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约定后结婚后可以以个人公司名义买房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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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一答] 购房合同无特别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外孙子、女有代位继承权
发布时间:&&来源:襄阳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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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最近由于限购令等政策原因,造成&扯皮&现象非常多。都是涉及到是否违约等问题的,有网友咨询,如果合同里面没有特别的约定,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此外,另有网友咨询,代位继承权是怎么回事?外孙有代位继承权吗?今天的购房指南一问一答就为大家解答这两个问题,希望能为大家释疑解惑。  案例一:购房合同无特别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网友:去年,我准备买房,并在合同中约定付全款。但现在出现了变故,我无力支付全款,是否应承担买房协议中的违约责任?  律师解答:您在买房协议中约定了限期一次性支付全款,并未约定无法支付全款时可采取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故您应当按照买房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二:外孙子、女有代位继承权&  网友:我姥姥刚过世,名下有一套房屋。我母亲去世多年,姥姥还有一个儿子,我能替母亲继承该房屋吗?  律师解答:按《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吕女士有代位继承权,可继承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011年3月购房攻略体验课60:2011年襄阳交易税费武昌中心适宜落户楼盘[实地探访限购后新房购买流程] [汉版国八条限制哪些人买房?][合同]最全的购房合同知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落户]落户大襄阳!各种落户方式全搜集[贷款]襄阳市公积金各种业务办理流程及贷款额度最齐全的襄阳购房商业贷款知识盘点[工具]贷款与税费计算工具 商贷公积金房贷利率[办证]襄阳市房产证办理襄阳市土地证办理[查询]土地使用权证规划许可证预销售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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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别忘 “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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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表”
理解不同区别很大
买房时别忘
“特别约定”
本报讯(记者王震)买房时合同上写着家里装的水表、电表是“一户一表”,可是入住以后才发现,原来开发商只是在自己的总表下,为每个业主安装了一个独立的分表,业主每月要把水电费交给物业。
昨日,家住汉阳江景园小区的沈先生反映,2004年他买了该小区的商铺,收房时,开发商指着每家的水电表对业主们说,这就是独表。入住后才发现这其实是分表,分表和总表之间经常存在漏耗,开始漏耗由物业承担,后来物业负担不起撤走了。
沈先生等商户用电用水就不正常了,最后因欠费停供,商户们只得自己想办法牵水管、接电线。沈先生没敢接电线,每天就打着电筒经营小卖部。
开发商肖经理昨称,该小区是2000年开发的,当时不像现在,楼盘安装的水电表基本上都是由水电企业抄收到户。他承诺,如果业主同意,他们愿承担大部分费用对商户们的水电表进行直抄改造。
记者从房产和水电部门了解到,至于“一户一表”如何界定,他们对开发商没有硬性规定,只要求收房时通水通电就行。因此提醒购房者可以在购房合同上特别约定。
本文来源:武汉晚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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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我们中国人最看重的就是房子,目前来说,房产也比较保值。楼越盖越多,始终有人需要买房。买房纠纷也不少,其中,关于购房合同的纠纷最为突出。尽管说我们的业主法律知识、维权意识增强了,可是,毕竟面对的是拥有强大法务团队的大房地产开发商,一不小心,你就疏忽了购房合同的漏洞,一签字、交钱,以后出现问题也可能会求诉无门。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介绍几点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一、一定要核实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有的人说要看清楚是否五证齐全,实际上,办理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必须有其他四个证,因此,只用去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对方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就可以了,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授予他房地产预售许可证之前,就已经核实过另外的四证了。
  没有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这房产交易是绝对不安全的。就算对方给你看了预售许可证,也要去主管部门调查真假,确实无误再签订合同才能保障交易安全。
  二、注意购房合同中涉及的土地的性质
  如果房产涉及的土地性质是综合的或者商住的,那么它的土地使用年限就达不到70年,甚至只有40年。而且法律上只有住宅用的土地到期自动续期,其他性质的土地要续费续期。
  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审查土地性质是否是住宅和使用年限是否是70年。
  三、审查房屋用途
  有的出售的房屋,看上去合住宅一样,但是其注册的用途却是公寓;
  公寓没有要求每天至少两小时光照时间的规定,而对于家长来说,公寓没有确定可以作为学区房,可能会影响孩子入学。
  四、面积的约定
  实际交付的房子面积差距的纠纷是购房合同纠纷中最多的。这是目前纠纷最多的情况,尽管法律规定了实际面积与约定的面积误差值不超过3%的,按照实际测量面积付房款;超过了3%的,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不退房的,多了的面积的房款由房地产商承担,小了的话则要双倍退还购房者。但是,如果双方另外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房地产开发商往往在合同中约定房屋面积以有资格的测绘部门最终测算的面积为准,这样的话,合同约定的面积也是测算的面积,上述面积误差处理的法律条款就没有用了。
  所以,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约定面积的问题,写清楚约定面积是多大以及面积误差超过多少不付款。
  五、房贷申请不下来能否退房的问题
  即使开发商信誓旦旦的说帮你贷款,也不要大意,有的不会在合同中写明贷款下不来可以退房,或者说因为购房者信誉问题不能贷款的,不能够退房,要一次性结清房款。这样子,贷款下不来,你就很麻烦了,因此,应该在合同中约定无论什么原因无法贷款的,都是退房的理由。
  六、合同中约定经过哪种验收后交房的问题
  房产验收包括单体验收、综合验收、竣工验收、还有消防验收等等。但是,单体验收后,实际上小区还没有建好,小区的设施还不完备,住起来很不方便,单体验收后即交房是很吃亏的。所以,一定要注意好合同中约定经过什么验收后交房的问题。
  以上,就是关于签订购房合同时要特别注意的几点。提醒各位准业主一定要审查好购房合同有无漏洞,以免日后给自己带来不便,除了上面几点以外,房地产开发商宣传的小区的健身会所等也可能会卖给第三方而业主不能免费使用,这个也是要注意的。更多有关签订购房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的问题,可以在法律快车网站上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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