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商品房墙面歪了2厘米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墙面松落,但监理同意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方案]房地产建设竣工验收方案
房地产建设竣工验收方案
房地产建设竣工验收方案(一):房地产工程验收规定
房地产工程验收规定
任何施工部位验收,必须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施工单位没有申请验收,工程部有权拒绝承认该部位己完成工程量,一切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工程部不负任何责任。
一、 验收分类:
一般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施工单位必须同时向监理工程师和现场工程师申请验收。现场工程师有需要可通知质量工程师和主管工程师协助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
施工单位必须同时向监理工程师和现场工程师申请验收。现场工程师通知质量工程师和主管工程师到场。
施工过程中,视隐蔽工程的重要程度实行不同的旁站制度。
1、 一般工程(如标准层楼板砼施工)由现场工程师统筹安排
甲方或监理旁站。
2、 工程的重要部位(如电梯基坑)由现场工程师或质量工程
师 监理工程师旁站。
重点施工部位验收
施工单位必须同时向监理工程师和现场工程师申请验收。另甲方公司相关领导由甲方负责通知;设计、质监等相关部门由乙方通知。
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主导,并由施工单位通知各相关单位。一般
情况下工程部全体人员必须参加,并配合好验收工作。
二、 若现场工程师其他原因,无法到场验收。应委托其他同事验收。 委托顺序如下: 现场工程师质量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三、 须施工旁站情形:
无法计量。
施工单位必须同时向监理工程师和现场工程师申请确认施工。施工单位直接通知预算部,由预算部负责旁站。
需要过程验收和无法保障质量
施工单位必须同时向监理工程师和现场工程师申请验收。旁站按“一、验收分类:第二项”执行。
施工过程中会对其他工程造成破。
施工单位必须同时向监理工程师和现场工程师申请验收。旁站按“一、验收分类:第二项”执行。
四、 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房地产建设竣工验收方案(二):房地产竣工验收及交房全过程汇总
竣工验收全过程
一、验收条件:1、土建、水电工程全部结束;2、各种门、窗、栏杆等安装完毕;3、通正式水、电;4、幕墙、钢结构、中央空调、电梯、消防等工程安装、调试结束;5、雨污水、小区内道路等市政工程结束;6、景观绿化、各类综合管线等配套工程结束。
二、分户验收:
1、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宜参与验收工作;2、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包含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一)室内地面、墙面、顶棚抹灰、门窗工程质量分户验收:1、普通水泥楼地面;2、板块楼地面面层;3、室内墙面;4、室内顶棚;5、门窗:(1)开启(2)配件(3)密封(4)排水(5)进户门质量。
(二)室内空间尺寸、护栏、玻璃质量分户验收:1、室内空间尺寸;2、护栏和扶手的造型、尺寸、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3、玻璃的品种、观感质量。
(三)防水工程、公共部位分户验收:1、外墙防水;2、外窗防水;3、防排水楼地面;4、屋面防水;5、公共部位楼层梯段踏步及楼梯护栏;6、地下室防水、通道;7、其他:烟道、透气孔及通风道。
(四)安装工程分户验收:1、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2、排水管道安装工程;3、室内采暖系统;4、卫生器具;
5、电气工程6、智能建筑。
(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施工单位填写,监理单位审核签字。
(六)到市质监站购买成品合格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盖章后,一份张贴在户内明显处,合格证原件交付时交给业主。
三、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竣工预验收):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
(一)现场实物质量验收:1、验收组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要求,对照验收标准审查施工资料质量,抽查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进行工程观感质量检查。对验收内容做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结论意见,验收组人员签字。如果验收不合格,验收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重新组织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如果验收合格,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相关单位签字盖章。2、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对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条件、组织形式、验收人员资格、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对工程实物质量和工程资料进行监督抽查;如发现有不满足验收条件及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责令改正或要求整改后重新验收,参建方有严重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
定行为和强制性条文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网上公示。当参建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不一致时,由项目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当参建各方对工程验收意见一致且抽查结果达到验收合格要求时,提出明确的验收监督意见并形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二)竣工资料验收:
2.1监理资料:1、监理规划;2、监理实施细则;3、监理月报中的有关质量问题;4、监理会议纪要中的有关质量问题;5、工程开工/复工审批表;6、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7、不合格项目通知;8、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9、工程竣工决算审核意见书;10、工程延期报告及审批;11、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及处理意见;12、合同变更材料;13、工程监理总结报告;14、工程竣工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续)2.2施工资料:
1、土建工程:(1)施工技术准备文件①图纸会审记录(2)施工现场准备①控制网设置资料及相应报验单②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及相应报验单③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及相应报验单(3)地基处理记录及相应报验单①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②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③桩基施工记录④试桩记录(4)工程图纸变更记录①设计会议会审记录②设计变更记录③工程洽商记录(5)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质量证明文件、复试试验报告及相应进场使用报验单①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试验,石材和地砖放射性试验汇总表②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出厂证明文件③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试验、焊条、沥青复试、石材和地砖放射性复试试验报告及相应进场使用报验单④预制构件(钢、砼)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及相应进场使用报验单(6)①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②土壤(素土、灰土)击实试验报告③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④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⑤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⑥商品砼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⑦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⑧土壤、砂浆、混凝土、钢筋连接、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汇总表(7)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应报验单①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②钢结构工程③防水工程④高程控制(8)施工记录及相应报验单①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②沉降观测记录③结构吊装记录④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⑤工程竣工测量⑥新型建筑材料⑦施工新技术(9)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相应报验单(1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11)工程质量检验记录①基础、主体工程质量验收记录②幕墙工程验收记录③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2、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
(1)图纸变更记录①图纸会审②设计变更③工程洽商(2)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及相应报验单①设备、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保证书②设备安装记录③设备试运行记录④设备明细表(3)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应报验单(4)施工试验记录及相应报验单①电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综合布线、有线电视末端等测试记录②楼宇自控、监视、安装、视听、电话等系统调试记录③变配电设备安装、检查、通电、满负荷测试记录④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管道强度、严密性、灌水、通水、吹洗、漏风、试压、通球、阀门等试验记录⑤电气照明、动力、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系统调试、试运行记录⑥电梯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空载、半载、满载、超载试运行记录;平衡、运速、噪声调整试验(5)质量事故处理记录(6)工程质量检验记录①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3、竣工验收文件:(1)工程竣工总结①工程概况表②工程竣工总结(2)竣工验收记录①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②竣工验收证明书③竣工验收报告④竣工验收备案表(包括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⑤工程质量保修书
4、室外工程:(1)室外安装(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讯、电力、照明、电视、消防等)施工文件(含报验单)(2)室外建筑环境(建筑小品、水景、道路、园林绿化等)
2.3竣工图:
1、综合竣工图:(1)综合图①总平面布置图(包括建筑、建筑小品、水景、道路、绿化等)②竖向布置图③室外给水、排水、热力、燃气等管网综合图④电气(包括电力、电讯、电视系统等)综合图⑤设计总说明书(2)室外专业图①室外给水②室外雨水③室外污水④室外热力⑤室外燃气⑥室外电讯⑦室外电力⑧室外电视⑨室外建筑小品⑩室外消防11室外照明12室外水景13室外道路14室外绿化
