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搬迁去外地,公司是不是属于转移资产管理部门职责

公司拆迁赔偿,资金分配,的相关法律问题求助。_百度知道
公司拆迁赔偿,资金分配,的相关法律问题求助。
由于市政原因,2014年需要拆除我公司,征收土地,现在相关部门已与我公司法人等商讨赔偿问题。
总赔偿金(土地、设施、房屋等)预算大约2.9亿元人民币,公司有将近20位股东,其中控股者拥有58%股份,且为公司董事长。
现在问题也来了,控股者封闭赔偿消息,...
我有更好的答案
 1.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2.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应当核销该专项应付款。其中:  (1)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2) 以下各项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A、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注:也就是可搬迁设备因搬迁而发生的增量费用);  B、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  C、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  3.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指贷方余额,即拨款结余),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指借方余额),应计入当期损益。  4.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旅游爱好者
1、这2.1亿元是公司财产,是公司股东共同财产,不属于任何股东的私有财产;2、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时必须有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中约定了股东的权利和责任,公司股东依据所持股份享有公司经营决策权、收益分配权和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权等。能分配的剩余财产=(清算财产收入-清算费用-税费-职工安置费-债务支出)*15%。3、控股者在公司清算前,不得用公司应清算的财产从事个人投资活动,否则可视为职务侵占。若要用公司清算财产从事其他活动,必须经过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此外还涉及国家税收、公司职工安置和公司债务处理。控股者在公司股东会形成决议前没有执行权。4、公司股东可依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可对公司经营期的账务进行清理审计,对公司控股股东隐瞒收益故意不进行分配,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套取公司收益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其往返公司财产,数额大且情节严重的构成职务侵占罪。5、公司法斌予每个股东平等的权利,公司章程保护每个股东合法利益,任何股东必须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约束下平等享有公司权利,承担公司义务,否则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但是在没有准确证据前还是协商解决为好,通过司法途径是无奈的选择。此类案件,法官和律师最喜欢做,在我国法律环境混浊的大背景下,法官们很难断得明,说得清。民间流传的“官大一级压死人,有钱能使鬼推磨”不能不相信,谁叫你事前没有选好合作伙伴呢?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1,这2.1亿属于谁?属于公司所有。2,我的代理人持有15%的股份,请问他应当得到多少的合法收益?(细说计算过程)按照股份占有相关权益,公司是否解算是关键,具体能得到多少要看情况。3,控股者自己决定赔偿金重新构建公司请问应当征求谁的同意?是否自己拥有执行权?需要所有股东来同意。4,控股者非法持有公司10年以来收益,约合人民币2400多万元,所有人都知道,只是控股者一直以外债、员工福利等理由貌似“合法”的占有,已经能证明这2400万并非在公司账户下,而是在他个人账户之下。请问这笔钱怎么办?2400万属于公司,由公司收回。如果2400万控股者擅自转移到其他账户下,是违法的。5,如果控股这一意孤行,请问其他股东应该怎样通过合法手段取得自己应有的利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问题比较复杂,需要了解更多情况,可以进一步联系律师。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可以在百度搜索 北京张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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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沈敏泉 喻鑫 高颖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以京沪两地司法实践为视角
问题的提出
因母公司经营规划,现需将所有普工安排到子公司(处于郊区)工作。母公司拟与员工、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主体三方变更协议,以及子公司与员工重新签署新的劳动合同。但部分员工只愿意签署三方变更协议,不愿意与子公司签署新的劳动合同;且部分员工因子公司比较偏僻,故不愿意到子公司处工作,并要求母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该如何操作能降低风险以及能尽量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之规定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号)第二十六条对“客观情况”作了以下说明:“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企业资产转移及同城搬迁都涉及劳办发[号文界定的客观情况问题,下面我们将结合本文第一部分的问题,分别对此进行讨论。
企业资产转移角度(以北京为例)
根据日出台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第12条之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发生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变化,致使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全部或者主要条款无法履行,或者若继续履行将出现成本过高等显失公平的状况,致使劳动合同目的难以实现。
