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前我和父母比童年手抄报合伙买了一套房子,现在父母没有通过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就把房屋以作假卖给了其他子女,

月入1.9万,我为什么不买房--一个80后的住房观【搜狐草根力量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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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入1.9万,我为什么不买房--一个80后的住房观
月入1.9万,我为什么不买房--一个80后的住房观
我写这篇文章的目的不是要跟人辩论什么,只是想与大家交流一下,一个80后的工作没几年的被定义为刚需的年轻人对于购房的看法,我欢迎讨论但是拒绝吵架,我只是希望所有看这篇文章的人,能够从一个个体去看到整体,从而更好的总结和把握经济发展的规律和方向。此外,我只看机制不谈政治,言语如有违背,请斑竹多多包涵  介绍一下我个人的情况,没有任何虚假或者夸张的成分。我是80后,中国排名TOP 2的高校硕士毕业,05年参加工作,在一个欧洲的外企做职业经理人,目前月薪为1.9万,三个月后涨到大概2.2-2.4万,如果在北京之外的其他城市工作,则每个月再多的津贴。每年会涨一次工资,一次大约15%-30%,如果升职则涨50%。四险一金加额外的商业保险,交通、通讯费用基本上全部报销,平时工作不是很忙,所有的法定节假日都休息加16—30天不等的带薪年假。这个收入比照工作年限,在行业内部算是还可以的收入,可能是因为升职较快,几次加薪老板也比较照顾吧。我不认为自己的收入很高,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不同的行业收入会有很大的不同,举个例子,我的一个非常要好的同学毕业后去了一个投行,3年的总收入大概在700万左右(当然这极少数同时也受行业周期的影响),不过也有毕业3年内总收入不超过20w的,比如说做公务员。行业不一样利润率是不一样的,因此对于收入,我从来不会做攀比。对于赚钱,我希望能够凭借着自己的能力换取心安理得的收入,趁着年轻再积累些经验,不会在乎一时的得失,这份工作给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在刚刚踏入社会就获得一个很高的平台去学习和实践商业知识和管理经验,为将来开创自己的事业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在行业里面我更多的是抱着学习的心态,将来我想我可能还是要跳出行业的,毕竟职业经理人在职场都会遇到玻璃屋顶。一直欣赏一句话:“君子所取者远,则必有所待,所就者大,则必有所忍,志大而量广,才有余而识具足,则必取其远,必就其大”    说说我现在对购房的看法:我是坚决不会在现在的情况下买房的,主要的原因如下    1.不买房的第一个原因:我买不起----我刚毕业的时候没有任何积蓄,每月10000元的月薪,第二年涨到13000/月,第三年才涨到现在的收入,我刚工作的时候,发现我想买一套70万的房子,首付差个20-30万,还需要贷款40-50万,现在看,我把手头的钱全都投进去,至少还差个150 万…,也就是说我毕业的时候买不起,现在发现更加买不起!    分析:这种现象正常不正常?  1) 如前文所说,我觉得一个刚刚硕士毕业的学生,05年入职时的起薪达到12万左右至少不算低(那时没有通货膨胀,这个工资标准在05年相当具有竞争力)  2) 我个人的升职和加薪的速度和幅度都不慢,即便是在整个行业内比较,都可以这样说,虽然现在跳槽可以达到40万左右的年薪,但是对我来讲不是最佳时机  3) 我所加入的公司即便在中国最好的高校,也是从最优秀的学生里面招人(每个学校也就招不超过10个人),所以至少不存在去到其他公司的同学们(金融行业部分部门除外,象那个哥们一样的毕竟少数)大范围大幅度的超过我的收入  这种情况下,我或者说我们仍然买不起房,正常还是不正常?如果买不起尚且算是正常的话,但是越来越买不起就是不正常的了  2.不买房的第二个原因----我不会接受父母的资助来买房----我的父母一直以来有稳定的工作,我的父亲在过往的十几年中有过几次成功的投资,因此他们还是积累了一些财富。他们也愿意资助我在北京买房、买车,甚至是全款去买。但是,我坚决的不同意接受他们的资助,哪怕只是30%的首付!我不认为一个成年人在自己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不仅不去赡养父母还要让父母帮助买房是正确的事情。另外,以我对于中国的了解,中国有很多家庭为了自己子女结婚买房,会倾尽两代人、3个家庭,6口人的所有(这非常的正常,中国很多工人家庭一辈子的工资收入就是20-30万,农民家庭?能供孩子读完大学就已经很了不起很了不起了!小两口毕业就结婚,自己也没有积蓄),所以我们要考虑这个现象是否合理  分析:这种倾尽几代人全部财富去买个火柴盒的现象正常吗?  1)提到这一点,很多人说这是正常的,因为住房是刚需,多贵也要买!但是,所谓的刚需是真正的刚需吗?这种刚需合理吗?如果房子涨到1亿元一套,那全中国的人就都是刚需了!试想一下,如果哪个国家的政府哪天真的丧心病狂到了宣布:“空气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任何人呼吸空气的时候都必须缴纳空气呼吸费”,(这与土地国有的政策其实是一样的)那么的确形成了刚需,但是这个政府的命运只有一个----那就是被人民撕成碎片!