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房贷可以提前还清吗已经还清,但是名下还有几万别的贷款,银行是否可以开具房租的贷款结清证明呢?请大神们给予帮助

8月以来,苏州小伙伴的注意力一直被楼市新政所吸引。上周(8月11日)苏州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也牵动着所有购房者的心。 脑子转得快的小伙伴已经在思考了:政策调整后,公积金贷款如何变动?我们要如何贷款才更划算呢? 不要急,名城君今天致电了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大到公积金贷款算法变动、小到苏州大市范围内各种细则数据,都帮你整理好了—— 1 公积金贷款有哪些变动? 在《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中,第九条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整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计算方式,统一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2017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执行2016年7月调整后的标准。缴存基础应按职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6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即18100元,同时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公积金怎么用更划算? 不动用公积金买房存着收益很可观。如果您不需要这笔钱买房时,这笔钱存在公积金账户里是不用缴利息税的。按照规定,职工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按照银行活期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按照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钱存在公积金账户里, 其收益要比存银行活期更合算。  从不动用过公积金退休后可自由支配。如果你在职时一直未动用公积金,当你到退休年龄时我们都知道买房可以公积金贷款,但是贷款的详细流程你知道么?你能否贷款,能贷多少,怎么贷怎么还?这些知识不要到用时方恨少啊,现在就带你读懂公积金那些事儿~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3、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 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 (1)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Q:目前在苏州工作并交纳住房公积金,已在苏州高新区购房一套,夫妻双方公积金组合贷款,目前在还贷中。现在江苏宿迁新购房一套,请问如何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提取需留存多少余额? A: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购买住房,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一)购买二手房的 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即可提取。 (二)购买新建住房 1、在首付过后,凭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提取。 2、在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增公司每月25号给交住房公积金,如果我30号离职,多久可以提取(外地户口)? 您离职离开苏州,由原单位为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全额提取。 如果您是外地户口的,请持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苏州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居住证)、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到住房公积金提取承办银行网点或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封存手续应由原单位办理,以原单位具体办理时间为准。
第一步:借贷申请人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贷款申请 第二步:中心逐级审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出具《贷款申请审批表》 第三步:保证担保 (1)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至担保公司办理保证担保手续。 (2)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以及担保材料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第四步:质押担保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银行办理质押担保及借款签约手续 第五步:公积金余额质押 (1)借款申请人在中心柜面申请的同时办理质押手续。 (2)借款申请人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Q:苏州的公积金贷款能够贷多少是根据什么来计算的呢? A: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4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1、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 3、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80﹪; 4、贷款最高限额: (1)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1 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 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3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
4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苏州的公积金官方查询网址 https://gr.szgjj.gov.cn/retail/ 查询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 电话查询 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 12329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7:00(节假日除外) 查询项目:单位在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等方面的政策及业务咨询; 职工对提取、贷款等相关政策及业务咨询;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查询,如住房公积金缴存日期、金额、账户余额、月缴存额、缴存银行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月还款额、贷款本金、利息查询等;各分支机构电话及各服务网点Q: 我近期买了套二手房,属于第二套房,之前的贷款已结清。第二套用的是我们夫妻两人的名字买的,产权也是共有,用的纯商贷。我是主贷人,我的公积金还没用过,这种情况下,如何办理公积金摊还?办理期限是多久,办理了之后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可以提取出来吗? A: 1、购买二手房,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请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购房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注:契税完税证的开具时间要求在一年之内,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为此票据开具日期当月的Q: 我目前是在职状态,想把公积金提取出来,请问需要什么条件? A: 如果您住房公积金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内(除园区外),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新房、二手房;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还贷委托提取;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租房提取;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离退休;下岗失业;低保特困(边缘)等。 如果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正常工作时间均可办理提取手续。记者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获悉,10月3日苏州出台《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常熟虽不在限购范围之内,但调控意见中涉及到的从严控制公积金贷款内容也将在常熟“落地”执行。 根据苏州楼市调控新政的规定,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 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 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苏州楼市新政已经 开始实施,公积金贷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具体有哪些变化?记者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了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方 案。据悉,苏州市最新公布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从8月12日起执行。此前已办理网签合同的,仍执行原规定。 