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作为什么部门管农民工工资,接手的是政府部门的建筑工程,结算之时竟然围边不算,且政府部门财务账号以封怎么办

关于对2016年春节前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恶意讨薪、讨要工程款事件的处理通报
关于对2016年春节前全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恶意讨薪、讨要工程款事件的处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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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济宁市装饰行业管理处
济建〔2015〕39号
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
支付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济 宁 市 财 政 局&&&&&&&&&& 济 宁 市 公 安 局
&&&&&&&&&&&&&&&&&&&& 中共济宁市委济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 <st1:chsdate w:st="on" IsROCDate="False" IsLunarDate="False" Day="10" Month="2" Year="年2月10日
关于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农民工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3〕22号)、《山东省农民工权益保障三年行动计划》(鲁政办字〔2014〕106号)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委省政府信访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鲁建发〔2014〕6号),防范和治理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结合我市建筑业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建筑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
1.强化建筑劳务分包管理。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进行劳务分包,要发包给有资质的建筑劳务企业,并认真评估其信用状况、劳务实力和管理水平,将是否具有自有劳务作为首要选择标准,防止劳务企业出借资质、包工头挂靠。劳务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劳务价格、计量方式、支付方式、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中不得包含材料供应、机械设备租赁等非劳务内容,合同签字人应当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持有企业授权书的法人代表,并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鼓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培育使用自有劳务,鼓励与建筑劳务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2.加强建筑企业用工管理。直接与农民工发生用工关系的建筑企业(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设立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农民工管理工作。针对建筑业用工工种繁多、流动性大、季节性强的特点,推广使用《山东省建筑业劳动合同简易示范文本(2015版)》(见附件1)。严格实行建筑企业用工实名制管理,直接用工单位在每个项目部要明确专人负责登记农民工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工资以及进场、离场时间等信息,有条件的县(市、区)或企业可实行农民工“一卡通”管理。间接用工的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要加强对劳务分包企业用工管理的监督。
3.实行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建筑企业必须认真执行《劳动合同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令第188号),严格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向农民工按月支付工资,杜绝隐性欠薪现象。
(1)实行计件工资的,根据建筑施工特点,月工资支付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鼓励全额发放;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和麦收、秋收、春节等重要节点前,必须及时结清计件工作量,足额支付工资。作业时间不足一个月的短期或零星用工,应在作业任务完工后及时结清或按日支付工资。
(2)直接用工单位必须按月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记录当月应发、实发数额,经农民工本人、用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报总承包单位备案,在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予以公示并拍照备查。
(3)总承包单位要在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公布农民工按月领取工资的权利,公布总承包企业及项目部、当地住房城乡建设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欠薪投诉电话。
(4)监理单位应配合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上述规定。
4.明确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总承包企业对支付农民工工资负总责,直接用工的建筑劳务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负直接责任,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与建设单位直接发生合同关系的专业承包企业,应履行总承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承担欠薪清偿责任;发包行为不规范或不按施工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负连带责任。
二、认真实施“一书两金一卡”制度
5.实行建筑企业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制度。自2015年3月1日起,所有建筑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要以承建的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办理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前,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递交《建筑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承诺书)》(推荐文本见附件2),明确其农民工管理措施、欠薪事件处置机制、违约责任、劳务管理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劳资员及联系方式等。
6.改革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收取和使用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实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指总承包企业和与建设单位直接发生合同关系的专业承包企业)在工程开工前均按工程合同总造价1%的基准比例分别缴纳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
(1)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不再存入财政专户,改为在工程所在地的市或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招标选定的银行,存入缴存单位自行开设的专用账户。
(2)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托银行、缴存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三方共管协议,协议中须约定:动用保证金,需三方达成一致。
(3)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实行动态管理。上一年度从未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从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建筑市场信用考核优秀的,可免予缴存保证金;上一年度严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建筑市场信用考核较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2%的比例缴存保证金。