为什么?因为你连人民最基本的活着的权利都要剥夺!住房的权利也是人最基本的权利,现在的房价已经到了极限的极限了,如果再涨下去,可能真的有人要露宿街头,然后呢?要知道,我国政府是“以不造反为底线”的!  2)看中国的经济环境,已经被房地产的挤出效应逼迫到了崩溃的边缘,谁能保证未来的几十年,你还在还房贷的时候不失业?不生病?现在当房奴的人,应该庆幸自己还有当房奴的资格和体格,如果你因为生病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由于经济危机(已经在爆发的边缘且几乎不可避免)造成大量闲置劳动力的时候,就连当奴隶的资格都没有了!干什么都要量力而行,我搞不懂为什么有人会把自己今后20年乃至30年的预期收入都压上,中国改革开放才不过30年,在这30年中,中国基本没有经历过大的战争、灾害、经济危机,但这意味着今后就能够避免吗?你看到了你近几年的收入是在慢慢上升的,但是你能保证今后20年都是在上升么?  3)现在很多80后的同龄人到了结婚的年龄,于是造成了前文所说的两家凑钱给子女买房的现象。要知道,80后的小两口现在还年轻,好点的呢还处于“事业的上升期”,暂时没子女,父母还都健康,再过10年到20年呢?也许你的事业早就进入到了平稳期(男人35、女人30)甚至衰退期,看现在周围的情况,也许到 45的时候下岗了也不无可能,那时的子女尚未成年、父母也已经苍老且有可能疾病缠身。你指望你的国家给你提供优良的教育支持和医疗保障吗?03年我的外婆住院,我每天去交几千元的住院费,外公外婆一生的积蓄,我在一个月内全部交给医院(我外公离休干部,外婆虽然是离休待遇,但是她们厂破产了),直到实在交不起,然后出院,然后去世……我外婆去世的时候,有60年的党龄,她是个真正的共产党员,她如果不是因为没有文化,至少也是个市级的干部,但是最后也是如此,只不过,她住院的时间长些罢了。她生前很勤俭,钱一分一分的省下来,也许是想能留给子孙,但是没想到最后却成千上万的交给了医院----这对我的影响很大,我从来不会因为攒钱而影响自己的生活质量。当生于80年代的我们在几十年后自己的父母面临这种情况的时候,在巨额的医药费和至亲至爱之间抉择的时候,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后者----即便这可能让我身上再背负几十年的债务!前段时间,我的一个朋友的母亲得了白血病,从确诊到去世,一共7个月,共花费医药费50多万,用他的话“哪怕有1%的希望,我也想试一下”,其实在生命面前,房屋的刚需算得了什么呢?扯远了我们看回来,在这种可以预见到的未来场景之下,你们是不是觉得透支几十年的收入、花光父母所有的养老钱买个房子实在是有些冒险呢?换句话,在未来的几十年里面,你敢辞职么?也许有网友说“我敢或者我认识的某某就敢”其实你我大家心里都明白,大多数人,不敢。  3.不买房的第三个原因:不做房奴!不做奴隶!大家在成为房奴的时候,请先问自己:“我是谁的奴隶?”我是个纳税人,我每个月都会向国家缴纳2000 多元的所得税和1500元的养老保险,同时公司也会为我缴纳几千元的社会保险,我从来不指望30年后退休能靠这些养老保险活着,社保资金违规使用的问题也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如果这些钱能够用到该用的地方去,帮助应该帮助的人,我没有任何二话,我是中国人,我愿意尽我的社会责任,然而现在的情况是:这些钱很大一部分被利益集团使用种种方法转移到了个人的口袋,OK,这我认了,但是,It’s enough!我不会再让他们通过什么土地什么刚需的名义再掠夺,让我在今后的几十年每月拿出来一笔钱来“缴纳”这种极端不合理的税赋,与其如此,我还不如孝敬父母,开创事业,再不济也可吃喝玩乐!因为目前还单身,我现在跟一个哥们合租着二环内的房子(租售比320:1,买房利息都够支付房租的),平时打打球健健身,空闲出去旅旅游会会朋友,回学校听听讲座、看看书,约了个中医时常按摩一下,想吃什么吃什么,冰箱冷藏室里开心的塞满冰激淋:)想看电视看电视想打游戏打游戏,从来不自己收拾家,定期请个阿姨来打扫,把衬衣洗了熨了,干干净净的,半夜12点饿了下楼吃肉串喝啤酒,所谓人生在世须尽欢啊!呵呵,忍不住骂句脏话:“刚需,****刚需吧”。    也许我们都是幸运的,我们所有人都极有可能有幸将经历有生以来最大的一场经济危机,房地产已经绑架了银行、绑架了中国经济,这句话没错。在过往的几年里,房地产所产生的巨大的泡沫导致了央行巨量的货币供应,而每年接近两位数的GDP又使得所有人对中国的经济盲目乐观,借款消费、超前消费蔚然成风。其实地方政府通过卖地所带来的巨大的GDP涨幅之作用还不如那两个打赌吃屎的科学家—至少他们没有产生副作用。07年开始至今的通货膨胀仅仅是序幕而已,这些通胀只是由于楼市、股市暴涨所附加带来的“可控范围内的通胀”,当整个经济面大面积的通胀,特别是油价、煤价、电价逐步放开以后,通货膨胀将进入到“不可控范围内的通胀”,政府只能够通过加息来平抑通胀,但是当加息加到一定程度,那些背负巨额贷款买房或者炒房的人将无法支付沉重的贷款,整个房地产的资金链必然断裂断裂,房价暴跌,银行手里有大把的房子需要变现,供给的激增势必引发新一轮的暴跌,恶性循环的结果就是银行大量的房贷坏账死帐形成,介于我国的银行不可能破产,央行只能增发钞票来填补这一亏空,货币供应量进一步加大导致了更大的通胀,恐慌的人群大量抛售人民币换取外币,人民币由对内贬值转变为全面贬值,经济危机全面爆发,“恶性通胀时期”就真的到来了!等待我们的将是与日本一样的所谓“失去的十年”,甚至更多,而买单的永远是老百姓。