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微商没有商用租房合同同行吗我是再厂。?里住的宿舍

你的朋友圈有微商吗?他们的交易、对话、转账截屏竟是这样造出来的……
现如今,几乎每个人的微信朋友圈里都有微商在销售、发展代理。他们有的坚持每天上货、晒订单、晒收入,告诉你一天就挣了几千元,做好了就可以月入10多万元,半年就能买奔驰,一年时间全款买房…
朋友,你是微商店主吗?赶紧先看看视频↓↓
揭秘视频,惊人真相
亲历者:我感觉这东西类似传销!
严女士是其中一名受害者,她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做“微商”。“要是你好好做的话,我保证你一个月赚多少钱!”
禁不住诱惑,她拿了几千元的面膜。但是根本卖不出去!
对方又教她——自己造假订单、假到账单!营造出生意红火的样子!
微商套路玩得深
没有真情还骗人
下面就为大家揭开微商的面纱
戳穿那些“月收入10万“的真相
1、微信对话框生成器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做微商的朋友发一些转账的截图▼
是不是觉得朋友的生意火爆了,产品也是良心出品?其实他们只是用了“微信对话生成器”的软件,微信转账、成交对话、微信晒单只要用这个软件自动生成,就可以发到朋友圈忽悠人了~
2、微信红包截图生成器
一些拆红包的截图,也是可以用软件生成的▼
只要在软件里输入头像、昵称、祝福语、金额等相关信息,页面即可生成,比ps都省事~
3、银行卡、支付宝转账截图生成器
这些证明客户付了款的转账的截图,给一些犹豫在“相信”与“不相信”边缘的人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银行卡转账月入10万,或者月入100万,想要多少输多少,支付宝也是一样的,还可以设置手机的网络格式,时间等等~
4、GPS虚拟定位生成器
还有一些更离谱的,说自己6个月就买了保时捷,朋友圈发图动不动就显示自己迪拜、法国、冰岛、马尔代夫...你以为你的朋友、上家、同行真的赚钱了?满世界的旅游?不好意思,他们依然是用了软件▼
知道这些神技能,相信小伙伴们都可以月入上万!!不过晚报君可不是教大家学坏哦,看清他们的真面目,才能更好防骗~
来源:齐鲁晚报(qiluwanbao002)21财闻文汇 (jiayou21cbh)、人民日报,中金在线微信公众号(cnfol-com)、央视财经、人民网(people_rmw)、羊城地铁报、深圳商报、中国消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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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微商被骗,没有合同怎么样起诉
我有更好的答案
遭遇诈骗应该及时选择报警,公安机关会依法处理。根据《人民警察法》第二条 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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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在职员工做微商的行为呢?
我也要提问
  大家好,我是一名小公司的HR。现在微商特别流行,我们公司也有不少的人加入其中,结果,这些人除了朋友圈都是微商广告以外,还会在上班时间通过微信与客户交流,老板发现后很生气,想让我把这些人中业绩一般的给干掉,同时也是给其他人的一些警告。但是,在职员工做微商不知道是否算重复用工呢?而且证据也不好收集,毕竟不可能禁止员工上班使用手机、收发快递,所以很苦恼,不知道通过什么办法处理?
  请问各位牛人,在职员工做微商算违法么?对于这样的员工如何处理比较好?
写篇好的总结,我要做打卡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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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也算工作内容吗?
收起小三角形
记得之前我们有讨论过HR是所有职位中最与时俱进的,因为无论何进何地何职位,HR都必须对所在行业、公司属性、职位工作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否则就很难做好本职工作。而今天的话题“微商”似乎不算是新概念、新内容,早在2015年微商刚出现的时候,我自己也尝试了一段时间,基本上的节奏就是午饭时闪发一批内容,当然也包括朋友圈,不过最终因精力有限,微商这途不足两月便夭折了。公司里有名90后的小同事,好像从微商面膜开始,带动着身边的小伙伴,每天的发货量基本以百来计,刚开始大家都不在意,小姑娘变得越来越猖狂,每天的工作时间有1/3的时间用来打包发货,足以见得我们的工作多么的轻闲啊。但结果也就更加简单粗暴了,与小姑娘面谈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属于严重违法公司制度,公司应予以开除,但基于之前工作还算努力,公司同意补偿两个月工资。离职谈判进行的很顺利,其实想来小姑娘做微商一周的收入应该就能超过月...
记得之前我们有讨论过HR是所有职位中最与时俱进的,因为无论何进何地何职位,HR都必须对所在行业、公司属性、职位工作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否则就很难做好本职工作。而今天的话题“微商”似乎不算是新概念、新内容,早在2015年微商刚出现的时候,我自己也尝试了一段时间,基本上的节奏就是午饭时闪发一批内容,当然也包括朋友圈,不过最终因精力有限,微商这途不足两月便夭折了。公司里有名90后的小同事,好像从微商面膜开始,带动着身边的小伙伴,每天的发货量基本以百来计,刚开始大家都不在意,小姑娘变得越来越猖狂,每天的工作时间有1/3的时间用来打包发货,足以见得我们的工作多么的轻闲啊。但结果也就更加简单粗暴了,与小姑娘面谈严重影响公司正常工作,按照公司员工手册规定属于严重违法公司制度,公司应予以开除,但基于之前工作还算努力,公司同意补偿两个月工资。离职谈判进行的很顺利,其实想来小姑娘做微商一周的收入应该就能超过月工资,可能也确实不太在意工作了。
再来看题主的问题,很显然,问题的蔓延已经进入老板的视线,不得不讲题主这个HR做得很失职。因为小公司同事间的很多沟通仍然以非正式组织的形式存在,本可以用人情牌处理的小事,引得老板龙颜大怒,HR必然难咎其责。但问题毕竟已经出现,怎么破?以下内容仅供参考,请根据公司背景认真审视。
1、公事公办 摆事实讲道理
依据劳动法律法规,颁布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岗位、岗位职责,凡是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任何活动,按发现次数累计,公司做出“通报批评”、“警告”、“再次警告”、“开除”等处理。先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遁。
公司管理制度调整后,召开全体员工大会,进行制度宣讲与确认员工到场“签名确认:同意通过公司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如有违反按制度处理”。会议召开一周内无员工反馈信息,视为全部同意公司制度调整。在培训时,将事件点到为止,其他内容让员工自己琢磨。聪明人自会明白自己该如何在企业立足,有些不明事理的同事,可自动进入下一步。
2、先理后兵 留人情留面子
其实,发布制度已经是留情面的作法,但毕竟就有这样的不开眼的员工,怎么办呢?要么,自己出马,找个非工作时间,约个饭诉诉苦,小公司嘛,大家混口饭吃不容易,老板已经要抓典型,如果不做自己饭碗不保;如果按老板的意思执行,对方的饭碗不保。相信大多数人会掂量自己的行为,适当收敛。要么,找到关系不错的同事,一同劝解,毕竟个人有错在先,想想此时最有可能的理由就是“工资太低”,可谁的工资能满足期望呢,无非大家同病相怜嘛。当员工感觉你已经与他站在同一个阵营时,互相之间有了一定的默契后,你会发现,你以为的不一定是你以为的。
而且,作为成年人,谁都不希望成为反面教材,既然确实因为收入问题,可以“人往高处走”嘛,为何做这个强扭的瓜呢。此时,进入温情时刻,可以帮着推荐新工作,找找圈儿里的朋友,也或者让员工自己做好下一步的打算,总之能用感情搞定得还是少用钱,免得引火上身。
3、安抚老板 搬法规套专业
对于以上步骤的铺垫,相信事件当事人们已有的收敛,但老板的态度究竟如何,目前还未知。既然老板提到“fire掉业绩一般”,那另一方面可以默认“业绩不错”的可以搞些副业?哈哈~~如果真这样问,估计会直接拉出去“杖毙”。但这个思路还是要开阔起来,业绩一般与业绩不错的依据到底是什么?数据在哪?数据从何处来?如何确定?不能拍脑门感觉,也不能讲以前的工作就是证据。这些都不叫作证据。所以,搞个绩效考核嘛,人力专业的强项。小公司没有考核,或者有考核也没办法执行,又回到了老话题,之前讨论了太多,如果有兴趣大家自己研究小企业如何做绩效吧。
另外,将与员工沟通的内容婉转地暗示老板,如果正好赶上业务旺季,而从解雇成本、招聘成本两个因素考虑,对企业而言都不是最佳方案。而且从法律角度,裁员成本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所以用专业的办法帮着老板解决问题才是当务之急。但是如果小企业的土豪老板就是眼中容不下某些人,只能另当别论。
总之,小企业的HR就是老板、员工两面劝解的状态,思路要打开,明白老板的用意,帮助员工认识到错误,让劳资关系和谐一些,HR才不会受夹板气。
#赞赏# 理性分析
做HR很多时候都是要先礼后兵的吧~学习咯,感谢您的分享^_^
我也做微商,但是上班期间绝对不敢聊天,更不会说有发货的情况。都是利用休息时间,
后面还有11条评论,
收起全文小三角形
要做微商,就辞职干吧
展开小三角形
  说起微商,大家都是非常熟悉啦。现在朋友圈里,有很多微商广告,诸如卖面膜、卖奶粉的、卖保健品的、卖化妆品、卖内衣、卖袜子、卖阿胶、卖减肥品…….都说马化腾超来了马云的后路,微商气势凶凶的想干过淘宝。对于微商,我本人是有点反感的(如果有做微商的朋友请谅解),一个朋友圈被乱七八糟的广告给刷屏了,一条商品信息,上午刷一次,中午刷一次,晚上还要刷一次,这都是比较正常的频率了,更有甚者给你不厌其烦的刷屏,甚至给你微信群发。&&&&&说实话,你能出现在人家的朋友圈里,那是彼此间的缘分,如果发广告被屏蔽了,他就真的失去了朋友圈的意义。我觉得既然是朋友圈,那就是让朋友圈干净点,没有利益关系的朋友圈,才会显得弥足珍贵,你也不要老想着朋友圈的朋友来买下你的产品,朋友圈的朋友也不用天天想着要不要把你屏蔽或拉黑。当然,那些微商天天晒的一夜...
