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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公司帮支付宝微信普及移动支付 它们能赚多少?
作者:朱若淼 龚方毅
&现在这种二维码收钱很方便了,扫一下就直接打款给你了,还不用找零钱。&在北京南城的一个社区水果摊前,店家正跟旁人介绍摊位上印着二维码的塑料牌。
如今在中国,手机付款已经成为了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存在。从星级酒店、连锁餐厅到路边饭馆或者煎饼摊都会看到二维码或者扫码机。
现在就连上门收快递的快递员,也会问上一句&您是微信还是支付宝支付?&
信用卡在中国二十多年一直都没能走出少数消费场所。手机支付却在两年时间成为几乎与现金同样普及的支付工具。
2015年春节,靠着红包活动,微信支付绑定了2亿张银行卡。但它和支付宝变成线下支付的标准不只是腾讯和阿里巴巴两家公司的事。
它们的普及离不开柜台上套着硬塑料等你扫的二维码、或者店员拿来扫你手机的支付机器。
微信、支付宝让人们把银行卡跟手机绑在了一起,但真正让手机支付成为日常的,是这些机器。
这些设备大多来自哆啦宝、钱方、客来乐、拉卡拉等第三方支付服务商。它们基本都同时支持微信或者支付宝付款,不少也能从京东、QQ钱包和百度糯米收到钱。
参与者能分到手续费,但不多
不管消费者是用微信还是支付宝付款,商家都需要为这便利付出一定费用。
大部分服务商向商户收取的手续费率为0.38%,极个别服务商会向商户收取0.6%的手续费。这意味着用户每支付1000元,商家就要分出3.8元。服务商收到钱之后,需要分0.2%给支付宝,剩下的0.18%才是它自己的。
对比刷信用卡消费,这个费率可以让商户少缴纳一部分手续费。
以一家生意不错的奶茶店为例,假设它一个月收入10万元,服务商最终留在手里的提成也只不过180元。
此外支付宝和微信0.2%的费率是有前提的。比如支付宝要求服务商所有店铺在一整个月内的日均交易超过1000单。每天1000单不是一个很低的数字。如果做不到,服务商当月的收入就得分0.3%给支付宝&&每10万只能分到80元。
而服务商之间还不时有低价竞争。
北京建外SOHO楼下的一家紫菜包饭店的店主说自己用这种二维码收钱大半年时间,已经换了一次二维码。最开始他用的是支付宝的口碑,因为当时在促销,口碑不收手续费。但后来口碑也开始收钱了。现在他用的是考拉商圈提供的支付二维码,因为没有手续费。
&0.18%的返佣费率其实也是挺大一笔钱的,但前提是得你一家收。现在每家做这个都是在分这块市场。&在提起手续费收入状况时,哆啦宝的CEO常大维这么说。
同时,他们也不觉得微信和支付宝能从支付里赚到钱。常大维告诉我们,微信在推移动支付这件事情上,它的诉求也不是挣那么多钱,微信可能在这件事上并不怎么赚钱甚至有点亏。
微信和支付宝贴的钱也是哆啦宝和钱方们的收入之一。
去年4月,微信推出了补贴服务商的星火计划,累计投入1亿元营销经费补贴合作的服务商。每个服务商每月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激励,此外微信支付团队还为服务商提供物料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支付宝也在去年8月推出类似的奖励计划,计划三年内投入10亿现金激励服务商们为自己的多拉商铺客户。
2016年也是他们补贴最大的一年。
去年双12是支付宝在线下做补贴动静最大的一次。支付宝除了在餐厅、超市这些常规的场景下做双12的活动广告外,也在游乐园、停车场、加油站、景区等地方推广着当天的随机立减活动。
事实上,用户每次用手机支付后获得的减5毛、1块的减免机会都来自背后微信和支付宝的补贴。
除了掏钱做补贴,微信和支付宝本身能从手续费中获得的分成也不多,如果只是用余额支付,它们可以分到0.2%。但如果用户绑定了信用卡快捷支付,支付宝和微信还需要分钱给发卡的银行。
 手续费赚不了多少,服务商都去为商铺做增值服务了
打开微信,你可能不时会发现微信列表里可能新增了些不是自己主动关注的账号。它们可能来自一家餐馆、奶茶店或者微信、支付宝的服务商。
此外但每次扫码支付后,一些像哆啦宝、乐惠这样的服务商公众号,就会跳出来提示告诉你花了多少钱,刷刷存在感。
扫码支付后自动关注公众号实际上是大多数服务商为各个商铺提供的一项服务。这也是各家服务商现在都在谈的要为商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的一部分。
&钱方最后做的其实还是O2O,只是比起作为商户引流的O2O,我们更想做的是通过给商铺提供这些企业服务帮他们留住回头客。&钱方好近的CEO李英豪这么解释着目前为商铺做增值服务的思路。
为了吸引客户付费,现在他们把重点都放在了帮商铺带来顾客,增加收入的事情上。
 帮商铺粘住消费者,他们做了会员服务
比如在钱方的服务里,商铺拿到的都是专属码,用户在扫码支付时就自动成为了商铺的会员。通过这种方式,它把连接消费者的渠道直接卖给了商家。
钱方还专门推出了积分卡。它跟奶茶店发的那种盖满十个章就能换一杯奶茶的积分卡一样,完成一定的消费次数就能获得一些折扣。
钱方好近商户版App主页面及积分卡页面
此外,钱方、哆啦宝等服务商还提供储值卡服务。商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是否发放这种储值卡。这种储值卡在一些理发店、足疗店、美容院最常见。
它能给这些商铺积累沉淀资金。哆啦宝的业务员在推销时,也会重点推荐这项服务。他会直接推荐你花200元试用一个月会员储值卡服务,并反复强调这种服务能为商铺带来沉淀资金,为商铺增加收入。
