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住房公积金网提取管理办法

正在初始化报价器谁知道2016温州公积金提取办法3个回答_小福VY32016温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是: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
(三)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
温州公积金提取提取流程是:
1、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
3、提交材料
4、管理中心受理申请
5、管理中心审核
6、 办理提取
优酸乳milk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须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发生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发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九条 职工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引起的住房消费贷款的,须在偿还住房消费贷款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十条 职工因无房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须在支付房租之日起的6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十一条 职工享受特困职工待遇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本人或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须在上述特殊困难情形发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向管理机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zy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热门问答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相关问答3个回答rundahj  1.新希望·白麓城,平均价格: 30118 元/平方米,楼盘地址: 鹿城中央绿轴市府路旁,主力户型: 五居(建面236㎡) 三居(建面133㎡) 五居(建面169㎡)。
...3个回答默劣扇6温州凤凰城、时代都市御园都是挺不错的,时代都市广场作为苍南高档楼盘,以前瞻的规划、完善的配套、优质的品质,深受市场热捧,成为苍南县唯一入选“温州十大最佳性价比楼盘”的项目。2015...3个回答chk2016温州楼盘房价:
1、德信·爱琴海岸 19992元/平米
2、大发·凯旋门 17555元/平米
3、天瑞·臻品 19000元/平米
4、宏地·壹品国际...3个回答Rui_93282016年温州家具展将于日至16日在在温州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举行。
参展的范围
红木家具类:紫檀木类、花梨木类、香枝木类、黑酸枝木类、红酸枝木类、乌木类...3个回答爱你zgj2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
 ...1个回答海角ad226以下是最新的2016年的温州装修公司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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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旭升装饰专业从事住宅、厂房、店面、写字楼、别墅、酒店等娱乐场所的装修设计、改建、翻建工程,以其独特的设计理念和优质...3个回答融安利澳公积金提取需要以下条件,你要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就能提取出来了。
需要以下材料:
(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个回答qzuser_2016年温州市中考成绩
1,成绩出来后!找自己省的查询分数的网站,或者找到市的查询分数网站!!输入自己的考生号,就能得到分数! 2,或者发布成绩的隔天学校就会通知你来领成绩单和...3个回答fanxuelon202贷款额度最高可达80万,办理流程: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日起温州执行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新政策-政策法规-金投保险-金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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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管理,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经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规定,现通知如下:
(http://insurance.cngold.org/)5月25日讯: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合理引导住房消费,进一步完善和提取管理,用足用好,经温州市住房管理委员会同意,决定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业务政策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贷款业务政策规定
(一)调高计算贷款额度的倍数
以缴存余额倍数计算职工住房额度时,缴存余额倍数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统一调高为12倍:市区、乐清、瑞安从原11倍调整为12倍,永嘉、洞头、文成、平阳、泰顺、苍南从原10倍调整为12倍。
(二)调并贷款首付款比例的规定
缴存职工购买家庭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再按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区分执行,调整合并规定如下:
1、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2、对拥有1套自住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自住住房,房龄超过30年以上或木结构、砖木结构房屋的仍按原规定,即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的规定执行。
(三)调整贷款职工家庭住房套数认定办法
1、缴存职工家庭已拥有1套自住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对已拥有的首套自住住房取消审查&须低于全市或当地(县、市)上年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限制规定。
2、职工家庭拥有住房套数的认定,取消审查&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中记载的温州市行政区域内在贷住房消费贷款记录&的规定。
3、异地贷款业务中&异地(本市行政区域外)缴温州贷&业务,申请人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仅审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贷款地家庭住房套数情况,不再审查缴存地住房套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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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urong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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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
