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商场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归属全部归业户个人,想成立业主委员会行吗

& 小区大部分业主(23)同意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法律承认?
小区大部分业主(23)同意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法律承认?
现在许多小区并没有物业公司管理,而是自发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其拥有法律资质么?能否有资质向一些开发商提起诉讼么?急求解析,在此谢谢各位能人之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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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3的业主成立的委员会是有效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是否聘请物业公司,同时在维护自身权益的情况下,是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诉讼的。
业主自立的业主委员会是受法律保护的,他可以选择物业管理公司,如果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服务不满意,也可以解雇物业管理公司,重新聘请。如果开发商违约,业主管理委员会当然有权利起诉开发商。
如果物业公司时前期房地产公司选聘的,也就是他们现在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话,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可以随时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原来的物业公司必须撤离。如果是非前期物业服务...
根据建设部《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导则》第44规定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个人提出书面辞职报告的,需要经过小区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因此认...
没有法律的规定,这都是小区的业主自己选举的结果,有法律效力。
!属于公共部位的任何建筑都是属于全体业主的
物业公司对电梯改造需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有没有业主委员会都必须通过当地质检部门批准同意由专业公司进行整改。取得安全检验报告证书后方可使用。
在网上可查询《电梯法》《特种...
放心,性质一样的,一样有产权证的,到时你不用也一样可以出售。
待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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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住宅小区一般由物业进行管理,但在事实生活中小区的业主与物业已经的纠纷是经常发生的,纠纷产生的原因通常是物业不作为或者乱收费,业主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成立业委会,那么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一、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第七十五条规定,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第九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可以联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符合前两款情形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三十日内会同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协助业主推荐产生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七至十五人组成,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的百分之六十。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二、业主委托会成立的程序第一步,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然后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同时发信邀请区、县小区办指导自己小区成立业主大会。第二步,组建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组,筹备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推荐。最好的方法是由开始的发起人张榜通告,请业主在一定时间内自愿报名参与筹备工作。第三步,筹备组开始工作(人数不多的话,愿参加的业主都可参加),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业主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并在业主大会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体业主和告知相关居委会。开会成立的可邀请区、县小区办和相关居委会的代表参加。第四步,将草拟的业主委员会章程、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最好用统计反对意见的方法)、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收集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应早于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书面发给每个业主,并同时请所有收到上述资料的业主签收收条。第五步,成立业主大会时,筹备组公开在小区所有业主有权参与监督的情况下进行验票工作,统计收回的收条和反馈意见。如果收条超过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反馈意见中的反对意见少于1/2,则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章程通过。在业主委员会组成人数范围内,得到反对票少的业主即可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第六步,业主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可以开展工作。第七步,将业主大会成立简要过程、业主委员会主任和委员名单、业主委员会章程报送区、县小区办备案,并请接收人签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时间。第八步,备案十天后仍没有收到区、县小区办的备案意见,可要求他们尽快发出。三、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责(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二)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方案、选聘实施人以及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的议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三)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五)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收益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六)根据业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拟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七)根据业主的提议,拟订本建筑区划的划分、调整方案,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八)初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制订的年度服务计划,提交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九)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每半年对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物业服务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评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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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原告:陈某被告:某某书店2003年下半年,原告陈某购买了坐落在繁华路段临街商住楼二楼的住宅房一套。底层店面房为被告某某书店住所。2004年2月,经市城市建设监察大队批准同意,被告在外墙设置户外广告。被告的广告牌用铁架支撑,使广告牌距离二楼阳台外墙约30厘米,整个广告牌面积将二楼阳台外墙面全部遮掩。牌面上写有“某某书店”等文字内容。原告认为广告牌虽离二楼阳台外墙...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知道小区有业主委员会,它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那成立业主委员会应提交哪些材料,下面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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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主委员产生方式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
我们知道,在住房小区中,都有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中一个至关重要的存在,因为业主委员会,可以对物业公司的经费和服务,做出有效的选聘和监督。小区发生的大小事,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的形式,以集体的力量来更好的管理物业。所以我们需要制定有效的社区业主委员会制度,才能保障业主权益,那么社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是什么?对此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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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成立业主委员会 又该如何成立?
