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屋征收行政复议时限申请时限多久

针对房屋被征收的行政行为,提起复议有时间限制吗?收费吗?
经典案例:
陈奕国在某市的城乡结合部有一处门面,常年用于经营米面粮油等商品,因为此地就他一家粮食店,所以生意一直很好。2011年5月的时候,他被告知此地已被纳入政府征收的范围内,而陈奕国自然是不愿意搬迁,因为如此一来自己本来红火的粮油店买卖就会付诸东流,所以陈奕国对政府的行为很抵触,虽然经过多次协商,但始终无法达成令陈奕国满意的征收安置补偿协议。最后没有办法,房屋征收部门只得报请市政府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做出了补偿决定。对此,陈奕国更是气愤,所以他决定寻求法律救济,但他对如何提起行政复议又一窍不通,做生意的他又担心提起行政复议会不会花很多钱?因此他想知道,针对房屋被征收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有时间限制吗?收费吗?
具体解答: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的当事人认为征收决定或者征收补偿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接到该决定之日起60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所以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征收涉及的问题很庞杂,当事人一定要记清法律救济关于时间的限制,不要因错过时间而无法保障自己权利。另外,在我国提起行政复议是免费的,目的就是保证涉案当事人都能提起行政复议,使当事人能够用法律的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第三十九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四条:被征收入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被征收入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热门推荐:分享到:790人有用986人有用491人有用1248人有用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谟县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及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什么时候申请拆迁行政复议的呢。--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什么时候申请拆迁行政复议的呢。
我现在对于法院的判决很不满意,就想要申请行政复议,我想请问什么时候申请行政复议的呢。
维权技巧咨询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其他人都在看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山东&
|解答问题:39695
要想搞清楚什么时候申请拆迁行政复议的这个问题,就需要对于以下内容有所了解,在拆迁人申请规划许可证、许可证等文件,拆迁管理部门作出与拆迁相关的行政决定等过程中,只要当事人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均有权依法向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重庆&九龙坡区
|解答问题:35499
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 内向有的海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海关的具体行政 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是持续状态的,提出行政复议 申请的期间自该具体行政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 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 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无锡维权技巧律师
律所:北京即明律师事务所
区域:北京/朝阳区
擅长征地拆迁
律所: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
区域:北京/东城区
擅长征地拆迁
相关法律咨询
热门维权技巧法律百科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加快,不少地区都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而我们听到关于拆迁最多的就是因为拆迁而发生的纠纷了。那么遇到拆迁纠纷时应该怎么解决?无法解决时,应该怎么起诉?
维权技巧相关知识
维权技巧相关专题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1分钟提问,免费短信提醒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8土地征收不可以行政复议吗?--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大家都在搜:
微信扫一扫 免费问律师手机扫一扫 法律兜里装
2018土地征收不可以行政复议吗?
我一叔叔想要咨询对于土地征收不可以行政复议吗,因为叔叔家里土地的问题被征收。
维权技巧咨询
1分钟提交法律咨询 2000多位 信得过的好律师 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其他人都在看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重庆&九龙坡区
|解答问题:35499
根据规定土地征收不可以行政复议吗问题。回答如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权利等事项。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普通行政复议注意时限问题时限规定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受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海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 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受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实两个行政复议没什么不同的,只是国有土地行政复议在一些条款上做了更相对而言细致的规定,国家做的这些条例都是大范围的,不可能细致到每一个层面,地方根据国家的大方向再根据各地的实质情况,在不违反大方向的前提下再做细致规定。两个行政复议的区别就是,而国有行政复议规定的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可以直接去提起行政诉讼罢了,不用走行政复议这个程序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师365)
地区:浙江&杭州
|解答问题:36327
1.对国有土地征收不服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是诉讼的前提)2.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提起行政诉讼)
无锡维权技巧律师
律所:北京即明律师事务所
区域:北京/朝阳区
擅长征地拆迁
律所:北京京尚律师事务所
区域:北京/东城区
擅长征地拆迁
相关法律咨询
热门维权技巧法律百科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加快,不少地区都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而我们听到关于拆迁最多的就是因为拆迁而发生的纠纷了。那么遇到拆迁纠纷时应该怎么解决?无法解决时,应该怎么起诉?
维权技巧相关知识
维权技巧相关专题
周边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
更多惊喜等着您!