  说起微商,大家都是非常熟悉啦。现在朋友圈里,有很多微商广告,诸如卖面膜、卖奶粉的、卖保健品的、卖化妆品、卖内衣、卖袜子、卖阿胶、卖减肥品…….都说马化腾超来了马云的后路,微商气势凶凶的想干过淘宝。对于微商,我本人是有点反感的(如果有做微商的朋友请谅解),一个朋友圈被乱七八糟的广告给刷屏了,一条商品信息,上午刷一次,中午刷一次,晚上还要刷一次,这都是比较正常的频率了,更有甚者给你不厌其烦的刷屏,甚至给你微信群发。
&&&&& 说实话,你能出现在人家的朋友圈里,那是彼此间的缘分,如果发广告被屏蔽了,他就真的失去了朋友圈的意义。我觉得既然是朋友圈,那就是让朋友圈干净点,没有利益关系的朋友圈,才会显得弥足珍贵,你也不要老想着朋友圈的朋友来买下你的产品,朋友圈的朋友也不用天天想着要不要把你屏蔽或拉黑。当然,那些微商天天晒的一夜暴富、什么微商达人女总裁、屌丝逆袭、啥子商品叼炸天不得了,哎,我看你弄得这么热闹,真心感觉是不是你的智商低还是我的智商有问题。不过我也认识几个做实体的微商,比如我的老乡是果农,现在是水果成熟的季节,也经常在网上晒一些水果信息,这些我也能接受,但也不会太关注。
  好的,微商的好坏,我也不做评价。但今天我们讨论的话题是:在职员工做微商算违法么?对于这样的员工如何处理比较好?
  首先,在职员工做微商算不算违法?这个问题好像都吓了一跳,我上班做个微商难道会违法?难道会住牢?这个大家放心,目前国家法律除了国家公务员不容许经商外,没有规定在职员工不能经商。所以在职员工经商是不违反法律的。
  作为一名在职员工,适不适合工作期间做微商呢?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的建议是不适合,理由如下:
  一、一心不能两用,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有的说人说,我边工作、边兼职做微商。为什么要做微商,就是对现在的工作不满意,或者收入不满意,想挣更多的钱。想挣钱,无可厚非。但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不难发现,这种边工作,边兼职做微商的,其实工作做得不怎么样,微商也做得不怎么好。如果工作做得好,有好的收入,他的精力全部在工作上,根本没有时间做微商。如果他的微商做得好,他的收入一定可观,比他的工资高的多了去,他一定会辞职专职做微商。之前有大咖曾说过,择一城终老,我想补充说,择一事业成就。你把精力放在哪里,你的成就就在哪里。
  二、坦荡做人,不偷偷摸摸
  有没有发现,兼职做微商的人,在公司都比较警惕,生怕被同事或领导发现了。因为他也知道,让老板知道他在兼职做微商,自己的下场一定不好。我们之前企划部有一名员工,平时接一些印刷的私活,还要在朋友圈里晒今天又接一个什么单,一天老板真的忍无可忍,让我去找这个员工谈话,我去狠狠批评了她一顿,最后我说,你怎么不动动脑子,发朋友圈的时候,怎么不把我们公司的人屏蔽了再发呢?算是给员工出了个损招。
  我们讲,做人要真,不要给自己带面具。上班是一个人,下班又是另外一个人,这样扮演不同的角色,到底累不累啊。
  三、兼职做微商,真的影响工作
  做微商,不费精力,一定做不好。费精力,微商做好了,工作做差了。一天到头你都想着怎么更新朋友圈?怎么吸粉?怎么回答询问?什么时候发货?工作的时候,开个小差,看看朋友圈的留言情况,等等。
  四、一定程度影响公司形象
  一个公司的员工都兼职去做微商了,你让大家怎么评价这个公司呢?一个公司的员工,去兼职卖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还以为是你们公司的产品呢。朋友圈可能有公司的客户,天天看你做微商做得风生水起,你在工作上投了好多时间和精力呢?所以,个人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形象。
  那么对于公司,如果来规范员工的兼职做微商的行为呢?
  第一,公司自我反思。
&&&&& 是公司没有吸引员工的魅力?是薪资不能满足员工的要求?是员工每天太闲了,才会东想西想。针对以上的问题,公司采取对应的管理策略。(精神层面)
  第二,制度规范。
&&&&& 对不起,端我碗,服我管。在员工管理制度里,明确规定非经公司同意,员工不能从事第二职业,如有违反,视为严重公司制度,做辞退处理。你光给员工做思想工作是没有用的,必须做制度来约束员工的行为。(制度层面)
  第三,薪酬激励。
&&&&& 员工没有钱,最大的责任,是老板责任。员工跟着老板混,老板不能满足员工的物资需求,员工只有自己想办法去挣钱了,所以老板在员工心目中的地位就越来越低。所以,公司应该制定具有激励性的薪酬方案,让员工没有心思去挣哪个微商的钱。当然,如果微商确实挣钱,员工可能辞职专门做微商了。(物质层面)
  作为一名职场人,我们应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不要拿着公司薪水、用着上班的时间、做着自己的私活。
  醒醒吧,要做微商,就辞职去干吧!光明正大的,轰轰烈烈的!
收起全文小三角形
员工干微商,公司干不干掉员工?
展开小三角形
&&&我一直相信“即存在,即合理“这一句话。&&&&在百度百科里对微商的定义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先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员工有自己正经的工作,又要去干起微商?更多是现实指向房贷车贷,彩礼太贵,父母医疗,生儿育女,物价飞涨,工资慢涨等等,一份工作的收入已经满足不了各项生活的开销,怎么办?在不能马上并且快速涨薪的情况下,只能另辟蹊径,很多人选择的就是微商。&&&有一个老板曾跟我交流过,其实他非常清楚一天八小时的工作时间,他的员工如果满打满算能干5.5-6小时,他认为已经是非常高的效率了,可能自己的公司里还有很多可能一天就4个小时真正在处理工作事务上员工。我听他一言,心想:老板既然心知...
& & & 我一直相信“即存在,即合理“这一句话。
& & &&在百度百科里对微商的定义是基于移动互联网的空间,借助于社交软件为工具,以人为中心,社交为纽带的新商业。
& & & 先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员工有自己正经的工作,又要去干起微商?更多是现实指向房贷车贷,彩礼太贵,父母医疗,生儿育女,物价飞涨,工资慢涨等等,一份工作的收入已经满足不了各项生活的开销,怎么办?在不能马上并且快速涨薪的情况下,只能另辟蹊径,很多人选择的就是微商。
& & & 有一个老板曾跟我交流过,其实他非常清楚一天八小时的工作时间,他的员工如果满打满算能干5.5-6小时,他认为已经是非常高的效率了,可能自己的公司里还有很多可能一天就4个小时真正在处理工作事务上员工。我听他一言,心想:老板既然心知肚明,但我也从来没见过,他去跟着员工的屁股后,踢着他们干活。显然,首先是老板哪有时间去踢着员工干活,其次是就算盯着他,员工面无表情的面对电脑,你又知道他此刻的大闹在思考什么呢?
& & &&案例中,题主的老板发现员工在上班时间与客户交流,非常生气,如果我是老板我也会生气,此刻的老板内心os:我花钱雇人来上班,已经买断了员工的上班时间,在上班时间就只能干与公司工作有关的事情,干其他的都是占了我的便宜,好气哦。
& & & 然鹅,老板能够怎么办呢?很多公司的处理方式是断外网,公司电脑只接内网;断WiFi,还有摄像头,从经理到主管再到组长,都严格的不定时盯着大家的工作状态。但我总感觉这治标不治本,断外网,断wifi,仍然挡不住现在智能手机和流量的组合。
& & & 员工的心就如细沙,越用力抓住,反而越抓不住。如果一份工作的收入可以满足经济上的需求,可能不会有太多人愿意拼死拼活叠加另外一份工作量。
& & &&另外,案例中楼主提出的疑问,关于员工在职期间做微商不知是否属于重复用工,我的理解是不属于的。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 & 在《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上提到的是用人单位,那么用人单位又怎么理解呢?
