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公司工商注册经营范围围规定 多少平台完成了工商信息变更

浙江15家P2P平台变更经营范围,“赛跑”备案?
[导读] 浙江至少有48家网贷平台悄悄变更了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新增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
&&&&&&&&& 根据57号文(即《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于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贷机构,在本次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
&&&&根据浙江地区网贷备案规定,网贷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变更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内容。浙江至少有48家网贷平台悄悄变更了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新增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其中其中,51人品、鑫合汇、十六铺金融、华侨宝等15家大中型平台为已展开经营的老平台,其中微钱贷此前主营业务是现金贷;另外还有33家在2017年11月之后新注册的公司,但目前暂未开展网贷业务。这或许预示着浙江地区首批备案平台公布在即。
&&& 更早之前的1月中旬,网贷天眼梳理时发现,全国有近600家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其中浙江有19家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这些公司注册时间集中在2017年12月到2018年1月间,注册地主要是温州、衢州和丽水。上述公司均没有实际的在运营网贷业务平台。
&&&&备案前只需签署存管协议
&&& 2017年12月18日,浙江省金融办正式下发“网贷管理办法”和“网贷备案细则”。备案细则指出,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变更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值得注意的是,细则并未要求修改公司名称。这也意味着,经营范围新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或是浙江平台获得备案的“船票”,甚至可以说是备案登记的前奏。
&&& 2018年1月初,浙江曾传出两家平台获得备案,一家是国资背景,一家是大型互联网公司背景。不过,该消息后来遭到官方否认。之后,厦门传出2家平台已获得备案,江苏2家平台提交备案申请,北京10家平台入围首批备案。如果不出意外,浙江或是首批备案通过最多的地区。
&&& 值得注意的是,上线银行存管并非浙江网贷平台备案的前置条件。根据备案细则,网贷平台应与浙江省辖内符合条件的银行(含分支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存管协议反馈到市金融监管部门。这也意味着,浙江网贷平台备案前可以不上线银行存管,但必须与银行签署存管协议,且合作银行必须满足“属地化”要求。
&&& 8.24之后平台也可备案?
&&& 2017年12月13日,P2P风险整治办下发的《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下称:57号文)指出,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网贷机构,在本次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据网贷天眼此前统计,截至1月4日,浙江地区在运营平台数为256家,其中70家平台在2016年8月24日之后设立。
&&& 事实上,浙江监管细则并未明确8.24之后新设立的平台不予备案,甚至表示支持省内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发起设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实缴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这也意味着,浙江可能有更多平台获得备案。不过,获得获得备案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浙江备案细则指出,完成备案登记后,1年内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实现资金存管,或未开展网贷业务及停止网贷业务连续满1年的,将被注销其备案登记,并进行公示。(来源:网贷天眼)广东、浙江多家P2P平台已完成工商变更
查看: 104|
评论: 0|原作者: 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
摘要: 网贷之家注意到,自3月以来,新注册成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即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内容
网贷之家注意到,自3月以来,新注册成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即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内容的公司)依然不少。其中,北京、上海、广东、浙江4个传统网贷重镇之中,仅浙江出现了2018年之后批量新成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的情况。与此同时,全国也有不少在“824”之前设立的公司变更了经营范围,新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内容。而上述4个网贷重镇中,广东、浙江均出现“824”之前成立的公司近几个月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其中浙江有超20家公司。显然,相比于其他3个省市,浙江的P2P平台合规备案进展似乎更快。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在备案正式启动之后,浙江的进度也会领先于其他3个网贷重镇呢?3月以来新成立67家“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 25家来自浙江温州来自第三方企业工商信息查询平台企查查的数据显示,截至日,全国有933家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内容,相较于今年2月底统计,公司数量增加了近90家公司。