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委会把房子低价卖给朋友租给个人,个人再高价租给别人的人,居委会收受好处,合法吗

小伙把自己租给别人用,起价66元,如今月入过万……_网易新闻
小伙把自己租给别人用,起价66元,如今月入过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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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小伙把自己租给别人用,起价66元,如今月入过万……)
从3月26日开始,每个下午给身在美国的一个女孩发一句:&今天过得如何?&成为六回必做的事。这天上午,这位姑娘添加了他的微信,向他支付了1500元。他要做的是每天向这位姑娘问好,且不管对方说什么,他都可以不用回复,为期半年。
这就是六回的工作&&出租自己。过去两年,他完全投身其中。
被租聊天、被租打电话给雇主的前男友、被租送花、被租站10分钟、被租陪雇主辞职、被租帮人存钱&&雇主可以租他干任何不违反法律和道德底线的事情,收费66元起,但更多时候定价则是随机的。
靠着出租,六回最多可以月收入过万。他会把每次出租的经历写成故事,放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如今,他已记下500来个形形色色的出租故事。
被租捡树叶
一则外国咨询
他开始出租自己
&有人租我去公园捡一片树叶,作为新年礼物&&有人租我问十个问题&&有人租我站十分钟&&有人把我当成一个&树洞&&&&几年的出租生涯,六回遇到了各种租客的要求。
他出租自己的行为开始于2012年。一次,他在杂志上看到了一条国外资讯:美国的一个年轻人,把家里所有家当拿出去出租,沙发、冰箱、微波炉、自行车、衬衫等,除了他这个人。&为什么不把人也租出去?&出租的想法就这么萌生了。那时,他还在成都一家杂志做记者,在跟单位领导沟通后,日,专栏《出租六回》启动了,他把自己出租出去,再记录每一个出租故事,六回在专栏首篇解释原因:&一切还是为了好玩。在我的理解中,好玩或许就是租给你,陪你晒太阳,哪怕一言不发。&
之后,他辞职、离开成都、去大理摆摊、到北京工作&&《出租六回》一度停摆。2015年,他回到成都,再次重启出租计划,并全职投入其中,出租、写故事、赚租金,他以此谋生。
他在某一个片刻走进了另一个人的人生中,时间或长或短,然后形成一个又一个的出租故事,再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上推出,温暖的、感动的、惊奇的、莫名其妙的&&两年来,这样的故事足有500来个。他说,自己就像一个啤酒馆的酿造师,酿造出各种口味的酒,也许不是每瓶都是自己最印象深刻的,但每一瓶都与自己紧密相连。
被人&租&与在微信公众号上写出租故事,在六回看来,是相辅相成的,他依靠租金谋生,同时也依靠出租自己得来的故事,维系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如果有一周没人租我,就感觉要疯掉了,因为没人租我就没有故事可写,也就不能及时去更新维护公众号,渐渐就不会被关注,也就不会给我带来收入,这样就会进入一个恶性循环。&
有人出666元租金
租他帮忙存半年钱
今年3月29日深夜,90后姑娘小八租下了六回,租金666元。出租事项让六回感到惊讶&&存钱!&我需要你帮我存钱,我想每天给你转账,具体转多少,看心情,但是每天都会转。&小八对六回说。
&存多久,活期还是定期?&
&这个我没想过,为了能存下来,一定是定期。&
&那先存半年,只有半年取一次。&
&万一我把你的钱拿去花了,到时候我这&银行&就倒闭了,你提不了钱了。&
&我认命。&
六回让小八留下一个电话号码和姓名,并把自己的电话也给了对方。接下来,六回每天要做的一件事就是记录小八转给他的每一笔钱,每周发一个记录汇总给小八。
&这个事情就有意思了,我算什么啊,你要把钱存我这里,还要出租金,对你有半毛钱的现实意义吗,有人肯定会觉得这人不是一神经病嘛!&六回说,&这就是信任感,两个陌生人建立起来的信任感。&
而这件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的事情,确实是90后姑娘小八干的。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联系到小八,她介绍说,做这件事几乎没有原因,&只是想坚持去做一件事。&为什么不存银行呢?&存银行怕不能坚持,理财也不会。&而找到六回则正是来自信任,&关注他很久了,在网上也看他写自己被出租的经历,就想体验租一个人。&
&每一次出租就是一次信任感的建立,尽管这其中付了钱,可万一我拿着钱跑了呢,我拿了钱不跟你聊呢。&六回说,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很多时候是缺乏信任感的,但又极其需要信任感,&你用打车软件打一次车是一种信任,网上购一次物也是信任,两个人之间的交流也更需要信任。&
六回说,这种信任感也会让出租变得更好玩,会有很多新奇事情发生。他说,最近就有一位雇主租他,要告诉他一个重大的秘密,并支付了租金,不过不好在微信上说,要等到从国外回来后才行。&一个陌生人要跟我讲她的秘密!我很期待,像有一种仪式感,等她讲她的秘密。&
能帮到一些陌生人
顾客为什么会租一个人?对于这个问题,六回认为,当下社会飞速发展,缤纷多彩,人们能玩的东西、能感受到的新鲜事物层出不穷,可人们却反而感觉越来越找不到玩的东西,包括情绪上的一种宣泄。六回的租客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找他聊天和倾诉情感,&除此,也会有很多的人是没有理由的,就是无聊又有这个钱就租了,或者好奇想体验。&
3月29日中午,一位昵称为&猜透&的女孩租下了六回,时间三个月。六回需要做的很简单&&只需当一个&树洞&即可,对于&猜透&发来的消息,可以不用回复。当晚,她就给六回发了200余条消息。
问及缘由,&猜透&告诉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能讲话的地方其实很多,微博上的私人小号,微信私人小号都可以发东西,但好像又没人看,&朋友看多了矫情,负能量也不能整天丢给朋友&,而发给六回则不用担心,&这个树洞不会拉黑我,不会删了我,把所有的不好都丢进去,不会反弹回来。&
同样的还有那位身在美国租下六回,要求他每天向她问好的姑娘&笑笑&。被问及为什么要租六回时,她回答道,&可能是因为身边没有任何一个人,和我生活中任何一个圈子都没有关联,还愿意听我说话的吧,对父母有不能说的话题,对朋友有不能谈的共同好友的话题&&&
对此,六回也表示,虽然现代生活中的人们并不缺乏社会交往,但竞争的压力、人际关系的复杂使得某些人群的孤独感仍不断加剧,人在苦闷时需要倾诉,而向一个无利害关系的陌生人倾诉,更有助于痛快淋漓地宣泄,因为不会存在&言多必失&的顾虑。
&我以为,我的存在,还是能帮助到一些陌生人。&六回说。
租客们说:
好玩、试试、支持一把
站在租客的角度,分析人们为什会会租一个人,是一件有难度的事&&每个租客的理念不同,需求不同,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也不一样。有人租下他只是觉得好玩,有人是想试试&能不能租&,有人想&找个陌生人安慰自己&,甚至还有人觉得六回&对生活的执着追求&值得鼓励,&支持一把&。
日,一名租客租下六回,要求他和自己一起钓鱼。这名租客的初衷是觉得&出租六回&的想法很有趣,&没有什么想法,就是觉得好玩。&在安仁镇斜江河边的4个小时,租客觉得既&一无所获&,又&让人愉快&。
2012年3月份,一位大叔租下六回泡澡打球,原因仅仅是因为从六回身上&看到对生活的执着追求&。这位大叔通过六回供职的杂志了解到他,&最深的感触是,在字里行间中都能体现对生活的执着追求,看到一个农村孩子的质朴和对生活的热爱。&他决定&支持一把&。
今年4月6日,在咖啡馆的一场租约,六回几乎没有说话,一直在递纸巾&&整个过程租客哭个不停。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联系到这名租客,她说,租下六回的目的是&希望有个陌生人安慰自己,鼓励自己就好。&而在租约结束后,她告诉记者:&他让我愿意说话,打开心扉,负面情绪得到舒缓。&
心理学家:
&无聊消费&与&控制感&或为内因
&我自己觉得,归属感、情感交流是每个人的本能愿望,这个不会因为社会发展、改变而减少,这是人们的必要需求。&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中国社会心理学会秘书长王芳表示,租客的满足,&有可能跟社会节奏快、压力大,人与人之间利益纠葛,而要找纯粹的、安全的、轻松的倾诉方式并不容易,反而和陌生人打交道会更容易,用情感关联回归到经济关联。&
之所以会更容易,王芳分析,首先这是一种没有压力的倾诉,陌生人有一种安全感,其次是合理的经济行为,不需要有任何压力,不需要为这段倾诉承担额外情感回报,把这段情感关联经济化,变得简单、易操作,并且会更有安全和轻松的感觉。
更愿意告知所谓的利益无关者,&感觉不是特别奇怪的事,也不会跟现代社会某种趋势有关。就像是我们跟心理咨询师讲隐私性的事,我们也是付费的,我们也觉得是安全、放心的,有时候情感的事本身也是跟周围人有关,找一个第三方压力会小很多。&
六回的一部分租客,会租一些看似&无聊&而没有任何经济回报的事,比如&原地跑十圈&&买你高兴&等,王芳表示,具体顾客行为原因可能有很大的个体差异,个人分析总体有两种可能,&一是&无聊消费&,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们会有一些闲钱满足必要需求之外的看上去没必要的需求,纯属玩笑性质,就像有人直播看对方吃饭花钱一样的;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控制感,在我控制之下做一些指定对方做的事,这会是对控制需求的满足。&
&出租自己&小记
在花店买10枝快凋零的玫瑰花
3月25日,一个叫三毛的姑娘用386元租了六回。她希望六回可以在成都的花店帮她买一小束玫瑰花,数量不多不少,十枝就好。买好后只需要拍张照片发给她便可。
租你骂我5分钟
日,一个叫小智的姑娘花66元租了六回五分钟,要求六回在微信里骂她。租看搬家整理物件文图直播
日中午,丸子租下六回看她搬家的图文直播。
去贵州一间民宿住两天
2016年底,一个姑娘花了几千元租六回去贵州山里的一个民宿住两晚,没有任何要求,也没有说原因。
(原标题:成都小伙出租自己月入过万 被租聊天帮存钱理由千奇百怪)
(原标题:小伙把自己租给别人用,起价66元,如今月入过万……)
本文来源:重庆晨报上游新闻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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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按4%缴纳房产税,那么将自由住房出租给公司使用,按4%还是12%?