& & & 在《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 & &&其中,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个人经济组织、民办非法人单位、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其他组织。非用人单位的范围是:外企代表处、自然人、家庭、个体工匠、农村承包经营户等。那么,员工在职期间做微商,并非注册的企业,也并非注册的个体经济组织,而是自然人,并不属于用人单位。因此不属于重复用工。
& & & 再者,且不说员工是自然人,并非用人单位主体。法律是允许劳动者兼职的。
& & &&在《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 &同时,原劳动部《关于合同制工人因双重劳动关系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处理意见》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如未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劳动合同有约定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有规定且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处理。
& & & 总结一下,既然法律允许员工兼职,并且做微商的员工,又并非是用人单位。做微商的行为更偏向定义为员工生活上的活动。在员工的生活活动中,谈恋爱是为了追求一段真挚的感情,如果因为失恋,情绪暂时低落,影响了工作效率,老板的第一反应不是辞退;
& & &&在员工的生活活动中,学习充电是为了自我提升,如果偶尔看到员工在上班时间翻阅了书籍,我想老板第一反应不是辞退;
& & & 但在员工的生活活动中,做微商的话,老板就不能接受了,第一反应是辞退,是因为老板不能接受员工也赚钱了吗?
& & &&如果老板一定要求不允许员工干微商,那么可以从公司的规章制度开始,上班时间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并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 & & 但如今,很多企业内部可能都是通过微信进行交流,通过微信与客户联络,甚至部分工作汇报都是通过微信联系上级领导。除了微信以外,手机移动端打卡的软件已经越来越流行,员工使用手机打卡、签到、请假以及填写日报等的过程中就几乎无法把控,当员工拿着手机的时候,到底是在使用的是办公软件汇报工作还是与微商里的客户交流。
& & &&如题主所言,毕竟不能禁止员工在上班时间使用手机以及收发快递,应该从工作岗位职责本身去严控,以结果为导向,跟进目标节点,如果员工按时完成,并保质保量,那么员工还有旺盛的精力干微商,除了工作,也许还能从微商的经营过程中,增加个人收入,在家庭里体现自我价值,反而可能不会那么轻易跳槽。
& & & 其次,是加强考核规范化,对待所有员工都应该一视同仁,不应该只是针对做微商且业绩一般的员工,而是有明确的考核机制,无论是否做微商,考核都应该是尽可能的保持公平、公正、公开。
& & & 最后,如果员工业绩杠杠,但他又兼做了微商,我觉得对于公司老板而言,并非没有什么损失,至少在投入人工与产出比很高,老板就已经是赚到了的。那么,至于干微商的员工,暗示低调经营,屏蔽公司同事及公司客户等,如果没有很大影响,我认为可放心接纳有“微商”标签的员工。
& & &&即存在,即合理。微商的出现,我认为不是要抵制它,而是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做出自身调整才是最重要的。
收起全文小三角形
上班做兼职,究竟触动了谁的奶酪?
展开小三角形
&&今天这张卡并不想讲法律层面上的事情,就讲讲等价交换的故事。&&现在社会发展迅速,做老板的都希望员工更加努力工作~工作~工作。如果今天的卡是员工抱怨公司为什么加班不给加班费,相信一般会是一边倒的劝解员工好好工作,不要只想着钱之类言论云云。做老板的希望获得最大的利益,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降低单位时间的付出成本,同样是100快,付一个人工作8个小时和付一个人工作10个小时,肯定会选择后者,因为性价比更高!&&员工在上班时间和客户聊天就损害了老板的利益,老板想开除员工就是资本对于个人的惩罚,但是凡是皆有例外大家在工作中是不是也经常遇见一些员工能力非常强,每个月为公司赚100多万,但是个人行为规范非常不好,迟到早退时不时还来一个旷工,或者顶撞上级等等。作为一个hr是不是会有一种冲动: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要开除...
& & 今天这张卡并不想讲法律层面上的事情,就讲讲等价交换的故事。
& & 现在社会发展迅速,做老板的都希望员工更加努力工作~工作~工作。如果今天的卡是员工抱怨公司为什么加班不给加班费,相信一般会是一边倒的劝解员工好好工作,不要只想着钱之类言论云云。做老板的希望获得最大的利益,最简单的办法就是降低单位时间的付出成本,同样是100快,付一个人工作8个小时和付一个人工作10个小时,肯定会选择后者,因为性价比更高!
& &员工在上班时间和客户聊天就损害了老板的利益,老板想开除员工就是资本对于个人的惩罚,但是凡是皆有例外大家在工作中是不是也经常遇见一些员工能力非常强,每个月为公司赚100多万,但是个人行为规范非常不好,迟到早退时不时还来一个旷工,或者顶撞上级等等。作为一个hr是不是会有一种冲动:该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要开除,但是真的开除的掉么?如果真的是个人能力突出,他在这家离职就会在另一家就职。老板看着你就是五味杂陈,心想:“你丫有病吧,这么好的印钞机,你不告诉我怎么劝解,你让我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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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板给员工工资肯定是指望是员工在上班八个小时内好好赚钱,全心全意工作,因为出钱了啊,但是员工并不会这样想~员工想的是只要事情做完就好,毕竟还要学习成长应对vuca这样的环境对吧!
& & 每天一上班就在三茅刷贴,或者写文章花了半个小时。如果被老板看到会怎么样呢?会不会抄鱿鱼?不会的话就贪得了半个小时,因为的确没有对公司造成什么影响啊,做的事情已经做完了啊~看到这里很多上班还在打卡看三茅的小伙伴肯定在偷着乐了。
& & 转化一下,为什么微商会引起资本的反抗,是因为影响了工作。那么影响工作的也有很多啊,刚刚提到上三茅就是一种,虽然在三茅能提升自己的能力提高自己的思考方式,有这样多的好处,但是对于这一刻的工作就有影响不是么?还可以举例比如做微信公众号算不算兼职?晚上去开滴滴算不算兼职?开个班学生算不算兼职?只有影响了资本最开始的预期才会引起资本的反抗,所谓博弈就是在反抗与顺从中找到自己最合适的方式,平衡多方面仅此而已。& &&&&&&
& & 所以思考一下,究竟是不是因为做微商而开除,还是因为做了一些不可描述的(影响工作的)事情呢?想明白开除你的到底是什么原因好么?做一切事情皆有成本,想明白了这个关键。再看一下站在老板的立场考核观点只有一个——产出究竟都不能超过公司的付出。试想一下世界那么大,高管怎么多,上班要打卡的有几个?但他们却早上来的比保洁早,晚上下班比保安晚,这样自律的背后究竟是资本家的剥削?还是有不可告人的肮脏交易?当然只有一个原因——在体现自己的价值并获取自己的收益。虽然会遇见偶尔睡一个懒觉,或者放假出去玩几天。但是在该工作的时候他们产出极高,在工作上能产生超过基层数倍的绩效,能为公司提供更好的发展方向云云。所以在做事情的时候将事情做好了这才是本质关键。而不是只针对到底别人做不做兼职来分析。市场上对于越依靠劳动力密集的岗位工作要求就越严格,越需要独立思考的脑力工作管理就越松,本质上讲是企业经营者与个人贡献之间的博弈,不要只是指责微商如何如何?很多人在工作中并不赚钱,辛苦的背后只是需要生存,用自己可以做的方式获得更多的利润。难道做微商的时候不知道工作对自己的意义?难道真的不怕被老板发现?怕归怕但终归怕了穷。有些人选择通过多余的时间赚钱、有些人拼命晋升、还有些人疯狂学习或者还有些人享受当下。一切都是自己选择的,不要指责别人为什么活成这样。
& & &站在企业hr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世上的事情很奇妙,做什么都需要成本,当然也不会有特别傻的人,老板如此个人也是如此。每个人都会收获自己曾经的付出,同样也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在乎什么就收获什么。上班做微商的确不对,从刻意练习的角度:“心流”就是一心一意的做一件事并沉浸其中,未达到目的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能力。而工作中一直被其他信息影响打断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而工作能力无法提高、岗位无法提升,这就是做微商所付出的代价。
& & 作为企业来讲,付出了就要收回相应的成本,如果员工付出了很多却不能得到生活满足或者因为突发的情况而导致经济上出现问题应该多关心或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如果真的只是因为做好的本质工作不赚钱,那么小成本尝试微商作为一种商业规模尝试也无可厚非最关键还是不要影响到本质工作,仅此而已!
&&&&总结一下,为什么有人能嚣张的在工作中做的其他工作,而有些人不行。
& & 1、因为岗位要求不同,有的岗位偏重人员管理,而有的岗位偏重产出。
& & 2、因为个人产出不同,老板也很势力,题目中老板说:“把那些工作业绩一般的砍掉”就是最好的实证。
& & 3、因为兼职严重影响到工作,或者对团队产生了重大影响。
& & 所以,关键是提升自己核心竞争力,提高自己的单位产出,提高自己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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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做微商,你可有收获?可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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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都对朋友圈刷得非常多的广告、推销等感到很难受,觉得让人有点眼花!也许是跟我并不十分享受购的乐趣有关!而对于在职员工做微商,其实我心里并没有多少体会!因为在我们公司没有人做微商,至少,是我没有看见!无论你是微商还是只刷微信,你可有收获?在职微商让你工作闲散,业不精,职不前有很多时候你在做微商的时候,以为无人知道,就象小时候在上课时觉得在下面的小动作老师看不见一样!其实那就是自欺欺人!微商,你在做,自然就会有人在看!而在微商中的你,将工作真的做好了吗?昨天才说了乌卡时代的危机,虽然这个概念并没有传递到所有人的耳朵里!甚至很多人没有这个概念,但其实无论有无VUCA,我们都知道,职业的危机无论什么时候都在!我们必须不断的给自己充电,学会象仲丹兄的充电正确姿势,让自己不断的上进,不至于会奥特慢!所以,你在微商...