2、室外专业图:(1)建筑竣工图(2)结构竣工图(3)装修(装饰)工程竣工图(4)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竣工图(5)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竣工图(6)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竣工图(7)燃气工程竣工图
2.4其他资料(详细内容待整理):1、桩基竣工验收资料;2、幕墙竣工验收资料;3、钢结构竣工验收资料;4、中央空调竣工验收资料;5、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等。
电梯资料:
1、升降梯随机图纸;2、电梯安装过程质量检测记录表(复印件);3、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4、 产品出厂合格证;5、电梯安装合格证明书;6、用户服务手册(使用指南);7、电梯安装检验报告;8、特种设备(普查)注册登记表;9、安全检验合格铭牌(复印件);10、电梯开箱检查记录;11、电梯安装监督检验报告;12、特种设备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以上资料每台电梯一份
13、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当场行政许可决定书;14、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15、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以上资料一份
1、电梯启动钥匙;2、厅门三角钥匙;3、机房轿箱内控制面板钥匙;以上每台电梯一把
4、机房标签(上下行、警示牌);5、机房松闸工具(扳手、飞轮或手柄)存电梯机房内
房地产建设竣工验收方案(三):甲方工程竣工验收方法
房地产甲方代表常用资料(十八):工程竣工验收会议表决意见
一.工程概况
单体建筑面积
合计建筑面积
基本结构形式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建筑物安全等级
抗震设防烈度
建筑物场地土类型
地基基础等级
二.评估依据
1.某设计院提供该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
2.《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筑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标准》;
4.施工合同。
三.工程质量的控制
该工程质量的控制由本公司全权委托某监理公司对现场工程质量,从原材料的采购,质量检查,检测和现场施工质量进行全方位监理。
四.工程施工过程情况(简述)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年 月 日基础验收,年 月 日主体验收,年 月日竣工验收。
施工过程中采取监理工程师巡视,平衡检查,旁站等检查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工程所用材料采取材质证明备案,现场取样送检的方法,保证了工程材料的质量,现场搅拌的砼、砂浆,严格按试验结论配比称量,并严格按规范要求养护。
五.综合结论
该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及施工合同内容施工完毕,符合国家现行法规和设计要求,根据施工合同自评报告和监理单位评价意见,我们认为该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验收。
房地产甲方代表常用资料(十七):物业验收及移交规程
为了规范工程竣工后及业主入伙前的成品保护,保证业主约定范围内的工程合格移交。
二.适用范围
工程部和接受本公司物业的公司或其他物业管理部门。
1.工程部对本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工程完整性和完好性全面负责。
2.接管本公司物业的公司或其他部门,对所接受的物业的完整性和完好性全面负责。
四.工作流程
1.工程部必须按照公司的统一计划,在工程竣工备案后三个月向接管部门移交。
2.房屋竣工时必须交出备案证复印件,区域管网及公用电气设施设备必须交出竣工图一份。
3.所有移交项目必须由双方进行实物验收,验收过程中缺陷由工程部限期整改,接管后由接管部门再次验收。
4.房屋验收按缺陷登记表分户验收,单栋缺陷登记数大于总项目数20﹪的不予验收。
5.非工程合同约定的改善内容不在验收之列,验收合格后双方必须在交接单上签字。
6.验收交接之日起接管部门对所接管的项目完好性负责。
房地产甲方代表常用资料(十六):竣工验收规程
确定工程如期验收,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开发建设的工程项目验收。
1.工程部项目责任人负责组织预验收、竣工验收,主持预验收,审核竣工资料,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参加预验收、竣工验收。
2.工程部部长出席预验收、竣工验收,代表公司发言。
1.验收依据:国家有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
2.单位工程验收分两次: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①工程临近完工,工程部项目责任人与施工单位总负责人协商,确定计划预验收日期。
②工程部项目责任人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预验收日期十天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按照《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处理.并按照《城市建设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内容(建设工程部分)》整理好竣工资料。
③工程部项目责任人督促施工单位在计划预验收5天前填报《竣工验收(预验)申请表》,工程部项目责任人在收到《竣工验收(预验)申请表》两天内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发现问题按照《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处理。检查竣工资料按照《城市建设档案文件材料归档内容(建设工程部分)》进行。工程部项目责任人根据检查结果在《竣工验收(预验)申请表》上签字,发送施工单位。
④工程部项目责任人在计划预验收3天前联系质监站确定预验收日期,并联系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预验收。
⑤工程部项目责任人主持预验收,介绍工程现场质量、进度等情况。
⑥预验收检查后,各与会单位有关人员提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
⑦工程部项目责任人两天内汇总记录,问题处理按照《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进行。
⑧监理单位负责落实、逐个整改预收发现的问题。
⑨工程部项目责任人根据预验收情况竣工资料检查情况进行评定,填写《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表》、《单位工程质量最后评定表》。
3.竣工验收
①工程部项目责任人根据预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处理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上报《竣工验收申请表》。
②工程部项目责任人与施工单位总负责人协商,确定竣工验收日期,并提前3天联系质监站、设计院、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组织竣工验收。
房地产甲方代表常用资料(十五):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只要是指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验收是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检,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定。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房地产建设竣工验收方案】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有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房地产甲方代表常用资料(十四):工程完工清场和质保期内保修工作的规定
为确保工程完工后得到保修,特制订本规定,凡属参与东风阳光城建设的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1.各施工单位在所承建的工程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开工前业主提交的场地平面范围和标高交业主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剩余工程量,三天内处理完毕。逾期不能完成的,业主自行组织清理,按实际清理工程量的百分之110%计价后从施工单位尾款中扣除。
2.工程完工后必须按分户移交方法检验办理交接检验,房屋交
接前成品保护由施工单位负责,分户交接签证后成品保护由业主负责。
3.房屋交付后,业主在使用过程中质量问题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效执行,为保证维修的及时性,现就质量问题急缓÷大小做出下述规定:
(1)各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离场前必须留有维修电话,工程质量问题在价款100元以内的保修,36小时内施工单位必须有维修人员到场处理。若电话联系不上,或超过36小时无人到场,业主可自行组织修缮,修缮后按用户实际工程签证的110%计算费用,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从质保金中支付。
(2)工程质量问题价款超过100元的保修,施工单位48小时内必须有工作人员到场协商处理,若电话联系不上或逾期无人到场协商的,业主自行提出返修方案及工程价款,及时组织返修并书面告知施工单位直接从质保金中扣除。
(3)凡属业主自行组织修缮的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登记签证、手续齐全,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告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存
在异议可根据本规定和相关合同法规协调解决或由武汉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仲裁。
4.本规定自施工单位进场发放登记签证有效,不另行组织双方签证。
房地产甲方代表常用资料(十三):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
一.为了规范工程管理,对质量问题(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工程质量问题(事故)的分类:
1.质量问题的分类
1)一般质量问题:
不影响建筑物的近期使用,也不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刚度及完整性,但却影响美观或耐久性。
2)较严重质量问题:
不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却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或使结构的使用功能下降,有时还会使人有不舒适和不安全感。
3)严重质量问题:
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或使用安全。
2.质量事故分类:
1)一般质量事故:
由于勘察、设计、施工过失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伍仟元以上(含伍仟元)、十万元以下的。严重质量问题大面积出现或建筑物倾斜超过设计和规范允许值造成建筑结构临近破坏或局部破坏,损失在十万元以下的,也可当作一般质量事故来处理。
2)重大质量事故:
其分类按建设部3号部长令的规定分类。
三.质量问题(事故)上报处理程序:
1.一般质量问题:
由责任监理工程师填发监理记录,监督责任方处理并检查验收。
2.较严重质量问题:
1)责任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书,并报总监工程师。若需审查整改方案,应在整改通知中注明。
2)责任监理工程师收到责任方报来的整改完成报告书后,应及时检查验收。
3.严重质量问题:
1)责任监理工程师签发整改通知书,并及时报总监工程师,经总监工程师同意发局部暂停施工通知。
2)责任监理工程师收到有关方的调查处理方案后,立即初审上报工程部。调查处理方案必须经监理方总监代表及设计部门审核认可。
3)调查处理方案经设计部门审核签字后报告工程部及监理单位总监代表。
4)工程部和总监代表分别签署责任追究意见后,由总监代表签发复工通知书。
4.质量事故:
1)责任监理工程师责成参建有关方填写并上报工程质量事故报表。
2)责任监理工程师立即报工程部,工程部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大小等因素决定调查处理程序。一般情况下组织本公司技术部及设计单位现场分析事故情况,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部门签字认可后,责任方无偿组织施工。
