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州区,宝山土地规划局局,私自改变,山水颐城,原规划方案。

天津市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纪实
天津市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纪实
天津文化中心全景。
5月9日,国土资源部联合共青团中央在天津市蓟州区召开全国村土地利用规划现场会,总结交流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经验,积极发动志愿者服务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部署推进国土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工作,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2015年3月,天津市蓟州区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天津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四条底线的指示精神,在国土资源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为重要抓手,扎实有效地推进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期间,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及部、司其他领导多次听取天津市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对天津的经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在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中,天津市认真贯彻中央一号、四号文件精神,注重顶层设计,系统谋划,建立健全技术体系,扎实组织,周密部署,顺利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坚持四条底线,做好顶层设计
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准确把握土地规划本质。村土地利用规划的本质就是系统把握好土地与农民的切身利益、土地与城乡统筹、土地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土地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天津市在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中,与宅基地改革政策措施紧密结合,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对各业用地进行安排,切实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坚持耕地红线不突破,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蓟州区是天津市唯一的山区,人均耕地数量少,耕地保护任务艰巨。该市在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时,严格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合理划定土地利用分区,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和规划管控,坚守耕地保护底线,盘活低效存量建设用地,以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占用耕地的压力,力争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同时产生更大的用地效益。
依据规划,天津市蓟州区小穿芳峪村将建成民俗文化旅游村。
坚持农民利益不受损,让群众从规划中多受益。在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时,天津市始终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目标进行编制,并配套建立农业、农村发展用地的保障机制,指导“户有所居”三种保障方式的建设,引导自愿有偿腾退,鼓励土地资源整合,拓宽集体经济发展空间,促进土地和资金的统筹平衡和良性循环,改善居住条件和村庄环境,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着力推进土地整治。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的必要措施。在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中,天津市积极落实土地整治规划要求,合理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村庄建设用地复垦和未利用地开发等土地整治项目,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对田、水、路、林、村实施综合整治,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有提高。
开展技术创新,科学编制规划
农村要发展,规划龙头作用不可小觑。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要求加快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可以说,当前村土地利用规划迎来了大有作为的机遇期。
天津市在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中,坚持开展技术创新,科学编制规划,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制定导则,统一规范规划编制。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一项全新的探索,尚无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统一规划的内容、重点、深度和成果标准,天津市结合蓟州区实际,借鉴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经验,制定《天津市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明确了目标和指导思想、规划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规划文本结构和制图规范,有效规范引导了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实现“三级两规”衔接,明确土地规划“底盘”管控作用。 一是结合蓟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城乡总体规划修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建立规划衔接协调机制,统筹协调重要调控指标和规划空间布局。确定了全区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控制指标、布局调整优化原则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则。二是坚持镇域总体规划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不突破。三是村庄建设规划与村土地利用规划充分衔接。在编制村庄建设规划中,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为基础,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项控制指标为目标,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用地,统筹考虑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功能性用地需求。
召开村民会议并广泛听取村民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
统筹乡(镇)域发展,合理确定村庄定位和发展方向。根据乡(镇)域内村庄自然资源禀赋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一致性,在整个乡(镇)域内统筹安排各村的土地利用规划约束性指标。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各村的村庄规模、发展条件、村民意愿,提出乡(镇)域三级镇村体系为镇区、中心村、基层村,分类确定村庄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和村庄的控制目标、管控措施,引导村庄有序发展。如上仓镇,将全部40个村划分为程家庄、西河镇2个镇区村,八营村、高家套、于少屯、南王庄4个中心村和其他34个基层村。镇区村建设集中住宅小区,实行就地城镇化,引导镇区周边村庄的宅基地刚需户和腾退户进入镇区居住。中心村,建设农村新社区,就近安置中心村周边村庄的刚需户和腾退户。基层村中旅游特色村,适当安排部分平面宅基地;现状保留村庄,将宅基地刚需户和腾退户安置在镇区或中心村;其他较为偏远的村庄逐步撤并,复垦为农林用地,建设用地指标统筹使用。
合理安排农村“三生”用地,优化村域土地利用结构。 坚持“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减少、城乡建设用地不增加”三条红线,按照“两增一减”(增加耕地和生态用地,减少建设用地)的原则,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用地,实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同步改善。一是优先保障基本农田规模、布局和提升改造。以西太河村为例,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2210亩,其中包括耕地194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耕地21亩,耕地自然质量提高一个等级。二是在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通过旧宅基地复垦,利用腾退指标集中安排村民住宅。如团山子村,利用自愿腾退的宅基地规模,规划安排了37.5亩新增建设用地空间,异地安置农民新居建设。三是重构新农村生态空间,优先保障生态用地的需求,推进“山水林田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以团山子村为例,对生态红线内的各类用地划入限制建设区或禁止建设区,宜耕则耕、宜林则林,重构生态用地空间。
到村民家中逐一了解情况。
适度细化村庄用地分类,优化村庄内部用地结构。天津市应用村庄建设用地确权登记成果,参考《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将农村居民点用地分类适度打开。把村庄建设用地细化为村民住宅、村庄公共服务用地、村庄经营性建设用地、村庄基础设施用地、村庄其他建设用地五类,为优化村庄内部用地结构布局提供了抓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村庄内部建设用地,适当减少村民住宅占地比例,提高其他用地比例,保障村庄产业支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环境风貌建设。如以旅游业为主的蓟州区小穿芳峪村,将腾退出的原宅基地53亩,用于乡村旅游和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旅游用地增加48亩,基础设施用地增加5亩,发挥了乡村物质与非物质资源富集的独特优势,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等产业深度融合。
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提升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为目标,强化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合理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村庄建设用地复垦和未利用地开发项目。对村域内各类农用地的灌排水系统、电力设施和农田林网进行统一设计,对村域内田间道、生产路进行统一安排,提高农田基础设施配套水平。以程家庄村为例,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1062亩,整修田间道2条,整修生产路4条,新建机井6座,清淤排水沟2条。通过整治,使耕地质量提高一个等级、粮食生产能力亩均提高10%。
划定村庄扩展边界,预留村庄发展弹性空间。天津市将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协同推进、有机衔接。在将永久基本农田划足、划优、划实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村庄周边的发展空间,划定村庄扩展边界,将村庄周边布局分散、质量等级较差的基本农田腾挪出来,规划为一般耕地或者其他类型农用地,纳入有条件建设区,适当为村庄的建设发展预留弹性空间。同时,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中,将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图斑,实现定量、定质、定位、定责任的保护。
规划成果简洁,易于实施。天津市村土地利用规划成果在确保科学性的原则下,以图则表现为主,辅以表格和文字说明,形成“三图三表”为主体的成果形式,即:现状图、规划图、整治与分区图,重点项目表、主要指标控制表、结构调整表。规划成果重点突出,核心内容通过图件形象展示,通过表格明确控制标准,文字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编制成本经济可行,便于实施管理。
认真排查每一个点位。
统筹谋划,周密组织
村土地利用规划是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天津市在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中统筹谋划,周密组织,达到了预期目标。