提问者: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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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个人出租住房要征收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营业税税率为5%、房产税税率为12%。优惠: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从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2、出售:个人出售住房要征收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优惠: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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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阿...这也是一种投资.你很有头脑.我有朋友是租业主的毛坯房,自己做装修,在高价单间出租给别人..赚取中间的差价..跟业主签了五年..事先跟业主说明情况..你只要保证业主的租金一分不少就可以了..现在做转租的很多..
采纳率:45%
来自团队:
应该是不能,有没有法律条款不清楚,但是租房协议中一般都有注明的即使没有注明被房东发现也是不行到哪都不受保护
肯定可以啊,这个房子从你租的时候开始,使用权属于你,租给谁,租多少钱由你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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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宣传教育室& 编2013年7月&&前& 言&为充分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撼力,结合近年来发生在我县和全国其他地区的部分典型案例,完成了《嵊泗县警示教育月案例汇编》编撰工作。本书分领导干部警示篇、中层干部警示篇、村干部警示篇等三大篇章,共17个案例。每个案例都独立成篇,有较为详细的案情介绍、案情处理和案情剖析,有一定的警示和借鉴意义。这本案例汇编是我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务实化的一次有益尝试。希望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认真组织学习,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严守廉规,筑牢底线”,恪守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廉洁的修为,高尚的官德人品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为打造廉洁嵊泗,建设群岛新区和美丽海岛作出贡献。由于时间仓促和受能力所限,难免有不当之处,敬请谅解和批评指正。&&嵊泗县纪委宣传教育室2013年7月&&目& 录&领导干部警示篇:1、侥幸让他步入歧途& &……1——浙江省台州市国税局椒江分局原副局长潘海军受贿案剖析2、心存侥幸终不幸& &……2——福建省寿宁县原林业局局长龚运发贪污案剖析3、迷失的航帆& &……3——原扬州市广陵新城管委会主任卜树领违纪违法案件剖析4、“非洲巨鳄”落网记& ……4——广东省阳西县织篢镇党委原书记陈国翔受贿案剖析5、覆舟的水务局长& &……5——江苏省仪征市水务局原局长沈秋银违纪违法案件剖析6、“不设防”的人防办主任& ……6——江苏省徐州市人防办原主任郭兖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7、揭开交通要道上的腐败陷阱& ……7——陕西省汉中市交通领域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剖析&中层干部警示篇:8、迷途的“驾考官”& ……8——原嵊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叶强受贿案纪实9、监控变失控公路成财路& ……9——浙江省嵊泗县公路段违规招投标案剖析10、倒在自由裁量权上的审计科长& ……10——江苏省邳州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三任科长受贿案剖析11、他把自己“安置”进了牢房& ……11——江苏省邳州市民政局安置办原主任池庆洲受贿案剖析&村干部警示篇12、为自己做套的三人组& &……12——福建省周宁县三级干部合谋套取征地补偿款案剖析13、& &……13——福建武夷山市兴田镇枫坡村党总支原第一书记张茂华腐败案剖析14、“空心村”有个贪主任& &……1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街道七百秧村委会原主任邱国友腐败案剖析15、贪吃“回扣”终落马& &……1516、六年村官路& “蛀”成千古恨& &……16——某县x村原村委主任郭某违纪违法案件剖析17、栽倒在欲望里的“村管家”& &……17——山东临沂兰山区银雀山街道五里堡居民委员会原党总支书记李朝国违纪违法案件剖析&领导干部警示篇&&侥幸让他步入歧途——浙江省台州市国税局椒江分局原副局长潘海军受贿案剖析&他上任不久,便两次收受贿赂,金额共计15万元;他从基层一步一个脚印走上领导岗位,却因一时侥幸、贪欲作祟而锒铛入狱……日,浙江省台州市国税局椒江分局原副局长潘海军因犯受贿罪,被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被没收财产3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5万元。&拒与收的抉择,一念之差身陷泥沼&“常人皆有贪欲之心,有贪欲之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它失去了控制,任其蔓延。要使自己平平安安地过好日子、干好工作,关键是要用强固的防线阻挡住贪欲这个‘恶魔’,不要让它冲出樊篱恣意妄为,成为控制和奴役自己思想和行动的主人。”潘海军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究竟是什么让这个领导和同事们眼中“勤勉踏实、厚道本分”的人,释放了贪欲这个“恶魔”?从1993年参加工作到走上领导岗位,潘海军十多年来始终在财税系统工作,先后在台州市椒江区下陈街道财政所、椒江区财政局、椒江区税务局、市国税局征收管理处、市国税局计划统计处等部门,担任过副科长、科长和副处长等职务。“在工作中,领导相信我的能力,同事也认可我的为人。”潘海军对自己前16年工作经历作出的评价比较客观。然而,这一切都在2008年发生了改变——那年5月12日,39岁的潘海军上任市国税局椒江分局副局长。2008年8月初的一天下午,有人敲开了潘海军办公室的门。来者是装修工程承包商阮某,潘海军对其并不熟悉,仅在某次饭局上聊过几句。“无事不登三宝殿”,潘海军知道,阮某一定是为了局机关的装修工程而来——局机关新大楼装修、空调安装等工作都是由新上任的潘海军具体分管,而局机关新大楼装修工程正是由阮某承包。果然,一阵寒暄后,阮某进入正题:局机关装修工程马上要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了,接下来许多工作需要潘海军的支持与帮助。临走时,阮某取出一个黑色尼龙袋放在沙发上。潘海军下意识地拦住了阮某,让其把尼龙袋拿走。然而,阮某借机夺门而去。望着阮某的背影,直觉告诉潘海军,阮某留下的尼龙袋里必有“文章”。果然,潘海军打开尼龙袋一看,里边有10万元现金!“在那一刻,我心中的贪欲之火开始燃烧。面对10万元的诱惑,我犹豫了、彷徨了。在那一刻,我本应该当机立断,将这笔钱款拒之门外,但是怀着侥幸心理,我认为仅一次受贿,没那么容易被人知道、被组织发现,于是在拒绝与收下的选择中,我选择了后者,也跳进了腐败的泥沼。”潘海军在忏悔书中讲述了当时的心理。&交与留的权衡,侥幸驱使越陷越深&作为椒江分局副局长,潘海军的收入并不低,但每月大部分收入贴补家庭开支后,能用于日常花销的所剩无几,再加上潘海军还有炒股投资的爱好,还曾为了投资向父母借过几万元一直未偿还,这10万元无疑能够缓解一下其经济上的压力。潘海军收下这笔钱后,着实胆战心惊了几天,但是见风平浪静,慢慢地也就心安理得了。让潘海军没想到的是,没多久又有人找上门来给他送钱了。2008年8月下旬的一个下午,空调供应商林某来到潘海军的办公室,同样是需要潘海军“多多关照”的说辞,同样是将装有现金的一个袋子留在了潘海军的办公室。也同样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潘海军把袋子里的5万元现金收为己有,并在之后一段时间内全部用于个人开销。“收下这两笔贿金后,我也觉得后怕,我本来有足够的时间向组织上交赃款,说清问题,让自己不再深陷,但那时我内心是‘交’还是‘留’斗争得很激烈,最终还是‘留’的心理占了上风,我侥幸地认为这种交易只有两个人在场,拿人钱财,帮人办事就不会出什么问题。”潘海军当时这样安慰自己。当时的潘海军不明白,侥幸只是短暂的“兴奋剂”,短短一个月内两次收受贿赂,将彻底改变他的人生。&是与非的模糊,受贿换来沉重代价&“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潘海军的案发,正印证了这个道理。侥幸安然度过3年的潘海军因被举报,于日被椒江区纪委立案调查……“我于1988年11月入党,13年来看过多部警示教育宣传片,听过多次反腐倡廉宣传讲座,也曾走进监狱接触过那些失去自由的犯人。受党和组织教育多年,对腐败现象和行为,我应该有个清醒的认识,但当真正面对金钱诱惑时,大是大非的界限变得模糊了。我从来没有认真考虑过,一时的侥幸受贿,会给自己的政治前途、家庭幸福、晚年生活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如今的潘海军悔恨不已。日,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潘海军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潘海军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追缴非法所得15万元。潘海军提出上诉。5月2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潘海军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编后:潘海军从基层税务干部干起,一步一个脚印走上领导岗位,上任不久后却在一个月内受贿两次。正是这两次受贿让其失去十年多的自由,代价惨痛、教训深刻。