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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黄金[002155] 公司大事
☆公司大事☆ ◇002155 湖南黄金 更新日期:◇ 港澳资讯 灵通V7.0
★本栏包括【1.公司大事】★
(本栏目只是重要公告的摘要,全部公告和公告全文请登录深交所网站 http://www.szse.cn/ 浏览。)
【1.公司大事】
【】湖南黄金(002155)独立董事对开展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开展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本次开展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价格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开展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陈共荣
─────────────────────────────────────
【】湖南黄金(0021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黄金”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湖南黄金进行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黄金二级全资子公司湖南省怀化井巷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巷公司”)中标关联方湖南中晨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晨工贸”)中方县杨福田辉绿岩矿试采项目土石方剥离工程项目,承担试采区域内的土石方剥离、运输等工程,根据中标的土石剥离、运输、卸载等承包单价预计该项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50 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黄金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矿投”)与中晨工贸于 2016 年 10 月签订《投资合作合同书》,黄金矿投计划采取预付投资款进行试采验证及股权受让的方式分两个阶段对中晨工贸进行重组,持有中晨工贸 51%股权。如若本次投资完成,中晨工贸将成为湖南黄金集团二级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的规定,该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中晨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7008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怀化市鹤城区锦园南路 22 幢 512 房
法定代表人:李桥新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 年 0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不含木材和硅酮胶)的加工、销售
股权结构:李桥新持股 57.5%、姚力持股 22.5%、袁庆宏持股 20%
2. 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的规定,因与公司关联人黄金矿投签署协议,中晨工贸在协议生效后,或者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第 10.1.3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3. 履约能力分析
井巷公司与中晨工贸采取按月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怀化市中方县杨福田辉绿岩矿试采项目土石方剥离工程合同》甲方:湖南中晨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省怀化井巷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怀化市中方县杨福田辉绿岩矿试采项目土石方剥离工程工程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对试采区域内的土石方进行剥离、运输,以保证下阶段采矿工程正常。
承包方式及单价:采取人工、设备、材料、辅助设施等全部由承包方负责的承包方式。土石方剥离、运输、卸载等承包单价(运距≤1000 米),土方(基岩
以上松散风化覆盖层)单价 15.3 元/m3,石方(基岩风化层)单价 18.2 元/m3,剥离区域外临时运输公路维修费 0.45 元/m3,上述单价为税后价且含安全管理等费用。
结算及付款方式: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每月对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进行阶段验收和结算一次。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根据承包方施工进度按月进行进度验收,按验收合格工程量的 70%进行月度结算。不合格工程量不予验收,因乙方恶意影响进度较严重者或未按设计标准施工者,可终止合同,相关费用乙方承担或全部承担。
(二)定价政策
井巷公司参加了中晨工贸的招标活动并中标,根据中标的土石剥离、运输、卸载等承包单价预计该项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5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因井巷公司中标中晨工贸的中方县杨福田辉绿岩矿试采项目土石方剥离工程项目产生,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
五、审议程序
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启富先生和陈泽吕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核查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的公司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交易各方的基本资料及合同内容,并询问了公司相关经办人员后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此外,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
2017 年 05 月 26 日
─────────────────────────────────────
【】湖南黄金(002155)独立董事对开展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开展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因湖南省怀化井巷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关联方工程项目产生,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和关联人均在审议过程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关联人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开展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陈共荣
─────────────────────────────────────
【】湖南黄金(00215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17-27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 年 5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所有董事、监事、高管。董事会成员共 7 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5 人,实际表决董事 5 人,关联董事 2 人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关联交易的议
同意湖南省怀化井巷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南中晨工贸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承担怀化市中方县杨福田辉绿岩矿试采区域内的土石方剥离、运输等工程,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150 万元。
关联董事黄启富先生、陈泽吕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事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5 月 2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29)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开展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5 日
─────────────────────────────────────
【】湖南黄金(00215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17-28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7年 5 月 22 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所有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名,实际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传真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湖南省怀化井巷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南中晨工贸有限公司开展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 150 万元。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5 日
─────────────────────────────────────
【】湖南黄金(002155)关于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17-29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湖南省怀化井巷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巷公司”)中标关联方湖南中晨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晨工贸”)中方县杨福田辉绿岩矿试采项目土石方剥离工程项目,承担试采区域内的土石方剥离、运输等工程,根据中标的土石剥离、运输、卸载等承包单价预计该项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50 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如关联交易金额超出本次审议金额,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公告。
