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邻居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了物业费,都拿到什么福利了

芜湖师大教师公寓一业主装潢弄断水管 楼下几户邻居家里进水
来源:大江晚报
昨日上午,家住侨鸿师大教师公寓1号楼1单元的郭师傅送完孩子上幼儿园回来,发现自家厨房到处是水,原来是楼上装潢弄断水管所致。通知物业后,对方竟然不知单元总水阀在哪里,导致漏水达一个多小时。》》》推荐阅读:
上午11时许,记者接到报料后,来到该小区1号楼1单元4楼郭师傅的家,得知总水阀已经关闭,他和老伴已经将厨房的积水清理干净。&回到家都傻眼了,水顺着墙上橱柜里的煤气管往下淌,灶台、地上都是水,还好没流到客厅,我赶紧把厨房地漏打开。&郭师傅还说,一锅稀饭正好在漏水处的下面,全都进水不能吃了。当时急得不得了,物业也知道此事,但就是找不到总水阀,所以一直流淌。
郭师傅说,三楼住户家中进水更厉害,五楼厨房也有进水。之所以进水,是因为702装潢弄断水管导致的。记者随后来到702,果然看到装潢人员正在进行施工,客厅地板一片潮湿,在厨房一位装潢人员正在切割断裂的水管。&就是这个水管,不太结实,一块瓷砖掉下来就弄断了,水全部喷涌出来。&装潢人员徐师傅说。&水管是我弄断的,我第一时间就通知物业了,希望能将单元总水阀关闭。&
然而,让人哭笑不得的是,物业人员竟然不知道总水阀在哪里。&以前从没遇到这样的事情,没关过总水阀,所以一时间没找到。&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东光物业公司负责人陶先生说。据了解, 装潢人员徐师傅在上午8点半左右通知了物业,因为找不到水阀,物业后来从外面请了一位懂水电的工人过来,这才找到了水阀并关闭。
记者了解到,总水阀就在一楼电梯口对面的木门里面。&从漏水到关闭,有一个半小时,如果物业能及时关闭,家里就不会漏水。物业管理实在是不称职。&郭师傅说。由于是师大教师公寓,他们的物业费都是直接从工资里扣除,不存在物业费收不上。这家物业进驻小区管理也有几年了,小区物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竟然不知水阀在哪里,实在有些说不过去。》》》推荐阅读:
原标题:楼上装潢弄断水管殃及邻居
编辑:吴安川
[此文系转载,来源于大江晚报,版权归属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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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旧宫镇德林园小区两业主欠供暖费、物业费被诉,近百邻居庭下声援
http://www.chinatimes.cc&华夏时报?华夏网&&&&&■深度提示  日上午8点,大兴区旧宫镇德林园小区近百名业主聚集在1号楼前,准备去法庭旁听两名业主被物业起诉一案,他们以此来声援两名被起诉的业主。  这两名业主被诉未按时交纳供暖费、物业费。这是发生在大兴区物业与业主纠纷的个案,但我们不敢保证这样的事情不在其它小区发生。寒冷的冬天就要来了,小区的业主却因供暖费、物业费纠纷与物业对簿公堂。&&&生活用水在脸盆里沉淀了一层细沙。  10月18日上午8点50分左右,德林园小区近百名业主陆续来到大兴区红星人民法庭,准备旁听这起案子。红星法庭的一名工作人员说,她头一次见到有这么多人来旁听。  业主被诉  物业公司讨要供暖费、物业费  近百名业主赶往法庭  这些业主多数在小区论坛上看到了开庭的消息。“我是专门向单位请了假,来声援这两名被告上法庭的业主。我非常关心此案的审理结果,这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今天到这里来的人,都没有交物业费和供暖费。物业是恶人先告状,我担心自己有一天也会被物业起诉到被告席上。”听了业主张先生的一席话,旁边的其他业主频频点头。  被起诉的两名业主是3号楼6单元的吴杨女士、1号楼3单元的付桂梅女士。德林园小区物业――北京博爱物业公司要求吴杨支付2005年至2006年的供暖(冷)费和生活热水费等3826.4元、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的物业费1274元;要求付桂梅支付2005年至2006年的供暖(冷)费和生活热水费2038.8元、2005年9月至2006年9月的物业费2144元。  吴杨介绍说,2006年9月,她突然接到大兴区红星人民法庭的传票,得知自己被物业起诉。“我觉得物业管理有问题,才没有交物业费,被物业起诉真有点接受不了。”她说,“但静下心来一想,我手里有很多证据,对簿公堂也能从容面对、信心十足。”  9点10分,此案在红星法庭一层最大的审判厅开庭。由于审判厅只能容纳20人旁听,没进去的近80位业主一直在外面等候,不时有业主趴在玻璃门上观看里面的庭审情况。  审判现场没有出现激烈的言辞对质,吴杨和付桂梅当庭提交了反诉状,提出小区饮用水的水质问题、供暖问题、地下室出租问题等19项内容。  中午12点左右,法官宣布休庭,下次庭审时间另行通知。  