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公积金有哪些南京公积金提取新政策策啊

南京提取公积金手续有哪些_百度知道
南京提取公积金手续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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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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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带上身份证和办理公积金卡,到开公积金的银行说明情况,取号填表,等柜台叫号即可办理手续。2.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提取公积金的,需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或其它可证明其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3.离休、退休人员,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材料,以及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资料,另外携带身份证及户口前去办理。4.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人员,可携带房贷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以及身份证明材料,到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5.对于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可携带低保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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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出炉!这些好处不知道不行!
刘鹏&&&&&& 12:00:37&&&&&&来源:希财网
进入2018年以后,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自身的情况,出台了一些新的提取政策。因为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会影响到很多人对公积金的使用,所以希财君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下有关内容。希财君在这里主为大家介绍一下北京、上海、浙江等地的公积金提取新政策。这些新的政策,给广大职工提供了跟多的方便。北京在2018年,北京全面升级了公积金系统,大家可以通过自己的手机实时提取自己的公积金。目前,北京公积金APP、北京公积金支付宝生活号以及微信公众号都支持公积金在线提取。上海上海在2018年发布了《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通过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核验租赁信息的通知》。从日起,大家可以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租,每月提取限额为3000元。浙江浙江在2018年推出了刷脸就可以提取公积金的新政策。大家通过支付宝“公积金-公积金查询提取-浙江省直单位公积金”功能,就可以刷脸提取公积金,全程不会超过几分钟。推荐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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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您现在的情况不可以同时申请还商贷。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笔申请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案例问答2:问:目前,我一处房产正在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生效期间,现在我是否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您好,您目前的情况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若申请人在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生效期内,需要申请本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先终止原委托逐月提取还商贷协议,方可办理。3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住房公积金还可以用于租房,这个对我们上班族来说可是天大的好消息,毕竟在南京,买房还是比较困难的。现在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不用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了。 条件:①公积金连续缴存满3个月;②个人或夫妻双方在南京市本市行政区内无住房提取时间:每年的6月至12月,一年只可提取一次。所需材料:①、个人或配偶的婚姻状况证明;②、个人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③、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④、单位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⑤、有公积金龙卡的带上卡。提个醒,现在不需要再去房产局档案馆开无房证明了。额度:个人不超过900元/月,夫妻双方不超过1800元/月。4职工离休、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到原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现金(转账)支票。带齐材料,到账户所在公积金服务网点办理。所需材料: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②、社保关系转移证明或外地社保缴纳证明;③、户口迁移证或者外地户口簿;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休提取所需材料:①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当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于公积金,还有这些问题你该知道!一、问:购买哪些房屋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购买办公用房、商业用房、车库、别墅以及其他非居住用房的;购买房屋部分产权的;购买住房土地性质为非国有土地的公积金缴存职工,不予申请公积金贷款。二、问: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是多少?  答: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二手房的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0年。三、问:没有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处理?  答: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罚息。借款人连续3个月以上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逾期信息进入公积金征信系统,借款人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将在贷款资格上受到限制;借款人连续6个月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或贷款到期后6个月未还清贷款本息的,受委托银行依法处置抵押物,追究担保单位的连带责任。四、问:如果前期有信用卡延期还款等问题,对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吗?答:有影响。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贷款:1.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仍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的;2.借款申请人准贷记卡或贷记卡透支逾期未还的;3.贷款申请时近两年内,申请人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累计达到6期的。提取出来的公积金,可用于各种支配,你的公积金现在是什么状态?别让公积金在账号里“呼呼大睡”啦,快将你的隐形资产利用起来吧!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乐活南京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专注南京乐享生活,乐活伴你左右!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徽州区公务员工资收入多少怎么算
一、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公务员基本工资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构成。取消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1、职务工资
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附表一:公务员职务标准表
2、级别工资
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为27个,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附表三),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附表二)。
附表三: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表
附表二:公务员级别工资标准表
那么问题来了,公务员的职务工资好理解,什么职务就拿对应岗位的职务工资。那级别工资是依据什么制定的呢?
