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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嵊州市6年失业金可以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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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所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期限最长为24个月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失业保险金标准一般都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期限最长为18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前累计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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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分支机构名称
  浙江国信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嵊州市剡湖街道官河路682号六层
  二、母机构基本情况
母机构名称
  浙江国信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15-521号第七层722-72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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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房地产估价累计年限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分支机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日(7天,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寄送到绍兴市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建设窗口(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处)。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三楼)
  邮政编码:312000
  联系电话:04928
 &&&&&&&&&&&&&&&&&&&&&&&&&&&&&&&&&&&&&&&&&&&&&&&&&&&&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日我市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
来源:嵊州新闻网&作者:&日15:06:04&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嵊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各参保企业:
  为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委员会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5〕30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86号),以及《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区失业保险支持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15〕8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全市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二、基本条件
  1、全市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2、各类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月足额缴纳各项税费,无欠缴纪录;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嵊州市上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014年末嵊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9%)。裁员人数是指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数,不含职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和自然减员(退休、死亡、入伍、升学等)人数。企业裁员率是指企业裁员人数与在职职工总人数之比。
  三、补贴标准和资金使用
  稳岗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四、申报及审核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次年4月份向市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服务处书面申请稳岗补贴,并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稳岗补贴书面申请;
  (2)填写《嵊州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
  (3)企业全部职工花名册;
  (4)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企业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金无欠缴证明;
  (5)申报企业如果有职工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和自然减员情况的,必须提供社保减员原因等相关证明材料。
  各乡镇街道人力社保服务中心负责对所在地申请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市人力社保部门集中审核,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数额,并在嵊州市人力社保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市财政局核拨补贴资金。企业申请稳岗补贴计算基准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2014年符合条件的企业,须在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五、其他
  1.《嵊州市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可在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szldj.gov.cn/)网上下载。
  2.稳岗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后,企业填写《嵊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发放及使用情况表》(附件2)将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并及时反馈给市就业管理服务处(地址:东南路596号,电话:。
  附件:1.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嵊州 市财 政局
编辑:何东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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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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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嵊人社〔号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3年社保业务经办内控工作检查(自查)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社保业务经办流程,促进内控机制建设,推进社会保险基金规范化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力社保系统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号)精神,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浙江省社保经办机构内控机制建设情况检查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90号)工作要求,决定开展一次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内部控制工作情况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与目的
本次检查以相关单位自查为主,人力社保局检查为辅,按照“分段把关、分人负责、相互制衡”原则,通过检查,一方面,了解社保业务经办内部控制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查找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进一步完善业务经办流程,促进社保业务经办规范操作,强化风险防范,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另一方面,做好准备,迎接上级部门检查。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检查工作,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沈尧千担任组长,副局长、市社保局局长竺岳良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王圣楠、杨晓金、杨郁军、毛余庆、陈勇、方明、周宁、赵长春等同志组成,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三、检查内容和分工
检查年度为2012年,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险种待遇支付业务流程检测表》的内容开展自查。
(一)内控机制建设情况
制订内控机制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汇编社保经办业务流程等,由基金监督科负责。
(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对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表》明确分工,分块检查,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进一步梳理业务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突出重点,在原来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制订好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业务流程。
1.组织机构控制。重点检查组织决策控制、领导授权控制、内控考评控制等情况。(由人事教育科负责)
2.业务运行控制。重点检查业务操作流程、业务审核(审批)权限、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办事公开等;业务经办初审、复核、审批、支付四个环节是否形成“分段把关、分人负责”的管理机制,审批权限设置等。(由社保局负责)
3.基金财务控制。基金财务管理和核算、会计控制系统建设、岗位职责、基金财务核对等,重点要制订好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合理的责任分离制度,做到基金出纳和会计分离,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分离,资金收支审批与具体业务办理是否分理,会计处理与业务经办、信息数据处理分离。(由社保局负责)
4.信息系统控制。信息系统操作流程、业务操作人员和系统维护人员职责划分、数据操作权限分级管理、信息交流反馈、信息安全管理等,重点要制订好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
(三)稽核部门检查情况
重点检查稽核工作开展情况。每月稽核面是否达到20%以上,对内控管理和监督情况,内控考评工作情况;科室设立情况。(由基金监督科负责)
(四)基金阳光监管情况
1.社保经办事项是否实现“七公开”:即政策依据公开、申报条件公开、申报材料公开、办事流程公开、办结时限公开、办理责任公开、投诉电话公开等情况。(由社保局负责)
2.社保经办服务是否实现“三到位”:即服务规程上墙、参保信息告知和待遇发放到位等情况。(由社保局负责)
3.社保基金信息是否实现“三批露”:即有关社保基金年度数据披露(待全省披露方案出台)、有关社保基金重大政策披露、查处的有关社保基金要案披露等情况。(由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负责)
四、工作要求
1.有关科室(单位)要认真填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险种待遇支付业务流程检测表》,对不能达到检查表要求的工作内容做好重点说明。
2.社保局相关业务科长要对每项待遇支付业务分别随机抽取5笔业务,按业务流程进行检查,检测主要经办业务运行控制点是否按规定执行。并做好检查记录。
3.相关科室(单位)要按照省厅要求认真开展自我检查,不走过场,并对机构调整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岗位职责进行一次梳理,进一步查漏补缺,排除业务经办风险。
4.有关检查资料(两份检查表、检查记录及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等书面材料)请在5月20日前报基金监督科。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抄送:绍兴市人力社保局、市社保局。
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失业保险可以享受多长时间?
来源:嵊州新闻网&作者:&日09:14:22&
  失业保险可以享受多长时间?目前失业金标准是多少?如何申领失业金,需要哪些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100问(80)(81)(82)
  失业保险可以享受的时间为:(1)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失业保险金;(2)缴费时间满一年的,领取两个月失业保险金;(3)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单次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目前失业金标准:每人每月1176元。农民工按此标准的40%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
  失业人员应在单位终止缴费60天内办理失业登记。填写嵊州市职工失业登记表、嵊州市职工缴费参保证明书等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本地工商银行卡折等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一寸彩照一张,按规定办理,失业补助金从核准的次月起发放。
  (具体以人力社保局业务窗口办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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