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保险公司赔偿了受害人车祸陈述材料12万,事后保险公司要求当事人偿还保险公司那12万,当事人是无证驾驶

司机肇事逃逸理赔遭拒 状告保险公司终审败诉_网易财经
司机肇事逃逸理赔遭拒 状告保险公司终审败诉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市民赵某驾车撞伤摩的司机和乘客后逃逸。事后,赵某向索赔,保险公司以赵某驾车逃逸为由。赵某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62万余元。保险公司一审败诉,昨天,市一中院二审改判保险公司无需赔付商业险,仅赔付交强险12万元。&&案情肇事逃逸赔偿125万去年6月28日晚,赵某驾驶一辆奔驰轿车在昌平神牛路路口撞上停在此处的一辆黑摩的。事故造成黑摩的司机王某及乘客杨某重伤,赵某驾车逃逸。根据昌平区交通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赵某承担全责。经相关机构鉴定,王某为重伤二级;杨某高位截瘫,I级伤残。一个月后,赵某向公安机关投案。日,赵某与两位伤者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赵某一次性向王某、杨某支付医疗费及其他损失共计125万元。同年11月24日,赵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今年3月刑满释放。&&一审保险公司败诉赔62万事后,赵某称,他曾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和第三者商业责任保险,保额分别是12.2万元和50万元。其中,12.2万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赵某认为,事故发生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于是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交强险和三者险赔款62.2万元,但保险公司以赵某肇事逃逸属于商业险下的免责事由为由,拒绝赔偿。多次协商未果后,赵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62.2万元。昌平法院一审认为,赵某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未明确向其说明免责条款的义务。所以保险公司在商业险项下应支付保险赔偿金50万元。至于交强险下的2000元财产损失赔偿,因无依据被法院依法驳回。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保险公司支付原告赵某保险赔偿金62万元。&&终审保险公司仅需赔12万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一中院提起上诉。
昨天上午,一中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双方的争论焦点仍旧是肇事逃逸是否属于商业险项下的免责事由。保险公司辩称,两名伤者已获得工伤保险赔付,赵某不该再次提出。另外,赵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且未及时向公司报案,属于公司商业险项下的免责事由,所以公司仅同意支付交强险下的11万死亡伤残赔偿。对于交通肇事后该不该商业保险理赔50万元,法院认为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一栏中明确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且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已做到提醒义务。最终,一中院宣布撤销一审判决,判保险公司仅承担交强险下的赔偿12万元。
本文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杨凤临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用微信扫码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产品:   
:        
:         
热门影院:
阅读下一篇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通讯员qq群: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 >
保险公司理赔后 当事人仍可向肇事方索赔
作者:英子
来源:大众网临沂站
市民成女士2012年经历了一场车祸,事后保险公司进行了赔付,但成女士在向致使其受伤的刘女士索赔时,刘女士却因成女士已经得到保险公司赔偿为由拒绝了。
&&& 大众网临沂1月22日讯(记者 英子)市民成女士2012年经历了一场车祸,事后保险公司进行了赔付,但成女士在向致使其受伤的刘女士索赔时,刘女士却因成女士已经得到保险公司赔偿为由拒绝了。
  日刘女士骑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原告成女士骑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两车相撞造成成女士受伤,事故认定刘女士负事故全部责任。成女士于出事当天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诊断,成女士L2椎体压缩骨折,住院21天。在此期间成女士共花费医疗费、护理费、餐费等9000多元,而刘女士只支付了医疗费1500元、住院押金480元、出院后给付现金300元后就在没有向成女士支付过任何费用。
  成女士想到自己曾买过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便申请了理赔,同时继续向刘女生要求赔偿。但刘女士在得知她已经向保险公司理赔后,便不愿再支付赔偿,成女士气愤不过,将刘女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支持了成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刘女士应向成女士支付相应赔偿。
  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彭海律师认为,本案的焦点主要在于当事人发生意外事故后,能否得到双倍赔偿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利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也就是说遭受人身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在保险公司赔付相应费用后,仍享有向侵权人主张赔偿损失的权利。&这不仅是对受害人因第三人侵权引发财产损失的弥补,同时也使其心灵得到慰藉和满足。&彭海律师说。
&(责任编辑:江志宇)
& 下一篇:没有了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您的位置:>>>正文
醉驾等5情形保险公司要赔 网友担忧助长醉驾
  再后来 法院判你得赔,于是保险公司老实赔,不追偿