前来旁听的业主纷纷表示,这起案子他们会一直关注下去,直到有了审理结果。  近三分之一的业主没交费  德林园小区一名业主表示,没有按时交纳2005年至2006年的供暖费和物业费的业主,不仅仅是被告上法庭的两名业主,还包括当天到法庭旁听的近100名业主。该小区几乎三分之一的业主都没有交供暖费和物业费。这一点,记者从北京博爱物业公司经理杨振川处得到了证实。据博爱物业统计,该小区69.5%的业主交纳了2005年到2006年的物业费,72.6%的业主交纳了2005年到2006年的供暖(冷)费。  被起诉业主曾带头维权  这么多业主没交供暖费和物业费,物业为什么单单起诉两名业主?业主们觉得,物业的举措是杀鸡给猴看,因为这两名业主的丈夫在与物业的交涉中表现得十分积极。特别是2005年7月和8月,业主和物业有两次正式的交流会,业主推选的4名代表中两次都有吴杨的丈夫王鹏林、付桂梅的丈夫王先生。王鹏林说:“和物业的交涉中,我们的语言也比较强硬,可能物业认准了我们两个是代表才起诉的,要是我们输了官司也能给其他业主点儿颜色看吧。”  业主孟繁奇先生也经常代表业主与物业交涉,但他却没有被起诉,他说:“我没被起诉,因为我家房子的阳台裂开了,物业曾经给我写过书面承诺进行维修,可到现在也没有进展。可能是我抓住了物业的把柄,才没有被起诉。”  “就是因为两名被告业主的丈夫一直带着小区业主维权,专门挑物业的毛病,所以物业才起诉他们的。”博爱物业的杨振川经理说,“既然签了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就应该交物业费。”对于其他没有交物业费和供暖费的业主,杨经理表示,物业没有再起诉的打算,而是打算和业主多进行沟通,并且提高服务质量,让业主主动交纳物业费。  追根溯源  生活用水、供暖、墙体倾斜未解决  业主吴杨介绍说,从2004年6月开始入住德林园小区至今,该小区目前有600多名业主。博爱物业是开发商指定的,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必须先交纳1年的物业费和供暖费,否则就拿不到钥匙。  “可入住后,业主们陆续发现小区存在很多问题,最主要的是生活用水、冬天供暖、墙体倾斜等问题。业主几次与物业进行沟通,存在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吴杨说。  业主用桶装水做饭  在吴杨家的自来水管上,安了一套净化器和一套软化器。这两套设备价值5000多元,每天24小时耗电运转。吴杨说:“小区使用的自备井水常有泥沙、有时还带着油状漂浮物,散发着腥味。”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该小区很多业主都用桶装水做饭。在付桂梅家,她从水龙头上接了一盆水做试验。过了5分钟后,盆底沉淀了一层黄色的细沙。  业主张铁兵说:“自从入住小区,我都是开车从城里拉水用。除了冲厕所,我几乎就没用过小区的水。”业主们介绍说,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入住半年后给他们接上市政自来水,现在两年过去了也不见动静,找物业也无济于事。  对此,博爱物业公司经理杨振川说:“小区的水确实硬度偏高,但北京市卫生局提供的检测报告表明,水是符合饮用标准的。许多业主居然怀疑报告不实,物业也没有办法。”  室温曾是10摄氏度  德林园小区使用的是中央液态供暖系统,供暖效果也不令业主满意。“开发商曾经承诺,冬季供暖温度是18到22℃。可自从2004年入住,我们已经度过了两个冬天,室内的温度总是勉勉强强达到16摄氏度,有时候还在16摄氏度以下。”吴杨说。  小区3号楼的业主杨女士说,2004年到2005年的冬天,她家的室温才达到10℃。那个冬天,她家里买来电暖气和暖风扇也难挡寒气侵袭,全家人都曾受感冒煎熬。物业多次修理空调,温度也刚刚达到供暖标准16℃,这个温度还不能天天保证,而且在去年冬天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改善。许多业主表示,供暖情况不改善,他们交供暖费没有任何意义。  杨振川经理表示:“小区冬季供暖时,室内温度基本都能达到16℃的标准,只是个别住户因为房屋位置的原因,室内温度较低。在这种情况下,物业会在收取供暖费的时候有所浮动。”他还表示,只要室温有16℃,就达到标准了。可有的业主却说家里不暖和而拒绝交暖气费,就有点无理取闹了。  墙体倾斜与裂缝  一些业主入住不久还发现房屋出现裂缝,有的墙体还出现倾斜。11号楼1单元的业主前女士说,她2004年9月入住后就发现家里的墙体倾斜,当时物业派人把墙体刨开约1.5平米的面积进行检查,可是问题没有检查出来墙面也没给修补好,如今两年多了无人问津,现在门框和墙体之间的距离足有3厘米。  在该小区1号楼外记者看到,一层的阳台与下面的墙体有4厘米宽的裂缝。“物业说这些问题都在安全许可范围内,可购买这套房子我花费了毕生的积蓄,住这样的房子觉得不甘心。”业主孟繁奇说。  物业表态  “物业不可能没有瑕疵”  物业拒绝公开账目  日,50多名业主就生活用水、供暖、房屋质量,以及消防设备缺失、电梯不年检、环境卫生、小区绿化、停车位、地下室出租等问题与物业进行了第一次正式交流,大兴区旧宫镇小区办也有领导参加了会议。  