为什么要成立业主委员会 又该如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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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业主听到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不感兴趣,认为成不成立业主委员会对他来说没什么关系。但是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维权举步维艰的时候,也许这时大家才会想起业主委员会的重要性。说到这里我们就来说一下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些事。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原因 1.成立业主委员会是维护业主自己的权利 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目标在于物业管理地区里的全体业主通过订定,和服从的契约和规章,可以大概依据国家和地方要领法律法例对属于业主们本身的房产品业。可以通过雇佣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来举行业主的自主管理和自我谋划,从而提升小区的人居情况和业主的生活品质进而到达小区物业的保值的目地。 2.成立业主大会并选出业主委员会也是要国家法律明文规定要求才能成立 (1)符合条件而到时间没有建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委员会所在地的房管部们督促建立业主委员会。 (2)一旦小区超过5年就肯定要建立业主委员会,由于法律划定5年后动用维修基金,一定要通过业主委员会同意才能动用维修基金,所以当地政府也会逼迫要求小区创建业主委员会。 3.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全体业主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 (1)没有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缺乏物业办理主体,因而无法有用地利用对受招聘的小区物业办理公司的监督和互动的权利,无法办理和利用小区的维修基金和别的资源,也无法依法维护业主的正当权利保管小区的生活品格。 (2)如果小区建成后的两三年内还在保修期内,但是倘若没有业主委员会,纵然小区内的业主共有财产如会所、游泳池或是小区门路等出现了问题必须要维修,开发商可以拒绝同个人业主攀谈而躲避保修责任。 成立业主委员会流程 1.业主委员会自推举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持下列文件到当地的房地产办理部分办理登记。 2.向当地的房地产部门提交建立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书; 3.向当地的房地产部门申报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4.向当地的房地产部门申报业主委员会章程。 5.当地房地产办理部分应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业主委员会登记事情,对不切合本条例建立的业主委员会不予登记,并用书面通知申请人。 总而言之,办理委员会是有一定的好处的,办理委员会之前一定要熟知当地的流程,以上就是我对成立业主委员会知识的整理,希望以上内容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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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小区业主委员会到底归哪个部门监管?房产局和街道办都说不归他们管。
提供的知识:小区业主委员会是一个民间组织,没有法律主体。虽然w物权法》授予了它一定权限,但是操作非常的麻烦,具体的有这几个方面:1,业主委员会原来划归国土房管局管理,现在划归街道和居委会管理。2,它的成立非常的困难,运作也非常的不容易。很多地区都成了政策上有,实际上没有的情况。它的成立按w物权法》中流程运作,由居委会监督执行,然后报批街道备案。它的成立难主要在这几个方面:a,一个新的小区,成立业委会要双过半,面积过半,户数过半,因为一个新小区,开发商拥有不少房源,包含商铺,地下车库和未卖出的产业。如果开发商不支持,物业公司也不会支持,成立可能性不大。b,小区的物业公司不希望成立业委会,不想被约束,常常阻挠业主会成立,有的还打压恐吓业主。而居委会同开发商有着许多明面暗面的关系,不想得罪开发商,也不想业委会成立后多折腾一些事。业委会未成立的由居委会主导工作,所以有的地方不想去找事儿。c,小区业主委员会会腐败案增多,对业主造成的伤害非常大。有的业委会成员假公济私,或者是反面人物(如物业开发商方面的潜入者),对小区公共资源的处置不合理,导致矛盾加剧。d,没有业委会是对业主的不负责任,有业主委员会监管不善对业主也是伤害。这个处境导致业主维权难,物管乱作为,侵占业主资产比比皆是。3,业主委员会应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给予更多的权限和支持。主管部门的模糊政策导致业委会难以成立也难以发挥作用。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参选资格】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推荐或者自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本条例第十三条有关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适用条件。筹备组应当核查参选人的资格,根据物业规模、物权份额、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等因素,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业主代表和代理人】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业主大会成立后,筹备组在五日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筹备期间的全部资料后自动解散。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建设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面积和进度等因素,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办法。