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物流公司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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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辆出事故 被挂靠公司同担责
作者:姚平&&发布时间: 14:30:36
  挂靠车辆出了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被挂靠公司需要对挂靠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吗?近日,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并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常德赔偿伍某经济损失121000元,陈某赔偿伍某经济损失元,常德H物流有限公司对此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经审理查明: 日15时05分许,陈某驾驶湘J*****号中型自卸货车沿省道306线由西向东行驶至河伏闸口警务室路段右转弯进入河堤道路时,遇伍某驾驶无牌轻便两轮摩托车同向在道路右侧行驶,由于陈某驾驶机动车进出道路时,未减速或者停车瞭望,让在道路内行驶的车辆先行,且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加之伍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而驾驶摩托车,驾驶技术生疏,导致湘J*****号中型自卸货车右前部与无牌轻便两轮摩托车左侧中前部相碰撞,造成伍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的行为是形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事故主要责任,伍某的行为是形成该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伍某被送往常德市第一中医院住院治疗24天,共计花费住院医疗费66322.7元(其中,陈某垫付13300元)。日,伍某伤情经司法鉴定,结论为:1、此次外伤评定为五级伤残。2、误工损失日为120日,护理时间评定为60日,营养期60日,医疗费按实际支出酌定(凭发票)。3、左小腿截肢术后,需安装假肢,按照本鉴定分析说明的第4项进行安装,湖南常德假肢装配站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假肢)司法鉴定书:患者适合装配国产普通适用型假肢,其价格为每肢26800元,此假肢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为3年,每年维修费用约占假肢款总额的5%,但不含训练费用的以后价格上涨因素,装配训练为30天,需1人陪护,住宿费用为100元/人/天。伍某因交通事故所致损失总额为元。
  另查明,湘J*****号中型自卸货车由陈某实际出资购买,车辆登记所有权人为H物流公司。湘J*****号中型自卸货车挂靠在H物流公司名下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该车在保险公司仅投有交强险,事故发生时尚在保险期间内。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有三个:
  1、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及民事责任的承担?在本案中,常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依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以及对事故车辆痕迹检验鉴定、车辆技术状况检验并综合分析后得出的结论,该认定书认定陈某的违章行为是本案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伍某的行为是形成该事故的次要原因,负事故次要责任。陈某、H物流公司虽对该认定书责任划分有异议,但既没有向有关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也没有在本案中提出充分证据反驳,因此,法院对于该事故责任认定结论予以认可。据此,法院判定陈某对伍某的全部经济损失承担70%的赔偿责任,伍某自行承担30%的经济损失。
  2、H物流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本案中,陈某出资购买车辆后,挂靠在H物流公司名下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伍某损害,根据上述规定,H物流公司对该损害后果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具体如何进行赔偿?本案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首先应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理赔限额内替代向伍某赔偿121000元(医疗费10000元+伤残费用110000元+财产损失1000元),不足部分,由陈某赔偿元=(元-121000元)×70%,H物流公司对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武陵区法院网
责任编辑:姚平注意:车辆挂靠物流公司发生交通事故 登记车主是需要担责的注意:车辆挂靠物流公司发生交通事故 登记车主是需要担责的社会加油站百家号近日,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了一起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起因系承运人发生运输事故导致本案原告的货物损失,故原告将驾驶员及车辆所有人告上法庭。经查明,涉案的货车实际为李某所有并挂靠在物流公司名下,而李某雇佣驾驶员付某驾驶该车从事运输业务,2017年4月原告通过某网络平台联系涉案货车运输货物至外地,后付某在运输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发生事故造成了货物损失,原告遂委托公估机构对损失进行了公估,公估机构对此出具了公估报告。被告物流公司认为李某是实际车主,驾驶员付某是李某雇佣的,该车虽然挂靠在其名下,但是其不收取任何费用,况且李某与原告的运输业务其完全不知情,业务也不是其安排的,其没有从中得到利益,所以不应当承担责任。法院认为,原告通过网络平台联系车辆进行货物运输,根据网络平台告知的车牌号即确定了承运人,因为驾驶员付某没有告诉原告车辆的实际车主是李某,所以原告有理由相信驾驶员付某代表的就是行驶证登记的车主即被告物流公司,据此,承运人对运输货物的毁损、灭失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也告知了被告物流公司权利救济途径,其可根据与李某之间相关的协议,向其主张损失。来源:中国法院网(发文旨在传递信息,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谢谢!)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社会加油站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带你一起用敏锐的视角、细微的心思看中国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今日律师风向标:
你好:我想咨询我是做物流公司的,最近我公司挂靠车辆出了交通事故,驾驶员死亡,没有跟家属达成协议,走法律程序,法院会冻结我公司的基本户,还户冻结我公司的一般户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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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区
您好,在诉讼过程中的冻结只是暂时的,是否要冻结账户取决于原告是否向法院申请冻结。如公司作为登记车主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有责任,那么保险不能赔偿的部分,原告可以向您公司主张,反之,原告无法主张赔偿。
你好,会的。
[VIP+版主]
您好,这个一般是会的
你好,只要查明的都会冻结,(尾号8727)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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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周晓瑶律师:挂靠车辆出事故,保险公司能否向挂靠公司行使追偿权?-法邦网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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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辆出事故,保险公司能否向挂靠公司行使追偿权?
日&&来源:-&&作者:周晓瑶律师&&&&
  挂靠在某公司的车辆出了事故,并且该车司机属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在赔偿了受害人之后能否直接向挂靠公司行使追偿权?下面为您介绍一则案例。  案情简介:挂靠车辆出事故  日14时30分许,赣B45××号中型自卸货车驾驶员钟某某无证驾驶该车在武平县城区工业大道碰撞骑自行车的吴某某,造成吴吴某某受伤及自行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吴某某向福建省武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事故车赣B45××号中型自卸货车在保险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武平县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赣B45××号中型自卸货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赔偿限额内向吴某某偿各项费用共计69532.06元,后经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该项判决。赣B45××号中型自卸货车挂靠被告昌宁物流公司。保险公司依照判决向吴某某支付了上述款项。后无证驾驶人钟某某无故失踪,遂保险公司以赣B45587号中型自卸货车的挂靠方昌宁物流公司为单独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昌宁公司支付所垫付赔偿款。  法院审理:保险公司可以主张追偿权  法院审理认为,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挂靠人和被挂靠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连带责任的属性,保险公司可以自由选择连带责任中的任意一方或双方要求承担所有责任。因此,本案中保险公司可以单独向昌宁公司主张追偿权。  律师说法:保险公司能否向挂靠公司行使追偿权  根据连带责任的责任性质,昌宁物流有限公司为本案的适格主体,应当承担本案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中挂靠单位昌宁物流公司系事故车辆赣B455××的登记车主,驾驶人钟某某是交通事故的直接致害人,挂靠单位作为车辆的所有人,对自己的车辆负有法定的管理义务。其对驾驶人钟某某无证驾驶疏于管理,致使钟某某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应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在本案中,昌宁物流公司与涉案事故中赣B45587的驾驶人钟某某系挂靠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昌宁物流公司应当承担涉案事故的连带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之规定,以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享有对事故侵权人的追偿权。  综上,根据《民法通则》中关于连带责任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和第18条之规定,保险公司有权选择向负有连带责任的昌宁物流公司和无证驾驶人钟某某其中任何一方或双方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现保险公司选择仅将昌宁物流公司列为追偿权的行使对象,是对其依法享有的连带追偿权利的处分。而是否应当追加另一连带赔偿责任人钟某某为本案被告,是保险公司所享有的权利,不属于法院行使权利的范围。因此,保险公司有权单独向昌宁物流公司行使追偿权,昌宁物流公司为本案适格被告。  以上就是挂靠车辆出事故,保险公司能否向挂靠公司行使追偿权的案例介绍,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交通事故方面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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