2017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启富先生和陈泽吕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黄金集团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矿投”)与中晨工贸于 2016 年 10 月签订《投资合作合同书》,黄金矿投计划采取预付投资款进行试采验证及股权受让的方式分两个阶段对中晨工贸进行重组,持有中晨工贸 51%股权。如若本次投资完成,中晨工贸将成为湖南黄金集团二级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的规定,该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中晨工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7008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怀化市鹤城区锦园南路 22 幢 512 房
法定代表人:李桥新
注册资本:伍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 年 02 月 27 日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不含木材和硅酮胶)的加工、销售
股权结构:李桥新持股 57.5%、姚力持股 22.5%、袁庆宏持股 20%
2. 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的规定,因与公司关联人黄金矿投签署协议,中晨工贸在协议生效后,或者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第 10.1.3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方。
3. 履约能力分析
井巷公司与中晨工贸采取按月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不存在坏账风险。
三、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怀化市中方县杨福田辉绿岩矿试采项目土石方剥离工程合同》甲方:湖南中晨工贸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省怀化井巷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怀化市中方县杨福田辉绿岩矿试采项目土石方剥离工程工程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对试采区域内的土石方进行剥离、运输,以保证下阶段采矿工程正常。
承包方式及单价:采取人工、设备、材料、辅助设施等全部由承包方负责的承包方式。土石方剥离、运输、卸载等承包单价(运距≤1000 米),土方(基岩以上松散风化覆盖层)单价 15.3 元/m3,石方(基岩风化层)单价 18.2 元/m3,剥离区域外临时运输公路维修费 0.45 元/m3,上述单价为税后价且含安全管理等费用。
结算及付款方式: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每月对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进行阶段验收和结算一次。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根据承包方施工进度按月进行进度验收,按验收合格工程量的 70%进行月度结算。不合格工程量不予验收,因乙方恶意影响进度较严重者或未按设计标准施工者,可终止合同,相关费用乙方承担或全部承担。
(二)定价政策
井巷公司参加了中晨工贸的招标活动并中标,根据中标的土石剥离、运输、卸载等承包单价预计该项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15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因井巷公司中标中晨工贸的中方县杨福田辉绿岩矿试采项目土石方剥离工程项目产生,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中晨工贸没有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开展的关联交易事项价格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因湖南省怀化井巷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关联方工程项目产生,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和关联人均在审议过程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关联人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此外,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开展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 独立董事对开展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6. 《怀化市中方县杨福田辉绿岩矿试采项目土石方剥离工程合同》。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5 日
─────────────────────────────────────
【】湖南黄金(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17-26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情况
1.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02,039,47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6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08*****875
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5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6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279 号金源大酒店 C 座 16 楼
咨询联系人:王文松
咨询/传真电话: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黄金(7年第一季度报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启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湛飞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湛飞清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1,380,111,481.33
1,355,515,656.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6,811,262.94
-6,612,900.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元)
68,358,490.22
6,408,772.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5,339,299.81
-54,525,076.7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总资产(元)
6,469,429,283.00
6,489,426,552.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4,387,355,355.41
4,319,172,132.1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810,740.0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816,562.8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717,399.79
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90,829.83
减:所得税影响额
155,233.9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547,227.28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件的股份数量
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79,740,966
135,596,036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
43,859,649
43,859,64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
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9,000,03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001,1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
源金银珠宝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
14,386,857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杰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
11,224,23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
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
泰柏瑞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安信基金-农业银行-华宝信托
-安心投资【6】号集合资金信托 其他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4,144,930 人民币普通股
344,144,93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9,000,035 人民币普通股
29,000,03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001,100 人民币普通股
25,001,1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金银珠宝主题精选灵活配置
14,386,857 人民币普通股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386,857
深圳杰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1,224,236 人民币普通股
