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无故收到微信收到的钱放银行卡零x备付金,是不是骗子

谁动了我的微信钱包?微信钱包绑定别人的银行卡-闽南网
谁动了我的微信钱包?微信钱包绑定别人的银行卡
来源:央广网
&  【导读】微信用户发现自己的微信钱包零钱不能取出,被绑定了他人账户。向微信客服寻求帮助不仅被要求证明&我是我&,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还要证明&他是他&,提供最近三笔资金来源者的身份证明。这让微信用户感到窘迫,事情陷入僵局。
&  央广网北京9月2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扫一扫就能一秒付款,转账不用手续费,电子支付的便捷让我们越来越愿意使用它们。但是,已经人到中年的王先生一直对微信支付、微信钱包等新鲜事物不太接受。他怕被一些不法分子盯上,就一直没使用过微信钱包。但是,最近,他通过微信接收了几笔转账,金额已经达到了几千元,于是希望把这笔钱取出来。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取不出钱来,原因是他的微信钱包被绑定了另外一个人的银行卡。
&  王先生:微信我一直是开通着的,后来微信钱包得实名认证,其实我用不着这个钱,我一直没去实名认证,因为我40几岁了,对这个比较传统,对这个还是不大信任。这一次正好有几笔钱,人家非得用微信转给我,金额比较大,到时候咱们把钱给取出来对不对。9月初,因为我这个钱总取不出来,我点进系统一看,怎么是另外一个人的银行卡号,我就赶快和微信客服去联系。
&  王先生回想,有一次他参与了某小卖部搞的优惠活动,店主用他的手机扫描了二维码,可能就在那个时候他的微信钱包被绑定了店主的账号。
&  王先生:现在这个人找到了,就是马路边一个卖五谷杂粮的老板。为什么会这样,我想起来以前路过他那边,因为我买他东西,一年也不买几次,平时他是老板,并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有一次搞个什么扫二维码下载APP有奖、打折,叫他弄。这是号的事,这个日子我是问微信客服,他告诉我的,那时候就绑了,那么长时间。这个叫卫峰的人,因为平时我们到菜市场买东西,谁管他叫什么名字,不会问的呀,我弄了很长时间也找不到这个人。在中秋节,不是给人家发祝贺短信嘛,加了他微信,这个人叫卫峰,我第二天找他,是他。我说你提供你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给我,我再跟微信说解绑。到现在还没解决。
&  值得注意的是,王先生这个让别人用他的手机帮他扫描二维码安装APP的举动存在很大风险。因为当前,微信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社交工具,还有支付功能,存款和汇款功能。微信钱包已经几乎等同于我们现实生活中的钱包。把自己的手机交给陌生人,也就等于把自己的钱包交到了陌生人手上。
&  有警方提醒:传统盗窃是通过秘密手段,在财产权人不知道的情况下窃取财物的行为,而微信盗窃是借助他人的手机,并通过一些手段得知支付密码后,使用电子钱包转账的方式窃取钱财的行为,其本质仍然是盗窃行为。
&  这种新型的盗窃行为不仅仅会发生在陌生人间,熟人由于熟知对方的支付密码,也可能实施盗窃行为。对相熟的朋友,我们往往会放松警惕,在不经意间泄露自己的密码。所以在生活中,一定要对自己的支付密码加以保护,不要随意泄露给他人,其次也要注意不要让手机脱离自己的控制,以保障自己的资金安全。
&  之后,王先生向微信客服寻求帮助,微信客服要求他要拿出自己的身份证明、在他的微信上绑定微信钱包账号的店主的身份证明,另外还要拿出最近三笔入账资金来源者的身份证明。这样的要求让王先生十分为难。
&  王先生:我问他是不是可以解绑,他一直强调,叫我提供三笔给我汇款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流水。我不能提供。人家谁转你微信钱包、红包,你问人家要身份证、银行卡,人家不骂你?认识的人还可以,不认识的还不骂你?其实有时候这话又说回来,认识的人平时转钱都是给现金或是什么就解决了,不认识的人才愿意用微信钱包转下算了。要我提供三笔,我确实提供不了。他给我出了一个主意,那你就现在叫你的朋友转笔大额的,叫我同事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因为都认识的,你不会拿他东西干坏事。提交好几次,他说不行,他说得提供三笔。我说重新发生两笔行不行,他说不行,要找历史记录。我历史记录到哪找去啊,50、100的谁给我汇的我都搞不清楚。所以僵在这了。