3)经调查若属于重大质量事故的,必须立即报告行政主管部门(当地工程质量监督站),由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论证,提出处理意见,报请设计部门修改设计。
4)专家论证意见和修改设计完成后,由总监代表签发复工通知书。
房地产甲方代表常用资料(十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
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切实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特制订本规定,凡属参加东风阳光城建设的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各参与承监的监理单位均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本规定。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业主提供的平面图在指定区域内详细规划和合理布置现场办公、地材堆场、加工制作区域,并绘图公布于醒目位置,现场实物应与规划相符。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围护墙或栅栏高度不低于2m,入口处应美观大方,严禁乱张乱贴。
3.施工现场道路保持畅通,道路必须平整硬化,满足载重卡车通行,并保持日常整洁。
4.工程施工至二层(含二层)时必须采用2000目密网封闭作业,脚手架搭设必须复核规范要求,提升设备必须经安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排水畅通,施工污水应通过简易沉淀池后方可进入小区排水系统。出入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出入。
6.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分类堆放,并有醒目标识,严禁混堆乱放。
7.现场临时办公环境应美观大方,设施整洁,卫生设施齐全,禁止使用干厕,严禁现场搭建施工住房。
8.施工现场必须有醒目的标牌标识工程规模,工程造价,开(竣)工日期,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安全员和质检员。
9.严格执行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确保施工安全,争做文明样板工地。
10.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规定,违者按违规处罚。
本规定由工程部统一解释。
房地产甲方代表常用资料(十一):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1.各施工单位应当认真贯彻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设置专职质检员,建立质量责任制,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对各自施工工程范围的施工质量负责。
2.施工单位应按照新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系列规范的标准,控制工程质量,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3.业主要求总承包单位按照本工程的总体质量目标参与全部工程质量管理,总承包单位应按照总体质量目标,针对充分满足使用功能、设计效果和观感质量,全面提高工程质量整体水平的目的,提出合理化建议,各分包施工单位应给予配合执行。
总承包单位配合监理单位加强施工单位自身质量管理能力,充分强化和调动各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和积极性,实现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4.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标准,每周至少定期一次由监理组织,业主、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责任人参加质量检查,对各施工单位本周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对不合格工程或质量隐患下达整改指令,并将评定结果在监理例会上通报。
5.各分包施工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质检员的各项口头或书面的整改要求,对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应报业主和监理,经批准后可采取强制措施。
6.各分包单位必须编制分项工程作业设计或施工方案,由总包单位报业主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方案必须符合工程总体质量目标要求。
7.各分项分部工程所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设计和相关合同文件要求,材料进场时,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有效质量证明文件,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材料,必须有施工单位和监理方见证取样,并送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验。
8.对施工单位私自更换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品牌或自行更换具有同样效能的材料的行为,一经发现监理单位将给予严厉处罚,并对已施工的部位予以返工处理。
9.施工过程中的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责任人对分项工程的工序节点和成品验收,验收时必须先向监理报验,并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送报验材料。
10.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质量可追溯的依据,各单位应该与工程同步,及时有效的整理,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具体,手续完备,真实、准确、可靠。
工程资料的填写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01和《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的规定整理填写。
11.工程竣工时,各施工单位必须交业主四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音像资料),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晰,有关签字完整有效。
房地产甲方代表常用资料(十):驻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
驻地监理工作考核细则
房地产建设竣工验收方案(四):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
房地产开发至竣工流程、工作内容(完整版)
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
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
1)选址定点;
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
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
4)规划报建图审查;
5)施工报建;
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
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
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1、以下证明材料: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
(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
(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15天,一般在7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
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
一、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程序
(一)承办部门: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竞买申请书;2、竞买保证金凭证;3、交验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并提供复印件;
4、竞买人属单位的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交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5、竞买人属个人的应交验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委托书,交验被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委托书应列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工作程序:
1、通过招标、挂牌、拍卖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出让合同;
2、交纳土地出让金、交付土地、进入登记、发证程序。
(四)收费项目:土地出让金。
(五)收费标准:评估后研究确定。
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用地规划审批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选址申请报告;2、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3、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提交资格审验证明;4、选址位置1:500现状图;5、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档案室和具体办事人员提供)
(三)工作程序:
1、填写《建设用地选址定位表》;2、向建委用地规划科提出《建设用地用途申请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用地面积、用途意向;3、提供资金证明。
三、建筑设计详规图审批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用地规划审批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加盖设计单位公章的建筑设计详规图6套。
(三)工作程序:
1.将6份建筑设计详规图呈送市建委用地规划审批科;
2.经审合格后,加盖审批章。返回报批单位3套。
四、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程序
(一)承办部门:开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投资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立项申请报告;2、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3、总平面规划图;
4、投资计划(资金来源及银行证明)。
五、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一)承办部门:市产权产籍监理处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用地申请;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发改委立项文件;4、宗地图;
5、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详规图(平面布置图);
六、文物勘探
(一)承办部门:市文物管理局、文物工作队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2.立项批复文件;3.详细规划平面图。
(三)工作程序:
1.经文物队现场查勘后签订合同:予付30%费用;2.勘探结束后缴纳全部费用;
3.由文物工作队出示文物勘探证明,到行政大厅文管局窗口在《建设工程规划申请(审批)表》上盖章。
(四)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建筑基底面积,每一百平方米6个孔,每孔237元。
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一)承办部门:市环保局开发科、环境科研设计所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建设工程立项批复报告;2、详细规划平面图;3、可行性研究报告;