哆啦宝的商户版App会员管理页面
这些服务本质上就是将服务商通过二维码与消费者之间建立的联系转手再卖给商家。
为商铺提供便捷的内部管理工具
除了满足支付环节的便捷上,服务商们也在强调自己方便管理的对账系统。让客户在一个App里就能解决对账的问题。店铺里的员工只要下载了对应服务商的App,登录账号就能看到店内流水情况,并在收款时收到付款信息。
这样商铺用户不用来回在不同的支付工具之间查看收入情况,所有的收入情况、消费者到店频次都能直接在App上查看。
这目前也是我们从小商铺那里了解到的,他们觉得最实用的一项服务功能。
  让商铺投放营销广告
这项服务是哆啦宝更愿意谈起的功能。它是基于目前哆啦宝已有的消费者数据,为商铺提供广告推荐服务。
这些广告会出现在支付页面下方作为一个贴片广告出现。这些数据主要来自于消费者通过哆啦宝扫码支付后产生的数据,包括消费数量、最常去的店、最常消费的位置等。
而这种服务实际就是服务商想用消费者的行为数据从商家那里换取收入。
扫描哆啦宝提供的二维码支付后,支付页面会跳出的贴片广告
他们还想为小微商铺提供金融服务
不过目前这项服务并不由服务商主导做。哆啦宝和客来乐都在谈做消费金融,但目前他们谈的金融服务其实就是是跟一些理财机构合作,将理财产品推荐给平台上的商铺客户。
只有拉卡拉等少数公司有相关牌照,可以自己卖理财产品或者贷款赚利息。其它公司只能帮别人做的理财产品打广告。
要小商户为服务付钱,也不太容易
在望京SOHO开店一年多的一家餐馆食饭的老板,去年就买了钱方好近提供的企业服务套餐。这项服务包括了为商铺公众号添加关注、积分、会员储值、红包等一系列服务。
这项服务原价每年要收2499元,但这位老板说去年年底看见它打1折促销,于是就花了不到250元买下了这项服务。
但服务费到期之后,他是否还会续约就很难说了。
在我们采访的10家商圈内的商铺里,大部分商铺除了用服务商提供的二维码,其他增值服务基本没怎么用过。建外SOHO楼下一家炸鸡店的店长在聊起这种二维码时,饶有兴致的告诉我们这种支付方式对他们来说是有多么方便,但当被问起是否会用它的会员服务时,他拿出手机看了看,说&是有这么个功能,你可以看到谁来的次数多,但我们都不用呀,因为我们有自己的会员系统。&
为了争取客户,服务商们还在尝试各种服务方式。钱方好近就做了帮商铺运营公众号的服务,但商铺也不一定会买账。开在望京SOHO的V Coffee开业已经两年了,这家咖啡店老板现在最看重的就是钱方好近提供的扫码即关注自己的微信公众号功能。但当钱方的推广人员介绍运营公众号服务的时候,他没有接茬。
在增值服务这件事情上,服务商们想做的事情变得越来越多,它也意味着投入成本在提高。
在采访哆啦宝和客来乐时,它们公司前台摆放的面试名单上,显示着最近几天的面试名单,大部分都是技术岗。根据去年极客公园发布的《2016年中国程序员职业薪酬报告》,北京的程序员每月平均工资就达1.2万元。
对于服务商们来说,要想在这个市场上挣点钱变得更难了。
现在美团和银联也要进来抢生意了
很快,在微信和支付宝以外,还会有新的支付服务出现在店里。
客来乐的CEO王伟告诉《好奇心日报》,现在美团内部也准备要大规模推这种二维码支付了。他担心美团进来以后会直接影响到他在餐饮商户那里的业务。因为这些商户绝大部份都是美团的用户。
美团点评是一个重要的餐饮入口,美团和点评加在一起的日活就有3500万用户。2015年大众点评还做了移动支付产品闪惠,只是这个业务并没有做起来。
去年9月,美团还收购了钱袋宝。它是中国银联的合作伙伴,并拿到了互联网支付、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牌照,与这些服务商比起来,它资质齐全,所面临的政策风险也会更小。
而且美团推二维码支付也不只是意味着它想挣手续费那点收入。
它现在投资的项目与服务商们要做的增值服务其实就是直接竞争关系。
美团2013年做的互联网基础服务美团云现在主推的是餐饮云、酒店云等服务,这些服务都是针对这些企业提供的解决方案。而美团目前大部分投资都投给了为商户提供服务的创业公司,比如餐饮收银系统餐行健等。
美团拿到了小额贷款牌照,它可以向小商户贷款收利息。
这些都是服务商们想做的事情,但美团在每一样上都可以比他们做得更好。
另一个曾经反应迟缓,但影响力巨大的对手银联也要加入进来做二维码了。
以前银联推的都是信用卡。支付宝、微信兴起来以后为了拿回移动支付的市场,它也一直在推云闪付、 Apple Pay、三星Pay一类的NFC非接触类式的支付工具,但这些都需要特定手机硬件支持,并不普及。
现在银联也要做二维码了。各家银行已经陆续开始了跟银联的合作。招商银行和浦发银行这两家信用卡业务活跃的银行,它们分别推出了自己的数字支付服务。
按照往常经验,银联的扫码支付至少会很快出现在各种原本可以刷卡的地方。由于银行自己在参与,也就不用像微信、支付宝那样和信用卡发卡行分利息。它们拿到的手续费会更多。
不过不论竞争结果如何,手机支付留下来是肯定的了。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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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日与重庆一公司A签一年劳动合同,三个月
我在日与重庆一公司A签一年劳动合同,三个月试用期,在2015年7月左右,公司股东矛盾,将我所在技术部分离成立新公司,在新公司B工作到日,新公司老板说公司解散,所欠工资与社保月底付清,但到现在2016年1月了,工资和社保没有下文,老板电话无法联系,老板也跑到西安成立的新公司C去了,我在网上也查到新公司B,并未解散,而是继续营运状态,我想讨薪,走法院申诉,应该如何告?告公司A,B,C中的哪一个公司?能否胜诉,能得到说少金额的补偿?