在交流会上,业主要求物业解决问题,同时要求物业公开费用收支账目。业主代表王鹏林说,物业答应尽快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也明确表示30天内公开物业收支项目。“可就在日,物业和业主再次进行沟通时,博爱物业出尔反尔,宣布不再公开物业收支账目。”  业主向物业发律师函  “我们业主觉得物业一点信誉都没有,从那以后,物业和业主的关系就一直僵持着,我们业主提出的问题一个都没有解决。”王鹏林说。  据介绍,2006年4月,德林园小区361位业主委托北京市安园律师事务所给博爱物业发出律师函,要求物业履行承诺和告知义务,否则业主可能采取集体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我们就是在业主准备集体起诉博爱物业时,收到了传票。”吴杨说。  目前,付桂梅和吴杨在等待下次开庭的同时,也在积极筹备成立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  “物业不可能没有瑕疵”  据杨振川介绍,在“十一”期间,博爱物业的法人代表刚刚由张虹更换为陈忠,他也是刚刚受聘到这里当经理的。起诉这两名业主是以前的物业领导决定的。谈到德林园小区的物业管理,他说:“从整个旧宫地区来看,德林园物业的管理是非常不错的。可是物业管理不可能没有瑕疵,有的业主却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和供暖费。物业就是把心掏出来给业主,业主还是不满意。”  杨振川还强调,以前的物业领导与开发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开发商的很多遗留问题都没有解决清楚。如果这些遗留问题不在物业的解决范围内,他们也只能进行协调。另外物业公司是自负盈亏,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物业工作的同时,营利还是非常重要的目的。  “至于这起官司的结果,就要看法院的裁决了。”杨振川说。  争议声音  物业不能单纯要求业主交费  物管协会:不交物业费必须证据充分  北京市物业管理协会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北京市物业起诉业主与业主起诉物业的官司几乎对等。如果业主证据充分,用不交物业费来维权也是可以的。物业不能单纯用《物业服务协议》要求业主交费。  律师:成立业委会处理此事  北京律师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宪生认为:业主靠不交物业费和供暖费来维权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既损害了物业的利益,也损害了小区的公共利益和其他交费业主的利益。德林园小区应成立业主委员会处理此事。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可让业委会就相关事项与物业进行协商,如果仍不满意物业服务,业委会可以通过业主投票解聘物业,选聘新的物业。  法学教授:激化矛盾不利于和谐稳定  曾经参与“美丽园小区案”论证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尹田认为:业主和物业的矛盾在各个小区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德林园小区的问题不算是最尖锐的,但是庭审当天有近百名业主去声援被告,问题处理不好,很有可能激化矛盾。  尹教授认为,解决这对矛盾不是物业和业主谁输谁赢的问题,而是要实现小区的和谐稳定。“比如美丽园小区,物业突然撤出后,小区又出现了其他非常严重的问题。物业和业主都不能感情用事,要理性对待问题。  北京物管条例:已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另据悉,北京市今后将通过转变物业管理体制,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等手段改变现状。《北京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办法》已完成草案,并已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  截至2006年6月底,北京已有2841家物业管理公司取得资质,从业人员约20万,管理项目达4564个,总建设面积为3.2亿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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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购房四年一直没有办理入户手续,业主需要缴纳物业费吗?此业主阳台漏水影响到楼下邻居请问楼下邻居的损失是不是由这个业主承担?
