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费发放年底有结余60岁以上算不算劳动力小金库?但是结余劳动费,全部发放到参加劳动的个人手中。

财务违规违纪检讨书
篇一:财务违规违纪检讨书财务人员工作违纪检讨书财务人员工作违纪检讨书 尊敬的院领导: 事发于 年 月 日晚,由于对新系统操作的不熟悉,致使年终医保结 算工作拖沓不前,无法在正常的上班工作时间内完成。于是院领导安 排我当晚加班结算x 年尚未出院的医保在院病人,我加班至六点半, 还剩下三个未来得及办理出院结算的医保病人,本想交代给值班人员 来继续办理。奈何,当晚值班人员也需对农合病人办理中结,顾及不 暇。而我因为不必要的个人因素没有继续加班,耽误了医院的年终结 算工作,致使医院的财务工作没能正常开展。对此,我的心情非常沉 重和抱歉! 在自我反省的过程中,痛定思痛把犯错原因归结如下: 1、责任心不强。所谓食君之禄,担君之忧,作为一名收费人 员,本该恪尽职守辅助财务完成医院统计工作。更要端正自身的工作 态度,切忌工作上的随意性。2、纪律性不强。要严格按照医院规章行事办事,自始自终相 信不以规矩,难成方圆这一古训。无论做事还是做人,都要循规蹈矩。也只有循规蹈矩,方可成圆。经过这次事情,我为我的行为感到后悔,也对收费处带来了 不好的影响,为了对我的过失负责,我愿意接受该有的惩罚。通过此 次教训,我将当作极其宝贵的经验财富加以吸取,并深刻铭记于心, 时常警醒自己。对于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我也要放正态度,要求自己 深刻反省,做事要有始有终。真心感谢领导的教诲,希望在今后的成长过程中,能从你们 身上学得到更多的智慧,能得到你们的教诲和帮助,我倍感幸运!并 且保证今后不会再出现类似的情况,如有再犯,请院领导重罚。检讨人:篇二:财务违规违纪检讨书本报讯江南都市报记者陈文秀、实习生刘慧萍、江国稳报道:2月9日,南昌市纪委监察局官方微博 @洪城清风 发布消息,南昌市部分县区对4起违纪违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进贤县:鄱湖局局长公车私用被处分日上午,进贤县鄱湖局局长吴结文驾驶公车(车牌号为赣A86266)到进贤大道凤凰街路口接其妻子,然后送其妻子到青岚小区接收新房装修所需的材料。经研究,给予吴结文党内警告处分。东湖区:园林所干部与暗访人员发生冲突被处分日上午,东湖区园林所干部黄智辉上班时间在其办公室电脑上玩纸牌游戏,被纪委暗访工作人员发现;黄智辉发觉有暗访工作人员对自己进行拍摄,迅速起身阻挠暗访人员拍摄,并与暗访人员发生 抓手 、 抱腰 等肢体冲突,造成恶劣影响。经研究,给予黄智辉行政警告处分。青山湖区: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打瞌睡被辞退日15时,青山湖区塘山镇便民惠民服务中央房管所窗口工作人员徐鹏上班时间打瞌睡。经研究,给予徐鹏辞退处理,今后不得返聘;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塘山镇房管所所长万德明通报批评处理,责令其在本单位机关干部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的资格,并扣减个人一个月绩效工资。日15时,塘山镇便民惠民服务中央计生办工作人员万露上班时间擅自脱岗。经研究,给予万露通报批评处理,责令其在本单位机关干部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的资格,并扣减个人一个月绩效工资。(凤凰网)本报1月17日讯(记者 陈加宝)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以来,全省各级财政对9274个单位实施检查,查处违规违纪金额679.5亿元;同时,省级 三公 经费下降20%以上。省财政厅厅长于国安在会议上表示,去年以来,全省收入过1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119个,比上年增加7个,其中过30亿、50亿、100亿元的分别达到44个、24个、4个。此外,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 三公 经费、楼堂馆所建设和节会、庆典、论坛等活动开支,去年省级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3.2%,省级 三公 经费下降20%以上。同时,我省去年出台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设立、使用、监督等制定严格的管理程序和操作规范,省级专项资金由243项压减到99项。&(舜网)违纪违规个人书面检查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决定 财务人员违纪检讨书主要针对过去两年各项经费收支使用管理情况京华时报讯 据中国军网报道,经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全军财务工作大清查实施方案》,计划利用一年时间,对全军2013年度和2014年度各项经费收支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着力纠治财经违规违纪问题。据介绍,这次全军财务工作大清查,按照全面清查、摸清底数、联合检查、分级实施的思路,重点抓好“四查四治”,通过查清经费资金流向、支出凭证、内部接待场所和预算外经费管理情况,着力治理虚报冒领挪用经费、“假发票”、转移开支、“小金库”等问题。记者了解到,这次全军财务工作大清查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上级检查、常态运行4个阶段实施。大清查坚持查改并重、纠建并举,既要抓好已有问题的整改,更要注重完善政策制度,健全防范违规违纪问题的长效机制。《实施方案》针对“四查四治”内容,从财务业务处理和完善制度机制层面分别明确了具体整治办法。中央军委要求全军各级要把开展财务工作大清查摆上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强有力全过程地抓好落实。要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贯穿于财务工作大清查全过程,严格政策标准,依法依纪清查整治,认真细致做好情况统计、数据核实、查找分析等工作,确保大清查的单位、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做到清查见底、整治见效。军队财经问题仍未根本纠治中国军网昨天发表题为《努力形成依法管财按章办事的新常态》的解放军报评论员文章。文章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军认真贯彻习主席关于 1篇三:财务违规违纪检讨书各地财政部门重点检查了辖区内有代表性的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财政资金投入量大、补贴对象范围广的交通行业等行业和领域开展检查。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存在会计核算不实、随意调节利润、以假发票报账、违规发放补贴等问题,少数单位存在私设“小金库”、少缴税款、编制虚假财务报告等问题。其中:医院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在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资产、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医药生产和流通环节存在虚构交易、虚列成本费用、资产核算不实以及假发票入账,少缴税款等问题。公共交通行业存在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比较薄弱,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以及财务会计违规等问题;部分中小企事业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薄弱,存在白条入账、会计账簿设置不规范、会计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财政部门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整改,追缴财政资金9.72亿元,追缴税款4.49亿元,没收及罚款3417.38万元。深圳查出违规6.9亿元2014年,广东省各级财政部门组织1617人次。全省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640户,查出违规、违纪问题金额87109.63万元,处理处罚117户,补缴税款199.24万元,追缴财政资金5067.28万元,对22户单位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30.97万元,移送相关部门处理4户,涉及金额3497.17万元。全省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105家,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和2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另外,深圳市共检查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71户,查出违规、违纪资金69717.30万元,处理处罚52户,补缴税款126.03万元,对7户单位处以罚款24.2万元,移送相关部门1户,涉及金额18039.79万元。91家会计师事务所领罚单检查中发现,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导向审计流于形式,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审计证据获取不充分,审计报告披露不全面,个别会计师事务所甚至出具虚假审计验资报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管理薄弱,存在自身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等问题;少数会计师事务所存在恶性竞争、审计收费偏低、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财政部门依法作出了处理处罚,共对91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经营业务、撤销等行政处罚,其中,对厦门呈祥源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泉州丰泽泉信联会计师事务所给予撤销的行政处罚。同时,对159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行政处罚,其中对107名注册会计师予以警告、45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暂停执业、7名注册会计师予以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责任编辑:DF154)篇四:财务违规违纪检讨书四 、 职工薪酬发放及核算管理方面 …………………………………… 41( 一) 薪酬发放管理 …………………………………………………… 41 ( 二) 职工教育经费、 工会经费、 五险一金管理 …………………… 52 ( 一) 收入、 成本核算方面 …………………………………………… 65 ( 二) 费用报销及发票管理方面 ……………………………………… 73 ( 三) 资金管理方面 …………………………………………………… 78 ( 四) 往来款项管理方面 ……………………………………………… 84 ( 五) 项目财务管理方面 ……………………………………………… 91五 、 财务收支合规性方面 ……………………………………………… 65六 、 内控制度建设方面 ………………………………………………… 100 七 、 财务人员勤勉尽职方面 …………………………………………… 107 一 、 “ 小金库 ” 方面【 常见问题 】1 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 “ 小金库” ;2 用资产处置、 出租收入设立 “ 小金库” ;3 以白条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 “ 小金库” ;4 将部分销售提成打入个人账户进行二次分配; 5 将政府拨款结余用于发放职工奖金、 福利费。【 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 】1 某公司在 2009 年至 2013 年, 以购买办公用品、 耗材、 食品等名义以及会议费的方式虚列公司成本, 用于购买各类预付卡 8 × × 万元, 购入 礼品、 高档酒等价值 5 × × 万元且未纳入法定账簿内进行登记、 核算, 以 8 × 万元。以上事项属于以虚列支出设立 “ 小金库” 的行为。虚列会议费方式分几次将报销款汇入旅游公司共计 2 × × 万元并从中支出 2 某单位在 2001 年底为实现破产、 争取政策, 经领导班子研究, 决定将账面做亏, 并导出账上资金, 以满足破产条件。2002 - 2003 年, 该单 位通过采取虚增成本费用、 截留废旧资产处置收入等方式共计套现 5 × × 1 万元, 并先后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并于 2004 年 5 月、 2005 年 10 月以某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公司定期存单形式分别存入银行, 未进财务大账, 形成账外资金。同时, 在关闭破产过程中, 该单位通过做大费用测算基数方式多获得国家破产补 助资金 6 × × 万元, 经某公司原总经理与少数人员商量后, 于 2007 年以 22 户, 并购买基金产品, 形成 “ 小金库” 。名已辞退或调离人员的个人名义, 将此笔资金存入在银行开办的个人账 3 某公司在 2005 年 - 2013 年期间将房屋租赁等收入 5 × × 万元、 从公司 “ 其他应收款 ” 转出 4 × × 万元, 账外存放, 形成 “ 小金库 ” , 用于 发放职工购物卡、 业务招待等请客送礼支出。4 某公司部分销售提成打入个人账户二次分配形成小金库。根据公司销售费用提成制度, 每月按销售回款金额的 2 5% 计提销售提成打入个人 账户, 用于营销部门的人员开支、 办公费、 差旅费、 招待费及其他日常活 动经费。5 某单位原街道办事处主任在任职期间, 通过向政府多报人员费用、少付专项工资、 领取政府专项活动经费直接放入 “ 小金库 ” 使用等方式违 规设立和使用 “ 小金库” , 用于发放街道办事处职工奖金、 福利费。6 某单位后勤中心主任于 2009 年 9 月前将临街店面押金 1 × 万元公款私存, 并于 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将 2 间临街店面租金收入用于冲抵 服务中心公务消费, 其收入未入账, 形成 “ 小金库” 。7 某公司行政部门在 2011 - 2013 年期间虚列部分车辆维修费用, 并提前超过实际多报销了修理费, 逃避预算监管, 形成账外资金, 结余 1 × 万元存放在修理厂形成 “ 小金库” 。 “ 小金库” 方面【 相关政策依据节选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主席令第 24 号)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并保证其真实、 完整。制会计凭证, 登记会计账簿, 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第九条 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填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簿上统一登记、 核算, 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 计账簿登记、 核算。