加强组织保障,周密部署落实。为做好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天津市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任组长、2位副市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四次领导小组会议和十余次专题会议,听取汇报,作出部署。天津市国土房管局明确了主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组建了专门团队,精心部署,通力协作,积极推进。同时,蓟州区成立了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全力推进。区政府还成立了督导组,将全区划分四个片区,按照时间节点,督促各乡(镇)抓好工作落实。市财政部门安排规划编制工作经费3000万元、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费1.04亿元,为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
坚持村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中始终坚持村民主体地位,维护村民对规划编制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村民真正参与到规划编制的各个环节,使村土地利用规划成为实现村民意愿的载体和平台。规划编制前,工作人员深入调查农民对村落布局、生活居住现状、农地整理复垦、发展愿景等方面的意愿;规划编制中各类用地规模、布局和时序安排,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采用原地安置、集中安置、集体经营、多重保障等多种安置措施供村民选择,将规划草案通过听证、论证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村民意见;规划编制成果及时公布,让村民第一时间了解规划内容,便于村民监督规划实施。
广泛组织青年专业志愿者,共绘新农村建设蓝图。广泛发动乡村基层干部、规划编制机构技术人员和退休老干部,尤其是大学生和青年专业志愿者,鼓励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以技术下乡、无偿支援等形式,积极参与到设计调查方案、实地踏勘、走访座谈、数据分析、方案编制、成果论证等规划编制环节中,弘扬志愿精神,普及志愿服务理念,激发青年志愿者干事创业的热情。
点面结合,因地制宜分步推进。按照蓟州区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安排部署,共有781个村庄需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天津市按照“压茬进行、梯次推进、分期完成”的原则,制定了详细工作计划。首批开展了团山子、小穿芳峪、程家庄和西太河4个典型村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分别代表了北部山区、半山区(库区)、工业园区周边、平原地区4种典型村庄。2016年5月,蓟州区政府对4个典型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成果进行批复,第一批村规划编制工作圆满完成。在此基础上,继续推进蓟州区32个首批村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随后,以4个典型村为模板,以《天津市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技术导则》为统领,以乡(镇)为单位,全面启动蓟州区乡(镇)域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目前,32个首批村的规划均已编制完成,进入审查阶段。其余745个村的规划将与宅基地改革工作同步推进,力争2017年底完成审批。同时,天津市在总结蓟州区相关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按照国土资源部的部署,及时全面启动全市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扎实开展前期调研,摸清底数。天津市制定了以“四表三册一清单”为核心的调查机制,着力摸清村庄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状况、宅基地、生活服务设施、基础设施用地现状等情况,采用“三上三下”的工作方法,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100%入户调查,共填写表格60余万张,发放调查问卷20余万份,调查信息要素4000多万条,摸清了情况,摸清了底数,建立村多层信息数据库,为规划编制打下坚实基础。
村土地利用规划与宅基地改革相互促进。妥善处理规划编制与宅改试点的关系,充分发挥两项工作的协同性和耦合性。用村土地利用规划规范指引宅基地改革试点,为“试制度、试政策”提供落地保障。宅基地改革试点取得“两完善、两探索、两改进”的改革成效,完善了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了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在改进宅基地管理制度和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维护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宅基地改革中的政策安排,也推动了规划的有效实施。退出宅基地的农民,可选择搬迁至集中安置区居住,或接受货币补偿购买城镇住房。其退出的宅基地,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宜经营则经营。
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一项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的重要工作。天津市将进一步把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好、用好、维护好,实现“一张蓝图”管到底,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为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目标发挥积极保障作用。您还可以使用以下方式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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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送审稿)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 (年)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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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送审稿) 2016年08月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 1第二章京津冀协同下的发展目标 ....................................................... 3第三章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 ....................................................... 8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 自然生态格局........................................................................................... 8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9 空间管制规划......................................................................................... 16第四章面向区域的市域空间格局 ..................................................... 22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 市域空间布局......................................................................................... 22 市域城乡发展......................................................................................... 24 五区发展指引......................................................................................... 29第五章集约紧凑的中心城市布局 ..................................................... 32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第八节第九节第十节 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协同发展............................................................. 32 中心城区优化提升................................................................................. 33 滨海新区开发开放................................................................................. 34 环城四区转型升级................................................................................. 36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9 住房与居住用地..................................................................................... 45 公共绿地系统......................................................................................... 46 城市更新和社区治理............................................................................. 49 城市地下空间......................................................................................... 51 海岸线利用............................................................................................. 52第六章创新引领的产业空间布局 ..................................................... 56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 产业空间布局优化................................................................................. 56 特色引领的现代服务区......................................................................... 57 多元化的旅游发展格局......................................................................... 59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第七章开放高效的综合交通体系 ..................................................... 61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 发展目标与策略..................................................................................... 61 对外交通规划......................................................................................... 62 城市交通规划......................................................................................... 66第八章特色鲜明的城市景观风貌 ..................................................... 73第一节第二节 城市景观风貌空间格局......................................................................... 73 城市景观风貌管理................................................................................. 75第九章绿色低碳的生态环境治理 ..................................................... 78第一节第二节 环境保护目标与分区............................................................................. 78 分类环境治理......................................................................................... 79第十章现代化的市政基础设施 ......................................................... 83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第六节第七节第八节第九节第十节 水资源配置............................................................................................. 