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经营股东经营,股东坚持不设康得新 财务 最近股东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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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司治理下股东与经营者的财务矛盾与协调探析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4-02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2/view-6758577.htm  摘要:现代公司治理下,财产的所有权、经营权发生了分离,由此导致了委托代理问题;而在委托代理过程中,由于股东与经营者目标不完全一致,引发了代理成本、监督与激励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其中两者的财务矛盾尤其突出。因此,现代公司财务管理为更好地实现公司财务目标,就不可避免地要协调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财务矛盾,保持二者目标相一致。本文在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文献以及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主要就股东和经营者的财务矛盾与协调展开论述,结合有关理论与实践,探讨他们的矛盾所在,并试图寻找合理有效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代理理论 股票期权 股东 经营者   公司财务活动涉及到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其中最主要的是股东、经营者和债权人,这三者构成了公司最重要的财务关系。现代公司财务管 理目标与股东的目标基本一致,但也应该考虑经营者和债权人的目标,特别是经营者。股东和债权人都为公司提供了财务资源,但是他们处在公司之外,只有经营者即管理人员在公司里直接从事管理工作。因此,股东拥有的是所有权,经营者拥有的主要是经营权,后者的权利是前者赋予的。这两者的长远利益和目标是一致的,是相辅相成的,但在实际运作中又是有区别的。股东追求的是股东财富最大化、公司的发展空间和永续经营;经营者更看中短期目标,如:报酬实现、业绩目标等。虽然公司的股东和经营者存在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财务矛盾,但是一方面经营者在经营上要力求公开透明,以股东的目标和利益为目的,致力于创造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服务于公司长期发展;另一方面股东对经营者要充分授权、自主经营、权责对等,做到开明行事,有效发挥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双重作用。股东与经营者的关系处理不当不仅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也会直接影响到“经理人”的职业命运。   一、 代理理论与股票期权理论   (一)代理理论   代理理论(agency theory)是1976年由简森(Jensen)和麦克林(Meckling)最先提出,而契约成本理论是对这一理论的继承与发展。代理理论将经济资源的所有者称为委托人,而实际控制和使用这些资源的经营者则为代理人。该理论实质上反映了公司资源的提供者与使用者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由于信息不对称以及所有者与经营者目标不一致导致二者出现利益冲突,在现代公司治理中通常表现为股东与经营者的利益冲突。   (二)股票期权理论   股票期权激励作为一种解决委托―代理关系的有效手段,为企业管理提供了新的发展思路。美国公司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的发展与变化,以及八九十年代美国股市的强劲势头,为股票期权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实践的发展更是推动了对股票期权理论的探讨和研究,其中,国外的研究主要侧重在股票期权的有效性、影响因素及模型以及会计处理等方面。而国内的研究由于起步晚,主要是在理论的引进与可行性、理论作用机理分析及其模式探讨等方面。   二、股东与经营者的财务矛盾   在现代公司治理下,公司资产的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股东拥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享有资产收益的索取权。但股东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的运营,而是设定一个契约将资产委托给职业经营者管理。职业经营者以其人力资本抵押,获得信任,并以勤勉与业绩获得劳动收入。因此,经营者实质上是股东的代理人,股东则是委托人。   (一)股东与经营者的界定   1.股东的界定。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称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公司的投资者。股东是公司存在的基础,是公司的核心要素。股东作为投资者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同时具有促进资金的横向融通和经济的横向联系,提高资源配置的总体效益等义务。   2.经营者的界定。国内外研究者对于“经营者”的界定有着不同的观点,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1)董事会是经营者,而经理层只是管理者。股东大会作为委托人把公司法人财产的全部经营管理权责委托给了代理人董事会,董事会只是把部分经营权委托给了经理人员,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因此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而董事会是实际经营者。(2)董事会与经理层都是经营者,只是二者偏重不同。