11,224,23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8,199,837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7,406,093 人民币普通股
5,207,864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5,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16,556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发起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人;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
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股东梁建业通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
担保证券账户持股 5,188,264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是√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52,673,500.00元,减幅99.66%,主要是公司持有的期货合约减少所致。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93,638,339.79元,增幅98.76%,主要是待结算的预付客户购货款增加所致。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33,937,823.87元,增幅65.68%,主要是支付的期货套保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4.工程物资较年初增加3,075,492.08元,增幅262.25%,主要是本期工程物资增加所致。
5.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84,006,126.00元,增幅106.75%,主要是短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6.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115,213,115.66元,减幅42.63%,主要是因本期支付的供应商货款多于本期计入的应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7.预收款项较年初减少21,432,680.86元,减幅42.63%,主要是预收货款减少所致。8.应付利息较年初增加10,715,946.99元,增幅95.31%,主要是债券利息计提所致。
9.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5,947,996.42元,增幅142.09%,主要是资源税等税金增加所致。
10.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5,548,740.84元,增幅763.60%,主要是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880,516.29元,减幅486.35%,主要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减少所致。
1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20,856,900.25元,增幅114.44%,主要是期货套保业务的收益增加所致。13.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581,623.25元,减幅35.63%,主要是政府补助收入减少所致。
1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955,882.69元,增幅1,644.60%,主要是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增加所致。
15.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934,461.04元,增幅129.47%,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日,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与长沙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面积为49,155.81平方米,宗地位于映霞路以南、华夏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北,宗地的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期为50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3,830万元。本次受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将用于100t黄金精炼深加工、加工贸易项目建设。
2.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800万元设立全资孙公司湖南昌安井巷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LG4QFX9,公司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黄金洞乡黄金洞矿管辖区,注册资本800万元整,成立日期日,经营范围:井巷工程施工承包,矿山工程设计与咨询,井巷、地矿、矿山设备安装,选矿、钻探施工、固体矿产勘查、地质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 2017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2016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主要产品黄金、锑制品及钨制品销售价格同比增长。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初始投资成
本期公允价
计入权益的累计
报告期内售
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金融衍生工具
52,854,000.00
180,500.00
52,854,000.00
180,500.00 自筹
1,101,316.65
1,101,316.65 自筹
53,955,316.65
180,500.00
52,854,000.00
1,281,816.65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接待对象类型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17 年 03 月 16 日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
年 3 月 16 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
307,820,166.74
298,049,519.02
结算备付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80,500.00
52,854,000.00
衍生金融资产
136,287,446.95
164,000,457.22
168,718,715.43
178,846,001.07
188,447,746.01
94,809,406.22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85,609,754.74
51,671,930.8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48,849,859.37
609,242,056.65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560,366,946.67
520,536,548.69
流动资产合计
1,896,281,135.91
1,970,009,919.74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101,316.65
1,101,316.65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4,707,676.64
24,840,509.46
投资性房地产
2,227,967,776.60
2,267,499,169.77
557,508,930.26
518,025,307.60
4,248,240.80
1,172,748.72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542,662,280.97
507,802,217.07
61,418,528.91
61,418,528.91
长期待摊费用
1,032,668,060.32
1,018,537,854.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0,865,335.94
119,018,979.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573,148,147.09
4,519,416,632.29
6,469,429,283.00
6,489,426,552.03
流动负债:
162,700,360.00
78,694,234.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313,861,040.00
347,919,085.00
衍生金融负债
155,036,816.04
270,249,931.70
34,145,419.12
55,578,099.9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261,386,695.44
296,654,519.04
45,245,766.80
45,384,584.68
21,959,782.60
11,243,835.61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44,680.31
244,680.31
其他应付款
126,847,201.22
115,229,933.9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121,427,761.53
1,221,198,904.24
非流动负债:
798,036,490.31
797,817,470.84
其中:优先股
长期应付款
37,126,672.61
37,126,672.6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65,423,716.74
66,491,415.37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00,586,879.66
901,435,558.82
2,022,014,641.19
2,122,634,463.06
所有者权益:
1,202,039,474.00
1,202,039,47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1,291,066,583.73
1,291,066,583.73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668,069.67