【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应当对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共同管理权的行使,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形式、时间和议事方式,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人数和任期,业主委员会换届程序、补选办法,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等主要事项作出约定。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由管理规约确定,最长不得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由业主委员会委员推选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具有同等表决权。【业主委员会备案】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二)管理规约;(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四)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委员会办理备案手续后,可持备案证明向公安机关申请刻制业主大会印章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将变更内容书面报告备案部门。【业主委员会职责】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监督管理业主共有收益收支和使用情况;(八)调解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业主委员会禁止事项】业主委员会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拒不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二)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三)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使用业主大会印章;(四)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五)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共有收益,侵占业主共有财产;(六)打击、报复、诬告、陷害投诉人和举报人;(七)其他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业主大会信息公示】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管理规约的约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业主公布下列情况和资料:(一)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三)物业服务合同;(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五)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六)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车位的使用和经营收支情况;(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八)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业主委员会工作档案】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工作档案,工作档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会议记录;(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四)业主委员会选举及备案资料;(五)专项维修资金筹集及使用账目;(六)业主及业主代表的名册;(七)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中约定。工作经费的收支情况,每季度至少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一次,接受业主监督。【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业主委员会核实,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终止其委员资格,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三)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请求的;(四)不再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委员资格的;(五)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业主委员会怠于履行职责的,业主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并终止相关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业主委员会委员补选和换届】业主委员会任期内,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当及时补足。