4、文物部门的批复文件;5、设计文本。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行政服务大厅环保窗口,领取《承诺书》;
2、市环保局组织有关部门审查资料,现场勘察,组织专家编制《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3、缴纳环评费用,凭《承诺书》领取《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八、办理地质勘探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负责地质勘探合同及布孔工作图审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地质勘探单位实施。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立项批复报告;3、详细规划平面图。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批准,办理《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核准通知书》;
2、由承接地质勘察单位实地勘察后签订《地质勘察合同》,绘制布孔工作图。
九、施工图审查: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立项批复报告;2、详细规划平面图;3、地质勘探报告(原件)。
(三)工作程序:
1、向市建委勘察设计科呈报上述申报资料;
2、确定施工图设计单位,办理《承接勘察设计业务核准通知书》(委托书);
3、和施工图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并报市建委勘察设计审批科审批盖章;缴纳设计定金(总额的20%);
4、设计单位出一套施工图报勘察设计审批科审查。勘察设计科审查后出《施工图审查意见书》返回设计单位,按照《意见书》修改施工图;
5、将修改后的施工图三套再报送勘察设计审批科审查合格后加盖审批章;
6、缴纳图纸审查费用后,领取二套加盖审批章的施工图及《设计文件批准书》。
(四)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施工图审查费:工程总造价2。
十、消防审查施工图纸
(一)承办部门:市消防支队建审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2、建设工程立项批复;3、详细规划平面图及建筑总平面图;
4、经审查工程施工图装订成册(壹套)。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消防窗口,领取《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市消队支队建审科审查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并现场勘察;
3、审查合格后发放《建筑工程消队设计审核意见书》;
4、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建委发的《开封市建设工程申请(审批)表》上盖章。
十一、办理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招标办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2、建设工程立项报告;3、建设工程招标申请(审批)表;4、规划用地许可证;
5、市建委批准详规图;6、经市建委审查过的施工图纸;7、资金证明(银行出具原件);8、法人资格证明材料;9、法人委托书;10、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证明;11、房地产开发公司营业执照;12、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1、施工招标代理费;2、监理招标代理费;3、交易费;4、造价咨询服务费。(收费标准,祥见附表);5、建筑工程劳保统筹金。
十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工程规划审批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1.申请书;2.委托书;3.市建委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和详规图;4.设计单位出具的建筑总平面图;5.建设项目投资计划;6.土地证;7.审查临街建筑方案;(平、立、剖及效果图);8.工程施工图(平、立、剖各三套)装订成册;9.建设工程申请(审批)表(需盖人防办、消防支队、文物管理局章)。
(三)工作程序:
1.将上述申报资料呈送市行政服务大厅建委窗口领取《承诺书》;
2.报建委审批科审查;
3.科室审查后,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
4.工程竣工后,由规划院测量小区竣工图,经审批科人员现场验收合格后,换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四)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内每平方米30元,城外每平方米20元;
2.墙改基金:每平方米7元(凭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决算以及购进新型墙体材料原始凭证等资料,经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核实无误后,实行多退少补);
3.档案技术服务费:工程总造价2(城建档案馆收)。
十三、办理定位放线
(一)承办部门:市规划院测量队
(二)所需申报资料:
1、建委规划科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图(注明坐标);
2、建委规划科批准的详规图。
十四、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一)承办部门:市建委建筑工程管理科
(二)所需申报资料:
房地产建设竣工验收方案(五):2016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深圳市**区**路的“****”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房地产建设竣工验收方案】1、本协议中由甲、乙方双方合作开发的项目位于:深圳市**区**路,项目暂定名为:****(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用地面积为:3723.46平方米,签约时土地用途为:工业住宅混合用地(本项目合作开发过程中进行土地用途的变更),宗地号为:*********号,签约时使用权人为: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详见宗地图、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
2、本项目是通过对位于**区**路的********号地块(以下称“本项目所在地块”)合作开发,建成一个大型商、住两用楼,并在销售获利后双方按比例分配收益,实现甲乙双方互惠共赢;
3、本项目计划开发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商用面积*******平方米),地下****层(面积****平方米),上述面积若因政府规划审批等原因导致变动,应以规划审批的实际面积为准;
二、合作模式:
1、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万元,全部由乙方出资,甲方不再投入资金;
2、在本项目中,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在此基础上乙方一次性期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作为甲方开展上述工作的前期费用;
3、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管理本项目的建设与销售。项目公司的设立方式、公司名称、股权比例、公司章程、人员配备、财务制度及运作机制等,本协议中有约定的,依据该约定;本协议中未约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确定。
三、项目实施:
1、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
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中第二条第2款的资金,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正常进行;
3、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三条第二款的资金后,应与本项目所在地块所有权人(即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洽谈协商,以取得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权的形式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的地块;
4、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负责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予以协助;
5、在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乙方负责出资人民币******万元成立项目公司,并保证设立后的项目公司的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符合动作本项目。项目公司设立后,由乙公司暂时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公司的全部设立手续,设立该项目公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以其拥有的深圳市a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向项目公司出资(以下如没有特别说明,所称项目公司均指甲方出资后的项目公司),甲方出资后,甲方拥有项目公司49%的股权,乙方拥有项目公司51%的股权;
7、甲方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由乙方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
8、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公司章程的内容;
9、对上述第三条第6、7、8、9项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共同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为此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项目公司的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若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会计的,则另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出纳;
11、本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甲乙双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对方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含关联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投标和设计、施工;
12、本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13、项目公司在经营管理本项目过程中的其它事项,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协商后,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做出决定,但不得违反本协议中(包括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已经确定的内容,否则责任方应认定为违约。
四、收益分配:
1、本项目完成后,甲乙按双方各自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即按49:51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获得全部收益的49%,乙方获得全部收益的51%);
2、若本项目中的房产建成后,销售取现暂时困难,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的比例分配房屋作为收益,双方应对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五、其它约定: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2、在本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开工;
