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清最高院法官履历肖峰:婚前个人存款婚后买房归谁

【普法】最高院法官肖峰:婚前个人存款婚后买房归谁?(3种结果,打死也要知道)
一方以婚前个人存款婚后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一般可通过其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1、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其本人名下,则该房屋为购房一方所有;
2、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另一方名下,则可视为对另一方的个人赠与,另一方如接受,则该房屋归另一方所有;
3、如果购房一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夫妻双方名下,另一方如接受,则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诉讼中,当事人经常会对一方用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后所购买房屋的归属问题产生争议。对此:
1、一种观点认为,婚前个人存款婚后所购房屋本质上只是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所发生的具体形态变化,并不因此改变其所有权归属,故其仍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一方以其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后购买房屋的行为,属于一方在婚后以个人财产进行投资的行为。相应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的规定,该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此,简要阐释如下:
一、一方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建立或持续时间而自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
虽然1993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该观点已被2001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8条 所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加以修正。根据第18条的立法精神,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或者婚姻关系持续时间而自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此,。2001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也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上,我国目前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基本排除了先前有关夫妻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二、一方婚前存款婚后购房的所有权归属取决于房屋转移登记情况
既然一方婚前财产并不因婚姻关系的缔结以及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自动转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除非双方约定该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否则该存款婚后仍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此时,如一方在婚后使用该婚前存款购买房屋,则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但是其仅为一方个人财产价值的具体表现形态通过交易行为发生了变化。即由存款这一财产价值的具体表现形式转化为房屋的具体表现形式。显然,该个人财产价值具体表现形态的变化本身并不意味着一方有将其个人财产所有权让渡给夫妻双方这一整体或夫妻另一方的意思表示。既然没有让渡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则意味着该财产价值仍为一方所有,而非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得。故其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立法精神,不能依据该条规定直接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进一步而言,既然该房屋财产价值为个人存款一方所有,则其自有权进行处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6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之规定,除另有约定之外,个人存款一方关于房屋所有权如何处分的内心真意可以通过其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具体情况来推断:
1、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其本人名下,则该房屋为购房一方所有;
2、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另一方名下,则可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屋即归另一方所有;
3、如果购房一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夫妻双方名下,则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
来源:法务之家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今日搜狐热点最高院法官肖峰:婚前个人存款婚后买房归谁?(3种结果,打死也要知道)--相关文章
我的图书馆
“” 的更多相关文章
最高院民一庭:民事审判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15个问答(权威)新朋友点击↑↑蓝字关注我们。离婚时,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对没有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后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其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给予适当的补偿和照顾。答:属共同财产,由法院酌情处理。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转化为其它形态的财产,如以婚前存款婚后买房,将婚前的房屋在婚后出卖之后的存款,及本案中的婚前房屋在婚后拆迁获得补偿款再购房,此转化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浙江省高院认为,夫妻以一方婚前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混合出资在婚后购置房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真的不是共同债务吗?婚解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厉法官认为,无获益保证合同产生的保证债务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直接或间接获益保证合同产生的保证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b1 w$ ] 具体实践中,判断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时,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从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来判断,前者原则为个人所有,后者原则为共同所有。