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按份共有人的权利的房屋如何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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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共有房产的方法有哪些
夫妻二人在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使只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的时候,其中一方能够私自处理该房产吗?答案当然是“不行”!然而在现实中,依旧有人背着丈夫将房子卖了,结果……然而,廖某坚持自己与许某的房屋买卖行为手续齐全,且房产本就登记在自己名下,出于经济问题才出售,应该被认定为有效。最后,经过调查,法院发现廖某的父亲曾转给许某1048760元,而许某用这笔钱支付了房款。经法院判决,廖某在丈夫赵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让共有房产,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且廖某和许某伪造证据、恶意串通转让财产的行为已严重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分别罚款人民币5万元。共有房产怎样才能买卖?共有产权房屋可以分为两种形式,分别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指的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共同共有指的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处置房屋均无效。卖房共有房产如果想要买卖,通常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第一种,取得共有人的同意。在你出售房屋之前,找到房屋的共有人,取得他们的同意,并让他们为你出示一份同意书,如此一来,你就可以自由处理处置房产,但售房所获取的收益需要按照共有份额进行分割。第二种,通过继承、转让、赠与的方式获得房屋完全产权。如果其他共有人通过继承、赠与、转让的方式将完全产权过户给你,你同样可以自由处置房产。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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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屋买卖该注意什么
共有房屋买卖该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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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的房屋在大多数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出卖,只是共有人相对于其他购买人享有优先买受权。共同共有的房屋的出卖则需经过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方可进行,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一般应认定无效。当然,第三人善意、有偿地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则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失的,由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人予以赔偿。
答案创立者
以企业身份回答&
您好!一、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2.)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8)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二、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
1、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都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对共有房屋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能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不得分割共有房屋。但如果是按份共有,各共有人已经明确了共有的份额,则各共有人可在一定限制范围内处分其份额,当然,这里的份额不是实物上的份额,而应当理解为价值上的份额。  2、共有房屋的买卖,因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又有不同。  按份共有的房屋在大多数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出卖,只是共有人相对于其他购买人享有优先买受权。共同共有的房屋的出卖则需经过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方可进行,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一般应认定无效。当然,第三人善意、有偿地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则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失的,由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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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份共有的房屋,2/3人同意就可以直接卖了吗?
&04-10 14:11&&悬赏 0&&发布者:wsy872……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4)
按份共有的房屋,只有2/3的人同意,就可以买卖并过户了吗?
那另1/3的人如果不同意,如何保证他们的权益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江苏-南京]
回复时间:日 15时13分
可以过户,给予三分之一的人进行补偿
我的补充:
共同共有的,需要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江苏-南京]
回复时间:
可以要求对房款进行分割,如果对价格有异议。可以提起损害赔偿的诉讼
[江苏-南京]
回复时间:
一般不可以,需要所有共有权人同意
[江苏-南京]
回复时间:
可以要求补偿,如果对价格有异议,可以提起损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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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803004共有房屋的按份共有人 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
14:24:53来源:平安广西网责任编辑:潘超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龚律师:
  孙先生兄弟俩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二层临街商品房经营商店,双方约定每人各占一半份额的房产,上层属于孙先生,底层归其弟。但是开业不久商店即倒闭,兄弟之间也发生矛盾。随后,孙先生一家外出经商。在此期间,孙先生的弟弟以20万元的价格将自己所有的一半房产出售给了邻居老周,并签订买卖合同。孙先生知道后,找其弟理论,认为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提出以同样的价格购买另一半房产。孙先生的弟弟则提出自己对房屋有一半产权,有权自由处分自己那一半房产。请问,孙先生有权要求购买其弟的房产吗?
  读者 刘杨
  刘杨: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01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依据上述规定,按份共有的,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中自己的份额时,应该将出卖的意思和条件通知其他共有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其他共有人没有购买的意向或者对出卖的条件不满时,出卖方才可以将自己的份额出卖给他人。如果出卖方没有履行通知义务,擅自将自己的份额卖给他人,便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孙先生兄弟俩对房屋各享有一半的产权,一方出售时另一方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也就是说,孙先生可以优先购买权对抗其弟与邻居老周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孙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维护自己的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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