3、如果乙方中途出现资金不足或无能力开发,如需要将项目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及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若因上述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一年时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所建物业,并有权与任何第三者另行签订合作开发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能及时取得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全部履行出资义务(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前期费用及乙方在项目公司设立时及设立后的投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出资金额10%的违约金并同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它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中相应条款的,均不用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5、因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指派的法定代表人、双方指派的参加股东会的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财务人员,还包括原在一方工作或由一方招聘,后经指派或自行到项目公司工作的其它工作人员)的行为所导致的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违反,均视为指派该人员的一方的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对补充协议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3、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凡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应签订书面协议;对修改后的协议条款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4、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篇2]
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地:
乙方:xx-x
甲、乙双方就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权,位于xx县xx路地块,xx规字(200x)xx号项目规划要求范围,招标文件(200x)xx号的项目合作开发事宜,经充分、友好的协商,本着互利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作内容
合作项目位于xx县xx路地块,xx规字(200x)xx号项目规划要求范围,招标文件(200x)xx号,占地面积xx亩,经xx县规划局批准,预计建设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的商业、住宅,建筑密度
%,容积率2.33,绿化率
%。其中40000平方米(包括地下部分
平方米)由xx村返还出让金的70%后,建成并装修达到xx的要求无偿返给xx村,并负责办妥相应的产权手续。
二、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需的土地出让金及房屋拆迁费用等相关事宜由甲方负责。乙方筹集项目建设、开发、报建、建筑、管理、营销等全部资金。在乙方投资款项全部到位的情况下,乙方负责该项目的开发经营权、前期策划和运
作。 本合作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归乙方所有,乙方支付甲方利润 万元,分期付款。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合作项目所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等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乙双方确认,乙方可以用甲方的产权、土地进行中小企业融资,但所融到的资金必须用在本合作项目,但不影响项目开发的前提下,必须优先偿还按投资比例多出资本金的乙方本金。
4、本合作项目所有的对外合同,报建、竣工验收等手续的办理均以甲方名义进行。
三、合作管理机构及职责
1、本协议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前期的项目落实工作,由甲方赋予乙方在办理该项目前期工作中的权利,并由甲方出具相关的委托书,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公章等。
2、乙方派员组成“合作开发项目部”,负责建设项目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项目部设总经理一名,由乙方委派。其他工作人员由乙方根据需要委派。
3、项目部下设工程部、财务部。工程部负责人、财务人员、会计、出纳由乙方委派。财务部印鉴与支票由乙方管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4、项目部日常费用的支出由项目部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六、审批手续的办理
本协议签订后,待甲方前期协调妥善后,移交给乙方。甲方
按照乙方的要求予以重新授权和委托。由乙方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的审批、验收等手续,包括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领等。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该项目获得xx市相关部门批准可以实施时,由于乙方资金未到位而造成的后果,乙方愿意承担赔偿给甲方人民币xx万元;而由于甲方未经乙方的一致同意而另找其他第三方合作开发的,甲方愿意赔偿给乙方人民币xx万元。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即刻出具给乙方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公司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便于乙方顺利开展相关工作,由甲方按约授权或委托给乙方办理本项目开发的相关事宜。
2、甲方公司在本协议生效前或与本项目无关的业务往来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不涉及乙方,概由甲方自行负责,由此而造成乙方利益损害的在该项目产生的甲方收益中偿还。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篇3]
《房地产开发合作协议》合作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合作的原则,就联合开发建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合作的原则,就联合开发建设“ ”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 ”,规划为一栋总建设面积约4万平方米、12层的综合楼(最终以规划许可证为准)。
2、项目地址:
二、合作方式
乙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甲乙双方均为项目公司股东,甲方负责协调重点工程指挥部等相关关系,同时办理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等手续,乙方出资负责开发建设、租售等,双方的收益甲方以固定收入体现,乙方享有该项目的其余权益。具体操作如下:
1、甲方以土地为条件与乙方合作,并负责办理开工、租售的所有手续,乙方出资用于后期的各项税费和开发建设费用。
2、乙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甲乙双方均为该项目公司股东,己方在取得前二十年租售经营权收益后,按照双方约定,乙方将经营权变更给甲方或项目公司注销;在乙方经营期间除甲方义务外,所有的经营活动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协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等手续,最迟于2016年 月 日前办理完毕。
2、在具备条件后十日内办理好竣工验收证明、房地产出租经营权登记手续等,并为乙方租售的房屋办理所需的相关手续。
3、在乙方提出请求后三至五日内,协助乙方办理与项目有关的事宜,除此之外,不得干预乙方的项目经营与管理。
4、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生效前,该项目及所属土地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5、本项目,甲方按项目建成后前20年经营权或租售权出让方式给乙方做为收益。双方约定规划面积为4万平方米。乙方除收取上述款项收益外,对该项目不再主张任何权利。甲方除支付上述款项外,20年后该项目的全部收益和权利均归甲方所有。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项目的开工建设并承担全部建设资金,自主运作、自负盈亏。任何与建设、管理有关的收益均与甲方无关。
2、负责项目的租售/招商工作。
3、负责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工作。房屋维修或者保修期结束后由乙方负责。
4、项目的配套设施如水、电、暖、煤制气、有线电视、网络、道路绿化等,均由乙方负责建设、安装、维修、管理,并承担费用。
5、按照双方约定,在取得20年全部收益后,乙方将股权变更给甲方或将项目公司注销。
五、违约责任
《##房地产开发
合作协议》-开发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并须保证双方同意,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起诉。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篇4]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投资合作***公司)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参与合作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通过友好、平等、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开发项目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项目占地面积和用地性质
开发项目占地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质为___________土地,项目所用土地文件以批复为准。
第三条、项目规模
在本协议所述地块上开发建设的具体内容包括:
1.拟建商业及住宅工程______平方米;
2.拟建地下车库工程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甲乙双方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
担风险。甲方出资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47%,乙方出资总额占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总额的53%,以出资比率确定股权比例,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利润,利益、风险按各方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本次合作开发项目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按上述出资比率,甲方应出资额为_____万元、乙方应出资额为_____万元。
上述投资总额包括项目占地的拆迁、安置、补偿和办理项目报建手续等费用款项,也包括建筑安装总造价及各方按比率分得的物业相应应分摊 1批建手续;
2.3 甲乙双方对项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
2.4 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范围内的房产及相关权益属于甲方、乙方按投入
比例按份共有,项目的房产以 公司的名义进行销售,销售收入全部属于甲方乙
方按投入比例按份共有;
第三条 合作机构组成
3.1 甲乙双方成立对项目进行共同管理的合作机构;
3.2 合作机构的人员构成及权限:
甲方全权代表:魏满
乙方全权代表:
甲方委派财务人员:
乙方委派财务人员:
甲方委派项目经理:
乙方委派项目经理:
甲方委派销售代表:
乙方委派销售代表:
甲方委派其他人员:
乙方委派其他人员:
3.3 与项目相关的一切事务由合作机构的双方授权代表共同决策,除了本协议另行约定或甲乙双方同意的之外,甲方或乙方不得单方对项目事务进行决策及签字;
3.4 双方更换合作机构的组成人员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对方收到书面通