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 款项及有关资料第十六条 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相互核对, 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 会计账簿记 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 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 会计账 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号) 第三条 把握政策界限。“ 小金库 ” 治理工作鼓励自查, 对自查发现 2 《 关于深入开展 “ 小金库 ” 治理工作的意见 》 ( 中办发 〔 2009 〕 18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 纠正及时的, 对责任单位可从轻、 减 轻或免予行政处罚, 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 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 的 “ 小金库” , 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依法进行财务、 税务等 相关处理。对被查发现的 “ 小金库 ” , 除依法进行财务、 税务等相关处理外, 还 3要对责任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对有关责任人员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 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 了解掌握有关情况, 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对问题严重的, 要追究主 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 压案不查、 对抗检查、 拒不 纠正、 销毁证据、 突击花钱、 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或重点检查中发现 “ 小 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金库” 数额巨大、 情节严重的, 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 本意见下发后再设立 “ 小金库” 的, 对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 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 规追究责任。3 《 设立 “ 小金库” 和使用 “ 小金库” 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 监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审计署令第 19 号)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 “ 小金库” , 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 ( 含有价证券 ) 及其形成 的资产。第三条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有设立 “ 小金库 ” 或者使用 “ 小金库” 款项行为的,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以下统 称有关责任人员 ) , 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 依法给予 处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事业单位有设立 “ 小金库 ” 或者使用 “ 小金库” 款项行为的,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由国家行 政机关任命的人员 ( 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 ) , 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 按照管理权限, 依法给予处分。4 第四条 有设立 “ 小金库” 行为的, 对有关责任人员, 给予记过或者 “ 小金库” 方面记大过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有其他类似行为的, 对有关责任人员, 给予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 给予 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第六条 使用 “ 小金库” 款项新建、 改建、 扩建、 装修办公楼或者培第五条 使用 “ 小金库” 款项吃喝、 旅游、 送礼、 进行娱乐活动或者训中心等的, 对有关责任人员, 给予警告处分; 情节较重的, 给予记过或 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第七条 使用 “ 小金库” 款项提高福利补贴标准或者扩大福利补贴范围、 滥发奖金实物或者有类似支出行为的, 对有关责任人员, 给予警告处 分; 情节较重的,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 撤职处分。第八条 使用 “ 小金库” 款项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 对有关责任人员,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 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处分。第九条 以单位名义将 “ 小金库” 财物集体私分给单位职工的, 对有关责任人员, 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 给予降级或者撤职 处分; 情节严重的, 给予开除处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 第一条 “ 小金库” 的概念和认定。4 《 中央单位 “ 小金库 ” 问题处理处罚意见 》 ( 中央治理 “ 小金库 ”定义是: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 账簿的各项资金 ( 含有价证券) 及其形成的资产。5根据 《 意见》 和 《 实施办法 》 的规定, 本次治理工作 “ 小金库 ” 的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三个特点: 一是强调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 二是 “ 小金库 ” 不仅仅局限在 资金, 强调各项资金 ( 含有价证券 ) 及其资产; 三是就认定而言不强调设 立 “ 小金库” 的手段和方法。认定是否属于 “ 小金库 ” , 关键看资金或资产是否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与以往 “ 小金库” 概念相比, 这次治理工作 “ 小金库” 的界定主要有位账簿。这是认定是否属于 “ 小金库” 的唯一标准。所谓 “ 单位账簿 ” 就 是指本单位的会计账簿。需要特别强调的是, “ 小金库 ” 不是法律用语。因此, 在研究起草处理处罚决定书时, 还是要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 《 财政违法行为 处罚处理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 引述 “ 账外资金 ” 、 “ 账外资产 ” 、 “ 账 外账” 等法定用语, 确保处理处罚决定书的具体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 的一致性、 规范性。〔 2010 〕 29 号) 第二条 专项治理的内容。凡国有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 5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小金库 ” 专项治理实施办法 》 ( 中纪发定, 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 ( 含有价证券 ) 及其 形成的资产, 均属于 “ 小金库” 。重点是 2008 年以来各项 “ 小金库 ” 资金 的收支数额, 以及 2007 年底 “ 小金库 ” 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 设立 “ 小金库” 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 应追溯到以前年度。国有企业 “ 小金库” 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 一) 隐匿收入设立 “ 小金库”1 用销售商品收入、 提供劳务收入等营业收入设立 “ 小金库” ; 6 2 用资产处置、 出租、 使用收入设立 “ 小金库” ; “ 小金库” 方面3 用股权投资、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设立 “ 小金库” ;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人员劳务费用结余等其他收入设立 “ 小金库” 。( 二) 虚列支出设立 “ 小金库”4 用政府奖励资金、 社会捐赠、 企业高管人员上交兼职薪酬、 境外企“ 小金库” ;1 虚列产品成本、 工程成本、 采购成本、 劳务成本等营业成本设立 2 虚列研究与开发费、 业务招待费、 会议费、 销售手续费、 销售服务 3 虚列职工工资、 福利费用、 社会保险费用、 工会经费、 管理人员职 ( 三) 转移资产设立 “ 小金库”费等期间费用设立 “ 小金库” ;务消费等人工成本设立 “ 小金库” 。1 以虚假会计核算方式转移原材料、 产成品等资产设立 “ 小金库” ; 金库” ;2 以虚假股权投资、 虚假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等方式转移资产设立 “ 小 3 以虚假资产盘亏、 毁损、 报废方式转移资产设立 “ 小金库” ; 4 以虚假关联交易方式转移资产设立 “ 小金库” 。( 四) 其他形式设立 “ 小金库”6 《 加强中央企业有关业务管理防止 “ 小金库 ” 若干规定 》 ( 国资发 评价 〔 2012 〕 5 号) 第三条 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薪酬管理政策和规定, 进一步完善内部薪酬管理体系, 规范基层单位绩效薪酬 ( 奖金 ) 分 配, 可采取基层单位制订分配方案、 劳资管理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依据明 细表直接发放至职工个人的方式操作, 纪检监察、 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绩 7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效薪酬 ( 奖金) 分配情况的监督, 不得单独留存、 二次分配或挪作他用。“ 赶工费” 等名义支付施工单位的各类奖励、 补贴, 是施工单位工程收入 的组成部分。企业应当加强工程建设项目 “ 赶工费 ” 管理, 统一纳入施工 单位工程收入核算, 不得以个人、 其他单位名义单独留存或直接用于发放 职工奖励、 福利等。第五条 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开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工作过第四条 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在合同金额之外取得的项目业主以程中取得的各类手续费收入, 应当纳入企业收入统一核算, 不得以往来款 挂账方式自行列支, 或账外存放、 单独处理。第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改制上市剥离资产管理, 建立健全剥离资产管理制度, 落实责任部门 ( 管理机构 ) , 明确管理责任和授权权限, 细 化资产管理业务流程, 设置剥离资产管理台账, 跟踪剥离资产变动及收益 状况, 确保剥离资产出租、 出借、 处置、 清理及投资等全过程得到有效控 制, 对所形成的资产收益应当按规定纳入企业法定账簿核算。第七条 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本着提高效率、 勤俭节约的原则, 进一步强化各类会议费管理, 完善各类会议申请、 审批及报销程序, 严格控制会议的规模、 频次, 压缩不必要的会议开支, 规范会议报销单 据、 凭证管理, 严禁虚构会议名目预存会议费或挪作他用。第八条 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应当加强所属报刊杂志、 职工食堂、 物业公司等各类辅助经营实体, 以及内部设立的协会、 学会 ( 分会 )等各类社会团体的资产财务管理, 规范财务收支核算和报账方式, 定期开 展资产盘点, 不得账外留存任何资金和资产。上述单位代企业收取的各类 费用收入均应当纳入企业账簿核算, 不得单独留存或直接坐支。8 “ 小金库” 方面类材料实物的入库、 领用、 实际消耗及处置管理, 将边角余料、 报废资产 等废旧物资管理, 作为降本增效、 增收节支活动的重要举措之一, 落实废 建立大宗废旧物资管理和处置台账, 如实记载流转情况。废旧物资处置及 综合利 用 收 入 应 当 及 时 纳 入 企 业 法 定 账 簿 核 算, 不 得 账 外 留 存 或 直 接 坐支。第十条 中央企业应当进一步加强现金和备用金管理, 建立健全现金 旧物资鉴定、 回收、 保管、 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责任, 明确相关管理要求,第九条 中央企业应当认真做好各类废旧物资清收处置工作, 规范各账目, 逐笔记载现金收付, 做到日清月结、 账款相符。对收取现金的业 务, 应当明确现金入账期限和管理责任, 不得以个人名义存放或账外留 存; 对各类备用金, 应当明确管理程序和报账期限, 对超期限备用金应当 加紧催收, 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通知》 ( 中核财发 〔 2012 〕 24 号) 7 . 《 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集团公司财务 “ 十不准 ” 的 二、 严格遵守集团公司财务管理 “ 十不准” 规定市场经济秩序, 助长铺张浪费、 奢靡享乐歪风, 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各 单位要认真学习研究国资委、 集团公司关于 “ 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的政 策, 任何单位、 个人不能私自理解和解释 “ 小金库 ” 定义, 更不得以任何 名义、 任何形式设立 “ 小金库” 。