注:新公司B成立不足一月,老板就跑西安成立新公司C,并长期驻守C公司,几乎一个月回重庆1,2天,没机会找老板签署新公司B的劳动合同,有微信对话截屏做证据,支付宝支付截屏做证据。
要求B公司支付你的工资。要求其足额支付你工资即可。
根据你的描述,B是你最后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其主张权利。
劳动局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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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号案例学习】合同签至法定退休年龄,也可视为“无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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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合同签至法定退休年龄,也可视为“无固定”?
老魏与用人单位KP公司先后签订两份书面劳动合同(期限分别为2008年8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2011年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约定工作岗位为操作工,工资3000元/月。因老魏将于2014年9月30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故甲公司于合同到期后书面通知老魏要求与其续订期限自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的劳动合同,但老魏以其已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签订甲公司提供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多次协商未,老魏只能先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自2014年8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的劳动合同。2014年9月5日,老魏来到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仲裁请求。老魏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最后,该案件经仲裁裁决和法院审判,均驳回了老魏的请求。
案例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中,有了进一步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结合司法实践来看,用人单位依据前述规定,均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意味着,即使是在无固定期限合同履行时,遇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用人单位都可以终止这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换而言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止”的固定期限合同,等于就签订了一份“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方面,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意味着必须雇佣终身,法律允许无固定期限合同雇佣至退休年龄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亦可终止;另一方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设立旨在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在退出岗位之前的稳定就业,如果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至退休年龄,其实也能达到同样的目的。因此在前文所述案例中,法院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止的固定期限合同,在实质上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异,因此用人单位不具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恶意”。这种情况下,与劳动者签订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止”的固定期限合同,视同为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实践情形。
案例二: 受伤员工离职,医疗报销问题成难题!怎样解决?