知之后应签字确认;
第四条 项目出资
4.1 甲乙双方采取等额货币出资方式进行合作投入,双方将各自的出资存入双方设立指定账户(以下称出资账户);
4.2 甲乙双方初步确认的出资额度为 元,双方各自出资 元,如该出资不足以满足项目的投入,双方另行等额出资,直至项目房产销售完毕并完结相关转让手续本合作协议书履行完毕;
4.3 本合同生效后的 日内,甲乙双方各出资50万元(合计100万元)到出资账户,该款项直接用于项目的各项费用支出,如出资账户余额低于 万元,双方应在 日内等额补足,直至出资账户余额合计达到100万元;
4.4 除本协议另行约定或双方同意的之外,双方或各自的授权代表共同支配出资账户内的款项;
第五条 项目财务管理
5.1 双方各自委派的全权代表及财会人员有权对于项目的财务事宜进行决策及签字;
5.2 甲方确认 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必须由本方全权代表决定并签字,该标准以下的费用支出由本方财务人员决定并签字;
5.3 甲方确认 万元以上的费用支出必须由本方全权代表决定并签字,该标准以下的费用支出由本方财务人员决定并签字;
5.4 对于2000元以下费用的票据可由甲方或乙方委派的财务人员单方签字确认;
5.5 每月底,双方财务人员制作财务报表并签字确认,以此作为双方投入资金额度的确认;
5.6 项目预售及其他收入的款项由双方共同管理及支配;
5.7 甲乙双方的财务人员共同制定项目合作的财务制度,涉及项目财务的其他事宜由双方或指定授权代表共同决定或经办;
5.8 除本协议另行约定或双方同意之外,双方委派的财务人员就项目财务事宜的决定及签字对委派方具有约束力;
5.9 经双方同意因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乙双方平均等额负担;
5.10 非经双方同意,甲方或乙方单方发生的费用原则上由单方承担,双方也可另行协商;
第六条 项目运作的其他事务
6.1 甲乙双方委派的全权代表对于涉及项目的一切事务享有决策及签字的权利,涉及项目的以下事务必须由双方全权代表决定并签字:
6.1.1 项目的设计标准;
6.1.2 取得土地使用权及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转让合同);
6.1.3 项目的规划设计变更;
6.1.4 确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
6.1.5 确定项目房产的预售及现售价格;
6.1.6 甲乙双方确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6.2 甲方主要负担项目的以下事务:
6.2.1 协调办理项目的批建、施工、预售等手续
6.3 乙方主要负担项目的以下事务:
6.3.1 介绍 公司参与项目的合作并能够保证 公司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协助义务;
6.4 在本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可通过会议纪要的方式确定各自负担的具体事务;
6.5在本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可通过口头的方式确定各自负担的具体事务;
6.6甲乙双方应将所负担项目事务的完成情况向对方通报;
6.7 除了甲乙双方各自分担的项目事务之外,涉及项目的其他任何事务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共同决定;
6.8 除本协议另行约定或双方同意之外,双方委派的授权代表就授权的项目事项的决定及签字对委派方具有约束力;
6.9 因本项目形成的一切权利及权益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6.10 项目过程中的债务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利润分配及风险承担
7.1 双方对于项目的利润平均分配;
7.2 因项目风险而形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共同平均负担;
7.3 因一方过错形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 凡是发生任何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从而导致项目停滞,或项目灭失,或项目被政府机关要求停工,或项目不能进展并完工的,涉及的当事方必须在2日内通知对方,如果迟延通知,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8.2 因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发生导致的项目损失由甲乙双方平均负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甲方或乙方迟延出资的,则按应支付出资额度的日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经对方书面催告后的7日内仍然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违约方的出资后,取得违约方在项目中的全部权利;
9.2 依据本合同约定,或项目进展过程中的必然要求,甲方或乙方故意不履行义务从而导致项目不能继续进展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元/日的违约金,如果经守约方书面催告后的7日内仍不履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违约方的出资后,取得违约方在项目中的全部权利;
9.3 如果因为一方违约或过错行为使项目或对方产生损失的,应由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9.4 如果一方私自取得项目的销售收入或其他收入及权益的,违约方应退还到双方合作机构,同时另行向对方承担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生效
10.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成立;
10.2 甲乙双方与 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三方合作协议之后,本协议正式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
11.1 如果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1.2 如果一方转移本项目的权利,必须经过另一方同意,另一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
11.3 双方确定的通知方式为:
11.3.1 甲方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11.3.2 乙方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11.3.3 甲乙双方以上的联系方式变更的,应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11.4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法律、法规、规章下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款应经双方协商重订,但仅限于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必要程度,本协议其余条款仍应保持全部有效。
11.5如果双方在项目合作过程中就具体的事宜不能协商一致的,双方可采取置争议的方式,事后处理;
11.6 本合作协议于2016年 月 日签订于 ;
11.7 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11.8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房地产建设竣工验收方案】
房地产项目合作协议 [篇5]
甲方:阿拉尔龙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温宿县红石陶瓷厂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合作开发温宿县红石陶瓷有限公司房产项目达成如下意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块,位于温宿县交通路13号,土地使用面积8亩,占地面积5332.8平方,总建筑面积待定。
2、土地性质,商业用地。
3、项目约2万平方米左右,一层为商业,二至17层为住宅。
二、合作方式
1、你方负责将8亩地使用年限转变为70年,并转换到开发公司名下。折价550万元,(包括土地出让金),算作土地成本。
2、建筑公司及建筑成本由我方负责联系及支付。
3、所有销售的收入去除土地成本及建筑成本以及其他开支后,利润平分。
4、前期开发手续双方共同办理。所产生的费用作为建筑成本,由我方支付。建筑成本从销售回款中先行支付。
三、项目公司
甲方出资成立开发公司,董事长及会计出纳由甲方派之,总经理由乙方派之。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垫付规划手续和开工的全部费用。
2、负责设计、地勘的费用。
3、施工许可证的办理与施工费用。
4、房屋销售许可及经营的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助甲方完善甲方的开发、设计、地勘,施工许可证销售所建房屋的相关事宜。
六、土地拆迁工作
需在两个月之内完成,双方同意正式的合作开发协议在拆迁完成后立即签订,时间为三天。
七、本意向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两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盖章: 盖章:
房地产建设竣工验收方案(六):201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第1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一、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程
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
项目经理部应做好收尾工程,及时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收尾工程的重点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同时注意成品保护工作。
2.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
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项目经理部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时在职能部门的指导、配合下按照政府有关要求编目建档。
3.竣工验收的预验收
竣工验收的预验收,是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收尾工程进度拖延,保证施工项目顺利投产、使用不可缺少的工作。通过预验收,可及时发现遗留问题,事先予以返修或返工。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竣工验收依据主要有: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规范及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资料等。
三、竣工验收的标准:
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在工程内容上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现行施工规范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即室内工程全部做完,室内外地下管网及散水、明沟、沿步、斜道全部做完,内外粉刷(贴面)完毕;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m以内场地平整、障碍物清除,道路及下水道畅通,且水流灯亮,窗明地净。住宅工程还要求对讲系统、煤气等尽可能完成。
四、竣工验收的程序:
1.项目经理部预检
当工程施工完后,根据工程进度计划,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部有关职能人员,对拟报竣工工程的情况和条件,对照施工图纸的要求、施工合同的规定和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包括竣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竣工资料是否齐全,施工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纸(包括变更)及使用要求等。对工程质量外观的缺陷,装饰面层的空鼓、开裂,成品之间的相互污染,使用功能的要求等方面进行逐层、逐间、逐处铺地毯式的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见附表一)。检查记录由项目质检员汇总填写。对检查出的缺陷或不足之处,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力量整改,限期完成。