83 能源规划................................................................................................. 84 给水规划................................................................................................. 85 排水规划................................................................................................. 86 海绵城市规划......................................................................................... 87 电力规划................................................................................................. 89 电信邮政规划......................................................................................... 90 燃气规划................................................................................................. 91 供热规划................................................................................................. 92 环卫规划................................................................................................. 92 第十一节 综合管廊规划......................................................................................... 93第十一章安全可靠的综合防灾体系 .................................................. 95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 城市防灾减灾体系................................................................................. 95 抗震规划................................................................................................. 96 防洪排涝规划......................................................................................... 97 消防规划................................................................................................. 99 人防规划................................................................................................. 99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第六节第七节 地质防灾规划....................................................................................... 100 重大危险源管控................................................................................... 100 第十二章“十三五”近期建设重点 .................................................102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 近期建设目标....................................................................................... 102 近期重点建设地区............................................................................... 102 近期重点产业空间布局....................................................................... 104 近期基础设施....................................................................................... 105 近期生态与安全格局优化................................................................... 108 第十三章规划实施 ...........................................................................111 第十四章附则 ...................................................................................113 附表 ..................................................................................................114 附表1:城市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一览表 ......................................................... 114 附表2:市域城乡居民点体系 ............................................................................. 116 附表3:中心城市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 116 附表4:市域历史文化街区名录 ......................................................................... 117 附表5:市域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录 ................................................................. 119 附表6:天津市工业遗产保护名录 ..................................................................... 119 附表7:天津市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 ................................................. 120 附表8:中心城市城市更新重点地区一览表 ..................................................... 131 附表9:蓄滞洪区优化调整一览表 ..................................................................... 132 附表10:近期重点建设地区一览表 ................................................................... 133 附表11:规划实施任务分解一览表 ................................................................... 134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第一章 总则第1条 规划目的为指导天津市城市建设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在对《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修改的基础上,编制《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本规划)。第2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4.《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5.《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6.《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7.《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8.《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9.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10.国家、天津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第3条 指导思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要求,认识天津发展阶段特征,尊重天津城市发展规律;以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为引领,坚持创新驱动、提升发展品质,坚持生态优先、提升环境品质,坚持底线控制、1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提升宜居品质,推动天津全面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进入到世界创新型城市行列第4条 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年。其中,近期到2020年;远期到2030年;远景展望到2049年。第5条 空间层次与城市规划区规划范围为天津市市域,分为城市规划区和集中建设区两个空间层次。城市规划区为天津市市域范围,其中陆域面积为11917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146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范围为中心城市,包括中心城区(城市外环快速路以内地区)、滨海新区,以及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中心城区外环快速路以外地区,面积4351平方公里。第6条 地位和作用本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建设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规划,是编制各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涉及城乡发展、建设和空间布局的相关规划和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本规划的要求。 2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第二章京津冀协同下的发展目标第7条 发展目标着力提升天津的创新发展能力,全面构建对外、对内双向开放格局,与北京共同引领京津冀世界级城镇群建设,带动环渤海地区升级发展,将天津建设成为全球门户、创新之都、区域中枢和生态城市。城市发展目标和指标体系见附表。第8条 城市性质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第9条 发展战略1.区域协同、复兴门户,建设经济发达之都强化京津双城联动,发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优势,推进国际化服务职能发展,形成链接国际、辐射带动环渤海和三北地区的枢纽门户;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塑造区域服务中枢;积极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增强辅城和功能组团专业化职能;与京冀共同推进世界级城镇群建设。发挥中蒙俄经济走廊东部起点、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作用,推动滨海新区由制造业基地向国际门户升级;构筑天津铁路环形枢纽,拓展京津冀、三北地区腹地;深化区域合作,提升海港空港区域辐射能力,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复兴天津北方国际门户的职能。3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2.创新驱动、产城融合、建设创新创业之都以京滨高端产业发展轴为载体,加强与自贸区联动,高水平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京津冀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推进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推进辅城和功能组团建设,调整单一产业区开发模式,塑造适应转型升级的空间环境;以公共交通、公共服务体系为基础,促进用地多元混合、推进产城融合,建设生活生产领域圈,吸引创新企业与人才集聚。3、绿色引领、统筹管控,建设绿色宜居之都严格落实京津冀生态保护要求,加强生态修复与保护,建设环首都国家公园。实施造林工程和海岸生态修复工程,加大湿地恢复力度,建设城市绿道网络,发挥生态绿色整体功能。统筹各类生态要素,划定城市生态空间和城市开发边界,框定城镇可持续发展的长久框架,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实现生态保护与开发建设的统筹管控。4、保护名城、提升滨海,建设魅力人文之都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拓展保护范围,加强自然山水与市域历史格局保护,有序实施中心城区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延续历史文脉。构建海河为轴、双湾支撑、水系连通、中西合璧的城市风貌特色。