8 《 关于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收入分配秩序严肃收入分配纪律有关事1 不准设立 “ 小金库 ” 。“ 小金库 ” 危害大、 影响坏, 扰乱社会主义项的通知》 ( 中核人发 〔 2013 〕 232 号) 第三条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规范职工工资发放。禁止设立和使用 9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 小金库” 。设立和使用 “ 小金库” 用于提高职工工资福利、 滥发奖金实物 或有类似支出行为的, 依据 《 设立 “ 小金库 ” 和使用 “ 小金库 ” 款项违 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 》 ( 监察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 对以各种形式设立和使用 “ 小金库” 发放工资福利的单位, 已经发放个人 的要予以收回。对违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并根据违规金额, 比照本通知 第二条规定扣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绩效年薪, 并对相关责任人 员进行责任追究。部、 审计署令第 19 号 ) 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二 、 八项规定方面【 常见问题 】1 购置公务用车超过公务车配备标准;2 差旅费制度规定不符合八项规定精神;3 招待费、 会议费、 专项经费报销涉嫌违反八项规定。【 检查发现典型问题 】1 某单位由于购车指标未得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 于 2013 年 6月由子公司以业务发展需要的名义购置了 × 辆奥迪 A6 小汽车, 排量为 2 5 由该单位统一调配使用。升, 裸车单价为 41 7 万元 / 辆, 共支付购车款 3 × × 万元, 并以出租方式 2 某些单位差旅费报销制度中存在副局级领导、 总经理助理出差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的规定, 不符合中央 《 八项规定 》 及 《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 旅费管理办法》 有关精神。3 某单位在 2013 年中央 “ 八项规定 ” 出台后, 仍委托某旅游公司组织 50 名党员分两批前往陕西延安市以参观考察名义公款旅游, 支付费用 1 项规定” 和 “ 六项禁令” 的要求。× 万元, 以考察费名义在 “ 管理费用 - 差旅费 ” 中列支, 违反了中央 “ 八 11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习之机, 到五龙潭瀑布群、 杜鹃山、 滕王阁等旅游景点参观, 由公费支出 应由个人承担的旅游费用约 × 万元。4 某厂 2013 至 2015 年在开展物业出租、 销售产品等业务公关存在赠某院在 2013 年至 2014 年承办的四期学习班共 100 余人, 借井冈山学送礼品、 聚餐、 娱乐场所消费、 旅游等行为, 其费用在管理费用、 销售费 用和主营业务成本多个科目中列支, 涉及金额 1 × × 万元。某单位在 2013 年至 2014 年公务接待相关报销凭据中存在观看文艺演 某公司在 2013 年至 2014 年通过两家服务公司开具会务费 2 × 万元, 实出、 观光旅游、 烟酒、 茶叶、 特产、 礼品等发票, 涉及金额 4 × 万元。为购买预付费消费卡用于走访公关, 到 2015 年仍发生两笔购卡支出用于走 访公关。【 相关政策依据节选 】1 中共中央政治局 《 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 ( 2012 年 12 月) 第八条 要厉行勤俭节约, 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住房、 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2 中央政治局 《 六项禁令》 ( 2013 年 1 月) 第二条 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 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 不得以任何理由, 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 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 加强管理, 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 特产的情况发生。12 八项规定方面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 严于律己, 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 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 礼金、 有价证券、 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严禁利 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第四条 严禁滥发钱物, 讲排场、 比阔气, 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第三条 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 礼金、 有价证券、 支付凭证和商业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 补贴、 奖金和实物; 不准违反 规定印制、 发售、 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 ( 卡 ) ; 不准借用各种名义 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 健身活动; 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 水、 安排私人度假旅游、 出国 ( 境 ) 旅游等活动; 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 车、 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第五条 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 参加会议、 检查工作等, 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120 号)3 《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的规定》 ( 国管财 〔 2004 〕要职责、 内设机构、 领导职数、 人员编制和实际工作的需要, 核定公务用 车编制。( 一) 部长级干部的专车, 按 1 人 1 辆定编。第三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 以下简称国管局 ) 依据各部门的主( 二) 副部长级干部的工作用车, 按 1 人 1 辆定编。定编。副部级单位副职领导工作用车, 根据工作需要定编。( 三) 一般公务用车, 根据内设的司 ( 局 ) 级机构和机构的人员编制 ( 四) 根据部门机要工作量的大小, 酌情核定 1―3 辆机要通信车辆编 13制。根据会议等集体活动的需要, 酌情核定 1―2 辆 26 座以下中小型客车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第四条 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以内的轿车。( 一) 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 3 0 升 ( 含 3 0 升) 以下、 价格 45 万元 ( 二) 副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 3 0 升 ( 含 3 0 升) 以下、 价格 35 万 ( 三) 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 2 0 升 ( 含 2 0 升) 以下、 价格 25 万元以内的轿车。元以内的轿车 ( 客车、 越野车等除外 ) 。确需配备排气量 2 0 升以上、 价 格 25 万元以上车辆的, 报国管局审批。4 《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 中办发 〔 2009 〕 26 号) 第七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勤俭节约, 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职务消 ( 一) 超出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备案的预算进行职务 ( 二) 将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费用列入职务消费; ( 三) 在特定关系人经营的场所进行职务消费; ( 四) 不按照规定公开职务消费情况; ( 五) 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费。不得有下列行为: 消费;换小汽车、 公务包机、 装修办公室、 添置高档办公设备等; 应的情况说明; 14( 六) 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 购买或者更 ( 七) 使用信用卡、 签单等形式进行职务消费, 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 ( 八) 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以及奢侈浪费行为。 八项规定方面5 《 财政部、 监察部、 审计署、 国资委关于印发 < 国有企业负责人职 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 ( 财企 〔 2012 〕 15 号) 第五条 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是指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时, 发生的由企业承担的消费性支出。国有企业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 《 国 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 ( 中办发 〔2009〕 26 号 ) , 规范职务 消费, 不得有以下行为: ( 一) 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 豪华装饰办公场所, 或者在企业发生亏 ( 二) 超标准报销差旅费、 车辆交通费、 通信费、 出国考察费和业务 ( 三) 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 住宅装修、 物业管理 ( 四) 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或者用公款支付非因公 ( 五) 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各种名义的培训费、 书 ( 六) 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或者支付相关费用。损期间, 购买、 更换公务车辆、 装修办公室、 添置高档办公用品。招待费。等生活费用, 或者挪用企业的材料物资, 修建和装修个人住宅。的消费娱乐活动费及礼品费。刊费等。所、 俱乐部等费用。( 七) 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变相支付各种理疗保健、 运动健身和会 ( 八) 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亲属、 子女支付各项费用, 或者用公款支付 ( 九)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在企业内部或到下属企业以及往来单位转 15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其他费用。移职务消费支出。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名义套取现金, 用于职务消费支出。关的补贴。( 十) 通过虚开会议费发票及虚购物资材料、 固定资产、 办公用品等 ( 十一) 以各种名义对已配备公务用车的国有企业负责人发放用车相 ( 十二) 其他违反法律、 法规规定的职务消费。6 《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 中发 〔 2013 〕 13 号) 第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 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 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 严 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 察调研。第十四条 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住宿、 就 差旅人员住宿、 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 必须按标准交纳住宿餐, 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费、 餐费。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 不得 接受礼金、 礼品和土特产品等。支出总额控制制度。第二十一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实行接待费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 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 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 不得 以举办会议、 培训等名义列支、 转移、 隐匿接待费开支。