据最新公布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统一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 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第二次Q:我目前是在职状态,想把公积金提取出来,请问需要什么条件? A:如果您住房公积金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内(除园区外),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新房、二手房;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还贷委托提取;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租房提取;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离退休;下岗失业;低保特困(边缘)等。 如果符合提取条件,且材料齐全,正常工作时间均可办理提取手续。说到公积金大家不陌生,但是公积金能在苏州做些什么,也许大家就陌生了。其实住房公积金主要有6大用处,分别是:购房、租房、治疗重大疾病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提取。下面就分别告诉你,公积金在这些方向的具体用处。 用途一:购房(新房、二手房) 分五种情况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商业贷款可提取用于首付 3、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本息 4、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家庭最高贷70万,个人最高贷45万) 5、在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时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俗称组合贷款) 携带材料 一次性提取: 住房公积金卡 身份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现金完税Q: 我已经离开苏州一年多,现在在外省工作。请问我要提取之前几年在苏州交的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A: 如果您是外地户口的,请持外地户口簿或外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苏州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居住证)、与原单位脱离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到原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如果您是苏州本地户口的,您需要提供与外地(不含大市范围)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存证明、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到原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苏州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及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核对工作将从日起正式开始。 今年的调整又有怎样的变化呢? 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苏财建字〔2012〕81号)执行。 其中,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5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8100元,同时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怎么算? 这个指的是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在其他项目中办理了苏州市区公积金,又买了套商品房,首付付掉,贷款也下来了,怎么用公积金进行每月摊还呢?今天就给大家整理办理公积金摊还的一些必备材料,献给要办贷款的业主。 购买二手房,需提供: 1、《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购房分期摊还申请表》一式三份 2、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契税完税发票、购房发票、存量房买卖契约、贷款合同、住房还贷证明(银行盖章,有效期1个月) 3、如前套住房在中心办理摊还申请且未办理终止的,还需提供前套住房贷款结清证明和房产证、土地证或房产证、土地证(已注销他项权证)(如已出售,提供易主证明),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办理该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加入摊还的,只需提供: 《苏州工Q: 我在太仓工作,单位按月存缴住房公积金,准备在昆山买二手房,请问是否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可以,贷款额度是多少?首付多少? 另外,如果我办了商业贷款,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委托还款业务? A: 如果您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太仓,目前在昆山购买住房,如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我曾经做过两次商业贷款,可以用公积金做首贷吗?一直没用过公积金贷款。 根据我市实际,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作为第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暂不查询商业贷款记录。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果您在苏州购买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今年1月1日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惩戒实施细则》正式实施,这在省内尚属首家。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朱建明介绍,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买房的一大助力,2015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发放公积金贷款5.58万笔,发放金额约227.29亿元。但是在运营过程中,不时会有违法提取、无故拖欠贷款还款的行为。朱建明说,其中比较常见的是个人通过伪造材料证明等方法违法提取公积金,仅2015年查处的这类事件就有一两百起,他们在对当事人进行教育之后,劝其退还了款项。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持续有序运行,倡导个人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营造良好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环境,《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惩戒实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6、能Q:我去年8月份开始缴纳市区公积金,已连续缴纳5个月,现与朋友共同贷款购买存量房一套,已缴纳契税并拿到不动产证,请问:如果我现在把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取出来,能取出相当于大概几个月的公积金金额?用我的公积金委托还款什么时候能办理? A: 购买住房,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二手房的,请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产证、契税完税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名下的银行卡到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购房人以外家庭成员提取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注:契税完税证的开具时间要求在一年之内,提取公积金的金额为此票据开具日期当月的公积金帐户余额。) 根据您提供的Q:我买了套房子,已经签了购房合同,交了首付款13万,并开了首付款发票。我已经拿发票提取了公积金账户余额,约10万左右。这样的话我还能贷公积金贷款吗?能贷多少额度? A: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首席记者 徐蕴海)凡以欺骗手段违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储存余额、获得公积金贷款的,或是无故连续拖欠公积金贷款还款的,最高将取消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资格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同时失信行为将纳入个人信用系统,上述规定出自《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惩戒实施细则》,该细则今起实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朱建明说,此举在省内尚属首家。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买房的一大助力,2015年,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发放公积金贷款55751笔,发放金额约227.3亿元。但是在运营过程中,不时会有违法提取、无故拖欠贷款还款的行为。朱建明说,其中比较常见的是个人通过伪造材料证明等方法违法提取公积金我市目前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是不管买新房还是二手房,家庭最高可贷70万元,个人最高可贷45万元,实际可贷额度以测算为准。   关于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测算,仍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申请人可在两种方式中任选。 ★方式一:按借款申请人(含符合计算贷款额度条件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下同)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计算,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方式二:按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计算,其公式为借款申请人缴存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35%×12(月)×贷款年限。   另一个不对说法是“2016年1月起外地户籍职工离职后将不能提取公积金卡内余额”。   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说:面向户籍在苏州大市范围Q:我买了套房子,已经签了购房合同,交了首付款13万,并开了首付款发票。我已经拿发票提取了公积金账户余额,约10万左右。这样的话我还能贷公积金贷款吗?能贷多少额度? A: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项楼市新政以来,租赁市场依然很火。当然火的不仅仅是租赁量,租金也在快速上涨。随之而来的是租户们的租金压力越来越大。而公积金可以用于支付房租的政策给了租户们减压的好方法。那么公积金提取流程及手续怎样呢? &&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证明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完税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提醒: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主租房人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关于开具房租完税发票问题 与房东个人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房东本人或委托人Q: 我婚前有套房子是纯商贷,公积金摊还。我老公婚前买的房子是公积金贷款并摊还,现在这套房子卖了。请问我们如果再买房,能贷公积金贷款吗? A:根据苏州市的实际情况,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作为第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暂不查询商业贷款记录。 具体为: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且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属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果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记录Q: 我婚前有套房子是纯商贷,公积金摊还。我老公婚前买的房子是公积金贷款并摊还,现在这套房子卖了。请问我们如果再买房,能贷公积金贷款吗? A:根据苏州市的实际情况,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作为第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暂不查询商业贷款记录。 具体为: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且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属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如果借款申请人中已经有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记录Q:本人纯公积金贷款住房,月还款1400多元,但是公积金每个月缴存是3200多元,公积金账户多余的钱是否可以提取,如何提取? A: 如果已办理了还贷委托提取手续,在委托提取期间,住房公积金月缴额大于月还款额,多出的部分不可以直接提取。 根据这种情况,建议大家可以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或调高月还款额手续。 1、部分提前还款手续 一般情况下,请持身份证、银行卡(提前将资金存入)至贷款银行指定网点办理。 2、调高月还款额手续 借款人申请调整月还款额度时贷款帐户应无逾期,于约定还款日前,持借款合同和身份证原件至贷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的贷款银行办理调整手续。申请调高月还款额度的,还应提供收入证明。Q:我之前交了几年的公积金,最近想贷款买房,但是由于换工作,上个月公积金断缴了,请问是否需要再缴纳6个月后才能贷款? A: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2015年11月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话,目前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暂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项所述Q:我之前交了几年的公积金,最近想贷款买房,但是由于换工作,上个月公积金断缴了,请问是否需要再缴纳6个月后才能贷款? A: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2015年11月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话,目前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暂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项所述Q: 本人七月中旬入职,八月份单位补缴了七月份的公积金,七月份可以算在连续缴纳的月份里吗?十二月份缴纳公积金后,是否满足连续缴纳公积金六个月的贷款条件? A: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7月份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属于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如果您从2015年8月份开始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话,需待2016年1月份住房公积金汇缴到账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苏州用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提取材料 一、提取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有效期一年)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温馨提示:   1、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 ,提取职工还需证明与购房人的关系(仅限配偶或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提取额度为相应票据开具当月的个人公积金账户金额;   3、提取次数为一次购房行为办理一次提取;   4、原则上需本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证明与提取职工的关系(仅限配偶或直系亲属问:本人公积金账户每月委托提取后均有结余,是否可以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或者是否可以将公积金账户结余的钱取出或者提前偿还部分商贷本金。 答:1.商业贷款不能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2.如您办理还贷委托提取后,每月委托提取后账户仍有多余资金的话,您可以通过调高每月还款额来逐步消化和使用账户资金;也可以提前部分还款,根据实际还款额委托提取账户余额;或者待贷款还清时一次性提取。 3.如果您再次购买住房,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如果是购买一手房的,可以在首付过后凭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房款或购房款)即可提取。如果是购买二手房的,在领取房产证过后,请凭房产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住Q:我现在的公积金贷款期限是20年,每月公积金缴存金额比还款金额要多很多,有何方式能够用掉这笔钱?能否通过缩短还款年限的方式,提高每月还款金额? A:1、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可根据个人意愿调整月还款额度,每年可申请调整一次。即:可以通过缩短剩余借款期限来调高月还款额度。 2、借款人应持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收入证明至贷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的贷款银行办理调整手续。 注:申请调整月还款额度时贷款账户应无逾期。自日起,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分支机构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贷款审批通过日期排序,全面实行轮候放款。 具体解释 ①购买新建住房申请贷款的,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6个月放款。其中,贷款审批通过日至购房合同载明的交房日足6个月的,在交房日前放款。 ②购买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申请贷款的,自贷款审批通过日起轮候2个月放款。其中,未采用资金托管方式交易的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在新的房产证、土地证办理完成,他项权证到位后放款。 ③贷款审批通过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通知书》。 ④贷款放款日遇节假日的,延后至下一工作日放款。