塑造海河魅力中轴,统领城市风貌格局;修复湾区环境,塑造海滨城市特色;加强水系连通,传承“七十二沽”特色,重现津沽水乡风貌。5、安全引领、共享民生,建设和谐幸福之都4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将安全作为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局的关键因素。建设南港安全岛,优化危化品、危险源布局,提高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臵标准,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臵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以人的需求为核心配臵空间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公平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优化社区治理结构,推进旧城修补和更新,营造更加便利舒适、充满关怀的人居环境。第10条 城镇化与市域人口规模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以民生服务为导向,提升乡村地区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就业安家为导向,有序引导外来人口布局,优化市域人才结构,引导新增人口向滨海新区和区域节点城镇聚集。实施“以水定人”要求,严格控制常住人口规模。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1800万人以内,其中城镇人口达156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7%,户籍城镇化率达到70%。到2030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150万人以内,其中城镇人口195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1%,户籍城镇化率超过77%。为适应人口发展和流动的不确定性,城市基础设施适度超前建设,按2300万人配臵。第11条 土地利用按照“控制总量、增效存量、分类调控、地随人走”的土地利用原则,优化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用地集约紧凑发展。5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市域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407平方公里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368平方公里以内,其中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2340平方公里以内。严守基本农田红线,严格保护生态空间。确保天津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340平方公里(501万亩),其中基本农田2847平方公里(427万亩);确保湿地水面“零减少”,推进“两环三沿”造林工程,确保生态保护区域占市域总面积比例达到60%以上。增效挖潜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缩减新增城镇建设用地供应速度。现状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形成以存量挖潜为主、增量供应为辅的用地供应模式。探索农村建设用地统筹利用方式,2020年以后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挖潜供应规模超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中心城区现状外环快速路以内地区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公益类项目、民生类项目和基础设施类项目建设,适度向滨海新区、辅城区、功能组团及重点地区倾斜。推进土地混合使用。促进具备条件的开发区向具有城市功能的综合功能区转型。在保障土壤安全和环境品质的前提下,鼓励工业用地的功能臵换和混合使用。探索农林复合利用,保障未来生态安全空间。第12条 中心城市人口与用地规模2020年中心城市城镇人口控制在128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6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用地规模不超过1470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14平方米/人。2030年中心城市城镇人口控制在1515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655平方公里,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109平方米/人。7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第三章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第一节 自然生态格局第13条 资源环境承载力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38亿m之内,水资源承载人口能力为1900万人。到203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2.2亿m之内,水资源承载人口能力为2300万人以内。严守环境容量底线,以环境质量倒逼城市的发展转型。2020年PM2.5年均浓度值较2015年下降25%,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良好天气的比例达到70%。2030年PM2.5年均浓度值较2015年下降30%。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削减煤炭消费总量。2020年全市能源需求总量应控制在10650万吨之内,其中煤炭消耗量控制在4131万吨之内;2030年全市能源需求总量应控制在13900万吨之内,煤炭消耗量进一步降低。2020年单位GDP能耗降低到0.46吨标准煤,2030年单位GDP能耗降低到0.34吨标准煤。第14条 生态空间格局落实京津冀区域生态格局保护与生态修复要求,细化市域“南北生态”总体布局,保护山、河、田、湖、海、湿地等自然生态本底,构建“三区、两带、八廊、三环、多斑块”的生态安全格局。833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三区"指蓟州山地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七里海-大黄堡湿地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团泊洼水库-北大港水库湿地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两带”指西北防护林带和滨海海岸带。“八廊”指南运河生态廊道、北运河生态廊道、潮白河生态廊道、永定河生态廊道、海河生态廊道、独流减河生态廊道、南北生态联通廊道、蓟运河生态廊道。“三环”指中心城区绿环、滨海新区绿环和中心城市生态环。 “多斑块”指七里海、大黄堡、北大港水库和团泊洼水库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第二节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第15条 历史文化保护目标保护由盘山、古海岸、海岸带构成的“枕山面海”的自然山海格局,主要包括:由大运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南运河和其尾闾海河,以及众支流、湿地洼淀构成的“九河下梢、津沽水乡”自然风貌特色;由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构成的历史人文格局;以保护文物和历史建筑为主的文化遗存格局。加强市域历史文化整体格局保护,构建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型城乡形态。第16条 总体保护框架全面保护全市物质和非物质文化资源,构建由世界文化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工业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9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的保护体系。第17条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保护京杭大运河天津段,北起武清区木厂闸,南至静海区九宣闸,总长约174公里。保护明代长城,包括赤霞峪、古强峪、船仓峪、青山岭、车遒峪、黄崖关、前甘涧七个段落。严格执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及国家相关法律,加强对文化遗产及其周边历史环境的保护和管理。第18条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保护盘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110.9平方公里。核心景区包含盘山主景区、小盘山景区、九华峰景区和大岭后景区四个景区,总面积约33.6平方公里。第19条 历史城区保护保护天津历史城区,总面积约54平方公里。重点保护城市格局、历史风貌、历史街巷、视线通廊、河湖水系、支撑体系和整体空间环境,控制建筑高度、开发强度。保护蓟州古城,总面积约1.36平方公里。重点保护独乐寺、白塔、鼓楼、文庙、鲁班庙及关帝庙等文物古迹,加强对古城空间格局与历史街巷的保护,对主要景观轴线进行严格控制。第20条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保护中心城区14片历史文化街区,总面积9.93平方公里。保护蓟州2片历史文化街区,总面积28公顷;保护宝坻2片历10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史文化街区,总面积97公顷。1. 老城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城街、东马路、东门内大街、城厢东路、南城街、城厢西路围合的范围,总面积66.8公顷。重点保护文庙、基督教仓门口教堂、广东会馆、卞家大院等文物保护单位及十字街路网格局。2. 古文化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张自忠路、水阁大街、东马路、通北路围合的范围,总面积18.1公顷。重点保护玉皇阁、天后宫等文物保护单位。3. 估衣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东至大胡同,南到北马路,西至北门外大街,北至估衣街北侧22米、宏济里北通道北侧12米、并包括文物保护单位谦祥益绸缎庄旧址的建设控制地带,总面积10.7公顷。重点保护估衣街沿街的传统商业建筑群。4. 海河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北至永乐桥,南至刘庄桥的海河两岸;永乐桥、三条石大街、河北大街、南运河南路、大胡同、通北路、张自忠路、水阁大街、东马路、和平路、多伦道、新华路、长春道、和平路、滨江道、兴安路、哈尔滨道、吉林路、张自忠路、台儿庄路、刘庄桥、大直沽中路、六纬路、六经路、七纬路、李公楼桥、火车站、五经路、博爱道、海河东路、建国道、翔纬路、天纬路、三马路、元纬路、五马路、永乐桥围合的范围。总面积418公顷,其中水域面积76.17公顷。重点保护海河沿岸近代优秀建筑群、11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历史桥梁及城市轮廓线。5. 一宫花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南至博爱道,西至海河东路,北至建国道、胜利路、兴隆街,总面积54.7公顷。重点保护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造型优美、风格多样的建筑群,以及街巷空间协调统一的整体风貌。6. 鞍山道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新华路、四平东道、南京路、万全道、陕西路、多伦道围合的范围,总面积40.8公顷。重点保护段祺瑞旧居、静园、原日“武德殿”等文物保护单位,沿街历史建筑及传统街道空间尺度。7. 赤峰道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新华路、营口道、南京路、哈尔滨道围合的范围,总面积17.5公顷。重点保护张学良、范竹斋、任凤苞等名人故居及大量的历史性住宅建筑。8. 劝业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兴安路、哈尔滨道、辽宁路、长春道、和平路、原浙江兴业银行界线、滨江道围合的范围,总面积3.7公顷。重点保护以劝业场为代表的近代商业建筑群。9. 中心花园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和平路、营口道、新华路、哈尔滨道围合的范围,总面积9.9公顷。重点保护以中心花园为中心的放射状街区布局及分布在其内大量的公寓住宅、花园别墅、金融办公建筑等。10.承德道历史文化街区12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保护范围:哈尔滨道、吉林路、营口道、和平路围合的范围,总面积16公顷。重点保护渤海大楼、原东莱银行大楼、原首善堂等文物保护单位及该区的整体风貌。11.解放北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张自忠路、台儿庄路、保定道、大沽北路、营口道、吉林路围合的范围,总面积44.9公顷。重点保护该区的街巷空间,完整而富有特色街道界面和大量的金融、商业建筑。12.五大道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南京路、马场道、合肥道、九江路、浦口道、九龙路、绍兴道、桃源村大街、友谊北路、湛江路、41中学东侧围墙、津港路、马场道小学围墙、津河、西康路、成都道、昆明路、岳阳道、西安道、成都道围合的范围,总面积191.7公顷。重点保护大量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殖民地居住建筑、略带弯曲的方格路网、连续并富有变化的街巷空间。13.泰安道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东至台儿庄路,西至新华路,南至南京路、曲阜道,北至保定道,总面积49.5公顷。重点保护孙传芳、倪嗣冲、靳云鹏、陆洪涛等名人住宅及原英驻津领事馆、原安里甘教堂等文物保护单位。14.