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后房产证改名生前赠5房产有录音,死后有效写

儿子拿父亲借条要钱 父亲生前录音称钱归继母
来源:东北新闻网
作者:王立军 王星予
  父亲生前曾借给继母一位亲戚5万元钱,对方一直没还。胡先生在父亲去世后,将对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将债款直接支付给自己。继母不同意,并拿出了一份录音证明老胡去世前已经将债权交给了自己。这5万元,到底应该判给谁?
  父亲去世 5万元借款未要回
  老胡在离婚后,经人介绍和王某成为男女朋友。自2007年起,两人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一直在一起生活。2014年10月,老胡因病去世。
  老胡的儿子在料理后事时发现,日,继母的亲属沙某曾以工程保证金的名义向父亲借款5万元,一直没有还。小胡认为,这笔钱款属于父亲的遗产,按照继承法规定,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去年11月,小胡以继承人的身份将沙某起诉到于洪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沙某退还5万元及相关利息。
  继母持录音证明钱归自己
  对此,沙某解释称,他与老胡没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属于借款关系,这5万元是老胡以工程保证金的形式借给自己的,因当时自己有工程,老胡想给自己干活,但一直也没有实际进场施工,这笔钱实际就是借给自己的。
  沙某说,自己和王某是远房亲属,他也是通过王某认识老胡的。后来,老胡曾给自己打过电话,老胡生前电话录音里交代将这笔钱直接返给王某就行。沙某称已经把这笔钱给了王某。
  听电话录音,小胡承认说话的是自己的父亲,但认为这份录音是父亲在病重意识不清醒时录的。随即,小胡向法院提供了老胡就诊时的病历。
  法院判5万元借款归继母
  于洪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沙某向老胡借款5万元事实清楚。老胡生前与沙某通话录音是该案最为重要的证据。老胡生前电话录音嘱托沙某将5万元直接返还给王某。
  小胡所提供的病历,不足以直接证明录音时老胡的精神状态,也不能够证明通话内容不是老胡的真实意思表示或者另有其他外界因素干扰。小胡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因此,小胡要承担举证不利责任。
  由于沙某早已将钱款还给王某,所以这债权债务已经消灭,小胡不应再向沙某主张返还5万元欠款。最终,法院依法驳回小胡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杨丽娜)
原标题:儿子持父亲借条讨要欠款 生前录音定5万借款归继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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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09时19分来源:
“如果父母过世了,财产和房子肯定归我呀!”在日常生活中,抱有这样想法的独生子女一定不在少数。不过,事情可没有你想像得那么简单哦。近日,深圳首个遗嘱库正式运营,老人们纷纷排队前往咨询。在继承遗产之前,你可先得弄清楚跟遗嘱相关的那些事儿!
遗嘱库开库,老人排队预约
今年3月,深圳遗嘱库公益服务项目正式启动,通过电话、微信、现场等方式进行咨询和预约的中老年人及其家庭络绎不绝。而5月9日,遗嘱库正式宣布开库运营,目前,预约登记办理遗嘱的时间已经安排到了9月份!
原本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避之不及的立遗嘱这件事,为何如今受到那么多人的关注?原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遗产继承是个技术活,不通过正规渠道立遗嘱,将来的麻烦可大了!
立遗嘱不吉利?不立麻烦大!独生子女未必全额继承房产
此前,一则网贴《父母去世后,房屋肯定属于独生子女吗?结论惊呆了宝宝》将朋友圈刷爆,贴中讲述了由于父母没有立遗嘱,独生子女想把房屋过户时遇到困难的故事。
这个故事里,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父母都过世后,小丽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续父母的房产。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那么,如果父母想要把房产全部留给子女,该怎么做?其实,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将房产赠予给儿女。
自己写遗嘱也不靠谱
原则上讲,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自己写的遗嘱也是有效的。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没有专业人士给予辅导,没有权威机构做好登记,无法证明这份遗嘱是本人在精神正常、没有胁迫的情况下亲笔书写的,遗嘱被有效认定的难度非常大。
而且根据《继承法》规定,公民在立遗嘱时需要邀请一定的人员在场进行见证,但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如果疏忽这些类似问题,也会导致遗嘱无效。
而写好遗嘱以后,如果无法妥善保管和传递遗嘱,很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隐匿、损毁或篡改。另外,遗嘱往往交由继承人保管,这使得遗嘱不具有隐秘性,而过早暴露出财产的安排在继承人之间造成兄弟反目,儿女成仇的例子不胜枚举。
因此,在遗嘱库这样的机构由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助办理遗嘱是相当有必要的。
专家建议:四类人尽早立遗嘱◆自认为职业风险比较高的人,比如此前多起空难发生后,有飞行员就去公证处立遗嘱。
◆财产较多的人,比如企业家。
◆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人,比如比如再婚者、有非婚生子女者等。
◆老年人,因为遗嘱必须在意识清楚、精神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订立。有的老人忌讳谈死亡,等到重病在床意识不清时,已不能立遗嘱了。这样立遗嘱才有效!