看懂了吗? 这Q:我的贷款是商业贷款,想要办理公积金摊还,如何办理?每月的摊还额度是多少? A: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 委托提取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 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 还贷委托提取期间,依据委托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常熟分中心近日发布通知:职工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现在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在中国常熟网发布了最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正常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 2.首付款凭证不低于房价的20%。 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4.未发生或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5.未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效。 6.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已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源Q:我的贷款是商业贷款,想要办理公积金摊还,如何办理?每月的摊还额度是多少? A: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账户。 委托提取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 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 还贷委托提取期间,依据委托从苏州市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9月11日起,苏州市区对已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最新政策,即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同时,编辑也致电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后获悉,目前园区并未有此政策。 8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曾发布公积金贷款新政: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9月1日编辑致电苏州市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其工作人员均表示暂未接到通知。 日前,公积金住房贷款新一、购房 一、购房时需分五种情况 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商业贷款可提取用于首付 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本息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家庭最高贷70万,个人最高贷45万) 在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时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俗称组合贷款) 二、所需材料 1、一次性提取时需要如下材料: 住房公积金卡 身份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现金完税证》 注:如配偶、同一户口簿的直系亲属也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 2、公积金贷款买新房: 本人住房公积金卡 身份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请问下小Q,苏州可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吗?有没有制定这个方案,或者规划中? 目前苏州不可以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贷款的形式是在当初的贷款合同中已经约定好的,您可以选择用公积金来摊还商业贷款的月供。  我信用卡2012有次忘记还款,迟了一天才还的,被记录为逾期,是否会影响贷款?可否公积金贷款? 银行对房贷具体有什么要求?如信用卡多久内不能有什么样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多少会影响贷款,具体情况依发贷银行或苏州公积金中心审批是否严格而视。而每家银行的信用卡管理方式也是不同的,建议亲咨询本人所使用信用卡的银行。如今个人信用越发重要,各位还是不要留下不良记录为好。 请问现在在苏州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从7月1日开始,我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全面启动。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获悉,截至7月底,全市已调整人数达91.56万人,其中,市区调整人数达27.85万人,公积金调整率超6成。 每月缴存基数 最高17700元 根据市公积金中心的通知,本次调整时间从7月1日开始,调整范围为我市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下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各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度调整,未及时调整造成漏缴的,应在调整后做一次性补缴。 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即工资总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苏州市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及缴存单位基础信息核对工作从日起正式开始。 缴存基数应按职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具体口径按《关于调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总额基数的通知》(苏财建字[2012]81号)执行,即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在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2014年度职工月一、政策调整背景   住房公积金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对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解决住房问题、稳定房地产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去年10月份以来,住建部等三部门就帮助职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连续下发文件,我市住房公积金也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发掘和释放公积金的潜力,进一步支持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充分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5月7日,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这是我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政策调整力度最大、突破最多的一次,也是呼应国家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积极信号”的具体体现。这将进一步帮助职工减轻购房负担,体现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从原来的新建住房5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下同)35万元统一调整至70万元;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从原来的新建住房3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21万元统一调整至45万元。 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取消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1倍的规定,即首次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均执行公积金贷款同档次基准利率。 除继续执行按个人账户余额10倍计算贷款额度公式外,增加按职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由职工自主选择。按职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符合计算贷款额度条件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35%公积金贷款新政将于5月15日正式实施,昨日,记者采访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熟分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新政进行解读。 ★ 调整内容 (一)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从原来的新建住房5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下同)35万元统一调整至70万元,分别提高了40%和100%。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从原来的新建住房3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21万元统一调整至45万元,分别提高了50%和114%。 (二)增加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除继续执行按个人账户余额10倍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外,增加按职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由职工自主选择。 按职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符合计算贷款额度条件小编10日从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将于15日实施,今后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可达70万元和45万元。 苏州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最高贷款额度达70万元 本次政策,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从原来的新建住房5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下同)35万元统一调整至70万元,分别提高了40%和100%。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从原来的新建住房3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21万元统一调整至45万元,分别提高了50%和114%。 苏州市还增加了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除继续执行按个人账户余额10倍计算贷款额度公式外,增加按职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由职工自主选择。按职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