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 如实反映接待对象、 公务活动、 接待费 第二十五条 坚持社会化、 市场化方向, 改革公务用车制度, 合理有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16 八项规定方面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 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 保障公务出行, 降低 行政成本, 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 机要通信、 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 采取公开招标、 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 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 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 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 不得以任何方式 换用、 借用、 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不得接受企事业 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专车。严格按 规 定 配 备 专 车, 不 得 擅 自 扩 大 专 车 配 备 范 围 或 者 变 相 配 备 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 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不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 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 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第二十九条 根据公务活动需要, 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 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 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 领导 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7 《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 中办发 〔 2013 〕 22 号) 第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外出计划管理, 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 内容、 路线、 频率、 人员数量, 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 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 考察调研, 禁止重复性考察, 禁止以各种名义 17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和方式变相旅游, 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容、 行程和人员。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 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 告知内 第六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 不得用公款报销 国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将休假、 探亲、 旅游等活动纳入国内公务接待 第七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 严格接待审批控制, 对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范围。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 接待。公务活动结束后, 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 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 姓名、 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 时 间、 场所、 费用等内容。第十条 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 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 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内的, 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3 人; 超过 10 人的, 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 不得提供鱼翅、 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 不得使用私人会所、 高消 费餐饮场所。第十二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 合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 会议、 培训等费理限定接待费预算总额。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单独列示。用, 禁止以举办会议、 培训为名列支、 转移、 隐匿接待费开支; 禁止向下 18 八项规定方面级单位及其他单位、 企业、 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 待费用; 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第十六条 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 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 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 健身场所活动, 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 出, 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 有价证券、 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8 《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 财行 〔 2013 〕 531 号) 第六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火车、 轮船、 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级见下表:火 车 ( 含 高 铁、 动 车、 全列软席列车) 火 车 软 席 ( 软 座、轮船 (不包括 旅游船)其他交通工具 ( 不 包括出租小汽车)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软 卧 ), 高 铁 / 动 车 商务座, 全列软席列 车一等软座司局 级 及 相 当 职 务 人员火 车 软 席 ( 软 座、 软 卧 ), 高 铁 / 动 车 一等座, 全列软席列 车一等软座 火 车 硬 席 ( 硬 座、 二等舱 经济舱 凭据报销硬 卧 ), 高 铁 / 动 车 二等座、 全列软席列 车二等软座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 因工作需要, 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 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费、 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 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 机票、 车票、 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 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第二十三条 城市间交通费按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凭据报销, 订票 第二十四条 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出差以及超范围、 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费、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 对未经批准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 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9 《 关于印发 <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 > 的通知》 ( 财办行 〔 2014 〕 90 号) 3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差旅费如何报销?或到边远地区出差, 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 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 在部门领导批准, 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其 他情况一般不予报销差旅费。6 出差人员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是否给予补助? 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交通工具等级是出差人员可以乘坐交通工具的 上限。出差人员应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等级乘坐相应交通工 具, 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 不给予补助。10 出差人员是否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卧?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 如果是住在自己家里的,间乘车时间 6 小时以上的, 或连续乘车超过 12 小时的, 经单位领导批准, 20出差人员原则上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 但在晚 8 时至次日晨 7 时期 八项规定方面可以乘坐软卧, 按照软卧车票报销。10 《 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 ( 中办发 〔 2014 〕 22 号) 第一条 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各级党政机关、 国有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 《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和 《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 管理规定》 有关要求, 切实加强国内公务接待、 会议、 培训等公务活动用 健康、 节约的要求, 积极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 主要提供家常菜和不同 地域通用的食品, 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 原则上实行自助餐。严禁党政 机关向企事业单位转嫁公务活动用餐费用, 严禁以会议、 培训等名义组织 宴请或大吃大喝。公务活动用餐费支付应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 务卡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立 “ 小金库 ” , 党政机关、 国有企事业单位公 务活动用餐预算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和国有企事 业单位在公开 “ 三公” 经费支出时要列出公务活动用餐费支出。各地区要 制定本地区公务活动用餐开支标准并定期进行调整, 明确公务接待工作餐 费报销规范。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 将业务招 待项目作为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重要事项强化管理。11 《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两节期间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 餐管理, 以公务用餐文明引领社会消费文明。公务活动用餐要按照快捷、神 坚决纠正 “ 四风” 问题的通知》 ( 国资党办纪检 〔 2014 〕 36 号) 第二条 坚决抵制节日不正之风。节日期间, 各中央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国资委党委的有关部署, 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用 公款购买赠送月饼、 烟酒等节礼; 严禁用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 卡、 购物卡、 电子提货券等礼品卡;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企业经 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活动; 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严禁用 21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公款安排打高尔夫球等运动健身活动; 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 担的费用;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 疗养院 ( 所 ) 、 单位食堂等 进行奢靡享受; 严禁违反财经纪律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 补贴、 奖金和实 物等;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第三条 快查严处顶风违纪行为。中央企业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执纪问责, 对 “ 两节 ” 期间违反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要快查严处, 对有令不行、 有禁不止, 不收敛、 不收 手的,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并一律点名通报曝光; 对因领导不力、 不抓 不管以及压案不查、 瞒案不报、 问题严重的, 要追究领导责任。