&  王先生抱怨,微信客服不仅让他证明&我是我&,还要证明&他是他&实在太强人所难。他认为,这属于微信技术上的漏洞,应该尽快弥补。
&  王先生:我说你这有漏洞,本来现在手机卡是实名制的,别的人不是我的名字,你就应该通不过。提个建议,凡是跟钱有来往的,必须用身份证来注册。我们肯定是拿身份证才能开银行卡的。谁都可以注册,什么QQ号也好、手机号也好,人家给可以转钱进来,很容易洗钱嘛。找他的领导,他说是人民银行经管的。人民银行回复说,收到我的投诉,并把我的投诉意见转给了腾讯。腾讯还没有一个人给我打电话道歉或解决问题什么的。我在想,证明&我是我&好证明,证明汇款的&他是他&就比较困难。
&  记者致电微信客服,客服人员先介绍了小金额的,比如零钱金额在200元以下的情况,如果用户自愿放弃的话,可以清零后注销账户,然后再改成自己的。可如果像王先生这样,资金金额在几千元的就无法注销,必须走程序。
&  客服:首先第一步他需要先把自己的微信零钱余额全部清零,一分钱都不要留,清空了之后看一下交易记录以及零钱明细有没有重要的交易信息需要保留的,有的话就自己记录下来,没有的话,我稍后先发一个详细操作短信给您,您按照短信上面的内容进行操作,输入一下支付密码就可以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再重新绑回他自己的银行卡就可以了。如果是金额大的话,那只能是提供资料去进行核实进行注销,不然的话没有办法进行注销。除非是小于200块钱的,他愿意放弃吗,我这边还能帮他进行操作,但如果是高达两三千,那是必须提供资料,没有办法。
&  另外,微信客服人员解释了王先生的微信钱包是如何被绑定了别人账号的过程。
&  客服:可能他当时还没有进行绑卡,别人帮他操作,当扫码想要支付的时候,没有办法支付,提示他需要绑定银行卡,那个人临时就绑了一下自己的银行卡为他进行了实名。这种情况的话,我们这边因为没有办法直接核实到绑卡的操作具体是怎样的,我们只能是凭着客户提供的资料去为客户进行核实、注销的。
&  就在这两天,网络上有一个关于微信钱包的话题引发了广泛讨论。这个话题是:&如果哪天我&没&了,支付宝和微信里的钱咋办?&一位网友发帖说,&我支付宝里有7万多块,微信里有2万多块,如果我哪天突然意外死了,这些钱会怎么处理,我的家人并不知道这笔钱?&就是这样一个看上起有点&杞人忧天&的问题,引起了大量网友围观。不少人留言称&心有戚戚焉&,表示深有同感。
&  记者采访了解到,受访年轻人中,基本都有躺在网络里的财富,且相当一部分带有&私房钱&的性质,不为人所知。&如果人真没了,这些钱肯定也没了。&几乎所有人都认为,家里会因此遭受损失。
&  事实上,根据理财师的建议,也都提倡大家在投资理财时,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而是要合理配置,比如定期活期搭配,买点基金、股票、保险等,眼下支付宝、微信钱包、余额宝等新型存款方式不断出现。看来,遭遇&意外&之后的资产处理,还真不是一个杞人忧天的问题。
&  不过也有一部分用户表示因为信任问题,微信钱包的零钱比较少,并没有太多这方面的顾虑。
&  微信用户:一般情况下,微信钱包不会放特别多的钱。像微信毕竟还是日常那种小型的消费,所以即便是发生意外,那个钱也没什么事。因为其实微信和支付宝对于我们这种普通用户的功能还是不一样的,你看微信的消费场景都是比较碎片化的场景,而余额宝的话,不管是从理财层面上,还是从便捷层面上,还是比较方便一些,所以即便是使用微信钱包,里面的钱都不会特别多。
&  与此同时,网友们还列举了诸如支付宝、QQ登记注册时的协议。研究发现,根据这些大家平时并不曾细读的协议,遭遇&意外&的网友家属想拿回网上遗产,还比较困难。
&  比如,《支付宝服务协议》第四部分第三项第5条就规定:&为了防止资源占用,如您连续12个月没有使用您的支付宝登录名或支付宝认可的其他方式登录过您的会员号或账户,支付宝会对该会员号或账户进行注销,您将不能再通过该支付宝登录名登录本网站或使用相关会员号或者账户。&