广西 崇左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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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按照的规定,未入住的,需要支付物业费,但是有折扣的。如果楼下损失确实是你漏水所致,你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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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两邻居入户进错门 热费物业费替对方交了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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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费的业主能进业委会吗?答案明确
& && &不交物业费的业主能不能参加业主委员会?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于是几年前,这就成了个问题,实践中物业、居委会、街道基层强令未交物业费的业主不得进入业委会,引起很多业主反对,制造了社会矛盾。其实法律工作者认为这个问题很明确,既然是业主自治,那么,不交物业费是否能进业委会就应该由业主决定。随着国家法治化的进程,北京市已经对这个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答,业主自治是真,这个问题由业主约定。
& && &本市2011年开始实行《北京市住宅区管理规约》示范文本,业主可以在他们的《小区管理规约》中就此进行约定。规约 六、业主的共同管理责任,其中(一)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交纳、监督,如果该小区业主同意违反这条依然可以进业委会,那么,他就可以进。只要在随后的如下的条款中,不填写(一)就行了。或者在第一个填空中填写了(一),但是在第二个填空中只填3,那么,他仍然可以进入业委会。
& && &业主不承担上述第& && &&&(可多选)项共同管理责任,损害业主共同权益的,业主大会或者相关业主共同决定可以限制其行使以下第& && & (可多选)项成员权利:
& && &1.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或候补委员;
& && &2.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权;
& && &3.共用部分经营收益分配权;
& && &4.& && && && && && && &&&。
& && & 当然了,如果业委会已经成立,还不交物业费肯定对全体业主不利,所以,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是添加限制性条款,承认以前不交物业费的情况是历史原因造成的,第一届业委会成员以前不交物业费不影响进入,但是从业主大会成立起,新的年度就该交了。其实这个问题适用于所有业主,成立以后应该是交的,否则连表决权、经营收益分配权都可能没有了。
不赞成,没有交物业费的人就是侵犯了别的业主权利
金钱 发表于
不赞成,没有交物业费的人就是侵犯了别的业主权利
支持行者,赞成“不交物业费的业主能进业委会”!
到底是谁侵犯了业主的权利?
换句话说,交了物业费,目前业主的权利就保障了吗?
我现在最基本的在小区的安全感都没有,每天家门口都有小广告!!!!
本帖最后由 小蝴蝶 于
15:30 编辑
[quote]金钱 发表于
不赞成,没有交物业费的人就是侵犯了别的业主权利[/qu
说这话什么意思?
不交物业费是否侵害业主权利的这个问题,还是有待商榷的。需要全体业主50%认定才算吧?
个人认为除了是单位可以报销的就是出租的业主主动交纳了吧
支持行者。
说实话,我既不报销也没出租,我只不过不希望我们的小区成为青塔小区那样的地方,好歹您享受着电梯服务,小区虽然有很多地方做的很差,但我不知道大家想过没有,如果没有了物业,小区会成为什么样子。
地面车位的收益归谁,是否能冲抵一部分物业费?维持电梯费是否够用?每年交物业费前物业都会承诺一定有改善,结果呢?物业的心思不是在如何改善服务,为也主服务,而是采取要挟的手段,让车位和物业费捆绑来收取物业费,这种做法,让许多业主采取了抵制行为。
金钱 发表于
说实话,我既不报销也没出租,我只不过不希望我们的小区成为青塔小区那样的地方,好歹您享受着电梯服务,小 ...
我和您一样,既不报销也没出租,但“很惭愧的“仍然交了物业费。虽然交,却一直交的很不舒服,觉得不值。
您说的“如果没有了物业”是个假命题。
现在不是有没有物业的问题,物业是一定“会”有的,只是这个物业一定是真心为业主服务的
而不是天天想办法刁难业主。
另外,电梯服务,貌似只有”电梯“,没有”服务“~~~
并且很早年间,物业似乎要业主们签订维修电梯,估计是动用了一大笔钱,但业主并不清楚到底怎样了。我只是知道,”服务“没有,连基本的”电梯“都时不时出问题。。。
一点信任感都没有
我们当然不想让新城成为青塔小区那样的混乱无人管局面,我们的努力是希望我们的小区管理,可以做到象我们周边的很多现代化小区一样规范,安全,合理,有秩序,也许不能短时间内做到很好,但有进步,一点点在改善,就会有希望。
支持行者,没有哪个业主真心不想交物业费的,有服务才可能有费用开支的产生,我们的物业都为业主做什么了??有心的业主回去看看自己买房时开发商对物业管理的承诺吧——“全防范电子系统,建立封闭式小区理,加强出入口管理,防范区外闲杂人员进入……“我从入住至今也没享受到这个待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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