〔 2015 〕 5 号) 第七条 企业负责人按照 1 人 1 车或者多人 1 车配备 ( 包括购置、 租 12 《 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 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 ( 国资发分配赁等) 公务用车。企业采取统一调度等方式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用车 的, 属于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第八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 2 5 升 ( 含 ) 以下、 购车价格 ( 不含车辆购置税, 下同) 38 万元以内, 企业其他负责人公 务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 2 0 升 ( 含 ) 以下、 购车价格 28 万元以内。企 业负责人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 8 年已不能正常使用的, 或者车辆安全状 况、 排放要求等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 可以更新。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 的报废和出售等处置, 应当按照国有企业资产处置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 企业负责人新配备或者更新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配备标准,选用国产汽车, 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企业负责人已购置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规定配备标准的, 在未达到更新或 22 八项规定方面者报废标准情况下, 可以继续使用; 已租赁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 的, 应当按规定配备标准重新租赁。企业由于非政策性因素发生亏损或者处于被托管、 重组脱困, 以及拖欠职工工资、 社会保险费用期间, 不得为企业负责人购置、 租赁、 更新公 务用车。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 借用、 占用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有利 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供企业负责人使用。第十条 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的保养、 维修费用, 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各种保险费、 年检费、 车船使用税、 燃油费、 停车及过路桥费等各种 运行费用, 实行单车核算, 在预算额度内按照财务制度严格规范执行。企业负责人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企业负责人本人提出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 企业应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 制订企业负 责人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加强对企业负责人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 管理, 不得为企业负责人发放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补贴。第十一条 企业实行公车制度改革, 要按照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 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具体办法另行制 定。企业不得同时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和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市场化选聘的企业负责人, 其薪酬体系中已包括公务交通补贴的, 不 第十九条 企业负责人开展商务和外事招待活动, 宴请标准每次人均再配备公务用车, 不再报销公务用车费用或者另行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超过 600 元 ( 含酒水、 饮料, 下同 ) , 赠送纪念品标准每次人均不得 超过 600 元。企业要根据企业负责人业务招待活动内容和招待对象, 在控 制标准内, 分档确定商务和外事活动的宴请、 赠送纪念品的标准。其他公 务活动招待活动参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接待标准执行, 不得赠送纪念品。23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责人每次业务招待活动实行招待费用总额和人均费用双控管理, 严格控制 陪同人数。第二十二条 企业负责人业务招待活动赠送纪念品, 应当符合有关法第二十条 企业要明确业务招待活动的审批、 报销等程序。对企业负律法规要求, 以宣传企业形象、 展示企业文化为主要内容, 严禁赠送现金 和购物卡、 消费卡、 商业预付卡等各种有价证券、 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 等。企业应当建立纪念品订购、 领用等审批程序。第二十三条 企业负责人进行业务招待所发生的费用应当由相关部门及时结算。业务招待费报销应当提供内部审核流程、 发票以及招待清单, 如实反映招待对象、 业务招待活动内容、 招待费用等情况, 不得将业务招 待费用以会议、 培训、 调研等费用的名义虚列、 隐匿。第二十四条 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和实施国际化经营的需要, 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国内差旅和因公 临时出国 ( 境) 乘坐交通工具的类型和等级, 以及住宿、 就餐等标准。除 特殊情况外, 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 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不得 租用商务机。13 《 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风的通知 》( 国资纪发 〔 2015 〕 10 号) 为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 切实刹住公款吃喝风, 坚决防止 “ 四风” 反弹, 根据有关规定, 重申以下六项禁令:要, 招待客户、 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活动, 主要分为商 务、 外事、 其他公务招待活动等, 不得不加区别随意接待。241 严禁随意接待。业务招待是指企业负责人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需 八项规定方面待内容和招待对象分档确定, 不得超过中央及国资委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 制度确定的标准。3 严禁上高档菜肴和酒水。企业负责人开展其他公务招待活动, 参照2 严禁超标准接待。企业负责人开展业务招待活动, 标准根据业务招《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 执行, 不得提供鱼翅、 燕窝等高档菜 肴, 不得提供高档酒水, 不得提供香烟。4 严禁系统内相互宴请。中央企业系统内部的业务招待活动, 参照《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 执行, 不得赠送礼金、 有价证券、 纪 念品和土特产品等。国资委工作人员到中央企业参加会议、 开展调研等, 严格按照 《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 执行, 不得接受礼金、 有价证券、 纪念品和 土特产品等。5 严禁在高档场所接待。业务招待活动应当首选本企业食堂或者协议 6 严禁违规报销接待费用。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应当提供内部审核流酒店等, 不得使用私人会所、 高消费餐饮场所。程、 发票以及招待清单, 不得以会议、 培训、 调研等费用的名义虚列、 隐 匿, 不得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 企业、 个人转嫁费用, 不得借业务接待 名义列支其他支出。14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 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 制度发布通告 2015 年第 11 号) 第七条 所出资企业负责人不得配备专用车, 采取统一调度的方式保障公务用车。按照排气量 2 0 升 ( 含 ) 以下, 购车价格 ( 不含车辆购置 税, 下同) 28 万元以内的标准配备公务用车。25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标准, 选用国产汽车, 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不得超编制、 超标准配备公 务用车, 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 若超过 已租赁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 应当按规定配备标准重新租赁。本规定配备标准的, 在未达到更新或者报废标准情况下, 可以继续使用; 第十一条 新聘任所出资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或者现任单位负责第八条 所出资企业负责人新配备或者更新公务用车要严格执行配备人更新公务用车, 按照配备标准, 从本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确无适 合车辆的, 可以购置 ( 租赁) 。第三十六条 业务招待费主要包括宴请、 接待、 纪念品等费用。所出资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接待工作内容, 本着节俭、 合理、 必需的 原则, 建立健全本单位负责人招待管理制度。第三十七条 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开展商务和外事招待活动, 宴请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 400 元 ( 含酒水、 饮料, 下同 ) , 赠送纪念品标准每次 人均不得超过 400 元。成员单位要根据负责人业务招待活动内容和招待对 象, 在控制标准内, 分档确定商务和外事活动的宴请、 赠送纪念品的标 准。其他公务活动招待活动参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接待标准执行, 不得赠 送纪念品。第四十一条 在业务招待活动中赠送的纪念品, 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以宣传企业、 展示本单位文化为主要内容。不得赠送现金、 有价 证券、 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以及贵重金属和其他贵重物品。所出资企 业应当建立纪念品订购、 领用等审批程序。第四十二条 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业务招待所发生费用, 应当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及时结算, 业务招待费报销应当提供内部审核流程、 26 八项规定方面发票以及招待清单, 如实反映招待对象、 业务招待活动内容、 招待费用等 隐匿。情况, 不 得 将 业 务 招 待 费 用 以 会 议、 培 训、 调 研 等 费 用 的 名 义 虚 列、 第四十五条 所出资企业负责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 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 建立健全本单位负责人差旅管理制 度, 从严控制差旅费。具的等级:级别 副局级以上第四十六条 所出资企业合理确定本单位负责人出差期间乘坐交通工火车 火车 软 席 ( 软 座、 软 卧 ) 高 铁 / 动 车 一 等 座, 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 二等舱飞机 公务舱 ( 出国、 出 境) 经济舱 三 、 重大财务事项决策管理方面【 常见问题 】1 购买理财产品等重大财务事项未履行报批程序; 2 违规向职工集资事项未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报批; 3 投资设立新公司审批程序倒置, 未批先设。【 检查发现典型问题 】1 某公司下属单位利用代理进出口报关资金收支时间差、 循环多次购买不同期限的银行理财产品 × 亿元 ( 共 36 笔, 单笔最高金额 2 × × × 万 元) , 获得收益 3 × × 万元。上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获得该公司及集团公 司审批, 也未履行公司内部决策审批程序, 仅有银行回单作为入账依据。某公司购买的期限为 3 个月, 年收益率为 3 8% 的银行理财产品 1 × ×额资金运作前未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未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纳入资金集成账 户管理。2 某公司由于流动资金紧张, 不定期向公司内部员工和股东集资, 集× 万元, 该理财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 银行不保障收益安全。该笔大资利率为 6 9% ( 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 ) , 利息按天计算, 分 两次共计收取职工及股东集资款 7 × × 万元。截止 2015 年 4 月, 集资款项 28 重大财务事项决策管理方面尚未归还给职工及股东, 集资行为未经董事会及上级单位审批。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9 6 - 9 7% 的约定利率, 向公司管理层和内部员工集 资, 截止 2015 年 4 月, 尚未归还职工集资款余额为 4 × × 万元。该集资行 为未经董事会及上级单位审批。3 某公司于 2013 年 9 月取得当地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某公司为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周转紧张的问题, 以远高于银行一年同年 11 月取得营业执照, 但截止检查现场结束日, 该公司成立尚未取得上 级公司批复, 也未见 “ 三重一大” 决策资料。