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自家房屋构成放火罪的构成要件吗

青年纵火烧毁自家房屋
近日,祁东县金桥镇油子村白木村19岁的周某被祁东县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周某纵火不是烧毁他人的财产,而是烧毁自家的房屋。一个青年为什么以这种极端的举动走上犯罪道路。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周某初中末毕业就辍学在家,但又不愿意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整天在外游荡。其父母对其管教无效后双双外出打工,将周某单独留在家中,每月付给他生活费50元。周某因此产生怨恨两次在自家纵火,第一次是日下午,当时只烧了家具和蚊帐,被邻居发现及时将火扑灭了。第二次是日上午8时许,周某从自已的床上放火点燃蚊帐,又在隔壁房内点燃生产用具,将自家红砖瓦房及房内生产生活用具烧毁殆尽。幸好当地村民扑火及时,控制了火势蔓延,末对相邻村民的房屋财产造成损失。后经消防大队火灾原因认定,起为原因系被告人周某故意纵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因对父母怨恨故意放火烧毁自家房屋及生产生活用具,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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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失恋而烧毁自家房屋构成放火罪吗?
因失恋而烧毁自家房屋构成吗?
律师回答地区:山东-烟台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6470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0 人是的,如果符合有关犯罪构成则构成放火罪。 21:16
无锡推荐律师&&&&&&&&婚姻中夫妻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在冲突未满足需要显性表达及得不到调试时,矛盾会不断累积直至激化,可能会产生很坏的结果。近日,湖南省吉首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宣泄对婚姻的不满而烧毁自家房屋案件,被告人陈某犯放火罪,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日13时许,被告人陈某与妻子发生争吵,因长时间家庭矛盾产生的心怨积压,冲动之下把汽油浇在卧室床上的被褥和衣服上,再用打火机点燃,将自家木房烧毁,后其拨打119、110报警。不料,大火起势后引燃了邻居陈甲某家的牛栏,后因村民救火及时未对其他村民造成严重损失。当日,陈某自动投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故意纵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放火罪。但其放火后能及时报警,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法官说法:“放火罪”是古今中外较为常见的严重刑事犯罪之一。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赵杨张清国
(责任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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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自己房子未造成他人损失为什么也构成犯罪呢?
  时间:   责任编辑: 法律人
问:我丈夫因同我怄气,一时想不开,趁我不在时,点燃家中的窗帘、床单等易燃物品后锁门离开。随着火势蔓延,房内许多东西被毁。同栋大楼的其余19户住户得知后,一边迅速报警,一边立即撤离了大楼。由于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大火很快被扑灭,未造成任何人身和财产损失。但近日法院却以放火罪判处我丈夫有期徒刑三年。请问,烧自己房子未造成他人损失也构成犯罪吗?
答:从法律角度上看,公民对自己的财产都有处分权,但处分权的行使不得以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为前提。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烧自己财物属行使财产处分权,不构成放火罪。但是,如果烧自己财物危及到公共安全,则构成放火罪。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
中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放火危害公共安全,一般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安全;二是危及重大佘私财产的安全;三是既危及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又危及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放火 放火罪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这种犯罪后果的严重性和广泛性往往是难以预料的,甚至是行为人自己也难以控制的。这也是放火罪同以放火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本质区别。因此,可以说,并非所有的用放火方法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放火罪,关键是要看放火行为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实施放火行为,而将火势有效地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没有危害也不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就不构成放火罪,而应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或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
如果放火行为侵害的只是某一较小的财物,例如烧几件衣物、一件小家具、小农具等价值不大的公私财物,不构成放火罪。如果行为人放火烧毁自己或家庭所有的房屋或其他财物,足以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也应以放火罪论处。但是,如果行为人放火焚毁自己的房屋或其他财物,确实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不构成放火罪。有些放火案件,从表面上看,是燃烧衣物、家具、农具等价值较小的财物,实际上是以衣服、家具、农具等作为引火物,意图通过燃烧衣物、家具、农具等引起上述重大公私财物的燃烧。这种情况应以放火罪论处。因此,在认定放火罪时,要注意发火物、引火物和目的物即放火行为的侵害对象的区分。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放火行为会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如果不是出于故意,不构成放火罪。放火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如因个人的某种利益得不到满足而放火,因对批评、处分不满而放火,因泄愤报复而放火,为湮灭罪证、嫁祸于人而放火,因恋爱关系破裂而放火,因家庭矛盾激化而放火,等等。不论出于何种动机,都不影响放火罪的成立。但是,查明放火的动机,对于正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是定罪量刑的关键。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之规定,犯本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中,虽然你丈夫烧的是自己的房屋,但足以引起火灾,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即属于侵犯公共安全。你们家是整个大楼的一部分,你丈夫在放火烧自己房子后锁门离开,应当明知如不扑救或扑救不及时,必然危及整栋大楼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尽管他并不希望发生该后果,但他对该后果的发生持放任的心理状态,即具有间接故意。
应当说明的是,放火罪的构成并不以是否造成实际后果为界限。而仅将其作为量刑的参考。即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公私财产遭受损失,即便最终没有造成他人损失,也构成犯罪。故你丈夫必须受到刑事追究。(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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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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