下列情形一般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1)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形成的不可抗力;(2)受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导致用人单位迁移、资产转移或者停产、转产、转(改)制等重大变化的;(3)特许经营性质的用人单位经营范围等发生变化的。
根据《解答》,该母公司因经营规划的原因,需将所有普工安排到子公司(处于郊区)工作,(我们理解此处指将资产和所有普工都转移到子公司),而非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导致的资产转移,因而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员工拒绝到子公司工作,该公司无法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解除员工。
此时,该公司可以考虑以下两种解决方式:
1、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该公司的情况可以考虑适用上述第(三)项之规定,但需要经过变更劳动合同及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的法定程序。
2、因停工停产安排员工待岗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国家或者本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而,如该公司将部分资产转移到子公司,导致相应生产线或部门停产停业,可安排相应员工待岗,也可以待岗为契机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企业搬迁角度(以上海为例)
在上海的司法实践中,企业整体搬迁或是部分业务、生产线搬迁,如果导致了全部或是部分员工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则一般被认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然而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工作地址是XX市,用人单位因经营调整在同城整体或是部分搬迁(如生产线转移)导致相应的员工劳动合同履行地点变更时,用人单位或是劳动者是否可以主张这一情况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从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呢?用人单位如何操作才能降低风险?
1、典型判例
在(2013)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1922号案中,用人单位因原厂房产能限制和租赁合同到期,决定将厂房搬迁至与原厂址相距18公里之外的新厂址,并张贴《厂区调整方案公告》,告知员工由于原厂房已无法满足公司产能的需求,同时原厂房租赁合同于日到期,故决定自日起搬迁至新厂址。同时告知了搬迁工作安排,对于随同公司搬迁至新厂区附近的员工给予搬家补助,其他员工于5月11日起安排班车接送。员工以公司搬迁导致双方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为由,拒绝到新厂址上班。之后,公司以员工旷工为由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
对此,法院认为,用人单位经营地的变化系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正常现象。是否影响到劳动关系的延续,应当考量该变化是否对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带来实质性的困难和影响,如未给劳动者带来实质性的困难,则劳动者亦有容忍的义务。本案中,用人单位因经营需要将公司搬迁了地址,两地相距约18公里。鉴于用人单位已事先告知员工将安排班车从原厂址至新厂址接送员工上下班,对于愿意随同被上诉人搬迁的员工给予搬家补助,愿意自行上下班的员工给予交通补贴。应当讲,被上诉人已为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提供了相应的条件,该工作地点的变化对于员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不造成实质性的困难和影响,亦在劳动者应当容忍的范围之内。故本案虽属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但并不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此情形下,员工坚持以双方未协商一致为由拒绝到新厂址上班,应认定属旷工行为。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2、案例评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之规定,用人单位依据该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如下满足实体上的法定条件并经过法定程序: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不仅需要发生重大变化,而且要求“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举例而言,一家公司从上海黄浦区搬到静安区,虽然也是企业搬迁行为,导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但是这种变化并不足以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因此不能适用该规定。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进行了协商。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后,用人单位还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须经过与劳动者的协商程序。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了协议,则双方则按照新的约定履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如果不能达成协议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义务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协商程序就直接解除,就构成了违法解除。