当工程项目经检验并确认完成施工图纸和合同约定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后,项目部进行单位工程自评并填写《竣工验收通知单》报告公司总工。竣工验收通知单式样见附表二。
2.公司复检
根据项目部的申请,公司总工组织工程部(生产、技术)、质安部(质量)对已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目测检查,同时逐一检查竣工验收资料是否齐备和完整,是否符合政府有关要求。对检查出的缺陷或问题,责成项目经理限期整改完成。必要时,公司职能部门提供指导或协助。
3.竣工报告
当公司复检项目部的自评结果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后,项目部负责填写单位工程竣工报告(见附表三),竣工报告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交给监理单位(经批准自行管理的工程直接提交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定。项目部将监理单位返还的有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竣工报告送建设单位,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经批准自行管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定报告,并经工程建设负责人和建设负责人和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4.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作为施工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的专项验收;同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代表和其它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并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房 产 交 接
一、自行开发房产的交接
当公司自行开发的工程项目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经(施工)自评、(设计)认可、(监理)评定、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各项备案工作完成后,由公司总工组织工程部、质安部、项目部向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时进行交接,并填写房产交接单,交接单经各方负责人及总工程师签字后由房地产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作为档案资料保管。房产交接单详见附表四。
二、外购房产的交接
公司外购的房产原则上应由房地产公司负责接收。接收前应通知质安部检查验收,检查记录由房地产公司作为档案资料保管(质安部检查记录见《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附表五);对于需要进行二次装修的房产,由公司总工负责通知工程部、安装部进行装修,经质安部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房地产公司接收。房地产公司对于接受后的外购房产应做好一些善后处理,并及时移交物业管理公司。
第2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xx]142号文)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特制定《工程竣工验收方案》。请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检查验收过程及各方主体质量行为。
一、 本项目有关情况:
1、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已经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共同预验收,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3、涉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已由设计部门签署认可文件,其中重大变更已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4、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已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5、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已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进行了检查,并已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其中包括:□桩基、□钢结构、□幕墙、□装修、□安装、□节能等)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且符合规定要求;
8、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9、专项工程(□桩基、□地下防水、□钢结构、□幕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节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安装工程)以上选定项目的技术内业,已按要求办完相关专项验收手续并在档案室存档。
10、工程名称为: ,a栋:(xxx㎡)b栋:(xxx㎡)报建面积为 ㎡,实际竣工面积为 ㎡,超出面积已按要求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11、已具备以下文件:
(1)、单位工程施工许可证
(2)、重大设计变更补充审查意见书
(3)、规划部门的认可文件
(4)、消防部门的认可文件
(5)、环保部门的认可文件
(6)、档案验收存档意见书
(7)、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8)、单位工程质量保修书
(9)、工程合同付款不拖欠证明
(10)、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二、竣工验收的组织:
本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利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监督。
竣工验收时间确定为:20xx年 月 日9:00时正; 地点为:
三、 验收人员:
根据规定,我单位组建了竣工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相关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验收组成员中有土建、水暖电气及其他安装专业方面的专业人员。验收组组长由xxx担任,具体名单如下表。
四、 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包括水压、通电、排污主管通球、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层高、方正度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综合验收结论,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5、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组将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6、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的质量问题,验收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人员分别签字,但各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并委托建设、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各单位公章;
7、当竣工验收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协商不成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商裁决。
六、承诺:
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向备案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后果。
第3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一、验收前提:
本工程所属的各分部、子分部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如果还存在没有达到验收标准的分部工程,这部分项目又和建筑主体的使用功能没有直接关联,如室外绿化、通风等在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以后,可以作为"甩项"处理,在单位工程验收之后再进行单项验收。
二、验收前提的具体工作如下:
1、由施工单位提供自检合格证明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
2、工程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认的相关文件(浙江省标准表格为准);
3、具备《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中所规定的四张统表及其可追逆文件;
⑴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汇总表
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汇总表
⑶使用功能和安全检测检验记录汇总表
⑷施工现场抽检试验检测记录汇总表
⑸原材料、设备、构件及外购成品材料报验审批记录汇总表
⑹其它有关规定的文件资料
4、施工单位写出施工过程情况汇报,向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报送征求意见,其内容应包括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两个方面的评价。
5、监理单位作出《质量评价意见报告》。
6、当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该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责成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质量监督站等单位发出分部工程中间验收报告。各单位应派出有资格人员参加验收,所有设计、勘察等参加单位由建设单位通知。
7、监理单位在四张统表中填写验收结论,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与合同印章一致的印章,验收程序结束。
8、单位工程竣工备案资料及城市档案馆资料交送由建设单位完成。
二、验收标准
1、检验批合格质量标准
⑴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必须全部合格;
⑵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该合格。允许有一定偏差的项目,可以有个别偏差,最多不超过20%的检查点可以超过允许偏差,但也不能超过允许值的150%;
⑶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
⑴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标准;
⑵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⑶检验批的部位、区段应全部覆盖分项工程的范围,没的漏验的部位;
⑷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人应正确、齐全。
3、分部工程合格的标准
⑴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⑵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⑶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⑷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主要从标高、轴线位置、截面偏差、表面缺陷以及有无渗水现象等。
⑸资料验收的要求: 要有完整的清单、按清单将资料分类装订成册;分项工程及检验批验收记录齐全、其它技术复核资料签字、数据准确、没有漏项;检测检验抽检数量满足检测标准数量要求、签字人是符合验收标准要求的有资格人员以及盖章与合同章一致等。
三、验收组织
1、在合同工期或参加建设的各方均认为工程形象已经具备验收条件的前一阶段,由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在检查确认的过程中,列举出不具备或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具体内容,并形成会议纪要,检查内容须确定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确定预验收时间。