其中,727家成立于日之后,占比达78%。根据此前发布57号文要求,对于日后新设的P2P平台,本次网贷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统计显示,2018年以来新成立、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公司达到了117家,较2月底增加超70家。其中,3月以来新成立公司67家。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以来,浙江省有50家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内容,3月以来新成立27家公司。其中,仅温州市,自3月以来就新成立了25家相关公司。网贷之家注意到,尽管57号文明确提及“824”后新设平台原则上不予备案,但浙江金融办此前发布的P2P网贷监管细则并未明确“824”之后新设立的平台不予备案,同时表示支持省内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发起设立P2P平台,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实缴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广东、浙江已有25家存续公司变更经营范围“824”之前成立的公司方面,根据此前发布的备案登记相关政策要求,存续平台申请金融办备案登记前,需变更工商登记信息,在经营范围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因而,平台变更经营范围可以视为其申请金融办备案的前奏条件之一。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4月17日,全国于日前成立且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内容的公司数量达到了206家。这些公司中,既有在设立之初经营范围就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内容或在全国性的备案登记指引发布前就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的。也有在相关备案政策明确之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的。网贷之家注意到,上述206家公司中,注册地位于北京、上海、广东、浙江4个传统网贷重镇的公司仅有25家,2且均为成立之后变更经营范围。其中,北京、上海两地均未有公司经营范围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广东、浙江分别有3家、22家。网贷之家依据公开资料梳理出上述25家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时间,以及公司所运营的互金平台名称(其中,4家公司并没有实际在运营的平台):可以看出,除了深圳的桂兴金融在2016年就完成经营范围变更之外,其余24家公司均在银监会备案登记指引发布之后完成相关工商信息变更。其中,有20家公司的工商变更时间为2018年之后。浙江省22家完成相关工商信息变更的公司中,温州市、杭州是分别有11家、6家,其中有18家公司有对应的在运营互金平台(名单参见上表),包括51人品、鑫合汇、十六铺金融等规模相对较大的平台,已于2018年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当然,在备案延期的大背景下,平台的工商信息变更并不能作为其整改合规的参考。不过,平台工商信息变更的批量启动,似乎也意味着,相比于北京、上海、广东3个网贷重镇,浙江在网贷合规备案进度上是相对领先的。此外,整体而言,鉴于在监管明确新平台不予备案的背景下,仍新设公司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纳入经营范围,表明依然有不少人看好P2P网贷行业在中国未来的发展,在此次整改备案结束后,再伺机介入,分享备案后的行业红利。●&●&●来源 | 整理自网贷之家声明 | 登载文章内容仅供传递信息,转载请注明来源协会出品必属精品微信号:gifa2014投稿/合作: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是全国首家由政府批准成立省级互联网金融行业组织。作为协会官方微信,是全国性互联网金融自媒体平台,是所有关心关注互联网金融发展人士的聚集地,汇集行业新鲜资讯,专注行业报道与解读。
财富星球在2013年12月正式上线,注册资本1
资讯排行版今日
@ 网贷之星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14&&All Rights Reserved &&近600家P2P工商信息变更 备案冲锋号已响?近600家P2P工商信息变更 备案冲锋号已响?P2P评论百家号“据悉,全国多地区多家网贷平台,甚至很多没有开展网贷业务的近600家机构,已经完成监管要求的工商信息变更、注明,在企业名称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注明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字样。其中,厦门地区多达400余家机构完成上述信息变更,而据了解,厦门地区在运营的网贷平台数量仅为26家。近日,网贷之家获悉, 全国多地区多家网贷平台,甚至很多没有开展网贷业务的近600家机构,已经完成监管要求的工商信息变更、注明,在企业名称或者企业经营范围中注明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字样。其中,厦门地区多达400余家机构完成上述信息变更,而根据网贷之家最新统计,厦门地区在运营的网贷平台数量仅为26家。如此多数量的机构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变更和注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字样,让从业者都感到惊讶。工商信息做相应变更,是网贷机构进行备案程序的第一步。但需要注意的是, 全国范围内大多地区的工商部门目前已暂停对网贷机构的工商变更,而近期,一些地区却放开了闸门。1厦门地区数百家完成工商变更通过在线企业工商信息查询工具企信宝,搜索关键字“网络借贷信息中介”选择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为搜索条件,结果显示, 已经有近600家相关机构(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显示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字样) 。