      作者:拉菲雨 回复日期: 11:48:04      
回复     主帖一开篇就把重点放在审讯人员和审讯过程不合法上,而不是放在案件本身上,意图借用“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套路来博取网友的同情,这种手段现在已经太幼稚了。        始终没提怎么案发的,你心虚啊。        模糊主角从事的职务与日常负责的工作,还是心虚啊。        七个人都承认送钱了,基本上是铁案。  ——————————————————————————————  你他妈的没长眼睛呀,还是脑子灌水了,全是纪检委的人渣刑讯逼供的伪证。7户所谓的行贿人都是被胁迫作伪证的,已有一户当庭作证被检察官刑讯逼供30多个小时才被迫作伪证。另一户在法院法官去取证时也说没有送钱。因为检察官张建在网上通缉他无辜的儿子相要挟才作伪证。说真话的证人被淮阴检察官跨省追捕并关押7天后,由检察官押上法庭去推翻法院的取证。你他妈的还有脸在这放屁。你这办假案的畜生,你会遭报应的。等着吧!!!
  看看江苏淮安市淮阴区检察官是如何刑讯逼供证人,逼迫证人作伪证的:      1.
于保门的控诉:    http://v.ku6.com/show/oXkbjrOQQgKH42zu.html    2.吴校飞的控诉:    http://v.ku6.com/show/2lRT51RJTv0jz47r.html    3.边永成的控诉:    http://v.ku6.com/show/H4IuuQS_3E5MFChp.html    4.吴自刚的控诉:    http://v.ku6.com/show/ZCIKT0eWbbo4ii_2.html    5.于庆门的控诉:    http://v.ku6.com/show/Hd0Wt6MKu2P4vzyZ.html    6.张安岑的控诉:    http://v.ku6.com/show/qGf7yuAQldhNp8IO.html    7.余富美的控诉:    http://v.ku6.com/show/0nOTqOU8vUILN8Tb.html  
  不处罚那些执法犯法、炮制假案的人,天理难容!
  无辜老人遭跨省追捕引出惊天冤案    前段时间网上流传的宁夏警察跨省追捕案还没有结束,今天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的某些检察官再次上演了跨省追捕无辜老人的疯狂!使得子虚乌有的江苏淮阴王恒旺,蒋辉,倪前锋的“受贿案”一波三折,再起波澜      (1)伪证    江苏淮阴检察院办案人员为了逼迫朴实老农民于保门违心做伪证,竟在公安网上违法发布通缉令,通缉老人无辜的儿子于鹏。在老人就范后,检察院立即取消通缉令,视司法如同儿戏。    (2)真话    于保门老人被江苏淮阴检察院威逼作伪证后,感到良心不安,在淮阴区法院去取证时说了真话——他没有送钱给任何人。老人说:要是小事也许我也能没良心的说个假话,但这事太大,我要对得起别人,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3)再伪证    说真话的老人立即遭到厄运。于保门的儿子控诉:他父亲的工友告诉他,于保门于1月13日被江苏淮阴检察院办案人员从吉林带走了。在所有人为老人的命运担忧 时,在受检察院“贴身保护”七天后,我们于1月20日在法庭上见到了憔悴的老人。虽然老人的这次证言在当事人、辩护人和法官的询问下漏洞百出,但这次证言竟然推翻了法院自己的取证。    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力量使这位原本善良正直的老人竟能在庄严的法庭上、在不敢面对当事人和法官、在非常无奈之下当庭推翻法院证言,这是跨省追捕的力量?还是检察院“贴身保护” 的力量?不难想象为什么检察院当初能如此轻易地取得当事人所谓的“受贿”口供,其他证人能一次次置法院传唤于不顾而拒不出庭,能一次次的取得各位所谓行贿人和证人的补充口供!我们惊叹于淮阴检察院跨省追捕和“贴身保护”的威力!!!