很多时候,我都对朋友圈刷得非常多的广告、推销等感到很难受,觉得让人有点眼花!也许是跟我并不十分享受购的乐趣有关!而对于在职员工做微商,其实我心里并没有多少体会!因为在我们公司没有人做微商,至少,是我没有看见!无论你是微商还是只刷微信,你可有收获?
在职微商让你工作闲散,业不精,职不前
有很多时候你在做微商的时候,以为无人知道,就象小时候在上课时觉得在下面的小动作老师看不见一样!其实那就是自欺欺人!微商,你在做,自然就会有人在看!而在微商中的你,将工作真的做好了吗?
昨天才说了乌卡时代的危机,虽然这个概念并没有传递到所有人的耳朵里!甚至很多人没有这个概念,但其实无论有无VUCA,我们都知道,职业的危机无论什么时候都在!我们必须不断的给自己充电,学会象仲丹兄的充电正确姿势,让自己不断的上进,不至于会奥特慢!所以,你在微商,你自信一直随着微商,你可以随势成长?而你在学小猫钓鱼的时候,你可知道,你收获多少?
老板看你在玩微信?
同事在看你玩微信?
考评成绩时,你的成绩在哪?
评薪调级时,你的理由在哪?
也许你会说,我都是在不影响工作时做的微商,我的工作任务都是完成了的!真的吗?你将工作都做完美了吗?你的业绩都达到最好了吗?在乌卡年代,我们还能边工作边微商?你不觉得你真是太有精力了?
微商,你会让我们的朋友减少,亲人感情变淡!
以前一直在用QQ,习惯了,所以少用微信!因为我一直都觉得其实QQ与微信的功能真是基本一样的!实在没有看出区别多大?无非是两样产品同一公司出来,然后微信在熟人之间更易交流,甚至提升了约的方便!可那又如何?
而微商呢?天天的刷,让你的亲朋好友都成了你的圈友,不住的受你的轰炸,你可体谅到他们的感受?所以朋友的圈子,我刷而不看!有时本就好好的朋友,因为你的狂刷,将你拉黑了!你可知道,本可好好聊天的,你却只是微商!那我们友情的延续靠的什么?
做为一个微商,你本在企业上班,挣回你可以维持家人的薪酬,因为你的微商,你失去了休闲,失去了陪孩子家人的时间,你觉得那个你认为你努力的微商来的利润,真的值了吗?你收获多吗?而且谁都知道,现在的很多微商其实根本就没有产品,只是在中间转而已!转动的背后,你成就了谁?
你想成为一个颇有收获的微商,你可将朋友也可以发展成代理,去做这样的事情,很快让自己的生意具有指数效应,这是理想状态下的朋友圈营销。其实是让我们做为朋友抹不下情面的不得不的代理(有时感觉真的与传销也差不多)。而这样的营销,其实已经让我们朋友之间的感情变成了现金,这样我们的朋友还能延续多长?
难道,作为微商的你,真的觉得通过你的朋友圈或者那些要好的朋友,让你获利真的合适么?
所以,我觉得微商的你,真的要想一下我收获了什么??
微商,如何进行管理?
有的时候做为老板,上级或者有责任心的领导会觉得一个微商的人真是不会让人高兴!你拿着公司的钱却没有能好好的工作,用我们的资源赚你的钱,让人心里怎么想!
所以有人就说了,微商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或怎么处理更好?
一般情况,现在国家并没有什么有关微商的法律法规现世!但人的感情与企业的规章,以及人心中的一杆秤!会让你觉得自己该怎么做?
我认为,“微商员工”可按公司规定处理:
一是及时的修改公司有将奖惩的相关规。将工作时间做无关工作事情进行处罚的相关规定;而要将微商等事宜列入在内!
二是相关的规章制度必须合法,并公示培训等;将公示培训等的痕迹保留在册。
三是平时收集有关微商的相关证据,以证明被辞退员工有违规行为的存在。
四是企业将工作负荷量的核算进行一个匹配调查。让你没有时间,你还能做甚?不将工作任务完成,不将学习任务完成,你做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而微商类似于一种分销的商业关系,一般来说不会签署劳动合同,因此并不违背劳动法。但如果占用上班时间做微商,虽然没有达到实质上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却属于劳动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将此种行为写入公司的规章制度,针对不同的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总之,微商,成就的是极少数,你做微商,可想好能收获什么?失去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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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做微商,鼓励还是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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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微商横行的时代,你要身边没几个做微商的朋友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接上时代的轨迹了。因为这个案例,我稍微总结了下目前我朋友圈里的微商。大概有三类,一类是全职宝妈,在照顾孩子的同时想赚点零花钱,补贴家用、帮家里改善生活质量、提升自我;一类是把微商当作事业,全身心的投入进来,正如我们平常看到的劲爆新闻,某某女孩做微商年入百万。。。他们看中了微商的前景,想分一块这诱人丰盛的“蛋糕”。最后一类就是有正式的工作,平时兼职做微商的了。这类人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讨论的对象了。既然选择做微商,肯定是各有各的想法,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想做什么的权利。但作为公司的HR,遇到第三个类型的人,习惯性的思维就会让自己忍不住去多想。明明有份工作,为什么还要去做微商?(1)平时上班很轻松,工作闲的慌,做点微商打发下时间,还能赚点外快,...
现在微商横行的时代,你要身边没几个做微商的朋友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接上时代的轨迹了。因为这个案例,我稍微总结了下目前我朋友圈里的微商。
大概有三类,一类是全职宝妈,在照顾孩子的同时想赚点零花钱,补贴家用、帮家里改善生活质量、提升自我;
一类是把微商当作事业,全身心的投入进来,正如我们平常看到的劲爆新闻,某某女孩做微商年入百万。。。他们看中了微商的前景,想分一块这诱人丰盛的“蛋糕”。
最后一类就是有正式的工作,平时兼职做微商的了。这类人就是我们接下来要讨论的对象了。
既然选择做微商,肯定是各有各的想法,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想做什么的权利。但作为公司的HR,遇到第三个类型的人,习惯性的思维就会让自己忍不住去多想。明明有份工作,为什么还要去做微商?
(1)平时上班很轻松,工作闲的慌,做点微商打发下时间,还能赚点外快,为啥不做?
(2)唉,现在生活压力大啊,房贷车贷孩子奶粉,哪样少不了钱。就靠我们拿这点死工资,生活何时能看到希望啊,自己做生意又没本钱又有风险,做微商就是我发财致富的奔头了,做的好了就自己搞个团队全职干。
(3)身边某某在朋友圈卖面膜了,谁谁卖红枣了,谁谁又卖内衣了,大家都干的热火朝天的,正好朋友拉我一起卖净水器,我就也给自己一个机会试试看吧,谁说下一个百万级的微商不是我?
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想法,我只是列举了身边上班族做微商的朋友的想法。
但深看下去,这些边工作边做微商的人做的效果都不怎么好,很多人发了一段时间的朋友圈广告后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了,能真正做起来持续赚钱的人少之又少。
为什么这些上班族做微商成功的少呢?姑且不去讨论他们为什么做不好,但从个人素质来说,她们的工作能力和态度我不是很认可的。
一心二用,稍有不慎工作微商都干不好,毕竟真正优秀的职场人都是一心一意专攻一个目标,人的精力有限,当你把原本该放在工作上的精力挪做他用了,自然想在工作上更上一层楼的机会少了。
但凡身边事业有成的人,都没有说在朋友圈发各种微商广告的。
试想,如果他们把部分精力搞去做微商了,他们还能把工作干的无可挑剔吗?
好了,说了这么多废话,现在回到案例来。员工做微商,HR该怎么做?
有些公司的HR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明知道很多人在做微商,也不管不问,美其名曰公司氛围很自由,只要你的工作本身没有问题,你自己爱干嘛干嘛去。
长此以往,公司里处处弥漫着微商气息,这不,小李边听培训边发微信聊客户,小张上班时间发快递给客户,午饭时三五成群的在谈自己今天生意如何,更有甚至朋友圈一天二三十条微信广告。仔细一看会都是上班时间发的。
试想,在这样的工作氛围下,我们的人心能不散吗?我们的工作目标能完成吗?