我们是一家物流公司,外来务工人员较多,且流动性比较大。我们一直被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问题所困扰,公司给工人买的是进城务工险,工人受伤,公司出钱看病,但是看完病有的人员就马上离职回家了,工伤鉴定程序还没有走完,而社保局的规定是没有做工伤鉴定不给医疗费报销,所以造成了不少医疗费烂账。老板说这是我们人事的事情,让我们出方法规避这种情况。
求指点,我们能采取些什么方法,来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啊?
案例解析:
&&&&&& 第一个问题是:兄弟,啥是“进城务工险”啊?是因为不同区域的问题造成的概念不同?之前广东有政策说,对于农民工可以只是单买“工伤保险”,你所说的进城务工险是不是同样的意思,是包括了五个险种了吗?咱一下子搞不清状况,那好吧,姑且就把这当成是传统的“工伤保险”吧?。。。。。。你没意见的话,咱就往下进行分析哈;
&&&&&& 听完兄弟的诉说,咱的感觉就象是看到一个小媳妇受了委屈一样,想要老板支持一下嘛,老板还说:"这是你们人事的事,给我好好搞定它,否则,我让你从此不在人事了"。好了,玩笑开完,咱来说说正事吧。
&&&&&& 临了,还得感叹一句:你说,咱怎么就没有碰上这么好的员工呢?受了伤,不吵不闹,伤好了以后,不给公司增加负担,一走了之?这真是理想国啊;
&&&&&& 要解决问题,我们先来分析一下员工的心态吧:
&&&&&& 1、怕手续麻烦:这个大家都知道,员工对去一些机构进行相应的认定工作,心理是很有抵触情绪的:想到去到那,要办这手续、办那手续,一般没有几小时甚至是几天都办不下来,想到就嫌麻烦,所以,在他们心里,对待此类事情,能免就免、能避就避,所以造成一部分员工不愿意配合公司进行相应的工作;
&&&&&& 解决方法:将相应的手续事先给员工进行说明,并表示公司会全力配合他做好这些,有什么能帮到的地方,公司一定会全力进行,这样将手续程序尽量透明,也可以免去员工的后顾之忧,并在办理过程中做好相应的工作,我相信,员工还是会积极配合的;
&&&&&& 2、怕耽误生计: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员工对时间的概念,很多时候都会出乎我们的意料的,工伤鉴定在他们看来就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为了一件没有什么意义的事,一再拖延,既影响脑袋又影响口袋,所以,为了生活只有选择离职;
&&&&&& 解决方法:和员工说明,公司不会因为他们发生工伤而抛弃他们,让员工安心养伤,有好的身体才能更好的赚钱生活,打消员工的顾虑,让他们知道公司时刻在关心他们,这样的情况下,员工会积极配合公司的工作的;
&&&&&& 3、怕公司算账:这个可能比较极端,因为钱是公司出的,怕出院后经过工伤鉴定,反而自己还要拿出钱来还给公司,所以,干脆不做了,一走了之;
&&&&&& 解决方法:其实这个问题的根源在于员工不了解相关的工伤政策,作为人事人员,应该将工伤保险条例详细说明给员工知道,特别是相应的工伤待遇,一定要让员工清楚明白,自己的工伤认定是必须经过的一个步骤,你可能除了医疗费用外,如果进行了工伤认定,还可以获得一些相应的待遇,这样在利益的驱使下,员工也有可能主动配合此项工作;
&&&&&& 这个问题,咱也没有深入去想,只是简单提出以上几条,权当抛砖引玉哈;
&&&&&& 当然,在实操中,可能还有很多很多的招:比如:暂扣工资啊、限定用药种类啊、员工暂垫医药费啊、入职担保啊等等等等,操作起来可能会起到相应的效果,但本人觉得,这些都只是站在公司立场去想问题。作为人事人员来说,将员工立场和公司立场都充分平衡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最佳的结果吧。凡事多换位思考,才能得到最佳的解决方案吧。
&&&&&& 一句话,你真正把员工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对待、去处理,你可能会得到不少的意外之喜。套用一句流行歌词: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啊?
&&&&&& 如果问题都很好解决,那还要我们HR做什么?哈哈。大家共勉。
&&&&&& 另外,关于那个”进城务工险“,还请有识之士赐教。谢谢!
案例三:“支付宝”领工资烦心事多?