&  与此类似的还有微信、QQ等账号,比如在《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里第七款第二和五条就规定:&微信账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微信账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同时,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者售卖微信账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微信账号。&&用户注册微信账号后如果长期不登录该账号,腾讯有权收回该账号,以免造成资源浪费,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  这条协议,大家注册时都会点击&同意&,但基本无人仔细阅读。
&  由此可见,拥有支付宝且突然去世的用户,按照协议规定,里面的钱将会一直被动地冻结在该用户的账户里,等待着他(她)的亲人来认领,并且理论上,支付宝&会协助您处理&。但在现实生活中,支付宝如何协助你,在世的亲人如何知道这个有钱的账户,还是个未知数。
&  同样,作为微信、QQ、微信公众号等工具的&初始申请注册人&,如果去世后,按协议规定,所有权归腾讯所有,且&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者售卖&,这个号最终会被腾讯回收,那相应的微信钱包又会面临何种命运?也是个未知数。
&  关于这个话题,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律师胡钢以及北京同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做出了分析点评:
&  专家点评:在王先生遇到微信钱包账号问题向微信客服寻求帮助后,微信客服要求王先生证明&我是我&,还要证明&他是他&。要求用户提供最近三笔资金来源者的身份证明。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
&  胡晓:我觉得这肯定是不合理的,首先从客观上没有办法证明,我不可能拿到别人的身份证明。我们再举个例子,我们平时在使用银行卡,如果银行卡失窃了,那我只要证明我是银行卡的持卡人。我觉得微信的这个要求不仅不合理,而且从客观上是没有办法实现的。
&  胡钢:这件事情从消费者角度来说确实有一些困扰,但是作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它也有它的苦恼。因为我们国家有一部重要的法律,但是提到的人比较少,是2006年制定的反洗钱法,其中就要求要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这种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以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等等,这都是为了履行反洗钱的义务。而在2010年,当时是为了促进支付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规范它的行为、防范风险,中国人民银行专门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在这个办法里面,要求支付机构记载付款人、收款人的名称,这个名称如果是个人的话,应该是个人的真实身份证上的名称,还有相应的交易金额,还有收款人、付款人的开户银行的名称或者支付机构的名称,还有支付的时间等,同时要求支付机构要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做好相关的客户信息的登记。如果出现了这种异常交易或者说是交易方面的纠纷,那么作为支付机构来说,需要严格依照上述的法律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做好客户的身份查验工作的,而且要履行相关的反洗钱的法定义务。特别是如果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特定账户里面金额比较大的话,这种身份查验和相关信息的核对工作就显得尤为的重要,所以支付机构也有它的苦衷。
&  经济之声:胡钢律师认为这样的做法可能是合法的,但是不太合理。
&  胡钢:因为法律是这样规定的,支付机构也必须这样做。但是对于用户来说,可能确实存在一些困扰。因为现实场景中,本案中的收款人可能并不知道付款人是谁,如果只是一个网上的陌生人,贸然要求付款人提供他的真实名称和身份证材料,这位同志可能不一定能够完全接受,所以这也是一些现实上的困扰。
&  经济之声:现实情况是,客服人员称,如果用户无法提供,就无法为客户注销微信红包的账户,资金就永远无法取出。这样的损失应该由谁来负责?