丹姆(Demb)和纽鲍尔(Neubauer)认为,董事会与经理层共同分担责任,二者属于合伙关系,当出现利益冲突时,问题的关键在于确立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的权力制衡,使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3)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司虽然归股东所有,但经理层实际掌握公司的一切经营管理权,而公司中董事会的董事大部分又由内部经理人担任,因此只有经理是实际经营者。结合我国公司的具体情况分析,笔者认为第二种界定比较符合我国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即董事会和经理层都是实际经营者。因此我们认为经营者是指对公司的资产保值增值负有责任的主要经营者,包括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经营者是公司或公司的最高领导人,在董事会领导下,为完成股东大会与董事会既定的目标从事日常的生产经营领导工作与管理工作。   3.我国上市公司股东与经营者关系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的成长是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而逐渐发展起来的。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上市公司。同样,我国上市公司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也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主要表现有:(1)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具体表现是国有股比重大,股权集中度高,管理层持股比例较低。(2)公司内部人控制。我国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形成了特殊的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体现为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这就会使股东难以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造成所有者缺位,即“内部人控制”,国美电器的控股权之争就是内部人控制典型的案例。   由分析可知,我国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有:(1)股权结构不合理。(2)董事会独立性不强。(3)缺乏有效的聘选机制。 (4)公司控制权市场未形成。(5)激励机制不完善。(6)未形成一种比较成熟的股东文化和公司治理文化。
  (二)财务矛盾产生的原因及主要表现   现代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两权分离导致了一系列相关问题的产生,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作为公司委托人的股东与其代理人经营者之间的财务矛盾,主要表现如下:   1.股东与经营者的利益冲突导致二者的目标不一致。(1)股东的目标。在现代公司治理下,股东的目标就是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因此要求代理人(经营者)努力为其实现这一目标。(2)经营者的目标。经营者的基本目标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主要体现有:一是要求较高的报酬,包括显性的工资、津贴、奖金等和隐性的福利、社会地位、名誉等;二是追求较多的休闲时间,包括较自由的工作时间、较小的劳动强度等;三是趋向规避风险,希望付出劳动就会获得报酬。   2.股东与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由于经营者作为代理人拥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因此掌握的信息要多于他的委托人(股东),而有些信息又很难被股东监测和验证,也就意味着经营者的一些行为和决策是股东所无法监控的。因此经营者很有可能为了追求自身利益而违背股东的利益,主要表现如下:(1)道德风险。经营者为了追求其本身的利益,不去尽最大努力实现公司以及股东的目标。他们认为没有理由去为提高股价而冒险经营,而最终股价上涨的财富要归于股东。因此他们在面对选择时,总会选择以最小的努力付出获得最多的报酬。很多情况下他们这样做只是道德问题,并不构成法律或行政责任问题,股东难以追究其责任。(2)逆向选择。经营者为了自己的目标而背离股东的目标。他们付出的努力是为了增加自己而不是所有者的利益,也就是说其努力是负方向的。在这种情况下,经营者做出的选择就很有可能损坏股东的利益,以致影响公司的生存与发展。   三、股东与经营者财务矛盾的协调   现代公司治理中两权分离,导致委托代理问题出现;而股东与经营者的目标不一致,产生代理成本,继而涉及监督、激励等一系列问题。比如股东是通过何种方式来行使其所有权?而这种方式又如何保证股东与经营者目标相一致?如何在实现对经营者有效监督的前提下,充分激励经营者为股东目标服务,同时降低代理成本?   因此,现代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研究如何协调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保持二者目标相一致,进而更好地实现公司财务目标。以下是国内外的一些理论研究成果与相关方法措施。   (一)负债经营   负债经营是公司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租赁和商业信用等方式来筹集资金的经营方式。由于债务有抵税、激励、不分散控制权等优势,因此负债经营有利于降低代理成本和传递积极信号。负债经营一方面是要考虑债务期限结构与代理成本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债务工具结构与代理成本之间的关系。因此,负债经营是降低代理成本的一种有效措施,通过比较不同的债务期限与工具对代理成本的影响,从而选择较为合理的负债经营方式。   (二)股利分配政策   股利政策是公司关于是否发放股利、发放多少以及何时发放的方针和政策。公司在选择股利政策时一定要全面考虑,如果支付的股利过多,可能会导致公司因资金缺乏而不得不高成本筹资等严重问题;如果支付的股利过少,可能会使经营者产生逆向选择,如投资于“差项目”,特别是公司经营者和股东利益不一致的情况下。   (三)经营者股票期权   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另一有效方法是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得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利益趋于一致,而让经营者拥有一定比例的股权是协调股东与经营者利益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张维迎,1999)。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和现代公司治理的逐渐完善,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对经营者实施股票期权激励。它的激励作用主要体现为:一是可以有效地协调公司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二是有利于公司财务管理,减轻现金支付的负担;三是有利于激励经营者充分发挥其经营管理才能;四是有利于公司稳定和引进优秀人才,为公司发展储备智库。   四、财务矛盾的协调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启示   在我国上市公司实际运行中,由于特殊的股权结构和内部人控制,导致形成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目标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问题。基于这种情况下,从财务视角分析,协调二者之间矛盾关系的方法主要有两个:一是通过报酬契约的设计来直接巩固二者关系,即显性激励;二是通过资本结构比例的调整来间接制约二者关系,即隐性激励。   (一)显性激励   1.激励报酬契约。显性激励是指当事人预期在一定时限内可获得的实质性补偿的总和,主要体现为激励报酬契约的设计上,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利润层契约的设计,一种是股票期权的引入。股票期权这一方式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还没有得到推广和完善,而它作为一种长期激励的报酬契约机制,有着突出的优势:股票期权能够极大地激励公司经营者,充分发挥其积极主动性,努力实现股东价值和公司价值最大化,即股票期权可以使股东和经营者的目标最大限度地保持一致,进而降低代理成本。   2.业绩评价。完善的激励报酬契约与业绩评价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首先,经营者的风险规避与最优激励契约之间存在相关性。其次,我国上市公司的利润变动幅度和最优激励契约之间存在相关性。再次,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利润分配的关键是如何衡量企业的经营者的努力程度。   所以,要解决股东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可以从两个角度考虑:一个是从现有年薪制出发,利用会计指标对其进行评价指标的优化,从而使我国的年薪制度得以完善。另一个是继续推广股票期权制度,加强对它的理论研究和实际运用,从而形成适合我国上市公司发展的股票期权制度。   (二)隐性激励   企业经营者与股东的关系,如何从资本结构和融资方式的角度来缓解这一关系一直是许多财务学家关注和研究的课题。研究的重点在于讨论经营者的努力程度及其选择行为如何受公司的资本结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绩效。典型理论包括:詹森和麦克林的代理成本理论,格罗斯曼和哈特的担保理论,哈里斯和拉维吾的债务缓和模型等。   通过对上述理论与模型的具体分析可知,股东与经营者的关系实质上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由此产生的财务矛盾也比较突出,因此公司要想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需要股东与经营者二者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我国上市公司在解决这一矛盾时主要是利用显性激励和负债契约的原理,而今后应该是在完善我国现有的激励体制基础上,加大对隐性激励和股票期权制度的研究和运用。Z   参考文献:   1.陈炼.我国企业经营者股票期权激励机制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4,(24).   2.肖坤,刘永泽.债务结构对股权代理成本的影响[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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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西安用户的咨询[股东投资经营合同]股份公司股东独立经营合同
股份公司股东独立经营合同
股份公司股东独立经营合同 第一篇_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股东合作协议书
一、合作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
西安xxx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事宜,
股东三方合作宗旨:坦诚相待、携手共进、互赢互利、互相信任、一致对待、一致对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股东各方:
,身份证:
4xxxxxxxxxxxxxx4x1
西市xxx8号xx号x单元xxx3室
,身份证:
3xxxxxxxxxxxxxxxxxxxxx1
住址: 市xx区xx东路与xx交汇处xxxxxx期xxxxxxxxxx元x室
丙方: xxxxxxxxxxxx
,身份证: xxxxxxxxxxxxxxx
住址: 西安市xxxxxxxxxxxxxxxxxxxxx号楼2xxxxxxx室
第三章 公司名称及性质
1、公司名称为:
西安xxx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为:
西安市xxxxxxxxxxxxxx商务广场b座1102室
3、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4、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说明原因.