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或者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未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三个月内未组织换届选举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其限期组织换届选举;逾期仍不组织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社区居(村)委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资料移交】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或者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拒不移交所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的,其他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请求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召开】业主委员会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或者发生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情况,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会议职责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责令业主委员会限期召开;逾期仍不召开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召开。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无正当理由不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业主委员会其他委员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职责代行】物业管理区域内未成立业主大会,发生物业服务企业停止服务或者其他重大、紧急物业管理事件,需要业主共同决定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事项的,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并协助业主共同依法表决有关事项。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宁兴城市花园,存在业委会主任私人账户里的70万元公共收益,被他拿去理财了。事情暴露后,这位业委会主任被罢免(详见钱江晚报7月28日N1版、29日N3版)。公共收益存入业委会主任账户,是否合适?一系列问题暴露出业委会的监管空白。业内人士爆料,宁波百分之七八十的社区,都成立业委会,但大部分并没有实际运作。昨天,钱江晚报记者走访了宁波两大知名业委会――联南社区业委会、奥林80业委会,通过对他们的解析,还原业委会在宁波的生存、发展现状。海曙 联南社区业委会――连续3年给业主普发红包还是得不到所有的“赞”海曙联南社区,至今交付使用20年了。联南社区现任业委会主任,名叫杨国彦,84岁了,他是小区的第五任业委会主任。在杨国彦的带领下,小区的公共收益,年年可观。最近连续3年来,业委会在年底都会给业主发福利(超市卡),这一度让宁波其他社区的业主羡慕不已。可是,这样的业委会,还是存在争议。昨天下午,钱江晚报记者找到老杨时,他刚从外地赶回来。原因是,有业主质疑业委会的资金管理。有业主提出:2011年,业委会拿全体业主的共有资金,赔偿某大药房几十万;支付一家从未进驻过联南社区的物业公司12万;以及小区安装监控设备动用业主几十万元资金,并没有公开招标等等。一位业主代表说,“他最担心的是,整个小区几百万的费用,业委会主任手里捏着,又缺乏有力的监督、监管,不知道这笔钱到底花到了什么地方。”对此,老杨说,他们业委会的每一笔账目,每一次大的开销,都要经过全体业委会成员表决通过,才能花。这些都是有账可查的。而且,每年的3月份,业委会都会将上一年度的账目在小区里公开。老杨坦陈,自己的工作,不能保证让小区里所有业主全部满意。但他做事凭良心,尽量保证大多数业主的利益。江北 奥林80业委会――预算,每年都提前做好理账,专业财务人员出马和联南社区相比,江北“奥林80”是个新小区。“奥林80”小区的业委会主任韩俞,自从当选为业委会主任后,就没有放弃过对物权法、物业法规的学习。2013年年初,韩俞发现小区物业的账目很乱。诸如摆摊费、通信公司基站费等,许多不为业主所知的公共收益项目都没有显示出来。和物业公司多次交涉未果。韩俞代表广大业主,将小区物业告上法院,追回了公共收益20多万元。作为业委会主任,对业委会的监管空白,他自己也很清楚。奥林80小区业委会,也是在摸石头过河。韩俞说,对业委会而言,最大的问题在财务、制度,如果实施不到位,就会出事。目前,对社区的公共收益这一块,业委会就形成一套不错的财务制度,比如花1000元以内,需主任签字;5000元以内,需主任和另一位业委会成员共同签字;若10000元以内,则需要业委会半数成员同意。同时,业委会还要做好财务公示,他们请来财务人员来梳理账目,定期备案。另外,小区每年的花费,都会提前做好预算。并且会保留五年内的凭证,加强内部监管。尽管如此,业委会在政府层面上的监管,依旧是空白。就以小区业委会开公共账户为例,韩俞说,他们业委会开公共账户时,就遇到了不少阻力,政府部门并不太支持。“说到底,就是担心出事后,谁来承担责任。”韩俞说。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导语:近日,小编在一个业主论坛上看到,一位业主由于不了解社区中水电不能及时开通,在装修时并未给马桶接自来水管线,而该业主又打算尽快入住,因此,形成了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隔阂。由于事情经过近一个多月,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于是这位业主在论坛上发帖来寻求大家的关注和解决办法。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最近,房山区窦店镇山水汇豪小区因物业突然通知自日起要在小区收取停车费,因其不合理不合法且十分霸道的姿态引起广大业主不满,群情激愤!经了解,小区物业为启动停车收费项目,于曰获得房山区交通局颁发的《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证》,备案经营地面车位573,地下车位97, 有效期为-。并于日获得房山区发改委对该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核准通知书》。该《通知书》所附《核准表》中注明“停车场经营企业应提供的材料”中有“经营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签署的协议正本及复印件一份”,但业主认为,该《协议》属假造的,因为所有业主都不知道该《协议》存在。因此,该《备案证》和《核准通知书》是以欺骗手段获得的,业主们已分e向镇政府和有关部门投诉,要求撤销该《备案证》和《核准通知书》。所谓物业通告及咨询收费时物业工作人员明确回复因为小区内停放车辆和固定车位不是1:1的配比关系,必须要遵循 先到、先选、先定、先用的合理流程。