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住房公积金卡余额查询查询余额流程是怎样的

阜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阜阳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阜阳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提取条件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非房屋类:推荐阅读: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提取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3、提取同住人(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户口本或户籍单;4、在职职工死亡的应按司法程序提供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公证书;5、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6、单位集中统一提取的,须出具单位证明、单位账户、经办人身份证。7、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房屋类:&非房屋类:提取流程1、职工个人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具办人员处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本人签名,盖单位公章;2、个人持提《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单》、单位或个人帐号及其他证明文件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厅审核;3、中心审核同意后打印住房公积金支取单;4、职工到财务科将支取的公积金转入职工购房单位帐户或职工个人帐户。小贴士:不清楚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吗?不清楚提取公积金需要填写什么表格吗?微信关注“阜阳本地宝”,发送“公积金”即可获取。提取额度1、职工因购房、建造、翻建、大修、偿还贷款本息、支付房租或重大疾病等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得超出以上实际发生额。2、职工离退休、出境定居、调离本市或在职死亡等,需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应在结息后作销户处理。3、职工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正常还贷一年后,可每年申请一次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本息。4、凡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金额整取到百元。销户提取的不适用于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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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十项制度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工作“十项制度”制度目录一、政务公开制度二、首问责任制度三、一次告知制度&&& 四、办文办事限时制度&&& 五、涉企检查报批制度六、延时服务制度七、AB岗工作制度八、效能考评制度&&&&&&& 九、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十、勤廉公示制度&(一)政务公开制度&为保障公众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科室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廉洁勤政、依法行政,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及其建设主管科室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科室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住房公积金管理基本职能为内容,以便于群众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使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二、政务公开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法全面公开。政务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进行。除属于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涉及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及无公开价值的外,全面对社会、公众公开。(二)真实公正,有利监督。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方便公众办事,便于公众知情,有利于公众监督。(三)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克形式主义。三、政务公开工作的目标(一)办事程序简化,工作效率提高,机关作风明显好转。(二)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政建设显著。(三)行政行为规范,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四)干部职工民主意识增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落实,公众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满意程度明显提高。四、政务公开的内容凡被社会和公众、企事业单位及其缴存职工普遍关注的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问题,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查后对外公开。坚持对社会公开和对内部公开相结合,以对社会公开为重点,凡是不涉及国家机密和单位秘密,不涉及社会稳定的都要公开。(一)对社会公开:1.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2.公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3.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工作机构、办事人员、工作职权、职责,及其职能科室的工作守则、廉政准则、工作纪律;公开举报电话,监督复议办法与措施。4.公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二)对中心科室内部公开:1.公开领导干部的家属子女工作情况,以及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2.公开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拒绝吃请、拒收礼品和上交钱物的情况。3.公开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以及工作人员的调整、工作任务的变化情况。4.公开财务收支情况,以及重大开支的预算和决算。5.公开重大项目的研究和决策过程。6.公开公用物资的使用和消耗情况。7.公开接待标准和开支情况。五、政务公开的形式(一)政务公开的内容在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公布,并加强舆论宣传,做到广为人知。(二)在办公地点设立政务公开拦,公布办事机构及职能、办事人员,办事制度、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在中心网站上设立专栏,方便群众查询住房公积金法规、动态、信息等事项。(三)中心公务人员实行佩带身份名片牌上岗,并摆放有姓名、职务、职责的桌牌。(四)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箱。设立举报热线电话,并向社会公布。确定专人负责群众意见的收集、登记、交办、反馈、归档等。(五)对内实行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公示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六)制定政务公开办事指南手册,发给单位和广大群众,实行事前公开工作计划、事中公开办事过程、事后公开办事结果。