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钱不还怎么办,房子已封,评估房子要多少钱

欠债不还,房产被拍卖 强制执行,老赖终腾房
欠债不还,房产被拍卖 强制执行,老赖终腾房
欠债不还,房产被拍卖强制执行,老赖终腾房青州一企业老板刘某为扩大经营以自己的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贷款无法偿还后,其抵押的房产被拍卖。买家马某拍得房产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刘某以该房产为自己的唯一住房为由,拒不搬出。19日,记者从青州法院了解到,法院认为,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此执行案中,该房产并不涉及金钱债权,而仅仅是产权交付,遂对该房产进行了强制执行。2010年,刘某创立了一家独资经营的食品公司,经过两年的经营,公司发展成为拥有职工上百人、年利润数百万元的龙头企业,在当地颇有名气。自2013年开始,刘某为扩大经营而多方筹资,银行贷款是其渠道之一。然而,筹资越多,也就意味着背负的债务越多,经营的风险和隐患越大。2014年夏,刘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借款60万元,借期一年,还款方式为一次性还本、按月还息,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未按月偿还利息,即构成违约。刘某以其名下一套房产作为借款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刘某提供抵押的房产位于城郊,面积200多平米,是一套商住一体的楼房。就是这套楼房,引起了一场旷日持久的风波。刚开始,刘某还按月支付利息,后来便不了了之,而在借款到期后,本金也是分文未还。于是,银行起诉了刘某,要求其还本付息。也是从这一年开始,李某的厄运开始了,除了银行,还有民间借贷的放贷户、小额贷款公司,这些债主纷纷找上门来。2015年初,法院对刘某金融借款纠纷案作出判决:一、刘某归还银行借款本息60万余元,二、银行对刘某所抵押的房产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格享有优先受偿权。后因刘某未履行判决所确定的还款义务,经由银行申请,本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而执行的对象便是刘某所抵押的那套房产。当年秋季,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对刘某的房产进行拍卖,最终马某以66万元的价格竞得,法院随后裁定,将被执行人刘某的上述房产归买受人马某所有,马某可持本裁定到相关机构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但是,马某想要实际获得该套房产,却并不容易。竞得房产后,马某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成为该套房产的房主,而实际上,他却只是名义上的房主,马某多次与其交涉,但刘某夫妇并不理睬法院的裁判结果,仍鸠占鹊巢,赖着不走。在不知情的人看来,房还是原来的房,人还是原来的人,一切还是原来的样子。马某不甘让拍得的房子成为空中楼阁,于2016年7月诉至法院,要求刘某夫妇立即腾房搬离,而刘某夫妇辩称,涉案房产系其家庭的唯一住房,马某不能取得该套房产的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经拍卖竞拍程序买到涉案房产,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已合法取得房屋产权,刘某夫妇知悉后,应腾空房屋并立即搬走,刘某夫妇提出涉案房产系其唯一住房因而马某不能取得房产的主张,既未提交证据,也无法律依据,因而不予支持。2017年1月,法院判决,刘某夫妇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腾空所占房产并交付马某。判决生效后,刘某夫妇拒不履行腾房义务,仍长期霸占所有权已转归马某的房产,法院随即发布了执行通知和执行公告,但两人仍无动于衷。在今年夏季开展的“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中,法院把腾房倒地作为执行的重点板块,执行法官多次上门释法,要求刘某夫妇腾房,并讲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刘某夫妇依旧我行我素,执行法官向两人送达了限期迁出的最后通牒。看到法院执行的决心和力度,刘某夫妇终于服软,将房屋腾空并将房屋钥匙交付马某。法院办案人员告诉记者,在强制腾房类案件中,经常遇到被执行人以被执行房屋系唯一住房为由而拒绝迁出的情形。但是,并非被执行人仅有一套房屋,就一律停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本案中,马某与刘某夫妇之间的纠纷,仅涉及住房的执行,而不涉及金钱债权的执行,因而在向刘某夫妇送达通知并经过宽限期后,可以强制腾房。案外话如今,涉及房产的执行案件日益增多,强制腾房倒地是其中的强制执行措施之一,这类案件往往涉案价值大,强制执行难度也大,成为阻碍强制执行的重灾区。本案便是一起腾房倒地的强制执行案件。房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房屋等建筑物的所有权,是法定可以强制执行的标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唯一住房,可以豁免执行;如果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执行。对于如何把握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明确,对于金钱债权的执行,被执行人以被执行标的系其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房屋提出异议的,如果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不应支持:一是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它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是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它房屋的。三是申请执行人同意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或者提供居住房屋的。但是,设定抵押的房屋,自设定抵押时起,就已经成为了合法债权的担保,并且已经可以预见到未来为实现债权而需要变现,尽管是唯一一套房屋,但是其已经具备了明显的社会经济属性,参与了社会性的交易,而不应该再视为简单的生活必需品。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焜 通讯员 安兆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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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阅读新闻还能领取现金奖励哦欠钱不还还出售查封房产 潮南一老赖被拘留15日._网易新闻
欠钱不还还出售查封房产 潮南一老赖被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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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欠钱不还还出售查封房产 潮南一老赖被拘留15日.)