每年春节后,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根据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履约拨付情况、施工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欠薪事件处置情况,对其保证金缴存比例进行调整。动态管理名单、缴存比例调整及依据,必须在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站上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现行财政专户中的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仍按《济宁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管理办法》(济人社发〔2014〕10号)文件的规定管理、使用和返还,到全部返还后该财政专户自然取消。
(5)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管理的具体程序,由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
7.稳妥使用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凡是当地政府已经设立欠薪应急周转金的县(市、区),遇有建筑业农民工大规模讨薪上访、用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均无力支付、也无保证金可动用等紧急情况时,可以申请使用。明确政府应急处置欠薪上访事件的边界,应急周转金必须专款用于向欠薪农民工垫付部分工资,垫付标准不高于工程所在地月或日最低工资,垫付额度不超过2个月的最低工资,以切实提高农民工按月索取工资的维权意识。
8.推行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制度。提倡用工单位通过银行卡向建筑业农民工发放工资,鼓励一级和二级建筑企业在承建的工程项目中尽快推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与金融机构合作,为农民工提供免收异地提款、账户管理等费用的银行卡。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或建筑总承包企业建立统一的农民工实名制“一卡通”管理系统,实现农民工考勤、培训、工资发放、信用管理的信息化。
三、改进对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
9.强化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部门,每年中秋节前、春节前分别组织一次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进行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等检查时,要把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目标责任书(承诺书)、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劳务分包合同、农民工劳动合同及管理台账、农民工工资月份支付清单和公示牌及历史拍照资料、农民工维权告知牌等,作为必查内容。
10.提高建筑业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完善快速有效处理农民工劳动争议机制。对涉及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对符合裁决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可以根据农民工的申请裁决先予执行。
11.认真受理和处置建筑业农民工欠薪上访案件。一旦发生建筑业农民工欠薪上访,一般由工程所在地受理并处置,建筑企业注册地配合;省外、市外建筑企业拖欠所导致的,可提请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协调。要引导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时,首先向施工现场公示牌载明的总承包企业反映;未得到解决的,再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访部门投诉。违反逐级走访规定的,有关地方和部门不予受理。
12.严厉惩处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信息共享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时汇总欠薪信息并告知有关部门和单位。
(1)对因拖欠行为造成恶劣后果的建筑企业,暂缓拨付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及调剂补贴,不予受理资质升级和项目评优申请,不予受理外省进鲁施工企业年度业绩考核,并视情节采取记入信用档案、通报批评、限制市场准入、停止投标资格等措施。
(2)对发包行为不规范或不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不予受理其新开工项目的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申请。
(3)对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建设单位、建筑企业,依法立案查处。
(4)对鼓动和组织群体性事件、以讨薪为由牟取不正当利益、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建筑劳务带班人员(包工头),向建筑行业通报慎用。
(5)对涉嫌恶意欠薪的用工单位和个人,及时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惩处。
13.建立完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联动机制。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公安、信访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把防范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建筑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法及时查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做好拒不支付建筑业农民工劳动报酬涉嫌犯罪案件的受理和移送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工程的资金监管,从源头上减少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事件。公安部门要及时依法受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特别要依法及时处理以讨薪为由牟取不正当利益、冲击党政机关、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信访部门要加大建筑业农民工欠薪上访案件协调处理力度。要积极争取交通运输、水利、国资、银监等部门的支持,形成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整体合力。
本《意见》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2月29日。原有的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意见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山东省建筑业劳动合同简易示范文本(2015版)
劳动合同编号:
劳& 动& 合& 同
(适用于建筑企业施工现场招用务工人员)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企业注册地:&&&&&&&&&&&&&&&&&&&
合同履行地:&&&&&&&&&&&&&&&&&&&
乙方(劳动者)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民 族:&&&&&&&&
户籍所在地 &&&&&&省&&&&& 市&&&&& 县(市、区)
&&&&&&&&& 镇(街道、乡)&&&&&& 村(社区、居)
身份证号码&&&& &&&&&&&&&&&&&&&&&&&&&&&&
技能证书编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执行下列第&&&& 款:
一、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甲乙双方的具体约定如下:自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工程中&&&&& 岗位(工种)工作之日起至该工程的上述工作完成之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其工作内容(主要工序)包括&&&&&&&&&&&&&&&&&&&&&&&&&&&& ,工作地点为:&&&&&&&&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任务,乙方应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产任务。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乙方工作时间,确保乙方合理的休息时间。