说了那么多,那么究竟什么样的遗嘱才有法律效力呢?
遗嘱的类型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谁不能当见证人
根据法律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这几种人,不能担任遗嘱见证人。
多份遗嘱怎么办
如果一个人所立的遗嘱有数份,其中有一份为公证遗嘱,就应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遗产的继承。没有公证遗嘱,所立数份遗嘱中内容又相抵触的,以时间在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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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刚去世不久 原有两处共同房产 其中一处于几年前变现三十万 继母拿走了 现有一处房产 如果继母要求分割 已变现的部分我们就无权要求分割了吗 (父亲生前也提到继母想将房产分割 将已变现的三十万加上现有一处房子估算价格合在一起分 我也有录音能证明父亲并未将三十万赠给继母)谢谢你
你好 我父亲刚去世不久 原有两处共同房产其中一处于几年前变现三十万 继母拿走了现有一处房产如果继母要求分割已变现的部分我们就无权要求分割了吗 (父亲生前也提到继母想将房产分割将已变现的三十万加上现有一处房子估算价格合在一起分我也有录音能证明父亲并未将三十万赠给继母)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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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很可能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好多济宁人都不知道..
来源:济宁综合广播
很多人辛苦打拼一辈子,就是为了给家人更好的生活,把财富顺利地留给后代。但之前一条房产继承的消息,刷爆了网络,看过的人都大呼意外,事情是这样的......
很多人辛苦打拼一辈子,就是为了给家人更好的生活,把财富顺利地留给后代。但之前一条房产继承的消息,刷爆了网络,看过的人都大呼意外,事情是这样的: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母亲生前在杭州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时未将房产过户到小丽名下。
如今母亲去世了,小丽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到房子里去。
但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了房管局,要求过户被拒,理由是房产不全属于她一个人,需要跟大伯、姑姑分割房产。
相信很多独生子女,看到这里都是懵逼的,爸妈只有我一个孩子,理所应当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然而在法律面前,继承并不是父母传子女那么简单的事情,独生子女并非父母房的唯 一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关系,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因此仅凭独生子女证,不能认定独生子女就是唯 一的继承人。
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父辈无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看完上图是不是一目了然了,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因为母亲去世之前,小丽的外公外婆就已经不在了,所以母亲的遗产全部都由小丽一个人来继承,所以最后小丽就有自己的二十四分之五,加上母亲的遗产三分之二,也就是拥有房产八分之七的继承权。
独生子女要继承房产,需要怎么做呢?
根据规定,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此外遗嘱受益人办理遗产继承手续,不仅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父母生前的“遗嘱公证书”,在父母去世后还得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办理遗产继承为何如此麻烦,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只要能够证明是唯 一合法的继承人即可,其实难就难在这。办理这类公证应当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街道办等基层组织)开具的法定继承人证明(须详列全部合法继承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以及他们与被继承人的关系。
继承人已经死亡的,要写明死亡时间、地点,并提供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的证明)。另外,司法部已于日废止了关于继承房产必须办理强制公证的《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但具体要看各地的落实情况。
在整个房屋产权归属的变更中,一旦出现遗产多人继承的可能性,手续上就繁杂很多。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大家特别不愿意在生前去谈身后事,但是时代不同了,现在越来越多让亲人反目成仇的遗产纠纷 。
所以独生子女的父母,在生前办理遗嘱公证,确立一份最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遗嘱,可能是避免将来子女,陷入继承遗产障碍最好的方法。
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如果发现子女不孝,可随时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那么,问题来了!