侥幸心理之所以在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党员干部想问题、办事情不是依纪依法,而是看自己的需要,权衡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有的领导对这些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有些人得以侥幸过关,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一些人轻视甚至藐视党纪国法的错误心理;还有些是因为个人利益作怪。这些党员干部忘记了党的宗旨,个人利益至上,千方百计利用手中的权力钻法规制度的漏洞,干以权谋私的勾当,以至利令智昏,铤而走险。潘海军案再一次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任何心存侥幸的腐败分子,都逃不过法纪的严惩!&&&心存侥幸终不幸——福建省寿宁县原林业局局长龚运发贪污案剖析&他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凭借自己的勤奋努力,一步一个脚印地从一般干部走到了“一把手”的领导岗位。在领导和同事眼中,他为人低调、做事严谨,似乎跟“贪”、“腐”沾不上边。然而,却终究没能抵挡住“金钱炮弹”的攻势,在年过五旬之后被开除党籍、公职,锒铛入狱。他就是福建省寿宁县林业局原局长龚运发。经查,龚运发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共同贪污公款共计48.83万元,个人分得赃款8万多元。2012年4月,该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龚运发有期徒刑5年。&初尝甜头——合谋私分调查“补贴”&寿宁县地处闽浙边界,是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山区县,境内林木众多,水电资源丰富,身为林业局局长的龚运发掌握着审批大权,自然成为众多别有用心之人眼中的“财神爷”。2002年12月,该县林业局绿化委员会原副主任吴某(另案处理)与福建省某市林业勘察设计院签订挂靠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协议,约定南吴某组织人员进行林业调查,编制报告初稿,提交成果,收取编制费的80%,由该市设计院派人与业主签订合同,到实地检查,负责报告编制的质量审核,收取编制费的20%。2003年,经吴某推荐,寿宁县境内富源、屏峰两家水电有限公司将3个电站使用林地的可行性报告委托给该林业设计院编制,并与吴某商定支付编制费33万元。同年9月4日,陔设计院委派工作人员张某与七述两家水电有限公司分司分别签订了编制可行性报告合同。可是,这时,吴某发现县林业局森林资产评估中心资质不够。怎么办呢?到手的“香饽饽”岂能就此放弃?吴某经过再三考虑,向龚运发汇报了此事,并提议由县林业局组织技术人员对3个电站的林地现状进行调查,到时将所得编制费以“补贴”的形式分给大家。龚运发听后,开始觉得有些不妥,但当吴某把所设想的看似天衣无缝的“完美计划”和“保险系数”给龚运发进行了一番“人情人理”的分析之后,再加上金钱的极大诱惑,让他产生了一丝侥幸幸心理。之后,龚运发授意吴某与时任该局林政股股长的罗某、林政股工作人员范某(均另案处理)以及林业局技术人员缪某等人着手投入林地现状调查。2004年,林地现状调查和可行性报告陆续完成后,屏峰、富源水电有限公司首次付给该设计院编制费13万元。该设计院按协议收取了7.78万元外,将余下的5万多元汇人了吴某的银行账户。此后,富源水电有限公司又将7万元编制费汇人了吴某的银行账户,其余款项因案发未能到账。吴某把第一次收到的5万元钱取出3万元,准备“孝敬领导”。然后将剩下的2万元用于支付税款以及参加林业调查人员缪某等人的加班费,另外的7万余元的编制费就与罗某、范某以林地现状调查“补贴”的名义进行了私分。2005年春节将至,吴某怀揣着3万块钱,敲开了龚运发的家门:“这是林地现状调查‘补贴’,过年了,买点年货”。接过厚厚的一叠钱,龚运发心里又惊又喜。喜的是,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了如此丰厚的收入。当时的3万元,等于他两年的工资收入!惊的是,这些看似诱人的收入是否会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那一夜,龚运发辗转难眠,想想自己一路走来,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多少酸甜苦辣,眼看着就要退休了,可依然住着并不宽敞的房子,过着十分拮据的生活。过几年就要退休了,到时就什么“机会”也没有了,何不趁早“挣”一点,让自己的晚年生活过得有点滋味呢?&得寸进尺——自立门户“做强做大”&贪欲之门一旦开启,便会一发不可收拾。初尝甜头的龚运发等人不再满足于私分“补贴”这样的“小打小闹”,他们决定“自立门户”承揽“生意”,逐步“做强做大”。2004年11月,吴某与罗某、范某苛议,想成立一个中介机构“寿宁县方正林业技术服务中心”,目的是将林业现状调查的业务从林业局分离出来,从中牟利。但要顺利完成这些操作离不开县林业局“一把手”龚运发的支持。于是,吴某再次找到了龚运发,把自己的“盈利计划”一五一十地告诉他,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承诺事后一定会好好“感谢领导的支持”。一不做,二不休,利益诱惑和侥幸心理让两人的想法一拍即合。怎样才能更好地掩人耳目?经过精心策划,他们决定以下岗职工范某某及吴某的妻子徐某的名义成立“方正中心”,并通过范某将申请报告提交县林业局审批。日,龚运发组织召开县林业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给范某出具办理“方正中心”工商执照的证明。不久,“方正中心”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而所谓的“方正中心”实为一个只有一纸营业执照,既无专门技术人员也无专门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的“皮包公司”。但有了“方正中心”这个冠冕堂皇的幌子,龚运发等人却以为一切都可以瞒天过海、高枕无忧了。此后,吴某将寿宁县境内的一些水电站的林地现状调查和编制可行性报告的业务都以县林业局森林评估中心的名义承揽下来,并与电站业主商定费用。对于仅委托林地现状调(详)查的业主,吴某以委托“方正中心”征占用林地现状调(详)查合同书与电站业主签订合同;对于委托编制可行性报告的业主,吴某确定好收费标准后,则分别以委托“方正中心”征占用林地现状调(详)查合同书和委托森林评估中心编制可行性报告合同书,与电站业主签订合同。吴某、罗某、范某共同完成相关电站的林地现场调查和可行性报告编制后,由范某开具林评估中心的发票向电站业主收取编制费,由吴某开具“方正中心”的发票向电站业主收取林地现状调查费。自2004年12月至2006年间,“方正中心”与多家电站的业主签订林地现状调查合同,仅调查费一项就收入38.6万元。吴某、罗某、范某等人将所得收入以虚假工资的名义进行私分,龚2009年6月,龚运运发也分到5.09万元的“感谢费”。&东窗事发——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龚运发利用手中职权授意他人“因地制宜”,巧立名目,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自以为事情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不会被人发现,但纸终究包不住火。2007年12月,该县检察院收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对相关人员展开调查。吴某、罗某、范某等人相续到案,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人员敏锐地觉察到在这起案件中,林业局“一把手”在其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准备传唤龚运发。此时,龚运发已自感大事不妙,胡乱收拾些衣物,立即仓皇外逃,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2008年3月,该县公安局决定对龚运发进行刑事拘留,但此时,龚运发已不知去向。他换掉了手机卡,断绝了与外界的往来,他频繁地更换住所,同办案人员玩起“躲猫猫”。几年间,他先后辗转于宁波、天津、上海等地,每到一处便立即更换手机卡,以虚假身份租住在远离闹市的偏僻小屋,尽量不与外界交往。一有风吹草动就躲着不出门,饿了吃方便面,渴了喝自来水,让办案人员几乎无处寻找。2009年6月,该县公安局对龚运发进行网上追逃,办案人员多次找到其亲友,宣讲政策,帮助分析法律的严肃性,要求做好龚运发的思想工作,规劝他回来自首,争取从宽处理,但依然心存侥幸的龚运发始终不告诉亲友自己的藏身之处,除非实在没钱了,一般他都不与家人联系,也不肯露面。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1年5月,全国启动网上追逃专项督察的“清网行动”,龚运发被列为重点追逃对象之一。经历了3年多担惊受怕的日子,龚运发自知再无处躲藏。同年8月,经过亲友的反复规劝,他决定投案自首。到案后,面对大量的人证、物证,龚运发知道已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对自己的犯罪经过供认不讳。回忆起逃匿的日子,龚运发懊悔不已:“这些年,只要外面有一点风吹草动,我就吓得心惊胆战,躲在租来的小房子里,除了出去买点食物外,有时甚至一个月都不敢出门,其实心里很清楚,自己是躲不过的……在领导岗位时,因为工作忙、应酬多,逐渐放松了思想改造,也没有心思去静下心来思考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问题,以致思想道德滑坡,在金钱的诱惑面前,一心怀侥幸,最终深陷泥潭不能自拔……”&编后作为一个有着30多年党龄的领导干部,龚运发曾经为家乡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当地乡亲们眼中也是个没有“官架子”的热心人,却在年过五旬之后没能把持住自己,跌入贪腐的深渊,实在令人惋惜。周恩来同志曾经说过:“思想改造,这是一辈子的事,龚运发案件再次警示我们,党员干部的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上开始的,是放弃思想改造的结果。因此党员干部应当不断增强思想改造的自觉性,加强党性修养,提高自控能力,自觉把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作为拒腐防变的思想武器,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抵御各种错误思想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在各种复杂的政治环境中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此外,有关部门也应不断加强监督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切实打造能关住权利的“铁笼”,这样才能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迷失的航帆——原扬州市广陵新城管委会主任卜树领违纪违法案件剖析&刚过不惑之年的卜树领当上扬州市广陵新城管委会主任后,面对工程建设领域里各种复杂纷纭、光怪陆离的现象,却感到前所未有的迷惑。