    江苏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张建为了逼迫朴实老农民于保门违心做伪证,竟在公安网上发通缉令通缉老人无辜的儿子于鹏。在老人就范后,检察官张建立即撤销通缉令。(说是于鹏自首的,事实上于鹏自2010年春节后外出打工一直未归,何谈自首?)。办案人员发布与撤销通缉令是何等的随心所欲!  证人于保门的亲笔书面证词。他根本就不认识王恒旺,更没有送过钱。他是在检察院的办案人员逼迫下作伪证的。
  杀人不见血
  对刑讯逼供炮假案的人应负相应的刑事责任,该罢免工作的罢免工作,该负刑事责任的负刑事责任,不然不足以平民愤!!
  没人指使的话谁会来抓你受贿??有人指示的话,你基本完了,李斯知道吧,照样完。
  有多少人是被冤死的????
  司法腐败分子判案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丢尽了脸。一定要严惩纪检委中办假案的腐败分子。
  社会矛盾现在已经升级到了敌我矛盾的程度,快来救中国吧!!
  检察院的违法办案    
1、采取先抓人后侦查的有罪推论。日,蒋辉应涉嫌假文凭被纪委双规。接着8月2日、8月16日、8月30,倪前锋、杨军、王恒旺先后被淮阴区纪委、检察院带到淮阴宾馆关押审查,被逼交代以伪造假拆迁协议倒卖安置房骗取钱财问题。9月3日,省纪委常委刘成林来淮检查工作,淮阴区纪委领导汇报说查办一起由王恒旺等人伪造假协议套取拆迁安置房并变卖分钱的拆迁腐败大案(日淮阴区纪委监察局第八期内部刊物有记载)。然而时间过去50多天直至到日 刑拘,也没有取得他们所说的犯罪事实依据。至此,淮阴区纪委、检察院的部分办案人员对几名当事人关押时间长了,又实在查不出问题找不到证据,他们向省领导说出去的话如同射出的箭、泼出的水收不回来了,只得捏造事实炮制假案。于是,来到三人所在的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找出2008年时三人参与的“辉煌太阳能拆迁项目”,并翻出带有三人签名的拆迁档案,将提到名字的拆迁户统统找来“算账”,亦用逼供、诱供使得七户老百姓承认“行贿”数万元(由所谓行贿人的录音录像为证)。至此,一起所谓的“集体受贿案”炮制成功。  
  2、 本案四名被告人的供述相对统一,都是9月20日、9月21日同时完成的。并且都陈述是在杨军车上分赃,而四名当事人当庭供述四人同时在一辆车上的机会只有一至两次。不论谁收钱,也不论身份和权限高低,不论是否参与拆迁安置都是平均分赃……太多的一致往往就是假的。检察院办案人为得到他们想要的一致笔录,竟在纸上事先写好然后让当事人去读,同时录音录像。在庭审时,倪前锋说:在录像过程中,他故意将检察院办案人员提供的纸向自己跟前拉一点,然后假装弯腰捡丢在地上的笔,以便录像中能录上这张纸。事实证明,在后来检察院提供的录像中,果然存在这张纸。  对当事人刑讯逼供、诱供  所有的犯罪事实都是在办案人员的逼供、诱供下形成。他们所受到的折磨是人所不能忍受的——不给睡觉、不给吃饭喝水、罚站、揪鬓发、脚踹、打耳光、不给上厕所、蹲飞机、辱骂……
办案人员还写好口供叫被告人照抄一遍,并说把日期朝前提就算自首,可以提前回家。对此有两个证据足以说明:1、诱供倪前锋的证据
据倪前锋在法庭上控诉,办案人员将事先编好的案件内容写在纸上让其照着读,并笔,且把纸稍微往面前拽了点,后经调看当时的录像,检察院提供的监控录像上确实有这张纸的存在。2、对当事人的逼供
曾与王恒旺同监室的余富美反映,王恒旺在进看守所时双脚肿胀得无法走路,身上多处有伤(有余富美谈话录音)    
  3、检察院非法设立办案点,任意篡改办案时间。淮阴区检察院于日、29日两次庭审现场以及卷宗里都自称9月10日立案,9月21日刑拘。然而12月20日第3次庭审中,当被告律师强烈要求公诉方提供立案期间的全程录音录像资料时,公诉方却只能出示20日、21日两天所谓认罪期间的录音录像而遭到质疑。公诉人丁巍竟然把原本9月10日的立案时间当庭改为9月20日21日(证人卢晓霞当庭作证自己是9月8号被检察院带走的);立功表现上,起诉书明明写着倪前锋认罪态度好有检举揭发他人的立功表现,到法庭上见杨军认罪,公诉人王丽丽当庭宣布将“立功表现”给杨军。当事人、所谓行贿人以及检察院所出具的一张办案发票反映——他们全都被关在北郊宾馆办案点,并被采取了非法措施,由此得出他们的证言是在非法场所被采取非法措施而获取得,根本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4、倪前锋负责另一地块(标准化厂房)拆迁,没有参加该地块的拆迁,他只是调查时帮过一次忙,社会事业局和整个杨井村干群都可以证明,他也当庭陈述自己没有参与这7户的拆迁,更不知道收钱、分钱的事。可起诉书却说他是自首,这足以说明该起诉书是不实的,是办案人员胡编的!