  住房公积金审批项目是一项与老百姓民生息息相关的大流量办事项目,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温州市涉及单位近2万家,办事职工55万人,除却自动自助办理事项外,目前,全市上门办理提取约62万件、缴存额调整1.6万件、日常变更约6000件、新开户登记2200件、贷款1.6万件,全年总计办件量约66万件。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置了11个审批服务窗口,其中鹿城管理部作为市直审批分中心,约占全市办件量的42%,其他10个窗口作为各县(市)、区的审批分中心负责各地的住房公积金审批事项。今年以来,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我中心全力加快转变职能、践行&放、管、服&改革,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办事服务质量,让群众&少跑路、跑近路、不跑路&。上半年,四大亮点措施,推进实现了首期改革目标。下半年,跳高锁定目标,确定三大路径,再深化、再增速,全力突破,实现了住房公积金4大类36项业务百分百&最多跑一次&,全年大约减少20万人次&跑腿&次数。   一、&内功外力&四大运用精简材料,推进&少跑路&  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办理业务标准化、规范化创建活动,对办理业务提交资料进行精减,优化流程拒绝&交叉&,减少风控&他证&材料。在首批取消&提取业务单位盖章&、&跨区域个人贷款业务的缴存证明&,简化&无房租赁提取证明材料&、&住房自住证明清单&等精减15项材料的基础上,本次中心又对19份材料进行了大&瘦身&。 主要包括:    一是运用数据共享,简化证明材料。 取消了无房提取租赁的&无房证明&,贷款的&房屋套数证明&,二套房贷款时的首套房不动产权证等三项材料,均以中心通过大数据查询的结果替代;同时,二套房贷款时免提供首套集体土地上住房的&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二是运用内部查验,减免重复提交。 已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异地购房提取时,取消职工或配偶及直系亲属在当地的户籍证明或一年以上在当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自住证明材料;偿还商贷提取材料、预售房提取材料第一次提供,今后不再重复提交,均由公积金中心通过调用首次提取时的留档材料获取;减免异地转移业务材料,转出的以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替代原来的3项材料,转入的仅提供身份证、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即可,免提供原来的2份材料。   三是运用流程调整,优化办理手续。 取消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由公积金提取通知书替代;本市内转移业务,取消转出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环节,取消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只需填报公积金变更清册;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申请提取时,免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业务查询全市通,由原来的单一向缴存地管理机构查询,调整为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管理部、分中心查询。   四是运用授权调整,提高办事效率。 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由原来市管理中心审批,改为由有关分中心、管理部核准。   二、&技术引领&三大突破打造智能平台,推进&不跑路&  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信息共享是简化办事手续、延伸服务功能的有力保证。中心紧紧抓住浙江省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契机,主动出击、积极争取,围绕方便群众办事目标,积极对接市政府大数据管理中心,加入我市大数据互联共享平台,实现多部门数据信息共享。   一是大数据平台突破部门信息孤岛。 按照&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目标定位,2011年以来,温州中心先后与工、农、中、建、交等银行联网,实现公积金提取业务实时到账。在此基础上,今年又通过市政府大数据管理中心,实现人社、住建、国土、公安、民政、国税、地税等部门12项数据的信息共享,许多原本需要缴存职工奔波提供的纸质证明,全部改由中心从联网系统中获取,住房公积金逐步进入&无证明&时代。据粗略统计,截至9月25日,我中心各分支机构利用大数据平台查询数据9170条,其中市区6737条。主要集中在房屋套数信息、不动产信息,少部分单位信息、婚姻信息和亲属信息。   二是网上业务大厅实现线上办理跨越。 今年9月份,中心的网上业务大厅正式上线,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业务从线上查询到办理的新突破。目前,群众可以通过九大渠道:官方网站、温州公积金手机客户端、浙江政务服务网官方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手机客户端、支付宝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平台、客服热线、短信、服务大厅自助终端等,实时查询本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其中,在官方网站的网上业务大厅和温州公积金手机客户端上可以办理部分公积金业务。比如,在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上,可以实现公积金身份认证,突破了原来必须到大厅前台进行身份认证限制。认证注册成功后,可以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资料、缴存明细、提取信息、贷款信息、逾期信息等,同时,可以打印个人缴存证明,校验缴存证明的真伪。在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上,除了具备单位和个人基本资料查询功能之外,还增加了基数调整、综合变更、单位年检等功能,单位经办人今后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单位内职工开户、转移、缴存基数调整变更、单位信息变更等具体业务,不用再跑公积金中心了。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网上业务大厅建设,逐步开放更多功能,方便群众网上办理公积金业务。   三是贷款&直通车&突破&最多跑一次&最后难题。 贷款业务是公积金所有业务中所需资料最多、程序最繁杂的,原来群众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需要携带所有购房材料、证明材料,还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至少需要跑3趟。中心为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目标,克难攻坚,不断突破,创新地提出了贷款&直通车&业务。贷款&直通车&业务是指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通过授权公积金中心查询《房屋套数证明》、委托办理贷款抵押登记,由公积金中心&中心跑&代替&群众跑&,同时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辟公积金贷款专柜&绿色通道&,实现群众申请公积金贷款&无证明&和&最多跑一次&。   三、&面面俱到&八个新招提供特色服务,推进&便捷办&  温州公积金中心为解决群众办理公积金业务时间、距离、等候上的难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推出了&八个新招&,以服务大提升促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大推进。   一是&三连办&和&上门服务&,延伸群众办事时间维度 。&三连办&即&中午无休办、周六连续办、周日预约办&,可以让群众在非工作时间前来办理公积金业务,免去工作繁忙请假困难的烦恼。&上门服务&主要针对老弱病残、孕妇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以及一次性办理业务人数较多的企业,由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拿着表格、材料到群众家里或企业上门办业务,为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   二是&三区通办&和&网点延伸&,拓展群众办事空间广度。 创新推出鹿城、龙湾、瓯海三区业务通办模式,市区的缴存单位和个人可按需、无障碍到就近的管理部申办公积金业务。