徐志摩当年这样感慨:我不知道风是向哪一个方向吹。而卜树领也不知道人生航帆该向哪一个方向驶。正是在心理失衡、放纵私欲中,他的人生航帆迷失了方向,……2011年12月,卜树领因收受贿赂280万多元,被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面对受到的党纪国法的惩处,卜树领说:“这期间我经历了撕心裂肺的刻骨悔痛,也进行了论果辩因、溯流追源的深刻反思,貌似三四年的突变,实乃心灵之光渐暗,其因内外杂陈,初步剖析综罗,四种错误心理合力铸就成今日之恶果。”&久居同层的失落心理——&1991年,卜树领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历史系,有幸成为同届学生中少数几个被省教委批准直接分配到机关工作的学生。他一开始被分到广陵区委统战部工作,后来,因为他写出两份出色的领导讲话稿,被调到区委办公室工作。他先后历任科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党工委书记、区发改委主任,后又调到广陵新城任建设办公室主任、管委会主任。在别人看来,他的仕途一帆风顺。可是,他却人心不足蛇吞象,自视甚高,不和至今仍然在学校默默无闻教书的同学比,偏和比他升迁更快的周围的干部比,越比越感到心态失落:“我是1999年被提拔为街道主任而至正科级岗位,到2010年被明确为副处级,在同一层级工作11年,期间看到昔日副手及继任相继被提拔重用,心中产生很大的挫败感……”2007年,扬州市开发广陵新城,卜树领兼任广陵新城办公室主任,组织上为了让他集中精力做好繁重的新城开发工作,免去了他发改委主任的职务。他没有体味到组织上把年富力强的他放到艰苦岗位上锻炼的良苦用心,却反而认为是把他贬到一个没人肯去的艰苦地方去吃苦受罪。他当时这样想:“2007年下半年突然免去我发改委主任,说是为保证我的工作精力。我从政府部门序列排名第一的职位,一下子到一个非常设的临时单位,面对的是租的两间房、抽调的几个人和账面上的十多万块钱,当时就有一种被边缘化的强烈失落感……”更使他感到愤愤不平的是,抽调到其他园区的其他部门负责人,不但没有被免去原单位的职务,而且不久还升为副区长。再加上他还兼任原单位党委书记,由于各种原因,原单位竟一年多不通知他去过组织生活,把他冷落在一边。又使他加重了“人走茶凉、无人理睬”的失落感。广陵新城的荒芜冷落,与他以前在发改委时的前呼后应、觥筹交错形成了强烈对比。这一段时间,他的心情非常抑郁、消沉,在极端苦闷烦恼中,他只好借史书消愁。曾国藩有一首写给其弟曾国荃的诗:“左列钟铭右谤书,人间随处有乘除。低头一拜屠羊说,万事浮云过太虚。”他读了以后感慨万千。他想起当年曾国藩功高被谤、才满为嫉,为保全自己的官位“用破一生心”,又产生了宦海险恶、仕途莫测的强烈不安全感。所有这些复杂心态又使他萌生“仕途不行奔钱途”的念头,滋长了贪图享受、及时行乐、讲阔气、比排场的习气。有一次,他和一些领导吃饭,见别人掏出的香烟是“和天下”、“黄鹤楼”,感到自己带的“中华”烟很没面子,就把送他烟的老板叫来骂了一顿。老板只好送他10条“九五至尊”,由于在扬州买不到“和天下”,就另外又送了他5万元钱。警示1当官为了什么,是做人民的好公仆,干一番事业,为人民谋福祉,忠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还是为了个人的荣华富贵、升官发财、光宗耀祖?这是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认真考虑清楚的问题。“官念”一旦想歪了,人生航船的罗盘就会发生偏差,很容易误入歧途,造成樯倾楫摧的悲剧。&居功自傲的失衡心理——&广陵新城建设采用一级土地封闭运营的合资开发建设模式,管委会下设广陵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天津泰达南京新城股份有限公司以45:55的股份比例合资成立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的薪酬机制分为外来企业派出人员市场化薪酬和政府派出人员兼职不兼酬两种。外来企业派出的高管年薪可达几十万元,中层人员亦有十几万元;而卜树领兼任扬州泰达公司副总经理,收入还不如合资企业的中层副职。收入悬殊、待遇不公又使得卜树领心理严重失衡。他说:“在实际工作中,除规划、策划、招商、设计等创新型工作外,大部分是既苦又累的基础性工作,而我们政府派出人员由于情况熟、有依托、压力大,往往做了大量的苦脏累的工作,而收入却不多,有不少同志有想法,我表面只好讲一些大道理,其实自己也产生了不平衡心理。”正如他后来交代:“如此错误的心理产生了错误的行为取向,明里执行定定讲原则,暗度陈仓搞堤外补,在一些商人的殷勤奉送下越走越远……”从2007年至2010年春节期间,卜树领先后接受扬州泰达公司总经理特别奖现金37万元;收受有关乡镇、街道、村和部门礼金合计21万多元。他认为这些“奖金”、“礼金”都是对自己“应该得到而没有得到的合理补偿”,他也就收得心安理得。正如他所说,“一旦跨越善恶、是非、功罪的巨大鸿沟”,对党纪国法都会“漠然置之甚至浑然弃之,想自己得失明显多了,边腐边干、亦腐亦干,当时虽仍有一股不服输的工作干劲,但部分红心已坏死,收取的不法礼金不断加重……”同样,在2004年至2010年春节、中秋、端午节,他先后收受有关拆迁公司老板送的现金20多万元;承接广陵新城绿化工程老板的好处费17万多元;有关评估公司所送的现金9万元。还使卜树领感到心理不平衡的是,他接触了一些靠不择手段一夜暴富的老板,觉得这些人智商、才干都不如他,就是胆子大,敢在犯罪深渊边缘上赌一把,要么就赢,要么就身败名裂。他更加感到社会分配不公,竟错误地认为,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发。这个社会就是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规规矩矩的人没本事,老老实实的人没出息。所有这些想法,都为他后来大肆收受钱财埋下了伏笔。警示2市场经济充满竞争,人生也总会有比较。但要看“比”什么,如果比贡献、比付出、比品行、比人格,就会比出干劲、比出激情、比出勤政廉政、比出高风亮节,越比心态越健康。如果比财富、比获利、比享受、比排场、比风头,就会比出贪欲、比出堕落、比出纵欲无度、比出利令智昏,越比心态越灰暗、最终飞蛾扑火,自取毁灭。&知根知底的侥幸心理——&卜树领长相文静,平时喜读史书,给人的印象是一介白面书生,平时应该比较谨言慎行。但是,案发后,他的受贿情节却使许多人大吃一惊。他先后数次在咖啡馆喝茶时收受施工方老板符爱明给的24万元、50万元、50万元、40万元、70万元……装着那么多现金的沉甸甸的手提包,一次又一次接过来放在汽车后备箱里,他居然脸不热、心不惊,若无其事。其中,他一次就收下70万元现金,创下扬州有史以来查处的官员单笔受贿之最。这么大数额的不法之财卜树领为什么敢收?一方面,他认为,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为他人,他人为我。没有我,老板们做不到工程,赚不到钱。他们赚了钱,当然不会忘了我。利益均沾嘛,合情合理。另一方面,卜树领也不是什么人都交往,什么人的钱都收,只有“可靠”、“保险”的人的钱才收。正如他所说:“我收取违纪违法礼金的来源都是‘知根知底’,没有特殊关系的人我是不往来的,其中有老乡发小,有合资合作利益捆绑者,有上辈就有交往的熟人、有自己曾经的驾驶员等。认为这些人既是既得利益者,又是心甘情愿的,肯定不会东窗事发。恰恰就是这些‘安全’,的人,把我推至今天四面壁立的危地。”卜树领先后共收受开发商符爱明234万元,占了他收受贿赂金额的大头。由于符爱明符合卜树领圈定的“老乡发小”、“合资合作利益捆绑者”、“上辈就有交往的熟人”这几个要素,而且对他“知根知底”,所以,卜树领认为收受符爱明的钱财“比较保险”、“安全系数高”。符爱明是江苏盐城建湖人,与卜树领是同乡、多年世交。他本来是做家电生意的,见到卜树领当上广陵新城管委会主任后,觉得机会来了,就涉足工程建设业务,找到卜树领帮忙,要求承建广陵新城信息服务产业一期7-10号楼土建安装项目。符爱明一开始挂靠的公司因资质、业绩不符合要求未通过资格预审。后来,由于该项目因原中标人弃标而要重新组织招投标时,卜树领授意符爱明另找一家资质、业绩较好的公司挂靠。由于卜树领打了招呼,招投标代理公司有关人员心领神会,就对符爱民泄露厂标底,并指点符爱明另找两三家公司陪标,最终在卜树领的插手干预下,符爱明毫无悬念地顺利中标。自然,符爱明不忘投桃报李。用他的话说:我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就应该“有福同享”。然而,极具讽刺意味的是,他们却不是“有难同当”,而是大难临头各自飞。符爱明东窗事发后,卜树领的问题也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警示3“慎交友”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对待的重要问题。人不能不交友,关键是交什么样的朋友。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甜如蜜。真正的朋友关系绝不是酒肉朋友,更不是金钱朋友。金钱关系不是朋友关系,而是权钱交易更是朋比为奸。一个人能用金钱买你,就一定会了金钱出卖你。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身边形形色色的口蜜腹剑的所谓“朋友”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貌似合法的自慰心理——&卜树领一开始收受了别人一块3万多的欧米茄手表、2万元的银行卡,也有被玷污清白的负罪内疚感。他有一次看了扬州市纪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后,也寝食不安了好几天。但是,过了一阵子,他没有选择退还赃款赃物,而是不断编造“合理合法”的理由洗刷自己,用“无罪推定”来消除自己的负疚罪恶感,从而放纵自己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他的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的“自慰无罪”心理是:“给我送礼金的这些单位,做工程是通过依法招投标来的,拆迁评估也是按工作业绩给机会,按政策核定给费用,合资合作更是依据公司法按股分配利润,我没有给他们另外谋取其他利润或者非法收益。这使我当时产生一种自我安慰,自欺欺人地认为即使收取礼金也是他们自愿的人情,缺少像损公肥私、损人利己那样的罪恶感。”卜树领“自慰无罪”的另一招是把自己的问题归咎于工程建设领域盛行的一些“潜规则”。他认为任何人处在他这样的岗位都不能避免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他曾引用一首古诗来说明做人难:“作天难作四月天,蚕要暖和麦要寒。行人望晴农望雨,采桑娘子盼阴天。”