第四条& 工资结算与支付
甲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确定与乙方的工资结算方式和工资支付办法如下:
一、工资结算方式,执行下列第&&& 款:
1.执行日工资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 小时,每周工作&&&& 天。甲方根据乙方当月的实际出勤天数,工资结算按&&& 元/天进行计算。
2.执行计件工资制的,根据其工作内容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其中,工程量的计算按实际的平方米、立方米、吨或件计算,工程质量达到&&&& (优良、合格)标准,按以下工资结算单价进行最终结算(在工种前□中打“√”):
□钢筋工:&& 元/吨(其中:①制作&& 元/吨、②绑扎&& 元/吨);
□模板工:&& 元/O(其中:①支模板&&&& 元/O、
② 拆模板&& 元/O、③ 模板整理与堆放&& 元/O);
□砼工:&& 元/立方;
□砌筑工:&& 元/块(立方);
□抹灰工:&&& 元/O;
□架子工:&& 元/O(其中:①搭架子&& 元/O、
②拆架子&& 元/O、③钢管、扣件归整&&& 元/O);
□防水工:&& 元/O;
□水电暖安装:&&& 元/O(天);
□油漆工: &&元/O;
□外墙保温:&&& 元/O;
□其它:&&&&&&&&&&&& ;
&&&&&&&&&&&& ;
&&&&&&&&&&&& ;
&&&&&&&&&&&& 。
二、工资支付办法,执行下列第&&& 款:
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以实物、有价证券、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工资;不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者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其他组织或个人,由其再行转发;不以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拖欠劳务费、结算纠纷、垫资施工、质量保证金等为由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
1.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向乙方发放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领。实行计件工资的,月工资支付额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甲方应按日向乙方发放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三、因甲方原因造成误工的,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费&&&& 元/天,此费用包含:&&&&&&&&&&&&&&&&&&&&&&& (如伙食费、通信费、城市交通费等)。
四、工资支付方式,执行下列第&&& 款:
1.通过银行转账发放
乙方开户银行全称&&&&&&&&& &&&&&&&&&&&&
乙方账号(卡号)&&&&&&&&&&&&&&&&&&&&&
2.使用现金发放
第五条& 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
一、工程质量
甲方应在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应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管理,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支付返工工资。
二、安全生产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管理。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控告。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规范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劳保用品,保障和改善劳务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丰富劳务人员精神文化生活。
二、甲方对乙方进行与施工岗位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培训及岗前交底,乙方要积极参加并掌握;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三、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200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有序使用各类设施,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四、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身份证件,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证件,如:居住证、信息卡等。
五、甲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制度,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定期健康检查,减少职业危害。
第七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 劳动纪律
一、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
二、乙方应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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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方遇到工资拖欠等问题时,可按以下方式逐级反映协商解决:
建筑劳务公司负责人:&&&&&&&&&&&&&& 电话:&&&&&&&&&&&
总承包单位现场劳资员:&&&&&&&&&&&&&& 电话:&&&&&&&&&&&
总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经理:&&&&&&&&&&&& 电话:&&&&&&&&&&& &
总承包单位劳务分管领导:&&&&&&&&&&&& 电话:&&&&&&&&&&&
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投诉电话:&&&&&&&&&&&&&&&&& &
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电话:&&&&&&&&&&&&&&&
甲方注册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投诉电话:&& &&&&&&&&&&&&&&&&
甲方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电话:&&&&&&&&&&&&&
第十一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有抵触的,从其规定。
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备查。
甲&&&&& 方: (盖章)&&&&&&&&& 乙&&&& 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手印)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
目标责任书(承诺书)
&&&&&&&&&&&&& 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委):
我公司在贵市(县、区)承建的&&&&&&&&&&&&&&&&&&&&& 工程,将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及贵市(县、区)相关规定,足额缴存建筑劳务人员工资保证金,实施规范的劳务分包管理,并设立专(兼)职劳资员,对在该工程项目施工的劳务人员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工资核算与发放进行管控和监督,保证按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劳务(劳动)合同,将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劳务人员手中。
如发生农民工工资纠纷和投诉上访事件,我公司保证积极配合、及时处置,承担总承包(专业承包)责任以及相关的经济、社会责任,尽最大努力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若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我公司自愿接受主管部门上调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缓拨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记入信用档案、通报批评、限制市场准入、停止投标资格等处理。
特此承诺!