第四章 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1、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各方的出资额如下:甲方: xx拾万整(rmb:xxxx万)
;乙方: xx拾万整(rmb:xxxxx万);丙方: 贰拾万整(rmb:xx万);
3、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4、股份所占比例:甲方: 50%
乙方: 30%
丙方: 20%
第五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1、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立足服务优质成长型中小企业,以金融服务创新为重点,以提供
银行信贷、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等投融资服务为核心, 依靠公司多元化的平台资源、科学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以及项目团队扎实的业务功底和务实严谨的工作作风,为企业提供“股份改制、挂牌辅导、投融资服务、资金担保、收购兼并”等全方位金融解决方案。
2、公司经营范围是: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信息咨询;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市场调研;品牌策划;展览展示服务;财务咨询;法律咨询
第六章 股东和股东会
1、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九)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3、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非特殊情况下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营活动;
(六)股东不得再投资相关行业;
(七)保守公司秘密;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4、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5、 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1、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高管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合同;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如以后企业发展需增资扩股,经股东会同意外来股东按原始股价格的2倍以上计算。公司发展以本公司积累发展为主;
3、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股东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6、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股东经通知后既不参加股东会又没有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表决权。
第七章 总经理
1、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3、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4、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公司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不超过3万,由总经理签字确认或电话通知,超过3万由董事长、总经理双方签字确认或电话通知,决定开支。)
5、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6、 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7、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8、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1、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一) 公司依法建立财会制度。具体制度由执行董事或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表决通过。
(二)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后的纯利润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股东的投资逐年以利润分配的方式进行回收,股东不得随意撤回投资。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 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三)公司首次分红为除去账面预留金十万剩余款达到二十万,给股东返本;分配循序为: xxxx,xxxx
比例为: xx万 :xx万 :xx万
随后按股东出资比例5:3:2进行分红。时间为每季分红一次或账面余额达到30万可提前分红。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 资产负债表
(二) 损益表
(三) 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 现金流量表
成本分析表
月度分析表
(五) 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每月15日前把财务报表给各位股东
(六)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 亏损原因说明书。
(八)公司总负债率(贷款)额不得超总资产的60%。如发展需要,超60%需经股东会同意。
(九)公司贷款抵押物优先。
(十)公司对外一律不担保,资金一律不外借。
(十一)对外投资需经股东会同意。
(十二)董事长、总经理业务费用交错签字。
公司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注册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第九章 解散和清算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亏损的情况下不能撤资;
股份公司股东独立经营合同 第二篇_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等各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等各方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及其他各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甲乙作为股东代表显名于工商注册资料,其余股东股份由甲乙代持,不登记于工商注册资料。
1、公司前期开支。
(1)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办理公司注册费用及其他公司成立前开展正常经营所需之必要开支。
(2)本协议所列各股东都将参与公司的经营,公司成立前所有股东组成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会根据需要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所有股东都应参加,经代表三分之二股份的表决权同意,可决议通过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
(3)各股东根据筹备委员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前期开支的使用方案,各司其职,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待公司成立后,根据公司的正常的财务制度进行实报实销。
2、注册资金(本) 100万 元。
(1)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2)甲,乙等各出资股东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三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各股东出资及占股情况。
本协议所列股东均为实际出资股东,甲、乙、丙、丁四股东所持股份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公司成立后不予变动;戊、己、庚因其在公司担任职位的特殊性(担任财务、设计、人事负责人)一旦离岗(包括升职、调岗、离职等),其所拥有的股份同意无条件转让给岗位继任者。其股份的转让价格按照以下标准确认:
a、在公司营利情况下,原岗股东在提取离岗前当年红利后,按照出资金额加收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作为公允价格进行转让。
b、在公司亏损情况下,各股东对公司总资产进行估算或者聘请权威的中介机构进行估算,转让价格按照原岗股东出资额乘以公司总资产除以100万进行转让,但转让价格最高不得高于原岗股东出资额。
各股东实际出资额(包括启动资金及注册资金)及所占股份百分比如下:
1)、甲实际出资350000元,占股35%;
2)、乙实际出资元,占股10.83333%;
3)、丙实际出资元,占股10.83333%;
4)、丁实际出资元,占股10.83333%;
5)、戊实际出资元,占股10.83333%;
6)、己实际出资元,占股10.83333%;
7)、庚实际出资元,占股10.83333%;
甲、乙作为工商注册显名股东代持其他股东股份,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份比例为甲占股49%,乙占股51%;甲乙代持其他股东股份,特做以下承诺:未经被代持股份所有股东的书面同意,不得单方面出让、出质非属本人实际出资拥有之股权,如其未经同意单方出让、出质股权,除应向被代持股份股东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应按照违约处理股份比例乘以100万的标准向权利受损的被代持股份股东支付补偿金。
4、本协议所列股东未按照约定及时履行出资义务,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股份公司股东独立经营合同】
(一)、公司股东会
1、公司设立股东会,由本协议所列全体实际出资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日常事务。各股东一致同意,每 月 进行一次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遇特殊情况,任一股东会成员都可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住持,如遇执行董事不能或不愿履行职务,则由各股东推选的股东召集和住持。
2、股东会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以下事项需经股东会决议:
股份公司股东独立经营合同 第三篇_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
公司股份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公司概况
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2、公司住所拟设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房)。
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责任承担: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第
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_________。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_________,兼营_________。
第三条股权结构