16,727,047.93
15,475,885.81
263,254,574.47
263,254,574.47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614,275,154.40
1,548,003,683.8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387,355,355.41
4,319,172,132.14
少数股东权益
60,059,286.40
47,619,956.83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47,414,641.81
4,366,792,088.9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469,429,283.00
6,489,426,552.03
法定代表人:黄启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湛飞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湛飞清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流动资产:
13,627,850.90
24,574,533.8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款
1,315,993,864.26
1,294,177,445.79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80,548,606.71
280,549,687.16
流动资产合计
1,610,170,321.87
1,599,301,666.8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598,356,096.04
3,598,356,096.04
投资性房地产
127,723.73
127,062.13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598,483,819.77
3,598,483,158.17
5,208,654,141.64
5,197,784,824.97
流动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职工薪酬
142,261.75
121,724.52
21,743,835.61
11,243,835.61
其他应付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2,068,806.56
11,523,635.93
非流动负债:
798,036,490.31
797,817,470.84
其中:优先股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98,036,490.31
797,817,470.84
820,105,296.87
809,341,106.77
所有者权益:
1,202,039,474.00
1,202,039,47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1,394,103,633.25
1,394,103,633.2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228,728,353.31
228,728,353.31
未分配利润
1,563,677,384.21
1,563,572,257.6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88,548,844.77
4,388,443,718.2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208,654,141.64
5,197,784,824.97
3、合并利润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380,111,481.33
1,355,515,656.91
其中:营业收入
1,380,111,481.33
1,355,515,656.9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311,287,822.13
1,356,942,747.31
其中:营业成本
1,098,795,295.05
1,184,268,303.33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税金及附加
10,133,990.81
4,185,994.39
7,902,223.64
7,117,885.43
179,306,146.02
147,597,675.99
10,328,083.93
14,499,546.33
资产减值损失
4,822,082.68
-726,658.16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047,295.00
833,221.2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2,631,861.97
-18,225,038.2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9,408,226.17
-18,818,907.39
加:营业外收入
1,050,607.83
1,632,231.0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26,000.00
减:营业外支出
3,135,614.84
179,732.1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810,740.0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7,323,219.16
-17,366,408.46
减:所得税费用
2,489,230.62
-8,445,230.4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4,833,988.54
-8,921,178.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6,811,262.94
-6,612,900.09
少数股东损益
-1,977,274.40
-2,308,277.9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60,590.55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660,590.55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660,590.55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
660,590.55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七、综合收益总额
65,494,579.09
-8,921,178.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67,471,853.49
-6,612,900.0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977,274.40
-2,308,277.95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1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黄启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湛飞清
会计机构负责人:湛飞清
4、母公司利润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943,396.23
6,603,773.61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
1,325,762.05
1,784,602.04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121,920.28
资产减值损失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372,054.7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5,126.57
4,772,856.68
加:营业外收入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05,126.57
4,772,856.68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5,126.57
4,772,856.6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六、综合收益总额
105,126.57
4,772,856.68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36,827,645.78
1,383,738,274.46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7,162,022.55
91,070,004.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3,996,341.97
1,474,808,279.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54,605,923.50
1,096,751,549.9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216,479,880.27
209,190,424.7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3,543,165.72
40,253,073.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134,028,072.67
183,138,308.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38,657,042.16
1,529,333,356.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5,339,299.81
-54,525,076.7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72,054.7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57,25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379,099.79
275,190.9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92,173,034.49
40,750,844.98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173,034.49
40,750,844.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793,934.70
-40,475,654.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5,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87,176,743.15