公司负责人:&&&&&&&&&&&&& 电话:&&&&&&&&&&&&&&
项目经理:&& &&&&&&&&&&&电话:&&&&&&&&&&&&&&
项目劳资员:&&&&&&&&&&&&& 电话:&&&&&&&&&&&&&&
&&&&&&&&&&&&&&&&&&&&&&&&&&&&&&&&
(公司公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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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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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们来关注民工欠薪。建设部刚刚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建设主管部门从2月份开始,每个月5号之前,将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清欠情况,上报给建设部,以此来保证清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看来有关主管部门,今年确实为帮助民工追讨工资想了不少办法,但是,作为一个弱势群体,现在有些民工讨要工钱还是存在很多困难。前不久,我们记者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就发现了一群民工,因为拿不到工钱,连回家的车票都买不起,只能在寒冷的冬天,流落他乡。
    呼和浩特民工欠薪
  在呼和浩特市南店村的一间民房里,记者见到几个民工正裹着破旧的棉被和大衣坐在床上。
  民工王三娃:“回家不能回,在这儿要钱,人家都是冷眼看待。”
  民工王志平:“这就是个走投无路。”
  这间不足20平方米的屋子只有一张床,却住着9个缺衣少食没钱回家的民工。
  民工王三娃:“盖被子的就睡地下,不盖被子的就在床上。你说9个人能挤下这儿,这床上头吗。”
  当天呼和浩特的气温是零下10几度,不过屋子里没有暖气。记者在这里站了10分钟就已经冻得手脚麻木。
  房东:“他们两年了,来了就住这儿。以前说的一个月一百元,最后给了两三个月,最后钱就给不了了。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本说是工程一结束钱就给了,没想到拖到现在。”
  尽管没交房租,但是这位好心的房东还是让王三娃等九个民工在他家住了两年。两年前王三娃从山西老家的农村来到呼和浩特,原以为打工的收入总能强过种地,没想到的是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多的活,不仅没赚到一分钱,反倒连基本的生活都没法维持。无奈之下,王三娃和工友们只能靠拣点破烂,换几个馒头来维持生活。
  民工王三娃:“昨天六、七个人买了十来个馒头剩下两个,中午就是分着咬了两口。”
  记者:“就吃这够吗?”
  民工王三娃:“不够也没办法。听说今年中央下了个文件,这么感觉有点盼头,再等等看吧。”
  欠这些民工工钱的包工头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工程做完了一年多,民工们都没能拿到工钱呢?记者决定随同王三娃等人一起去讨工钱。
  民工:“你在啊?”
  包工头:“我在,请坐。”
  民工:“来了五趟,总见不到你的面。”
  包工头:“我这也是没动静,现在正在跟政府交涉结这个帐。现在政府这头一要给我们结了,它一履行合同,咱们就马上全拿上了。”
  民工:“这话我们听了一千遍了,老是一找你要钱,你就是今天推明天,明天就后天,后天再后天,都两年了。”
  包工头:“都说政府给不了。”
  民工:“咱们怎么回家过年,你看马上春节到了。”
  包工头:“你不要再说了。”
  民工:“你不给钱,我让你过大年去。”
  包工头:“我身上就二十元钱了,你们拿上先吃顿饭吧,明天我们再想办法。”
  民工:“明天咋解决呢,后天我们不走了。”
  包工头:“先拿上,今天晚上先解决了。像我这种情况跟他们差不了多少,也是一分钱没有。还全是外债,而且我这工钱不是说我短下的,都是全额垫款。我结不了帐,我拿什么给工人。”
  这位包工头告诉我们,这两年他陆陆续续承包了呼和浩特党政办公大楼的工程约70万,雇用的民工有80多名。然而工程结束了一年多,建设单位付给他的工程款还不到百分之30%,这让他不仅没钱给民工发工资,甚至连材料款他都没法支付。
  包工头:“经常是晚上快吃饭民工也来,半夜三、四点也来,一来很多人,一来几十个人。现在对生活太大影响了,几乎休息也休息不好,我还得到处躲。”
  事实上,像这样四处躲债的包工头不只这一个人,据记者了解,目前在呼和浩特政府办公大楼的工程中,被拖欠工程款的承包商有一○○多家,涉及包工头几百人。
  像这位包工头也曾经带着70多名民工参加了呼和浩特党政办公大楼的建设。然而现在他拿到的工程款只有4万多元。
  包工头:“一共还欠个反正是十八、九万元,就光我这一个包工头,我七十来号人盖不起这栋楼,那好几千号人。市建公司现在欠我的,市政府欠市建公司的,等于我们就成四角债了。”
  这种四角债让包工头老乔不仅赔了自己的老本,还欠下了民工的工钱。老乔说以前他还偶尔给这些民工一些生活费,但是现在他也拿不出钱了。这两个月他一直躲着没见这些工人。
  记者在呼和浩特一间破旧的厂房里见到了七名民工。为了替自己和七○个工友讨回血汗钱,他们已经两年没有回家过年了。
  记者:“打算什么时候回家呢?”