既然天也有为难的时候,何况人怎能没有为难的时候呢?他错误地认为,“尽信佛法要饿死,尽信官法要打死。”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就会把自己逼到死角,不能和任何人打交道,什么工作也开展不了。吃喝、抽高档烟、沐浴,和老板们打成一片,也是打开工作局面的需要。而春节时,如果大家都收受礼品礼金,只有你一个人不收,久之,会被大家视为“另类”,对你敬而远之,那样,你怎么能开展工作?这样一想,他收受钱物也变得坦然、问心无愧了。有句话说,虱多不痒,债多不愁。而卜树领是赂多不怕。他认为,10万元是收,100万元、200万元还是收,反正是收,收了就不要怕。随着收受的数额多了,卜树领的负疚感反而减轻了。有时候,他帮了别人的忙,别人没有回报,或者回报少了,他就认为对方不懂“规矩”,渐渐地,他不仅收受,而且索要。然而,“自慰无罪”如同毒品只能使卜树领饮鸩止渴,加速他的毁灭。东窗事发时,他才如噩梦初醒:“所谓自慰无罪心理,其本质就是为了满足自己对金钱贪婪占有的毫无厘头的借口,其表象也是为了遮盖做贼心虚、欲盖弥彰的慌张,其心理更是为了安慰自己日益苍白荒凉的心灵少受真理、正义、良知的拷打。错事坏事绝不会因自我慰藉的虚假理由正确起来……”“一念之差”,“得失天壤之别,无异天堂地狱”。卜树领为自己的“一念坠恶”付出了高昂的代价:“没有不自由过不知不自由的深刻滋味,不曾被隔绝过绝对不知隔绝的残酷”。他思念正在读书的儿子、终日操劳的妻子,不知父亲的心脏病会不会发作?母亲开刀的刀口还痛不痛?姐姐的精神病犯没犯?还有岳父老年痴呆、岳母年迈多病……所有的家庭重担都压在妻子一个人孱弱的肩上……“身在同城,却遥如星河”……警示4卜树领痛心疾首地说:侥幸是祸根,侥幸是魔鬼……阴行侥幸,这确是悬崖绝路、末路穷途……“祸患常积于忽微,长堤常溃于蚁穴。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高危地带”,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异常尖锐复杂,到处弥漫着看不见的炮火硝烟,晃动着看不见的刀光剑影。而许多所谓合理的“潜规则”更是隐藏着看不见的陷阱。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如果缺乏防范意识、放松警惕,麻木不仁,自我安慰,就像“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一样十分危险,很容易坠入罪恶的深渊。&“非洲巨鳄”落网记——广东省阳西县织篢镇党委原书记陈国翔受贿案剖析&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贪欲就会如同疯狂的“巨鳄”一样吞噬人的灵魂……日,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阳西县织篢镇党委原书记陈国翔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4个月前的6月11日,阳西县织篢镇石桥铺村200多名群众集体到县里上访,反映该县织篢镇党委原书记陈国翔官商勾结、非法买卖农村集体土地、大肆受贿等问题。这一情况引起了阳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随即由县纪委组成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经查,陈国翔在2009年3月至2012年3月间,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多人财物共计796万元……&官商勾结,“鳄口”大开在巨大的利益诱惑面前,贪官与奸商一拍即合,狼狈为奸。&1972年10月出生的陈国翔,34岁起便担任阳西县织篢镇党委书记。作为一名年轻的领导干部,陈国翔也曾有过大的抱负,要为党和人民作出一番事业。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陈国翔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金钱至上的价值观逐渐滋长,最终把取得的“政治资本”变成“敛财资本”,实现心中的“金钱抱负”。2006年,时值县域经济快速发展,阳西土地价格飙升,可谓寸土寸金。农民土地被征用后,政府按规定安排了村集体留用地。一些不法开发商盯上了农村留用地这块“蛋糕”,半路出家的房地产开发商梁某某就是其中一个。与此同时,身为镇党委书记的陈国翔也敏感地意识到,农村留用地是获取“猎物”的上好筹码,于是贪官与奸商一拍即合,狼狈为奸。2009年3月,陈国翔利用职务便利,违反有关规定,授意梁某某与织篢镇黎昌朗村委会尖岗村和新村签订留用地开发协议,将两个村的留用地转为村民住宅用地,并将其非法所得的部分留用地擅自向社会出售,同时为梁某某的工程开发提供帮助。在陈国翔的眼里,权力的付出必须要有高额的回报。半年后,陈国翔便授意梁某某将留用地开发项目中位置较好的四块住宅用地,以自己岳母陈某等人的名义开具了已付清地款的收据。几个月后,陈国翔又吩咐梁某某出售这四块住宅用地。梁某某分两次将售地款160万元送给了陈国翔。2010年6月,陈国翔再次利用手中的权力,帮助梁某某以该镇石桥铺村的名义套用20亩留用地并向社会出售。深知“有钱大家赚”的梁某某将位置较好的一块面积达800平方米的土地送给了陈国翔。如果说官商勾结是陈国翔的生财之道的话,那么,“有借无还”便是他借机敛财的“创新”。2011年底,时值阳西县委换届,陈国翔以需要在换届中谋得更好的职位为由,向梁某某提出“借”40万元用以协调关系。梁某某明知这40万元很有可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但也不得不将钱“借”给陈国翔。直至东窗事发,陈国翔在有存款的情况下也没有归还梁某某这40万元“借款”。2010年,留用地开发商刘某某的出现,加快了陈国翔自我毁灭的步伐。2010年8月至2011年10月,陈国翔利用职务便利,为刘某某开发该镇黎昌朗村委会黎昌朗村、张公桥村两个自然村共计388亩留用地工程提供帮助。事后,“知恩图报”的刘某某分多次送给陈国翔共计333万元。据统计,短短的三年间,陈国翔便收受房地产开发商梁某某、刘某某所送的现金677万元。陈国翔索贿、受贿的疯狂行为已经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许多与他打过交道的人暗地里都称其为“非洲巨鳄”。俗话说:“妻贤夫祸少,妻贪夫祸多。”陈国翔在短短几年间迅速走向沉沦,与他有一位密切配合的“搭档”妻子有关。每当有老板来行贿时,陈国翔的妻子都是笑脸相迎,充当陈国翔的“助手”,收到的巨额贿赂也都是由她掌控,通过用其妹妹、侄女以及陈国翔的司机等人的名字在不同银行开设账户保管,或者以亲戚的名义在县城多处商业街购置房产出租营利。由于妻子对陈国翔受贿行为的“极力帮助”,使得陈国翔在收受贿赂时胃口越来越大。这条“非洲巨鳄”在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踏上了不归途。&巧取豪夺,寻觅“猎物”陈国翔给各村委会下了一条特别的规定:无论哪一个“三旧”改造项目到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都要征得陈国翔同意方可办理。&“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工程项目,也是房地产开发商眼中的一块肥肉,自然更是陈国翔的一大“香饵”。为了从“三旧”改造工程中捞到好处,陈国翔处处设下“关卡”,让“三旧”项目工程的老板主动“进贡”。为此,陈国翔甚至给各村委会下了一条特别的规定:无论哪一个“三旧”改造项目到村委会办理相关手续,一定要征得陈国翔同意方可办理,否则一律“卡住”。2009年9月,房地产开发商王某某想在县城周边承接“三旧”改造工程项目,熟悉门道的他在承接工程之前找到了陈国翔,并及时送给陈国翔40万元。笑纳后的陈国翔显示了“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义气:“只要是我力所能及的问题,都可以帮你处理。”得了便宜的陈国翔不仅撤了“关卡”,还亲自为王某某承接的太平村委会高垌村打石岭、鸡场岭和牛岭村委会北雪村瓜咸岭的“三旧”改造工程大开绿灯,提供便利。在王某某承接的“三旧”改造工程的征地过程中,陈国翔特别卖力,下令给村干部帮助王某某处理好村民关系,为工程提供帮助。对此,一些镇、村干部颇有微词,但慑于陈国翔的淫威,也只好作罢。“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寸步都难行”,这句话在陈国翔那里得到了生动体现。2010年10月,房地产开发商关某某与织篢镇黎昌朗村委会茶山坡村签订了旧村改造工程协议。但他在承接工程时却没有给陈国翔送好处。于是,在工程前期征地过程中,陈国翔利用手中的职权,不准镇国土所工作人员、村干部等人测量征地,处处设卡阻挠工程征地,工程的报批手续也无法完成。后来,关某某才意识到这是没有给陈国翔送钱的结果,便于2011年中秋节和2012年春节两次送上现金共12万元。陈国翔收到钱后,又吩咐相关部门多多关照关某某的工程,才使得该改造项目顺利进行。作为一个镇党委书记,陈国翔俨然成了一个玩弄权术的高手,将权力在谋取私利上发挥得淋漓尽致。2010年春节前,该镇黎昌朗村委会因经济困难,向陈国翔申请下拨近年来的工作经费15万元。雁过拔毛的陈国翔同意很快下拨,但提出自己要从下拨的工作经费中提取3万元作为本人的工作经费。黎昌朗村委会本就经费拮据,村干部们为了能尽快拿到工作经费,在商议后还是给陈国翔留下了3万元。不仅如此,就连一些开发商的工程款经过镇政府的账户,事先必须向陈国翔送上好处,才能顺利拿到工程款,且无一“漏网”。&批发“官帽”,大小通吃在推荐使用村干部时,陈国翔竟然听取房地产开发商的意见,把干部使用“商品化”,令人哭笑不得。&卖官鬻爵,是陈国翔的又一生财之道。贪得无厌的陈国翔又将敛财的黑手伸到了“卖村官”上。在推荐使用村干部时,陈国翔听取的不是群众意见,也不是其他干部的意见,而是听取房地产开发商的意见,把干部使用“商品化”,令人哭笑不得。2011年6月,当时在织篢镇黎昌朗村委会开发村集体留用地工程的刘某某,为了拉拢村干部在留用地开发工程中给予自己帮助,在获知黎昌朗村委会有干部空缺的情况下,向陈国翔推荐与其关系要好的村民赖某某、陈某某担任村委会干部,陈国翔欣然应允。在刘某某的撮合下,赖某某、陈某某与陈国翔初次见面后,二人分别通过刘某某送给陈国翔各3万元的“茶水费”。收到好处后的陈国翔把干部任用程序抛之脑后,授意镇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把两人聘任为黎昌朗村委会的聘任干部,只是由组织人事部门补办了一些聘任手续,没有正式公文,因为没有经过镇党委会集体讨论通过。来者不拒的陈国翔对送上门的钱财“多多益善,少少无拘”,其贪婪就像无底的深潭,欲吞世间万物。2010年6月,该镇太平村党支部书记上调到镇里任职后,村党支部书记职位一直空缺。村委会会计吴某某对该职位觊觎已久,便找到与陈国翔关系密切的房地产开发商刘某某商量,刘某某面授机宜——要给陈国翔送钱才行。吴某某说自己没有钱,并向刘某某借了5万元现金。一周后,吴某某和刘某某一起在陈国翔的家里送给陈国翔5万元。后来,由于诸多原因,吴某某没有得到提拔,陈国翔也一直没有退还这5万元。2012年2月,陈国翔调任阳西县广播电视台台长,仍不忘把卖官的“好门路”带到新的单位。