&  胡晓:首先我觉得,非金融机构承担了支付义务之后,它有一些用户信息的查验责任,但是这个查验责任应该在什么时候进行?不能说客户出现损失的时候,你把这个责任转移到使用者和消费者的身上。在最开始建立这个账号的时候,你有没有对这个账号相应的义务去做相应的规定。再比如说从反洗钱的角度来讲,你这个微信账号在进行红包支付的时候,实际上是可以匿名的,就是我们没有实名之前,我也是可以互相发红包的。对于这种金额的限制,有没有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提示义务。我觉得这个责任当然是有的,但是这个责任是应该由你通过一个制度来完善,还是说在出现问题之后把一些客观上完全无法实现的要求抛给消费者?我觉得这是要注意的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微信是一个社交平台,为什么微信同时可以做支付业务,那是因为腾讯旗下还有一个公司叫做财富通,财富通和支付宝一样是有支付牌照的,微信很巧妙的把一个社交账号和支付账号关联起来了。现在的问题在于,这个案例里面王先生是微信社交账号的拥有者,但是人家现在告诉你说,你是这个微信账号的拥有者,但是不是支付账号的拥有者。为什么?因为这个支付账号是和菜摊摊主进行了一个实名验证。我就想知道在这个绑定的过程中,微信这边有没有相应的责任?为什么我的微信账号和我的支付账号是对应不上的?在这个情况下,支付账号如果已经属于了别人,但是我自己又能够证明说我是微信账号的所有者,那么这个微信钱包里的钱你为什么不能给我呢,而且你还要把我的财产清零,我觉得这显然是不可取的,不能说就这样把责任往消费者的身上推。我个人建议,如果我是要主张微信钱包里面的账户信息,我作为消费者也是有责任的,就是说我要证明这个微信账号是我的,我觉得这个举证义务是要有的,但是如果你一定要冻结或者怎么着的话,我觉得我可以要求你把这里面的钱确认到是给我的,这个是可以通过向法院主张的。
&  经济之声:事情陷入僵局,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也想过从司法途径解决,但是他都不知道被告应该是谁。是意外用把他的微信钱包绑定自己账户的店主还是腾讯?王先生究竟该怎么办?
&  胡钢:我觉得这个事情应该说是互联网支付行业一个成长中的烦恼,也体现了技术的发展往往会领先于法律具体规定的一个生动鲜活的例子。因为还有一部法律叫做反恐怖主义法,今年元旦实行的,这里面要求电信、互联网、金融等服务或者经营者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进行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如果违反这一条,最严重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上没有封顶的数额的罚款,而且还要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个处罚是非常重的。但是我们看到,历史上比如说腾讯的微信,可能最早只需要一个QQ号或者手机号就可以注册了,后来又增加了相关的支付功能。这种情况恐怕要随着我们法律的规定有一个完善的过程,而这个完善的过程是需要一些时间的。具体到本案而言,确实存在这么一个僵局的情况,对于这名消费者来说,我倒建议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第一点就是既然您的微信里面绑定的账号是他人的,而这个他人也明确是说是基于某种方便的需要绑定了这么一个账号,他也愿意配合您的工作,那么您可以让这个人出具相关的书面证明,来做一个证据的保留。剩下的问题就是钱在腾讯相关公司的特定账户上存留或者冻结的状态,这就涉及到一个财产返还的问题。在这种责任不清的情况下,我认为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出主张,因为事实上相关的互联网企业有些时候确实无可奈何。同时请特别注意,虽然我们很多的在线协议会规定说由经营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这样的协议内容如果没有经过特定的提示,不符合合同法中有关格式条款的相关提示说明和举证义务的话,消费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依然有管辖权,也就是说这名消费者可以向他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数额也不是很高,我相信50块钱的诉讼费应该就可以解决了。
&  胡晓:因为现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是比较快的,很多制度也确实有赖于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现在如果说能够有法院相应的判决书在这里,支付机构根据这个法院的判决书,去把这个钱返还到王先生的账户里是没有问题的。
&  经济之声:我们再来关注目前网络正在热议的一个话题:如果哪天我&没&了,支付宝和微信里的钱咋办?但现在面临的问题是,这些网络上的财富沉睡着,其亲人根本就不知道,又该如何查询提取?根据有些协议的规定,一些账号可能会在长期未登录后被收回,甚至注销,那么这些钱的归宿在哪里?