  民工:“拿到钱就回家,连路费都没有,想回家也回不去。”
  政府的办公楼建起了一年多,盖楼的民工却两年没钱回家。这些民工告诉我们,刚开始他们去政府大楼工地干活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想到工钱会被拖欠。因为,包工头和承包商反复向他们打包票,政府的工程项目资金有保障,工钱肯定没问题。可是,现在就是那些当初打包票的包工头和承包商,自己的日子也很难过。
  呼和浩特政府大楼拖欠工薪
  尽管说起工程欠款的时候,承建政府大楼的包工头和承包商们是怨声载道,但是当我们记者要求进行采访时,他们却执意不肯面对镜头。他们说,一旦这回抛头露面,不仅这一笔工程款可能会拖得更久,而且以后再也别想到接任何政府项目了。所以,今天的节目,对他们的采访画面进行了特殊处理。那么,包工头和承包商在面临这么大压力的情况下,还能不能收回这次拖欠的工程款呢?
  这就是王三娃等数千名民工参加建设的呼和浩特党政办公大楼,占地面积9万平方米。日总投资3.2亿元的这栋大楼正式破土动工。
  承包商:“你看目前这个辉煌美观的大楼,是我们内蒙古自治区到目前为止最大面积的办公楼。我们一开始承建这栋大楼很荣幸,承建市政府大楼给领导创造一个优越的工作环境。”
  记者了解到,当时一共有100多家工程承包商踊跃参加了呼和浩特市党政办公大楼的建设。不到两年的时间,即2001年年底这栋大楼便竣工并交付使用。根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付清95%的工程款,仅留5%的质保金在一年后支付。然而让承包商们没有想到的是,大楼交付使用了两年以后,他们仍然没有拿到该拿的工程款。
  承包商:“因为我们把整个资金都投入在市政府大楼上,所以说压得这两年就没法运营,就没法开工,就没法搞其它工程。因为它压资金太多了,压我这一个项目部就六、七百万元。”
  记者:“那你们还欠工人工资多少呢?”
  承包商:“我们现在欠工资三十多万元。”
  记者:“欠多少人?”
  承包商:“我们五、六百人呢。”
  一个项目就压了几百万元的资金,这对那些家底并不丰厚的承包商来说是难以承受的。现在这些承包商们已经成了这栋大楼的常客,他们经常会结伴到这里要工程款。
  记者:“你在完工之后找了他们多少次?”
  承包商:“找了五、六次吧。”
  记者:“有用吗?”
  承包商:“一直没解决。”
  记者:“那么他们一般是怎么给你答复的呢?”
  承包商:“他们答复就说没钱。”
  记者:“你们都找过他们吗?”
  承包商:“都找过都找过,找过十几次都有,只说等一等缓一缓。没钱,等着吧。”
  记者:“你找得多吗?”
  承包商:“很多,最多了没钱等吧,等着解决快了,永远是这句话。”
  这一等就是两年,在等待中一些承包商难以承受资金压力,破产了。
  承包商:“现在已经瘫痪了,欠民工的工钱给不了,你继续干也没本钱了。”
  记者:“你现在公司还在做吗?”
  承包商:“不能做了早不能做了,早瘫了没钱做了。现在公司的租房都租不起了退掉了,现在就等着结账了。”
  调查:呼和浩特民工欠薪
  这些工程承包商告诉我们记者,现在呼和浩特建筑市场上拖欠工程款的现象非常普遍,一般工程完工后,能拿到50%的工程款就相当不错了。因此,当初呼市政府大楼项目出台的时候,他们都竭尽全力去争取,因为他们相信政府给自己盖办公大楼,是绝对不会欠工程款的。那么,政府最终还是让建筑承包商失望了?他们到底有没有钱修大楼?