上任伊始,陈国翔便对电视台的经济部门进行“调研”,并认定了电视台广告中心这个肥缺。该广告中心副主任黄某某十分精明,看准了新领导的“路数”,认为自己升官发财的机会来了。2012年3月的一天中午,黄某某带着两瓶名酒到陈国翔家里“汇报工作”,陈国翔问他是否想进步,并暗示可以提拔其当广告中心主任并承包广告业务。过了两天,陈国翔即主持召开电视台领导班子会议,免去了广告中心原主任叶某某的职务。黄某某适时再次来到陈国翔家里“汇报”,并得到陈国翔“广告中心主任价值10万元”的暗示。几天后,黄某某在陈国翔的家里送上了10万元。陈国翔第二天就召开电视台领导班子会议,任命黄某某为该台广告中心主任并承包该中心的广告业务。与陈国翔曾共事的领导班子成员告诉办案人员,干部任用是有严格的任用程序的,但是在陈国翔的眼里,程序只不过是“例行公事、事后可补”的一纸空文,即使是领导班子开会履行集体决策的程序,他也常常摆出一副“家长”和“一把手”的姿态,认为自己就是权力的化身,将主观意志凌驾于集体民主之上。办案者说:陈国翔的贪腐历程触目惊心,令人扼腕。是不断膨胀的贪欲驱使他越过雷池,巧取豪夺,从而走上一条自毁前程的可悲之路。陈国翔没有自我克制私欲,任由贪欲放纵,抓住一切敛财机会。大到工程发包,小到“村官”聘用,他都不放过,“鳄口”大开,欲壑难填。扭曲的权力观是其产生蜕变的主要原因。陈国翔走向没落的主要根源,在于对权力的认识不清,认为手中的权力是自己努力得来的,到手的权力自然要最大限度发挥其为自己牟取私利的作用。权力失去监督制约是此案发生的重要原因。陈国翔担任镇党委书记后,工作独断专行,“家长”作风严重,大权独揽,目中无人,全镇的经济、人事等大小事项都是自己说了算。他还干涉村级事务,连村委会的印章都要他点头了才能盖。“贪内助”是驱使陈国翔走向深渊的助推器。“贪内助”在此案中的作用不可小视。陈国翔的妻子对丈夫的腐败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同流合污,赤裸裸地帮助丈夫索贿、受贿并窝藏赃款,把丈夫一步步推向深渊。纵观此案,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能从中得到一些警示。理想信念不可丢。在同样的社会环境中,为什么大多数党员干部都能够廉洁自律,而有的却腐化堕落,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关键还是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党纪国法不可违。党纪国法是每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坚守的底线。当前我们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腐败分子的行为变得更加隐蔽,手段也更为多样。然而,事实一次次告诉我们,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监督制约不可缺。从严管党治党,有效防治腐败,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制度,要用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从根本上铲除权力寻租的空间。&&&&&&&&&&&&&&&&&&覆舟的水务局长——江苏省仪征市水务局原局长沈秋银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日,江苏省仪征市水务局原局长沈秋银违纪违法案件尘埃落定——沈秋银因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玩忽职守罪,被仪征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6万元。&心理失衡底线失守“他们能通过我赚钱,为什么我就不能通过他们得到点补偿”&沈秋银1968年9月出生在江苏省兴化市农村,自幼家境贫寒,通过刻苦学习,考上大学,1989年8月毕业后分配至仪征市水利局(后改为水务局)工作。因工作出色,2003年10月,沈秋银被提拔为市水务局副局长;2010年7月,担任市水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走上领导岗位后,沈秋银接触的人变多了,心理逐渐产生了微妙的变化。用他自己的话说:“别人能享受宽敞的住房,高档的消费,我为什么不能?”当时沈秋银住的还是房改房,其他享受更是无从谈起。分管工程项目后,沈秋银发现一些不起眼的包工头,因为承包工程,转瞬就成了腰缠万贯、出手阔绰的大老板。沈秋银心里更加不是滋味:“他们能通过我赚钱,为什么我就不能通过他们得到点补偿?”失衡的心态牵引着沈秋银一步步走向了违法犯罪的道路。2005年9月的一天,沈秋银以借钱为名,收下了市水利工程总队原总队长张某某所送现金5万元,后用于购房。私欲一旦膨胀,权力就成了工具。2006年8月的一天,沈秋银在其购买的新房内收受市新业建设工程部经理邱某某所送现金5万元,用于家庭装潢;2009年8月的一天,沈秋银又收受张某某、邱某某共同所送现金8万元。经查,2005年9月至2011年2月间,沈秋银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水利工程管理、合同签订以及工程款结算过程中,先后11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共计26万元。&交友不慎“引狼入室”“老板们的动机只有一个,千方百计让你收下他们的钱物,成为他们赚钱的工具”&当上局长的沈秋银身边多是一些做水利工程的老板,南京群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陆某某便是其中之一。陆某某是沈秋银的老乡,自称是沈秋银的大学校友,但实则并未上过大学,还曾因诈骗罪被判刑。2004年减刑提前释放后,将自己重新“包装上市”。然而,沈秋银对这位“老熟人”的情况却一无所知。2008年6月和2009年2月,沈秋银先后两次收受陆某某所送现金共计2万元。之后,沈秋银经不住陆某某的反复请求,在不具备预付工程款条件、未履行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指使市水务局原会计丁某某以预付工程款的名义,支付给陆某某30万元用于解决资金周转困难。此后,在沈秋银的关照下,陆某某承接了该局的多个工程,工程未完,工程款却几乎全部付清。陆某某还与丁某某勾结,利用市水务局财务管理漏洞,在不到3年时间内共同挪用公款2000余万元。截至案发,所挪用公款绝大部分尚未归还,给国有资产造成巨大损失。身陷囹圄时,沈秋银悔恨不已:“老板们的动机只有一个,千方百计让你收下他们的钱物,成为他们赚钱的工具。陆某某送的不是钱,那是‘定时炸弹’啊!”&双刃之剑害人害己失去监督的权力让他身处险境却浑然不知&2010年7月,沈秋银担任局长后开始全面主持水务局工作。手握大权的沈秋银并非立足岗位,勤于学习,加强管理,而是大肆利用手中权力损公肥私,大发不义之财。2008年2月的一天,沈秋银与邱某某共同商议,以预付工程款名义挪用仪征市水务局公款共计15万元给邱某某,用于支付工人工资。甚至到案发时,沈秋银还将挪用公款与预付工程款混为一谈。失去监督的权力让沈秋银身处险境却浑然不知。当时水务局财务部门内部管理混乱,制度形同虚设,法人印鉴章、财务专用章和会计印章都由丁某某一人掌管。沈秋银一门心思用在为工程老板打招呼介绍工程上,在工程款支付上人为倾斜,指使财务部门不按规范程序“预借工程款”,如此等等。权力是把“双刃剑”,用不好最终伤人伤己。经查,2010年8月至2011年10月,沈秋银在担任仪征市水利局局长负责财审工作期间,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监督、检查财务审计科工作,致使丁某某挪用巨额公款,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设防”的人防办主任——江苏省徐州市人防办原主任郭兖生违纪违法案件剖析&2011年4月,一份离任审计报告引起了江苏省徐州市纪委的高度关注,徐州市人防办原主任郭兖生涉嫌利用职权,违规减免缓缴人防异地建设费、滥用职权变更股权,致使公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徐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郭兖生进行立案调查。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一个在收钱敛财、运用权力、结交朋友等方面处处“不设防线”的人防办主任。&收钱敛财不设防——不该收的都收,不该拿的都拿,谁送的都要,送多少都敢要。&早在1987年初担任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时,郭兖生就开始利用职权收受钱物,慢慢形成了一种对收受礼金、钱财习以为常的心态。后来,随着职务的提升和权力的增大,郭兖生内心的贪欲也逐渐膨胀,防线彻底失守——不该收的都收,不该拿的都拿,谁送的都要,送多少都敢要。1998年5月,郭兖生升任市交通局副局长。一年后,一名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托交通局下属单位某职工找到郭兖生,请其帮助促成该下属单位购买该老板开发的写字楼,并许诺如果促成此事,一定重谢郭兖生。后来,郭兖生在交通局党委会议上将该写字楼大肆吹嘘了一番。在郭兖生的鼎力相助下,该老板如愿将写字楼卖给了交通局的下属单位。然而,当初“一定重谢”的承诺却迟迟没有兑现,这让郭兖生很生气。过了一段时间,该职工请郭兖生到交通局附近的一个小区门口见面,郭兖生觉得一定是来感谢自己的,便欣然开车前往。见面寒暄了几句后,该职工拉开郭兖生汽车的后门,放进去一个大的帆布袋,说了些感谢的话便走了。郭兖生看了一眼帆布袋,觉得里面肯定装了不少钱,回到办公室后便急忙将门反锁,打开袋子一看,眼睛都亮了——每捆10万元,一共5捆,整整50万元!一下子看到这么多钱,郭兖生既兴奋又害怕,但想到自己帮助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房子卖了出去,这50万元与该公司的利润相比也只是九牛一毛,便心安理得地将这50万元锁进了自己的保险柜。5年后,仕途上一帆风顺的郭兖生又如愿以偿地坐上了市人防办主任的“宝座”。一些工程承包商为了在人防工程项目上“分一杯羹”,纷纷变着法地给郭兖生送钱送物,这也让郭兖生变得更加有恃无恐。2005年,某建筑公司经理来到郭兖生的办公室,一进门就笑着说:“郭主任,您还认识我吗?”郭兖生仔细端详了一番眼前这个30岁左右却一身名牌装扮的年轻人,认出他是几年前某建筑公司的技术员。通过交谈,郭兖生了解到眼前的这位年轻人近几年通过自己承包工程挣了不少钱,现在已是某建筑公司总经理后,心理上产生了巨大的落差:当年自己连看都不看一眼的小小技术员,如今摇身一变成了身价数百万元的大老板;而自己虽说是个正处级领导干部,一个月也就几千元钱的工资。该经理似乎看出了郭兖生的心理波动,紧接着对郭兖生吹捧一番,然后话锋一转提出想承包一个人防重点工程。见郭兖生半天没有说话,该经理当即承诺:“郭主任,我若拿下该工程,我一定给你两个点的提成。”郭兖生听后心中暗自盘算:这个工程总造价4000多万元,两个点可就是七八十万元啊,这来钱可比拿工资容易,也快多了!