(3)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在发生了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客观情况后,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变更无法达成一致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就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结合上述判决可以看出,在企业搬迁的情况下,如果对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带来实质性的困难和影响,则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尽管企业发生了搬迁,但如果企业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提供班车、调整上班时间、提供车贴等),没有给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带来实质性的困难的,则该等搬迁不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后果,那劳动者就应当接受该等调整。否则,用人单位就有权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3、问题的解决方案
就本文最初的问题,如果这是一个上海的公司,因为母公司的经营调整,所有母公司的普工是因为相应的生产线搬迁到郊区子公司而变更劳动合同的,如母公司未采取提供班车、调整上班时间、提供车贴等合理措施的,则该等调整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如果员工不愿意到郊区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母公司希望尽可能降低风险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则母公司一方面应保持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不变,仅仅变更劳动合同履行地点或采用子公司借调员工的方式,另一方面应为劳动合同履行地点的变更采取提供班车等合理措施,不给员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带来实质困难。这种情况下,员工不愿意到郊区上班的,母公司可以按照严重违纪为由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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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与规定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明确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现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标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分类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计提年限&&&&&&&&&&&&& 净残值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20&&&&&&&&&&&&&&&&&&&&&&& 10%
  2、& 机器设备&&&&&&&&&&&&& 10&&&&&&&&&&&&&&&&&&&&&&& 10%
  3、& 运输工具&&&&&&&&&&&&& 10&&&&&&&&&&&&&&&&&&&&&&& 10%
  4、& 计算机设备&&&&&&&&&&&& 5&&&&&&&&&&&&&&&&&&&&&&& 10%
  5、& 办公家具及设备&&&&&&&& 5&&&&&&&&&&&&&&&&&&&&&&& 10%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
  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固定资产由设备部对生产设备及相关设备进行管理;由IT部对计算机设备进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门对办公家具及运输工具进行管理。
  各具体管理部门应:
  1、& 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台帐,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2、& 对固定资产进行统一分类编号
  3、&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落实到使用人(机器设备落实到组)
  四、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 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 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3、& 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 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每季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实相符,保持帐、物、卡一致。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 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资本性支出申请单”(格式后附1),由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
  2、& 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格式后附2),报经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在此表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3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3、& 固定资产收到后,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并填写“固定资产验收清单”(格式后附3)一式三份,在验收清单中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一份由使用部门留存,一份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一份交资产管理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卡片,更新台帐,落实使用责任人。