  5、屡次胁迫证人作伪证。于保门儿子于鹏的通缉令:为逼迫证人于保门作伪证,检察官张建竟在公安网上发通缉令通缉老人儿子于鹏。黄检察长对此解释为:因为于鹏涉嫌伪造假土地证,所以通缉他。如此解释只会越描越黑。通缉令上明明写着:“2010年以来,于鹏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 该通缉又于日撤销,主要理由是日抓获,抓获方式为“投案自首”,事实上,于鹏自2010年春节后到外地打工至日一直未归,不知道“投案自首”从何而来?并且屡次胁迫证人作伪证。
  这个社会. 什么世道?!
  看来楼上的不是办假案的,就是他妈办假案的孙子!肯定没错!!!
  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不在于能不能办奥运会,不在于能不能办世博会,不在于能不能办亚运会,也不在于能买多少美国垃圾国债,更不在于能去国外几十亿几百亿下订单,甚或能慷慨地将五千亿美元投入美国两房公司,而是在于让公民坐在家里不会被烧死,上街摆摊不会被扇耳光,走路不会被李刚家的豪车撞,去医院打防疫针不会被用假药,想吃什么都不用担心会有毒,自己和亲人不要无事或小事就进了牢 房,社会更不能有黑 监 狱。这个国度排斥正值,欺压良善,这个国度让菩萨靠边,这个国度让妖魔掌权,这个国度做官的几乎是拱 残 党
员,入 党 誓言都是不去做和做不到的谎言;能说更多、更大谎言的还更能升官;能讲出做不到和不去做的大话的人是大官。
  夏峻峰二审判刑后他说&你们撒谎&,当我看到这句的时候,我第一反应就是~~~夏被诱了
  顶~~~~~~~~~~~~~~~~~~~~~~~~~~~~
  江苏淮安王恒旺等涉嫌受贿案重大疑点之一    检察人员不给放录像到底是何原因?    备受关注的江苏淮安王恒旺等涉嫌受贿案(电话:3,,    1、更多情况请看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_0_1.html    2、QQ空间:依恋的家空间:“ http://user.qzone.qq.com/?ptlang=2052)    到日,已经开了4次庭,每1次开庭,家人都要求当庭播放录音、录像,但每次都不允许,我们不禁产生疑问:“7户涉嫌行贿的拆迁户,有录音录像证据显示6户明确表示没有行贿,但是检察院害怕真相暴露不允许播放,法庭竟然同意不播放。”  1、我们所提供的录音、录像,完全是当事人自愿自述,没有半句谎言,如果说我们说的是谎言,看看录像不就知道了吗?  2、检察人员不给放,到底是为了什么?既然你们心里没有鬼,没有愧,为什么不给放?不敢放?  3、法庭上检察人员竟然问有没有征得被录音、录像人同意,有没有给他们签字?也不想一下,录音、录像也好签字?如果说是录音、录像,他们还敢说真话吗?  既然不能解释上面原因,那就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检察人员害怕真相被暴露,他们害怕逼迫证人的事实被公布,他们害怕他们的谎言被当庭戳穿!  目前提供的10个录像录音无不表明:  1、所谓的证人他们没有送钱。  2、他们是受不了折磨,才说送的,他们有苦衷,有难言之隐。  3、他们不敢出庭作证,说没有送钱,他们害怕检察院。  
      作者:Buyer 回复日期: 02:28:53      
回复     这个社会. 什么世道?!       作者:拉菲雨 回复日期: 22:21:22      