解放南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曲阜道、台儿庄路、琼州道、福建路、绍兴道、解放南路、解放北路围合的范围,总面积50.7公顷。重点保护大量的花园住宅、公寓及原德国俱乐部、吴硫麟旧宅、张勋旧宅等文物保护单位。13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15.蓟州历史文化街区独乐寺历史文化街区是以辽代建筑独乐寺及白塔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保护范围约为18公顷。16.蓟州渔阳鼓楼历史文化街区渔阳鼓楼历史文化街区是以明代建筑鼓楼、文庙、鲁班庙及关帝庙等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保护范围约为10公顷。17.宝坻桃花坞历史文化街区桃花坞历史文化街区是以桃花坞公园为核心展示传统商业的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保护范围约为32公顷。18.宝坻老城历史文化街区宝坻老城历史文化街区是以辽代建筑风格的石经幢、大觉禅寺罗汉堂及广济寺为核心的历史文化街区,整体保护范围约为65公顷。第21条 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保护历史文化遗存比较丰富、文化特色比较明显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杨柳青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葛沽镇、独流镇、精武镇、小站镇等市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丰台镇、北塘镇、大邱庄镇等区级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西井峪村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果香峪等市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中营村、小靳庄村、老米店村、泥沽寨村、当城村等区级历史文化名村。在专项规划中进一步划定保护范围及提出保护策略。保护大口屯镇、西双塘村、西钓台村、石辛庄村、陈家口村、14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小辛码头村等特色村镇。第22条 工业遗产保护以厂区空间格局、建构筑物、景观元素、工艺流程等物质与非物质遗产为主要保护内容,重点保护38处工业遗产。第23条 不可移动文物及历史建筑保护1、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共39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8处,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212处,天津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55处。2、保护历史建筑877处(含不可移动文物141处),其中特殊保护等级61处,重点保护等级210处,一般保护等级606处。第24条 地下遗址保护保护天津卫故城、蓟州古城、西钓台古城、泉州古城、秦城、军粮城等大体量地下遗存,以及900余处地下文物(古遗址、古墓葬等)。重点保护遗址地上及地下核心资源,全面保护遗址周边自然生态环境,城市、镇村的发展应避开遗址,并将遗址保护利用纳入城乡规划。在专项规划中确定遗址的具体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第25条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757余处,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33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24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约600余项。15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第三节 空间管制规划第26条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面积2980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约25%。包括八仙山、盘山、蓟县中上元古界等3处山地自然保护区,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蓟县国家地质公园内的黄崖关断崖、九山顶石英砂岩峰林、府君山地质构造遗迹3处景区,引滦、引黄、南水北调输水河道和干线,以及海河、独流减河等19条一级河道,于桥水库、团泊鸟类自然保护区、北大港湿地保护区等11处水库水面,汉沽盐田等1处盐田,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大黄堡湿地2处湿地自然保护区,青甸洼、黄庄洼等洼淀,16处郊野公园、33处城市公园,中心城区外环线绿化带、中心城市3条生态隔离廊道,西北防风阻沙林带、沿海防护林带、铁路和高速公路防护林带等。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分为红线区、黄线区,实行分级管控。 红线区面积约1900平方公里,包括各类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河道控制线及以外每侧一般不小于25米的范围,水库控制线及以外一般不小于25米的范围,以及上述山地、公园、林带保护范围。在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红线区内,除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和审定的规划建设用地外,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红线区内现有镇、村由区政府组织编制相关规划,报经市政府批复后,逐步实施迁并。黄线区面积约1080平方公里,为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中红线区以外的其他地区。黄线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管16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理,从事建设活动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红线区和黄线区内涉及自然保护区的部分,应按照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实施严格的保护与管理;不同类型保护区的重叠部分,按照最严格的管控标准实施保护和管理。第27条 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面积450万亩(3000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约25.2%。形成“一环四片”的基本农田布局。“一环”为中心城区外围环状布局基本农田,限制城镇建设用地蔓延;“四片”分别为静海-大港、武清-宝坻西部、宝坻东部-宁河、蓟州等4片布局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域。遵循《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确保区内基本农田总量只增不减,实现优质农田资源的永久保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第28条 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由城镇规划建设区、重大战略发展预留区、土地利用规划有条件建设区等构成。市域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3410平方公里,其中中心城市范围内开发边界2350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实施市级与区级两级管控。市级管控边界包括中心城市开发边界、外围城区和功能组团开发边界,管控规模为3060平方公里。区级管控边界为外围五区范围内的建制镇、园17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区和独立选址项目的开发边界等,规模为350平方公里,具体布局需在避让永久生态保护区域、基本农田等限制性要素基础上,由各区总体规划具体落实。严格控制城镇开发边界外的各项建设活动,除重大交通设施、必要的市政公用设施、旅游设施和公园外,原则上不得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安排城镇用地指标、不得作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需突破城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专题修改论证,且保障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总量平衡。第29条 城市生态空间城市生态空间是指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之外,具有保护城市生态要素、维护城市总体生态框架完整、确保城市生态安全等功能的区域,需要进行保护的区域包括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基本农田保护区域,以及其他具有重要潜在生态修复价值的水面、林地等区域。面积约7225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60%以上。城市生态空间内的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实施严格的保护与管理;其他具有重要潜在生态修复价值的区域参照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实施分级管理。 第30条 “三区”划定1.禁建区包括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内的红线区、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18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地下水源核心区、蓄滞洪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坡度大于25%的山地、历史文化遗址等。面积为3533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29.1%。禁建区内原则上禁止与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无关的城乡开发建设行为;现状与保护无关的建构筑物应有序搬迁,并实施相应的修复措施和补偿政策。2.适建区范围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相对应,面积3410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28.1%。适建区内的开发建设活动,按照城镇开发边界的相关要求进行。应优先满足基础设施用地和社会公益性设施用地需求;以节约和集约用地为原则,加强已建区的城市更新改造与环境整治。3.限建区指禁建区、适建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面积5191平方公里,占市域面积的42.8%。城市开发建设活动应避让限建区;确有必要开发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应在地质和生态综合评价基础上,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进行;限建区内的现状城镇建设区,应按照相关的保护要素提出具体建设限制标准,并实施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补偿政策,达到相应的保护要求。第31条 中心城市“四线”管控1.蓝线划定一级河道和大中型水库等主要地表水体的城市蓝线范围,面积约532平方公里。其他河道的蓝线由专项规划和下层次19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城乡规划具体划定。城市蓝线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管控。蓝线范围内原则上可进行水利工程、市政管线、港口码头、道路桥梁、综合防灾、河道整治、园林绿化、生态景观等公用设施建设,对其他确需占用河道建设的项目,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依法对占用水域岸线进行补偿。2.黄线划定城市公共交通、城市水厂、海水淡化厂、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厂、(热)电厂、50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燃气门站、燃气储配站、生活垃圾处理厂等大型市政基础设施的城市黄线范围,面积约3400公顷。其他黄线范围由专项规划和下层次城乡规划具体划定。城市黄线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管控。城市黄线控制范围内应保障设施自身运行安全,对现有损坏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正常运作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整改或拆除。3.紫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纳入紫线范围进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紫线范围总面积1118公顷。历史街区外的历史建筑应在专项规划中单独编制保护图则,划定紫线范围。城市紫线严格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管控,严格保护历史街区、历史建筑。4.绿线城市绿线是指中心城市内重要的生态绿地、郊野公园、市级20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公园、部分防护绿地等用地范围的控制线,总面积576平方公里。具体内容以《中心城市四线管控规划图》为准。区级及以下公园绿线范围由专项规划和下层次城乡规划具体划定。城市绿线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管控。 