也许,那些前期通过楼市吸饱了人血的吸血鬼,早就把自己手中的人民币换成外汇,躺在国外的海滨豪宅里欢度余生呢。    现在还有许多人大声的叫嚷着房价永远不会跌还会涨!这类人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利益集团的代言人或者走狗,主子指到哪里它就咬到哪里;第二类是一些炒房的人,手里投资了几套房产,恭喜你,你中圈套了!请相信那只幕后的黑手,”你进来了不留下内裤就想出去?跑不了你丫的!”不过就像股市,不到输掉内裤,这些人不会相信的:)(画外音:深圳的朋友们,你们好吗?你们在哪里?让我们听见你们的欢呼声!)最后一类就是普通的老百姓,其实也就是被迫无奈买了住房,自己100万买的看到别人需要120万买就很高兴,觉得自己赚到了20万,其实如果你自己住,它涨到200万你还能不住了?说句不好听的,如果一个流氓跟你说:“来,让****10遍我就给你一套房”,而哪天你听说邻居那个倒霉蛋被强奸了12遍才得到那套房,你就非常的高兴???都是老百姓,都是受害者,非得比比谁受的伤害更深是吧?有点血性,别轻易被人强奸好不好?!        说了这么多,自己的观点基本表达清楚了,我想绝大多数的中国人都是有良知的,现在我们的处境已经到了最艰难的地步,也许我们不知道该做什么,但是至少知道,不该做什么---不仅仅对你我,更对那些把握国家命脉的人!08年是个艰难的年份,各种自然灾害加上潜在的经济危机,祝福中国能够坚强的面对 2008,国家会好的,天佑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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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至快速回贴结婚前男方家全款买的房,写的男方母亲的名字,有什么不妥吗? - 知乎<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被浏览<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478,529分享邀请回答819164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7692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已解决问题
2000年,我和丈夫与我的父母合伙购买了一套住房,共同居住至
2000年,我和丈夫与我的父母合伙购买了一套住房,共同居住至今。现在我们准备离婚,丈夫提出分割房产。当初买房时我们付了总房款的三分之一。为付房款,我们向公婆及大姑子各借了八千,其后我们归还了大姑子的借款,公婆的借款没有要我们还。现在离婚,丈夫要求分割该房产(按照现在房价)的四分之一(公婆的借款加上后来装修部分房屋的钱共占该房产的四分之一),请问:丈夫的要求合理吗?该房产登记在我母亲名下,如果他占该房产的四分之一,这其中是否有我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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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你母亲名下的,一般就不是你们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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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登记在你母亲名下,房子属于你母亲的
房产登记在母亲名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您好,主要考虑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如果房屋是婚后购买,且你丈夫在其中有四分之一产权,且你在产证中没有名字,你可以主张分割你丈夫的产权份额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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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er is ok父母去世却无法继承房产!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
来源:中山房讯网
http://house.ifeng.com/rss/news/30/news_buying.xml
