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不动产首次登记应当如何协助办理房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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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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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房产登记需要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核准通知书,原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办理初始登记且同幢房屋一部分已直接办理了转移登记的,需提交被登记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质监部门出具的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原件和经比对的复印件);4、买卖合同,原件;5、购房发票,个人申请提交原件,单位申请提交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6、房屋测绘报告,原件;7、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交预告登记证明,原件;8、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证明,原件。二、办理房屋登记,依照下列程序进行:1、申请;2、受理;3、审核;4、记载于登记簿;5、发证。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三、收费标准:1、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2、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3、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4、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5、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6、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收费标准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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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所需材料  (1)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3)购房人为单位  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6、产权登记费  居民住宅 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它房产建筑 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的为500元,㎡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7、契税税率及缴款书  契税缴款书的办理  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销售发票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提供销售合同及最终补充合同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4.若开发公司代为办理,则派遣员工时应出具公司盖章的证明书  契税税率  1.普通住宅 144㎡以下为1.5%,144㎡以上为3%  2.非普通住宅(高档住宅如别墅等)为3%  注意事项:  保证合同﹑发票﹑测绘报告等各个凭证资料的内容一致性,认真核对,确保措辞﹑各项数据﹑日期等一致无误。  【办理流程】  一、普通办理程序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程序  【适用条件】  为了节省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您可以选择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在使用银行按揭贷款的情况下,部分银行在《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中强制加人“要求开发商协助将房产证收押”的约定,这种情况下只能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  即使委托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办理房产证,您仍然可以选择,是由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还是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房产证申请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办理流程】  适用范围: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情况适用  第一步:签订委托协议  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此外,很多开发商还会要求购房人在《购房合同》以外另签一份委托其代办房产证,并同意入住前将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交给他们的委托书。  有些时候,开发商会把办理相关手续的事务委托给专门的代理公司或律师办理。  此时,您也可以选择,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仅办理相关手续,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等税费由您自己来缴纳。  【注意事项】  委托代办的协议中应明确约定:  1.开发商应该于什么期限内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两证分离”的地区,一定要注明《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当然如果因为行政原因,本地暂时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只能让步了);  2.开发商或代理公司应当于什么期限内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  3.约定一旦因开发商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或办证发生错误的情况时如何处理,最好明确约定“可以退房”或“不退房,但开发商应赔偿全部房款x%的赔偿金”等明确的违约处理方法;  4.约定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的,购房人如何核验房产证,因为这种情况下购房人往往只能“看一眼”房产证;  5.约定办理抵押登记的事宜,有些银行不扣押房产证,仅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是否由开发商办理以及如何办理等事宜也应当约定清楚;  6.约定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要求提供正式的开发商盖章的收据。  如果《购房合同》对此没有详细约定,请一定要在这份委托协议中争取加入这些条款。  第二步:缴纳房产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办理收房入住手续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要求您缴纳这些费用。注意事项:  1.在交钱之前,请您了解一下这些税费的收缴标准,以便核实开发商计算是否正确,可参见本书附录十一。  2.交钱之后,请您一定保留好收款凭证,并一定要求收款单位盖公章,不要收“白条”。  第三步:按照约定时间领取房产证  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上述税费之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办理抵押登记后,您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如果贷款银行扣押房产证和《购房合同》,您一定要找机会仔细核验房产证上的记载,一旦存在记载错误,应及时要求更改。  注意事项:  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  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  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  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  4.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办理费用】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  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的为500元,㎡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他税费具体如下:  1、商品房  契税—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税—0.1%  营业税—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的5.5%的营业税。  2、房改房  契税—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税—0.1%  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1%  如果是标准价或者优惠价的房改房那么还需要交纳当年成本价乘以建筑面积乘以6%的价款,然后再缴纳税费过户  3、经济适用房  契税—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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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办理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办理房产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仔细核对证书的数量,如果约定取得两证,一定要核验是否齐全;2、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如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原因;3、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4、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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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产协助执行前是否要先办理初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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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发出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2条第2款明确规定:“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因此,违法建设从来就不能作为执行的标的。但在以往的工作实践中,由于诉讼当事人恶意串通等原因,确实也发生过少数“违法建筑”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房屋通过协助执行而合法化的现象。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4年发出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第2条第2款明确规定:“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因此,违法建设从来就不能作为执行的标的。但在以往的工作实践中,由于诉讼当事人恶意串通等原因,确实也发生过少数“违法建筑”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房屋通过协助执行而合法化的现象。
登记机构和人民法院虽然职能不同,但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则是一项共同的工作目标。如果让不符合规定的房屋通过协助执行合法化,显然有悖于此。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号文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目的就是解决这一问题。
第一,登记机构对认为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向人民法院做出书面说明并不是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法发 [2004]5号文在规定登记机构“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的同时,就明确规定了登记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审查建议”。登记机构只是依据登记簿的记载和被执行房屋的状况向人民法院做出书面说明,而并不亟于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实体审查。
第二,登记机构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时,对于具备初始登记条件、但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毋须先办理初始登记,可以直接按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建法函 [号)第2条规定:“对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在完善相关手续后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这里很明确是要求“具备初始登记条件”而不是要先办初始登记。而且是“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而并非依照通常的登记程序和要求。再则,有一些房屋已经由人民法院以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了房屋归执行申请人所有,按《物权法》第28条的规定,执行申请人在法律上已经是房屋所有权人,再以其他人的名义办理初始登记显然不当。