有的公司的HR铁面无私,一旦发现有员工做微商,一律约谈罚款,屡教不改直接辞退。
如此强硬的做法,也会让一些员工心生不满,我平时上班时间好好干活,下班时间做做微商怎么了,碍着谁的事了?工资只买断了我的上班时间,其余时间应该是由我自有支配的,公司凭什么一棍子打死做微商的。
其实,这两种HR的做法我都不赞同。他们的做法简单粗暴,但欠缺了人情味和灵活性,而且能取得的效果也是微乎其微。
对于员工做微商,我的想法是这样的。
(1)不鼓励员工做微商,一心二用的你,很难让我认定你是一个值得公司培养、能在公司前途一片光明的人。
(2)严禁上班时间做微商,包括端着手机和客户长时间聊天、上班时间发快递、上班时间频繁刷朋友圈广告,一旦发现几次这样的行为,对不起,我们HR要约谈你了。
(3)当然,如果你本职工作干得十分出色,利用业余时间做做微商,没有影响到工作本身,没有拖你业绩的后腿,没有在公司同事中鼓动了做微商的风气,我想,我们HR也是无法干涉的。毕竟没有哪一条法律有规定,公司有权利干涉员工业余时间的自由。
案例中的HR,遇到此类事情,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了解公司目前有哪些人在做微商,然后挨个单聊,了解大家做微商的真实想法。如果工作闲了,考虑加大工作强度。如果生活压力大,好好引导,工作干好了得到的回报远大于做微商。如果盲目跟风,追求微商热潮,可以好好探讨一下值不值得去做。。。
(2)修改公司的规章制度,严禁在工作时间员工做微商,一旦发现将有对应的惩罚措施,屡教不改,公司将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予以开除。
(3)从公司文化层面加大宣传,用权力禁止员工干微商远不如用理念氛围来的更深入人心。
(4)各部门负责人要时刻关注员工的工作状态,当发现员工上班时间发朋友圈广告,拿着手机猛发微聊时,要及时和员工沟通,把公司上班时间禁止做微商的理念传达给员工。
PS:个人想法,大家可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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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学红杏出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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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题目:如何看待在职员工做微商的行为呢?  &&&&大家好,我是一名小公司的HR。现在微商特别流行,我们公司也有不少的人加入其中,结果,这些人除了朋友圈都是微商广告以外,还会在上班时间通过微信与客户交流,老板发现后很生气,想让我把这些人中业绩一般的给干掉,同时也是给其他人的一些警告。但是,在职员工做微商不知道是否算重复用工呢?而且证据也不好收集,毕竟不可能禁止员工上班使用手机、收发快递,所以很苦恼,不知道通过什么办法处理?  &&&&请问各位牛人,在职员工做微商算违法么?对于这样的员工如何处理比较好?]...
[题主题目:如何看待在职员工做微商的行为呢?  
& & & &大家好,我是一名小公司的HR。现在微商特别流行,我们公司也有不少的人加入其中,结果,这些人除了朋友圈都是微商广告以外,还会在上班时间通过微信与客户交流,老板发现后很生气,想让我把这些人中业绩一般的给干掉,同时也是给其他人的一些警告。但是,在职员工做微商不知道是否算重复用工呢?而且证据也不好收集,毕竟不可能禁止员工上班使用手机、收发快递,所以很苦恼,不知道通过什么办法处理?  
& & & &请问各位牛人,在职员工做微商算违法么?对于这样的员工如何处理比较好?]
一、莫学红杏出墙来:
& & & &&这是网络小说《微微一笑很倾城》里很有名的对白,当然,这部小说现在已经翻拍成了电视剧,有兴趣的童鞋也可以去追一下。
& & &如果把雇佣关系做比喻,完全可以看成雇员与企业之间谈的一场恋爱或者是通过《劳动协议》缔结的“婚姻”。题主的这个问题——雇员在上班时间做微商完全——其实可以看作婚姻中的“红杏出墙”。
& & & 那雇主雇佣员工的本质是什么呢?我认为雇佣的本质实际上是一种“买卖行为”——雇主付出薪酬,购买的是被雇佣者的时间。
& & & 例:老板付出月薪雇佣人力专员一枚,月薪为N,如果不考虑加班这种特殊情况,按照一天8小时计算,雇员本来付出的是8小时工时,但是因为做了微商,每天有2小时用来处理微商事宜,那每天劳动时间为6小时,一个月按照22个工作日计算,一个月就少44个小时,一年就少528个小时,折合66个工作日——也即是少工作了1/4。老板付出了100%的薪水,实际上却得到了75%的工作时间。
& & &对于这种情况:
& & &道义上是否过得去?买卖不对等,这种缩水的贡献,是不是可以看成变相的“偷盗”?
& & &所以,题主在心理上,不必对“利用上班时间做微商”的员工心存愧疚,因为在道义上他们已经不占理了。
& & &那道义上“微商”行为不占理,法律上是否有明确规定呢?
& & &法律上,确实对于“微商”这种行为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但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有如下明确规定:
& &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 &由此可见,如果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 & & 做“微商”的员工一般与所代理产品的企业类似于代理关系,他们是所代理企业下属的分销渠道,做微商的员工基本不会与代理产品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 & & 在这种情况下,题主也不是没有办法去处理:
& & & 1)如果贵司的公司规章制度对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有明确规定的(对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那就按照对应条款来处理即可;
& & & 2)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已经公示——并且请员工签字确认(程序上合法);
& & & 3)题主收集相关“微商”员工相关证据:比如快递收发记录、朋友圈截图、微商代理聊天记录等等。
& & & Tips1:“上班时间做微商”无异于婚内出轨、红杏出墙,在道义上是站不住脚的,所以,题主处理起来,不用瞻前顾后,你在道义上是站得住脚的。
& & & Tips2:想要红杏不出墙,那墙实际上就是“公司制度”。“上班时间做微商”处理起来,归根到底就是看题主所在公司制度里对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是如何规定的,如果规定合理并且发布制度流程合理合法(比如已经公示且请员工签字确认),再加上相关证据收集,那就处理起来非常容易。
& & & Tips3:防患于未然比亡羊补牢强太多,如果题主没有相关制度设立,那就抓紧补上这一课。
二、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 & & &题主在题目里说自己是一个小公司的HR,苦恼于对于从事“微商”行为的员工证据难以收集。恰好,我现在供职的也是一家小公司,虽然管理私募基金规模有200亿人民币,但是全球加起来没有超过70人。接下来,就跟题主分享一个“被动证据”提供的案例。
& & & &先介绍一下我们公司环境:在北京东北三环的一间写字楼里,北京总部一楼、三楼各有一间500平米左右的办公室。在一楼有一间小会议室、三楼有两间小会议室,大会议室两个办公室各有一个。这是背景,交待清楚了,主要人物该出场了。
& & & &这是个我听来的案例,在我们公司已经成为了传说——员工炒掉了HRD。
& & & &那位传说中的HRD是我的前任,据说是合伙人从世界500强高薪诚聘的HR高手。但是她入职与离职只有短短的半年,而她离职与我入职之间相差了几个月时间,所以,我只有幸见到了她留下来的各种电子文档,至于本人的风采,实在是很遗憾——我是没有领略。
& & & &入职不久,我与公司上上下下的80/90后的小伙伴就打成了一片,不用我打听,小伙伴们就在闲谈话语之间把前任的“光辉事迹”跟我进行了分享。(以下用XS代替小伙伴们)
& & & &XS1:"C总,您不好奇您的前任是什么样的人么?"
& & & &我:"还好吧,怎么了?"
& & & &XS2看了看XS1:“幸好您不是她那样的,真奇怪老板们从哪个犄角旮旯请来的大神!”
& & & &我:"@^%&("我只能笑笑,沉默以对,肯定还有下文。
& & & &XS1看了看左右低声跟我说:“告诉您把,您的前任是我们联名上书合伙人炒掉的!”
& & & &我直接表示震惊状,这实在是我职业生涯第一次遇到。
& & & &XS1满意于我的震惊及自己的口才,接着往下说道:“您入职的时候读了《员工手册》并签字了吧?”
& & & &我点头表示确认。
& & & &XS1接着说:“咱们《员工手册》里明确规定在职员工不允许兼职,并且一旦发现就解除劳动关系,你记得把?”
& & & &我:“是啊,有这一条!”
& & & &XS1对XS2说:“我说哈,如果有什么,你补充一下,虽然咱俩不是人力资源部的,但是不代表咱们傻!”
& & & &XS2连忙点头。
& & & &XS1:"姐,我们虽然不是您招的,但是您入职以来,待大家什么样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起码您对大家都很尊重——虽然我们比您年龄小。我们是金融专业的不错,但是,不证明我们好蒙蔽、好欺负。"
& & & &我:“别激动,谁也没这样想啊,大家都是专业的。”
& & & & XS1:“恰恰有人拿我们当傻瓜。喏,就是您的前任——仗着她是HRD,您没来的时候,她仗着自己管考勤,晚来、早走;而且长期占用公司一楼小会议室——美其名曰是给候选人做电话面试。但是后来,完全不是这么回事。我们发现她自己开着有公司,占用小会议室其实是利用小会议室里的传真机发传真、给她自己公司员工布置任务,还有利用公司打印机打印各种她自己公司文档。一开始,她还是做得很隐蔽的,我们都不知道,后来随着合伙人对她越来越信任,对她的授权越来越大,她也越来越过份。”
& & & &XS2:"是啊,我们都听过她在小会议室用公司座机打电话——高声训斥她公司的下属,还有发现公司大打印机上有她打印的她公司的文档。"
& & & &我:“这都是你们听到的、看到的,没有证据证明啊。”
& & & &XS1:"这难不倒我们。大家早对这种‘有外心’的HRD看不惯了,虽然我们不能干那种录音、拍照的事情,但是,我们一定要做的让合伙人们相信。我们写了一封联名信,一楼的小伙伴都联署了——证明她有兼职行为。我们递信的时候,选在了他们开周一例会的时候——合伙人都在,我们大家冲进会议室。”
& & & &我:“你们这样不是逼宫么?没有实锤证据,合伙人会相信?”