此外,若收益是基于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混同后进行投资行为所产生,证据证明具体比例的,推定为共同财产投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张红诉称,诉争房屋由张x1生前承租,朱xx购买该房时使用了张x1的工龄,且该房屋面积主要基于张x1的职级因素,该房屋购买中张x1的级别和工龄贡献更大,该房屋应属于张x1与朱xx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张x1已经去世,该房屋应属于朱xx与其他子女共同共有,朱xx擅自将诉争房屋赠与张小红的行为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权利,且张小红不属于善意取得,该赠与应属无效。刘×于日取得诉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第二十八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有哪些区别?家庭共有财产的主体是指整个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均做出了贡献,家庭共有财产的主体不单指只有夫、妻与未成年子女,而是特指那些父母、儿子、儿媳等共同生活的在一起的家庭,各个家庭成员对家庭财产的形成都做出贡献,该贡献不只是工资,还可以是在家劳作。而只有夫妻与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其家庭共有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从而确定了婚前财产通过时效可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制度。
第一节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应予查明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夫妻财产分配离婚后夫妻财产分配】离婚财产分割规定的详细法规二本专题主要介绍的是关于离婚后夫妻财产分配的知识,并且包括了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离婚后债务如何分配,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等内容,而且提供了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二.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
1、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亦不能将所有家庭成员共有财产都当作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既是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约定财产、家庭财产区分出来。《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答案应当是根据民法规定不动产房屋的增值系孳息与主物关系,依照息随主的物权原则,房权如果认定为个人财产,则由此带来的增值不能划归非产权人,《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采用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之外,以夫妻特有财产制作为补充,夫妻特有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特有财产是依照法律规定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财产,并对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
(3)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应予查明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陈芝芝承认赵连理之父母现居住的房屋是赵连理变卖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所购。自其购置房屋后,该房屋因房地产市场的升温而自然增值,不属于生产经营性收益,该房屋本身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判决支持了赵连理的上诉请求,将赵连理名下90平方米的房屋一套认定为赵连理的个人财产,撤销了一审判决中关于赵连理给付陈芝芝该房屋现值一半的判项,维持了一审判决的其他部分。
若询问时申请人若回答房屋为单独所有的,房屋登记部门大都查看登记资料中的合同签名是否单方,若单方方可由权利人单独申请登记,登记为单独所有。《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查验申请登记材料,并根据不同登记申请就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
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住房如何认定?-法律界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住房如何认定?法律界 http://www.mylegist.com  16:45  北京法院网 若出资方购买房屋后,房产登记为另外一方的名字,综合其登记的意思、财产情况可以推定为赠与的,可以认定该房屋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2.房屋是用刘某婚前财产折款(即卖掉顺义某小区的住房房款)所购买,可以视为刘某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故现在的房屋仍应属于刘某的个人财产。
在实际的家庭生活中,一旦缔结婚姻关系共同生活,配偶双方往往很难明确的区分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财产的权属逐渐被模糊化。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屋,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即婚后夫妻一方所得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均属夫妻共有。”根据该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划归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的,应予查明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储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储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婚姻关系建立之前,一方已经作为公司股东出资于有限责任公司,其股本金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应作为婚后投资性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2篇 相关论文2篇 实务指南)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日建设部修订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由于该套房屋产权证上产权人记载的仅为你一人,因此你对该房屋理应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四项权利。由此可见,如果你和妻子张某未就该套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作出书面约定,我认为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该套房屋应当是你和妻子张某的共同财产。