1、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
2、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_________%,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
3、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
4、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股份公司成立后拟在国内二级市场发行约_________万股,具体数额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
6、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第四条股份类别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第五条发起人认缴数额、比例
甲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丙方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的股权,按有限责任公司截止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折合股份公司股份_________万股,占股份公司总股本的_________%。
第六条其他出资
合同各方同意发起人_________以现物出资,出资标的为_________设备(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同意_________评估师将标的折价_________元,折合股份_________股。
第七条缴付时间
在_________政府批准设立股份公司后_________日内,应由注册会计师对股份公司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以确认各方对股份公司的投资额及持股比例,并由股份公司向各方发给出资证明。
第八条筹备委员会
(一)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
(二)筹备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
2、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股份公司股东独立经营合同】
3、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
5、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股份公司股东独立经营合同】
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
(三)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
(四)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第九条组织机构
1、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
2、股份公司设立董事会,由_________董事组成。
3、股份公司设立监事会,由_________监事组成。
4、股份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第十条发起人的权利
1、共同决定有限责任变更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项;
2、当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发生变化时,有权获得通知并发表意见;
3、当其他发起人违约或造成损失时,有权获得补偿或赔偿;
4、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各发起人即成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
5、各方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享有发起人和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第十一条发起人的义务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股份公司设立活动,任何发起人不得以发起设立公司为名从事非法活动;
2、应及时提供为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申请及登记注册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证明,为股份公司的设立提供各种服务和便利条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设立后,根据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各发起人作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东承担发起人和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发起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当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6、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应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7、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费用承担
1、在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发起人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
2、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各发起人相互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待股份公司成立后,列入股份公司的费用。
第十三条财务、会计
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股份公司股东独立经营合同 第四篇_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河南微商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长期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 公司注册全称为: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
2、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
(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乙方出资:
(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3、 公司住所:
4、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甲方
5、 公司经营范围为 :
第三条、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的组织。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 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3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
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 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公司董事会即可生效,由
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均为公司最高领导人,对公司的发展、经营有最终的决策权。
2、 为了明确双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双方需要合理分工,经双方协商决定甲
方主要负责公司行政人力、设计策划、工商财务等方面的工作;乙方主要负责公司各项资源、市场开发、业务洽谈、现场实施等方面的工作。
3、 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甲、乙双方必须向对方完全公开,所有的支出均由双方签
字方可生效。
4、 甲、乙双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 双方在签约之前若有正在独立进行的工作项目,应事先言明,在不影响公司运作也不
占用公司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其在短期内继续独立完成。
6、 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另一方有
权项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7、 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双方各持己见,可召开公司会议全体表决,如确实无法
统一决策,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8、 如果公司是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双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双方投
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双方的股份。
9、 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甲方有权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
按照双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利润与分红
1、 甲、乙双方为公司董事(股东),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
2、 甲方持有公司股份
;乙方持有公司股份
3、 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这个资金
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就不存在红利。
4、 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80%
5、 甲、乙双方虽身为股东,但参与公司经营与管理就应很享受公司支付的工资以及公司
的各项福利。
6、 甲、乙双方的待遇标准参考其投资比例以及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强度制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因职责重要,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
2、 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伍万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
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3、 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
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4、 任何一方不得在公司以外经营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业务。
5、 私下把公司业务及订单转或介绍给其他公司生产经营等现象的,一经发现扣除违约方
在公司所应有的公司履约基金,另一方有权全部处理履约基金.