(七)每年定期组织开展群众评议活动,把群众评议结果作为改进工作的内容之一。(八)聘请来自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人员,担当政务公开监督员,经常听取监督员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方面的意见。走访重点企业,宣传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介绍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征询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做好超前服务工作六、政务公开的程序和要求(一)政务公开内容应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发布。(二)对公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由相关科室提出意见,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可以公开的应予公开,公开内容应告知有关当事人。(三)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公开后,应收集公众意见和反应。对公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研究,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做出说明解释。七、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一)各科室、管理部应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业务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社会支持”的工作机制。(二)为加强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学习,动员发动,制定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公开消息,督促检查工作,协调解决政务公开中的问题,、表彰和推广先进经验和作法,定期报告政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八、政务公开的监督检查(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年两次对本级和下级科室实施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二)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党建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对领导干部目标管理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工作人员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精神文明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三)应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及街道居委会人员组成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或聘请监督员,定期向他们介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四)设立政务公开举报电话:2184127,监督信箱,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检查。九、奖惩(一)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优秀单位和成效显著的同志应予以表彰。(二)对不按规定实施政务公开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年终考核取消其当年评选先进的资格。(三)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消极、措施不力的领导干部,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采取必要的组织处理措施。(四)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或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弄虚作假等违纪的干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十、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首问责任制度&一、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培养工作人员务实、高效、文明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办事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根据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三、首问责任人是指服务对象本人来访或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所接触的第一人;当有两位以上公务人员在一起被问到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四、首问责任人对待服务对象必须热情接待,对服务对象的办事内容要及时作出相应处理。1.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立即受理或办理;条件不具备的不能办理的,要说明原因。2.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要帮助其联系或指引到有关科室。五、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须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果。1.因其他原因不能满足服务对象的要求,首问责任人应负责联系落实预约服务。2.接电话、传真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登记并落实预约服务;3.属于系统内其他科室解决的问题,应将办事人介绍到相关科室,由相关科室负责接待、处理和反馈;4.涉及多个科室,一时难以确定由谁主管时,要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5.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范围的事项,要说明情况,做好工作,主动将服务对象介绍到有关科室或单位;6.服务对象反映的问题紧急,首问责任人应立即向本单位或科室负责人汇报,使问题及时得到处理;六、服务对象咨询办事时,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首问责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要负责指明相关承办科室。七、对属于业务有交叉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科室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领导,协助、协调有关科室一同解决。八、设立意见箱,及时收集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九、首问责任制在中心主任领导下,办公室负责落实并具体负责本制度的督查工作,收集、反馈群众意见。十、工作人员违反首问责任制规定,经查实,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效能告诫,并责令重新参加相关业务的培训学习;第三次调离工作岗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后果的,按效能建设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分。&&(三)一次告知制度&第一条& 一次告知制度是指申请人到中心窗口(科室)办理有关事项时,受理经办人必须一次性告知其所办理事项的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第二条& 一次性告知制度应遵循群众至上、热情服务、便民高效原则。第三条 对申请人申请办理的事项,相关科室、部经办人应当场受理,审核其所提供的手续或资料,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并能当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手续和资料,或不予受理的法律依据。