无投资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也未报集团公司批准, 且其经营范围与单 位主业无关联。某单位 2014 年投资设立一家全资子公司, 该项投资未履行审批程序,【 相关政策依据节选 】1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 主席令第 5 号)册资本, 发行债券, 进行重大投资, 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 转让重大财 产, 进行大额捐赠, 分配利润, 以及解散、 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 应当遵 守法律、 行 政 法 规 以 及 企 业 章 程 的 规 定, 不 得 损 害 出 资 人 和 债 权 人 的 权益。第三十一条 国有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合并、 分立, 增加或者减第三十条 国家出资企业合并、 分立、 改制、 上市, 增加或者减少注少注册资本, 发行债券, 分配利润, 以及解散、 申请破产, 由履行出资人 职责的机构决定。第三十二条 国有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有本法第三十条所列事项 29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的, 除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 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以外, 国有独资企业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 论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由董事会决定。第三十三条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有本法第三十条所列事项的, 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由公司股东会、 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由股东会、 股东大会决定的, 履行出资人职责 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行使权利。第三十五条 国家出资企业发行债券、 投资等事项, 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报经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机构批准、 核准或者 备案的, 依照其规定。第三十六条 国家出资企业投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 与他人交易应当公平、 有偿, 取得合理对价。2 《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 - 对外投资 ( 试行) 》 ( 财会 〔 2004 〕 6 号) 第十一条 单位应当加强对外投资可行性研究、 评估与决策环节的控制, 对投资建议的提出、 可行性研究、 评估、 决策等作出明确规定, 确保 对外投资决策合法、 科学、 合理。第十二条 单位应当编制对外投资建议书, 由相关部门或人员对投资建议项目进行分析与论证, 并对被投资单位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或实地考 察。对外投资项目如有其他投资者的, 应根据情况对其他投资者的资信情 况进行了解或调查。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重点对投资项目的目标、 规模、 投资方 式、 投资的风险与收益等作出评价。30 重大财务事项决策管理方面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独立评估, 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当全面反 映评估人员的意见, 并由所有评估人员签章。第十五条 对外投资实行集体决策, 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严禁任何个人擅自决定对外投资或者改变集体决策意见。第十四条 单位应当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3 《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国资委令第 16 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投资主要包括企业在境内的下列投资活动: ( 一) 固定资产投资; ( 二) 产权收购; ( 三) 长期股权投资。全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第四条 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投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指导企业建立健 第五条 企业是投资活动的主体, 企业必须制定并执行投资决策程序 第六条 企业投资活动和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循 ( 一) 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 二) 符合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 ( 三) 符合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 ( 四) 突出主业, 有利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 六) 符合企业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 并报国资委备案。以下原则:( 五) 非主业投资应当符合企业调整、 改革方向, 不影响主业的发展; ( 七) 投资规模应当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 资产负债水平和实际筹资 31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能力相适应; 均水平。( 八) 充分进行科学论证, 预期投资收益应不低于国内同行业同期平 主业是指由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确定的并经国资委确认公布的主要经营业务; 非主业是指主业以外的其他经营业务。4 《 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 国资委令第 20 号) 第十八条 在资金管理和使用中,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 ( 一) 未按照规定使用、 调度资金的; ( 三) 违规拆借资金的;造成资产损失的, 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 超越权限或者违反程序授权、 批准资金支出的; ( 四) 因资金管理不严, 发生贪污、 失窃、 携款潜逃等事件的; ( 五) 支票等票据丢失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 六) 违反有关规定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从事理财业务的; ( 七) 未及时核对银行存款余额、 清理未达账项的; ( 九) 未按照规定造成资产损失的其他情形。( 八) 现金未及时入账、 留存现金超过核定限额或者私存私放资金的; 第十九条 在投资决策和投资管理中,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 ( 一) 未履行规定的投资决策程序的;之一造成资产损失的, 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 对投资项目未进行必要、 充分可行性研究论证的; ( 四) 未履行规定程序超概算投资的;( 三) 越权审批或者擅自立项扩大投资规模和生产经营规模的; 32 重大财务事项决策管理方面( 五) 对投资项目未进行有效监管, 发生损失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 六) 未按照规定进行非主业投资的; ( 七) 未按照规定造成资产损失的其他情形。5 《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 “ 三重一大 ” 决策制度的意 见》 ( 中办发 〔 2010 〕 17 号) 第二条 “ 三重一大” 事项坚持集体决策原则。国有企业应当健全议事规则, 明确 “ 三重一大” 事项的决策规则和程序, 完善群众参与、 专家 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国有企业党委 ( 党组 ) 、 董事会、 未 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等决策机构要依据各自的职责、 权限和议事规则, 集 体讨论决定 “ 三重一大 ” 事项, 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要坚持务实高 效, 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充分发扬民主, 广泛听取意见, 保证决策的民主 性;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 保证决策合法合规。第三条 重大决策事项, 是指依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共 和国保险法 》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 ( 股东会 ) 、 董事会、 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 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 ( 党 组) 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法律 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企业发展战略、 破产、 改制、 兼并重 组、 资产调整、 产权转让、 对外投资、 利益调配、 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 决策, 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 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第五条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 资本结构、 盈利 33能力以及生产装备、 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主要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包括年度投资计划, 融资、 担保项目, 期权、 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 重要 设备和技术引进, 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 以及其 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第六条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 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 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超预算的资金 调动和使用, 对外大额捐赠、 赞助, 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第九条 党委 ( 党组 ) 、 董事会、 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应当以会议的形式, 对职责权限内的 “ 三重一大” 事项作出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 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 应在事 后及时向党委 ( 党组) 、 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报告; 临时决定 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 党委 ( 党组 ) 、 董事会或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 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经董事会授权, 经理班子决策 “ 三重一大 ” 事项的, 按照本意见执行。机构报告有关决策情况; 企业负责人应当按照分工组织实施, 并明确落实 部门和责任人。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 可以保留或者向 上级反映, 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 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 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 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号) 第十四条 集团化融资是指成员单位在集团公司的部署下统一融资的 6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融资管理办法 》 ( 制度发布通告 2009 年第 3第十二条 决策作出后, 企业应当及时向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模式。34 重大财务事项决策管理方面集团化融资合作方原则上应在与集团公司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的金融 机构中选择。在集团公司合作金融机构范围之外选择的, 应报集团公司 批准。第二十四条 集团公司对未纳入集团化融资范围的全资和控股成员单 第二十五条 成员单位的融资额度按照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确定, 并与 第二十六条 成员单位应当在年度财务预算中编制年度融资预算, 列 第二十七条 成员单位按照预算融资后应当将融资情况书面报财会部位融资实行预算管理和审批管理。其资产规模、 偿债能力、 营运能力、 盈利能力相适应。明融资的用途、 额度、 方式、 期限等。备案, 内容包括融资用途、 额度、 签约银行、 期限、 利率、 担保情况、 用 款时间、 还款计划、 融资后对本单位的财务影响等。