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面用地盘作价卖给村民造父母房子卖给子女程序是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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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以村集体土地作为出资与我公司签订开发建设农民公寓合同出现纠纷怎么办?
一村民委员会以该村土地作为出资与我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建设农民公寓合同,我们担心如果发生无法追回经济损失,对吗?为什么?
提问者:508a96812***时间: 22:21:07地点:6个回答
担心是有道理的,有的村子没有资金积累,出现欠你公司钱的问题,执行难,因此,建议,这种投资项目,应该聘请律师做资信调查,写出调查报告,然后签一份好的合同,注意履行合同中的一些问题,将风险牢牢控制住
有风险,首先、要看建设农民公寓是否符合区或北京的规定;第二,最好要对方提供担保;第三,合同约定相应的风险负担;第四,可以要求每户提前缴纳一定费用,免得公司投入过大,风险过高。
可以签订合同
可以签订合同
在合同州进行规定。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办理
委托律师调查符不符合国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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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相关法律知识:农村村民的耕地或者山能卖给私人建房子吗?如果地被政府征收补偿款归谁呢?_百度知道
农村村民的耕地或者山能卖给私人建房子吗?如果地被政府征收补偿款归谁呢?
想在别人村买一块地建房子,地本身是耕地或者山,这种行为合法吗?如果买了建了房子,之后这个地方要被征收,那么补偿款是归买的人,还是原农民呢?
我有更好的答案
& & & &不能。在我国,所有的土地要么是国家所有,要么是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所有权,只有土地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对于土地补偿款费的使用,依法可以由村民会议讨论后作出决定。& & & &一、《土地管理法》& & & &1、第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 & &2、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 & &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 & &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采纳率:95%
耕地不行,城市户口不行,建房子是要国土局规划局批的,手续齐全肯定就是建房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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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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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我村书记要把村民耕地抽出来卖给村民建房,我要用哪条法律才能阻止他?_百度知道
我村书记要把村民耕地抽出来卖给村民建房,我要用哪条法律才能阻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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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村干部是没有“买卖”土地的权力的,而且土地不能买卖;农民的宅基地也有规定,需要通过申请逐级审核才能在获得批准以后,可以建造房屋,村干部是没有直接处置宅基地的权限的。
采纳率:65%
形成事实后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举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4、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考核。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法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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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外村人有权在我村购买宅基地吗?
外村人有权在我村购买宅基地吗?
我想问一下,我村的土地有外村甚至外地人来我们村购买宅基地,并且盖上了房子,请问外村人可以上我们村购买宅基地吗?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买卖吗?村干部有权利买地吗?把户口迁往外地,全家户口迁走的仍在我村种植承包地合法吗?
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杨永建律师:
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是否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中明文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国家政策是禁止本集体土地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的。《土地管理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从有关条款进行分析也能够得出农村宅基地是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的意图。《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外,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此可见,农村村民住房的产权是有限的,只是建筑在该宅基地之上的建筑物才是村民个人的财产,而宅基地仍属村民集体所有,如果把住房卖给了外村村民,那就等于把原本属于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也一起卖掉了,这就侵占了本村村民集体的利益。
关于全家户口迁走是否仍然能够耕种承包地的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对待。《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因此,如果全家迁入设区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才可以收回承包地。如果仅是将户口迁入你们县城等非设区市小城镇的,且本家庭不愿意交回的,仍应保留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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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求高人指点迷津:政府征农村集体土地没有经过农民签字同意,之后又卖给开发商投资建房(非政府工程)_百度知道
求高人指点迷津:政府征农村集体土地没有经过农民签字同意,之后又卖给开发商投资建房(非政府工程)
如今开发商土地买下来到今天已经闲置2年,作为农民如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胜算有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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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反映。
主要是看这个行为有没有经过村民大会的表决,政府是哪级政府,开发商是谁,然后向南方周末等媒体救助,寻求社会的法律援助。。。如果找你们当地的法律援助他们很可能是一伙的
胜算几乎没有,农民没有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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