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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遭遇开发商欺骗,请你举报_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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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买房遭遇开发商欺骗,请你举报)
好口碑走遍天下,坏名声寸步难行。在2016年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之际,重庆“3·15地产口碑红(黑)榜”评选系列活动日前正式启动。消费者可以借助重庆晨报这一媒体平台,表彰诚信开发企业及楼盘和鞭挞不诚信开发商及楼盘。
协同报道,晨报全媒体出击
今年3·15的主题是“新消费 我做主”,其涵义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满意和认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创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营造让消费者能做主、愿消费的良好环境;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践行绿色消费、品质生活,呼唤维权自觉,提倡依法维权,让消费者主动做新消费的支持者。
此次“3·15口碑红(黑)榜”活动由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商委、市旅游局为指导单位,由市消委、网商协会、各行业协会主办,重庆晨报全媒体集群承办。本报政经新闻部、都市新闻部、摄影新闻部、上游新闻、重庆晨网、重庆晨报微博、微信将全部出击,协同报道,为时两周。
接受投诉,并曝光典型案例
首先,重庆晨报将全面接受房地产消费投诉,购房者遇到的房屋质量、违反合同、物业服务等各种购房消费中的问题、纠纷都可进行投诉。
重庆晨报全媒体集群将同时开通上游新闻、官微、966966读者投诉和咨询通道。每日将读者投诉进行汇总,并及时通知被投诉企业和楼盘及时解决,多媒体平台将对投诉事件及时回复、解释。本报还将组织工商、质监、消委会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值守966966热线,对相关投诉及咨询进行权威解答和处理。
本报还将针对消费者房地产投诉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并推出2016年房产消费10大黑榜。同时,结合房产消费对新消法进行解读。采访法律界、房地产业权威人士,对相关案例进行剖析,避免购房者重入购房陷阱。重庆晨报还将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对读者进行楼盘满意度调查。
实地考察,发布口碑红黑榜
此次活动的另一大亮点,是评选出“3·15地产口碑红(黑)榜”(包括房企和楼盘)。其中红榜要求比较高,首先将对入围企业设置较高的门槛,参评对象必须是消费者零投诉或无重大投诉的,或者是投诉后得到妥善处理的开发商及楼盘。入围房企和楼盘将在重庆晨报、重庆晨网、晨报微博上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投票。
本报将组织专家学者、读者前往楼盘实地踩盘,为相关楼盘打分。据介绍,重庆晨报将联合市消委会、志愿者监督员,会同房地产界的专家学者,组成“消费安全评审团”,到各入围楼盘进行现场体验和调查。如发现参评房企和楼盘有欺诈行为等,同样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最终,评审团成员将对入围企业和楼盘进行投票,选出自己心目中的好房企、好楼盘。经过慎重评选,最终推出“十大优质地产企业”、“十大优质物业服务企业”、“二十大优质地产服务楼盘”三大奖项。
一起曝光不诚信房企
据了解,越来越多的开发企业注重品牌建设,把品牌美誉度看作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生命。因此,更多房企非常重视消费者投诉。
如果你在房地产消费过程中遭遇开发商欺骗,楼盘质量或物业服务存在严重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反映你遇到的问题:1.拨打重庆晨报966966热线;2.拨打重庆晨报地产新闻热线.在“重庆房市”公众号上留言;4.发新浪微博@重庆晨报。同时,也希望被投诉企业和楼盘积极回应消费者投诉,迅速解决投诉问题。
作者:栾玉树
(来源:重庆晨报)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晨报
责任编辑:黄欢_NN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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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又有楼盘出事!购房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来源:新浪乐居
10月22日早晨,在张店柳泉路世纪大酒店门口,百盛集团旗下的卧龙南苑业主再一次集体进行维权。据悉,本次事件是因为卧龙南苑因为资金问题烂尾,部分已交款业主长期没有交房而导致的。另外,这已不是卧龙南苑业主第一次在世纪大酒店门口进行集体维权。卧龙南苑业主维权
看看淄博最近这几天确实是不太平,从本周一齐赛业主因为租金问题而集体维权,到周三南苑绿洲业主因为供暖费问题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再到这次卧龙南苑业主维权事件,本周已经发生了三次大型的维权事件。不仅闹得满城风雨,甚至连警察和特警都惊动了。而淄博地产圈的维权事件近一年来也是层出不穷,或者因为认筹问题的、或者因为工程质量问题的、又或者因为学区问题的。齐赛业主维权事件
房产,是绝大多数人一生中最大一笔消费。诚然,现在各种商品,小到食品,大到汽车,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都能够享受到退货、召回、维修、双倍赔偿等权利。但是,作为最昂贵的消费,房屋的质量出了问题,消费者却处于十分弱势的境地,这显然不正常。很多购房者无奈只能通过这种集体维权的方式来释放自己的诉求。南苑绿洲业主维权事件
房屋的产权是70年,但房屋防水、外墙面防渗漏的保修期只有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更只有2年。如此宽松的质保要求,如何能杜绝开发商和建筑商偷工减料和弄虚作假?
