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休息室午休干同事的同事在公司干了二十年了就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后一直公司没有让他续签合同,现在退休了办不了退休手

在公司工作三年,只跟公司签了l前两年劳动合同,后面这一年没有续签,但公司帮买保险,公司倒闭能得到何补偿._百度知道
在公司工作三年,只跟公司签了l前两年劳动合同,后面这一年没有续签,但公司帮买保险,公司倒闭能得到何补偿.
当时签劳动合同后,公司把两份合同都拿走了,一份都没给我,现在公司突然破产了,也不提前跟我们说一声,害得很多工人没工作,要求公司赔偿合理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1、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当于3个月工资。2、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最后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法律顾问
  最后一年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双倍工资!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及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这样的案件关键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劳动仲裁期间,你可以去新单位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百度空间及QQ日志有相关法律法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理论上讲,这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但是在事实上,公司破产,首先要偿还的是债务,之后才是赔偿。所以你的主张可能无法保障。再说了,都破产了,公司股东也鸟兽散了,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来清算赔偿,股东个人是不会掏自己的腰包来给你支付双倍工资的。所以你还是省省吧。对于一个破产的公司穷追猛打,劳动局的人心里也不会很支持你的做法。
您好,按照您所述的情况,最后一年您和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司倒闭的,劳动者应当获得经济赔偿金,您可以获得三个月的工资赔偿(如果单位未提前三十天通知,您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实话告诉你,得不到赔偿,因为公司是在第三年你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破产的,你和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除非你们老板心地好,给你们发个当月的工资就不错了。 不过虽没有续签劳动合同,不过你可以以这个去告发你的公司,公司和劳动者关系必须要签订合同,这样公司是违法的,雇佣员工却不签订合同。
你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应该要给员工一份合同的。但是现在你公司破产了,如果资产是负值的话,可能就很难拿到那笔钱了。
几个公司都是老板独资的,老板是非常地有钱,去年就买了几部车,其中两部是宝马,这个公司的资产被老板做成负值,难道老板有钱就不赔偿了吗?这公司以前是非常地赚钱,很多公司高价跟他买都不卖的,现在是给人合并了,他自己还是有股份的,他不想拿钱再装修罢了,装修一次也要几百上千万的啊.
像你这种情况属于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自合同期满日期起到辞职日期止的双倍工资,这是你的权利。但要注意的是,你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单位,虽然单位做法有些违法,但你必须合法啊。供参考。追问恩恩
我会在十一后提出,只要我合法方法操作
他们是不是就要支付我双倍工资?
回答当然,他们不会这样情愿支付你双倍工资的,你得走劳动投诉的道路,就是到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去投诉,这样,由政府部门出面做工作会解决得顺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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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我爸在单位干了有十多年了,从03年一直干到现在,也没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求我爸从签一份承包合同,_百度知道
我爸在单位干了有十多年了,从03年一直干到现在,也没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求我爸从签一份承包合同,
我爸在单位干了有十多年了,从03年一直干到现在,也没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求我爸从签一份承包合同,要不就就让我爸离职,社保什么得都一直没交,请问如果去劳动部门告公司的话,会有多少补偿?能告得通么
我有更好的答案
承包合同?不签,已经11年了,早就是无固定劳动期限的合同了,不知道你父亲今年多大年纪,11年工龄,如果他们逼你父亲离职,是要给12个月工资和补缴11年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钱的
我父亲今年45了,是在小区里面环卫工,属于开兴辰物业公司得,他们让我父亲签承包合同,不签的话就不让他干了
可以签,签完事后起诉他们,记住保留通话录音啊!证据很关键的,直接打电话问他们,签了是不是有啥补偿啊!都11年了,不给交保险还不给签合同,为啥非要签承包,让他们自己说,你录音就是。
哦哦,这样啊,那谢谢你了,
这样的破工作单位没啥好留恋了,哪里不能找个事情做?现在干个物业维修工,干个保安,都还给上三险一金,他们不给上还想通过其他方式逃避,根本是不负责任的公司,不出事情算了,出了工伤估计他们都不会认帐的
是的啊,所以想请教请教,毕竟这么多年了
干了11年了,现在为了不给上保险,就要把人逼成这样,告他没商量,承包协议该签就签,签完就告他!电话录音注意采集好!协议也是证据呢!
签了协议他们要是解除协议,还得掏违约金
采纳率:74%
来自团队:
一告准赢,至于补偿由劳动部门给你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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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
(C)2017 列表网&琼ICP备号-12&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同事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案件】
  曹某是一家私营企业的职工,2007年3月,他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公司打算与曹某续签三年,合同内容与前一份一致,但当时曹某在外地,于是公司让另一个员工张某代曹某签了字。
曹某回到公司后,张某将其代签合同的事告知了曹某,公司人保部的工作人员也向他说明了相关情况,曹某没有表示反对。今年2月,曹某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要离开公司,公司遂将曹某告上法庭,要求曹某赔偿经济损失。曹某认为,自己的劳动合同是他人代签的,应该没有效力,自己离开公司也不应该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支持了该公司的诉讼请求,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分析】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同事张某代替曹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一般而言,订立劳动合同是需要劳动者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主要是为了明确签订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劳动争议。为了更好的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双倍工资的惩罚制度就是为了防止有的用人单位怠于签订劳动合同,保护劳动者的利益。
案件中的公司请张某代替曹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属于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需要被代理人的追认,否则不发生效力。曹某在回到公司之后,张某向其说明了情况,公司也解释清楚,曹某没有提出异议,表示默认了代理行为。那同事张某代签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当然,案件中的曹某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是知晓的,也没有提出异议,并仍在履行工作,使得张某的代签行为产生了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这是在曹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的做法将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将可能受到支付双倍工资的惩罚。
另外,如果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故意请求同事帮忙代签,之后离职时以此要求代签的劳动合同无效,请求支付双倍工资的,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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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订立
1、何谓“用工”?“使用说”与“控制说”。
2、“用工”所建立的劳动关系如何定性?劳动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
3、事实劳动关系如何界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关系建立的标志 2.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
(1)如实告知义务;
(2)禁止扣押证件、担保或收取财物(第9条);
(3)劳动合同文本双方各持一份。
问:我现在在本地一个私有的甜品店上班,进公司的时候交了300服装费,后来又扣了300押金,说是干足了半年之后离职的话就会返还,当时还签了一个协议说是辞职必须提前15天填写申请。现在已经干了8个月了,于11月初提出离职,写明了是11月底离职。但是现在公司说找不到人顶替我,下个月不予辞职,如果自己走的话不退押金及服装费。请问他们的做法合法吗? 答:收取押金违法,劳动法规有明确规定(第9条);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要求7个月的双倍工资(第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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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强化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
(1)书面劳动合同是全日制用工的唯一合法形式;
(2)在订立时间上更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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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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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期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2倍的应得劳动报酬。(第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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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待遇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待遇应当按照企业或行业的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集体合同未作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第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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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定四种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4)明确用人单位应订未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14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规定,对于符合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但双方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的处理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法。不过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应该说,即使双方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也是可以申请变更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然而,上海市高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二)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当事人订立了固定期限合同的效力规定: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但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合同期满时,该合同自然终止。   因此,实践中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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