今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在市公积金中心召开。此次调整是继330新政后,对苏州楼市又一大利好。
调整主要如下:
1、家庭贷款从原来50万调整至70万;2、降低首付款比例,首次购买首付不低于20%;3、取消二次贷款利率上浮1.1倍的标准。
5月7日,苏州公积金政策再调整,最高贷款额度可达70万元。一、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从原来的新建住房5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下同)35万元统一调整至70万元,分别提高了40%和100%,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从原来的新建住房3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21万元统一调整至45万元,分别提高了505月8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政策调整新闻发布会于10点在市公积金中心召开。此次政策即国家330新政后,对苏州楼市又一大利好。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达70万元! 一、提高贷款最高限额。家庭贷款最高限额从原来的新建住房5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下同)35万元统一调整至70万元,分别提高了40%和100%,个人贷款最高限额从原来的新建住房3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21万元统一调整至45万元,分别提高了50%和114%。 二、增加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除继续执行按个人账户余额10倍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外,增加按职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由职工自主选择。 按职工还款能力计算贷款额度的公式为:借Q:商业房贷还清后,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所有余额? A:有住房贷款的,在贷款结清后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还清贷款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 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待还清贷款后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苏州大市范围外的住房贷款,待还清贷款后凭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证明、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注:提取时限为还清贷款一年之内。)Q:我的住房公积金一直是在苏州缴的,现在要在淮安买房,是否可以在苏州申请公积金贷款? A:在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淮安购买住房的,不能在苏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可以到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缴存人可以在【付完首付款之后】、【付清房款之后】、【领取房产证之后】这三个阶段中,任选一个办理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一次购房行为可以一次性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不同情况下需要提供的材料不同: (1)如果是在付完首付之后提取,一手房凭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提取;二手房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提取(注:市民方女士致电,反映前几天央行等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20%。想了解下这项政策我市是否已经开始执行?   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取得联系。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我市暂未收到上级部门的通知,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仍执行现行政策。购房者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的新房,且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额度可至80%。贷款额度仍是按照购房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倍计算,最高为88万。随着房价攀升,贷款买房已经成为时下购房者热衷的置业选择。贷款买房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以及组合贷款三种方式。
  那么,苏州公积金商业贷款利率该怎么计算?苏州公积金商业贷款利率差多少?下面,小编来普及下小知识。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住房商业贷款利率就是指贷款买房的贷款利率,其计算公式为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贷款金额*天数*日利率=贷款金额*月数*月利率=贷款金额*年*年利率。
  贷款利●办理流程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贷款申请→中心逐级审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出具《贷款申请审批表》(保证担保)→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至担保公司办理保证担保手续→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以及担保材料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质押担保)→至贷款银行办理质押担保及借款签约手续(公积金余额质押)→在中心柜面申请的同时办理质押手续→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办理要件
4句话,让你秒懂,苏州买房新政 第一句话: 以前,买新房,最高能贷公积金50万元,二手房35万元,如仍不能满足贷款额度需求,就只有通过组合贷款的方式来解决。 现在,除了支付购房首付款(首次,买新房,首付只需2成,贷款最高可贷房总价的80%;买二手房的,首付3成),剩余部分全部可通过公积金贷款来解决。 第二句话: 究竟怎样的情况,可贷80%?符合以下5个条件就OK! 1,夫妻有一人连续缴公积金满6个月 2,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3,建筑面积≤90㎡ 4,价格不超过110万(那表示,最高可贷88万) 5,公积金账户有足够余额 第三句话: 现在,究竟可以帮我们省多少钱? 以小王为例。 小王夫妇,两人Q:我是外地户口,在苏州已工作6年多,公积金也在苏州交了6年多,请问我可以在苏州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A: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在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公积金缴交地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借款人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园区公积金能贷多少?   近日,有多位热心市民咨询购房事宜。特别是关于苏州恢复执行中小套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等问题关注度较高,现收集几条市民提问,给所有想要买房的网友做一个参考。   1、市区实行的公积金新政是不是只适用于已将建成的住房,并不适用于刚刚开盘还未建成的房子?   苏州市公积金贷款适用的,原则上只要是在公积金中心有过备案可以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房楼盘都行(无所谓是建好还是未封顶的,关键是有没在各区公积金中心备案才可以各区公积金贷款),所以具体你要看你买的房子所在楼盘有没有过在公积金中心备案过及开发商愿不愿意接受公积金贷款。   2、之前买过一套住房,商业贷款,房产证是夫妻2苏园公积金(2014)1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对职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结合园区实际,经研究决定放开中小套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新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可计算到住房总价的8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可计算到住房总价的70%。   二、本通知自日起执行。