当下,在房屋的销售中,各种陷阱和欺诈可谓比比皆是,例如商品房广告的虚假宣传,期房和现房不相符,精装修缩水,购房合同附加不合理条款,物业与开发商对房屋质量问题扯皮等。但对于这些问题的监管,却存在诸多空白。相关部门该怎样解决?
同时,在房产消费维权中,维权成本也非常高昂。此前有报道说,只要是涉房的质量鉴定,收费基本上都在千元乃至万元以上,某楼盘的业主曾向小编说,一扇窗户的鉴定费就高达2500元到4500元,这笔费用可以买10个新窗户。如何降低购房者的维权成本?房屋问题难解决
小编认为,房产消费之所以成为纠纷高发的领域,说到底还是公权力的缺位。所以,解决房产消费“维权难”,必须通过立法,强化对房屋质量的监管和保障。例如,日本法律就规定,购房者享受的房屋绝对质量保证期是20年。在20年中,房子出现裂缝、倾斜、渗漏等建筑质量问题,房产开发商必须无偿修理,并作出相应的赔偿。此外,在日本,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公开建筑的具体标准,便于消费者货比三家。例如,开发商会公开具体建筑的具体细节和标准。甚至在装潢时,开发商连墙纸中所包含的化学物质都会标明。这些国外的经验,都值得我们借鉴。
房子,作为普通人一生中最重要的商品,作为攸关公共安全的商品,其质量保障反而最薄弱,无疑很不正常,这一问题已到必须改变的时候了!& & & &更多热盘推荐:&&&&&&&&&&&&房价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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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监管部门对于乱象整治工作中的大案要案会坚持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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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居房产、家居产品用户服务、产品咨询购买、技术支持客服服务热线:新房、二手房:400-606-6969 &家居、抢工长:400-010-2323开发商虚假宣传学区房 交房时与承诺不符如何维权
现在买房,很多兽兽在介绍楼盘的时候,大多数都会告诉你他们的楼盘要地铁有地铁、要商业有商业、要潜力有潜力、要学校有学校。但就是现在还没得,未来几年肯定会落实兑现!许多买房者都是刚需首次置业,看到沙盘规划、DM单的广告图、再加上美好的承诺,都会深信不疑。心里想着这么大的开发商不得骗咱们吧,于是就凭借口头承诺买房了。尤其是许多买房的家庭考虑到娃娃读书的问题,想到买来的房子能读上一所不错的学校,所以才不惜花高价买下开发商承诺会兑现的名校楼盘。但从去年到现在,成都部分楼盘相继出现了学校维权事件,闷墩儿也收到了一位网友的投诉。网友投诉:成都某楼盘从项目策划阶段到销售期间,都是以名校形象宣传,小区配套成XX名校。目前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已经启动,但是刚开始开发商承诺的XX名校一直没有定下来。我们担心由于XX名校不能配套,导致楼盘品质下降,我们购置得物业价值下降、利益受损,并且让部分急需通过购房解决子女就近上名校愿望彻底落空。帮帮,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该怎么办?这种先前承诺楼盘配套名校而一直不兑现的开发商,就应该打板子。很多家长买房就是为了在交房的那一年,让娃娃能顺利上到学,学校不兑现娃娃很有可能错过上学的学龄。那么遇上这样的问题,业主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维权一:“开发商在销售期间,通过广告、媒体、销售人员那里明确表明XX公立小学已尘埃落定,但事实上奠基却为其他公立小学甚至私立学校,严重与宣传不符,是否已构成违约?”当然已经构成违约。开发商只要在前期宣传时表明或承诺了楼盘周围规划有XX公立小学,而购房者就是冲着学区房才买下的,而后期学校不兑现,那么就已经违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第三条之规定这种情形属于要约,该说明和承诺即使没有写进商品房买卖合同,也应该看作合同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且《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明确房地产广告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对于欺骗购房者行为,法律决不容许。 维权二:“开发商后期回应:“只负责建设小学,建设完成后交付教育局,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最终哪所小学落地,开发商无法介入。”开发商不能兑现学校而推卸责任,此时购房者维权应该找什么部门?”开发商前期卖房的时候信誓旦旦承诺配套XX公立小学,现在又来一出“宝宝什么都不知道,都是教育局弄的”的戏码。既然不确定,那么一开始就不应该承诺,误导购房者买房。 一、开发商没有得到教育局的允诺,进行虚假宣传此时最该找的还是开发商,讨要说法,原因在于这不是教育的允诺。 二、开发商得到了教育局的允诺,进行虚假宣传要是教育局也参与了广告宣传,且宣传与实际不符,那么购房者可向双方追究其民事责任。 注意,敲黑板!如果购房者在买房时详细了解了该区的规划,且该规划进行了公示,有据可查,那么教育局或者某局违反了规划,可以对其提起行政诉讼。 维权三:“购房者有前期开发商宣传的学校图片、文字证据、销售人员宣传学校的文字截图,若存在虚假宣传,应当如何维权?” 首先购房者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机关凭借截图证据举报开发商的违法行为,相关的职能部门应对开发商作出相应的处罚。 其次购房者可以凭借截图证据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比如张先生购买了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房屋,开发商卖房的时候宣传了“买XX楼盘,上成都XX学校”的宣传语,法院判决就会确认该宣传语对开发商具有约束力。 维权四:“开发商前期通过口头承诺引入公立小学,为吸引购房者溢价销售房源,交房后学校承诺不兑现,购房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向开发商要回溢价部分房款?”