回复     作者:黄麻子2011 回复日期: 20:57:31  回复                      作者:拉菲雨 回复日期: 11:48:04              回复        主帖一开篇就把重点放在审讯人员和审讯过程不合法上,而不是放在案件本身上,意图借用“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套路来博取网友的同情,这种手段现在已经太幼稚了。                始终没提怎么案发的,你心虚啊。                模糊主角从事的职务与日常负责的工作,还是心虚啊。                七个人都承认送钱了,基本上是铁案。      ——————————————————————————————      你他妈的没长眼睛呀,还是脑子灌水了,全是纪检委的人渣刑讯逼供的伪证。7户所谓的行贿人都是被胁迫作伪证的,已有一户当庭作证被检察官刑讯逼供 30多个小时才被迫作伪证。另一户在法院法官去取证时也说没有送钱。因为检察官张建在网上通缉他无辜的儿子相要挟才作伪证。说真话的证人被淮阴检察官跨省追捕并关押7天后,由检察官押上法庭去推翻法院的取证。你他妈的还有脸在这放屁。你这办假案的畜生,你会遭报应的。等着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从阁下的应对来看,我指出的案发原因与当事人从事的职业都没有正面回应,只是一味的狂吠。用狂吠来掩饰漏洞,从这点看,你远远不如药.家.鑫的律师,人家至少还知道整出个激情来。    你应该多学学法律与制度,如果你有实际的证据(举例:让七个证人全部翻供)你大可以去上访或者上诉,比在这里狂吠强的多。    ————————————————————————————————  淮阴区检查官能跨省追捕说真话的证人,能随意在网上通缉证人无辜的儿子于鹏来胁迫证人作伪证。如果证人能敢同时出庭作证的话,检察官随时可以找个借口把这些证人送监狱。在录像中,每个证人都控诉被检察官胁迫作伪证的。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没有背景,后台,也只能在网上鸣冤。这些毫无人性的检察官会得到报应的,只是迟早。
  什么世道,奸臣当到呀,老百姓没得活了!!!!!!  
  中国现在最大、最严重的问题是严厉打击司法腐.败。保护弱势群体不受侵害已刻不容缓!  如此一帮混蛋人办案
岂能没有冤案
  唉~`为什么又是发生在我们可爱的淮安头上~淮安这种冤假错案太多了~没人重视啊
  揭开“淮阴科员犯罪吃官饷”内幕之一   张绍珊是真罪犯吗?不  这几天全国各大主流媒体纷纷转载新华网的一篇文章“淮阴一科员有犯罪行为仍吃官饷 ”详见:http://www.js.xinhuanet.com//c_.htm,现代快报、中国日报网、搜狐网、人民网等媒体不但报道了事情的经过,还进行了评论,对家都对张绍珊的工资待遇“不降反升”进行评说,却没有对这个判决进行分析和探讨,使得主题走偏了,没有看清楚这个冤假错案的根源所在。  想了解其中内幕吗?详见:http://user.qzone.qq.com//main
  周总理故乡——江苏淮阴区检察官炮制冤假案丑行揭秘,请大家关注帮转、点击、回复,如果能够把帖子网址发到您的QQ群里,更是不胜感激,花您5秒钟就可能挽救4个受冤家庭,就可能使一个冤案早日大白于天下谢谢了!更多详情上网百度“王恒旺”(电话 )
  8、相关录音、录像网址:  (1)
江苏淮阴检察官刑讯逼供炮制群体冤案汇总:网址:A: http://video.sina.com.cn/v/b/9155253.  B :http://v.baidu.com/v?s=8&word=%CD%F5%BA%E3%CD%FA&fr=ala11  (2) 江苏淮阴检察官刑讯逼供炮制群体冤案录像之一(于保门
