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外卖没协议没签合同出车祸赔偿协议书撞人谁承担

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刚签过外卖合同协议书可以不干吗
科技的发展让不少人的生活方式都开始有了大的改变,比如现在很多人就会利用手机来叫外卖,不少人在看到外卖的生意如此火爆之后也会从事送外卖的工作,那么,刚签过外卖合同协议书可以不干吗?下面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刚签过外卖合同协议书可以不干吗?签了以后想不干,可以提前书面申请离职。内提前3天,转正后提前30天。注意做好工作交接,并办理好相关离职手续,保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害。依据《》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协商一致或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条款如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刚签过外卖合同协议书而想要离职,华律网可以给你提供律师这类服务。延伸阅读: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读完文章还有法律疑惑?马上
最新相关知识
相关法律聚焦
地区找律师
热门文章推荐
热门法律专题
自媒体文章
无锡在线律师
400-400-400-
专业权威律师在线解答
专业律师优质解答我在一家美团外卖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跟老板口头辞职,可是他总是拿招_百度知道
我在一家美团外卖上班,没有签劳动合同,跟老板口头辞职,可是他总是拿招
不让我走,我是否可以向他双倍工资呢,没有签劳动合同我在一家美团外卖上班,可是他总是拿招不到人说,跟老板口头辞职
我有更好的答案
劳动者愤而离职。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应该按照用人单位要求进行离职前的必要工作交接,并在十五日内为劳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给劳动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者要求辞职的权利得到保护,对于劳动者这种提前30天的辞职要求,用人单位没有选择权。因此,提前告知期结束后,劳动者解除劳动生效,可以离开用人单位,但是劳动者在辞职时应该办理好相关的手续。资深劳动纠纷律师提醒您。用人单位未在提前告知期内办理交接手续而导致的损失,劳动者不予承担。告知期结束后,最后单位却以劳动者未依法离职造成单位损失为由不支付最后的工资等。实务中。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也就是说,劳动者辞职都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其次、不批准、辞职时单位不办离职手续怎么办由于法律的强性规定,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避免被用人单位钻了空子,劳动者虽然有辞职的权利。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不等于说辞职没有任何限制,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劳动者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返还公司财物等,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条件的辞职权。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和工资,如果还不赔,用人单位不及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二,向单位索赔,导致劳动者有苦难言,但辞职应该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一、辞职时单位不批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不需要经过单位批准
掘金知产:品牌价值守护者!
主营:商标代理服务,版权代理服务,著作权代理服务,翻译服务等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免费发布咨询,坐等律师在线服务
需求发布后
10分钟内收到律师在线回复
平均有多个律师参与回复
得到了圆满解决
您的位置: &
我弟已与对方公司责任人达成协议,形成雇佣关系,送外卖。并定于第二天签订劳动合同赔偿金应该是多少?
您好!我弟已与对方公司责任人达成协议,形成雇佣关系,送外卖。并定于第二天签订,不巧却在凌晨四点钟在对方租赁的宿舍里因给送外卖的电瓶充电发生火灾(电瓶是对方公司提供的并且是遵照对方负责人的要求)导致二级烧伤。请问,这种情况对方公司需要向我方进行哪些方面的赔偿?赔偿金应该是多少?烦您帮忙解答,万分感谢!
公众采纳地区:北京-海淀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539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 如果宿舍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补助等因按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15:02
律师回答地区:北京-东城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5928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7 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工伤。 13:41 13:44华律网用户不是很明白 13:52如该电动车属于公司的财产,原则上来说您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建议您电话咨询。 13:57华律网用户那我应该索要哪些方面的赔偿?赔偿金多少合适? 14:07您好,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一般根据您的实际损失主张赔偿。地区:北京-海淀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0745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8 人你好,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13:52地区:北京-朝阳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476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工伤可申请赔偿 13:54 13:58华律网用户非常感谢您!请问我需要进行哪些方面的索赔?赔偿金多少比较合适?毕竟还没签合同地区:北京-东城区咨询电话:帮助网友:32905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3 人搜集相关证据,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14:27 14:31华律网用户谢谢您给予解答!我更想了解需要索赔哪些方面的赔偿?
无锡推荐律师
400-400-400-今日律师风向标:
您好,我是外卖配送员,我想问问我前段时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公司那边有责任的吗?没签合同的
您好,我是外卖配送员,我想问问我前段时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公司那边有责任的吗?没签合同的
wl7163mhiq
律师回复区
有责任的。。。
以上回复,不符合你的实际情况?马上咨询在线律师!