& & & &XS1:"合伙人们整天飞在外面跑业务,把家交给这样一个人,当小伙伴们是傻子么?我们当然在信里不能只写我们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证据我们是有的。
& & & &1)我们请行政部的同事帮我们把小会议室的传真机的电话单子打出来了——她不是说给候选人打电话进行电话面试吗?怎么都是翻来覆去的跟固定的几个人联系?
& & & &2)打印资料的那件事更好举证——每个人都有打印ID,行政部每个月都会例行进行打印统计,她一个HRD为什么要有那么多的打印量?
& & & &我们做行研的,天天写报告的,一个月的打印量也就是几百页,她怎么解释她动辄几千页的打印量?而且都是彩打?候选人简历用得着彩打吗?而且候选人的简历用得着她打印么?"
& & & &我八卦之心爆棚,连问最后怎么样?
& & & &XS1、XS2相视一笑:“您呀真是的,肯定最后合伙人相信了我们啊。要不,您也不可能出现在这儿不是?”
& & & &我:“合伙人们难道不生气么?你们这就是逼宫。”
& & & &XS1直爽:“合伙人们肯定生气,但是应该不是生我们的气——人最恨的就是背叛!虽然我们采取的方式事后想起来确实有点过激,但是,我们是为了公司好,她这样做就是背弃了合伙人们对她的信任,公司有这样的HRD,我们的前景堪忧啊——比如她待的半年没有进过一个新人、没有推行过一项新制度。她当场被合伙人们炒掉,并且没有给一分赔偿!”
& & & &Tips1: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此言非虚,HR跟员工打成一片的时候,不用去刺探什么,小伙伴们肯定会乐意给你分享他们认为会对你有帮助的事情——比如历史、比如奇葩。
& & & &Tips2:每个人都不希望被背叛,老板也一样,当一个员工拿着老板给的钱却给自己打着工赚着钱的时候,相信每个组织里面的都会有“路见不平一声吼”的员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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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做微商,辞退有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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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不可小觑,各种广告铺天盖地,在朋友圈可谓独领风骚,很是热闹了一阵子。只是花无百日红,风水轮流转,人人追捧的微商,一夜之间似乎成了过街老鼠。&&前段日子爱人顾虑重重:杰瑞幼儿园的老师都在做微商,心思还能放在孩子身上吗?如果找到我们,买还是不买,或者主动去捧个场?这绝对不是个例,很多家长都有类似的困惑。&&无独有偶,萧山一家幼儿园明令禁止教师做微商!园长也是有苦难言,对幼儿教师能否做微商,一直特别纠结,第一,没有法律规定幼儿教师不得做微商;第二,说出来难免会让做微商老师不舒服,只是长此以往,不仅家长不舒服,还势必影响幼儿园的品牌形象与口碑。&&朋友圈中,微商兴起已是不争的事实,总有一些朋友或同事禁不起暴利的诱惑,开起了微店,卖起了各种各样的产品或服务...
& & 微商不可小觑,各种广告铺天盖地,在朋友圈可谓独领风骚,很是热闹了一阵子。只是花无百日红,风水轮流转,人人追捧的微商,一夜之间似乎成了过街老鼠。
& & 前段日子爱人顾虑重重:杰瑞幼儿园的老师都在做微商,心思还能放在孩子身上吗?如果找到我们,买还是不买,或者主动去捧个场?这绝对不是个例,很多家长都有类似的困惑。
& & 无独有偶,萧山一家幼儿园明令禁止教师做微商!园长也是有苦难言,对幼儿教师能否做微商,一直特别纠结,第一,没有法律规定幼儿教师不得做微商;第二,说出来难免会让做微商老师不舒服,只是长此以往,不仅家长不舒服,还势必影响幼儿园的品牌形象与口碑。
& & 朋友圈中,微商兴起已是不争的事实,总有一些朋友或同事禁不起暴利的诱惑,开起了微店,卖起了各种各样的产品或服务。我没有看朋友圈的习惯,反应比较迟钝,直到有一天总经理谈到有咨询做微商。她的意思很明确,咨询做微商,不仅影响其他人的工作热情,更容易利用公司的客户资源,必须辞退!
& & 的确如此,微商依赖的是朋友圈,很多人都在想方设法吸粉,公司的客户资源很容易被肆意开发,影响客户的感受度。如果去医院、酒店等场所,护士、服务员等人员一言不合扫你微信,或者心不在焉低头看手机,你是什么感受,会不会有投诉的冲动?
& & 在尴尬的离职面谈阶段,咨询很委屈地拿出自己的手机,打开朋友圈,证明自己完全是在非上班时间发布的信息。虽然公司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开微店,虽然员工也证明不占用工作时间,但实际上,这个界限很难分清楚。微商、网店性质特殊,不可避免地会占用工作时间,有人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咨询,不可能等到下班再回复吧。
& & 作为领导层,一般很反感这种行为,不希望员工一心二用。如果公司有加薪和升职的机会,一般不会考虑这类员工,因为他们不是全身心地在做事。
& & 作为人资,我倒不排斥这类员工。做微商能更好的与同事相处,因为同事都是他的潜在客户嘛。其实,很多公司所谓的新媒体,与微商有什么区别,只不过卖的产品不同,服务更体系化而已。人资的一些招聘渠道,也与微商异曲同工,如QQ招聘,微信招聘,也是在利用自身的人脉。本质区别在于,微商是为自身谋利,而新媒体、招聘等行为,考虑的是集体利益。
& & 有企业反其道而行,对于微商,不仅鼓励,还专门培训。有段时间,我们公司运营有组织地开始微信轰炸,还搞出来一个奖励机制:个人转发量第一奖励1000元,团体转发量第一奖励2000元。企划部几乎每天都能炮制出几个卖点,有的员工朋友圈一天能发十几条。
& & 这样轰轰烈烈的搞了一个月,竟然是人资拿到了双奖,至于效果,完全没看到!倒是听说某某的朋友圈被熟人屏蔽了之类的小道消息。对于这样一种零库存、零运费、零风险的“副业”,员工的热度并不高,发了朋友圈,即使有咨询的,也很少及时回复,最终,运营部全员微商的思路宣告夭折。
& & 估计大家最专心的问题依然是,上班族做微商,算不算兼职?如果辞退,又该如何避免劳动纠纷?
& & 微商话题让我想起另外一些企业纠结的问题:员工上班时间聊QQ、网上购物、玩游戏该怎么处理?遥想当年,上班的娱乐无非一张报纸一杯茶,活跃的会串岗闲聊,很容易管理。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很多管理者表示员工越来越难管理了,于是出现了企业QQ、屏蔽非工作网站等手段,但不可否认的是,大多数员工都有上班闲聊、购物、打游戏的习惯!
& & 员工做微商,辞退有前提。首先,看公司是否有明确的用工管理制度,对做微商的行为或类似行为是否构成可以辞退的规定;其次,看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否是合法制定,是否公示;最后,有证据证明被辞退员工有违规行为存在。
&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兼职”是否属于法律规定中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确定。
& & 占用上班时间做微店,虽然没有达到实质上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属于劳动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我们可以将此种行为写入自己的规章制度,针对不同的情况给予警告、经济处罚、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 & 据了解,虽暂无刚性规定,明确表述禁止某类人群做微商、开网店。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我国已有一些地区专门出台相关规定,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做微商、开网店。
& & 当然,员工到底能不能做微商,不仅要找法律依据,还要考虑行业特性,更要看老板的脸色。在舆论的影响下,微商似乎从最初的风光无限,到现在的遮遮掩掩、提心吊胆。如果身边有朋友做微商,你会屏蔽、拉黑吗;如果你本人做微商,会不会担心丢饭碗、骚扰朋友圈;如果是老板,你会容忍员工用心经营自己的第二职业吗?
& &最后说句题外话,同样是谋私利,同样是占用上班时间,为什么微商被各种不理解甚至打压,而挣稿费、接咨询包括上班时间看考试书等行为却被鼓励或吹捧呢?难道不是某种心理在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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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时代怎能不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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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个话题,讲真的,在这个人人都能做“微商”的年代谁不想在这个势头上赚点零花钱呢,网络上也流传着一句经典的话,朋友圈里只有两种人,一种叫微商,另一种叫微商的朋友。有一次参加培训时认识一个外资企业的HRD,在微商无处不在的年代,作为高管的她同样做起微商,并且通过自己的人脉资源发展了一大群加盟者,做微商的收入比她所拿的工资高多了,当然她做微商的微信号是不对公司同事的,当时我就在想这姐真是厉害,竟然能把微商做的风声水起的同时,工作、学习也不丢。&&&之所以讲这个事,是想说,在这里先不论做微商的好与坏,只是在这个时代任何公司都不可能避免的会出现员工去做微商这件事情,不管是大企业或小企业,不管是高管还是普通员工,有些人做微商赚的钱比自己的工资高多了,也不一定会丢下工作全职去做,有些人其实每个月刷刷单也就赚几百...