张先生说,刚进厂时,单位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说是要等过了试用期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等再等,等到两个月试用期过后,单位继续打太极,问起来就推说老板出差了。不签劳动合同不说,张先生慢慢发现,厂里面除了几个做事的工人,从老板、法人代表再到中层管理人员、财务等,都是沾亲带故的关系。平时发工资都是给现金,社保不给缴,底下的工人觉得落袋为安,也不去计较什么。每个工作日他从早上8点干到晚上8点,做六休一,虽然工作很辛苦,但是他觉得别人都不“计较”,自己还是别去主动当出头鸟。
可是,公司生意不景气,8月、9月份工资都没发下来,10月初,老板告诉底下的员工,公司要关门了,没钱发工资了,让他们回去。这时候,公司还欠了张先生两个月薪水1.2万元,张先生一遍遍打电话催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另外补缴全部社保。禁不住张先生再三追讨,老板同意发薪水,当场让他亲戚用微信转账的方式转给张先生8月、9月份工资。
 过了几天,张先生又去厂里问社保的事,却发现厂房的顶棚拆掉了一半, “这难道是要跑路?”张先生隐隐觉得事情不妙,就去劳动监察举报,老板矢口否认认识张先生这个人。然而这份“三无”的工作,无劳动合同、无社保、无银行流水,面对监察工作人员,张先生也拿不出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他灵机一动,想起前两天公司财务给他微信转过账的。但是仅凭一个微信头像,怎么证明这就是公司给他发的工资呢?
案例解析:
上海市劳动仲裁院兼职仲裁员认为,本案中张先生还需要配合其他证据。劳动法规定工资须以货币形式发放给员工,过去一般是发现金和银行转账的方式发工资,随着支付手段的多样化,支付宝、微信等方式也成为一些小微企业支付工资的选择。但在现实生活中,电子账户往往是个人账户,并非公司账户,相对来说容易引起争议。此外,如果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使用电子转账方式,或者压根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通过每个月电子转账的时间、金额是否前后一致,来综合认定为实际发放工资的依据。
在案例中,张先生碰到“三无”公司,无劳动合同、无社保、无银行流水,想要通过电子转账记录认定劳动关系就比较棘手。建议劳动者,可以配合电子转账的证据都要保存下来,比如电子工资单,如果实在没有,可以通过邮件、短信或当面询问这笔转账的性质,是工资、津贴、报销抑或其他报酬,通过书面或者录音的方式把证据固定下来,以便日后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提出主张权益的依据。
案例四:未经授权不能代表其他亲属放弃非因工死亡待遇?
2016年7月,马某因病去世后,因生前所在单位威海市某公司未及时向其亲属支付非因工死亡待遇,马某父母、妻子、女儿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各项非因工死亡待遇。经开庭查明,马某妻子姜某与丈夫在同一家单位。马某去世后,妻子姜某发表一份签名“声明”,大意为:马某因病去世,现由其妻子代表所有直系亲属声明,若因马某事件引起的任何可能与公司发生的经济纠纷或待遇,全体家属均自动放弃。
该份声明是否有效?
案例解析:
因调解不成,仲裁委裁决某公司无需向马某妻子姜某支付非因工死亡待遇,但应向马某父母、女儿支付各项非因工死亡待遇。仲裁委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应当依法支付非因工死亡待遇。本案中,马某父母、女儿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授权马某妻子发表声明,马某妻子代表其他三人所作出放弃相关待遇的声明,不产生法律效力。因马某妻子不能证实发表声明时,公司存在欺诈、误导等情形,故声明对其产生法律效力,其要求支付马某死亡后的各项非因工死亡待遇请求,应依法驳回。
案例五:领取养老金后再就业 还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月前,鉴于我已年满55岁,而与原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并开始从社会保险机构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由于我从事某项工作20余年,不仅经验丰富、能力较强,而且工作踏实、为人谦和,在本地业内小有名气,一家单位于上个月向我发出高薪聘用请求。因被单位的诚心所感动,也为了增加收入,减少寂寞和无聊,我最终答应了下来。可我近日却发现,拿到的劳动报酬与之前的约定数额不符,单位给出的说法是,从中代扣代缴了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请问:我已不属于法定意义上的劳动者,也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案例解析:
单位的做法并无不当,即你的确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方面,你与单位存在劳务关系。你虽然因为年龄关系,确实已经不属于法定的劳动者范畴,不能与单位构成劳动关系,但这并不排除你与单位之间具有“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需要一方支付约定报酬”的法律特征,即符合劳务关系的构成要件。
另一方面,你同样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四条分别规定:“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队、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三)劳务报酬所得;(四)稿酬所得;(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与之对应,鉴于你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单位作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法定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税率,从你的“劳务报酬所得”扣除个人所得税是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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