21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第四章面向区域的市域空间格局第一节 市域空间布局 第32条 总体发展战略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深化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城市定位,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功能,规划实施“双城双港、相向拓展、一轴两带、南北生态”的总体空间发展战略。构建以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为“双城”、天津港南港区和北港区为“双港”的相向发展格局,坚持“双城双港”合理分工,功能互补,促进港城协调发展。沿京滨综合发展轴、西部城镇发展带和东部滨海发展带,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促进与周边省市及其他地区的协作与交流。建设以“团泊洼水库—北大港水库”湿地为重点的南部生态体系,以蓟州山地和“七里海—大黄堡”湿地为重点的北部生态体系,形成南北生态屏障,完善城市生态体系。第33条 市域城镇空间结构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对接“一核、双城、三轴、四区、多节点”的区域空间结构,强化京津双城联动发展,形成“一轴、两带、三区”的市域空间结构。以保障生态安全为前提,推进区域协调与城乡发展,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格局。(1)一轴为京滨综合发展轴以武清-中心城区-海河中游地区-滨海新区核心区为主体,构建京滨综合发展轴,对接首都核心区,支撑京津双城联动发展。22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依托海河提升生态魅力与国际化水平,联动北京打造北部先进制造研发、南部创新发展两条廊道,建设成为京津冀区域科技研发转化、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发展带和主要城镇聚集轴。(2)两带为西部城镇发展带和东部滨海发展带西部城镇发展带串联蓟州城区—宝坻城区—中心城区—西青城区—静海城区等地区,向北对接北京并向河北北部、内蒙古延伸,向西南辐射河北中南部,并向中西部地区拓展。应重点推进区域节点城镇建设,培育区域性专业化职能,强化城镇产业集聚,辐射带动冀中南地区发展。东部滨海发展带串联宁河城区—生态城—滨海新区核心区—大港城等地区,向南辐射河北南部及山东半岛沿海地区,向北与曹妃甸和辽东半岛沿海地区呼应互动,是拓展滨海新区辐射带动效应、整合环渤海地区的重要依托。应着力推进产业升级,形成与岸线湾区保护相协调的滨海型城镇发展区,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滨海城市,成为引领环渤海地区发展的引擎。(3)三区为三片生态保障区域包括蓟州山地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七里海—大黄堡”湿地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团泊洼水库—北大港水库”湿地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区。三片生态保障区域与京津冀生态廊道联通,形成区域重要的山海生态通廊。应重点推进生态河流廊道治理和湖泊湿地保护与修复,联通南北生态,强化生态间隔,扩大区域生态空间。23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第二节 市域城乡发展第34条 城乡居民点体系以全域统筹、城乡一体、协调发展为原则,以行政区为单元,推进市域空间治理体系由功能区板块管理向行政区综合治理回归。规划形成“主城—辅城—功能组团—小城镇—新农村”五级城乡居民点体系(详见附表)。(1)主城包括滨海新区和中心城区。主城是天津城市功能的核心载体,是京津世界城市的重要职能组成部分。发挥滨海新区的综合配套改革和金融创新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大力推进投资与服务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创新,把滨海新区建设成为国家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对外开放门户、国际航运核心区和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环渤海地区升级发展引擎。推动中心城区区域服务职能提升,建设成为国际化的商贸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中心、科教创新中心。加强中心城区与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疏解中心城区人口与非核心职能,建设网络化发展的都市区域。(2)辅城规划7个辅城,分别为西青城区、津南城区、武清城区、宝坻城区、宁河城区、静海城区和蓟州城区。辅城是天津市融入京津冀协同战略,承担区域性专业化职能、带动区域发展的重要节点;是天津推进新型城镇化、带动乡村地区发展的主要层级。辅城与主城共同构筑天津参与国际竞争、统24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筹全市城镇化与工业化进程的都市区化发展格局。津南城区人口规模为55万人,发展定位为国家高教高职产学研示范基地、新兴产业集聚与创新活力区、产城融合的生态宜居新城区。西青城区人口规模为80万人,发展定位为国家电子信息和汽车产业基地、科教商务服务中心、综合交通枢纽,文化生态宜居城区。武清城区人口规模为75万人,发展定位为京津双城协同发展枢纽节点,高端制造研发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国家大学创新园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宝坻城区人口规模为60万人,发展定位为京唐秦发展轴上的科技创新转化基地、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商贸物流基地、历史文化城区。宁河城区人口规模为30万人,发展定位为津唐协作的重要支点,商务休闲和旅游服务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生态宜居城区。静海城区人口规模为50万人,发展定位为京津冀健康产业基地、先进制造和物流基地,生态文明示范城区。蓟州城区人口规模为35万人,发展定位为京津冀休闲之都、历史文化名城、现代化旅游城市、生态宜居城区。(3)功能组团规划建设7个功能组团,分别为国家大学创新基地组团、未来科技城组团、东丽湖组团、北辰产业组团、子牙组团、京津新城组团、州河产业组团。25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落实京津冀“4+N”非首都核心功能承载平台建设要求,在滨海新区建设京津冀区域战略合作功能区基础上,推进功能组团建设,提升专业化职能,推进产城融合,引导人口与产业集聚。(4)小城镇规划建设50个特色城镇,即杨家泊、小王庄、太平、油田生活区、中塘、茶淀;军粮城、华明;辛口、王稳庄;葛沽、八里台、小站、北闸口;双口-青光、大寺、西堤头;王庆坨、汊沽港、梅厂-上马台、崔黄口、大王古庄、河西务、大良;林亭口、大口屯、新安镇、八门城、新开口、大唐庄和口东;独流、王口、大邱庄、中旺、唐官屯、双塘;东棘坨、七里海、潘庄、宁河、丰台、岳龙;下营、马伸桥、官庄、邦均、上仓、礼明庄、许家台。特色城镇是农村居民就近就地城镇化的重要载体。以区域市场连接、产业有效聚集、历史特色传承为重点;以现代产业、民俗文化、生态旅游、商业贸易、自主创新等特产业为突破;以城镇精细化精致化智能化管理为抓手,增强特色城镇的就业提供、生活服务和生态保护功能,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成为辐射带动周边乡村地区的就业中心和公共服务中心。努力打造绿树环绕、花草覆盖、干净整洁、管理有序、清新亮丽的美丽小镇。小城镇的建设应节约用地,紧凑发展,注重保护生态环境,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提升对周边乡村地区的公共服务能力。 26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5)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保护特色文化村落,保护园林田塘等农村自然风光,保留村庄原有形态,形成干净、整洁、便捷且各具特色的乡村人居环境。以3-5公里为半径推进中心村建设。增强中心村对周边农村地区的服务覆盖能力,促进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和生态农业发展。第35条 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主城—辅城—功能组团—小城镇—新农村”5个层级,分别按照行政管理、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交通、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类型进行标准化配臵,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全面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在主城和辅城形成完善的文教体卫设施体系,促进各类资源的集聚和共享,形成30分钟公共交通可达的公共服务圈。在特色城镇因地制宜发展集教育、医疗、体育、文化、商贸等于一体的公共服务中心。完善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出行条件,保障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新农村配臵村委会、老年活动室、卫生室、体育建设点、文化站等基本服务设施,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的城乡统筹。第36条 基础设施网络与共建共享构建“网络化、多元化、集约型”的基础设施网络结构,加强重大基础设施的统筹建设,实现引滦和南水北调双水源联合调度,推进特高压交、直流等跨地区输电通道建设,搭建城市信息27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基础设施网络,保障区域资源、能源供给安全和联网互通,提升事故应急能力。第37条 重要通道控制预留(1)交通廊道控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结合铁路、主要道路和主要市政管线(管廊)划定和预留控制带。铁路。铁路方面充分预留津石铁路通道,并在天津海河南北侧预留天津与北京及新机场联系的多条城际铁路通道。应满足《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铁路安全距离的要求。铁路规划控制区为中心城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内的高速铁路段建筑控制区为轨道中心线以外各40米,其余区域为外侧轨道中心线以外各50米;一级铁路正线为外侧轨道中心线以外32米;二级铁路正线为外侧轨道中心线以外25米;三、四级铁路为外侧轨道中心线以外15米。轨道交通。规划预留中心城区、滨海新区与各个辅城、组团间的轨道交通联系通道。为全市域建设一体化、综合轨道客运交通系统预留条件。每个通道内具体轨道交通线路制式视实际需求,可以选择市郊铁路、市域轨道、地铁、轻轨、有轨电车或其他中运量轨道交通系统。道路交通。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普通国道不少于20米,普通省道不少于15米,区级道路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2)市政廊道控制加强大型市政廊道控制。沿交通、河道防护绿地、生态廊道、28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现状管廊等统筹布臵宽度为80-600米的输水、输气、电力等大型市政廊道,控制为市政廊道用地,满足区域水资源、能源需求。第三节 五区发展指引第38条 武清区发展指引武清区发展定位为京津双城协同发展枢纽节点,高端制造研发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国家大学创新园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推进京津冀国家大学创新园区建设,提升武清城区宜居品质与区域化服务水平,推动武清开发区创新升级发展,建设武清电子商务聚集区。强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人口向城区集聚。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在保障区域生态廊道前提下,推进国家大学创新基地建设。空间发展实施战略预控、组团开发策略,提高产业准入门槛,打造京津产业创新引领区、协同发展示范区。围绕大黄堡湿地、永定河、北运河等重要生态资源开展生态修复工作,重点保障京津生态廊道的连通性与安全性,积极履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要求。第39条 宝坻区发展指引宝坻区发展定位为京津联动桥头堡,京唐秦发展轴现代化中等城市、科技绿色产业重镇、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深化京津双城互动,引入北京科技与智力资源,推进京津中关村科技园区、高铁站周边地区、京津新城组团建设,引导产业集中发展,实现现代服务业集聚。29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严格控制京津新城组团用地规模,重点建设黄庄洼国家湿地公园、潮白河湿地公园及潮白河生态廊道。突出辽文化风貌特色,营造宝坻文化特质,提升宝坻城区的环境品质,打造宜居城市。第40条 宁河区发展指引宁河区发展定位为京津唐地区的生态涵养区,津唐协作的重要支点,商务休闲和旅游服务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严格保护七里海古海岸湿地保护区,加强生态修复工作,将其建设成为环首都国家公园。以蓟运河为依托,打造文化休闲旅游带,塑造宁河生态城市特色。以未来科技城(清河农场)、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芦台农场)与大北镇为载体,推进京津冀合作,创建协作示范区,提升宁河的产业发展水平。提升宁河城区环境品质,加强与滨海新区生态城片区的联动发展,融入滨海新区发展格局,承接新区部分专业化功能。第41条 静海区发展指引静海区发展定位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京津冀健康产业基地、先进制造和物流基地,建设成为生态文明示范区。推动静海城区和团泊西区一体化发展,建设区域专业化卫星城市,强化健康、体育等区域性功能培育。