第四条&& 当事人按要求补齐所需手续和材料后,经办人应及时受理即办或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第五条&& 申请人申请事项涉及多个科室或手续、材料不清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作明确规定的,经办人应及时向后方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请示,并将结果告知申请人,不能一推了之。第六条& 各科室、部要按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承诺时限等印制成服务告知单,统一制作标准示范文本,方便申请人索取或参照。第七条& 凡需一次告知申请人的审批事项,除电话咨询一次性告知外,均应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第八条&&对违反本规定的中心工作人员,将按《阜阳市惩治职能科室不作为乱作为暂行规定》和《阜阳市违反改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规定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第九条&&本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科室、部及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四)办文办事限时制度&为加强政风建设,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不断开拓创新,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实行办文、办事限时制度。一、办文限时制(一)办理公文的时限:1.除领导有明确时限要求按领导要求办理外,市委、市人大、政府、政协和省住建厅等上级机关就某事项征求我单位意见的公文,主办科室应在来文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反馈。2.上级机关要求我单位对有关文件提出贯彻意见,或就某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等,只涉及我单位一个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一般性公文,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3.主办科室需要与中心内多个科室或市直科室会商解决问题的公文,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4.法规、规章草案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在立法计划确定的时限内办结。5.下级政府和单位以及同级科室就某项工作请示我中心或征求意见,且只涉及管理中心单一科室职责范围的一般性公文,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主办科室需与中心内多个科室或市直部门会商解决问题的公文,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二)中心办公室收到上级机关、下级政府和单位、同级科室以及企业的公文,要在当天登记,并立即送单位领导同志审批,落实办文责任。(三)中心办公室根据领导的批示和各科室部的职责将公文分到相应科室办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根据轻重缓急,确定办文时限。(四)若因特殊情况,一时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公文,主办科室应将办理情况、延办理由及继续办理的意见等,及时告知来文单位。(五)各科室部都要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公文办理的有关规定,努力提高公文办理质量,防止因追求时限而忽视质量的倾向,做到时间和质量相统一。二、办事限时制(一)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省建设厅等上级机关以及市中心领导交办的具体事项和指派任务,中心办公室一般应书面通知主办科室,并根据轻重缓急和领导要求,确定办理时限;口头通知的,也应提出时限要求。(二)上级机关或市中心领导就单项工作提出具体办理要求,且只涉及一个主办科室职责范围的一般性事项,主办科室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主办科室需要与多个科室部或市直科室会商解决问题的复杂性事项,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特别复杂的事项,可略延长时间,但应在办理期间,每7个工作日向上级机关或市中心领导反馈一次办理情况和工作进度。(三)各科室部工作人员接待来办事的同志,要积极、热情,能够及时办理和答复的,应及时办理和答复;因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及时办理的,应明确办理和答复的时限。(四)中心业务科室承担的涉及公民、法人权益的工作,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相应的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报中心办公会议审议后实行。(五)信访事项按下列规定处理:1.直接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反馈信访人;情况复杂的,经领导批准,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延长办理时间。2.或领导交办的信访件,按要求时限办结;没有明确时限要求、情况不复杂的,应在上级要求期限内办结;情节复杂、涉及范围广,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向交办单位和分管领导报告并说明情况,酌情延期。3.对信访申诉件,受理科室应在收到申诉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予以答复;情况复杂、不能如期办结的,经领导批准,可酌情延期。(六)住房公积金归集按下列规定处理1、新建单位在单位提出申请2个工作日给予答复。2.续缴单位资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3.申请缓缴、降低缴存比例,资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中心领导批准,可酌情延期。4 .单位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资料齐全2个工作日内办结。5.单位工资基数、缴存比例变更,资料齐全人数在100人以内5工作日内办结,100-1000人10个工作日内办结,1000人以上15个工作日办结。6.单位对本单位储存余额有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七)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资料齐全30分钟办结。(八)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下列规定处理1.资料齐全,符合条件,中心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2.资料齐全,符合条件,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三、督促与落实(一)明确督查单位。中心办公室要确定专人登记限时办理的公文或事项的标题、文号、领导批示日期、办理时限和承办科室;并确定专人负责公文催办工作,一般公文按时限要求及时催办,重要公文实行跟踪催办,确保办文时效。对未按时办结的公文或事项,办公室要汇总有关情况并及时通报中心领导和相关主办科室负责人。(二)责任追究。对违反有关规定,无故拖延、推诿、误事,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五)涉企检查报批制度&第一条& 在行使本单位职能,确需到企业进行检查时,要在检查3日前,填写《涉企检查申请表》,由承办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签字、单位盖章,持行政执法证方可进入企业检查,否则,即为乱检查,企业有权拒绝。第二条& 实行涉企检查结果备案制度。检查后3日内,应填写《涉企检查结果备案表》,注明检查的主要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工作建议、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归档备案。第三条& 向社会公开收费、罚款项目,按照规定收费或罚款的,应当在收费或罚款3日前,填写《涉企收费申请表》或《涉企罚款申请表》,由单位科室、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签字、单位盖章,持《收费许可证》或《罚款许可证》和行政执法证方可收费或罚款,否则,即为乱收费、乱罚款,交费单位有权拒绝。