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什么意思待审核是什么意思

公积金帐户状态为待缴存停缴是什么意思_百度知道
公积金帐户状态为待缴存停缴是什么意思
我有更好的答案
当公积金帐户由原单位转入新单位,但新单位尚未开始缴存公积金时,帐户处于等待缴存的状态,称为待缴存停缴。可以将本人公积金帐号及帐户状态告知您的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由其操作帐户启封和汇缴的手续,启封完成后帐户会自动变为正常状态。
采纳率:100%
当公积金帐户由原单位转入新单位,但新单位尚未开始为您缴存公积金时,您的帐户处于等待缴存的状态,称为待缴存停缴。您可以将本人公积金帐号及帐户状态告知您的新单位的公积金经办人员,由其为您操作帐户启封和汇缴的手续,启封完成后您的帐户会自动变为正常状态。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关于公积金你需要知道的二十个常识_百度文库
赠送免券下载特权
10W篇文档免费专享
部分付费文档8折起
每天抽奖多种福利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关于公积金你需要知道的二十个常识
阅读已结束,下载本文需要
想免费下载本文?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同时保存到云知识,更方便管理
加入VIP
还剩4页未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_百度百科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
声明:百科词条人人可编辑,词条创建和修改均免费,绝不存在官方及代理商付费代编,请勿上当受骗。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
本词条缺少名片图,补充相关内容使词条更完整,还能快速升级,赶紧来吧!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基本条件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审核条件
符合哪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 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8、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提取凭证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限制
1、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
2、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
3、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办法实施后并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
4、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相关法规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根据国务院《》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实施 &
& 若干规定》及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三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五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六条
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七条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八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九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十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十一条
职工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 , 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十二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十三条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十四条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含单位办理提取) ,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十五条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十七条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十八条
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十九条
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二十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二十一条
职工出境定居提取的,应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二十二条
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的,应提供《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二十三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应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二十四条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二十五条
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 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提取的 ,应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二十六条
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的, 应提供单位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二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二十八条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二十九条
单位 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三十条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三十二条
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三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退回所提金额。  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构提取条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额。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 2006 年 4 月 1 日起 施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提取审核
办理娄底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要明确自己是否符合条件,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向娄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区管理部提出申请。经过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后,符合条件则办理手续。重点需要说明的是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资料的正确性,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中的单位审核栏加盖单位印鉴予以确认。改制、破产企业的职工,原单位已办理工商注销登记的,凭工商注销登记证明或改制、破产文件,可由原单位指定的留守组织、管理机构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核实盖章。
.「社保法规」
.娄底社保查询网[引用日期]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 - 知乎895被浏览<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0,505分享邀请回答17718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10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想请问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要多长时间_百度知道
想请问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要多长时间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我有更好的答案
办理公积金贷款一般是从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起,至贷款划到贷款银行需要18-19个工作日。一、 ①贷款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当日完成;②银行进行贷前审查,同意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审,2个工作日内完成。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1个工作日内完成。④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2工作日内完成。⑤选择保证担保的,由担保公司办理反担保抵押手续,6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择抵押担保的,借款人应办理抵押保险手续,7个工作日内完成;选择质押担保的,由银行办理质押手续。⑥贷款银行将借款人资料报送市住房公积金,2个工作日内完成。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材料进行审批,3个工作日内完成。⑧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1个工作日内完成。二、公积金贷款1-5年利率4.59%,6-30年利率5.04% ,公积金最高贷款从今年7月1日由40万调整到60万。最高贷款年限30年。望采纳!!!
专业贷款|抵押、信用贷款
主营:无抵押贷款,汽车抵押贷款,房产一押二押、短期周转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xe675;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xe6b9;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住房公积金什么意思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