第七条、协议解除或变更
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 合同期限已满。
2. 由于合理原因甲、乙双方同意将公司注销。
3. 由于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现以下情况须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 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 股东股份变更。
3. 由于合作方式变更。
第八条、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
第九条、协议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成功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股份公司股东独立经营合同 第五篇_2016股份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股份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第一条、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长期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关于公司
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1、 公司注册全称为: 西安(
)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资金为:
叁拾万元整
2、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出资: 伍万元整
(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乙方出资: 四万元整
(大写);出资方式: 现金支付
3、 公司住所为:
4、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甲方
5、 公司经营范围为:庆典服务、广告服务两大类别,具体如:活动策划、商业演出、广告设计、影音制作等。
第三条、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的组织。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 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3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 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公司董事会即可生效,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乙
方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双方均为公司最高领导人,对公司的发展、经营有最终的决策权。
2、 为了明确双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双方需要合理分工,经双方协商决定甲
方主要负责公司行政人力、设计策划、工商财务等方面的工作;乙方主要负责公司各项资源、市场开发、业务洽谈、现场实施等方面的工作。
3、 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甲、乙双方必须向对方完全公开,所有的支出均由双方签
字方可生效。
4、 甲、乙双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 双方在签约之前若有正在独立进行的工作项目,应事先言明,在不影响公司运作也不
占用公司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其在短期内继续独立完成。
6、 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另一方有
权项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7、 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双方各持己见,可召开公司会议全体表决,如确实无法
统一决策,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8、 如果公司是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双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双方投
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双方的股份。
9、 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甲方有权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
按照双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利润与分红
1、 甲、乙双方为公司董事(股东),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
2、 甲方持有公司股份 百分之五十五 ;乙方持有公司股份 百分之四十五 。
3、 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这个资金
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就不存在红利。
4、 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80%
5、 甲、乙双方虽身为股东,但参与公司经营与管理就应很享受公司支付的工资以及公司
的各项福利。
6、 甲、乙双方的待遇标准参考其投资比例以及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强度制定。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因职责重要,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
2、 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五千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
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3、 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
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4、 任何一方不得在公司以外经营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业务。
第七条、协议解除或变更
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 合同期限已满。
2. 由于合理原因甲、乙双方同意将公司注销。
3. 由于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出现以下情况须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 公司新增其他股东。
2. 股东股份变更。
3. 由于合作方式变更。
第八条、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 5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九条、协议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成功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股份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篇2]
有很多的公司合伙是四人共同合作的形式,这样的股份制的合作,股东间要签署怎样的股东合作协议呢?以下是一份四人公司股东合作协议的模板,仅供参考。
甲方:性别:,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性别:,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丙方:性别:,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丁方:性别:,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共同出资设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项目”,共担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资方式:
1、甲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2、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3、丙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4、丁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总金额的%。
5、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正。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财务、会计
乙、丙、丁三方有权随时查阅公司账务,甲方应及时配合乙、丙、丁查阅账务工作,并安排指定人员协助。乙、丙、丁任何一方对账务有疑义,甲方应当予以解释。
第四条盈余分配
企业的盈余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资金额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关于追加投资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资,由甲、乙、丙、丁决定,实行一票否决制;
2、追加投资在企业拓展业务时,每个股东按前期投资比例进行追加,若一方不能按比例追加投资,则按实际投资额从新定股份,各股东应在提出追加投资之日起一个星期内追加投资;
4、追加投资后,应按新投资额核算投资比例、利润分配比例和投资风险比例。
第六条关于债款债务
按各自的出资额比例承担债权债务。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有限合伙人
参与管理,不参与管理,但在本公司有工作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具体工资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八条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设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实施,实行一票否决制;
2、方共同同意由方作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对企业运营有最终的决定权(但不包括企业的管理制度),但方应充分听取方的意见,在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无效);
第九条企业事务的决定
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甲、乙、丙、丁)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第十条禁止行为
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甲、乙、丙、丁)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实行一票否决制;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无论是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都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对内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可以退伙的情形