第四条& 实行涉企收费罚款结果备案制度。收费、罚款后3日内,应填写《涉企收费结果备案表》或《涉企罚款结果备案表》,注明此次收费、罚款的依据理由、数额、是否按照规定专账管理等,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归档备案。第五条& 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严禁罚款与单位和个人利益挂钩。不准借执法、服务为名强行搭车收费;不准向企业摊派、索要赞助;不准无偿占用企业的人、财、物和到企业报销各种费用;不准强迫企业购买指定的产品、设备,从中牟利;不准强迫企业参加学会、研究会、协会等组织;不准强行向企业拉广告、强制企业订购书报刊物。&&(六)延时服务制度&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1.按照窗口服务承诺,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审批事项,受理当日内完不成的,由相关窗口提供延时服务,直至全部办理完毕。2.凡即办项目,中心工作人员不得以“电脑关机了”、“下班了”、“明天(或下午)再来”等理由推诿服务对象,应即行办理。3.对由于不确定因素造成经办人暂时不在岗(临时开会等),相关窗口工作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联系经办人,尽快回岗办理。4.如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须提供及时服务的,当事人一经申请,经办人应按照“特事特办、超常办理”的原则,予以延时办理。5.在延时服务中,同时涉及多个窗口的,由牵头单位(窗口)协调相关窗口工作人员提供延时服务。7.本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年终考核内容。8.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七)AB岗工作制度&第一条&&AB岗工作制度是指本单位对每项工作应确定AB两名经办人员,在工作日内,A岗责任人因各种事由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自动顶岗,及时办理根据工作性质可以办理的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的工作制度。第二条&&中心各科室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AB岗工作制度,落实A岗责任人和B岗责任人,明确相应职责。第三条&&A岗责任人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责任人应当主动顶岗;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岗和A岗主要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第四条&&对A岗、B岗责任人未能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科室负责人督促不力,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轻重追求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处理。一年内违反AB岗工作制度超过5次的,取消年度各项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或书面告诫,并视情责令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降职、责令辞职或辞退。&&附:管理中心科室工作职责AB岗责任人名单&一、办公室A岗:苗幸福&&& B岗:陈& 鹏二、财务科(一)一室A岗:刘 &军&&& B岗:乔& 琨(二)二室A岗:杨晋森&&& B岗:李& 涛三、信贷科(一)服务大厅窗口A岗:马雪芳&&& B岗:陈& 实(二)科室A岗:赵志中&&& B岗:程允师四、归集科(一)服务大厅窗口A岗:张学进&&& B岗:李& 涛(二)科室A岗:周& 方&&& B岗:陈慧玲&&&(八)效能考评制度&一、为进一步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客观、真实、有效地量化反映机关效能建设的效果,根据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是以机关效能建设为主要目标,在机关内部建立一整套科学的、可量化的、易操作的考核评议办法和实施细则,能客观、真实、有效地反映机关效能建设的效率、效益和效果的制度。三、本制度适用于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内部科室、管理部。四、效能考评的内容(一)行政审批效能考评标准1.行政审批实施主体和审批项目合法(1)找准并列出本单位负责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2)行政审批实施主体和审批事项符合《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3)按照“能取消的取消,能下放的下放,能合并的合并”的原则,切实清理行政审批项目;(4)依法公开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依据,方便群众,接受社会监督。2.行政审批运行机制畅通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机关各有关业务科室、管理部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内部分工协作、分类监管。(二)行政执法效能考评标准1.行政执法主体合法(1)执法单位属法定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依法受委托组织;(2)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取得《建设系统执法证》;(3)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正确。2.行政执法程序合法(1)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正确行使行政权力;(2)正确行使和合理运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力;(3)调查取证的方式、手段合法;(4)正确适用执法文书,并依法定方式、时限送达;(5)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3.落实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科室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及时向市政府备案登记。4.建立执法文书归档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并做到执法文书制作填写完整、准确,案卷装订及时、规范,案件资料保管齐全。窗口服务效能评价标准&一、评价标准(一)办事公开效能评价标准1.服务设施健全(1)具有专门的与各项服务工作相适应的场地或服务大厅,宽敞明亮,满足业务工作需要;(2)印制服务指南,分门别类摆放,以便前来办事的人员取阅;(3)为服务对象提供书写或休息使用的桌椅、写字笔、各种表格填写样式等便利条件;(4)办公条件允许的,可以设立多媒体触摸屏或者大屏幕电子屏,提供办理情况查询和服务指南;(5)设立投诉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放置服务质量反馈卡和跟踪表,接受社会监督。2.办事内容公开(1)科室或单位工作职责以及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2)工作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职责和岗位责任;(3)办事流程图,办事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收费依据、标准等;(4)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监督电话、违诺处罚办法等。3.服务行为规范(1)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统一配戴贴有照片的胸牌,并标明工号、职务;(2)工作人员准时到岗到位,坚守岗位,严守工作纪律;(3)举止大方,礼貌待客,做到微笑服务,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使用文明用语;4.配套制度健全(1)建立并落实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过错责任追究制以及考核奖惩制度等;(2)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有相关的投诉处理记录。(二)政务公开效能评价标准1.