故,夫妻离婚时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财产已由原来的共有状态转化为夫妻分别就其所分得的财产单独享有所有权,复婚并不会导致财产所有权发生转换,所以,原已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复婚以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另外约定的,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综上,该房屋应属陈某个人财产,不应在本案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全)|2016.(3)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应予查明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法公布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夫妻财产分割成重点。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继2001年公布第一批婚姻法司法解释后,第二次对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正确适用婚姻法作出解释。新的司法解释还在协议离婚分割财产、军人离婚分割财产、夫妻分割企业中的财产、离婚诉讼保全、亲属财产赠与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在房屋权属认定不统一的情形下,关于房屋的增值利益,也存在很多问题:第一,关于房屋增值利益的法律性质:司法实践中有判决将增值利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判决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有判决没有确认其法律性质;个人财产说认为,在婚前按揭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参与分割,应当归房屋所有人个人所有。其次应当区分一方个人财产的增值利益与共同财产的增值利益。
一方婚前房屋婚后拆迁所得补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吗。从这两项补偿的性质上看,房屋的重置成新价与区位补偿价主要是补偿给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其他费用具有补偿给家庭成员的性质。拆迁的性质是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补偿与安置,关键是对房屋土地使用权、房屋、地上构筑物等损失的补偿,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可以说是该房屋价值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二是婚后将拆迁款又用于购买房屋的,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些到底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离婚时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对没有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后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其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出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给予适当补偿、照顾。(3)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因为双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买房的价款往往也是在夫妻双方的工龄等因素上确定的,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较公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根据有关福利政策购买房屋取得所有权,离婚时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夫妻双方购置的房屋,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天才股票网
信用等级:
主办方:肖峰
信用成长值:0
网站信用概述
90分安全检测
您可能需要
该网站信用已被查询
网站信用成长记录
网站基本信息
网站名称:天才股票网
网站域名:11159.com
ICP备案号:京ICP备号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
安全网站监测
网站漏洞:
虚假欺诈:
不是虚假或欺诈网站
挂马恶意:
无挂马或恶意内容
恶意篡改:
网站未被篡改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
注:以上信息来源于
人性有善恶的两面,你不去制约,恶的一面就会出来 地球上的资源分配永远是二八分,或者是三七分的,如何公平分配资源,唯有不断竞争,加上法律反垄断。 近日,有网民测试发现,同一段路程,打车软件对两部手机的报价却不一样,老用户比新用户的价格高。滴滴出行公关宣称,&从未有...
透明监所的所长也必须透明。肖峰跟同事们说: 所长说了不算,制度说了算。 在押人员小林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继续关押,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小林和家人找到肖峰的家,送上两万元现金。肖峰告诉小林,决定变更强制措施的不是他这个所长,是看守所全体领导、当天所有在岗的民警和县医...
编者按:本文文虽不长,但浓缩即精华!小编可以用三个绝对概括:绝对是肖峰法官多年来办案的心得体会;绝对是刚刚出炉、营养多的原创干货;绝对是值得居家办案、收藏分享的诚意之作! 近11年来,笔者一直一线办案,审查了数以百计的申请再审案件,感觉有了些许浅薄体会。借着今天等着...
作者:肖峰,最高院法官,摘自公号 法语峰言 ,法务之家已获授权发布,如转载请与原文作者联系。 ▌结论: 一方以婚前个人存款婚后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一般可通过其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1、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其本人名下,则该房屋为购房一方所有; 2...
注:本文摘自最高法院肖峰法官、菏泽中院田源法官主编《婚姻家庭纠纷裁判思路与裁判规则》一书(共743页) 内容声明:本平台发布的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猎律网立场,亦不构成正式法律建议。如作品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或来源方及时与我们联系。 转载声明:本平台致力...
2010年,肖峰返乡创业。刚回怀化的时候,他发现很多人不接受墙绘这个新事物。 手绘一幅电视背景墙要两三千元,但客户一听报价就惊问,不就是画幅画吗,几瓶颜料的事情怎么会这么贵。 肖峰苦笑着说。他只好跟客户介绍,墙绘艺术不是机器的衍生品,而是由墙绘师纯手工打造、为客户量...
人民网北京8月3日电 8月1日,北京海峡两岸民间交流促进会第六届理事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台湾会馆隆重召开。前国务院台办交流局局长戴肖峰当选新一届会长,马振生、马可容、于爱晶等16人当选副会长。近200个单位理事和个人理事参加大会,包括北京市各委办局、16区、党派团...
作为铜川市第七届陶瓷文化旅游节的重要单元部分,届时书画家王肖峰将向陈炉古镇景区管委会捐赠在陈炉的写生及创作作品二十余幅,并捐赠精美画集多册,陕西书画文艺界名家将围绕陈炉的文化之美和王肖峰的陈炉创作个案展览讨论;同时王肖峰书画艺术馆将举行揭牌并在陈炉古镇正...