(一)自愿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当然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三)除名退伙的情形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第十三条退伙程序
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6、股东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财务结算后才能退股;
7、股东退股所退还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财务利润为准;
8、财务核算应以审核公司内部账簿为准。
第十四条出资的转让
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十五条协议解除
1、任何一方合伙人违反本合伙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四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人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企业的解散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七条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同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甲、乙、丙、丁)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甲、乙、丙、丁)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受损失或者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甲、乙、丙、丁)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合伙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合伙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合伙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条保密
协议各方(甲、乙、丙、丁)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第二十一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以上协议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现对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不成一致的,则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补充协议
未尽事宜甲乙丙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丁方身份证复印件
股份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篇3]
——补充协议
经所有共同出资人(以下简称“股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就股东(甲方)
转让其出资股份并重新分配股份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转让其出资股份
万元(人民币)被股东乙方
万元(人民币)收购。
二、股份转让后,现股份分出资方式及股份占股比例:
万元人民币占共同出资金额
万元人民币占共同出资金额
万元人民币占共同出资金额
万元人民币占共同出资金额
万元人民币占共同出资金额
万元人民币占共同出资金额
三、协议签订后,股东权利和义务
签订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公司各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所需各项费用由全体股东共同进行预算,并详细列明开支项目。
第三条 实际运行中按列明项目合理使用,全体股东相互监督资金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四条 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二)依照其所持有股份份额获得利益分配。
(三)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四)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所持有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五)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或者质询。
(六)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七)公司终止货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其他法律,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 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协议,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依其所持有股份份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分担公司经营风险及损失。
(五)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六)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七)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八)无合理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九)保守公司秘密。
(十)《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理,其余股东拥有查看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权利,并按照持有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其全部股份份额或部分股份份额以及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份额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同意。
第六条 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如有违反召开股东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进行处理。
备注:本协议壹式陆份,各股东各执一份,与原合作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016年 月 日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经股东认真阅读确认后签字盖章后生效。
股份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篇4]
共同投资协议书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_,身份证号_
_住址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_,身份证号_
_住址______
丙方:姓名_____,性别__,年龄___,身份证号_
_住址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转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并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____________为股份公司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股份公司事务进行日常管理;②落实股份公司经营进度;③代表股份公司对外协调;④资金调用的决定权(____________元以内);⑤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
4、退伙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并需提前_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时按实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以本协议股份做抵押贷款
6、共同投资人共同行使的权利①对外订立合同;②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务;④其他涉及经营的重大事项。
注:上述权利行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同意即视作合伙共同行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共同投资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共同投资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签名手印)
乙方:________________(签名手印)
丙方:________________(签名手印)
协议签订地点: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股份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篇5]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xx年 月 日
股份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篇6]
xx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一、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册,双方根据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总投资为70万;
a,现金出资人民币49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为70%。 b,现金出资人民币21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所占股份为30%;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本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2、启动资金40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28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12万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3、注册资金为30万,以30%最低注册资金计算为9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6.3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2.7万元;
到帐期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十五日之内,注册资金9万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另外21万元在公司注册之日起1年之内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如不能按时出资者视为自动退股。