本通知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Ok3w_NextPage]园区公积金能苏州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苏州市将从日起,恢复执行购买中小套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可以贷到住房总价的8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的贷款最高可以贷到住房总价的70%。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买新房最高可以贷到88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最高可以贷到77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苏州公积金新政落地 首付2成   近日来,一则关于“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至80%”的消息将原本充斥在各种利好话题之下的苏城楼市,再一次推向了一个新的关注点。 权威解读:苏州公积金政策如何调整   最近有一条消息在流传,说有红头文件出来了,12月12日起,中小户型的公积金政策要调整了,以后买新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以到88万,二手房也可以到77万了。   具体的内容是这样讲的:   苏州将从日起,恢复执行购买中小套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可以贷到住房总价的8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的贷款最高可以贷到住房总价的70%。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买新房最高可以贷到88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最高可以贷到一、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新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可计算到住房总价的8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可计算到住房总价的70%; 二、姑苏分中心、虎丘分中心自日执行。其他分支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报市中心批准后执行; 三、本通知未涉及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苏州将从日起,恢复执行购买中小套型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可以贷到住房总价的80%;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的贷款最高可以贷到住房总价的70%。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买新房最高可以贷到88万元的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最高可以贷到77万元的公积金贷款。
[Ok3w_NextPage][Ok3w_NextPage][Ok3w_NextPage][Ok3w_NextPage]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很多琐碎的小麻烦,比如公积金的转移,听似很简单,但是如果你从来没有办过,也会一头雾水,公积金需要哪些程序和哪些资料,小编让你一目了然。
公积金转移手续 1、由外地转入昆山外地是指:苏州大市范围之外,苏州工业园区交的公积金也视同外地处理。 所需材料:身份证、公积金卡 办理流程:1.转入的前提是职工所在单位先在昆山设立该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2.然后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住房公积金卡原件到昆山公积金服务大厅获取 《住房公积金转入联系表》 3.职工凭持该联系表到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其规定办理公积金转出到昆山的手续。 注:原账户的金额可转到昆山账户,如果办理贷款,可苏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昨天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其官网和其他住房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中的参数作了相应调整,其中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5%下调至4.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4.0%下调至3.75%。 “公积金利率下调不分存量房与非存量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苏州11月22日凌晨起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按新利率执行。此次调整前已发放贷款的职工年内还将执行以前的利率,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开始调整月还款额。 根据测算,以贷款额50万元、贷款期限20年为例,若职工申请使用等额本息还1、园区公积金概述 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是在1955年开始实施,并在以后的几十年里不断补充完善。苏州工业园区,学习和借鉴新加坡的发展经验,1997年在园区70平方公里规划区域内开始实施了公积金制度。2004年推出分类综合交费方法,共分三类。A类为员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保障;B类为员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C类为员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大病住院医疗。并在园区全面推进公积金制度。在2008年,三类的缴费比例、月缴纳最高和最低数额分别为:44%、36%、28%;3818元、1360元、780元;504元、408元、312元。日起园区公积金欲与一、贷款申请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下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二)未发生或已经全部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购住房应为苏州市范围内的普通商品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住宅)。   (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新建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二、贷款Q:我是外地户口,在苏州已工作6年多,公积金也在苏州交了6年多,请问我可以在苏州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A: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购买住房,在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公积金缴交地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借款人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购房首期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
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上限仍为每笔50万元   近日,部分媒体报道:“苏州日前发文表示,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贷款上限,商品房贷款额度上限由原来的40万调整到60万元。”内容严重失实。苏州日前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通知精神的文件未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目前,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上限仍为每笔50万元。   拓展阅读   苏州公积金贷款月还款方式增加   为了方便住房公积金贷款者的需求,公积金的贷款月还款方式将增加,下面是详细增加的方式,贷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相应的方式。   关于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方式的通知   各分中心、管理部,市中心各处室,各承办银行:   为进一近日,市公积金中心联合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的文件。 文件中明确自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将作如下调整:(一)借款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从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二)第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三)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收费项目。 降低贷款申请条件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据了解,我市将职工在办理贷款前必须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申请条件,2014年苏州五险一金多少钱?   五险一金缴费金额的计算需要事先了解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与缴纳比例相关知识,其次,还需要知道五险一金计算公式是什么,五险一金计算公式为: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纳比例。   因此,2014年苏州五险一金多少钱的计算涉及到以下两方面知识:   (1)苏州五险一金缴费基数   1、社保缴费基数   2014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194496元(16208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8644元(2387元/月),市区新基数将于4月1日起执行。   