): 网址:http://www.56.com/u55/v_NTcxMjU2NDQ.html  (3) 江苏淮阴检察官刑讯逼供炮制群体冤案录像之二(吴校飞
): 网址:http://www.56.com/u27/v_NTcxMjUzMTg.html  (4) 江苏淮阴检察官刑讯逼供炮制群体冤案录像之三(警察边永成):网址:http://v.ku6.com/show/H4IuuQS_3E5MFChp.html  (5) 江苏淮阴检察官刑讯逼供炮制群体冤案录像之四(
吴志刚):网址:http://www.56.com/u12/v_NTcxMjUyOTA.html  (6) 江苏淮阴检察官刑讯逼供炮制群体冤案录像之五(
于庆门):网址:http://www.56.com/u71/v_NTcxMjUyNjc.html  (7) 江苏淮阴检察官刑讯逼供炮制群体冤案录像之六(
):网址: http://www.56.com/u39/v_NTcxMjUyNTU.html  (8) 江苏淮阴检察官刑讯逼供炮制群体冤案录像之七(
余富美 ):网址: http://www.56.com/u31/v_NTcxMjU5NDc.html  (9) 江苏淮阴检察官刑讯逼供炮制群体冤案录像之八(
卢晓霞 ):网址:http://v.ku6.com/show/o6BF_CmR3Y2_3S8_.html  (10) 江苏淮阴检察官刑讯逼供炮制群体冤案录像之九(
曹海红):网址: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cwNTU1NTM2.html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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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恒旺QQ:.
  誰叫你去做官。跟我挑磚多好  
  法院必须采取得力措施纠正冤假错案,并防止新的冤假错案发生,这将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所在。
  把办假案的检察官弄进监狱,判他个无期徒刑,叫他知道什么是公理和正义;唉,中国的冤案什么时候才能绝迹啊!
  这样对待公务员,还有那么多人挤破脑袋都要去当,真是不要命的中国人。
  中央纪委巡视组终于来江苏了,希望他们到淮安看看司法腐败,也许希望就会到来的!
  冤假错案社会的毒瘤,它对公平正义极大伤害。总理故乡不仅需要美丽富饶,更需要公平正义,请不要让冤假错案久拖不决,吞噬淮安的美好形象。
  冤假错案是社会的毒瘤!淮安市为什么要保留这颗毒瘤呢?
  淮阴区纪委、检察院办案发票。纪委、检察院为办此案在淮阴宾馆支付22万多元(还有另一张发票,纪委、检察院分开报销),这22万元不含工资、奖金、车辆费用、看管费,更没有出差外调,全部用于纪委、检察院办案人员吃喝玩乐。平均每天要用到一万多元,天天山珍海味、琼浆玉液,如此奢靡之风令人咋舌!到底是反腐败还是自身腐败?  
  不管真假,先帮你顶到中央巡视组,如果属实,会给你一个公道,如果不是真如你所言,你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鲁迅先生的一句话很经典:。。。。。。。。。。。。!!