&  胡晓:首先要强调一下,这些财产和我们平时提到的网络虚拟财产不是一回事,他和我们的银行存款一样是实实在在的钱。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里面也是明确规定了,支付机构收取的客户的备用金是不属于支付机构的,也就是说我只是存在你这里而已。所以我觉得这个账号注销和钱的消失绝对是不可以划等号的,而且从财务的角度来说,这个机构也不可能把这个钱就划到自己账户里,那这个钱可能会在备付金账户里面长期沉睡,而且它可能会产生相应的利息,这个事确实是要注意的。这笔钱的归属是不会随着账号的消灭就发生转移的,但是从客观情况上来讲,很可能家里人根本就不知道有这笔钱存在,这在司法实践里面也曾经有过,比如说亲人去世以后,家里人不知道这个人有没有存款或者说他可能有存款但是不知道存在哪个银行,那么这个财产线索的获取是非常艰难的。我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通过设立遗嘱或者记录财产线索等一些手段,完全可以防范这样的风险。可能有的人会认为,设立遗嘱好像是老人应该做的事情,但是我们多次提醒大家,只要你是一个成年人,只要你的名下是有财产的,那么我们都建议要提前去做一些法律文件的处理。同时从支付平台的角度来讲,他们和银行关注的点可能不太一样,它更注重的是用户体验中便利性。我觉得安全性和法律的归属性也应该给予尊重,你作为支付的服务者,不仅要有一个风险控制体系,而且应该有个风险补偿机制,如果说是在技术发展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很可能是你作为这种技术的服务者,在当时考虑不是特别周全的情况下发生的,我觉得风险补偿机制的建立对于消费者来讲,其实也是一个保障,而且也特别有利于提升支付服务者的口碑,从长远看对支付平台来讲是一个有好处的事情,要把这种风险管理能力尤其是我们对客户的资金风险、信息风险的东西都管理起来,我们在用的时候也会更加放心。
&  胡钢:建议大家都将信息留存做的细一点,就是说把自己关键的信息比如银行帐号、密码或者相关的支付账号、密码等等写到一张纸上,然后把这张纸进行妥善的保管,保管的方式恐怕要有一个防火、防水等需求,而且这样的记载内容,我建议还要异地备份,就是说除了你的家里,你的办公室或者父母亲友等地方也有一个另外的备份,也告诉您的亲友,我们每个人都可能面临某种特殊的意外,在这种意外发生的情况下,相关的一些遗留问题能够比较顺畅的解决,也能切实保障我们每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18日至24日召开。
48小时点击排行榜“我给你钱你再帮我转给朋友” 收到朋友微信求助当心是骗局
华龙网1月11日18时30分讯(记者 陈俊帆)朋友微信发来求助信息你帮吗?当心是骗子盗号发来的!近日,家住渝北李女士就因为收到朋友微信消息,称向人借钱担心今后不好讨要,希望将钱汇给自己,通过自己名义再借给对方。不料竟是盗号骗子的骗局,李女士因此被骗5000元。咋回事呢,来看看!