郝肖峰强调,安全生产这根弦必须时刻绷紧,相关部门单位要迅速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节日食品安全监管、建筑工地施工、人流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为汽开区安全生产以及火灾形势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刚刚当选的第六届理事会会长戴肖峰表示,新一届海促会将主动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促进京台全方位交流合作,通过发挥民间机构的平台优势和理事资源优势,团结各界、协调各方,搭建交流平台,不断凝心聚力。同时,海促会还将围绕服务职能,广交深交朋友,在促进两岸融合发展上履...
信用等级说明
五星神站,值得信赖
信用良好,可以交易
初步验证,可以访问
信用正在积累
信用开始起步
凭安信用评级表达的是企业的信息披露程度,企业资信信息透明度越高,企业信用越高。如果信用结果存在不实信息,请您
该网站暂未获得信用评级
认领网站即可获得评级
信用展示信用达到3星半即可获得在5亿可信终端展示
低息贷款高信用网站可获得更高额度、更低利息贷款服务最高院法官肖峰:婚前个人存款婚后买房归谁?(3种结果,打死也要知道)--相关文章
我的图书馆
“” 的更多相关文章
最高院民一庭:民事审判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15个问答(权威)新朋友点击↑↑蓝字关注我们。离婚时,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对没有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后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其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给予适当的补偿和照顾。答:属共同财产,由法院酌情处理。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转化为其它形态的财产,如以婚前存款婚后买房,将婚前的房屋在婚后出卖之后的存款,及本案中的婚前房屋在婚后拆迁获得补偿款再购房,此转化后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浙江省高院认为,夫妻以一方婚前财产及夫妻共同财产混合出资在婚后购置房屋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对外担保之债,真的不是共同债务吗?婚解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厉法官认为,无获益保证合同产生的保证债务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直接或间接获益保证合同产生的保证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b1 w$ ] 具体实践中,判断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时,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各种形式的个人财产的婚后收益,从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还是基于夫妻共同经营行为所产生来判断,前者原则为个人所有,后者原则为共同所有。此外,若收益是基于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混同后进行投资行为所产生,证据证明具体比例的,推定为共同财产投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张红诉称,诉争房屋由张x1生前承租,朱xx购买该房时使用了张x1的工龄,且该房屋面积主要基于张x1的职级因素,该房屋购买中张x1的级别和工龄贡献更大,该房屋应属于张x1与朱xx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于张x1已经去世,该房屋应属于朱xx与其他子女共同共有,朱xx擅自将诉争房屋赠与张小红的行为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权利,且张小红不属于善意取得,该赠与应属无效。刘×于日取得诉争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第二十八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同财产有哪些区别?家庭共有财产的主体是指整个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均做出了贡献,家庭共有财产的主体不单指只有夫、妻与未成年子女,而是特指那些父母、儿子、儿媳等共同生活的在一起的家庭,各个家庭成员对家庭财产的形成都做出贡献,该贡献不只是工资,还可以是在家劳作。而只有夫妻与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其家庭共有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从而确定了婚前财产通过时效可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制度。
第一节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应予查明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夫妻财产分配离婚后夫妻财产分配】离婚财产分割规定的详细法规二本专题主要介绍的是关于离婚后夫妻财产分配的知识,并且包括了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离婚后债务如何分配,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等内容,而且提供了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二.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
1、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亦不能将所有家庭成员共有财产都当作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既是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约定财产、家庭财产区分出来。《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答案应当是根据民法规定不动产房屋的增值系孳息与主物关系,依照息随主的物权原则,房权如果认定为个人财产,则由此带来的增值不能划归非产权人,《婚姻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采用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之外,以夫妻特有财产制作为补充,夫妻特有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特有财产是依照法律规定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财产,并对财产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
(3)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应予查明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陈芝芝承认赵连理之父母现居住的房屋是赵连理变卖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所购。自其购置房屋后,该房屋因房地产市场的升温而自然增值,不属于生产经营性收益,该房屋本身亦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判决支持了赵连理的上诉请求,将赵连理名下90平方米的房屋一套认定为赵连理的个人财产,撤销了一审判决中关于赵连理给付陈芝芝该房屋现值一半的判项,维持了一审判决的其他部分。