郭兖生极力克制着内心的喜悦,连忙答应说:“行!老弟你的事我一定尽力,你快去准备资料。”郭兖生没有食言,通过采取串标、围标的方式,并向评标人员打招呼,最终使该经理如愿以偿。在此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该经理每次拿到进度工程款后,都如约按照2%的比例将钱送给郭兖生,前后共送给郭兖生72万元,堪称日进斗金!尝到了这块“肥肉”,郭兖生自然不会轻易放过。此后,在他的授意安排下,该经理又承包了市人防办负责承建的另外两项重点工程。该经理也仍按惯例每次在拿到工程款后,按2%的比例给郭兖生送钱。就这样,在三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该经理先后60次给郭兖生送钱,累计金额达209万元。正如检察官在此案庭审过程中所说的那样:“郭兖生反复收受同一人的贿赂,次数之多、时间跨度之长,在检察机关历年公诉中前所未有,性质极为恶劣。郭兖生每个工程都按照造价2%的比例收受贿赂,他已经将受贿常态化。”&运用权力不设防——他擅自做主转让股份,给公共利益造成了926.7万元的损失。&财迷心窍的郭兖生,在工作中严重缺乏责任心和对事业负责的态度,把个人利益、人情面子置于法律法规、集体利益之上,给公共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中交口地下人行通道工程是市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交由市人防办负责承建。2005年3月,某公司经理找到郭兖生想承包该项目,并许诺给郭兖生10%的公司干股和一间商铺。郭兖生听后很心动,觉得这样的好事千万不能错过。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该经理更是隔三差五以各种名义给郭兖生送钱送卡,提出与人防办下属单位某管理处共同出资成立公司来运作中交口项目,郭兖生同意了。随后,该管理处以出资100万元占20%的股份入股成立了公司,并约定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随着中交口项目的竣工和投入使用,巨大的人流量让地下商铺租金倍涨,该经理在赚得盆满钵满的同时,也没有忘记郭兖生这位“大恩人”,表示送给郭兖生当时已炙手可热的商铺一套,并出面帮其把商铺租出去,让郭兖生只等着坐收租金就好了。见该经理如此热情慷慨,郭兖生也没有拒绝。过了一段时间,该经理果真给了郭兖生2万余元,说是商铺的租金。然而,“空手套白狼”的事情总归还是让郭兖生心里有些不安。为避免日后东窗事发,郭兖生觉得还是以低价直接将该商铺买下来更稳妥些,随即用其妹妹的名义以开盘时的价格购买了四间处在中心位置的商铺。后经鉴定,按照实际购买时市场价格,郭兖生为该四间商铺少支付价款43万余元。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人永远不会放弃对金钱的追逐,该经理又打起了管理处20%股份的主意。2008年5月中旬的一天,该经理再次来到郭兖生办公室,一番寒暄后,便不时唉声叹气地说:“郭主任,不瞒你说,最近公司资金紧张,我的日子很难过啊,您一定得帮帮我。”郭兖生十分纳闷:“老弟啊,我怎么帮你?”该经理一扫满面愁容笑着说:“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请郭主任将管理处当初入股公司的100万元股份转让给我,那就解决我的大问题了!”郭兖生听后很不悦,他心里非常清楚眼前这个精明的商人打的什么主意:20%的股份显然是一块大蛋糕,当初100万元的股份现在身价早已翻了十倍多。郭兖生有些犹豫,但他转念一想,该经理这些年给了自己不少好处,还许诺给自己10%的干股,并承诺今后退休做生意时再给自己100万元等,“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如果不按他说的做,万一他翻脸可就不好办了!最终,郭兖生还是妥协了,在未经市人防办领导班子成员集体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做主将该20%股份以100万元的原始出资额转让给了该经理。后经鉴定,该20%股份市值人民币1026.7万元,给公共利益造成了926.7万元的损失。近年来,房地产事业发展迅猛,一个个新建小区拔地而起,根据国家规定,每个房地产项目都要配备一定的人防工程,否则就要缴纳人防异地建设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人防易地建设费不得擅自减免,而郭兖生却在人防异地建设费的征收方面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把自己的私心私利凌驾于各项法律法规之上,能缓则缓、能免则免、能减则减。2007年,市人防办执法大队在检查某房地产项目人防工程建设情况时发现,该小区没有按照要求建设人防工程。当时执法大队给小区开发商下达了处罚通知书,要求其缴纳罚款并补交人防易地建设费。中秋节前夕,该房地产公司经理来到郭兖生的办公室诉苦,恳请郭兖生手下留情,不要处罚他们。随即,该经理又掏出一个小纸袋放在郭兖生办公桌上,说是一点心意,就离开了办公室。该经理走后,郭兖生打开袋子一看,里面装了价值5000元的购物卡。此后,郭兖生便打招呼不再处罚该公司。&盲目交友不设防——“总想趁着自己手中有权时,能给别人办的事尽量都办,多交朋友,退休以后自己也好办事。”&在临近退出领导岗位的几年里,郭兖生总琢磨着一旦退下来,无职无权,说话没人听、办事没人帮,便顿生莫名的惆怅,心中萌生了为自己留“退路”的思想:“总想趁着自己手中有权时,能给别人办的事尽量都办,多交朋友,退休以后自己也好办事。多积累一些钱财,退休以后日子过得更舒适。”这种错误的思想令郭兖生不能自持,不惜将权力用尽,上演“最后的疯狂”。只要有“朋友”来找,郭兖生总是千方百计予以“变通”、“照顾”,尽量满足对方的要求,把政策和原则统统抛在了一边,甚至违规违法为他们办事。2005年3月,郭兖生通过朋友结识了一名个体老板。该老板非常大方,多次在豪华饭店宴请郭兖生,对郭兖生也言听计从,郭兖生家里有事情他也非常热心。郭兖生也认为该老板讲义气、够朋友,两人很快便以兄弟相称。看时机成熟,该老板一次在席间提出想分包一个人防装修工程,郭兖生二话不说,第二天便违规安排其分包装修工程。一年后,工程审计付款结束,该老板慷慨地送给郭兖生10万元现金,后者欣然收下。2006年年底,该老板又找到郭兖生,提出想再分包一个人防装修工程。郭兖生觉得该老板上次出手很大方,当场答应了他的要求。该老板也“知恩图报”,在工程结束后又奉上20万元现金。2007年,一个朋友向郭兖生引荐了一个包工头,请郭兖生帮助其安排承揽工程。不久,郭兖生便将一个人防工程的附属工程交给该包工头干,并及时为其拨付工程款。该包工头为表示感谢,送给郭兖生10万元现金。这些所谓的“朋友”之所以不计代价地要和郭兖生交往,就是冲着其权势、地位和影响来的。在他们眼里,郭兖生就是一种资源,往其身上投入,他们就会得到更加丰厚的回报或更大的利润。郭兖生就是在和这些所谓“朋友”的你来我往中,坠入了违法犯罪的泥潭,没能给仕途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最终落得个“泪洒黄昏路,铁窗了残生”的下场。正如郭兖生自己在忏悔中所说:“对于已近60岁的我来说,即便是退休,也有足够保证小康生活的退休工资,上能侍奉老母以尽人间孝道,中能照顾老伴以昭夕阳余晖,下能关爱儿孙尽享天伦之乐……我收受的巨额钱财变成了一块巨石悬在我的头上,使我整日提心吊胆,不知哪天出事,就会将我砸得粉身碎骨,哪里还有什么退休后的好日子、好心情?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悔恨之心痛彻骨髓……”&办案者说&2010年2月,郭兖生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后,组织上对其任职期间的单位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从中发现了大量的经济问题。在得知审计结果后,郭兖生没能控制住自己,与审计人员发生了争执。面对一份满载自己经济问题的审计结果,郭兖生每天都胆战心惊,难以入眠,担心自己过去的种种劣迹暴露,四处打探消息并向他认为的所谓“能人”进行咨询,还与几个主要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此时,机关算尽的郭兖生一改往日的威风做派,无奈地对这些行贿人说:“我的身家性命可都交给你们了啊!”2011年11月下旬,某行贿人在配合组织调查后,几日没有与郭兖生联系。郭兖生在感到奇怪的同时也感到一丝深深的隐忧,但他仍心存侥幸,认为自己的攻守同盟坚不可破,组织不会调查到自己头上。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郭兖生犹如惊弓之鸟般,心里七上八下,便千方百计找到此人。然而,郭兖生却只从对方那里得到一个字:“纪”。正是这个字,让郭兖生仿佛坠入万丈深渊。几天后的一个早晨,郭兖生如往常一样准备到家附近的公园散步时,办案人员突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面露惊色的郭兖生随即又平静了下来,不禁感叹:“这一天还是来了……”此时,离郭兖生六十大寿只差四个月。头发已近花白的郭兖生本已憧憬着含饴弄孙、安享晚年的退休生活,但一夜之间,他失去了由家庭亲情、鲜花荣耀、名誉尊严所构成的整个世界,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高墙铁窗生涯。郭兖生终究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揭开交通要道上的腐败陷阱——陕西省汉中市交通领域系列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汉中市宁强县交通局局长何超、副局长刘华斌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收受贿赂的问题,遂将举报材料转请陕西省工程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核查处理。陕西省纪委高度重视,立即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专案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初核,发现大量有价值的线索。与此同时,汉中市纪委和市检察院也根据群众举报,对宁强县交通局有关问题展开调查。按照省、市纪委的总体部署,案件调查组不仅迅速查证了何超和刘华斌在宁强县道路交通建设工程中收受贿赂的问题,还挖出了涉及汉中市其他4县、5人的一系列交通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仅一个地级市,就有这么多交通领域的领导干部失身跌落,吞噬他们的陷阱究竟暗藏何处?&“潜规则”击垮“谨慎”局长&“谨慎了大半辈子,没想到在事业稳固的时候出事了。”在监狱面对记者的采访,宁强县交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何超最为遗憾的是,慎始而没能慎终。