很多人都认为:身为独生子女,如果有一天父母不在了,那么父母名下的房产就肯定是自己的。实际上呢?这么简单的问题还用讨论吗?我是父母唯一的孩子,父母过世之后的所有财产,当然由我来继承咯!但是,先来看看下面这个最近刷爆朋友圈的案例吧:小丽是独生女儿,父亲10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约300万元。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此没去办理手续。现在母亲已经去世,小丽也已成家,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因为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户口迁进去。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东西没法给小丽办过户手续。小丽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去,他们才给办。小丽没办法,谁愿意没事打官司啊,就马上去了公证处。“公证处的人说让我把我爸妈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去才给办公证。可我爸妈的亲戚全国各地都有,有的都出国了,我到哪去找他们?”小丽要哭出来了。这是非常典型的一个案例——没有复杂纠纷,但作为独生女的小丽,却无法顺利获取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产。这是为什么呢?听听律师怎么说!律师:小丽你是独生女?小丽:是的,我爸妈就我一个女儿。(核心家庭关系很简单)律师:你父母哪一年结婚的?小丽:好像是1983年。律师:房子是什么时候买的?小丽:2003年。律师:房产登记是什么时间?小丽:2004年11月。律师: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小丽:我爸爸一个人名下。律师:你爸爸什么时候过世的?小丽:是十年前过世的,应该是2006年年底吧。律师:你爸和你妈过世时有没有留下遗嘱?小丽:我爸没有,我妈生前跟我口头说过,她走后这套房子归我。(口说无凭啊,等于没有)律师:你爸爸过世时,你爷爷奶奶是否还健在?(这个问题是关键,如果已经过世,事情就好办多了)小丽:我爸爸过世时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奶奶还在,我奶奶是我爸爸过世后不到一年过世的。律师:那你爸爸有兄弟姐妹几个?小丽:我爸爸有四个兄弟姐妹。(咱父母辈的兄弟姐妹四个不算多!)律师:那你把你爸爸的兄弟姐妹的家庭情况,包括在不在世、婚姻情况、子女情况跟我一个一个说一下。小丽:我爸爸在家排行老三,大伯在我爸过世时已经过世,我大娘还在。大伯大娘有三个孩子,两个在上海,一个出国了。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离婚了。二伯二娘有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我小姑姑和小姑父在黑龙江,有一个女儿。我爸爸和爷爷奶奶过世后,就没怎么走动,姑姑姑父家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律师:你妈妈在你爸爸过世后没再成家吧?小丽:没有没有,我妈一直跟我过。律师:你妈过世时,你外公外婆是否还健在?小丽:都过世了。律师:这套房子,要由你一个人继承,除非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到公证处或者法院明确表示放弃。 & & & &&律师得出的房产归属结论没错!!房子被分的支离破碎,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来分房子!为什么会这样呢?律师分析1、这套房子是你父母的婚内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这套房产的1/2属于你母亲,1/2属于你父亲的遗产。2、你父亲死亡时,有三个继承人,那就是你母亲、你、还有你奶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那么三人平分1/2。因此你母亲在原有1/2的基础上再获得1/6,合计2/3,你分得1/6,你奶奶分得1/6。3、你奶奶过世后,属于你奶奶的 1/6 本该由你爸四兄弟姐妹转继承,一人1/24,但这时你大伯和你爸先于奶奶过世了。根据法律规定,由你大伯和你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也就是你大伯的1/24由你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你爸的1/24由你继承。加上前面的1/6,你现在有5/24。4、你二伯的1/24,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从理论上讲,你二伯离婚后,这1/24应该分成两半,你二伯1/48,你二娘1/48。5、你小姑姑和小姑父没离婚,因此共同拥有1/24。6、现在你母亲过世,你母亲只有你一个继承人,因此你母亲的财产全部由你继承。所以你最终的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7/8。律师说,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而已,具体要怎么把这套房子分配下去,那就更复杂啦。律师认为,这一切,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的话,就不会那么麻烦了。中国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也希望天下的父母都有一个健康的好身体。来源:综合财经国家周刊、财经内参、央视财经、新华网、地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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