二、级别、级别工资档次是如何确定的?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表四)。
附表四:公务员级别工资套改表
△ 说明:表中“—”前为级别,“—”后为档次。
表中参数说明:
现任职务,是指从正式的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
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日。
纳尼? &2006年?
是的,你没有看错!2006年,所有机关人员的工资都要用2006年这个表套改!
举个例子吧
让我们来看看机关公务员级别工资和档次是如何确定的。
赵先生的级别工资等级中的关键指标是:
1、任副处年限,2年;
2、套改年限,工龄14年()+学龄4年;
3、没有扣除年限。
那么赵先生的薪级工资应该是20级3档↓↓↓
三、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办法
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一般每两年可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最高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四、机关工人岗位基本工资结构
技术工人仍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构成。
岗位工资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见下表)。
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技术工人按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五、机关工人岗位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办法
机关工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一般每两年可在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今天南京公积金新规执行,最新最全提取攻略来啦!
近期,关于公积金的好消息不断传来!
1、网上提取公积金。南京人买房可以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提取公积金,不用再到处跑;
2、公积金同行提取通兑。可以在公积金缴存银行主城区内任一提取办理网点申请提取;
3、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想提取公积金,再也不需要找单位开申请单了。
4、与此同时,四部门联合发文: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南京公积金新规:
一是取消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无需单位开具申请单,这样可以有效规避因劳资纠纷、单位经办人失联等影响开具的情形。
二是开展购房提取网上业务。
职工及其配偶在南京市主城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栖霞区、雨花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共享房产交易、婚姻登记等信息,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让“信息多跑路、职工少跑腿”,帮助职工实现了“足不出户、轻松取钱”。
三是开展同行提取通兑业务。
在南京市主城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到其缴存银行主城区内任一提取办理网点申请提取。这样职工可以就近选择网点申请提取,职工夫妻可选择同一网点一并申请办理。
另外,日起南京已经推出离退休和支付房租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四、四部门联合发文: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人用公积金贷款
近期,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严重损害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对此,住建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称,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原文如下:
住房公积金是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专项资金。按照现行有关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目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3.25%,远低于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据测算,一笔额度100万元、期限20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节省利息支出20万元以上,能有效减轻职工购房负担。但近期,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严重损害了缴存职工合法权益。为此,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受托银行要及时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办理相关委托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加强对受托银行的业务考核。要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审批要件、办理地点、办理部门和办结时限,并在业务网点予以明示。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不动产登记、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让数据多跑路,职工不跑路或少跑路。
《通知》明确,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效率。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要应用信息化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效率。
《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通知》提出,要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快速响应,及时查处。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开展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违规行为。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此文一出,无疑对购房人来说是重大利好,要给四部门强烈点赞、打call!