& & & 说到这个话题,讲真的,在这个人人都能做“微商”的年代谁不想在这个势头上赚点零花钱呢,网络上也流传着一句经典的话,朋友圈里只有两种人,一种叫微商,另一种叫微商的朋友。有一次参加培训时认识一个外资企业的HRD,在微商无处不在的年代,作为高管的她同样做起微商,并且通过自己的人脉资源发展了一大群加盟者,做微商的收入比她所拿的工资高多了,当然她做微商的微信号是不对公司同事的,当时我就在想这姐真是厉害,竟然能把微商做的风声水起的同时,工作、学习也不丢。
& & & 之所以讲这个事,是想说,在这里先不论做微商的好与坏,只是在这个时代任何公司都不可能避免的会出现员工去做微商这件事情,不管是大企业或小企业,不管是高管还是普通员工,有些人做微商赚的钱比自己的工资高多了,也不一定会丢下工作全职去做,有些人其实每个月刷刷单也就赚几百块钱而于人,只是从众心理导致他们看到别人都在做,自己也不能落下的心理,所以哪怕赚几百块钱对他们来说意义并不大,他们仍会去做,但往往只一时心血来潮,一般坚持不到两个月就自动放弃了,想想还是上班比较实在点,所以我们从认识上知道这个问题其实是不可避免的,那怎么办,公司不可能花了钱让你来做微商吧,但也不可能像老板说的干掉谁HR就能干掉谁。HR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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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在处理问题之前一定要先做个全面的了解及分析,针对员工做微商,我们要先弄清楚哪些员工在做?主要是一线员工呢,还是部门负责人也有,主要分布在哪个部门,哪些员工上班时间还在做微商,哪些员工是利用下班时间在做的,员工做微商的成效如何,是否赚的钱已高于工资,或者只是凑热闹玩一玩等,这些都要有相对全面的了解和分析,只有把事情了解清楚了,才能知道如何去平衡好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关系。
& & & 一、从管理的角度分析员工为何(敢)能利用上班时间做微商?
& & & 既然我们知道了员工做微商是不可避免的,那就从公司管理的角度来分析一下,员工上班时间为什么有空做微商,员工为什么要做微商?
& & &&1、员工工作是不是太闲了
& & &&人闲是非多,不用怀疑我写错了,但凡员工太闲,就会出现是是非非的各种问题,闲嘛,胡思乱想的时间也就多了,打听打听这个人的工资,说一说那个领导的八卦,心理想法就多了,现在有机会可以一边拿着工资一边做微商赚钱,怎可放过,所以出现这种情况,首先要分析工作职责及工作内容,评估该岗位一天八个小时中有多少时间是用于工作的,对于工作量不饱和的岗位,合并或撤掉,确保员工的工作量相对饱和,让员工没有太多“闲”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只有这样才治本,否则开除了这个员工,下一个员工也可能会做。
& & & 2、公司考核机制是否完善
& & & 工作完成质量是否有考核,是否与薪资、晋升等挂钩,如果没有完善的考核机制,让员工作看不到发展前景,工作做的好与不好区别都不大,自然很多人员就有空、有心、有胆去做些与工作无关的私事了。
& & &3、HR部门对于问题防患能力是否不足
& & & 对于这种影响工作的事情,正常HR应该早有所察觉,发现了就要有行动措施,主动找员工沟通,找老板汇报,给出处理建议,而不是等到老板已经发怒了,才去处理了,这样不仅很被动,加大问题处理的难度,也会让老板怀疑HR部门人员的能力。
& && &二、针对已经在做微商的如何处理
& & & 1、有工作能力的员工:针对这类员工HR要重点沟通,了解员工做微商的动机,是不是公司给予的薪资、发展平台等无法满足,如果是及时给予调整,如有必要可以让老板出面沟通,总之就是想办法把员工从在微商的心拉回到工作中来,如果实在拉不回来了,那该走人的就走吧,强扭的瓜也不甜。
& & & 2、工作能力一般,但态度不错的员工:这类员工,一般部门负责人或HR出面针对事情的严重进行教育了,基本能及时改正,除非做微商的赚的钱已经高于工资了,如果是这样那就鼓励员工自己去创业。
& & & 3、已“神离”的员工:公司有一类员工就是人在心早已不在,发现这类员工做微商,那就想办法能通过和平的方式让走人就赶紧走,免得影响公司其他人。
& & & &出现案例中的问题,HR一定要记得找各部门的负责人一起处理,毕竟用人终归是各部门在用,哪些人用要、能用、怎么用他们会比较清楚,并且与他们一起提出的解决方案也更能让老板认可。
& & & 三、如何预防员工做微商
& & & & 1、从完善的员工晋升、加薪、职业发展通道中扼杀员工做微商的苗头。
& & & & &与一些做微商的同事和朋友聊过,其实他们之所以做微商,除了想赚点零花钱外,主要还有一个原因是工作看不到发展的希望或是工作出现瓶颈、倦怠,想通过微商看能不能发展自己的第二事业,如果做的好就把工作给辞了。所以针对做微商这件事情,企业除了从制度层面去控制,还要从员工的心理及职业发展上去预防,很多企业目前都引入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让员工的发展需求与企业的发展要求相结合,设定好员工的职业发展通道,每个时期该做什么、该参加什么培训、什么时候能晋升、加薪等,员工都很清楚,有了目标,有了希望,心就会比较定,也就不容易东张西望做这做哪了。
& & & &2、从公司规章制度层面去预防员工做微商
& & & &做微商从法律的角度的确不好介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做微商一般不会存在签订劳动合同,而只是属于一种分销代理的商业关系,所以达不到劳动法中所说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性质,虽然微商行为无法从劳动法中并不违背,但如果占用上班时间做微商,可以属于劳动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我们可以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着手去预防这个问题:
& & & 用人单位可以在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并公示,员工如果利用上班时间做微商,针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的处理,情况严重的可以辞退,重要一点做好证剧的收集。
& & & &3、全员销售增加员工收入
& & & &这个方法只适合常用类产品制造公司,比如一些食品、电器类的产品生产厂家,有的就会鼓励员工全员销售拿提成,之前在一家卫浴销售的公司也是采取这样的方式,不属于销售线的员工只要介绍的客户购买了公司产品都给予相应的提成,这样不仅增加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提升了公司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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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有个员工微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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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讨论的话题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一个趋势,微商,相信有微信,玩朋友圈的人,都有过被微商朋友圈刷屏的经历。如此火的一个趋势,为何腾讯不自己来做几个微商品牌?为什么腾讯自己不把微信朋友圈往某宝平台的方式上带?大家可知道仅在朋友打开页面插入一个小小的广告,腾讯就能增加150亿-200亿的收入。然而,至今为止腾讯从不曾这么做,原因是腾讯朋友圈创建的目的是搭建人与人沟通的平台,拉近人与人的距离,而不是一个卖东西的平台。估计微商的出现也让微信始料未及又无可奈何吧。下面我们就朋友圈的一些微商现象做一个简单的分析吧。(楼主,你跑题了,今天分析的是员工做微商的事情)一、微商的几类:1、我加盟了一个超级牛的品牌:这种微商提交几百-上万不等的加盟费,靠着层层升级拉下线这种模式挣钱。有着专业的团队在后面教授微商技巧,刷屏频率之高,经常把朋...