组织机构健全、领导责任明确(1)建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有具体的办事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职责明确;(2)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及标准,并定期组织检查;(3)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2.公开内容齐全、明确、具体并及时更新(1)按要求对政务公开内容明细化;(2)科室职能、职责和法定权限公开;(3)科室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和重大决策等事项公开;(4)行政审批项目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收费项目、标准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公开;(5)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服务承诺及失职追究办法、廉政规定、文明服务措施等公开;(6)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特别是招待费、通讯费、差旅费以及干部任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定期向本单位职工公开;(7)群众关心和需要了解的其他热点问题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公开。3.公开形式完备、实用有效(1)设置服务窗口及固定的政务公开栏,印发《服务指南》、文件手册等;(2)必要时,召开座谈会、咨询会、听证会;(3)通过“政风行风热线”或单位专线咨询电话;(4)利用信息网络、设置电脑触摸屏等现代化手段进行公开。4.监督保障措施有力、制度完善(1)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并开展工作;(2)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畅通,公开栏上设有“提问栏”和“回音壁”,或单位设有意见箱和投诉电话;(3)对群众投诉、提出疑问进行登记并及时给予解决、答复;(4)建立健全了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实行重点、热点问题集体讨论决策制度;(5)建立并认真落实投诉反馈、群众评议和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6)原始公开资料保留齐全,档案分类规范。(三)廉政建设效能评价标准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构。(1)建立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联系会议制度、协调会议制度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2)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本单位的工作议程,定期分析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工作中抓落实;(3)建立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有日常的工作办事机构。2.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教育。(1)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讲一次廉政党课;(2)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做到教育内容丰富,计划合理,方法多样;(3)联系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的对党员进行廉洁自律教育,重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3.认真组织开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1)按时召开本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2)组织开好本单位党员的民主生活会;(3)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根据不同时期、不同任务,对党员提出具体要求;(4)联系本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措施。4.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1)严格执行处级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上交制度;(2)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集体研究决定制度;(3)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4)制定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应制度。5.严格要求、遵纪守法(1)本单位有无违纪违法行为;(2)坚持正义、敢于管理、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3)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科室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4)对犯有错误的同志进行帮助、教育,对有违纪行为的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四)机关工作作风效能评价标准1.执法理念,服务意识方面;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提高执法能力,优化服务措施,不断提高服务水平。2.履职尽责情况;做到专业、高效、责任心强。3.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如考勤制度、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过错责任追究制等。4.工作效率;切实保证为基层办事和为群众办事高效。5.群众满意程度;及时、准确解答相关问题咨询,做到“三个一次清”,即登记文书一次给清、咨询事项一次答清、办事程序一次讲清。热情为群众服务。二、考评方法考评实行百分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成效能建设考评小组,结合平时明察暗访、效能投诉和效能处理的情况,按上述内容量化分解,各科室统一进行考评,并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凡得90分以上的为达标先进科室,80—89分为达标科室,8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科室。三、考评结果运用考评结果将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内通报。&&&附:《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中心《效能考评制度》,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围绕“振奋精神、凝心聚力、抢抓机遇、乘势快上、奋力崛起”的主题,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效果,提高执法效能和办事效率,促进效能建设和依法行政,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二、考评对象中心各科室、管理部。三、考评内容和方法(一)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十个方面:& (1)组织机构6分;& (2)制度建设8分;& (3)行政审批8分;& (4)行政执法10分;& (5)执法监督8分;& (6)窗口服务15分;& (7)市场监管10分;& (8)政务公开15分;& (9)廉政建设15分;& (10)机关作风5分。(二)考评方法:在中心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抽调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效能建设考评小组,结合平时明察暗访、效能投诉和效能处理的情况,年终统一进行考评,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并按得分高低排出名次。凡得90分以上的为达标先进单位,80—89分为达标单位,8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单位。四、考评结果处理将考评结果通报。