网上提取公积金操作指南
网上登录:职工需登录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www.njgjj.com)办理网上提取业务,登录方式有人脸识别和密码两种。
身份认证:为保证网上提取业务安全,职工办理网上提取业务需进行身份认证。身份认证方式有柜面和网络两种。
柜面身份认证
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银行的银行卡)到缴存银行网点进行身份认证。职工需签订《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办理业务协议书》,签订后缴存银行网点工作人员在中心业务系统(提取子系统-提取登记-网上提取身份认证)中输入职工联名(银行)卡卡号和手机号,获取并输入验证码后提交即完成身份认证。
网上身份认证
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身份认证-网厅业务个人身份认证”菜单,系统自动生成二维码,职工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并进行人脸识别操作,人脸识别通过后录入职工联名(银行)卡卡号和手机号,获取并输入验证码后提交即完成身份认证。如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请到柜面进行身份认证。
网上申请:职工身份认证后即可办理网上提取申请,目前网上可以办理离退休和支付房租提取申请。
资金支付: 职工申请成功后,系统于次日(工作日)将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本人联名(银行)卡,同时给职工发送资金到账提示短信。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
①职工购买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②职工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③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④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自住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⑤职工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产权住房的职工,在本市行政辖区以外购房,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⑦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2、建造、翻造、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拥有产权自住住房,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3、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当年房屋租赁费用。
离休、退休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6、非本市户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7、出境定居
出境定居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注:除了上述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外,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出资增设电梯业主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提取其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增设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公积金重点一览:
1.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个人最高可贷30万,夫妻二人最高可贷60万。
2. 首付2成多限于纯公积金贷款。对于公积金贷款+商贷的组合贷款形式,往往以商贷的首付情况为主,保持一致。因此,在实际情况中,首套房的首付最低也要3成。
当然,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为个人30万。具体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人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 /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25) * 12(月)* 实际可贷年限(男士:60周岁-现龄,女士:55周岁-现龄,最多可贷30年;连续缴满5年公积金的可以延长5年)。
购房提取公积金
重点一览:
1. 购房提取公积金的办理时间为:购房1年之内。商品房买卖契约登记备案1年之内,二手房买卖为交纳契税1年以内。
2. 在提取公积金购房时,需注意账户里至少保留1块钱,如果需要逐月还月供的话,至少保留13个月的金额。
3. 外地购房提取必须本人及配偶在南京无房。
提取公积金购买商品房所需携带的材料:
1. 本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 市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契约》原件。
3. 购房发票原件,如:现金(转账支票)。
4. 购房合同上有多人姓名的须提供关系证明原件。
5. 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公积金购买二手房所需携带的材料:
1. 本人和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3. 购房发票原件,如:现金(转账支票)。
4. 契税完税凭证。
5. 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6. 代办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南京公积金买房流程
提取公积金的20种情况
1、购买商品房的;
2、购买二手房的;
3、购买公有住房的;
4、购买经济适用房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7、租住商品住房的;
8、离休、退休的;
9、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1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被市总工会认定为特困职工的;
13、本人、配偶、父母及其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6、单位集资建房的;
17、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8、在国有(集体)土地上大修自建自住住房的;
19、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20、差错调整。
公积金热点问题
大家在公积金使用的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以下整理出了关于公积金使用的常见问题,帮大家解决公积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种疑虑!
1、问:现在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款,有无余额要求?
答:公积金账户内需留存13个月的余额。
2、问:购买1998年的二手房,银行会放贷吗?
答: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对房龄要求为20年以内;采用商业贷款,贷款年限同样受到房屋年龄限制。在同等情况下,房龄越老,贷款年限越短,月供就会相对较高,每月的还款压力就会比较大。
3、问:我是南京本地人,男朋友是外地人,若婚前买房写两人名字,是否可以用男朋友的公积金贷款?
答:未婚情况下男朋友无购房资格,且外地公积金不可以在本地使用。
4、问:有商业贷款记录,目前名下无房。若再次购房,纯公积金贷款首付还是5成吗?
答:在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南京目前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是分开的,有商业贷款记录不影响公积金贷款首套、二套的认定。若再次购房,纯公积金贷款,首付最低可三成。
5、问:父母在外地可使用公积金帮子女在南京买房还贷吗?
答:不可以,在南京买房只能使用本地住房公积金。
6、问:房产证上是父亲和儿子的名字,二人是否都可以提取公积金?
答:这种情况下可以的。
7、问:公积金贷款未还完,是否还可以还二套房?
答:不可以,正在使用的公积金不能再次使用。
8、问:二手房还贷一年多了,可以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吗?
答:不可以,只能提取公积金或者公积金还商贷。
9、问:如何辨别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
答:辨别缴存的公积金是市属公积金还是省属公积金,由贷款人向本单位负责公积金归集(缴存)的人确认。省属公积金缴存地点为:北京西路苏兴大厦1楼;市属公积金缴存地点为:太平北路51号太平商务大厦2楼。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综合:南京链家、河西楼市、每日楼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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