  六、固定资产的转移
  1、&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部门员工之间转移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转移申请单”一式四联(格式后附4),送移入部门签字,确认后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第一联由管理部门留存,更新固定资产卡片,第二联送交会计部门,第三联送交移入部门,第四联送交移出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单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2、&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固定资产转移登记情况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便进行帐务处理。
  3、& 注意固定资产编号保持不变,填写清楚新的使用部门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监督管理。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书面告知管理部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5),管理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后,按以下步骤执行:
  1、& 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6)
  2、& 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
  3、& 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并对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出售日期,台帐做固定资产减少。
  4、& 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报废
  1、& 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格式后附6),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
  2、& 经批准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进行处理。处理后对台帐及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更新,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财务部。
  3、& 财务部依据总经理批准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和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九、固定资产编号
  1、编号原则:按大类、所在部门的成本中心号、顺序号、取得年月编制。
  1、& 房屋及建筑物&& 代码为01
  2、& 机器设备&&&&&& 代码为02
  3、& 运输工具&&&&&& 代码为03
  4、& 计算机设备&&&& 代码为04
  5、& 办公家具&&&&&& 代码为05
  如:财务部2006年7月购置一台计算机,则编号为
  JINTAK&&&& 04&&&&&&& 7536&&&&&&&& 007&&& 200607
  资产大类&&&& 成本中心&&&& 顺序号&& 购置年月
  十、固定资产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7),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和固定资产卡片相核对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生产部门经理、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管理部门对台帐和固定资产卡片内容进行更新。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其合理使用,保护其完整,发挥固定资产的最大效能, 特制定本规定。
1000120002
& 计价方法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包括买价、运输费、包装费、安装费、税金、保险费等)。
2固定资产的分类、使用年限、折旧率及预计净残值率:
&&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月折旧率&&& 预计净残值率
& &房屋及建筑物&&&&&& 25&&&&  & 3.84%&  &&&& 0.32%&&&  && 4%
机器设备&&&&&&&&&& 10&&&&&&  9.6%  &&&&&& 0.8%&&&&&  4%
运输设备&&&&&&&&&& 5&&&&&&&&& 19.2%&&&  &&& 1.6%&&&    4%
电子设备&&&&&&&&&& 5&&&&&&&&& 19.2%&  &&&&& 1.6%&&&  && 4%
其他设备&&&&&&&&&& 5&&&&  && 19.2%&&&  &&& 1.6%&&&&  & 4%
3、固定资产的分类、使用年限和折旧率参照华润集团财务会计制度执行。
&&& 固定资产实行分管原则;财务部管理固定资产明细分类帐,行政部管理固定资产电脑卡片,并共享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资料库;使用部门管理实物。
第七条& 各部管理职责
负责对固定资产价值的确认、核算、付款的审核及对实物日常管理的监督和固定资产盘点的组织工作。
2、行政部职责:
负责对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的监督,包括固定资产卡片的建立、明确实物保管人和管理责任人的责任、跟踪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固定资产报废的确认及固定资产盘点工作,并不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抽查,确保实物的安全及正常使用。
3、信息部职责:
5、使用部门职责:
负责对其使用固定资产的实物保管及日常维护与保养。
& 闲置资产
建立起公司内部闲置资产信息网,行政部将闲置的固定资产的信息挂在网上,总部行政部参考网上信息来确定固定资产的购置方式,以便公司的闲置资产得到有效的利用。
第九条& 增减报告
财务部应于次月15日前编制“固定资产增减表”(见附表1,一式两联,一联财务,一联行政),送行政部核对,行政部每月20日前核对完毕,对出现的差异及时查明原因。