  又过了一些时间,当醉驾、无证驾驶肇事的当事人被重大伤亡的第三方诉至法院时,一个问题随之&浮出水面&《交强险条例》第22条明文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但是上述情况中造成的&受害人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陈先生介绍,只要当事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判保险公司赔,保险公司就去赔。限额一般在12万以内。这是因为,交强险的赔偿上限为12.2万,其中包含2千元的财产损失,1万元的医疗赔偿和11万的死亡赔偿。其中2千元财产损失不赔。所以通常就是两种情况:如果第三者当场死亡,则赔付11万元;如果有抢救费用,则在1万元之内按实际情况赔付。
  到现在 保险公司先赔再追偿,但成功率只有50%
  &起初不少保险公司当了&冤大头&,法院判赔就赔了,也想不到去追偿。&陈先生以自己公司为例,后来是因为从同行处得知他们追偿成功了,才想起来去追偿。不过,由于有的致害人家庭贫困等原因,追偿成功率通常只有50%左右。
  因此,近年来的现状是:保险公司在实践层面上逐渐接受了这样一种情况如果醉驾、无证驾驶出险索赔,交强险可赔付。商业车险依然不赔。但在法律层面上,一直还没有明文规定。而&吸毒、滥用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后出险的,一般也是依据法院判例,各家保险公司赔付情况不一。
  对于意见稿的出台,我省保险业内人士认为,这等于首次在法律层面给出明文规定,对实践层面的做法予以了肯定,有法可依。
  江苏省高院
  我省一直判保险公司要赔,不会造成纵容醉驾
  昨日,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对&醉驾&、&酒驾&、&毒驾&以及无证驾驶伤人等情况,江苏各级法院一直是按&保险公司要赔偿&来判决的,同时赋予保险公司追偿的权利,所以对新规定可能纵容&醉驾&的担心是多余的。
  最近,省高院发布了《江苏法院2011年民生权益司法保护报告》。对于赔偿责任,这份报告特别强调,我省各级法院正确认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加大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赔偿保护力度,明确因无证驾驶、醉酒等情形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除了对抢救费用承担垫付责任以外,还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省高院民一庭法官告诉记者,我省法院这样判决的法律依据,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首先保障的是对受害人权益的补偿,这里并未免除&醉驾&等情形下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在作出&醉驾伤人,保险公司要赔&判决的同时,江苏各家法院也注意维护保险公司的利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交强险条例&等规定,赋予保险公司就&交强险&限额内赔付的人身损害金额,向&醉驾&、&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情形的司机追偿的权利。
  省高院民一庭法官告诉记者,从实践来看,&醉驾&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之后,都会向肇事者追偿,即便肇事者不认账而被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支持保险公司。最终来看,&醉驾&、&毒驾&等情形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肇事者该承担的赔偿责任,一分也不会少。
  -数字说话
  醉驾入刑后,我省醉驾下降3成多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获悉,&醉驾入刑&以来,我省&酒驾&现象有了较为显著的变化。从去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共查获酒后驾驶6316起,其中醉酒驾驶2391起,较上一年同期分别下降21%和32%;全省因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数同比下降25.7%。有关人士表示,近年来,&醉驾&等情形伤人保险公司也要赔偿,江苏各级法院一直在这样判决,而从省交巡警部门近期查处的情况看,&醉驾&、&毒驾&等情形一直在减少,可见,此举会纵容&醉驾&、&酒驾&、&毒驾&等不法行为的担心是完全不必要的。
  省高院有关人士认为,最高法院在这个最新征求意见稿中提出,&醉驾伤人,保险公司也要赔偿&,实际上是认可江苏等地法院的司法实践。
  其他变化
  征求意见稿还传出一些好消息
  &事故认定书&可推翻
  就损害赔偿责任认定问题,征求意见稿规定,法院应综合分析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现场照片、鉴定结论、勘查笔录、影像数据及其他证据,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过错及原因等因素认定各自的损害赔偿责任。有充分证据足以推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法院应确认其证明力。
  免费搭乘出事可轻责
  免费搭乘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搭乘人损害,被搭乘方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其责任。搭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被搭乘方的责任。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的,提供试乘服务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赔偿责任。
  医保外支出可获赔付
  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医疗项目支出,赔偿权利人请求机动车投保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类医疗费用标准赔付的,法院应予支持。
  赔偿权利人起诉的,法院应将赔偿义务人和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列为共同被告。但该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已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且赔偿权利人无异议的除外。
责任编辑:李柏涛
请选择您浏览此新闻时的心情
24小时点击排行
12345678910
24小时跟帖排行
环球今日推荐
环球时报系产品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车祸住院保险公司赔偿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