2014年度我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近期又新推了两项服务,一是取消了午休,实现了工作时间的全覆盖,二是增加了短信回复服务(目前在试运行阶段)。 这看似简单的“一增加一取消”背后,体现的是公积金对热线服务的不断精益求精。记者了解到,苏州住房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业务早在2007年1月就已经开始尝试,2009年,苏州在省内较早开通住房公积金热线号码“”,接受市民关于公积金业务的咨询。日,按照住建部建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12329”的要求,市公积金中心正式开通了“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接受市民对于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咨询、查询以及投诉建议。 “12329”问:您好,住房公积金中心,本人在园区商业贷款购房,在相城区工作并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咨询在相城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能否用来偿还在园区购房所产生的商业贷款?如果可以,如何操作办理? 回复:您好!您缴存相城区住房公积金,在苏州园区有住房贷款的话,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期间,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还贷“委托提取”。请您提供借款合同、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到贷款银行办理委托提取协议签约。具体有关委托提取问题,欢迎咨询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 问:麻烦咨询一下单位在工行高新区支行进行缴存,在哪里可以修改本人住房公积金卡的密码?由于一直在外地对苏州不熟悉,请详一、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苏州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1、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2、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的不超过住房总价的8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自(翻)建住房在评估认定价的70%以内。办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超过住房总价的50%;   3、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苏州市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住房公积金出新规 二套房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   值得关注的是,三部门明确要求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另外,2014苏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逐月缴存的具有义务性、互助性和保障性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苏州工业园区,下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积金管委会)是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十)经公积Q:除了购建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和租赁住房支付房租这三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之外,还有什么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A:非住房消费类提取,顾名思义也就是与住房消费没有直接关联的公积金提取,也可以分为三个类别:生存保障类提取、调职转移出境定居提取和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统计显示,今年1至6月份,全市共办理公积金提取近55亿元,其中非住房消费类提取达13.1亿元。 1、生存保障类提取,主要包括:离(退)休、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或低保边缘和特困对象、患重病、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2、调职转移出境定居类提取,主要包括:因工作调动调职苏州公积金贷款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办理?   众所周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按照苏州市的相关规定,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应该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不少于12个月; 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已落实贷款担保;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未发生。目前,我市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如果是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借款人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以共同申请一笔贷款。   在用公积金贷款的直系亲属认定方面,共同买受人包括买受人的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和子女(含配偶)。共同借款人仅为借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含公、婆或苏州公积金贷款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办理? 众所周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按照苏州市的相关规定,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应该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不少于12个月;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已落实贷款担保;公积金贷款已还清或未发生。目前,我市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如果是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借款人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以共同申请一笔贷款。 在用公积金贷款的直系亲属认定方面,共同买受人包括买受人的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和子女(含配偶)。共同借款人仅为借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母)苏州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额度计算 对于首付款比例,按照购买房屋的不同类型和不同套型,采用不同的规定。如果购买的是新建普通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包含合同载明阁楼金额和合同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精装修金额,下同)的30%;套型面积90平方米以内(含90平方米)和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如果购买的是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如果办理的是第二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新建普通住房每笔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存量成套住房(二手房)、自(翻)建住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 对借款公积金是市民购房的重要支撑。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偿还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方式呢? 公积金贷款有两种还款方式,即“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借款人可根据需要选择一种还款方式。那么这两种还款方式到底有何区别? 所谓等额本息还款,是指借款人每月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相等,每月偿还的本金先少后多,偿还的利息先多后少。其特点是:贷款期间还贷压力比较均衡,比较适合还贷前期资金紧张的借款人。 所谓等额本金还款,又称利随本清还款法,是指借款人应偿还的贷款本金每个月相等,随之应偿还的利【说明】 1、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的用户可以使用代扣还款银行卡(折)帐号登录; 2、身份证号码如包含x,录入时不区分大小写; [苏州房公积金查询数据由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苏州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 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188,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等问题。 短信查询:发送gjj帐号至
