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办理了质押登记,但没有扣押车辆质押需要登记吗,质押有效吗

今日律师风向标:
机动车办理了质押登记,但没有扣押车辆,质押有效吗
机动车办理了质押登记,但没有扣押车辆,质押有效吗
律师回复区
你好,质押合同有效,但质押没生效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446人
今日回复问题:655个
相关法律咨询
标签:机动车
标签:机动车行驶证
标签:机动车医疗费
相关文章推荐
共帮助过3086人
共帮助过3019人
共帮助过2628人
共帮助过1583人
共帮助过1244人
最新法律咨询
相关律师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11被浏览10,517分享邀请回答xianjj.com/info/10986/8378.htm2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1添加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写回答质押登记的车辆,法院有权扣押吗?--余姚新闻网
余姚新闻网安卓客户端
余姚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余姚日报微信公众号
小记者大本营微信公众号
余姚理财汇微信公众号
质押登记的车辆,法院有权扣押吗?
  市民王先生来电咨询:我与河南客户熊某是多年的合作伙伴。近期,熊某向我公司购买价值50万元左右的货物,因资金周转困难没有付款,为了表示履行付款的诚意,熊某承诺将其所有的宝马汽车折价50万元质押交付给我,但因贷款未还清而不办理登记手续,质押期间的银行按揭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及保险公司的交强险和商业险都由其承担支付,一年内如果不付款赎车就把该车过户给我。
  请问律师,如果熊某卷入其他债务诉讼纠纷案件,法院还有权查封、扣押该汽车吗?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
  该案涉及到机动车辆质押登记的效力问题。根据我国《物权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辆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质权设立及所有权的转让,是法律赋予车辆所有权人的法定物权之一,但行使这两项权能时,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王先生与熊某虽然订立了质押协议,但是对该宝马车辆所有权及质权的约定未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应登记手续,该协议只对出质人熊某和质权人王先生具有约束力,车辆权属并未改变,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熊某卷入其他债务诉讼纠纷案件,其他债权人仍然有权请求法院依法查封、扣押该车辆。
(来源:余姚新闻网-市民生活 编辑:杨月云)
您对这篇新闻的看法是
余姚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余姚新闻网(包括余姚日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余姚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余姚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②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余姚新闻网(包括余姚日报)”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余姚新闻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关于本站 | 本站动态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余姚日报社 版权所有 中国宁波国际互联网新闻中心( 中国宁波网 )网络支持 余姚电视台提供新闻支持
余姚新闻网 URL:http://www.yynews.com.cn 浙新办[2005]32号 浙ICP备号-2车辆质押,必须办理质押登记才生效吗?--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车辆质押,必须办理质押登记才生效吗?
车辆质押,必须办理质押登记才生效吗
1453人阅读
96171****@qq.com
个人债务咨询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其他人都在看
最佳律师回复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广东&深圳
|解答问题:1097
2007年开始生效的《》规定,双方合意订立的只要内容合法、意思真实,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即可认为有效,而绝非等到进行登记之后才能产生效力。
其他律师回复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福建&福州
|解答问题:1097
质押合同完成就生效了,登记是为了产生对抗效力。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山东&济南
|解答问题:47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自抵押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由于设立抵押权时不要求转移财产的占有,那么为了更好的保障你的权利,你还是应办理抵押登记,这样他就不能转移汽车的所有权了。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山东&济南
|解答问题:817
质押不需要登记,抵押需要。
无锡个人债务律师
律所:江苏三诚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南长区
擅长债权债务
律所:江苏普悦律师事务所
区域:江苏/无锡
擅长债权债务
相关法律咨询
热门个人债务法律百科
有时候迫于无赖急需用钱的时候可能会去向高利贷借款,向“高利贷”借钱,一般不用拿东西抵押,甚至不用立下字据;那么放高利贷是犯法的吗?高利贷受法律保护吗?
个人债务相关知识
个人债务相关专题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1分钟提问,免费短信提醒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您现在的位置:>
质押不“登记备案”会遇麻烦 车辆质押小心“第三者插足”
& 08:34:30&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水母网10月19日讯(YMG记者 梁宵 通讯员 袁圣凯 车管)机动车“新规”增加了机动车质押备案业务,以与《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规定相衔接。为此,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和芝罘区法院了解到,机动
车质押双方,如果只有书面合约而不进行车辆登记备案,一旦遭遇到“善意第三者”,将会带来很大麻烦。
法院介绍说,我市一市民郭某向好友郝某借款,且承诺只借10天,并称可以拿自己的桑塔纳车作抵押。郝某于是答应借给郭某2万元,郭某遂将一辆桑塔纳车的手续押给郝某。借款后4天,郭某向郝某提出车辆马上要年检,需拿手续去年检,没多心的郝某便将车子手续给了郭某。郭某拿到车手续后,立即找人将车子变卖,随后便拖着欠款不还。郝某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查实,郭某的车已和另外的孙某在车管所办理了抵押登记业务。芝罘区法院刘法官告诉记者,在法律上,孙某就是“善意第三者”。在法律上,郝某将丧失对桑塔纳车的追击权,而孙某则可以继续履行对车辆的抵押权。
对此,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或其他人)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或其他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质押备案。
&|&责任编辑:夏白白
·····
·····
········
········
········
········
增值许可证:鲁B2-号&&&&&广告经营许可证:鲁工商广字08-1685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
水母网官网微信
水母网官网微博
烟台日报传媒集团/烟台星云信息传讯有限公司 本站官方网址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车辆质押是否需要登记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