今年47岁的何超,仕途一路顺畅,这缘于他早年的努力。在工作中,何超凭着吃苦耐劳的精神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很快走上了领导岗位,20多岁就在县里担任正科级领导,先后担任县黄金管理局局长、县经贸局局长、县委委员等职务,至2007年9月任宁强县交通局局长后,他在部门领导岗位上工作近20年。何超也曾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兢兢业业,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全国交通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但是,随着当领导时间的增长、地位的稳固,他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吃老本”和享乐主义思想渐渐滋生,正如他自己所说“认为自己工作近30年了,当领导也快20年了,辛苦了大半辈子没几年就该退二线了,也该享受生活了。”于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成为他工作生活的主基调,此时,在社会上一部分人中间流行的“潜规则”也不知不觉地侵入他的潜意识。2008年2月,宁强县一家开发公司的董事长张汉全承揽到宁强县一路段改建工程。张为了请何超关照开工后能够及时拨付工程款,于春节后的一天晚上来到何超家中,送上2万元现金。同年4月,经何超同意,县交通局拨付给张汉全50万元工程款。“拿了人家的钱是一定要为人办事的。”在何超看来,收了钱为人办事,为人办了事收钱,都在情理之中,这就是他眼中的“潜规则”。2009年上半年,汉中市一家公路设计公司完成宁强县交通局的公路勘察设计项目后,该公司负责人胡伟多次向何超催要欠款,9月,经何超同意,交通局将97万余元勘察设计费拨付给该公司。胡为感谢何超,于中秋节前的一天,往其家中送去10万元现金,何超予以接受。在何超潜意识里,只要按“规则”出牌,就不会有大的纰漏,于是,“收钱办事,办事收钱”渐渐成了一种习惯。从第一次收受张汉全的2万元贿赂开始,到2010年2月,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何超先后19次收受他人贿赂52万元。在其“财富”迅速增加的同时,也用“财富”为自己打开了牢狱之门。日,宁强县人民法院宣布:何超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违法所得5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个曾经优秀的领导干部,就这样倒在了“潜规则”的泥沼里。承办何超案件的检察院和法院的同志反映,从司法实践来看,工程建设领域的行贿受贿行为比较普遍,已经成为“潜规则”。在“潜规则”的作用下,建筑商和中介机构人员的心态是别人都在送,如果自己不送就一定拿不到项目,不行贿心里不踏实。受贿人一方的心态是别人都在收,我不收就是“傻子”。基于当事双方的这种心态,于是,权钱交易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域大行其道。“提成”、“回扣”、“手续费”、“拜年礼”,只要有项目,有关人员就能变着花样地拿到价值不菲的“好处费”。“潜规则”的盛行,不仅扭曲了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破坏了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功能,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腐蚀了党员、干部和相关从业人员,成为滋生腐败和导致犯罪的温床。打破“潜规则”需要建立“明规则”。没有统一规范的交易市场、公共资源交易规则不完善、相关制度设计不合理,是导致交通领域商业贿赂发生的根源。公共资源不在市场中充分竞争,必然会被个别人“暗箱操作”以谋取私利;法规制度的“明规则”一旦缺位,“潜规则”必定乘虚而入。尽快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让资源在市场中配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完善交通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将那些不法“行规”和“惯例”从源头堵住,是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关键之举,也是何超受贿案给我们的深刻启示。&滥权葬送“有为”副局长&与何超双双东窗事发的还有他的副手,宁强县交通局副局长刘华斌。出生于1972年的刘华斌是个典型的业务型干部,其大学所学专业就是交通土建工程,1991年参加工作后,一直在交通系统工作。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强烈的进取精神,2004年刚刚32岁,他就当上了县交通局主抓业务的副局长。刘华斌虽然只是副局长,但却分管着计划、统计、工程质量监督、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等重要交通管理工作,特别是他负责的施工方资质审查、工程的招标以及工程款结算初审等工作,更是交通领域权力大、风险高、责任重的关键环节。正是由于其集多项重权于一身,一些想承包工程的老板纷纷向他“拜年拜节”,以此为自己在工程建设中分得一杯羹做铺垫。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刘华斌,明知收受他人钱物触犯党纪国法,但由于长期与“老板”、“大款”打交道,老板的阔绰大方与其微薄的工资收入形成了强烈的反差,致使其价值观悄然发生了变化。他不愿意再默默无闻地埋头苦干,开始信奉“金钱至上”,崇尚“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在权力观、价值观严重错位的情况下,加之“一把手”何超的“放权”、工程老板们的众星捧月,刘华斌飘飘然地把自我当成社会的中心,把公共权力视为私人特权,利用手中的权力大搞权钱交易。2011年3月,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刘华斌有期徒刑14年。法院审理查明,从2007年底到2010年春节前,其先后收受12人所送现金共计136万元,这些贿赂均发生在资质审查、招投标以及工程款拨付等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王强明是宁强当地的一个农民,自2008年其先后借用他人资质参与宁强县交通局道路工程建设,为了感谢刘华斌在工程招投标及施工中对他的关照,从2008年元月至2010年春节前,王强明先后6次送给刘华斌现金8万元。汉中市一家公路设计咨询公司负责人为了能及时领取设计费,从2009年元月至2010年1月,先后3次送给刘华斌现金共计50万元。重庆一家路桥设计公司负责人为了请求刘华斌帮忙尽快支付工程款,于2009年9月两次送给刘华斌两张分别存有10万元、40万元的农业银行借记卡,刘华斌均予以收受。2012年6月下旬,记者在狱中见到一身囚服的刘华斌时,已完全看不到他当初叱咤风云的神气,他一直局促不安地搓着手,不断地悔恨:“我以前工作成就感太强,总认为自己逢山开道、逢水架桥,为本地交通建设立下汗马功劳,拿一点没啥,结果由小到大,由不自然到自然,由偶然到必然,最终犯了罪。”刘华斌的一番悔悟反映了一些领导干部由辉煌跌入低谷的主观因素,然而,杜绝刘华斌的悲剧重演,必须正视造成此类案件发生的客观因素。近年来交通领域建设项目多、资金投入大、工程进度快,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体制不健全为个别人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留下了隐患。在一些地方,由于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全部都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这种“运动员与裁判员一体”的管理体制,对权力运行难以实现真正有效的监督。刘华斌在县交通局组织实施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中,一般都担任工程项目指挥部负责人,在决定采取什么方式招标,选择什么样的设计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单位等方面权力很大。在局长何超放弃监督甚至与其同流合污的情况下,刘华斌的悲剧不可避免。&心理防线失守跌倒群贪&何超、刘华斌,两个昔日的搭档如今只能在同一所监狱惺惺相惜。一个交通局的正副局长双双服刑,本已足够令人痛心,然而,更为令人震惊的是,检察机关在对何超、刘华斌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侦查中还发现,汉中市勉县交通局局长、洋县交通局局长、佛坪县交通局局长以及汉中市交通质监站站长和市场科科长5人涉嫌在各自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调查组得知情况后,迅速与市检察院协商,并与市、县纪检、检察机关联动配合,通力协作,查结了交通系统系列腐败案件。从这一系列案件查处情况看,涉案职务犯罪人员收受贿赂时普遍存在的几种不健康心理,是他们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重要原因。掩盖心理。本系列案中,很多人、多次礼金收受都发生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其目的是利用中国传统礼尚往来的习俗掩盖犯罪事实。在某交通质监站原站长牛东青受贿案中,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4月至2010年4月间,牛东青5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5万元,牛则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检测验收中提供便利。案件审理时,牛却辩称,其受贿款中有3笔是在春节期间所收,包含有人情成分在内。法院认为,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期间,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多次收受请托人财物,其行为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构成受贿罪,其辩解不予采纳。考虑到案发后牛东青积极退赔了全部赃款,故对其从轻处罚。2010年11月,牛东青因犯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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