358,357,787.18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78,138,103.90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80,314,847.05
358,357,787.1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03,206,867.15
250,138,506.2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3,762,969.03
3,693,513.9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87,069,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4,038,836.18
253,832,020.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276,010.87
104,525,767.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821,375.98
9,525,036.2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6,742,000.98
181,855,223.7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06,563,376.96
191,380,259.92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00,000.00
3,000,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50,427,005.74
21,705,824.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1,427,005.74
24,705,824.4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
946,474.73
1,123,678.83
支付的各项税费
627,904.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61,747,619.89
31,093,267.1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2,737,196.47
32,844,850.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10,190.73
-8,139,025.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7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72,054.79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372,054.7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7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
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0,008,547.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3,507.78
-55,929.1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537,694.4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537,694.4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62,305.5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946,682.95
267,350.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574,533.85
2,752,203.2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3,627,850.90
3,019,553.96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启富
2017 年 4 月 25 日
─────────────────────────────────────
【】湖南黄金(00215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
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黄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的要求,对湖南黄金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日;
二、培训地点: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279号金源大酒店16楼会议室;
三、参加培训人员: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现场培训后,本保荐机构提请因故未参加培训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本次培训讲义,并建议如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与保荐机构沟通。
四、培训内容:
1、关联交易及关联往来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及案例;
2、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及案例;
3、内幕交易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议及案例。
五、上市公司配合情况及培训效果:
在本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湖南黄金给予了积极配合。通过本次培训,湖南黄金参与人员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内幕交易等问题有了进一步认识,同时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案例有所了解,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黄金(002155)关于相关媒体报道的说明(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17-25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媒体报道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证券日报刊登了题为《湖南黄金旗下矿山安全隐患四伏 瞒报事故涉嫌信披违规》的报道,中国经济网刊登了题为《湖南黄金集团半年 5 起安全事故两矿山事故后仍松懈》的报道,部分媒体也进行了转载。针对报道所涉内容,公司特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重大安全事故事项
媒体报道:“公司曾涉重大安全事故”。
说明:公司上市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二、关于瞒报安全事故、信披只字未提事项
媒体报道:“2015 年 4 月份,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新建 500T/D 选矿厂工程(以下简称“新选矿厂”)在进行塔吊拆卸作业过程中,发生塔吊坍塌事故,致 3 人死亡,1 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44 万元。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事故直接原因系无证作业人员违章操作致使塔吊失衡发生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对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中提及,建议对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曾庆彬由市安监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由公司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建议对分管新改扩建工程的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欧阳景权由公司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然而,这起 3 死 1 伤的较大安全事故并未及时披露,且在湖南黄金 2015 年年报中也只字未提,在年报中处罚及整改情况一栏公司也以不适用敷衍了之。”说明:该事故发生后,公司按照规定及时上报了事故情况。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的《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425”较大塔吊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湖南恒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该事故负主体责任,安化渣滓溪负有监督不到位责任,安化渣滓溪已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对该事故进行了处理和整改。安化渣滓溪不是该事故的主体责任单位,该事故未对安化渣滓溪和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风险和损失,所以公司未披露该事项。
三、关于两子公司被安监局点名整改事项
媒体报道:“据湖南省安监局通报,3 月 29 日至 3 月 31 日,省安监局对益阳市非煤矿山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随机抽查了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含尾矿库)、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并对湖南黄金旗下两矿山暴露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提出点名整改,要求在 1 个月内将有关行政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报备。
在督查中发现地下矿山风险管控不到位,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仍然较大。如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公司 110-80 中段通风上山为人员上下主要通道,未设置梯子或踏步,安全条件不达标;箕斗井 80 中段车场未设躲避硐室;监控室人员定位系统失效,只能显示部分下井人员等。