  现在的社会居然还有宪法角落法律触不到的角落
  说的天花乱坠,只为掩盖自己屁股上的屎。
  拆迁,本来就是个无底洞,有良知的老百姓还是好之为之吧
  他们“明知是假、死不认错”的集中体现,是最大的司法腐败
  权力会出错,领袖会出错,政府会出错。躲闪抵赖本身就可耻,而将错就错、封杀质疑就更为人所不齿,也丢尽了权力的颜面。有无忏悔和改错的勇气,最能检验一个团体、政府或民族的素养和气量。  --------  在当今世界,让政府向个人认错、让大人物向小人物认错、让大国向小国认错确属不易。关键在于能否有一种良好的理性体制、一套健康的社会价值观和文化心理——既要有周严的法律保障,又要有公正而强大的民心资源和舆论力量。要坚信:错了的人只有在说“我错了”时,才不会输得精光。今天在美国前总统尼克松的私人图书馆里,最常听到的便是他的录音资料:“犯下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掩盖错误-----”
  检察院和纪委一样都是腐败的高发地!!!应该是中央巡视组检查和巡视的重点地带---
  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  不在于能不能办奥运会,  不在于能不能办世博会,  不在于能不能办亚运会,  也不在于能买多少美国垃圾国债,  更不在于能去国外几十亿几百亿下订单,  甚或能慷慨地将五千亿美元投入美国两房公司,  而是在于让公民坐在家里不会被烧死,  上街摆摊不会被扇耳光,  走路不会被李刚家的豪车撞,  去医院打防疫针不会被用假药,  想吃什么都不用担心会有毒,  自己和亲人不要无事就莫名其妙地进了牢 房,冤假错案满天飞!  政府知道是冤假错案却难以纠正,明明在扼杀公平正义却打着维护公平正义的幌子。  社会更不能有黑 监 狱。  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东厂”们打着反腐败的幌子,大搞冤假错案来乎弄老百姓,权力反腐最卑鄙!!!!
  再次看看这篇文章,感触很深。 目前的反腐败仍然是运动式反腐,没有实事求是的,更没有按照法治的思维和方式进行的。这样迟早要出问题的!!!!
  冤案经过简述如下:  日,淮安市淮阴区党史办的办事员蒋辉因涉嫌学历造假被“双规”在淮阴宾馆,几天后8月2日,检察院竟然又离奇地将区农机局监理所办事员倪前锋带去审查,在此期间杨井村支部副书记杨军也被抓去调查,这3人被抓去几天后,区纪委和检察院向区委书记汇报,称蒋、倪、杨伙同王恒旺(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工作人员)四人伪造假拆迁协议,套取拆迁安置房3套,然后变卖得现金上百万元私分,形成一起国内罕见的拆迁人员(4人曾于2008年抽到到开发区拆迁几个月)利用权力鲸吞拆迁资金的巨大窝案。日,王恒旺被检察院和纪委带走,9月3日区纪委和检察院向前来淮阴区视察的省纪委常委刘成林汇报,刘成林表扬淮阴区案件侦查工作做得好(见淮阴区纪委、监察局2010年第8期内部刊物有记载)。然而,时间过去了一天又一天,办案机关煞有介事、反复查对全部拆迁档案,找不出一份涉嫌造假的拆迁协议。眼看所谓的造假协议的“贪污大案”变成了天方夜谭,无法向省纪委领导交代了,此前淮阴区纪委和检察院就大肆宣传报道他们的反腐“业绩”,不仅将此案刊载在内部刊物上,还向区委主要领导和市有关领导汇报案件邀功请赏,还专门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煞有介事地披露“案情”进展情况,并邀请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报道……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纪委和检察院的侦办人员不能想方设法证明我们四人有罪,将难以向各级领导交代,更逃不了法律制裁!于是区纪委和检察院风向一转,立马向这四人头上扣了个集体受贿罪。经过区纪委、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几十天的“日夜奋战”,不惜对这4个当事人采取令人发指的刑讯手段(采取揪头发、不让喝水、不让吃饭、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罚站、罚蹲、殴打等虐待手段。看守所羁押人员秦建兵、余富美、徐东的证言可以证实),终于撬开四人的嘴巴,得到了“相互印证的集体受贿分钱口供”。接下来以这样的供述引诱威胁证人吴自刚、于保门、于庆门、吴专飞、吴校飞、张安岑、尚连胜等7人,采取关押、逼迫、恐吓等逼供手段,(我们有所有证人的录音录像,证实这些证人全是被检察院关押2-10天,被迫作伪证的),拿下7个证人的伪证词,于9月29日将这4人逮捕,一起假案最终做成。
  纪委检察院的黑暗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用残忍、奸诈、卑鄙来形容纪委检察院的某些急功近利的腐败分子是最贴切不过的了,连明显的假案都能做成,什么样的坏事又做不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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