2、预验收由监理单位主持。验收会议必须确定二个内容,一是需要整改的内容,二是竣工验收的时间;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主持。这个会议的参加者一定要和各个合同中所确定的"负责人"相符。这全会议的结论应该是"通过"或"不通过"。通过,即意味工程已经达到合格标准;不通过则意味着同等规模的验收会议还必须再重复一次。
4、综合验收。意味着本建筑完全满足了设计和规划两方面的要求,可以完成规划、设计所规定的使用功能并保证安全使用。主要项目有消防、防雷、绿化、亮化、供电、供水、电信、有线电视、排污及市政道路接口等。
5、验收过程监督单位:本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房地产建设竣工验收方案(七):2015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一: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47)及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精神,为搞好我市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增减挂钩指导思想、目的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从缓解全市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出发,以满足全市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需要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服务于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逐步建立和谐发展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良性循环体制。
(二)编制目的
控制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必须的城镇建设用地需求,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编制任务
在全市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深入分析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基础条件、发展潜力和制约因素,规划方案的主要任务有: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确定规划期间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目标和方针;根据项目区划分原则,分期分批合理划定和安排挂钩项目区;根据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规划目标测算预期投资成本,提出资金筹措计划;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可行性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二、增减挂钩工作原则和依据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和布局的控制与引导,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2、认真落实增减平衡的原则。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一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并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相符合。建新地块占用耕地数量小于拆旧地块复垦耕地数量的剩余部分可作为占补平衡指标使用。每个项目区的规模不得大于500亩。
3、先易后难的原则。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优先选择当地群众积极性高的项目区开展工作,通过示范,先易后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4、依法自愿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的土地合法权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工作方案和实施工作必须依规依程序报批,项目区选址布局要实行论证、听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社会各界意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集体土地征收,以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切实维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合法权益。
(二)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15〕2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15〕71号);
4、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号);
5、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号);
6、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号);
7、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试点市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函》(晋国土资发〔号);
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
9、其他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等。
三、增减挂钩实施的基本程序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从宣传动员开始,通过分析研究、专家论证、方案决策、成果报批、竣工验收等一系列过程,最终取得城镇建新区土地的合法使用。
四、增减挂钩实施的工作部署
(一)前期准备
1、为加强对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发改、监察、财政、建设、规划、民政、审计、农业、水利、环保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挂钩试点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2、成立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负责规划编制的日常工作。具体任务是:
(1)拟定规划编制实施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审定;
(2)负责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确定规划基础调查研究,并组织抽查核实;
(4)提出规划文本编写大纲,落实规划编制具体事项;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旧区涉及乡镇人民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配合人民政府落实农民安置、拆迁、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
(二)摸底调查
1、准备阶段
在成立领导工作小组的基础上,明确分工,落实方案编制及摸底调查协作单位,根据用地单位性质落实项目经费,制定工作计划。
2、调查阶段
根据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当前开展的挂钩工作,收集、整理和分析所需要的资料,并逐村进行实地踏勘,并对照有关资料,重点了解项目区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土地利用现状、交通区位等,将拟开展的村庄和废弃工矿用地填表、拍照留档。(相关表格见附件)
3、论证阶段
在前期准备的相关资料收集与整理基础上,对拆旧区的土地进行复垦潜力、建新区规划条件、筹资渠道进行科学分析,论证项目的实际可操作性。
4、听证阶段
项目所在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以及项目区所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村委会、村民代表参与的听证会,听取各方对项目规划方案、安置方案、补偿方案的意见,取得各方的认可与支持。并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影像,与涉及农户签定相关协议。
(三)确定项目
1、拟定拆旧整治区域,明确整理规模和分布情况;
2、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确定安置区和建新区的面积、范围;
3、提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总体安排和具体实施时序;
4、对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资金进估算,提出经费筹措途径;
5、提出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奖惩办法等。
6、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以项目区规模不超过500亩为限(33.3333公顷),合理确定项目区的范围、位置。
(四)方案编制
根据项目分析的结果和规划设计方案的确定,组织并配合编制单位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和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以及相关图件的编制。
(五)项目申报
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编制完成的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立项申请,经市级人民政府初审同意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由试点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报市国土资源局初审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项目区实施规划方案和拆旧区整理复垦设计报告必须同时上报)。
方案二:增减挂钩工作实施方案
为顺利推进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发[号)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国土资字[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以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通过工程技术的投入和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办法,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有效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利用等问题,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挂钩试点工作目标
以新城镇、池江镇、青龙镇、黄龙镇、南安镇、浮江乡为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在项目区内对农村居民点用地进行整理、复垦、改造,将新增加的耕地作为挂钩周转指标,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项目区建新地块作为工业项目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经过两年的实施,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并将此次试点项目区与整个增减挂钩专项规划相衔接,为今后全面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积累经验。
三、试点挂钩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集约高效的原则。全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涉及6个乡(镇)18个村,共有15个项目区,这些项目区的选址布局在通过前期广泛听证、论证的基础上,已形成规划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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