提升城区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提升面向冀中南的区域门户服务职能。高品质建设南运河风貌带、林海生态经济区、团泊东文化旅30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游区,营造津沽水乡城市特色。提升子牙循环产业区区域辐射带动能力,加强与西青华苑地区对接,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发展,建设功能组团。优化团泊东景观风貌和功能配套。加强大邱庄、唐官屯等城镇建设,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引导人口与产业集聚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第42条 蓟州区发展指引蓟州发展定位为京津冀休闲之都、历史文化名城和现代化旅游城市。加强盘山、八仙山等山区以及于桥水库周边、青甸洼等重要生态斑块的保护,保障天津的生态格局与用水安全。发挥生态、文化等特色资源,发展旅游产业。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要求,围绕旅游资源,盘活乡村土地等资产,推进特色城镇、美丽乡村建设。以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为载体,加强京津冀产业对接,提升蓟州的产业发展水平。保护各类文化遗存,推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控制蓟州城区发展规模,传承风貌特色,提升城区宜居品质。31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第五章集约紧凑的中心城市布局第一节 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协同发展第43条 中心城市功能组织深入实施“双城双港”空间战略,加快滨海新区核心区建设与中心城区功能提升,二者分工协作、功能互补,实现城镇空间组织主体由“主副中心”向“双中心”结构转换,推进天津世界门户城市功提升。中心城区是滨海新区发展的依托,是城市的行政文化中心、商贸服务中心,是反映中国近代史的历史文化名城。顺应京津同城化的趋势,未来中心城区将承担北京部分区域服务职能,成为京津世界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成为国际化的商贸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中心、科教创新中心。滨海新区核心区是城市重点发展和建设地区。未来重点突出国际化职能发展,建设成为京津冀世界级城镇群对外开放的门户、国际航运核心区和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成为引领环渤海地区乃至中国北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加强西青、津南两大辅城区,以及航空城、生态城、大港城建设,承载市级专业化服务职能,推进产城融合发展,构筑“双城”引领的网络化城市发展格局。第44条 中心城市空间结构形成“双城双廊、一河两湾”的多中心空间布局。“双城”是指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32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双廊”是指依托城际铁路枢纽和城市轨道,形成的海河南北两岸的两条城镇发展廊道。推进北部廊道产城融合发展,推动空港经济区、滨海高新区、泰达母区等地区由产业区向综合性城市地区转型,提供适应创新发展需求的服务供给,建设京津科技新干线。以海河教育园、华苑地区为核心,加强南部廊道创新集群培育,建设西青、津南辅城区,培育特色小城镇,营造职住平衡的多元创新空间。“一河”为海河生态魅力中轴。在海河中游地区划定预控区,限定准入条件,储备为承载国际化职能的战略空间。“两湾”分别为滨海新区南部的天津生态湾和永定河口北侧的国际休闲湾。两湾地区是塑造天津海滨城市特色,提升国际化水平和陆海生态修复的重要载体。通过“两湾”建设,推动天津滨海地区从生产岸线主导向高品质生活、生态岸线融合转变。第二节 中心城区优化提升 第45条 发展定位与规模控制中心城区定位为国际化商贸服务中心、文化旅游中心、科教创新中心,天津行政文化中心、反映中国近代史的历史文化名城。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475平方公里。严格控制中心城区规模,2030年中心城区人口规模控制在620万人。第46条 空间布局优化调整将北部地区纳入中心城区,完善中心城区空间格局。33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推进楼宇经济发展,调整中心城区的公共服务体系,形成“一主五副”格局,其中小白楼-文化中心为城市服务主中心,建设西站地区、天钢柳林、北部地区等公共服务中心,缩减中心城区南北发展差距。以海河为轴带,联动14片历史街区、西站片区、老城厢片区、人民公园片区、文化中心地区、棉三片区,建设中心活力区,面积约37平方公里,发展都市经济和文化旅游,提升中心城区活力。优化中心城区“双环多射”的水网与绿廊构成的蓝绿网络系统,控制外环线500-1000米生态隔离带,建设沿海河、北运河等河流的景观生态绿道,提升城区宜居品质。第三节 滨海新区开发开放 第47条 发展定位滨海新区是我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国际航运核心区、国际自由贸易示范区、金融创新运营先行区、先进制造和研发创新基地,逐步成为国际化、创新型的生态宜居海滨城市。第48条 空间布局优化调整规划滨海新区形成“一主三副”空间布局。“一主”为滨海新区核心区。建设以商务金融、航运服务、文化科研等现代服务业为核心的国际港口城市标志区、北方自由贸易核心区、生态宜居示范区。34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三副”为依托生态城、航空城、大港城三大片区形成的三个公共服务副中心。其中生态城统筹汉沽城区、航空城统筹高新区、开发区西区,形成一体化发展格局;加强大港城与油田生活区联动发展,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臵。围绕产业定位,推进三大片区产城融合发展,完善公共服务职能,加强轨道交通支撑,有序推进新区建设与旧城区改造,有效承接首都、市区人口疏解和核心区功能外溢,优化生态环境品质,打造环境优美、宜业宜居的产城融合发展区。推进滨海新区产城融合发展,加强居住用地规模控制;结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高新区等园区强化保障性住房配臵。保障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加强轨道交通支撑。区域层面新建京滨城际、环渤海城际;市域层面建设市域轨道Z2线、Z4线,市郊铁路李港线、津山线。第49条 滨海新区核心区滨海新区核心区定位为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北方对外开放门户,逐步发展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环境优美的海滨生态宜居城区。优化滨海新区核心区港城关系,将东疆、北疆、南疆港区纳入核心区一体化管理,推进港区向高端物流、国际贸易和航运服务功能升级发展,促进港城结合区域融合协调发展。滨海新区核心区规划范围为467平方公里,城镇人口规模将达到320万人。整合于家堡、响螺湾、泰达MSD及周边地区,塑造滨海中心标志区,形成以双创特区为引领的国际化服务中心。搬迁散货物35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流中心,利用自贸区政策,发展髙端服务业及清洁物流产业,推动区域产城融合度展,提升核心区承载能力。调整滨海高铁站周边地区的功能定位,联动北京,强化科技研发与服务职能发展。依托紫云公园、大沽化搬迁区,建设滨海新区中央公园和文化中心,提升城区发展品质。第四节 环城四区转型升级第50条 东丽区发展指引东丽区发展定位为京津冀重要的临空产业基地,以空港为核心的现代综合服务区,高端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智慧生态城区。以东丽湖、航空城、军粮城等地区为重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承载能力,结合郊野公园、绿楔、绿廊的建设,形成组团式的发展格局。规划建设航空城综合性城市公共中心,渤龙湖商务中心、无暇街文化创新中心两个专业化中心,完善新立、军粮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东丽区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加强海河两岸、东丽湖地区城市设计,塑造滨水现代城市风貌特色。至规划期末,加强居住用地规模控制,支持空港经济区、开发区西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产城融合发展。规划控制公共绿地9处以上,保障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规划建设4处郊野公园,即东丽郊野公园、东丽湖郊野公园、东军粮36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城郊野公园、军粮城郊野公园。沿外环线、蓟汕高速、东经路、唐津高速规划、津滨高速建设生态廊道。第51条 西青区发展指引西青区发展定位为中国北方的电子信息与汽车产业基地,科技商务服务中心与综合交通枢纽,文化生态宜居城区。规划建设西青城区综合性城市公共中心,重点提升大寺创新功能,优化城区服务水平。建设南站综合交通枢纽,新建津沧城际、市域Z2线等轨道交通线路,预留京滨城际南线廊道。保护杨柳青镇、精武镇、当城村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小南河村等特色村镇。至规划期末,加强居住用地规模控制,重点在大寺镇、中北镇、王稳庄镇布局保障性住房用地。强化西青区的区域性科技服务功能,推进产业升级与产城融合发展。控制公共绿地11处,保障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建设3处郊野公园,即西青郊野公园、子牙河郊野公园、津西郊野公园。依托外环线、独流减河,规划生态绿廊。第52条 津南区发展指引津南区发展定位为国家高教高职产学研示范基地、新兴产业集聚与创新活力区、产城融合的生态宜居新城区。促进咸水沽与海河教育园区一体化发展,建设津南城区。将八里台镇、小站镇、北闸口镇、葛沽镇建设成为生态宜居特色小37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镇。规划建设津南城区综合性城市公共中心和海河教育园区专业化服务中心。促进区内工业园区与教育园区联动发展,以创新驱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打造创新集群,提升科技含量,降低产业能耗。保护葛沽镇、小站镇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加强海河南岸地区的空间预留,塑造滨水现代城市风貌特色。至规划期末,加强居住用地规模控制,重点在八里台、小站、北闸口建设保障性住房。保障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规划建设2处郊野公园,即津南郊野公园和小站葛沽郊野公园。保护贝壳堤绿廊、教育园内部绿廊、外环线绿廊,强化生态隔离地区对城镇空间格局的限定作用。第53条 北辰区发展指引北辰区发展定位为北部中心活力区,京津走廊科技创新基地,商贸流通基地,生态宜居城区。加快中心城区北部地区建设,有序推进南仓编组站外迁,推动北辰区与中心城区的一体化发展。推动大双组团建设,实施京津城际北辰地区综合提升计划,推进有机更新,调整用地结构,提升宜居品质。增强双口—青光、西堤头等小城镇公共服务设施配臵,引导人口与产业集聚发展。至规划期末,加强居住用地规模控制,重点在双口—青光、大张庄—双街、西堤头地区结合示范镇建设保障性住房。重点建设银河等公共绿地,保障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建设3处郊野公园,即北郊生态公园、北运河郊野公园、子牙河38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郊野公园。第五节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第54条 公共中心体系规划形成由三级公共中心和专业化服务节点构成的中心体系。一级公共中心是城市最核心、最重要的公共中心,承担全市和区域的综合服务职能,包括小白楼-文化中心公共中心和于家堡公共中心。二级公共中心是承载部分市级或辅城功能的综合性公共中心,主要包括西站公共中心、天钢柳林公共中心、中心城区北部地区公共中心、空港公共中心、生态城公共中心、大港公共中心、西青公共中心、津南公共中心。三级公共中心是为承担城市片区综合服务功能的公共中心,主要包括侯台、津滨、杨柳青、京津路、新立、军粮城、胡家园、大港油田等。专业化服务节点是指具有一定的区域性专业化职能的服务中心。主要包括梅江、银河、南淀、海河教育园、无暇街、渤龙湖、滨海旅游区、滨海高铁站、北塘、东疆等。第55条 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行政办公完善中心城区宾水道行政中心的各项设施配臵;在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之间预留市级行政办公用地;其他行政办公用地在原基础上逐渐调整优化。39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2、文化设施构建涵盖国家级、市级、区级、街道(乡镇)级和居委会(村)级五个层级的文化设施服务新体系,规划期末天津市文化设施千人用地指标达到800平方米/千人。打造海河-北运河文化走廊,形成大型文化设施和特色文化设施集中布局的发展走廊,在海河教育园建设国家职业教育发展博物馆。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核心区作为文化发展和文化设施布局的核心地区。中心城区保留天津市文化中心,同时在河北区、河西区、红桥区等区域选址建设天津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工业遗产博物馆、民族文化宫等市级文化设施;滨海新区核心区建设滨海新区文化艺术中心,集中设臵滨海现代美术馆、滨海图书馆、滨海科普及规划展览馆等市级文化设施。中心城市强化区级公共文化设施的配臵。各区的区级公共文化设施按标准并结合人口规模配臵,重点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推进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有效整合和综合统筹利用,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街道(居住区)设臵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服务人口5-8万人,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居委会(社区)设臵文化活动室,服务人口0.3-0.5万人,建筑面积150平方米。