被评为先进科室和达标科室的,由中心统一进行表彰奖励;被评为不达标的科室,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九)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质监工作效率,切实纠正人浮于事、政令不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良行为,确保中心职能全面、正确地履行,特制定本制度。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范围l.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上级指令的贯彻落实情况;2.重大事项报告和重要政务、业务信息的报送情况;3.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4.干部选拔任用和重要岗位人员变动情况;5.财政预算收支及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6.上级交办工作任务及中心工作的落实情况:二、行政过错责任的界定与认定l.行政过错责任的认定:一是上级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并提出《监察建议》要求进行过错责任追究的问题;二是经调查核实的上级批转及群众反映的符合上述行政过错责任范围的问题;三是上级职能处室和市中心职能科室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符合上述行政过错责任范围的问题。2.行政过错责任的界定:各单位(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在上述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范围内出现问题,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为一般责任;产生不良影响的为较大责任;出现严重后果的为重大责任。三、实施责任追究的程序l.系统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出现符合上述六项过错责任追究范围任何一项一般责任的,按程序核查属实后,给予基层单位主要领导通报批评、对分管领导提出诫免;出现较大责任的,对基层单位主要领导提出诫免、给予分管领导行政处分:出现重大责任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行政处分、分管领导加重处分。2.对符合行政责任追究的其他责任人员,按照层级管理原则及人员管理权限,分级组织实施。四、实施责任追究的原则和依据1.责任追究的原则:实施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应遵循事实求是、依纪办事、程序严谨、处理适当的原则。2.责任追究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有关财经纪律、《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人事管理有关规定;阜阳市《惩治不作为乱作为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反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省、市规章制度等。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中心负责解释。&(十)勤廉公示制度&为不断丰富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内容和程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吸引、鼓励和支持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特制定本制度。一、勤廉公示制度的适用范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各科室、管理部主要负责人。二、勤政廉政公示的主要内容(—)勤政公示的内容l.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关系,不阳奉阴违、各行其是。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在直接管辖的职责范围内,有无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有无发生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在社会稳定等方面造成恶劣影响的重特大案(事)件;是否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对责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考核、严格追究。3.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所承担的主要工作指标、依法行政、主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年度重点督查事项等任务的完成情况。4.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坚持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完成上级交办的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以及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情况。5.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情况。按照推进“两个率先”的要求,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在发展思路上有所探索,在体制机制上有所创新,在方式方法上有所突破,并取得明显成效。6.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服从集体领导,自觉维护和增强内部团结,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重大事项、全局性问题以及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均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7.分管工作和职责范围内其他工作开展情况。能够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得到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二)廉政公示的内容1.执行不准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代币券(卡)等支付凭证规定的情况。2.执行严禁“跑官要官”等规定的情况。3.执行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及配偶和子女支付的费用,以及严禁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等规定的情况。4.执行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规定的情况。5.执行不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或者借开会、考察、招商、培训等名义用公款旅游等规定的情况。6.执行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的规定的情况。7.执行不准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提升晋级、迁新居、过生日、升学、参军等机会收钱敛财等规定的情况。8.执行不准违反规定建房、分房、购房和公款装修住房,超标准或多占住房的规定的情况。9.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和管理规定,以及通讯工具补贴发放等规定的情况。有无超标准、超编制更新购置小汽车;有无用公车钓鱼、接送亲属子女上学、探亲访友、婚丧嫁娶等公车私用现象;有无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及违规报销通讯工具补助费等情况。10.执行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批量物品采购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等规定的情况。11.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情况。12.执行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搞脱离实际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借各种名目搞节庆和达标评比活动等规定的情况。13.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其它规定的情况。