(移动),如:gjjXXXXXXXXXX 【说明】公积金帐号已升至10位,原有的9位数的卡号请在首位补充"0",新的卡号格式为XXXXXXXXXX-X的,后面的"-X"不要输入。 银行卡查询: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持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具体来讲,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住房消费提取和201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自7月1日起实施,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调整范围为我市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 2.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按职工本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17300元,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最高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1794元的,原则上按1794元计算。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未达到上限的,可上调至各12%。 4.缴存基数调整从日起执行,调整工作到2014年Q:我在苏州工作了四年,一直在市区缴纳住房公积金,今年6月我在老家安徽买了一套新建商品房,能否提取在苏州交的住房公积金? A:在外地购买住房,可以一次性购房提取苏州市住房公积金。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购买新建住房的: 1、在首付过后,凭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即可提取; 2、在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 3、在领取房产证过后,凭房产证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 一次购房行为只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以上购房过程中的三种情况可苏州公积金贷款 一、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借款人申请之月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购房首期付款,新建普通住房不低于20%,二手房(存量成套住房)不低于30%; 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4、借款人和配偶及其他共有产人均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贷款流程 1、一手房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申请人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贷款申请→中心逐级审批,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出具《贷款申请审批表》; (2)(保证担保)→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至担保公司办理保证担保手续→借款申请人凭审批材料以及担保材料至贷款银行办理借款签约手续; (3)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干将东路877号 电话: (3 城区服务大厅 热线:88 高新区服务部 热线:88 张家港分中心 热线:12345 常熟分中心 热线:12345 昆山分中心 热线:12345 太仓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江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中管理部 热线:88 相城管理部 热线:88 2014年度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将从7月1日起正式开始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干将东路877号 电话: (3 城区服务大厅 热线:88 高新区服务部 热线:88 张家港分中心 热线:12345 常熟分中心 热线:12345 昆山分中心 热线:12345 太仓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江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中管理部 热线:88 相城管理部 热线:88 2014年度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将从7月1日起正式开始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干将东路877号 电话: (3 城区服务大厅 热线:88 高新区服务部 热线:88 张家港分中心 热线:12345 常熟分中心 热线:12345 昆山分中心 热线:12345 太仓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江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中管理部 热线:88 相城管理部 热线:88 2014年度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将从7月1日起正式开始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干将东路877号 电话: (3 城区服务大厅 热线:88 高新区服务部 热线:88 张家港分中心 热线:12345 常熟分中心 热线:12345 昆山分中心 热线:12345 太仓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江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中管理部 热线:88 相城管理部 热线:88 2014年度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将从7月1日起正式开始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干将东路877号 电话: (3 城区服务大厅 热线:88 高新区服务部 热线:88 张家港分中心 热线:12345 常熟分中心 热线:12345 昆山分中心 热线:12345 太仓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江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中管理部 热线:88 相城管理部 热线:88 2014年度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将从7月1日起正式开始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干将东路877号 电话: (3 城区服务大厅 热线:88 高新区服务部 热线:88 张家港分中心 热线:12345 常熟分中心 热线:12345 昆山分中心 热线:12345 太仓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江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中管理部 热线:88 相城管理部 热线:88 2014年度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将从7月1日起正式开始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干将东路877号 电话: (3 城区服务大厅 热线:88 高新区服务部 热线:88 张家港分中心 热线:12345 常熟分中心 热线:12345 昆山分中心 热线:12345 太仓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江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中管理部 热线:88 相城管理部 热线:88 2014年度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将从7月1日起正式开始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干将东路877号 电话: (3 城区服务大厅 热线:88 高新区服务部 热线:88 张家港分中心 热线:12345 常熟分中心 热线:12345 昆山分中心 热线:12345 太仓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江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中管理部 热线:88 相城管理部 热线:88 2014年度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将从7月1日起正式开始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干将东路877号 电话: (3 城区服务大厅 热线:88 高新区服务部 热线:88 张家港分中心 热线:12345 常熟分中心 热线:12345 昆山分中心 热线:12345 太仓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江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中管理部 热线:88 相城管理部 热线:88 2014年度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将从7月1日起正式开始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联系方式: 地址:干将东路877号 电话: (3 城区服务大厅 热线:88 高新区服务部 热线:88 张家港分中心 热线:12345 常熟分中心 热线:12345 昆山分中心 热线:12345 太仓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江分中心 热线:12345 吴中管理部 热线:88 相城管理部 热线:88 2014年度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称,将从7月1日起正式开始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各地缴存基数最高不得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房贷几年内还清最划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