三、公司名称和经营地点: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公司地点:xxx
四、职务和分工:
1、 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监事由店长担任),任期三年;
2、 a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
3、 b为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运营管理;
4、 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允许所占比例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
(3)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7)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在营业之日起,双方在此承诺,双方只在利润分配上不同,其他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工资待遇一致。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a占70 %、b占30 %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
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六、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七、退股方式:
1、 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另一股东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此协议)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八、 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
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九、本协议签定于2016年05月 27日,一式二份,合作双方签字后生效,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十、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股东 : 证件号码
股份公司股东独立经营合同 第六篇_2016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本股东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五方于二零一一年__月__日在北京签订。上述各方,以下单独称为“一方”,合称为“五方”。
甲、乙、丙、丁、戊五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投资设立北京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 ##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1 公司名称:北京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2 经营范围: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1.3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1.4 法定地址:北京市顺义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二、 ##公司的企业性质及责任、法人地位
2.1公司为有限公司,甲、乙、丙、丁、戊五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2 法人地位
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 ##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3.1甲方以货币作为出资,出资额为贰佰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3.2乙方以货币作为出资,出资额为贰佰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3.3丙方以货币作为出资,出资额为贰佰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3.4丁方以货币作为出资,出资额为贰佰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3.5戊方以货币作为出资,出资额为贰佰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四、 ##注册资本的变更
4.1公司注册资本的任何增加或减少需征得股东会所占股份总数半数以上股东
的同意并且经有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
五、 ##股权的转让和质押
5.1合资五方可以互相转让其在公司内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任何一方(在本条项下称为“转让方”)向第三方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另两方(在本条项下称为“非转让方”)同意。转让方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非转让方征求同意。非转让方自接到书面通知后起满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非转让方不同意转让的,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非转让方有优先购买权。
5.2依照上述条款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出资额的记载。
5. 3如果任何一方欲质押其在公司注册资本中的任何权益,必须取得另两方的书面批准。
六、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7.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7.2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不得虚假出资;公司成立后,各发起人不得抽回出资。
7.3 出资人对设立公司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按持股比例分担。
七、 ##公司的组织结构
8.1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
8.2公司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即法定代表人。
8.3公司监事由一人组成,由股东会委任。
8.4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兼任,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设立适当人数的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
八、 ##公司经营期限及解散、清算
8.1 公司经营期限为20年,自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并在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6个月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延长公司的经营期限。
8.2 有关公司解散和清算事宜,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 ##公司财务、会计
9.1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9.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后的四个月内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9.3 公司的利润分配及其他财务、会计事宜,按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 ##违约责任
10.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丙五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均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
十一、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0.1本协议的变更需经五方协商一致同意,并采用书面形式经五方签署。
10.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五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
十二、 ##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12.1本协议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理及实际可行的补偿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
12.2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双方预料之外的,其发生或后果不能合理地为受影响方所避免或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灾、火灾、社会动-乱、战争、罢工以及国家法律或政策的变化。
十三、 ##法律适用及争议的解决
13.1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须按其解释。
13.2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五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应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 ## 其他
14.1 本协议经甲、乙、丙、丁、戊五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14.2本协议对五方均有约束力。如未得到对方书面认可,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方。但若一方因资源整合及可能上市而需要转让,则在该等转让不损害另一方所持公司股权的前提下,另一方不能不合理地拒绝出具同意该等转让的书面认可。
14.3 若本协议任一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与可执行性。
14.4本协议未尽事宜且《公司章程》亦未作规定的,由五方订立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5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陆(6)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另一份以备工商注册登记之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代表人(签字)
2016年月日
代表人(签字)
2016年月日
代表人(签字)
2016年月日
代表人(签字)
2016年月日
代表人(签字)
2016年月日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篇2]
一、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册,双方根据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总投资为70万;
a,现金出资人民币49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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