第十条& 盘点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报。
新设门店的设备申购要求:新设门店的设备申购时间为门店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如因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总部公司领导审批。
日常设备的申购要求:20行政部或信息部
使用部门&&& 二级公司企业发展部/信息部&&& 二级公司财务部 &&&&二级公司总经理&&& 总部企业发展本部/信息管理本部&&&& 总部财务管理本部&&& 总部公司领导
①对于新开门店的固定资产购置,当地公司的企业发展部和信息部(企业发展部为主要负责,如未设立企业发展部由行政部代替其职责,信息部配合完成电子设备的审核)应于门店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签定后一周内通知各相关部门提出固定资产申购计划,各部门于接到通知后根据实际需求一周内向企业发展部或行政部报申购计划;
二级公司企业发展部和信息部3报二级公司
企业发展本部;
企业发展本部、信息管理本部会同财务管理本部(成立联合评估小组)审核完毕后由企业发展本部
使用部门&&& 二级公司行政部&&&&&& 二级公司财务部 &&&&二级公司总经理&&& 总部行政部&&& 总部财务管理本部&&& 总部公司领导
①各部门根据本部门需求提出申购计划,报二级公司行政部。
③20行政部行政部总部公司领导
备注:电子设备由信息部审核。
3、申购单/需求表的传递形式:
采取手工单与电子文档相结合方式。二级公司各部门以手工单的形式报二级公司总经理审批。二级公司总经理审批完毕后,二级公司行政部/企业发展部将经审批的申购单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传总部行政部/企业发展本部。总部行政部/企业发展本部将二级公司上传的申购单/需求表打印出来后,按审批程序进行报批。审批完毕后,总部行政部/企业发展本部将经审批的申购单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反馈给二级公司。二级公司据此予以购置固定资产。从二级公司上传申购单到总部将经审批的申购单信息反馈给二级公司的时间为10天内。
& 审核要求
2、预算外申购报告,否则不予申购
购置的原则
固定资产的购置,应充分体现规模优势进行统一采购,在总部不便直接采购的情况下,可指定二级公司相关部门进行采购。
/统一采购、自行采购、调拨及向外租赁四种方式
210联合评估小组进行审核时,应按照所需资产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另外进行询价,如所咨询价格明显低于经办部门的提供的价格,经办部门应对存在的差异作出解释,对无合理理由的较大差异,同时将经办部门的采购业绩纳入年度考核中。经联合评估小组审核后,报公司领导确定一家供应商进行资产购置。采购时,原则上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物品送到指定地点。
1、、付款审核:
财务部对购入的固定资产数量、单价等方面进行审核,对于实际购入数量大于申购数量的,财务部将不给予报帐,对于实际单价与前述确定的单价不符的,必须注明原因,如无合理原因,超出部分的金额由经办人承担。
2、付款方式:
1固定资产已审批的申购单、发票、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已审批的申购单、发票、
在购买当月根据固定资产电脑卡片固定资产入帐手续,以便跟踪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固定资产电脑卡片的录入工作。
1公司内部调拨:
由调入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公司行政部和财务部审核后报当地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完毕后,行政部打印“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见附表8,固定资产内部调拨单一式两联,财务一联,行政部一联),经行政部、财务部审核后,调入部门凭审核后的调拨单调拨固定资产。调拨手续完毕后,行政部应于当月将财务部凭固定资产调拨单做相应的帐务处理,行政部凭固定资产调拨单修改固定资产电脑卡片。
2、公司之间调拨:
由调入地公司提出申请,填制“固定资产公司间调拨申请单”(见附表9,申请单一式一联),经总部行政部和财务部审核后报总部公司领导审批。审批完毕后,调出地行政部打印“固定资产公司间调拨单”(见附表10,固定资产公司间调拨单一式四联,调出地财务、行政部,调入地财务、行政部各一联),经总部行政部和财务管理本部审核后,调入地凭审批后的调拨单调拨固定资产。调拨手续完毕后,双方行政部凭固定资产公司间调拨单修改或录入固定资产电脑卡片,并于当月将双方财务部据以做相应的帐务处理。
第八章 固定资产租赁
第二十六条& 出租
由出租固定资产的公司行政部(或信息部)提出申请,经总部行政部(或信息部)、财务管理本部审核后报总部公司领导审批,总部公司领导审批后,出租固定资产公司的行政部(或信息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固定资产出租业务。对于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固定资产,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管理;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应视同固定资产转让处理。对于出租的电子设备由信息管理本部办理转让手续,其他固定资产办理出租由行政部办理。
由租入固定资产的公司行政部(或信息部)提出申请,经总部行政部(或信息部)、财务管理本部审核后报总部公司领导审批,总部公司领导审批后,租入固定资产公司行政部(或信息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固定资产租赁业务。对于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得列为公司的固定资产,所付租金,按受益期限计入费用;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应视同自有固定资产管理。对于租入的电子设备由信息管理本部办理转让手续,其他固定资产租入由行政部办理。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的转让
转让公司行政部(或信息部)与受让方达成转让意向,会同财务部对转让的固定资产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进行初步估价,提出固定资产转让申请,经总部行政部(或信息部)、财务管理本部审核后报总部公司领导审批。总部公司领导审批后,转让公司行政部(或信息部)根据审批结果转让固定资产。转让公司财务部根据审批结果做相应账务处理。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
1、报废条件:
2、报废审批程序:
使用部门&& &二级公司行政部/信息部&&& 二级公司财务 &&&二级公司总经理&&& 总部行政部/ 信息管理本部&&&& 总部财务管理本部&&&& 总部公司领导