另外,尾矿库安全管理需加强。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老尾矿库早已达到设计标高,石板冲尾矿库建设试运行期限已过,但未组织工程验收。”说明:本次督导为省安监部门的例行检查,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化渣滓溪”)和湖南安化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安钨业”)正在按照本次检查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截至本公告日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安化渣滓溪:1.老尾矿库未履行闭库“三同时”手续;
整改情况:老尾矿库已完成了闭库设计、外部专家安全预评价和安全设施设计,相关闭库资料已报省安监局。
2.石板冲尾矿库建设试运行期限已过,未组织工程验收。
整改情况:石板冲尾矿库已完成工程验收和验收评价报告,因库内滑坡治理影响了验收进度。目前,滑坡治理已完成,相关资料已报省安监局。
湘安钨业:1.110-80 中段通风上山为人员上下主要通道,未设置梯子或踏步,安全条件不达标;整改情况:该中段通风上山已完成设置踏步和扶手。
2.箕斗井 80 中段车场未设躲避硐室;整改情况:该箕斗井 80 中段车场躲避硐室已设置到位。
3.80 中段、110 中段溜矿井防护措施不到位,警示标志不全;整改情况:80 中段、110 中段溜矿井防护措施已到位,并安装了警示标志。
4.110 及以上中段电机车无受电弓、顶棚装置;整改情况:已按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按进度进行整改。
5.监控室人员定位系统失效,只能显示部分下井人员。
整改情况:定位系统安装厂家已来现场整改到位,现在定位系统正常。公司衷心感谢相关媒体和投资者对公司的关注和监督,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加强与媒体和投资者的沟通,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为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5 日
─────────────────────────────────────
【】湖南黄金(00215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155
证券简称:湖南黄金
公告编号:临 2017-24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到期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具体内容详见2016
日 刊 载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70)。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2016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浦发银行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购买了浦发银行“财富班车 3 号”理财产品,投资期限:
201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7 年 1 月 10 日,产品收益率:2.45%/年。
2016 年 10 月 11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浦发银行公司理财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购买了浦发银行“财富班车 4 号”理财产品,投资期限:
2016 年 10 月 12 日至 2017 年 4 月 10 日,产品收益率:2.5%/年。
2016 年 10 月 10 日,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丰支行(以下简称“长沙银行华丰支行”)签订《长沙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 亿元购买了“长沙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 2016 年 001 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2016 年 10 月 10 日至 2017 年 4 月 10 日,产品收益率:2.9%/年。
2017 年 1 月 19 日,公司与浦发银行长沙分行签订《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产品合同(保证收益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万元购买了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2 期”理财产品,投资期限:2017 年 1 月 20 日至 2017 年 4 月 20 日,产品预期收益率:3.6%/年。
2017 年 1 月 22 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中信银行理财产品总协议(适用于机构客户)》、《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 35 天理财产品说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购买了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 35 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投资期限:2017 年 1 月 23 日至 2017 年 2月 26 日,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3.65%/年。
2017 年 3 月 17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 万元在光大银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投资期限:2017 年 3 月 17日至 2017 年 6 月 17 日,到期支取利率:3.85%/年。
2017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合同》(编号:8),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3,000 万元在光大银行开展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业务,投资期限:2017 年 4 月 13 日至 2017 年 7 月 13 日,到期支取利率:4.0%/年。
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10 月 13 日、2017 年 1 月 24 日、2017 年 3 月 18 日、2017 年 4 月 14日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72)、《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18)、《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17-21)。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一)已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浦发银行长沙分行购买的“财富班车 3号”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1 月 10 日到期,取得理财收益 303,521.46 元。该笔理财产品已收回。
公司使用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中信银行长沙分行购买的“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周期 35 天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2 月 26 日到期,取得理财收益 69,800 元。该笔理财产品已收回。
公司使用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浦发银行长沙分行购买的“财富班车 4号”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到期,取得理财收益 617,327 元。该笔理财产品已收回。
公司使用 1.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在长沙银行华丰支行购买的“长沙银行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 2016 年 001 期”理财产品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到期,取得理财收益 2,613,500 元。该笔理财产品已收回。
(二)本次到期收回的理财产品
公司使用 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浦发银行购买的“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 JG902 期”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到期,取得理财收益 269,800 元。
截至本公告日,该笔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 30,269,800 元已全部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 12 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 12 个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 2.5 亿元。
特此公告。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24 日
─────────────────────────────────────
【】湖南黄金(6年年度审计报告(更新后)(详情请见公告全文)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天职业字[ 号
2016 年度财务报表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天职业字[ 号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黄金”)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湖南黄金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湖南黄金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湖南黄金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财务状况、2016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七年三月十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设立、发展概况