  那么呼和浩特党政办公大楼欠下100多家承包商的工程款究竟有多少?为什么大楼使用两年了工程款至今还没有付清呢?
  呼和浩特党政办公大楼迁建指挥部会计图娅:“我们现在整个工程欠款是2913万元。”
  记者:“为什么到现在这个款还付不了。”
  呼和浩特党政办公大楼迁建指挥部会计图娅:“因为咱们这个大楼国家不投资,只靠我们拍卖旧办公楼来自筹资金,国家不拨款。”
  据记者了解:呼和浩特党政办公大楼总投资3.2亿元,通过拍卖旧办公大楼筹集到的资金是1.5亿元,市人防办拨款5200万元,银行贷款3000万元,这笔贷款已由市财政陆续偿还。这是截至今年4月,这栋办公大楼工程所有的资金来源,离3.2亿元的总投资还有8000多万元的缺口。那么这个巨大的缺口怎么解决呢?今年5月,呼和浩特市政府决定将新大楼侧面的这块土地拍卖给欠款的承包商,以冲抵工程欠款。一些大的承包商先后接到大楼迁建小组的通知。
  承包商:“市政府讲过,但是我们没考虑这个问题,因为顶地以后兑不了现,就给工人发不了工资,因此我们没参与顶地。”
  最后,8家参与这栋办公大楼工程的承包商按不同股份共同拿下了这块地皮。
  记者:“抵地的这八家都是你们工程中比较大的承包商?”
  呼和浩特党政办公大楼迁建指挥部会计图娅:“基本上是主包单位。”
  记者:“这是5221万元?”
  呼和浩特党政办公大楼迁建指挥部会计图娅:“对。”
  记者:“这块地皮抵了?”
  呼和浩特党政办公大楼迁建指挥部会计图娅:“对。”
  记者:“其实现在就相当于他们拿到了这个地皮冲掉了工程款,对吗?”
  呼和浩特党政办公大楼迁建指挥部会计图娅:“是啊,是啊。”
  记者:“不是说你们把地皮卖了之后,变成了现金给他们。”
  呼和浩特党政办公大楼迁建指挥部会计图娅:“因为地皮是大家都看好这块地皮,当时这个是自愿的,因为我们是首先要申明是挂牌出让。”
  承包商真的愿意用地皮来冲抵工程欠款吗?记者了解到,承包商拿到的土地价格是每亩九○多万元,而政府征地的价格是每亩几万元,相差几十倍。一些拿到地皮的承包商说,尽管他们不情愿,但还是得照办。因为大家都是政府的企业,政府的号召能不相应吗?
  承包商:“政府没钱说顶一部分地是这个情况。”
  事实上,这块作价五○○○多万元的地皮是8家承包商共同拥有的财产,哪一家都很难按自己的意愿处置。那他们能不能卖掉土地还民工的工钱呢?
  承包商:“假如说这个地给了我,我把这地卖了,我欠工人工资那是我不对,是我克扣工人。实际上不是这个事实,是它这个钱没到位它政府说有块地,它没法变成现金。”
  记者:“那你们可以把这块地卖掉吗?”
  承包商:“可能得取决于政府,市政府它是定点开发看这块地干什么用,肯定政府是要参与的。”
  至于这块五千多万元的地皮什么时候才能变成现金,什么时候才能发到民工的手上,对于8家工程承包商们来说,他们还没有确切的时间表。而即使是把这块地皮全部变现的话,这幢大楼欠承包商的工程款仍接近三○○○万元。
  在这份付款清单上,记者注意到,这家呼和浩特最大的建筑公司以地皮冲抵的工程款占到全部工程款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这家公司拿到的工程款中现金有百分之六十,土地百分之三十,另外还有百分之十仍被拖欠至今。
  承包商:“我们要的是钱不是要那个东西,我不是在购物。因为我们本身很穷要那个地,我能拿这个地给每个工人吗?行。把这个地给你也不可能这么做,所以说给这个地等于压了资金,所以就形成欠下工人工资这一块,所以我还欠工人三、四十万元的工资。”
  8000多万元的资金缺口就这样被土地填补了5000多万元。那么剩余的3000万元缺口什么时候才能解决呢?如果这笔钱不能很快解决,这100多家被拖欠工程款的承包商和它们手下数千名民工就只能度过一个不太好过的春节了。
  承包商:“年前也未必能给你解决,估计大年三十还是在等待。”
  记者:“你为什么这样想呢?”