备注:电子设备由信息部审核,其他设备由行政部审核。
3、报废要求:
①对已提足折旧、不能继续使用且无修复价值的,由使用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见附表11,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一式三联,一联使用部门,一联财务部,一联行政部),报总部公司领导审批后,到当地行政部和财务部办理相关固定资产报废手续。
②对无使用和修复价值、但尚未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书面报总部公司领导审批后,到当地行政部和财务部办理相关固定资产报损手续。
③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清理,如有变卖价值的,由二级公司行政部、财务部对报废资产的价值进行相应的评估,由二级公司行政部根据评估结果对报废资产进行变卖,批准报废日到变卖完毕的时间周期为一个月。
四01100102
& 对办理固定资产购置的人员,如有故意以明显高于市场价购进的,一经查出,除应承担差价部分外,还应由财务部视情节轻重报公司领导对当事人进行罚款、降职或辞退。
& 除该固定资产的净值(以丢失前一次盘点时的净值为准)由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负责赔偿外,还应对固定资产的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各处以100元以上的罚款。
& 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实物责任人有异动情况的(包括人事调动、辞工等),由使用部门书面知会行政部,行政部打印固定资产交接手续,填制“固定资产责任人变动明细表”(见附表12,固定资产责任人变动明细表一式四联,财务一联,行政部一联,交接双方各一联)。行政部凭“固定资产责任人变动明细表”修改固定资产卡片。
第四十条& 对于未按规定在一周内正确粘贴固定资产标签的直接责任人将处以100元罚款。
&&&&&& 利润额为:000=86000(元)
  应纳所得税:86000×33%=28380(元)
  第四年折旧额为:2/15×(000)=22666(元)
  利润额为:8=57334(元)
  应纳所得税:57334×33%=18920.22(元)
  第五年折旧额为:1/15×(000)=11333(元)
  利润额为:7=64667(元)
  应纳所得税:64667×33%=21340.11(元)
  五年累计应纳所得税为:
  740.11+2.22+680.65(元)
  应纳所得税的现值为:.909+.826+2+.683+.621=72662.33(元)
  如果将货币的时间价值考虑进来,将应纳税额折算成现值,结果
  下表所示:
  表1-2不同折旧方法下的应纳税额及现值单位:元
  年限 直线法 产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数总和法
  第一年 .6 .22
  第二年 .44 .11
  第三年 .92 80
  第四年 .28 20.22
  第五年 .75 40.11
  总计 .95 .65
  现值 73.95 62.33  从表中可以看出,采用加速折旧计算的第一年应纳税额最少,双倍余额递减法下第一年只缴纳税款9240元,年数总和法下第一年缴纳税款为14300.22元,而直线下法则需缴纳21780元。  从上面计算中,不难得出,加速折旧法使企业在最初的年份提取的折旧较多,冲减了税基,从而减少了应纳税款,相当企业在最后的年份内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对企业来说可达到合法避税的功效。  从应纳税额的现值来看,运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少,年数总和法次之,而运用直线法计算折旧时,税额最多。原因在于:加速折旧法(即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在最初的年份内提取了更多的折旧,因而冲减的税基较多,使应纳税额减少,相当于企业在初始的年份内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这样,其应纳税额的现值便较低。在运用普通方法(即直线法、产量法)计算折旧时,由于直线法将折旧均匀地分摊于各年度,而产量法根据年产量来分摊折旧额,该企业产量在初始的几年内较高,因而所分摊的折旧额较多,从而较多地侵蚀或冲减了初始几年的税基。因此,产量法较直线法的节税效果更显著。在比例课税的条件下,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有利于企业节税,因为它起到了延期缴纳所得税的作用。&&&&& 四、有关折旧的规定
  1.“两则”中有关折旧的规定为折旧方法的选择提供了可能。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第四章第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折旧办法以及计提折旧的范围由财政部确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和确定加速折旧幅度。  《企业会计总则》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或预计工作量。采用平均年限法或者工作量(或产量)法计算。如符合有关规定,也可采用加速折旧法。  2.税法中有关折旧的规定为方法选择提供了税收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固定资产的折旧,原则上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和工作量法计算,纳税人需要采用其他折旧方法的,可以由企业申请,逐级报省、市、自治区税务局批准。
固定资产核算时的常见错误
  1.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未进行分类,未按具体的固定资产设立相应的明细账,不能清晰反映每项固定资产的原值和累计折旧,导致在固定资产清理时,难以取得该项固定资产原值及已提折旧的数据,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下月应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应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2.固定资产清理时,未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亦不转销该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而是直接减计固定资产,造成某项固定资产原值为已为零,但相应的累计折旧明细科目仍有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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