近600家机构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注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字样网贷之家发现,上述的机构,分布在全国范围内多个地区。除了最为集中的厦门,山东、江苏、内蒙古、湖南、广西等地均有网贷机构或非网贷机构完成工商经营信息的变更、注明,或企业名称存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或企业经营范围中存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其中,厦门地区的机构最多。针对福建厦门地区搜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启信宝搜索结果显示出了400余个相关单位。厦门400余家机构的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注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字样网贷之家发现, 这些机构当中,除了早已经开展网络借贷业务的平台,大多数是新注册的平台,而且并未发现机构有实际开展网贷借贷业务。多机构普遍近期成立,法人、企业地址一致针对厦门地区企业名称或企业经营范围中存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的机构, 网贷之家发现,很多机构都是近期才成立,而且法人、企业地址等信息均一致。2网贷备案 经营范围需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网贷机构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注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字样是备案登记管理中的明确要求,是网贷机构进行备案程序的第一步。根据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开展网贷业务的机构,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再根据之后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 新设的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程序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等相关内容。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之后,多地的相关政策也基本贯彻了这一要求。如某地方的监管文件,要求新设机构备案登记程序中就包括,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注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字样;己存续机构备案登记管理规定,网贷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注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字样。3工商变更步调不一 差异化显现据网贷之家调查了解, 各地针对企业变更、注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字样的行为,存在差异化。如山东地区,可发现临沂市存在数十家机构的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已经变更、注明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字样,但济南地区却并没有机构完成此项信息的变更、注明。此外,湖南、广西、江苏等地也出现类似情况。济南地区一家平台高管也向网贷之家表示, 工商登记部门是根据金融监管部门出函才可能通过变更,“并没有明确的流程,每个地方都不一样,视当地金融办与工商部门沟通情况而定。”开鑫金服旗下网络借贷业务机构无锡开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有限公司,注册地在无锡,网贷之家发现其在经营范围中也已经注明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开鑫金服向网贷之家表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企业办理名称核定等工商注册手续需要属地金融监管部门同意,无锡开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有限公司在注册时己履行相关手续,后续将跟据具体备案要求申请备案。”“从去年开始,江苏多地市己暂停审批金融类公司的工商注册,确实需要注册的,须经由市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江苏省工商局与省金融办也己实行会商机制,金融类公司需要工商注册的,必须经省金融办同意。”开鑫金服方面表示。另一个省份的某网贷平台也完成工商信息变更,该平台高管向网贷之家表示,当时工商信息加“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是当地金融办的要求。 “金融办还为平台开具了相关证明,不然工商局不会进行变更。”上述省份的知情人还向网贷之家表示,金融办的确为平台出具回函。但前提是平台向金融办保证公司业务正规,而且监管部门去平台做过摸底排查。平台申请之后,会依情况回函,声明“公司在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需要增加营业范围” 。据网贷之家了解,针对网贷机构的工商信息注明、变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字样的工作,大部分地区并未跟进。广州、深圳、浙江、江西等地的多家网贷平台向网贷之家反映,工商信息变更、注明“网贷借贷信息中介”一事,还在等金融办的通知。“涉及互金的企业好像已经停止注册变更”、“不可以变更,要等金融办通知”、“等备案开始才可以。”此外,某地方监管层向网贷之家解释称, 按照当地区(县)级受理、市级初审、省级登记原则,因为当地的正式文件(备案登记指引)没有正式出台,所以当地并没有受理,但是当地的区县金融办响应中央“主动监管、勇于监管”会议精神,对于部分企业的资料开始了预先审查。遂出函协助企业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原标题:备案冲锋号已响?近600家"P2P"工商信息变更)来源:网贷之家 作者:昏晓声明:文章不构成投资建议,转载请注明出处推荐关注微信公号推荐关注微信公号“ 互金通讯社 ”会有惊喜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系作者授权百家号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P2P评论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在这里读懂P2P网贷,产品解读、业内新闻。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P2P知识_理财入门_基础知识 - 希财网