同时,在经济强镇瑞安塘下、乐清柳市、苍南龙港增设住房公积金网点的基础上,今年又在永嘉瓯北、平阳水头增设了公积金网点,全市住房公积金窗口达到16个,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   三是&综合柜员&和&缺件受理&,加强群众办事方便程度。 综合柜员制度,即一个窗口可独立完成贷款、汇缴、提取、还贷等各项业务的受理,提供&一站式、一纸清&的服务。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提前还贷等即办事项,相关负责人直接在窗口后台&坐班&,对事项给予马上审批、马上办结。避免了窗口工作人员因业务不同造成&忙的不可开交&,&闲的门可罗雀&的服务&短板&,提升了工作效率。容缺受理机制,即对非关键性材料缺失或有瑕疵的,中心将预先进行受理和审查,允许办事群众承诺事后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补齐所缺材料,减少群众往返次数和办事成本。   四是&自助机&和&导引机&,增强群众办事自由度。 中心在11个分中心、管理部的大厅都设置了&自助服务终端&为办事群众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贷款查询、缴存证明打印、申请表打印、业务指南打印等服务。同时,在业务量最大的鹿城管理部大厅,另外增加了一台&导引机&,不仅能查询住房公积金业务指南,还能查询该市其他部门的业务指南,给群众随时、随心情、随需要的服务。(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供稿 编辑 林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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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承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
中文域名:浙江省建设厅  备案号:浙ICP备号您现在的位置:
2017年第6号公告: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审计结果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审计结果(二O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温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日至11月17日对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市公积金中心为正县级事业单位,负责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统一制度和统一核算。该中心内设4个职能处室,下设鹿城、龙湾、瓯海3个管理部和瑞安、乐清、永嘉、苍南、平阳、文成、泰顺、洞头8个分中心。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万元,贷款余额万元,存贷比率94.62%。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2015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万元,业务支出25743.05万元,增值收益88598.21万元。2015年度市公积金中心管理经费收入1707.76万元,支出1763.33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度市公积金中心及各管理部、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和保值增值工作,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稳步增长,贷款规模不断扩大,增值收益再创新高。但审计也发现住房公积金贷前审查和贷后监管不够到位、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予以纠正和完善。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高。截至2015年底,全市企业实际缴存人数占应缴职工人数不到40%。(二)缴存基数突破标准未有效控制。2015年7月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后,全市共有15人的缴存基数超过最高值;同时,有4444人缴存基数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三)贷前监督管理不够到位。1.贷前连续缴存审查存在漏洞。审计抽查发现,2015年度共有8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并未达到连续缴存满一定月数的条件,但却审核通过获得贷款。2.贷前逾期补缴审查未规范。审计抽查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前规定时间段内逾期补缴情况,发现市公积金中心均将“逾期补缴”按“连续正常”缴存认定,但又未出台相关制度作出明确规定。3.贷款项目楼盘管理不完善。截至审计日,市公积金中心尚未制定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项目楼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制度办法。(四)贷后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1.贷后停缴未有效监管。审计抽查发现,全市2015年度共有47个借款人申请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于短期内(3个月内)停止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停缴后截至2016年9月底均未发生缴存记录。2.期房过交付日未及时办理产权抵押他项权证。全市有419件期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借款人所购期房合同交付日期已过,截至2016年8月底已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但尚未及时办理产权抵押他项权证。(五)经费预算管理不到位。由于预算安排的第二期办公楼购房款2534.78万元未使用等原因,市公积金中心2015年管理经费执行率仅为38.29%。公积金窗口建设费等项目执行率不高,但次年预算未调整,预算安排不科学。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温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市公积金中心要严格贷前审查,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对贷款前缴存进行细化规定和严格审查;要强化贷后监管,研究、制定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处理贷后停缴问题;要完善内控措施,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数据定期进行分析,修补漏洞,健全制度;要加强经费管理,合理、科学地安排预算,规范、透明、高效地执行预算。四、审计整改情况审计后,市公积金中心高度重视,对照审计报告中指出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截至日的整改情况如下:市公积金中心借鉴学习外市创新做法和经验,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提高我市企业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优化信息系统对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金额上下限设置,做好“控高保低”工作;贷前监管方面,对信息系统贷前连续缴存审查存在的算法漏洞进行了修补,研究起草了公积金补缴业务、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管理等制度;贷后监管方面,对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后管理相关规定,对拒不履行缴存义务的,通过法律诉讼途径解决,对未及时办理产权抵押他项权证的贷款,通过系统筛查,实施月通报机制,加快催促办理。市公积金中心在2017年管理经费预算编制时,主动调减相关预算项目额度,解决预算安排不科学的问题。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公积金中心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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