警方介绍,今年1月9日下午,家住渝北区两路的李女士无聊在家耍手机微信,忽然收到许久未联系的旧友何某发来微信,称有朋友向他借钱,但他担心今后不方便讨要,想请李女士帮忙。他将钱转入李女士卡中,然后以李女士名义借给对方。
李女士心想,无非就是中间转账而已,又帮了忙,自己又没损失,何乐而不为呢,于是爽快答应了。
之后李女士便将自己工商银行的卡号发给何某,没多久便收到何某微信发来的向李女士银行账号转账一万元的交易回执单图片,然而李女士却并没有收到银行的提示短信。
尽管如此,李女士还是跑到附近银行去帮何某转账。转款前,她顺便问了一下银行的工作人员,为何朋友向自己转账成功后,自己却没有收到短信提示。工作人员告知,可能是因跨省跨行转账,无法实时到账的原因。
想到是旧友,又有转账图片。李女士则没有多想,在ATM机上向何某朋友账号转了5000元。
李女士称,当时银行卡上不足一万元,于是在微信上问何某电话,希望先向他解释。但不曾想何某竟以各种理由不愿给。觉察到不对劲,李女士通过朋友要到了何某电话,打过去才知道何某微信号被他人盗窃并冒用。
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李女士赶紧向渝北区公安分局两路派出所报了警。
警方表示,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渝北警方表示,互联网时代,科技使生活更加便利,但也让不法分子有了更多钻空子的空间。很多骗子利用手机短信等传播木马程序,盗取他人微信、QQ等账号密码,然后冒充受害人的亲朋好友进行诈骗,类似微信这种即时聊天通讯软件,只要用相同的照片和名称作为头像,你就很难分辨真假。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轻易点击链接,不贪占小便宜,汇款前请先核实对方身份或者咨询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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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里忽然少了13万元,周女士确定,她肯定没有泄露过密码。到底怎么回事?秦淮警方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先是盗窃受害人大量个人信息,然后筛选出其中的各种密码,比如密码、密码等,再通过碰撞的方式试出其银行卡密码。通讯员 秦公轩 赵祥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银行卡里莫名少了13万上个月,秦淮警方接到某银行职工周女士报警,称其银行卡上少了13万元。周女士表示,她肯定没有泄露密码。而且,她查询发现,卡里的钱不是被直接转走的,而是通过快捷支付方式在网上消费掉了。“我的手机开通了网上消费短信服务功能,为什么没有收到消费验证码呢?”民警调查发现,周女士的银行卡多了一个绑定的手机号码,专门用于网上快捷支付。民警了解到,要添加这个号码,首先需要获取周女士的银行卡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密码等个人信息,所以说到底还是周女士的个人信息遭泄露。被盗的钱全买了电话卡“现在个人信息泄露的渠道太多,难以确认周女士是如何中招的,只有破案才能得到答案。”办案民警说,随后他们调查发现,周女士的13万元都在一家网店购买了电话卡。网店店主表示,谁买的电话卡他也不清楚,对方是在网上和他联系的。而且,对方表示购买电话卡只是幌子,让网店店主直接将钱转到另一个账号上。当然,对方承诺给店主一定的报酬。民警很快锁定一名嫌疑人——阿兵。不过,民警对阿兵进行调查后,发现其作案可能性很小。而他的哥哥阿勇不仅有犯罪前科,而且还经常用阿兵的身份活动。经过3个星期的调查,今年6月初,秦淮警方确认这是一个以阿勇为首的犯罪团伙,他们躲藏在海南儋州某宾馆内。随后,民警赶赴海南将这伙人抓获。在抓捕现场,民警发现了数台电脑。电脑里有大量个人的银行卡或信用卡信息,除了卡号密码,还有卡内余额与可透支额度。行动共抓获嫌疑人3名,缴获现金数万元,电脑3台,还有银行卡与虚假身份证数十张。警方提醒不要给多个账户设置同样的密码
据嫌疑人阿勇交代,他们通过一些方式获取大量的个人信息,其中包括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号、QQ、微信账号密码等。然后用密码的数字组合进行碰撞,试出受害人的银行卡密码、网银密码。据阿勇交代,这种大海捞针的方式,也有10%到20%的几率获取准确的密码,有的人会给多个账户设置同样的密码。之后,他们就将自己手机号与受害人的银行卡绑定,并开通快捷支付转走钱。目前,3名嫌疑人因篡改银行卡资料,涉嫌诈骗被警方刑事拘留。周女士也将拿回银行卡里少的13万元。(文中嫌疑人系化名)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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