批准: 第二十 八 条 成 员 单 位 具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融 资 须 报 集 团 公 司 ( 一) 项目融资;( 二) 超出年度预算外的融资;( 三) 上年末流动比率小于 1 的单位进行融资;7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 制度发布通告 2010 年 第 41 号) 第十一条 对外股权投资一般要求处于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 预计投( 四) 上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单位进行融资。资回报率原则上应不低于 15% , 投产后正常年度的经济增加值 ( EVA) 应 大于零。重点保障和重点支持项目可适当放宽。35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除外) 不得进行金融证券投资, 未经集团批准不得向其他单位出借资金或 委托贷款。第十三条 不得进行房地产、 期货、 期权、 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第十二条 按照集团运作、 专业经营的要求, 各成员单位 ( 财务公司投资。企业为控制利率、 汇率、 产品或原材料价格风险, 利用金融衍生工 具避险的, 必须以锁定风险为前提, 选择简单易懂、 非结构性金融衍生产 品, 且需经集团公司批准。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全资、 控股的各级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均需报集团公司审批。其中二级单位对外投资直接报集团公司审批, 三级及 以下单位对外投资由二级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集团公司审批。控股企业对外 投资应在履行董事会、 股东会程序前报集团公司审查, 原则同意后再提交 董事会、 股东会审批。第十六条 集团总部和成员企业投资额在 800 万元 ( 含 ) 以下的股权投资、 无形资产投资, 由业务分管领导、 财务分管领导审核, 总经理审 定; 投资额 800 万元 ( 不含本数) 以上的股权投资、 无形资产投资由总经 理办公会决策。事业单位投资额在 800 万元 ( 含 ) 以下的股权投资、 无形资产投资,与企业的审批权限相同; 投资额在 800 万元 ( 不含 ) 以上的股权投资、 矿 权等无形资产投资, 由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领导、 财务主管领导审核, 总经 理审查、 签发报财政部审批。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单位, 非主业范围内的对外投资, 除集团公司按 第二十条 对外股权投资申报材料应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 内容包上述权限决策外, 还需报国资委审核同意。36 重大财务事项决策管理方面括: 对外投资项目概况、 技术情况、 市场情况、 经济性分析、 投资的具体 方案、 资金来源、 投资效果 ( 对本单位资产负债率、 收入、 利润、 经济增 加值的影响情况等) 、 风险分析与评估、 本单位集体决策的会议纪要等。兼并项目还需上报尽职调查的详细材料。( 制度发布通告 2013 年第 79 号) 第三条 本办法 “ 三重一大” 决策事项, 是指集团公司重大决策、 重 新设立公司还需提供工商部门对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对外收购、8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贯彻落实 “ 三重一大 ” 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要人事任免、 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 ( 简称 “ 三重一大 ” ) 事项必 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 “ 三重一大” 事项应当由各决策主体以召开会议的形式, 对职责权限内的 “ 三重一大” 事项作出集体决策, 不得以个别征 求意见的方式作出决策。董事会临时会议以书面签署决议方式不受此限。第十七条 在发生不可抗力或重大危机的情形, 无法及时召开决策会议的紧急情况下, 由董事长、 党组书记、 总经理行使符合法律法规和集团 公司利益的特别裁决和处置权, 并在事后及时向相应决策会议报告, 临时 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 相应决策会议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第二十三条 决策作出后, 按照有关规定须由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及时报批, 待上级有关部门审核、 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须向上级有关 部门备案的, 应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告 2014 年第 62 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财务事项包括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务预决 37 9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管理办法 》 ( 制度发布通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算、 利润分配、 重大资产处置、 对外担保、 对外投资、 重大投融资、 对外 借款及委托理财、 重大法律纠纷案件、 对建设期财务和项目投资有重大影 响的事项以及可能引起成员单位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况等各项重大经济 行为。地矿事业部、 同辐公司、 中核控股、 汇能公司等所属单位的重大财务事项 报告, 按照产权关系逐级上报至各专业公司, 抄报集团公司财务部; 核动 力事业部、 核环保工程事业部所属单位的重大财务事项报告, 直接上报至 集团公司财务部, 抄报所属板块。时上报: 第七条 成员单位发生或即将发生重大财务事项, 应当按以下内容及第六条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实行一事一报。中国核电、 核燃料公司、1. 重大财务事项主要内容说明;预计产生) 的影响;2. 重大财务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等产生 ( 或 3. 企业内部相关的决策程序, 并附董事会 ( 或相关决策机构) 决议; 4. 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5.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或备查的材料。10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投资设立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 制度发布通 告 2015 年第 23 号) 第六条 集团公司总部负责决策集团公司直接出资设立的境内外子公司、 境外需注册机构、 军工等特殊性公司及成员单位出资设立的非主业 公司。38 专业公司 / 事业部负责决策其主营业务范围内自筹资金设立公司。 重大财务事项决策管理方面第七条 总部部门按照职责分工, 参与公司设立管理。立申请材料; 负责组织集团公司计划外公司设立事项上报集团公司决策机 构; 负责受理公司设立备案事项; 协助规划发展部审查投资项目相关的公 司设立事项。( 二) 办公厅是公司设立的法律审查部门, 负责公司章程、 发起人协 ( 三) 规划发展部是集团公司项目投资和对内、 对外股权投资的归口( 一) 政研企管部是公司设立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审查公司设议、 相关合同等内容的合规性审查, 并出具审查意见或法律意见书。管理部门, 负责对公司设立投资的后评价, 负责审查公司设立是否纳入投 资计划, 并出具审查意见。( 四) 财务部是公司设立的资金来源合理性、 资金使用效益性审查部门,负责审查拟设立公司的投资预算、 资金来源、 出资方式, 负责审查财务分析 的合规性, 并出具审查意见; 负责资产评估审查、 备案及产权登记等。风险事项进行风险审查, 并出具审查意见。( 五) 审计部是设立公司的风险审查部门, 负责对公司设立涉及的高 第八条 专业公司 / 事业部负责按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公司设立投资计划和预算; 编制拟设公司的 《 商业计划书 》 、 《 公司章程 》 并组织审 查, 按照其 “ 三重一大” 事项履行集体决策程序。第九条 公司设立事项须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司设立事项。第十一条 专业公司 / 事业部按授权, 可自主决策其主业范围内的公 ( 一) 已建立董事会的专业公司在主营业务范围内设立全资、 控股公 39司的, 由其董事会决策; 未建立董事会的专业公司 / 事业部在主营业务范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围内设立全资、 控股公司, 由其领导班子决策。其中, 中国核能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设立全资、 控股公司由其股东大会审批。( 二) 备案流程。公司注册后 30 日内, 报集团公司政研企管部备案( 备案材料详见附件 2) , 政研企管部审查并形成备案意见, 报该产业分管 领导同意后, 反馈公司设立主体。备案意见作为办理产权登记的要件。政 研企管部负责将备案意见及 《 商业计划书》 送规划发展部、 财务部、 人力 资源部, 以备考核之用。 四 、 职工薪酬发放及核算管理方面( 一 ) 薪酬发放管理【 常见问题 】1 以定额报销、 现金等形式发放的工资、 奖金、 津贴等未纳入工资总 2 领导人提前发放年薪或领取年薪外收入。【 检查发现典型问题 】1 部分单位存在海外项目人员、 新员工工资直接在成本费用列支, 以现金发放年终奖、 部门奖励等多种形式将奖金及高温、 防寒等津贴直接在 成本费用列支, 以现金或定额报销的方式发放旅游费、 交通费等问题, 均 未纳入工资总额管理。2 某单位 × 位主要负责人 2013 年度批复的基薪标准合计 8 × 万元,2014 年在单位负责人薪酬及任期延期绩效年薪文件尚未下发的情况下, 2014 年实际发放单位负责人薪酬 1 × × 万元, 其中发放基薪 8 × 万元, 预 发绩效年薪 9 × 万元。41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门中层干部奖金, 院级领导累计从中领取了 3 × 万元, 该奖金属于年薪外 收入。某院院级领导 2013 年至 2014 年以院长奖励基金的方式发放给分管部【 相关政策依据节选 】1 《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 国家统计局令第 1 号) 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 为根据。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五) 加班加点工资; ( 六)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 计时工资; ( 二 ) 计件工资; ( 三 ) 奖金; ( 四 ) 津贴和补贴; 第五条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 ( 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 ) 和工 ( 一) 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 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 ( 岗位 ) ( 三) 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 ( 学徒的生活费) ; ( 四) 运动员体育津贴。第六条 计 件 工 资 是 指 对 已 做 工 作 按 计 件 单 价 支 付 的 劳 动 报 酬。( 一) 实行超额累进计件、 直接无限计件、 限额计件、 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 按 劳 动 部 门 或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的 定 额 和 计 件 单 价 支 付 给 个 人 的 42 职工薪酬发放及核算管理方面( 二) 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 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酬。包括: ( 一) 生产奖; ( 二) 节约奖; ( 三 ) 劳动竞赛奖; ( 四 ) 机关、 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 五) 其他奖金。第八条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第七条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 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 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 津贴。包括: 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 保健性津 ( 二) 物价补贴。包括: 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 第九条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第十条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 一) 根据国家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 因病、 工伤、 产假、 计划生贴, 技术性津贴, 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育假、 婚丧假、 事假、 探亲假、 定期休假、 停工学习、 执行国家或社会义 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 二) 附加工资、 保留工资。