镇村按照等级配臵相应文化设施。3、教育设施推动教育设施均衡化布局,采用新建、改扩和整合等方式,加强和完善基础教育设施布局。40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科学预测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增知幼儿园设施数量,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按照《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臵标准》(DB/T29-7-2014),优化中小学教育资源配臵,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高水平均衡发展。到2030年,中心城市预计拥有中小学数量1370余所。高等教育布局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依托现有高等教育布局,统筹高校空间拓展需求,在中心城市规划形成四个高等教育聚集区,分别为中心城区及周边高教聚集区(含原第一、二、三高教区)、海河教育园、大港高教聚集区、开发区高教聚集区。在未来科技城预留2平方公里的高等教育用地,重点承接优质高等教育院校,为推进天津的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创新发展提供空间保障。中心城市形成“一园两区多心”的职业教育总体格局。一园为海河教育园,两区为中心城区职业教育聚集区和滨海新区职业教育聚集区,多心为依托辅城的多个职业教育中心。整合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工高校、管理干部学院、广播电视大学等继续教育设施,满足人民群众多维教育需求,深入基层,与社区发展相结合。4、体育设施建立“区域级-城市级-城区级-社区/市镇级-小区级”五级配臵的公共体育设施体系。在海河中游地区规划区域级公共体育设施,用地规模150—200公顷,配臵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配套中心、体育公园等内容。41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在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规划两处城市级公共体育设施,每处用地规模控制在50-80公顷,配臵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配套中心、健身中心等内容。每个行政区设臵不少于1处城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可采取集中或分散的方式布局。配臵内容为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健身中心。中心城市范围内共规划35处城区级公共体育设施。以每5-8万人为单位规划社区级公共体育设施,配臵内容为社区体育运动场、足球场,一般规模为不低于0.65公顷。中心镇及城镇人口3万人以上的社区,应配臵公共体育设施,包括社区体育运动场和室内综合健身馆。以每1-3万人为单位规划小区级体育配套设施,每处最小规模600㎡,可结合小区及组团级绿地配臵。5、医疗卫生设施优化卫生资源布局,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逐步建立均衡有序的就医格局。建立以市级公共卫生机构为龙头、市区两级联动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居民步行不超过15分钟就能到达1所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心城区扩建部分医院,提升优势资源的服务辐射能力;迁建部分大型医院,疏解医疗资源。规划形成医大总医院、第一中心医院、中医一附院等5个市级医学中心;医大二附院、天津医院、中医药研究院附院等7个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市肿瘤医院、市胸科医院等8个市级专科诊疗中心。滨海新区加强城市新拓展地区资源布局,促进均衡发展;增加三级综合医院,达到每个人口高集聚的功能片区都有一家以上42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三级综合医院;健全专科医疗机构。规划形成第五中心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2个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和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1个市级专科诊疗中心。环城四区强化城区综合医院,保障每个城区都有一家以上三级综合医院;加强基层网络建设,保障基层网络覆盖到每个乡镇村。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3万-10万居民设臵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进行配臵,居民规模超过10万人的应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建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公共医疗机构等共同形成的公共卫生系统。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医疗机构。6、养老设施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集中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设施体系。重点建设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托老所。结合老年人口规模、养老服务需求,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确定设施规模,按照人均用地不低于0.1平方米,一般以300张床/处为主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臵养老服务设施。养老设施尽量选择靠近医院,交通便捷,生态环境良好的区域建设,形成以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为重点,统筹考虑滨海新区的设施布局,实现均衡发展。在新建区适当预留机构养老设施的发展空间。新增住宅应符合适老性及无障碍设计标准。推广在老旧小区逐渐增加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社区43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和农村托老所。 第56条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商业整合和平路-滨江道、东马路、小白楼地区共同构成国际性商业中心;整合解放路地区、天碱地区、响螺湾地区、于家堡地区共同构成国际性商业中心。培育建设9个市级商业中心和22个区级商业中心。加快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建设,构建“15分钟便民消费圈”,按照服务规模5-8万人设臵1处社区级商业中心标准,实现社区商业中心的全覆盖。2、商务办公结合市区级商业中心布局,规划10个生产型服务业集聚区,包括:中心城区核心商务区、友谊路金融集聚区、环天南大知识创新集聚区、高新区研发转化集聚区、天津港航运服务集聚区、东疆保税港融资租赁集聚区、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泰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空港国际航空产业集聚区和生态城数字信息和动漫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发展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文化创意等高端服务业。根据城市经济发展水平,控制商务办公楼宇发展规模,对新建地区谨慎开发。加快存量写字楼消化,完善周边商业、居住、交通、市政基础设施等设施配套,加强政策对楼宇经济发展的引导作用。3、金融业整合优化中心城市金融资源,加快集聚发展,规划形成“两44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年)文本心、两区、一后台”的金融业布局结构。其中,“两心”是指解放北路-文化中心周边地区和于家堡金融商务区;“两区”是指东疆保税港融资租赁集聚区和空港金融服务区;“一后台”是指开发区金融后台营运基地。第六节 住房与居住用地第57条 住房保障按照国家住房保障标准,加大对城市低收入群体、外来务工人员及农民的住房保障力度。采用公租房、廉租房、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改善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提高保障性住房对常住人口的覆盖率。新增保障性住房以公租房为主,不断提升公租房在保障房中的比重。控制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供给规模。中心城区重点推动棚户区改造、逐步更新老旧住宅区,改善城市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条件。滨海新区、辅城区及功能组团通过适度增加住宅用地规模,引导人口集聚。重点通过政府引导集中建设蓝领公寓的方式,满足产业发展必要的居住配套需求。特色城镇在现状城区基础之上进行城市发展与更新,加快城中村改造及还迁房建设,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公租房的运营机制。建设开放混合的居住社区,培育多元创新的社会氛围。鼓励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人才公寓和国际化社区;鼓励和引导各种类型、各个层次、针对不同群体住房的相对混合布局。保障性45 局划定中心城区、天津生态城、于家堡等十三片综合管廊主要 建设区域,中心城区形成“十区、五连、多点”的总体布局。94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 年)文本第十一章安全可靠的综合防灾体系第一节 城市防灾减灾体系第144条 灾险综合防御目标完善现代化的综合灾险防御与公共安全体系, 加强自然灾害、 工业风险和次生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 安全、保障安全发展。到 2030 年,基本建成与全市空间格局相 适应的多层次、全方位、高标准的工程与非工程体系,显著提升 防灾减灾能力和公共安全水平。 第145条 综合防灾规划加强与京冀灾险救助的区域联动, 共同构建应急救援体系与 生命线工程,加强“区域、市、区、镇、村”灾险综合救助和管 理。 规划市、区级应急指挥中心,规划应急综合信息指挥平台和 各处信息终端,以及各信息收集与发布设施。 建立以陆路交通为支撑、 海陆空统筹的区域和城市两级救援 疏散通道。 建设避难基地,设臵“中心、固定、紧急”三级避难场所。 划分灾险中心城区、滨海新区、环城四区、外围五区 4 类安 全分区, 健全灾险应急预案, 确保优质资源快速、 应急、 全覆盖。 规划实施中,加强各类灾防设施、风险源调查与评价,对于 尚未达到防御标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和区域, 依照有关法规、 规定, 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各区、园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安全审查,规95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 年)文本划实施的一切建设活动, 均应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确认是否进行相应的环境或安全等评价。第二节 抗震规划第146条 设防标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 GB 《中国地震参数区划图》 , 全市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5g-0.20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Ⅶ 度-Ⅷ度,生命线工程提高一度标准。 第147条 防震减灾规划市域内活动性断裂主要包括宝坻断裂、蓟运河断裂、汉沽断 裂、沧东断裂、海河断裂、大寺断裂、天津北断裂和天津南断裂 等,完善地震断裂区域设防要求。 建设项目必须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结果和抗震设防要求, 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新建、改扩建工程应全部达到抗震设 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 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并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确定的抗 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完善地震监测预报系统,加强观测场站建设。加强《天津市 地震监测设施布局规划》的实施工作,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 程,应当遵循国家有关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标准,避免对地震监测 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96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 年)文本第三节 防洪排涝规划第148条 防洪、防潮标准防洪标准。独流减河以北、永定新河以南、西部防线以东、 海堤以西的天津城市防洪圈以内范围(含中心城区、东丽区、津 南区全部,西青区、北辰区、滨海新区大部分区域)按照 200 年 一遇标准设防;武清、宝坻、静海城区、中新生态城按 100 年一 遇标准设防;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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