  近日,潮南法院对一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的被告依法予以制裁,根据情节决定对其拘留15日。这是潮南法院办理的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又一案例。  2012年,家住潮南峡山的叶某向赵某借款30万元并出具借条。后来,赵某多次催讨,叶某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没有还款。2016年7月,赵某将叶某及其妻子告上了法庭。同年8月,潮南法院依申请对叶某名下位于峡山桃溪金凤路的六层楼房予以查封,以价值30万元为限,并告知叶某,上述房产在查封期间,不得擅自变卖、毁损。同年12月,叶某与原告赵某在潮南法院民一庭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由叶某在日前分期付还原告赵某借款本息共656000元。  原本以为事情就此尘埃落定,谁知叶某无视法律规定将被查封的房产出卖,这让他“捉鸡不成反失把米”。2016年11月,叶某与另案原告周某签订了《楼房买卖定金合约》,将其位于峡山镇桃溪乡桃内村金凤路已被法院查封的上述楼房,以582万元转卖给周某,并收取了周某先付的定金50万元。后周某以叶某未如实告知房产在银行抵押及被法院查封为由要求退还先付定金而将叶某告上了法庭。  潮南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叶某未经法院同意,将已被查封的房产出卖给他人,并已收取买受人定金50万元,其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妨害民事诉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叶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查封,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项保全强制措施,从维护诉讼秩序的角度看,是一项重要的措施。人民法院通过采取查封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以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实现。法院认为,叶某拖欠借款不还,在被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又无视国家法律规定,私自将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房产予以变卖,其行为破坏了国家的司法制度。虽然叶某与另案原告周某签订合约后仅先收取了楼房定金,楼房未实际交付,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如果对叶某的行为不予以惩处,公民对国家法律的信仰受到影响,司法的权威也会被削弱,故依法对其作出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记者/陈晓敏 通讯员/黄少云    
本文来源:汕头都市报
责任编辑:王晓易_NE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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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老赖欠钱不还新政策
  俗话说得好:不要轻易向朋友借贷,因为容易到手的借贷会养成你的懈怠;也不要轻易借钱给朋友, 轻易借钱给朋友不仅可能失去这些财务,有时也会失去这些朋友。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作为朋友,在对方有难处时借对方钱,本是好意,但是对方却将还钱的时间一拖再拖,怎么维护自身权益?笔者现结合自己办案的经验和大家谈谈怎么把钱要回来。  【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四看”决定要钱策略  1.看欠条或借条的内容  想要回钱,必须要清楚的认识当前是怎么样的一个情势,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里有什么证据,所谓证据,就是证明你们存在借、欠这样一个法律关系的相关材料。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欠条或借条这种证据了。对欠代、借条,我们要仔细研究一下上面的内容。  欠条内容明确了双方的法律关系,因此在要钱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条的内容,内容不清,很可能钱要不回来。有这样一个案子,甲借给乙8万元,乙还了3万元后就不还了,于是,甲将乙告上法庭,拿出对方写的欠条,欠条上写的“还欠款5万元”,甲说:乙在还款3万元后给我打的欠条,意思是再还5万元就清了。而庭上,乙说:我这写的是“还(huan)欠款5万元”,就是说已经给你了5万元,再给3万元就好了。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所以,在要钱的时候,一定注意欠条的内容,防止节外生枝。  2.看欠条或借条的金额  我处理过一个案子,原告要求被告还欠款60万无,被告拿出欠条说:看,根本就不是60万,是60亿!为什么呢,原来欠条上写着“欠600000万元”。这要想把钱要回来,那可就麻烦了。  3.看还款时间  这个时间,主要是看欠条上有没有还款时间,如果写了,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什么是诉讼时效呢?就是如果时间长不向对方主张你的权利,那么起诉到法院,对方提出超过诉讼时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诉求了。欠钱这种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就看欠条上的这个还款时间了,假设,欠条上写着:应当于日还清,那么从10月11日,就开始计算2年的诉讼时效了。所以大家在要钱的时候,一定要牢牢记住诉讼时效这一个问题。曾经有一个案子,老大爷起诉要求还钱,因为超过诉讼时效了,法官不支持他的诉求,也很无奈,对老大爷说:我知道他真是欠你钱了,但是法官这边只能依法判案,同情你,但是支持不了你。  4.看对方态度  存在借、欠关系的,一般来说之前都是朋友,对方为什么不还钱,是否真是的还不上,还是已经变成老赖了。如果是第一种情况,那么可以双方再打一个欠条,约定一个还款日期,这样有助于延长诉讼时效。如果对于第二处情况,呵呵,恭喜你,长征之路开始了。  二、收集“三组证据”  如确定对方确实不想还的情况下,就该采取行动了!  1.第一组——收集借过钱的证据  一个欠条不能直接起诉?常有人这样问我。在审判实践是这样的,如果金额不大,几千,一、两万,那可以,一般拿个欠条起诉就行,但是如果数额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你把钱借过给别人。所以,如果甲借给乙10万元,光拿着个欠条到法院起诉,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材料,那这个案子十有八九就是输。因此,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等等。  2.