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 教 练员的奖金; 43( 一)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创造发明奖、 自然科学奖、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 二) 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 四) 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三) 有关离休、 退休、 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 五) 稿费、 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 出差伙食补助费、 误餐补助、 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偿费用;( 七) 对自带工具、 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 牲畜等的补 ( 八) 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 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 ( 包括股金分红 ) ( 十) 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 生 ( 十一) 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 ( 十二) 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 ( 十三) 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 十四)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活补助费等; 或管理费;的发包费用;2 《 企业国有资本和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 财企 〔 2001 〕 325 号)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政策。在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 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企 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前提下, 企业可以自主确定内部工资分配办法。44 3 《 关于加强人工成本控制规范收入分配有关问题的通知 》 ( 国资分 职工薪酬发放及核算管理方面配 〔 2004 〕 985 号) 第二条 加强收入分配宏观调控, 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增长。各中央企业要健全人工成本管理调控制度, 加强人工成本的统计、 分析和管理, 建 立人工成本监控、 预警体系, 并将人工成本管理与业绩考核工作紧密结 合。企业职工工资的发放要严格遵循 “ 两低于 ” 原则, 不得超提、 超发工 资总额, 除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 不得再以其它形式在成本中列支任何工 资性项目。工效挂钩企业所有增资均应由效益工资列支。企业建立职工住 报告其财务处理情况, 不得突破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和列支渠道, 不得在 企业重组、 合并、 改制时突击发放奖金、 补贴等。企业执行国家收入分配 政策和拟订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措施, 均应充分考虑企业人工成本的承受能 力。超出人工成本承受力, 导致企业效益下降的分配措施应暂缓执行或 出台。第四条 加强企业收入分配的管理和监督, 完善约束机制。各中央企 房补贴、 住房公积金、 企业年金等福利制度, 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税政策,业在收入分配中要严格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 建立出资人监督、 企业内部 监督和监事会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有效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制 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分配的民主管理程序和制度, 企业收入 分配的重大事项须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 加强企业内部的自我约束和自我 监督能力。国资委将逐步完善对企业收入分配的监督检查制度, 适时对企 业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收入分配政策, 超 提、 超发工资、 奖金、 补贴, 侵蚀利润的做法, 要按规定严肃查处。4 《 关于中央企业执行 〈 企业会计准则 〉 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 ( 国 45 度, 把收入分配包括经营管理者收入情况作为厂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资厅发评价 〔 2007 〕 60 号) 第三条 企业应当加强职工福利费和工资总额管理, 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增长幅度, 按规定使用应付福利费余额和应付工资余额, 不得随意扩大 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号) 第一条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 奖金、 5 《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 ( 财企 〔 2009 〕 242津贴、 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 职工教育经费、 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 保险费 ( 年金) 、 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包 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 一) 为职工卫生保健、 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 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 用、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 职工疗养费用、 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 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 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 贴、 防暑降温费等。( 二) 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 设施和人员费用, 包括职工食堂、 职工浴室、 理发室、 医务所、 托儿所、 疗养院、 集 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 设施的折旧、 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 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劳务费等人工费用。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三) 职工困难补助, 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 救 ( 四)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 按照 《 财政部 46 职工薪酬发放及核算管理方面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 ( 财企 〔2009〕 117 号) 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五) 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 包括丧葬补助费、 抚恤费、 职工异地安家费、 独生子女费、 探亲假路费, 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 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第二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 住房、 通讯待遇, 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 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 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 通 讯补贴, 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 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尚未实行货 币化改革的, 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但根据国家有关 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 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 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 第三条 职工福利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辅助形式, 企业应当参照历史一般水平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按照 《 企业财务 通则》 第四十六条规定, 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 企业不得作为职工 福利费开支。第四条 企业应当逐步推进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分离改革, 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同时, 结合企业薪酬制度改革, 逐步建立 完整的人工成本管理制度, 将职工福利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对实行年薪制等薪酬制度改革的企业负责人, 企业应当将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福利性货币补贴纳入薪酬体系统筹管理, 发放或支付的福利性货 币补贴从其个人应发薪酬中列支。第五条企业职工福利一般应以货币形式为主。对以本企业产品和服务 47 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政策依据摘录作为职工福利的, 企业要严格控制。国家出资的电信、 电力、 交通、 热 力、 供水、 燃气等企业, 将本企业产品和服务作为职工福利的, 应当按商 业化原则实行公平交易, 不得直接供职工及其亲属免费或者低价使用。号)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中央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 第二十二条 中央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经国资委核准或者备案的工资总 6 《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 ( 国资发分配 〔 2010 〕 72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其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额预算方案, 逐级落实预算执行责任, 切实加强内部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 和监督, 确保年度经济效益预算和工资总额预算目标的实现。用) 中列支任何工资性项目。第二十四条 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外, 不得再以其他形式在成本 ( 费7 《 中央企业贯彻落实 〈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 实施办法》 ( 国资党委纪检 〔 2011 〕 197 号) 第七条 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兼职应当执行审批程序。兼职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经主管部门、 上级企业批准。未经批准, 不得在本企业所 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中介机构兼职。收入。中央企 业 各 级 领 导 人 员 经 批 准 兼 职 的, 不 得 擅 自 领 取 薪 酬 及 其 他 第八条 中央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资委和本企业的薪酬 ( 一) 自定薪酬、 奖励、 津贴、 补贴和其他福利性货币收入等, 超出管理规定, 严格履行薪酬管理的批准、 备案程序。不得有下列行为:出资人或董事会核定的薪酬项目和标准发放薪酬、 支付福利保障待遇; 48 职工薪酬发放及核算管理方面案所列收入以外的其他货币性收入;( 二) 除国家另有规定或经出资人或董事会同意外, 领取年度薪酬方 ( 三) 擅自分配各级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中央企业的各种奖励。8 《 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 ( 安监总安健 〔 2012 〕 89 号)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并督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 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 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 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 依法享受岗位津贴。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够的、 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津贴。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 以下的, 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 津贴, 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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