(以上公示内容可视年度中心工作以及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作相应调整)三、实施勤廉公示制度的方法步骤(一)实施方法勤廉公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组织实施,每年开展一次,并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同时进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次年年初。(二)实施步骤1.学习动员阶段:一是确定对象。勤廉公示对象的确定,按照分级实施的原则,由中心办公室讨论研究,提出初步方案,提请本级班子研究确定。二是宣传发动。公示对象确定后,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主要公开公示对象姓名、单位、职务、分管工作,以及实行公示工作的目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动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三是对照检查。公示对象要自觉地对照规定找问题,对照先进找差距,面对丑恶思清廉,认真排查自身在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对实施勤廉公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真心诚意地接受群众监督。2.组织实施阶段:(1)“点题”述职述廉报告内容。公示对象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前,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座谈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征求公示对象所在科室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让干部职工对公示的内容进行“点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想知道的问题进行归纳后,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对象反馈,要求公示对象在撰写述职述廉报告时既要对公示的共性内容作出阐述,又要对“点题”的个性内容作出重点阐述。(2)个人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对象对照勤廉公示内容和年初的廉政承诺,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述职述廉报告的内容应翔实具体、实事求是,有无违规违纪问题都应明示,既要按照规定的7个勤政公示内容和1 3个廉政公示内容进行逐条对照逐条阐述,又要把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想知道的“点题”内容说清楚、说明白、说透彻;既要肯定工作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3)审核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写好后,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的述职述廉报告应由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对象反馈。公示对象根据审核意见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修改完善。(4)群众评议述职述廉报告。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干部职工代表、单位聘请的党风联络员、行风监督员以及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对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座谈评议。对于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中没有写到而群众有反映、想了解的问题,经组织核实后,视情况及时通知公示对象在述职述廉报告中予以补充说明。(5)对外公示述职述廉报告。公示分张贴和会议宣读两种形式。由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组负责将其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在机关和下属单位公开栏内,并由本人在按规定召开的述职述廉会议上宣读。述职述廉报告张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各级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公示栏处设立意见箱,征求群众意见,并对公示情况进行督查。3、考核评定阶段:(1)民意测评。主要负责同志述职述廉后,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意测评。各科室、管理部主要负责人的民主测评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本单位全体人员范围内进行,以无记名形式独立完成。(2)组织考察。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公示对象述职述廉报告公示期间和民意测评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向考核领导小组反馈,由考核领导小组有针对性地作出鉴定。(3)结果评定。公示对象勤政廉政情况结果评定,按照干部述职述廉的有关规定,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勤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廉政情况的结果评定分“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评定以民意测评的结果为基础,同时综合考虑全面考核的情况,由考核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力求做到科学合理、客观公正。4、整改阶段:(1)公开评定结果。考核结果确定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予以公示。(2)实行谈话提醒。对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核实确实存在轻微问题或结果评定等次为“不称职”或“不满意”的干部,本着教育在先、警示在先、监督在先、挽救在先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或纪检组领导对其实施诫勉谈话或进行组织处理,并责令其迅速整改到位,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述职述廉中反馈的问题应认真整改,落实整改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和纪检监察、人教科室报告。 (3)建立廉政档案制度。勤廉公示的有关资料及测评结果归入干部廉政档案,并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四、切实加强对勤廉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勤廉公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职能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本系统勤廉公示工作的指导、督查和协调。(二)加强指导协调。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紧紧依靠组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掌握公示工作开展情况,并按照勤廉公示的步骤和要求,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督促公示对象按照规定的进度和要求,认真做好公示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勤廉公示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效。(三)加强宣传引导。单位要加大对勤廉公示工作的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宣传勤廉公示的指导思想、目的和意义,以及涌现出的优秀勤廉典型,有选择地解剖反面案例,为勤廉公示工作营造浓厚广泛的社会舆论氛围。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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