此时要搞清楚开发商是以何种方式进行涨价销售,具体问题具体解决。 一、销售价格超过备案价发商可以在当地主管部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对房屋进行定价销售,双方签订合同是属于双方自愿。如果开发商销售的房屋超过备案价,合同无法在房管局审批通过,合同也不能在房管局备案,影响到购房者后续产权证的办理。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和房管局投诉,或向法院起诉解除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 二、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部分购房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有明确约定是基于某公立小学,若开发商违反约定,可凭借协议要求开发商返还溢价房款。 维权五:“购房者在购房时,遇到开发商口头承诺入住即正读XX公立小学,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遇到这样的问题,购房者应当多实地了解,签订补充协议。 一、咨询了解购房者可向相关学校进行详细地咨询,看是否与开发商所承诺的一致。如果购房时学校已经正在建设中,可要求开发商出示与政府部门签订与该建设小学有关的合同文本。 二、签订补充协议若开发商口头承诺配套XX名校,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将承诺写入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对违约条款、合同解除条款进行明确的约定,这样既明确了双方责任,也保护了自身的权益。最后,闷墩儿想提醒大家的是,在买房过程中对于销售口中的“楼盘规划”“楼盘潜力”,都应该有自己的判断,不能一味的听信开发商所谓的“承诺”。购房者可以对学校规划、地铁规划、商业规划进行核实,在确定了以后再买房也不迟,必要的时候可以要求开发商将承诺写入合同中,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 今日推荐:现在买房,很多家庭为看娃娃读书的问题,想到买来的房子能读上一所不错的学校,不惜花高价买下开发商承诺会兑现的名校楼盘。但是交房时名校与承诺不符怎么办?帮帮为大家准备了一篇“开发商宣传的名校没有了 怎么破?”主要内容:1、严重与宣传不符,是否已构成违约?2、开发商不能兑现学校而推卸责任,此时购房者维权应该找什么部门?3、购房者有前期开发商宣传的学校截图,若存在虚假宣传,应当如何维权?扫描下方二维码,微信关注成都房帮帮(cdfbb028)回复关键词“266”即可查看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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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过程中遭遇欺诈行为该怎么办 利用法规维护自己的权益
购房过程中遭遇欺诈行为该怎么办 利用法规维护自己的权益
来源:房天下 &&发布时间:
购房者在房屋买卖过程,遭遇房地产企业欺诈,这时候购房者该如何维权?
总的来说,可以行使合同变更权、撤销权、解除权及返还财物请求权。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买方可据此行使撤销合同的权利,并要求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这种情况,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解释》)做出了比《合同法》更为明确的规定。 《解释》第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根据以上规定,买方在《解释》第八条规定的情形下,不仅可行使合同解除权,还可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买方在《解释》第九条规定的情形下,除可行使合同解除权外,还可行使合同撤销权,并且购房者还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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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Ctrl+Enter发送如何维护自己的买卖房屋旳产权,如果开发商拿钱跑路了怎么办?在买房子交款时怎样保证开发商不被跑掉?_百度知道
如何维护自己的买卖房屋旳产权,如果开发商拿钱跑路了怎么办?在买房子交款时怎样保证开发商不被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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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首先尽量选择现房或者准现房 直接可以交房入住的或者已经封顶的房子是不错的选择
一般我不建议客户去买365个工作日以上才能交付的房子 其次是房子要有房屋销售许可证或者房屋预售许可证
因为房屋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许可证下来之后就可以去房管局备案 房管局备案之后 如果备案是您的名字 下房产证也是直接写您的名字
直接点说房管局备案之后就算开发商卖给别人 房子也不属于已经备案的人 您备案之后就基本上不用担心了
其实买房交款的时候你是不能防止开发商跑路的 去房管局备案几乎是唯一也是最佳的选择 即便开发商跑路 起码房子是算您名下 开发商跑路 工程一般会有人接手 继续盖继续卖 当然谁接手就不是你我能预料的了 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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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看5证。 跑不跑没关系。有证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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