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黄金”或“本公司”或“公司”)于 2006 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湘国资产权函[号”文批准,由湖南金鑫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黄金集团”)、湖南西部矿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土地资本经营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湖南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土生鑫矿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上海麟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杰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杰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清华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清源德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及深圳市中信联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以发起设立方式将原湖南辰州矿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 2006 年 6 月 1 日,注册地址及总部办公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金源大酒店 16 楼。
本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为 24,000 万股,以原湖南辰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5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扣除分红派息)按 1:0. 比例折股后作为出资;2006 年 12 月,根据本公司 2006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湘国资产权函[ 号”文批准,湖南黄金集团以其所持有湖南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的股权权益为对价,认购本公司增发的股份 5,300 万股,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29,30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 号”文批准,本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1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800 万股,并于 2007 年 8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股本总额为 39,100 万股。
根据本公司 2008 年 6 月 5 日《2007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 2007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5,640 万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08 年 6 月 17 日,变更后股本总额为 54,740 万股。
根据本公司 2012 年 4 月 18 日《2011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 2011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1,896 万元,转增基准日期为2012 年 6 月 5 日,变更后股本总额为 76,636 万股。
根据本公司 2013 年 4 月 25 日《2012 年度股东大会关于 2012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2,990.80 万元,转增基准日期为 2013 年 5 月 20 日,变更后股本总额为 99,626.80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文《关于核准湖南辰州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南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湖南黄金向湖南黄金集团非公开发行 13,559.60 万股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37 元,湖南黄金集团以其所持有的湖南黄金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金洞”)100%的股权认购。
湖南黄金根据上述规定申请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13,559.60 万元,变更后湖南黄金的股本总额为 113,186.40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744 万股新股。2016 年 10 月 18 日,湖南黄金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70,175,438 股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1.40 元,湖南黄金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通过《章程修正案》,公司注册资本修订为 1,202,039,474 元,并于 2016 年 12 月 15 日完成工商变更。
日,本公司总股本为
1,202,039,474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205,882,201.00 股,占股本总额的 17.13%,无限售条件股份 996,157,273.00 股,占股本总额的82.87%。
控股股东:湖南黄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 39.91%,持股比例本期末较上期末减少2.48%。
实际控制人: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湖南黄金集团的股权比例为 76.74%。
本公司属有色金属矿山及冶炼行业,经营范围:在许可证核定项目内从事黄金、锑、钨的勘探、开采、选冶;金锭、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的生产、销售;工程测量,控制地形、矿山测量;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自有资产对矿山企业、高新技术项目和企业投资,自有资产管理;管理、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黄启富先生。
(二)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本公司本期新增三级子公司 1 家为湖南黄金珠宝实业有限公司;处置三级子公司 1 家为隆化县鑫峰矿业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动” 、“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管理层已评价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表参照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以下简称“第
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二)会计期间和经营周期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四)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本公司采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本公司报告期内无计量属性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
(五)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余额。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余额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本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
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十四)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三“(十四)长期股权投资”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七)合营安排
1、合营安排的认定和分类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具有下列特征:1)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2)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制。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合营安排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2)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八)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十)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但下列情况除外:(1)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2)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对金融负债进行后续计量,但下列情况除外:(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2)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量;(3)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积摊销额后的余额。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2)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4、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5、金融资产的减值测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确认其减值损失,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6、本期无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十一)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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