遗嘱到底该怎么立?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在我国,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五种形式。公证遗嘱是指经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遗嘱。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代书遗嘱是指由他人代为书写,并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口头遗嘱,是指在危急情况下所立的口述遗嘱。录音遗嘱是指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内容的遗嘱。
实践中,口头遗嘱只在危急情况下才适用,在危急情况消失后,所立的口头遗嘱即归于无效。录音遗嘱由于形成及保存的方式不太方便,所以实践中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比较少见。大部分的老百姓通常所立的遗嘱是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
立遗嘱需要避免的常见问题
一、不标明落款时间
《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的遗嘱。立遗嘱日期是遗嘱的法定必备条款,有很多的遗嘱就是因为欠缺落款时间而产生争议。
二、打印遗嘱
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于用电脑来起草文件,因此也有很多的人通过电脑打印遗嘱,然后在打印的遗嘱上签字。但因为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中没有打印遗嘱这一形式,因此打印遗嘱是否有效,司法实践中存在很大的争议,同案不同判问题非常突出。截止到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为了确保遗嘱的效力,建议大家慎用电脑打印遗嘱,宁可打完了再抄写一遍。
三、以按手印代替签名
很多立遗嘱人会采用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这样的遗嘱也大量地被认定为无效。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必须亲笔书写并签名。不签名不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同时立遗嘱人能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却用按手印的方式来代替签名,也容易让人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从而引发继承纠纷。
四、夫妻只立一份遗嘱
有的夫妻两人只立一份遗嘱,由其中一人执笔,夫妻双方在遗嘱上签字。不执笔一方的遗嘱内容因不符合自书遗嘱必须亲笔书写的要求,也不符合代书遗嘱需要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要求,司法实践中,就有可能被认定无效。遗嘱是人生中重大的安排,我们建议夫妻双方尽量分别订立遗嘱,如果确需夫妻双方订立共同遗嘱,那么最好请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以确保遗嘱的效力。
五、未依法保留特留份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俗称“特留份”。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将全部的财产留给儿子,而没有给未成年的女儿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有的当事人把财产全部留给子女,却忘了给年迈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父母留下必要的份额,这样的遗嘱都会被认定为部分无效。
六、处分他人财产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是很多的当事人将家庭共有的财产或者夫妻共有的财产当作是个人的财产在遗嘱里进行处分。还有一些企业老板把公司资产当作个人财产进行遗嘱处分,这样的处分依法无效。
七、近亲属做代书人或者见证人
有的父母在临终前会找其中一个继承人,让其代写遗嘱。也有的在写代书遗嘱时找亲戚做代书人或见证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三类人员不能成为代书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一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三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八、立好遗嘱自己保管
大量的当事人立好遗嘱之后把遗嘱放在一个自认为安全、保密的地方。幸运的,可以在去世前交代清楚遗嘱的保管地方。但是大量的当事人因突发意外、或因临终病痛折磨、健忘、恐惧等原因而忘记交代遗嘱事宜,导致身后事无法按照自己的遗愿处理。遗嘱立了也等于没有立。因此立好遗嘱之后最好找一个自己信赖的人保管以及执行遗嘱。找不到人保管遗嘱,那么至少也要告知可信赖的人遗嘱保管的地方,以便在继承发生时,遗嘱能够出现并得以执行。
不少人总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尚健康时,如能立个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子女和父母商谈立下遗嘱,也并非不孝顺。
如果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公证,又该怎么办?
如果父母生前未设立遗嘱公证,作为独生子女的继承人需要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的方式继承遗产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向相关机构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办理遗产继承手续。
如果父母已经立下遗嘱,但没有经过公证,在父母去世后,继承人可以提供遗嘱原件到公证办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如连遗嘱都没有,可以怎么办?
如果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到派出所出个证明,继承人本人没有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证明,然后到法院确认房子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归继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确认出判决书到房管局就可以顺利过户了。 身为独生子女的一代享受着父母全部的疼爱也承担着全部的责任和压力一起点亮祝福普天下的父母都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扫一扫 加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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