第三.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和被执行人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并不完全相同:未办理初始登记是指没有办理过房屋登记,房屋登记簿对这一房屋的状况从未有过记载;而在被执行人没有房屋所有权证时,有一部分是未曾办理过初始登记,还有一部分是虽然已办理过初始登记,但房屋所有权实际上已转移为被执行人所有,只是未经转移登记而已,并不能算是无证房产。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登记机构认为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房屋都不能协助执行。在登记机构认为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并向人民法院做出书面说明后,执行法院认为理由成立的,将会撤销或变更《协助执行通知书》,并书面通知房屋登记机构。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理由不成立的 (这类情况应是很为少见),人民法院仍可书面通知登记机构按《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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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应当如何协助办理房产登记
  核心内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向购房者做了明确提示,就已经完成了其在买卖合同中相关的主要义务,余下的就是为购房者办理提供协助。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开发商应当如何协助买方办理房产手续,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案情介绍:
  2001年,程某与某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程某向该开发商购买位于北京市某小区的商品房一套(期房),在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一条中注明: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该合同为各格式合同。
  合同签订后,双方均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开发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买方交付了房屋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产权登记部门提供了办理产权所必需的资料。与此同时,购房人向开发商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开发商代为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但未缴纳代办费用。十个月后,购房人未能拿到权属登记证书,于是以开发商违约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赔偿已付房款1%的违约金。一审判决认定开发商没有违约,驳回了购房人的请求。购房人不服,提起上诉,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二、涉及的主要法规: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三、案件评析:
  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并办理产权登记的过程中,可能涉及到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一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另外就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产权登记的委托代理合同法律关系。按照以上法律规定,办理房产登记既是购房人的权利,又是购房人的义务,同时购房人完全可以选择自己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就以上案例而言,就涉及到以上两个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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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没给我房屋权属证明怎么办呢
开发商没给我房屋权属证明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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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协商无果,可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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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下边是我的购房合同摘要,产权办理约定期限已经过了两年多了,请你们帮我看看能要求开发商赔偿吗?三.产权登记1初始登记,出卖人应当在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逾期可以  退房的,出卖人应在60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房款,并支付买受人已付房款0.5%的违约金。不愿退房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应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房款万分之0.5的违约金,并于出卖人实际取得权属证明之日起7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转移登记,买受人在交房之日起540日之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在退房通知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退还买受人所有已付房款,并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7日内支付。购房合同补充协议:1.初始登记,合同期限内未能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大产权证要求退房的,在办理完退房手续后150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违约金给买受人。不愿退房的,出卖人支付买受人已付房款0.5%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转移登记,因出卖人原因在交房后540日内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国有土地证书的买受人有权退房,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办理完所有退房手续后150日内,退还买受人相应房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违约金给买受人。  不退房的,出卖人支付买受人已付房款0.5%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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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保留了这两年与开发商协商的相关证据,如果不保留证据,这种情况可能超过诉讼时效,如果保留了证据,完全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回复时间::40:01 回复律师:沈辉律师 咨询热线:
房屋权属登记费是什么房屋权属登记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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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交易登记费:80元/套。2、住房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住房3元/平方米,存量住房6元/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减办收取。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号)的规定,现就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向房屋所有权人收取的登记费,不包括房产测绘机构收取的房产测绘(或勘丈)费用。二、房屋所有权登记包括所有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内容。三、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对住房收取的,从现行按房屋价值量定率计收、按房屋建筑面积定率或定额计收、按套定额计收等,统一规范为按套收取,每套收费标准为80元。住房以外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统一规范为按宗定额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财政部门核定。农民建房收费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农民建房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计价格[号)规定执行。(二)注销登记不得收费。各地按照规定管理权限批准收取的房屋他项权利(包括抵押权、典权等)登记费,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四、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所有权证书免于收取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可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办证书,以及按规定需要更换证书且权属状况没有发生变化的,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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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咨询买新房必读:房产证一定要由开发商来办吗? - 房天下买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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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新房必读:房产证一定要由开发商来办吗?
来源:房天下 浏览量(19421)
[摘要]购买新房时大多是由开发商办理房产证,而且难免会出现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的现象,因此不少购房者都想问一个问题,买新房真的不能自己办房产证吗?
买房如果拿不到证,你就不算真正拥有了房产,也无法将房屋进行转让,所以办理房产证很重要。
不过,购买新房时大多是由开发商办理房产证,而且难免会出现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的现象,因此不少购房者都想问一个问题,买新房真的不能自己办房产证吗?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具体情况吧。
新房房产证一定要由开发商来办理吗?
按照《城市经营管理条例》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权登记手续。&
此外,《城市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还规定了&房开发企业应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也就是说,新房房产证不一定要由开发商来办理,因为购房者才是申办房产证的法定义务人,开发商只是有协助的义务。
不过,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购房者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前提是开发商已经办好了初始登记。
购房者如何自己申办新房房产证?
1、确定开发商已经办好了初始登记
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并在《购房合同》中加以约定,也可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
2、领取《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
前往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领取《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并填写,填好后要交由开发商签字盖章。有的开发商手中会有现成的盖好章的表格,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也可以。
3、获取测绘图(表)
测绘图(表)的获取途径有三种,分别是开发商处、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缴纳税费
维修基金和契税是购买新房必须缴纳的费用,可以前往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缴纳,也可以到指定的代收银行缴纳,缴费后务必保留好缴纳凭证。
5、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申请表、房屋买卖合同、测绘图(表)、契税完税证明、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等。
6、领取房产证
提交办理申请后,你要注意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通知的时间及时领取房产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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