若询问时申请人若回答房屋为单独所有的,房屋登记部门大都查看登记资料中的合同签名是否单方,若单方方可由权利人单独申请登记,登记为单独所有。《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查验申请登记材料,并根据不同登记申请就申请登记事项是否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申请登记房屋是否为共有房屋、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是否同意更正,以及申请登记材料中需进一步明确的其他有关事项询问申请人。
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住房如何认定?-法律界婚后以个人财产购买的住房如何认定?法律界 http://www.mylegist.com  16:45  北京法院网 若出资方购买房屋后,房产登记为另外一方的名字,综合其登记的意思、财产情况可以推定为赠与的,可以认定该房屋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2.房屋是用刘某婚前财产折款(即卖掉顺义某小区的住房房款)所购买,可以视为刘某个人财产的转化形式,故现在的房屋仍应属于刘某的个人财产。
在实际的家庭生活中,一旦缔结婚姻关系共同生活,配偶双方往往很难明确的区分出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财产的权属逐渐被模糊化。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屋,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即婚后夫妻一方所得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均属夫妻共有。”根据该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划归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的,应予查明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储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储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婚姻关系建立之前,一方已经作为公司股东出资于有限责任公司,其股本金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应作为婚后投资性收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2篇 相关论文2篇 实务指南)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日建设部修订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由于该套房屋产权证上产权人记载的仅为你一人,因此你对该房屋理应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这四项权利。由此可见,如果你和妻子张某未就该套房屋产权的归属问题作出书面约定,我认为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该套房屋应当是你和妻子张某的共同财产。
故,夫妻离婚时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财产已由原来的共有状态转化为夫妻分别就其所分得的财产单独享有所有权,复婚并不会导致财产所有权发生转换,所以,原已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复婚以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另外约定的,应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综上,该房屋应属陈某个人财产,不应在本案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全)|2016.(3)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死亡后,如果遗产没有分割,应予查明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还是配偶一方的个人所得,以此确认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所购房屋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法公布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夫妻财产分割成重点。新华网北京12月26日电 (记者田雨)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继2001年公布第一批婚姻法司法解释后,第二次对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正确适用婚姻法作出解释。新的司法解释还在协议离婚分割财产、军人离婚分割财产、夫妻分割企业中的财产、离婚诉讼保全、亲属财产赠与等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
在房屋权属认定不统一的情形下,关于房屋的增值利益,也存在很多问题:第一,关于房屋增值利益的法律性质:司法实践中有判决将增值利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判决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还有判决没有确认其法律性质;个人财产说认为,在婚前按揭房屋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房屋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参与分割,应当归房屋所有人个人所有。其次应当区分一方个人财产的增值利益与共同财产的增值利益。
一方婚前房屋婚后拆迁所得补偿款属夫妻共同财产吗。从这两项补偿的性质上看,房屋的重置成新价与区位补偿价主要是补偿给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其他费用具有补偿给家庭成员的性质。拆迁的性质是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给予补偿与安置,关键是对房屋土地使用权、房屋、地上构筑物等损失的补偿,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可以说是该房屋价值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二是婚后将拆迁款又用于购买房屋的,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些到底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夫妻离婚时只能对现有财产进行分割,对没有实现其价值的财产性收益不能估价予以分割,智力成果只有转化为具体的有形财产后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其配偶在共同生活中付出的劳动,可从其他财产中给予适当补偿、照顾。(3)如果该不动产过户发生在子女结婚后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中非子女一方名下或夫妻双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不动产的贷款,则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因为双方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房屋所有权,买房的价款往往也是在夫妻双方的工龄等因素上确定的,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较公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根据有关福利政策购买房屋取得所有权,离婚时双方对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房屋的市价进行评估,由取得房屋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夫妻双方购置的房屋,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肖峰法官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