这话乍看没毛病,但后续问题呢:一无地锁,回复说物业装地锁不合法,但是业主可以自己装,那么我们就怀疑了,怎么保证买了车位就一定会有车位难道要经常找交管局拖车吗?二是小区无有效监控,家庭被盗与车辆剐蹭事件频发,事后物业不能提供任何监控依据,借口不是坏了就是业主没权利,这也算解决问题吗?简直与盗逻辑无异!在当今文明社会,能把不是理当理说而底气十足,而且敢把这种 只管收费,其他不管 的恶劣服务质量,冠冕堂皇的写进服务约定,其勇气真令人咂舌!5月24号广大业主自发在小区十几幢楼上挂出维权条幅,但同时黑心物业也临时雇佣几十名社会闲杂人员出入小区,竟还穿上保安服充当临时保安,以应对突发情况!甚至,还有业主反映,物业指使部分素质低下的人员对业主使用夜间跟踪、入户语言恐吓、堵锁孔、扎车胎等“盘外招”!目前双方已剑拔弩张,如处理失当,可能会在近期引发群体事件,进而影响到社会稳定。自物业收费公告发出后,小区广大业主多渠道向市长热线及各级政府投诉,回复告之已将问题传达到房山区发改委,房山区住建委,房山区交通局和窦店镇政府等部门,但至今没有引高度重视和明确的回应!如果是这样,事态是否会一再恶化下去?业主是否会轮番受到恐吓?是否会出现头破血流现象?这样的后果将会很严重!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谢谢邀请。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代表业主利益的组织,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一直以来,中国物业管理实务中就存在着业主委员会法律地位不明、职责不清、运作不规范等问题,致使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物业管理公司处于强势地位,在物业业主委员会理过程中常常发生损害业主合法利益的情况,这种状况已经成为阻碍中国物业管理朝更高水平发展的的重要因素。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是否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请示一案的复函》指出金湖新村业主委员会符合"其他组织"条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春雨花园业主委员会是否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复函》指出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对外代表业主进行民事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全体业主承担,业主委员会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的,可以作为被告参加诉讼。根据这两个司法解释,业主委员会在法律上一般被看做"其他组织",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既然是划定为其他组织,就游离于房管局和物业之外,没人监管,是好事,也是坏事。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业主委员会,归街办监管,看上去很丰满,成立后就骨感,其一,业委会是自治组织,街办监督是名存实亡;其二,业委会成员良莠不齐,公帐不公的事常有发生;其三,业主罢免不作为、乱作为业委会,耗时耗力,比成立业委会还难;其四,业主参与、支持业委会意愿不高,业委会征询上门业主意见,常遇白眼;其五,趋利性让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更易结盟,共同损害业主权益。总之,不要奢望业委会能解决物业服务的问题,购房时,最好严格审查物业服务合同,不是好物业公司,不碰购房合同!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我们小区成立起来三年多了,属于街道办监管,其实啥也没管,只是按照他们给的一个要求怎么成立了,成立之后基本没有管理过,业委会成员10多个,里面人心不齐,有的开始进入业委会就带私心,怎么会为业主办事,想为业主做事的他们就从中作梗,让业委会乱成一团糟,也让业主对整个业委会失望,这一届马上任期要完了,私心者磨刀擦剑准备要把眼中钉踢出局,三十六计七十二变无所不用其极,算开眼了!这业委会都不知道成立来做什么,没有监督的权利如同散养的老虎,张口就会咬人的!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业委会,本来是自治组织,然而实际上是街道办管理,因为想要成立街道办的小区居民首先要向街道办递交申请,批准后,由街道办委派人员担任业委会筹备组的组长,制定业委会规章制度,选举制度等。 另外,国内部分地区准许业委会申请法人资格,也就是说要成立公司。这是因为业委会需要签订合同等,从法律角度看,没有法人资格就不能代替业主群体签物业合同。具有法人资格的业委会同时要接受街道办,工商局,税务局的管理。除此之外,绝大多数的业委会实际上是开发商的物业公司扶植的傀儡,这样的业委会还要接受物业公司的领导。总之,从严格意义上说,真正独立的业委会寥寥无几,可能5%都不到。即使这5%中,绝大数也要受街道办的瞎指挥与干涉。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不是没人管!
是被某些人背后操纵而从中渔利!更见不得是用这种从中作梗的手法达到控制住民众意见的产生,达到低劣的法制安全感,而放任物业成为监管治安的第一道防线,每年还能从非法营利的物业公司手中得到可观的贿赂。。。小人手段!由用户
提供的知识:应该房管局监管,因为房管局是最清楚业主的房产情况,任何部门都不能查询产权的,所以业委会是房管局监管的,国家的物权法是有说的。街道部门连乱停车和无证摆卖都管不了,能监管业主委员会吗?加上业委会是独立的社会组织,有物权法,劳动法,会计法,去行使,每年需在税务局审计业委会帐目。请注意:本内容来自悟空问答,版权归悟空问答所有,本网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赞同以上意见,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本网联系!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提供,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如有任何不妥,请与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联系:猜你还喜欢:标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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