头条粉丝:10万+
微信粉丝:30万+
希财网订阅号
微信粉丝:15万+
微信粉丝:12万+广东、浙江21家P2P平台已完成工商变更(附表)
/ 广东、浙江21家P2P平台已完成工商变更(附表)
近日,关于P2P网贷备案延期的消息在业内引发关注,不过延期后的备案大限并没有最终确定,包括地方监管部门、平台等在内的网贷行业各参与方也再次陷入“观望”状态。“观望”之余,网贷之家注意到,自3月以来,新注册成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即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内容的公司)依然不少。其中,北京、上海、广东、浙江4个传统网贷重镇之中,仅浙江出现了2018年之后批量新成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公司”的情况。与此同时,全国也有不少在“8o24”之前设立的公司变更了经营范围,新增“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内容。而上述4个网贷重镇中,广东、浙江均出现“8o24”之前成立的公司近几个月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其中浙江有超20家公司。显然,相比于其他3个省市,浙江的P2P平台合规备案进展似乎更快。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在备案正式启动之后,浙江的进度也会领先于其他3个网贷重镇呢?3月以来新成立67家25家来自浙江温州来自第三方企业工商信息查询平台——企查查的数据显示,截至日,全国有933家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内容,相较于今年2月底统计,公司数量增加了近90家公司。其中,727家成立于日之后,占比达78%。根据此前发布57号文要求,对于日后新设的P2P平台,本次网贷整治期间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统计显示,2018年以来新成立、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的公司达到了117家,其中,3月以来新成立公司67家。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以来,浙江省有50家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内容,3月以来新成立27家公司。其中,仅温州市,自3月以来就新成立了25家相关公司。网贷之家注意到,尽管57号文明确提及“8o24”后新设平台原则上不予备案,但浙江金融办此前发布的P2P网贷监管细则并未明确“8o24”之后新设立的平台不予备案,同时表示支持省内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发起设立P2P平台,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实缴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广东、浙江已有25家存续公司变更经营范围“8o24”之前成立的公司方面,根据此前发布的备案登记相关政策要求,存续平台申请金融办备案登记前,需变更工商登记信息,在经营范围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因而,平台变更经营范围可以视为其申请金融办备案的前奏条件之一。企查查数据显示,截至4月17日,全国于日前成立且经营范围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内容的公司数量达到了206家。这些公司中,既有在设立之初经营范围就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内容或在全国性的备案登记指引发布前就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的。也有在相关备案政策明确之后,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的。网贷之家注意到,上述206家公司中,注册地位于北京、上海、广东、浙江4个传统网贷重镇的公司仅有25家,2且均为成立之后变更经营范围。其中,北京、上海两地均未有公司经营范围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广东、浙江分别有3家、22家。网贷之家依据公开资料梳理出上述25家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时间,以及公司所运营的互金平台名称(其中,4家公司并没有实际在运营的平台):可以看出,除了深圳桂兴金融在2016年就完成经营范围变更之外,其余24家公司均在银监会备案登记指引发布之后完成相关工商信息变更。其中,有20家公司的工商变更时间为2018年之后。浙江省22家完成相关工商信息变更的公司中,温州市、杭州是分别有11家、6家,其中有18家公司有对应的在运营互金平台(名单参见上表),包括51人品、鑫合汇、十六铺金融等规模相对较大的平台,已于2018年完成工商信息变更。当然,在备案延期的大背景下,平台的工商信息变更并不能作为其整改合规的参考。不过,平台工商信息变更的批量启动,似乎也意味着,相比于北京、上海、广东3个网贷重镇,浙江在网贷合规备案进度上是相对领先的。此外,整体而言,鉴于在监管明确新平台不予备案的背景下,仍新设公司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纳入经营范围,表明依然有不少人看好P2P网贷行业在中国未来的发展,在此次整改备案结束后,再伺机介入,分享备案后的行业红利。来源 | 网贷之家 作者:小果粒声明 |&登载文章内容仅供传递信息,不构成投资建议,转载请注明来源网贷之家。精彩爆文广告
您可能也喜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