第二组——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  说白了,就是收集曾向他要过钱的证据,这一点,主要是防止债权过2年诉讼时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以录音、录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过钱。在这里和大家说一下,不少人也问过我,自己偷录是否犯法,是否能拿出来当作证据,可以明确地说,只要不侵犯对方的权益,录是可以的,怎么叫侵犯对方权益呢,比如说在对方卧室里,你录人家干点什么,这是不可以的,如果在一个公开的场合,谈了个什么事情,这完全可以录下来作为证据使用。  3.第三组——收集对方财产信息  收集对方财产信息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要到钱”的目的,现在很多案子,法院判决是原告胜了,但是原告一分钱都拿不回来,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没有收集到对方的财产信息,无法执行,因此,如果想真实把钱要到手,而不是一纸空头判决,那么就要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要主要是对方的账户、房子、车、公司股权等情况。当然,要调查别人的财产,对于个人来说是比较难的,就是律师出面调查,也不可能将对方所有财产都调查清楚,因此,这一步,只能说是尽量提供,如果实在不行了,可以委托律师查一下。  三、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很多人不愿意打官司的原因是因为觉得那“不光采”,这种观念应当改变,诉讼是一个解除纠纷的一种方式,是穷尽其他办法无法解决的时候的最后一个手段。比如说欠钱不还,怎么要都不还,那还有什么办法解决?只能用诉讼这一手段解决了。那么,怎么以诉讼方式解决欠钱不还这个问题呢?  1.诉前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话,我建议还是保全,我办的几个案子,诉前财产保全往往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说a公司欠b公司290余万,我们代理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于是我们就做了财产保全,还没等开庭呢,对方就同意还钱,但是是分期的,在还了两期大概220万元后,我们考虑到基本上对方可以将其他钱都还上,于是解除了保全。这个案子虽然没经过诉讼,但是结果非常理想。  2.起诉  好吧,接下来就是立案、庭审、判决了。法定的一审审限是6个月,二审是3个月,一般如果没什么太大意外的话,3-4个月一审就有结果,可能你觉得时间太长了,但是没办法,这是最后一条路。至于说诉讼中到底怎么做,怎么开庭,限于篇幅,在这里就不细说了。  3.执行  如果判决下来了,那么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让法院直接查对方财不进行执行,如果对方就不执行,在一般地区,可以由法警拘留对方当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4.调解  调解是说双方都退一步,把问题解决,比如说欠10万元,甲说,少还点,还9万元,马上就还,其他的你也别找我要行不,乙说,行!那这事就完事了,双方就解决了,一般地,法院会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我个人建议如果条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达成调解,因为将精力牵扯到诉讼中并非是一个明智之举,实实在在拿到钱才是真,不要为小利益而放弃了大利益。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好了,就说到这吧,这一上午时间,用了一些非法律专业术语和大家谈了谈“欠钱不还怎么办”,希望大家能从中得到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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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钱不还 法院拍其房产
  记者 鲍涵 通讯员 朱丽
  近日,开化县人民法院以101万元的成交价,在淘宝网上成功拍卖了一套商品房,一起借贷纠纷案顺利执结。
  事情还得从2012年说起。开化县的方某向应某借了30万元,约定月利率30&。可一直到2016年5月底,方某仅支付了至日的利息,本金30万元及剩余利息并未支付,应某多次催讨无效,将方某告上了法院。日,经开化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但方某依旧未履行义务,应某只好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8月,在开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的调解下,由法院对方某位于开化县城关镇南湖花园的住宅进行拍卖,为节省评估时间和评估费用,法院在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下,依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拍卖保留价为90万元,所得价款优先支付银行抵押贷款后,由债权人按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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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责任编辑:祝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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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新闻点击排行我是原告,被告房子被查封了,法院问我是否要处理,处理需要我垫付鉴定费,评估费等,还不一定能分到钱_百度知道
我是原告,被告房子被查封了,法院问我是否要处理,处理需要我垫付鉴定费,评估费等,还不一定能分到钱
被告房贷都已经欠银行九个月我是原告。如果不处理,评估费等,还不一定能分到钱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被告房子被查封了,法院问我是否要处理,处理需要我垫付鉴定费
我有更好的答案
房子如果已经抵押给银行了,那么银行债权优先的,你垫付钱也没用
采纳率:80%
来自团队:
有多少个债权人呢?这种情况可以联合所以债权人包括银行
没多少十万,不过已经欠了一年了,从递交查封申请已经7个月了,今天法院给我打电话,我也是想要另外一个原告人联系方式,法院说我这边是先执行的,我才有权利说执行或者不执行,如果要联系另外原告,也只能法院来联系。另外一个是20万,法院说银行是不想执行的,拖一两年银行是可以直接回收房子。
银行可以回收房子也需到法院申请执行,它的地位和你是一样的递交查封申请是什么
财产保全吗这种情况直接起诉债务人就可以了啊
如果还有不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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