1分钟提问,免费短信提醒
律师365,优质法律服务平台400-64365-6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六8:00~22:00服务指南平台保障律师入驻常见问题|||||Copyright(C) 成都六四三六五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行政复议申请是由于司法行政复议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即司法行政复议机关根据司法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在审查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的一种行政行为。那么当行政复议申请被拒绝受理,权益该如何维护?&
具体案例:
某县政府决定对杨某在某街区的一套房屋进行征收,在双方协商安置补偿之时,发生争议,杨某主张以置换房屋的方式进行补偿,&征收人同意杨某的主张,但关于置换房屋的面积却没有达成合议。2011年7月,因为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部门报请县政府作出补偿决定0&日,补偿决定做出,杨某对该补偿决定还是不满意,于日,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拒绝该复议申请。对此,杨某该如何维权?&
本案中的杨某,作为被征收入不服房屋征收决定或者房屋征收卒h偿决定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房屋征收人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如果上一级人民政府拒绝复议申请,被征收入就可以以上一级人民政府为被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行政诉讼。此外,如果此时出现法院立案难的问题,&还可以以上一级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向上上一级人民政府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以解决上述问题。&
相关法律:
《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间内不作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附:行政复议决定书书写方法
行政复议决定书作为复议机关对复议案件进行权威性判定的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一定的格式和内容。因此在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时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标题,编号,复议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复议原因,复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适用,复议机关查明事实,复议决定及告知诉权,落款时间和盖章。这样比较符合逻辑规定,也符合法律文书的一般格式要求。
首先,复议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必须清楚、具体,参加行政复议的当事人主要是指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他们是行政争议的双方,复议机关为了解决行政争议而作的复议决定,应当就争议双方当事人的称谓及其基本情况表述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地,法人或其组织的要写上具体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委托代理人或第三人的也要表述清楚。
其次,复议原因部分。要简单说明一下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原因和时间,以及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时间。比如,申请人某某不服被申请人某单位某具体行政行为,于某年某月某日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在某年某月某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时间必须载明,有的申请人将行政复议申请书早已写好,但没有及时送到复议机关,若不载明收到复议申请书的时间,人们认为是已超过5日的法定受理时间。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7条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因此,有必要对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时间加以载明。
第三、复议的事实、理由和法律适用部分。这部分视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说理的地方,我们应允许,在复议决定书中应予以体现。通常以&申请人称和被申请人称&两部分组成,也就是说,先由申请人提出问题,被申请人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依据,再由复议机关作出对错评判的一般程序。同时,因申请人对法律的熟悉程度和写作水平的不同,对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写法也不一样,在实际中我们也有碰到,有的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写得洋洋洒洒,抓不住重点,这时候,我们必须要全面分析、掌握其反映的实质问题,抓住重点,然后加以必要的概括、归纳,但又要尽量接近申请人所反映的问题,保持内容的真实性。当然,也不能断章取义,或完全抄摘申请书的内容,这样,行政复议决定书就显庸俗、不精炼,因此撰写行政复议决定书我们应掌握简明、准确的原则,篇幅不宜过长,只要把问题讲清楚就可以了。
第四、本机关查明部分。这部分是复议机关作出决定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它是复议机关如何解决复议参加人之间的行政争议的基础,但要简明扼要,突出针对性。主要查明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事实,如果已有足够的事实能够说明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的,其他联系不紧密的事实或申请人提供不相关的证据材料就不必去审查,在复议决定书中更不必去阐述,否则,查明事实部分就过于复杂,更不必查明事实部分作出论述或发表意见。
第五、本机关认为部分。这部分是复议决定书主文,必须做到简明、准确、合法,但不宜作过多的论证。同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和给予任何选择余地,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论和执行上的困难。比如在一起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治安复议案件中,只要指出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被申请人作出治安挽留的决定,从事实,证据,处罚内容和适用法律依据等方面综合来论证说明其正确性就可以了。
热门推荐:分享到:501人有用269人有用411人有用940人有用农村的宅基地对于农民来说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场所,更是一种记忆的寄托,毕竟这承载着家族的演变史,也承载望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谟县城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及土地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国有土地征收的行政复议与普通行政复议有什么不同,在线等,速度_百度知道
国有土地征收的行政复议与普通行政复议有什么不同,在线等,速度
我有更好的答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普通行政复议注意时限问题  时限规定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受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海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   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受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实两个行政复议没什么不同的,只是国有土地行政复议在一些条款上做了更相对而言细致的规定,国家做的这些条例都是大范围的,不可能细致到每一个层面,地方根据国家的大方向再根据各地的实质情况,在不违反大方向的前提下再做细致规定。  两个行政复议的区别就是,而国有行政复议规定的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是可以直接去提起行政诉讼罢了,不用走行政复议这个程序
采纳率:40%
.对国有土地征收不服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提起行政诉讼)上述两点是国有土地征收行政复议与普通行政复议的不同之处。希望对你有用,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是诉讼的前提)2
为您推荐:
其他类似问题
行政复议的相关知识
换一换
回答问题,赢新手礼包
个人、企业类
违法有害信息,请在下方选择后提交
色情、暴力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征收行政复议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