本期讨论的话题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一个趋势,微商,相信有微信,玩朋友圈的人,都有过被微商朋友圈刷屏的经历。如此火的一个趋势,为何腾讯不自己来做几个微商品牌?为什么腾讯自己不把微信朋友圈往某宝平台的方式上带?大家可知道仅在朋友打开页面插入一个小小的广告,腾讯就能增加150亿-200亿的收入。然而,至今为止腾讯从不曾这么做,原因是腾讯朋友圈创建的目的是搭建人与人沟通的平台,拉近人与人的距离,而不是一个卖东西的平台。估计微商的出现也让微信始料未及又无可奈何吧。
下面我们就朋友圈的一些微商现象做一个简单的分析吧。
(楼主,你跑题了,今天分析的是员工做微商的事情)
一、微商的几类:
1、我加盟了一个超级牛的品牌:这种微商提交几百-上万不等的加盟费,靠着层层升级拉下线这种模式挣钱。有着专业的团队在后面教授微商技巧,刷屏频率之高,经常把朋友圈给淹没,大约是被洗脑洗的比较彻底的一类人。说实话,我是见一个拉黑一个,因为太浪费我的时间了,经常有“一眼望不到头”的绝望。
分析:根据我的观察,在这种情形的微商说不影响工作,那是骗人的,上班的时候学习产品知识,品牌课程,不停的发朋友圈,回复客户询问,估计哪个老板都很想把人力叫过来说,你去给制定一个考核方案,让她也有这么大的工作热情。我一个销售副总人生最大的理想是把传销那一套里面修改成他们销售团队的培训体系。
这类微商经常被教育“自己干不如找人帮自己干”的原则,没多久他们就开始拉下线了,于是乎公司的其他人也被拉下水。这样一来确实会影响公司安定团结的工作氛围,毕竟经常被人告诉,这个月又赚了一万多这类的话,不是每个人的小心脏都能淡定得住的。
2、我身边有一个大V:这种员工的微信公众号已经积累下了大量的粉丝,粉丝经济变现,根据程度的不同,有些人还在职,有些已经创业了。
分析:这类微商属于比较有才华的,依据自身的原创能力积累下大量粉丝,属于知识变现。
3、我家有一个亲戚:这种一般都是某个亲戚或者朋友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然后保证正品之类的,化妆品居多吧,频率因人而定,有的多,有的少。
分析:跟第一类相比,这类朋友圈影响不算太大,一般产品品类也比较多,如果自己有需要的话,可以保留一下,如果没有需要也可以屏蔽。如果说对工作影响大小的话,这类人其实可以让自己的家人在后面帮忙打理,相对于第一种的全身心投入,这类员工还算是比较稳定的。
4、我为家乡土特产代言:家乡的水果、辣椒酱等品类丰富,货真价实,一般都是从同事卖起,频率还比较和谐。
分析:这类产品因为量产度不高,品类比较单一,属于比较受到大家喜爱的类型。
二、什么员工在做微商
比较闲的员工,即工作量不饱和。网上也有一种说法,微商是一种屌丝经济、草根自媒体,这种说法从某种程度上也比较贴合实际。毕竟有一定的职位和身份的人,还是比较看重朋友圈的质量的。而比较有才华有实力的人,大多会走自媒体的路子,通过积累忠实粉丝,最终实现知识的变现。
三、怎么处理员工做微商的情形
1、企业大小:毕竟微商是一个趋势,于是乎有一些公司比如三只松鼠允许员工以较低的价格在公司内部销售一些特产,这种做法还是比较包容的,也与他们所在的行业有一定的关系;还有一些公司内网上有论坛之类的,也可以允许员工发布一些产品信息;海尔还允许员工开微店,来销售自家的产品,这些做法都可以做为参考吧。
2、老板的认同度:如果公司一把手对微商比较反感,那么先暂且不论对错,赶紧出台政策表明公司立场,从某个层面上来说也是对员工的一种保护,不至于某天老板一个雷霆之怒,员工丢了饭碗。
3、员工的业绩:部分岗位的工作量比较少,做微商不会影响员工业绩,相反这些岗位工资也比较低,做做微商增加一部分收入,有利于员工稳定;如果员工业绩被影响,那么人力也只能下狠手了,我一向的态度是:如果不爱就离开,没必要曲线救国,公司效率和成本上也无法承受;而那些大V也好,小V也好,如果公司文化可以包容,而其业绩也未受影响,建议还是以支持为主,毕竟是有可用之处。
四、合理合法
一、公司在明确对待微商的态度后,要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公示签字,走完民主程序,让处理微商的行为有规定可依;
二、对员工的微商行为要依据事实说话,需要提醒的是因为微商行为影响工作业绩这个鉴定还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按照不胜任工作岗位的程序来界定比较容易拿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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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变化,彼此成就,互相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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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道理上讲,老板买了员工的8小时,员工理应在这8小时内做好本分,不应再有其他的兼职分散本职工作精力,所以接下来分别从法理和情理上分别来阐述一下:&&&&如果想从法理上约束,首选的当然是规范或制度,这个时候就发现我们发放给新入职员工并要求其确认签收的《人事制度管理手册》或《员工手册》(在这里我们统称为“神册”吧)在此时此刻的作用可谓惊天地、泣鬼神,“神册”中一般都会在“员工行为规范”中有一条规定“……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接下来再结合“神册”中的“奖惩管理规定”:“……如违反员工行为规范将会给予’警告’处分一次……”,还没完,再根据“神册”中的“薪酬管理规定”:“……给予‘警告’处分的员工将在当月薪资中扣除1日薪资……”,多么完美的一环扣一环,这时候涉及到经济利益了,员工的痛...
& &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大量自由职业兴起,互联网形势下的商业逻辑和商业模式有可能促使社会的组织结构逐渐从“公司+员工”,变成“平台+个人”,不得不说互联网的崛起确实为个体潜能的发挥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并且创造更多的可能,未来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独立的经济体,我们现在说的微商就类似其中的一种。当然以上只是社会发展趋势的一个预测,那么在成为独立经济体之前,也就是仍在职场的这段时间,我们倡导员工不要一心二用,尊重现有职业带来的回报,坚守岗位进行深耕,就算想成为独立经济体,也需要储备能量、积累资源、拓展人脉,对当下负责的同时就当是为未来做充分的准备。但是从题目出发,站在管理的角度,如果真正遇到员工在工作时间做微商这样的情况,我们还是要理性地应对。
& & & 从道理上讲,老板买了员工的8小时,员工理应在这8小时内做好本分,不应再有其他的兼职分散本职工作精力,所以接下来分别从法理和情理上分别来阐述一下:
& & &&如果想从法理上约束,首选的当然是规范或制度,这个时候就发现我们发放给新入职员工并要求其确认签收的《人事制度管理手册》或《员工手册》(在这里我们统称为“神册”吧)在此时此刻的作用可谓惊天地、泣鬼神,“神册”中一般都会在“员工行为规范”中有一条规定“……工作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接下来再结合“神册”中的“奖惩管理规定”:“……如违反员工行为规范将会给予’警告’处分一次……”,还没完,再根据“神册”中的“薪酬管理规定”:“……给予‘警告’处分的员工将在当月薪资中扣除1日薪资……”,多么完美的一环扣一环,这时候涉及到经济利益了,员工的痛点就来了,有痛点必然会寻求改善,理想状态下情况会慢慢杜绝。另外,行政部门在这件事上也可以发挥作用,例如,规范收发快递的时间,由公司代收发,然后员工在规定的时间段集中领取/提交,或者行政部定期统计各部门快递数量,必要的时候可以小范围在各部门会议上公开数据,不做惩处、只做提醒,让做微商的员工有感觉,久而久之但凡懂人情世故的员工都会自行了断。
& & & 从情理角度,跟大家探讨一下“是否真的有必要去约束员工的微商行为?”或者说“员工做微商一定就是对本岗位工作不利的吗?”(感觉越说越像辩题呢,奇葩说看多了,哈哈)在这里想跟大家分享一下“互相成就”式的管理理念。
& & & 大家都了解,微商做好需要很多素养和能力来支撑:沟通、应变、情商、社交、创新、营销技巧、解决问题能力、服务意识、用户体验意识……通过微商可以使思维、想法等始终保持与时俱进,而以上种种能力和思维也是员工本职岗位所需要的,所以员工做微商的同时也不排除提高本职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二者在某种情况下是可以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逢年过节公司发放福利品,若是从员工微商产品中选择,保不齐还会降低采购成本;如果员工微商过程中接触的人脉或资源恰巧是公司需要的,那么刚好可以给对接给公司,两全其美……因此有些时候成全员工即是成全公司本身。
& & & 为了今天这道题目,我认真地翻了一遍自己的朋友圈,看了一下曾经做过以及目前在做微商的好友的职业状态,归类如下:
1、专职做微商,多数为宝妈,有孩子之后并没有重回职场,而是选择一份可以自由支配时间的职业;
2、一直身处职场,做过一段时间微商,但一段时间过后放弃经营,目前仍在职场打拼;
3、在职的时候尝试做微商,一段时间过后辞去固定工作,转为专职做微商
& & & 通过以上总结归类不难看出,真正想把微商做好的,最后都是专职,兼职的也只是过渡或者说尝试个新鲜,后续因为没有精力打理也不得不放弃。由此可得出结论“其实不单纯考虑法理或情理,就从结果出发,靠职场界的自然选择,最终不是汰换掉【心有杂念的员工】就是汰换掉【杂念】,所以不必为此付出过多管理成本,交给时间就好”,为什么?我们来分析一下:
1、微商的难度不次于招聘
& & &&当我们想招1个人的时候,平均来看至少要面试10个人,考虑候选人放鸽子的因素就要准备20个人选,那至少就得沟通50份简历,微商也一样的道理,我们看到其朋友圈晒成功订单,殊不知卖出去一份产品的背后需要怎样高频率的沟通才能实现,微商并没有那么简单,也需要投注大量的精力和时间,既做好本职工作又兼顾微商,长期来看不现实,因此员工会自然而然做出选择,或放弃微商,或放弃职场。
2、因微商离职的员工,管理成本通常较低,对公司整体运营影响不大
& & &&我们想想那些有时间、有精力、有想法去考虑做微商的员工,是什么类型的员工?Ta们所在的岗位大部分都是公司边缘性岗位,岗位价值不明显,事务性工作居多,可替代性较强,岗位回报低,处在这样“职群”的员工通过微商来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也是合情合理的。这些人中,微商经营情况好的:精力不够的情况下,自然就辞去现有岗位专职做微商,离职成本低,可替代的人容易找,公司不需为人员汰换付出过多成本,就算不做微商,对于这种边缘性的岗位也会有其他原因造成离职,所以可以忽略人员流失产生的影响;微商经营情况不好的:精力不够自然而然会放弃经营,尝试一下满足好奇心即可,接下来反而会更踏踏实实工作,把握好当下。
& & & 综上,对于那些做微商的同时并没有耽误本职工作、并且考虑私有资源可以跟公司共享、可以彼此成就的员工,公司就成全其个人的职涯的多方面选择;反过来,对于那些本职工作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做微商,影响业绩达成的员工,那么则通过法理来约束。管理过程中以绩效结果为导向,针对不同类型的员工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是否干预员工的微商行为,前提一定都是不耽误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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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明明:
请详细描述您所在的公司背景:行业,人数,组织架构,企业文化等,目前面临的难题有哪些?(300-500字)
案例越详细,被采纳作为打卡话题的机会越高。
员工发展与培训
薪酬管理与激励
计划和总结
行政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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