  承包商:“我失望了啊,我已经找了多次也没有解决。市政府市委的领导同志,当你坐在这个温暖豪华的办公楼办公的时候啊。你应当想起来你们的办公大楼是我们民工,是我们各个公司的民工一砖一瓦建成的,包含着我们的心血,所以应当早日把一些工钱给我们支付。”
  在采访中,呼和浩特市政府的一些工作人员反复向我们记者强调,他们现在只欠不到3000万元的工程款,这在3个多亿的总投资中占的比例只有1/10。可是就这3000万对于这几百名民工来说,却意味着回家的车票,一个团圆的春节,甚至是一家人全年的开销。
  背景:政府欠款成大户
  实际上,类似呼和浩特这种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在建筑市场上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去年年底,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就在国务院六部委联席电视电话会议上要求,各地方政府首先要从自身做起,对本级政府拖欠的工程款进行认真清理,从每年财政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清偿欠款,保证在2006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拖欠问题。而今年元旦刚过,国务院又一次召开专门会议,强调以清理政府项目欠款,推动全国工程款清欠工作的开展。一起来看看相关的背景资料。
  2004年元旦刚过,国务院再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解决建筑业拖欠工程款问题。更重要的是,这次清欠首先是从清理政府投资工程做起,以带动企业投资工程的清欠。
  据统计,到2002年底,全国建筑领域累计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已达3360多亿元,相当于当年建筑和房地产业增加值的1/3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占了相当的比例。
  建筑工程款之所以被大量拖欠,其原因非常复杂。有盲目投资、大举负债建设造成的;有建设资金存在缺口引起的;有建设单位人为拖欠造成的;也有建筑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失衡,迫使企业垫资施工和农民工低薪甚至无薪劳动而形成的。在拖欠工程款的单位中,既有企业也有少数政府部门。
  这次国务院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对政府及有关部门投资的工程项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彻底清理发生拖欠工程款的项目。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已拖欠的工程款,各地要结合自身财力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从本级财政每年安排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中,划出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清偿拖欠工程款。凡逾期未能基本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除极特殊的项目外,国家一律不再批准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专家认为,从政府投资的工程入手清欠工程款,不但会突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这个“老大难”问题,而且还会带动建筑企业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只有政府部门以身作则,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才能够得到更快地解决。
  专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
  现在春节将至,呼和浩特市政府大楼还有3000万的工程款没有偿还,即使是政府用来冲抵欠款的地皮,看来在节前也很难变成现金。那么,面对那些苦苦等待的民工,政府有什么样的打算呢?
  对于近3000万元的工程欠款,呼和浩特市政府打算什么时候偿还呢?12月26日,本栏目记者采访了呼和浩特市副市长王志平。
  呼和浩特市副市长王志平:“承包商急于催要工程欠款这个我都可以理解的,因为这几年咱们城市基础设施投入也比较大,各项改革社会发展政府的财力支出压力也比较大,这个困难确确实实是存在的。我个人想也无非这么几条出路,一个就是从我们财政上,尽管我们财政支出的压力也很大,但是我们还要千方百计优化支出结构,从财政支出方面想些办法;另外一个我们资金调度上能不能按一个轻重缓急,在有些方面我们可以缓一缓,然后把这个资金来腾出来,来优先解决这个问题。总而言之这个问题我想不是很难的问题,我们会很快有一个圆满解决的。”
  记者:“那这个时间期限是怎么样的?”
  呼和浩特市副市长王志平:“太具体你要让我现在说截止到某月某号,恐怕我现在不好明确地表这个态。我只能说是尽快尽快。”
  记者:“你觉得你们这个欠款,最迟什么时候能解决?”
  呼和浩特市副市长王志平:“就这座大楼刚才我讲的3000多万,我想最迟在2004年的上半年以前吧。这个可能保守一点,这是最迟啊,这是我的说法。当然如果有什么好的办法,如果我们现在这个财力可以也可能更快一些。”
  眼下离春节只剩下两个星期了,能够在今年春节和家里人吃一顿热乎的团圆饭是这些离家两年的民工,最朴实的愿望。我们希望呼和浩特市政府能够,抓紧时间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工程款拖欠的问题,让民工们能够园一个团圆梦。
  《经济半小时》记者:殷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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