当前在线律师:2129人
今日回复问题:15246个
相关法律咨询
标签:交通事故
标签:交通事故工伤保险
标签:交通事故民事诉讼
相关文章推荐
共帮助过2758人
共帮助过2462人
共帮助过2367人
共帮助过2372人
共帮助过6150人
最新法律咨询
相关律师推荐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粤ICP备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证粤B2-
客服QQ: (注:此QQ不提供法律咨询)
免费问律师外卖小哥出车祸,公司却说:我们之间没签合同,所以不存在劳动关系!然而,法院的回答亮了!
总是风里来雨里去
如果再有个什么意外
那就更糟心了
舟山的外卖小哥小宫就遇到了一桩烦心事。前不久,小宫在送餐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在向单位申请工伤赔偿时却遇到了阻碍——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工资按件计算,能否确认劳动关系呢?
最终的结局挺美好——日前,舟山市中院二审后确认,小宫与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虽然这件事告一段落,但其中的“道道”还是值得大伙儿一起来探究的。
小宫从2016年5月开始从事美团外卖派送,每送一单可得5元报酬(差评不可得),21点之后每送一单可得7元。
送餐的这几个月,小宫从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负责人车某这里拿工资,拿到最高工资是2016年7月,有9500多元,同年8月最低,只有将近1500元。
日中午,小宫在送餐时发生交通事故受了伤,但在他申请工伤赔偿时,公司“翻脸”了,不承认小宫是员工,也拒绝赔偿。
今年2月,小宫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与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自日起存在劳动关系。但由于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小宫是按照业务量计算工资,仲裁部门驳回了小宫的仲裁请求。
小宫不服仲裁,认为裁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向舟山定海法院提起诉讼。
定海法院一审认为,舟山地区美团外卖配送业务系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承接,小宫在该公司工作,统一着装,送餐用的电动车是该公司提供,他每天上午9点半到站点参加晨会,10点开始接单,21点下班,如遇值班得次日0点下班。工资按件计算,车某每个月直接把工资打入小宫卡上。而且车某的银行账户明细也显示,2016年6月至9月的每月中旬,车某向小宫等人转账前,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均会向车某银行账户转入一笔款项。
种种情形都证明,小宫由被告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招用,按照美团工作标准开展配送服务,工作中接受被告管理、遵守被告的考勤管理等制度,而被告也按月向小宫支付报酬,因此,定海法院一审确认小宫与被告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今年8月向舟山市中院提起上诉。
庭审中,小宫与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
小宫这方认为,日,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的负责人车某和监事董某代表公司面试并录用小宫,平时,车某和董某一起负责管理公司员工,包括统一派单、工资结算等。由此可见,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与小宫之间劳动关系成立。
但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认为,小宫在接美团订单的同时,也在接其他外卖订单,充其量只能算是兼职送餐员。而且舟山地区美团外卖业务并非由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经营,有多家公司都在承接美团外卖业务,至于车某收到天天跑腿公司的款项,是他个人在该公司的工资和分红,并非用于发放工资的款项。
下面,一起来听听法官怎么说?
舟山市中院认为,天天跑腿公司的经营范围包含“利用非机动车从事餐饮配送服务”。作为天天跑腿公司的分支机构,舟山分公司经营范围同天天跑腿公司,因此承接舟山地区美团业务的可能性较大。
虽然被告主张舟山地区的美团业务是车某个人承接,但因为车某是公司负责人,在无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对车某所从事的与公司经营范围一致的行为,应认定为履行职务,而非个人行为。
另外,从证人证言及微信聊天记录中反映,小宫从事美团外卖配送工作期间,听从车某及董某的安排,按照美团工作标准开展工作,工资按件计算,接受相应奖惩措施,不上班需请假报备等等,这些都可认定小宫实际接受了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的管理、指挥和监督。
对向小宫等人银行汇款的性质,车某解释为个人在天天跑腿公司的分红,但未对此提供证据,因此,法院认为,车某向小宫发放劳动报酬系车某作为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负责人的职务行为。
舟山中院认定,小宫虽未与天天跑腿舟山分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他接受被告管理,提供的劳动也是公司业务的组成部分,并向公司领取报酬,据此,舟山中院维持一审原判,判决双方之间成立劳动关系。
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王雄军 周继祥
责任编辑: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号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
今日搜狐热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外卖合同协议书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